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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农村大学生与钢琴的故事

楼主:刘路1990  时间:2020-09-24 12:37:38
我和钢琴的故事

我第一次看见钢琴大约是在邻家大哥的VCD里。他是一个电工,那时还是一个时髦青年,经常能搞到光碟。

我在他家看到了很多香港武打片。“香港武打片,越打越激烈”,九十年代末香港武打片在农村非常流行。成龙李连杰周润发他们大约也是我最早知道的电影明星。

我是在周润发主演的《英雄本色》里看到钢琴的。豪哥和小马哥抢了公司印美钞的犯罪证据,要负责人阿成拿两百万美金在港口见。赴约之前豪哥约了弟媳在教堂见,要她把证据转交给因父亲惨死黑社会之手不肯原谅他的警察弟弟。一场惨烈的黑社会大战即将爆发,吴宇森用他的暴力美学给出了无比宁静的前奏,交接证物之前,画面里出现了钢琴与合唱团,一群和我同龄的城里男孩女孩们正在用纯真的童声唱着罗大佑的新歌《明天会更好》。

《明天会更好》大约也是我记忆中最早的几首歌之一。我爱这首歌,我也爱钢琴,和唱歌的女孩。




大战在即,吴宇森安排了一场教堂的童声合唱【图片来自网络】




可是我并没有机会接触钢琴。大约在我上高中后才在音乐教室里看到真的钢琴。

我爱唱歌,但唱的并不出色,只能说还能听。可是我对音乐天生就有一种痴迷,不管是电影插曲还是流行歌曲(那会儿我只能接触到这些音乐作品),听到新歌就像交了一个新朋友,那种感觉只有两千年前的三闾大夫才懂,他说“乐莫乐兮新相知”。

高中之前,我对音乐的记忆除了小学时代的音乐课就是邻家大哥的VCD,

在那里我听到了很多流行歌曲,刀郎的《冲动的惩罚》,刘若英的《为爱痴狂》,还有张学友刘德华他们这些90年代流行天王们的歌声,大多都是通俗酣畅的情歌,邻家大哥的VCD定义了我最早的音乐口味。现在想来,如果我能选择,对音乐最早的印象可能会更多元。

上了高中,才知道音乐的种类有那么多。我的室友买了一个复读机,本来是用来练英语听力的,后来就成了流行歌曲播放器,他最爱刘德华,买了好多刘德华的老情歌。那会儿手机还不能听歌,有钱的用mp3,我们穷的就听用复读机放磁带。

当然主要还是周杰伦。我上高中的时候,百分之九十的娱乐杂志每一期的封面人物都是周杰伦。

我现在回忆高中生活,周董《夜曲》的旋律会第一个跳出来,带着青春期特有的伤感怀旧。






夜曲mv【图片来自网络】





后来我去了北京体育大学。

上了大学之后,我学了体育新闻专业。新闻学专业几乎是考试最好应付的学科,我们不想拿奖学金的都是临考前一天晚上把女学霸们整理的课件打印出来,临阵磨枪,第二天就上考场,成绩一出来85,拿到毕业成绩单时,大约我的四年平均成绩也就85,在全系一百二十人里排到一百零几名的样子。

不要惊讶,考倒数还能拿85分,大学里就是这个样子,学生的成绩单找工作时要给用人单位看的,一般学校都会让自己的学生成绩好看一点。清北可能不是这样子,他们用不着。

我那时候不学习。我知道在大学里泡妞不靠成绩的,就整天搞哲学和音乐,我认为这两样东西里有终极的人生意义。

我看了很多音乐史和乐理方面的书。开始听全世界的经典音乐,读了书之后,我自认为是一个高雅青年了,于是看不起流行音乐了。当然也听流行音乐,因为好听嘛。

不过我开始有意识的听全世界的经典音乐,西方的经典音乐主要就是古典音乐,中国的是传统戏曲。

我先是迷上了昆曲,并且对京剧越剧这种后起的戏曲也看不起,觉得它们太俗,就像听巴赫的看不起听莫扎特的一样。

我至今最喜欢听的戏曲还是昆曲,倒不是看不起京剧越剧,而是因为昆曲里保留了很多明以前的中国音乐元素,里面有农耕民族悠久深厚的心理积淀,所以能激活我体内更多沉睡的基因。打个比方,听京剧就像抽大麻,听昆曲就像直接注射海洛因,快感不在一个量级。

大学时代我常常能听到新的好歌,那时候我还年轻,又是农村来的,人类创造的音乐作品就像一座亚马孙雨林,听到好歌就像认识了一个新的美丽物种。

有些歌我偶然听到,觉得好听,就很想再听,却不知道名字。

其中最让我魂牵梦绕的就是《Scarborough fair》。

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是在初中时的电视广告里。一款叫做“酷儿”的饮料,可口可乐旗下的品牌,广告画面是风和日丽的海滩,一个美女面朝大海,背景音乐就是这首歌的高潮部分。

虽然只是十几秒钟的一段不完整的旋律,但我听的如痴如醉,每天晚上守在电视机前等待那个广告出现。


我一直想知道这是哪位神仙姐姐的声音,那么美丽迷人。而这首歌会有一个多么美丽动人的名字。

我没有问过,因为我知道村子里没人知道。

后来这个广告就没了。

我就听不到这首歌了。

什么叫自由?

现在技术进步了,国家富裕了,农村孩子只要好学,也可以找到廉价的方式获取音乐资源,随时随地听自己想听的歌,这就是自由。

而这种自由对于世纪初的农村孩子,我,来说就只是一种梦想。

就这样过了几年。我上高中的时候,周六晚上才放假,放学后就去县城繁华的地方逛。

在一个跳广场舞的地方,我偶然再听到了这首歌。我激动不已。

等那些大姐大妈们跳完,我就问其中一个前去换音乐的大姐,这歌真好听,叫啥名?

大姐说,这就是一首舞曲,叫啥名她也不知道。然后换了一首歌,她们接着跳。

后来又听不到这首歌了。直到我上了大学。我终于再次听到了这首歌,并且认识了她的芳名。

大约是大一的夏天,一天下午,我去厕所,我们体育大学的洗手间是宿舍楼里每个楼层公用的,听到楼道里传出音响的声音,不知道哪位小哥在寝室里外放音乐,从厕所出来,我正想回屋图个清静,却发现这外放的音乐那么熟悉,就是她。

我闯入那哥们的寝室,问了一句,这歌叫啥名?

放歌的那哥们看了我一会儿,明白是他放的歌被我认可了,殷勤的说,“斯卡布罗集市,英文名Scarborough fair”。

我说了声谢谢。跑到屋里打开电脑的音乐播放器,单曲循环了一下午。

我终于知道了这首歌的名字,并且知道了这曾经令少年的我魂牵梦绕的歌声发自一位叫Sara Brightman的女神。

我终于知道了歌词,原来唱的是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怪不得旋律那么动人。歌词的第二句是“Parsley, sage, rosemary, and thyme”,翻译成中文 是“荷兰芹,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我在吃火锅的时候曾经吃过一种叫做“蒿子秆”的蔬菜,我一直以为它叫“耗子杆”,因为在北京大家都念四声,我固执地相信“耗子杆”就是歌词中的“鼠尾草”。我每次吃火锅几乎都会点“耗子秆”,虽然它并不算好吃。但它出现在我最爱的歌里,我宁愿为它买单。

爱屋及乌嘛。

后来我听了这首歌的原唱,Pual Simon和Art Garfunkel的版本。那是大三的冬天,我即将开始考北大研究生,对于未来内心涌动着莫名的憧憬。这个版本就是电影《毕业生》的影视原声。

莎拉布莱曼的翻唱是女神天籁,纯净明亮,空灵通透,可是歌曲原唱却有一股感伤怀旧气息,斑驳迷离,像一个少年在遥望他暗恋的姑娘,又像一个历经沧桑的中年艺术家追忆年少时的情人。

我爱上了原唱。第二年春天,我开始考研,我看了电影《毕业生》,看到男主大学毕业后的迷惘,配合着《scarbough fair》和《sound of silence》的旋律,就像二十一岁的我一样,不知前路在何方。






电影《毕业生》【图片来自网络】



我开始喜欢《sound of silence》。我在图书馆上自习备考,看书间隙会走下图书馆,对着满墙的爬山虎,听着“Silence like a cancer grows”,“孤独像癌细胞一样扩散”,仿佛看到我的孤独像爬山虎一样在图书馆的墙上蔓延。






民谣歌手Pual Simon and Art Garfunkel,两人把古老的英国民谣改编成了《scarbough fair》,Simon 创作了《sound of silence》


我考北大中文系的第四年,九月的一天下午,在清华的一个花园里坐着,偶然打开手机搜索莎拉布莱曼的歌,看到了她的演唱会当晚要在国家体育馆举行的消息,我当时就骑车去国家体育馆,沿着成府路一路向东,大约四五公里,在体育馆的外面,花了380搞了一张580的票。

我坐在高高的后排,根本就看不清我的女神,不过她一开口,我就感受到一股强烈的穿透力,像光一样bright。

这也是我至今听过的最贵的音乐会,我一般只会花百八十块钱去一些小剧院听一些古典音乐会,这种流行歌曲明星的演唱会票价对我来说太贵了。

我之所以要在考研缺钱的状态下一定要去听莎拉布莱曼的演唱会,不只因为《Scarborough fair》,还与我大学时代偶然在某个酒店的电视机里看到的一个演唱会有关。

那是莎拉布莱曼2007年的维也纳史蒂夫大教堂演唱会,那时的女神还是四十多岁,徐娘半老,正是魅力四射成熟风韵的年纪。在大教堂里,女神唱着十九世纪的艺术歌曲,古典和现代的交织让那个年纪的我迷的不能自拔。莎拉布莱曼的身上混合着西方理性精神与东方神秘气质,少女的灵动和贵妇的典雅,古典的厚重和现代的轻盈。












莎拉布莱曼史蒂夫大教堂演唱会【图片来自网络】



自从知道莎拉布莱曼之后,我开始在网上看她的很多演唱会,并且听到了她唱的音乐剧《歌剧魅影》,那也是我小知识分子审美时代的重要收获。

因为《歌剧魅影》,我知道了莎拉布莱曼背后的那个男人,这部作品的作曲韦伯,知道了他们才子佳人的爱情,于是我决定成为像韦伯一样的大才子作曲家。






音乐剧《歌剧魅影》《猫》的作曲韦伯,莎拉布莱曼前夫【图片来自网络】




当然我之所以想成为作曲家,也因为我不是高富帅,在喜欢的姑娘面前没有拿得出手的资本,想用音乐才华证明自己。

我是农村的,上大学以前是个小学霸,接受的都是小知识分子的世界观,没有意识到肌肉和钞票才是证明自己最通吃的方向。现在想来也是因为这两样东西不能速成。我才把证明自己的一股劲使在了音乐和哲学方面。

当然就算不是为了证明自己我也要搞音乐,因为我是那么爱音乐。

我的内心涌现出很多旋律,我打算自学作曲,于是急功近利看了一些乐理方面的书。但是看了也白看,我并不知道自己唱出来的每个音的音高,也分不清音差。

当然我自己搞出来的那些旋律也确实不咋地。

就这样到了大三,我选修了音乐鉴赏课。在那个课堂里,我听了很多古典音乐作品。

其中印象最深的是《出埃及记》,马克西姆演奏的版本。这个作品取材圣经,讲的是摩西带领犹太人摆脱法老统治,逃离埃及,回归以色列的故事。旋律坚忍刚毅,悲怆动人,正好和北京十一月初明朗肃杀的天气还有我这个北漂青年大学前两年猛烈悲凉的经历契合。

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自认为自己是个犹太教徒。我之所以认为自己是犹太教徒是因为我相信自己是造物者选中的,我是耶和华唯一的选民。我看不起基督徒,因为他们把耶稣当成自己的救世主,犹太人是不承认救世主的,在他们的哲学里,每个人是自己的救世主。犹太教是一种强者哲学,基督教是造出来给弱者的,我拒绝承认自己是弱者,这是我当时的傲慢,但也源于我骨子里面就对弱者的哲学很排斥。我现在不信犹太教了,但对于犹太教的强者哲学还是很推崇。“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这也是小马哥教给我的,只有靠自己,人才有尊严。








小马哥说:能够把握自己命运的就是神【图片来自网络】



北京到了十一月就会特别冷,那不是南方冬天的阴冷,而是一种光英朗练的冷,明朗中带着肃杀。我记得那个秋天,我走在写校园的主干道上,道旁毛白杨墨绿色的叶子在明亮的寒风中瑟瑟作响,就像红海泛起的波涛,我带着耳机听着《出埃及记》,仿佛自己就是在西奈山顶宣示十戒的领袖摩西。

也是在音乐鉴赏课上,我终于摸到了钢琴。教室里有一架钢琴,有两个会弹的,下了课就在那儿玩。我就跟他们一起玩。他们教我识谱和基本的指法,我就在他们走了之后自己在那里摸索。

后来那个音乐老师把琴锁上了,并且跟我们说学校不让私人用琴。

就有人把锁别开。有一次,我正在弹,不知怎么她就来了,看到我,她想训诫又没有说出口。她知道我是特别想学钢琴。我在课上总是最认真听讲的,下课还常常找她问问题。不过她还是不高兴,感觉自己的权威被否定了。

不过最后她还是给我这门课99分,应该是这门课的最高分,也是我大学里所有课程的最高分。

其实她的课讲的不咋地,她在音乐上的见识也不高,只不过她是音乐老师,毕竟受过系统的音乐训练,我又特别想学,那时候才会经常请教她。她大约也很少被学生这么热情追捧,就像一个三本院校的教师遇到一个因为想考研所以特别好学的学生。

后来那个琴上了一把大锁,再也不能弹了。

大三下学期,我也决定考研了。同时我也决定彻底营造新人设,我要做一个高雅的艺术青年。

我那时候就像一个墨西哥青年,终于踏上了美利坚的大地,要和土气落后的旧我告别,从此做一个洋气进步的新青年。

我要学钢琴,学作曲。我要用自己的才华征服未名湖畔的美女同学。我有许许多多的愿望。我还不知道自己的基因和出身给我设定的天花板有多高,我以为我头顶上的是蓝蓝的白云天。

当然我得先搞定燕园食堂的饭卡啊!

我对自己盲目自信,才会规划出“考研学琴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基本路线。

当然我这么做,一方面是我高估了自己的智商,另一方面也是害怕自己不能全面发展,最后成为北大同学看不上的只会读书的“单面人”。

于是我办了一张练琴卡,在体育大学北门外不远处。

我决定速成一首拿得出手的作品。我选择了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第一乐章。

这首曲子还算比较好弹,适合入手,如果不追求演绎水平,只是把它弹出来,是不需要长时间的练习积淀的。







月光第一乐章。我大三下学期一边开始跨考北大中文系一边花了一整个春天练完了上面的谱子。我本来以为等我考上北大,还有很多的时间去领会贝多芬那晚的月光。可是我没有考上北大,也没能再弹出21岁那个春天的水平。

后来考研屡次失败后,我读到了王小波的《黄金时代》:"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一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逝,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图片来自网络】



有一天我在琴房突然听到隔壁传来一段特别美丽的旋律,我知道自己又要认识新的音乐作品了,“乐莫乐兮新相知”,我迫不及待的走出去。

我透过玻璃门,看到一个小姑娘正在弹奏,我敲了敲门,问,“你好,你弹的这首曲子叫什么名字啊?”

我以为她是一个初中生,因为她的背影很瘦小,大约一米五几。可是她转过头我却发现这是系里的一个大一的学妹。我们在社团里认识的。

她告诉我说,“星夜钢琴手”。她本来是弹电子琴的。然后她问我,“师兄也在学琴吗?”

我笑了笑,“我刚学。”

“你刚才弹的不错啊,刚学就能弹出完整的旋律,很棒啊!”然后她就要我弹。

我捱不过,就弹了一段,由于紧张,比我正常水平还是要差不少。虽然她一个劲的说,不错不错。我还是很难为情。

就这样差不多有两个月,我也差不多把第一乐章断断续续弹出来了。

我开始很焦虑。我在练月光的间隙,也会尝试其他曲子,当时我练过肖邦的葬礼进行曲,莫扎特的土耳其进行曲,柴可夫斯基的六月船歌,出埃及记,少女的祈祷,星夜钢琴手,我太急功近利,这些曲子又比月光第一乐章难,所以练了一段忘一段,我知道这些需要童子功的。

我焦虑也因为我意识到了跨考北大中文系的难度。我的时间不够用了。考研显然比练琴重要。

我急功近利还在于我是一个穷人的孩子,当我走进琴房的时候,我总想把每一分钟都最大化的利用。这样的结果只能是欲速则不达。有很多次,我停下来,望着窗外北京的春天,感到自己就像塞万提斯笔下的骑士堂吉诃德。

大约五月初的一天,我最终决定不练的直接动机发生了。有一个钢琴老师,她大约也是机构的老板,看我天天来练琴,就跟我说有一个小孩需要陪练,问我愿意不愿意,可以让我免费练琴。

我当然愿意。

她就让我来一段。

我这次表现可能比那次在学妹面前还要差。

她听了一会儿,笑了笑,你是刚学的吧。

我说是的。

你再练一段时间吧。

夏天来了,我不去琴房了。

我想速成钢琴王子的计划破产了。

我当时想,先考上北大,明年春天我还会回来的。

等我考上了,还有一整个夏天可以练琴,然后等明年秋天我出现在未名湖畔的时候,我已经是个钢琴王子啦。我的公主正用婀娜的舞姿在湖边等我呢。

这是一个还没被世界操服,农村出身的小知识分子在二十一岁的时候做的一个爱之梦。

于是我考了四年北大。那本来等在未名湖畔的公主迟迟等不到她的王子,也不知道是殉情了还是改嫁了。

我考上了南开。那时我已经26了,我把整个青春都葬送在书斋里了。

那个春天我重新回到体育大学,在熟悉的音乐教室。琴没有上锁。我开始弹月光,可是我只记得开头一小段,后面的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回到我在清华的住所,我找到了五年前打印的琴谱,第二天我又去了,可是我还是不能把月光第一乐章找回来,我忘光了。

肌肉记忆?我只有两个月的肌肉记忆,在大脑皮层的神经元之间临时搭建的独木桥早就被洪水卷走,变成了岸边谁家炉灶里的木炭灰。

大约第三次过来练琴的时候,居然遇到了我的大学新闻学专业的老师。她当时就要用琴房所在的教室上一门选修课。



她算是一个很有抱负的学者,人很严谨,我之前上她课时,跟她聊过一些小知识分子的理想,她曾经鼓励我要坚持这种小知识分子的东西。



偶然看到了自己曾经很看好的学生,她很好奇我会在这里练琴。问起毕业几年的事,我把自己跨考北大中文系失败的事告诉她,她觉得捕捉到了一段很精彩的新闻素材,就问我愿不愿意接受她的采访,她要记录一下我这个农村青年这段有代表性的经历。





我说没问题。



课后,我接受了一段三个小时的采访。我在采访中坦诚的表示看不起曾经的小知识分理想,已经彻底认同丛林世界的法则。她用许知远式的小知识分子特有的怀疑不断的发问,大约对我的“蜕变”很失望。



后来我也不去练琴了。



我想挣钱,发财。



可是我这么多年的准备都不是往这个方向去的。



我知道我走错了路,我只能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吞。



读研期间,我遇到了初恋。她是我文学院大一的学妹,一个天津姑娘,钢琴弹得很好。



我因为是跨考,所以要和大一新生一起补文学类的基础课。



第一次课,我坐在大约第三排,看到前排左侧有一个姑娘,高挑清秀,心里想怎么才能认识一下呢。



第二次课,我来得晚了,站在大教室的后面,从人群中搜索空位,却发现靠走道的男生旁边有一个空位,而空位的另一侧正是上次课我想搭讪的姑娘。



我坐过去,就这样我们认识了。周末演讲团有活动,我发现我们原来在一个社团里。



我那时加了很多社团。我的目的很纯粹,就是为了泡妞。



我们在确定关系之前,她听说过我学过琴,要跟我四手联弹。我只能不好意思的说我的水平不行。



后来我们在一起了。



我们经常去学校琴房,她给我弹我爱的曲子。我坐在旁边静静地听。



她的识谱能力很强,我把喜欢的曲谱打印后给她,她拿起来就弹。



这才叫肌肉记忆!



肌肉记忆靠的是童子功。



那年的学院元旦晚会,我报名了唱歌。她给我伴奏。



这是我人生第一次在这么大的舞台唱歌,虽然这个舞台即使对于很多业余歌手来说也并不大。



我根据自己的音色和喜好选择了水木年华的《一生有你》。







那时候,卢庚戌和李健还很年轻,一个31,一个27。【图片来自网络】





我们每天去琴房彩排。



我的音准没有问题,但是节拍常常快了或慢了一拍半拍,我自己觉得无所谓,可是她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她无法容忍我的佛系态度,常常为我的业余表现大发雷霆,看我无法达到专业水准,有时候会气哭。



她之所以这么完美主义,一方面是她天性如此,另一方面源于钢琴对她性格的塑造。



晚会那天我们完成了表演,虽然远远算不上完美,可是还是赢得了不少掌声。



她知道我爱唱歌,也知道我为了这次表演付出了很多,也被她骂了很多次。所以结束后,她还是表扬了我。



对于我来说,这也是人生难得的体验,我终于在百众瞩目的舞台上歌唱过了,对于一个爱唱歌又唱的不出色的人来说,他成全了自己。



她要我去练琴。这样我们就可以四手联弹了。



我说这需要童子功,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还有很多钱要挣,我现在不打算学琴了。



我还跟她说了我小时候一直想加入合唱团的梦想。



她回家把自己小时候学琴时用的节拍器给我带来,带我去花园的长椅上练节拍。



可是我也没有心情,我没有认真练习。



我很焦虑。我都二十七了,还一事无成,我想做点什么,可是我读的这些书有什么用呢?



我不会画图纸,也没有白手起家创业的本事。我想发财,只能靠我的笔。我想去做编剧,可是我至今没有写出过作品。



我们在确定关系之前,她的母亲嫌弃我年龄大,又是农村的,反对我们在一起。



她疏远过我一段时间,后来我们还是在一起了。



我们后来不再去琴房,也不再练节拍。



研二开学的时候,我们分手了。



我开始写人生的第一个剧本。



我以前每天都要唱歌。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小知识分子,就像陶渊明年轻的时候一样,“忆我少年时,无乐自欣豫”,不管得失成败,我都有莫名其妙无穷无尽的欢乐。我曾经改编尼采的名言造了一个新的格言:“每一个不曾唱歌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



分手后,我很少唱歌了。



倒也不是因为失恋。更多的是因为我已经到了像陶渊明一样“值欢无复娱,每每多忧虑”的年纪。



我内心的小知识分子人格死了,我的歌声也消失了。



也许有那么一天我老了,不用挣钱了,或者我还没老,但已经挣了很多钱,我会重新开始唱歌,学琴。



如果我有幸发了财,我要给穷人的孩子办一个合唱团,让那些像我一样爱唱歌的穷人的孩子也能快乐的唱歌,享受音乐的美。



当然,那一天也许中国梦已经实现,歌声与微笑遍布海角天涯,每一个普通的乡镇小学都会有自己的合唱团,让爱唱歌的孩子找到组织。



那一天,每一个有音乐天分和爱好的孩子都能在花蕾期得到充足的阳光雨露,而不是像我这朵昨日蓓蕾因为不能进行正常的光合作用而长成一朵今日黄花。







楼主:刘路1990  时间:2020-09-24 12:37:38
谢谢你一直认可我,谢谢你认可了我的尊严,i pay my due
楼主:刘路1990  时间:2020-09-24 12:37:38
大哥这表情啥意思

楼主:刘路1990

字数:8695

帖子分类:我的大学

发表时间:2020-07-31 23:30:50

更新时间:2020-09-24 12:37:38

评论数:7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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