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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江苏省泰州兴化市李中镇镇长朱学美包养情妇贪污腐败

楼主:wy992994  时间:2021-03-17 18:27:07
举报人:沈卫红,女(朱学美妻)18262585797
被举报人:朱学美,男,1968年11月24日生,汉族,兴化市合陈镇人,现任李中镇镇长。
举报事项:
1、请求查处被举报人篡改年龄骗取国家公务员身份的违法行为;
2、请求对被举报人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犯罪行为;
3、请求对朱学美包养情妇胡艳(1971年生,离异,育有一女,就职于兴化市公交公司,驾驶员)的行为进行查处。
事实和理由:
一、被举报人朱学美现在身份证出生为1973年1月18日,后经举报人举报,现组织部门已经查实其真实年龄为1968年11月24日。但组织部门与纪检部门相互推诿,答复仅仅恢复其真实年龄,敷衍了事,对其违法行径不加追究。被举报人朱学美的年龄真的是像弹簧一样伸缩自如,当今社会像他这样拥有弹簧年龄的官员也不在少数,不光是年龄造假,还有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即俗称的“三龄两历一身份”。 自然是造假可以能够给个人带来实惠。比如受到重用的实惠、享受待遇的实惠、升职晋级的实惠等等。凭朱学美的个人能力自然要走捷径,不惜弄虚作假来提升自身价值,以捞取不该有的好处。针对这样的“假干部”、“假公务员”组织人事部门,恐怕是上上下下都很清楚的问题,但却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甚至得到了各级的默许。
被举报人朱学美为了入党、升迁,在户口登记环节都能呼风唤雨,看此人的“能耐”有多大或者其幕后推手之强大,竟然视国家的法律为儿戏,如此的弄权,实在令人胆寒啊!面对朱学美的这一行径,不说对党不忠诚,连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没有,为官行政、为民服务多半也真不到哪里去。这样的干部,即使多么“胜任”工作也不能用。但朱学美现在仍然身居要职,显然是有“靠山”在“保驾护航”。有了“靠山”,有关部门的审查似乎就成了“浏览”档案,“假干部”一路绿灯,仍然高歌猛进。
二、对朱学美造假的容忍,无疑就是对骗子的容忍。要挡住“假干部”前进的脚步,群众的监督少不了。要想断了“假干部”的能量之源,也不能忽略假干部背后的真靠山。
被举报人朱学美自打从政以来,就算他不吃不喝不开消一分钱,凭他的资产积累完全没有能力承担如此巨额支出。具体资产如下:1995年在兴化锦绣园购买一套住房(位于:面积107.4㎡,价值 万元)、在与举报人夫妻存续期间以情妇名义登记在富康花园又购买了一套住房、在张阳小区4号103室又购买一套,情妇胡艳本人在锦绣园自有一套住房,是胡艳用贷款购买的;朱学美除了上述巨额资金用支付购房款外,还在兴化原金港房地产公司放高利贷30万元、无锡、戴窑还有多笔数目不详的高利贷。就其朱学美本人而言,家境贫寒,无有兄弟姐妹做生意、举报人在与其夫妻存续期间又没有工作,每日多有或多或少的支出,这短短的工作年限,哪来那么多的财富?反观胡艳其人只不过是兴化市公交公司驾驶员,工资收入一般,其收入远远不足以支付如此巨额的房款,可能性只有一个,那就是朱学美以其贪污、受贿等不明灰色收入来支付。再如在其为本村修路、协调土地纠纷时一次性收受贿赂3万元、收戴窑原国土所所长(已被刑事追究)2万元等等,朱学美可真正算得上无孔不入的大贪鬼、大色狼。朱学美身为一名国家公务员,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相关规定,应当如实报告自己的财产来源及收入状况,可这一制度对朱学美而然均形同虚设,毫无任何制约措施,任其发展。朱学美还多次指使情妇胡艳威胁、殴打、谩骂举报人,这在兴化牌楼派出所都有案卷记载。,举报人也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举报和上访,可至今没有对其采取任何行动和查处措施。
最后,举报人认为,如此一个靠造假混进国家公务员队伍的骗子,咋能委以重任,抛开他遗弃家庭的不道德行为,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当今陈世美,一个实足的江湖混混,在群众的心目中又能有多高的威信?!这明显与一个身为国家公务员、党员、干部、领导的身份极不相称,请上级领导、部门严查,按照党纪国法严办,将此人早日清除出公务员队伍,纯洁公务员队伍,彰显我党察人用人的公正与纯洁。
举报人:沈卫红

楼主:wy992994

字数:1632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13-06-01 09:54:00

更新时间:2021-03-17 18: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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