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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账秘诀

楼主:沾天湖  时间:2020-09-25 19:08:08
常德,一座美丽的城市,不仅有美丽的三山(德山、河洑山、太阳山),还有美丽的三水(沅江、穿紫河、柳叶湖),更有醉人的三香(栀子花香、桂花香、梅花香)。在美丽的柳叶湖畔的唯一柳岸别墅小区,住着我们故事的主人公——常德市东永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永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振华。
东永公司开办的东永海鲜楼曾经是常德市武陵区餐饮界的翘楚,李振华因此闻名遐迩。2013年他为一桩纠纷而烦恼:N公司几年前承诺将一栋大楼卖给东永公司,当房价上涨大楼升值约5000万元时,N公司反悔不卖了。面对N公司的言而无信,他准备打官司。虽然他有道理,虽然他的夫人龙力军是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但他还是担心N公司实力雄厚,打不赢的话,会白白花掉一大笔律师费、诉讼费、工作费用。听说全风险代理可以不出一分钱,他决定委托湖南劲鸣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劲鸣所)全风险代理东永公司与N公司房屋买卖合纠纷案(以下简称本案),为了调动律师的积极性,他主动提出按照收回金额(指东永公司因本案得到的金额)的40%支付律师费、诉讼费、工作费用。
委托合同签订后,劲鸣所代理东永公司打赢了本案的一审、二审,眼看5000万元即将到手,李振华喜出望外。但N公司确实有能量,马上启动了再审,5000万元又悬了!
劲鸣所再接再厉,2018年底终于有了收获,东永公司与N公司在本案的再审程序达成调解,《调解书》确认东永公司得到1000万元。
1000万元还没到手,李振华有了新烦恼:总共1000万元却要给律师400万元!
言而无信的他提出支付150万元了结委托合同,劲鸣所拒绝,他扬长而去。
劲鸣所起诉他催讨律师费(以下简称律师费案),他气定神闲,因为他有赖账秘诀。

秘诀一

李振华在一审撒了六个谎:
他谎称签订40%律师费是劲鸣所乘人之危,撒谎的他显然忘记了40%律师费是他的提议;
他谎称另一起关联案件的诉讼成本为500万元,当谎言被揭穿后,他理直气壮地说:“是否完全真实又有什么问题呢?”
他谎称2018年3月14日以后没有给劲鸣所办理授权委托书,事实却是此后他两次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
……
撒谎的好处:扰乱视听还不受惩罚。
因此,赖账秘诀一:撒谎。

秘诀二

为了赖账,李振华找到一篇主张“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条款无效”的文章,希望法院据此判决委托合同全部无效。
区法院蔡雨静法官是律师费案的一审承办法官。针对李振华的谎言,劲鸣所向她提交了十三份反驳证据,从而还原案件真相并揭穿了李振华的六个谎言;针对无效观点,劲鸣所告诉她,委托人与受托人地位平等,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天经地义,不可能无效。退一步说,即使认定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条款无效,法律规定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李振华仍然不能赖账,蔡雨静明确告诉劲鸣所,她知道这个法律规定。
劲鸣所以为李振华必败无疑。
没想到:蔡雨静无视“全面审核证据并提出审查意见”的法律规定,故意漏列劲鸣所提交的十三份反驳证据中的十二项,掩盖了案件真相和李振华的六个谎言。
更没想到:蔡雨静无视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效力的法律规定,冒着“违法审判”、“枉法裁判”的风险,认定委托合同全部无效,判决东永公司仅支付150万元律师费。
因此,赖账秘诀二:结交一个无视法律的承办法官。

秘诀三

劲鸣所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没想到:东永公司也提起了上诉!曾经主动提出支付150万元的李振华义正词严地责怪一审:150万元太多,24.44万元最好,“既尊重事实又公平合理”。
蔡雨静的违法太明显了,市中院二审承办法官张秋岚副庭长毫不留情地否定了委托合同全部无效的观点,认定40%约定有效。李振华的大部分观点太牵强了,她也予以否决。劲鸣所翻盘有望?
错!张秋岚要使出三大绝招来攀登蔡雨静难以企及的高峰。
绝招一:偷换概念。
①将“本案”偷换成“买卖合同”。
委托合同约定“因本案得到的金额”的40%是律师费,“本案”就是“这个诉讼”,“这个诉讼”得到1000万元,1000万元的40%就是律师费。面对如此明确的约定,张秋岚有什么绝招?
1000万元包括买卖合同的缔约过失补偿和租赁合同的搬迁费,张秋岚发现机会来了:只要将“本案”偷换成“买卖合同”,“因本案得到的金额”就变成了“因买卖合同得到的金额”,租赁合同的搬迁费就可以“理直气壮”地不计算律师费。
②将“装饰装修的搬迁费”偷换成“装修折旧损失”,将“设备设施的搬迁费”偷换成“设备设施折旧损失”、“扩建房屋费用”。
1000万元中有多少租赁合同的搬迁费?糟糕!《调解书》没有说。东永公司《调解方案》不是提出了389万元这个数字吗?就用它!但389万元对应的装修折旧损失、设备设施折旧损失、扩建房屋费用与《调解书》“装饰装修、设备设施的搬迁费”明显不是同一概念,怎么办?反正偷过了,再偷一次又何妨!张秋岚选择再次偷换概念。
绝招二:隐瞒证据。
①隐瞒本案第三次《调解笔录》,因为李振华自认1000万元不包括装修折旧损失,还因为N公司只认可缔约过失补偿和搬迁费,不认可装修折旧损失、设备设施折旧损失、房屋扩建费用。
②隐瞒本案第一次《调解笔录》,因为市中院孙权新副院长、肖丕国庭长、张秋岚共同裁决“本案只确认缔约过失损失,无法确认装修折旧损失、设备设施折旧损失、房屋扩建费用389万元”。
③隐瞒本案第二次《调解笔录》,因为李振华与律师费案二审审判长肖丕国庭长均承认“律师费没有任何扣减,就是1000万元的40%”。
④隐瞒劲鸣所对389万元提出异议的证据,因为张秋岚要捏造劲鸣所“对389万元未提出异议”。
⑤隐瞒还原案件真相、揭穿李振华六大谎言的劲鸣所反驳证据,因为赖账的李振华提出了“恢复往日好名誉”的要求。
绝招三:自创法律。
389万元不是法院查明的事实而是东永公司的陈述,劲鸣所不认可,N公司不认可,市中院不认可,连2018年的张秋岚也不认可。东永公司用389万元反驳劲鸣所的诉讼请求,却不提供证据,389万元在判决书中如何站住脚呢?
张秋岚自有妙招:先捏造“劲鸣所对389万元未提出不同意见”,再自创法律——“对一方当事人的陈述,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不同意见的,视为对该陈述的承认”。她知道她的自创法律违反了“视为承认”的法律规定,也知道法官不能自创法律,所以她在判决书中用“根据证据认证规则”一笔带过。
绝招真灵,冒着“违法审判”、“枉法裁判”风险的张秋岚连过合议庭、审判委员会两关,将一审150万元改判为111万元,她终于登顶玩弄法律的巅峰!
李振华两连胜,白纸黑字400万元,砍掉289万元,他终于登顶赖账巅峰!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因此,赖账秘诀三:结交一个玩弄法律的承办法官。

楼主:沾天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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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分类:台湾风云

发表时间:2020-07-22 08:20:22

更新时间:2020-09-25 1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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