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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碎尸杀人案最新线索汇总:一定可以破案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北方一碗水 2018-07-29 12:15:45
心理刻画,和存在于社会规则大背景下的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别,这其中涉及到伪装的成份。心理刻画,是骨子里的,和社会规则下的别人眼中看到的很大可能性上是不同的。

侧写,说好听些就是依据存在的行为从人格上、认知上等进行心理方面的思考和刻画,说难听些就是瞎猜,就这么个事。白银案瞎猜的不少,这个案子也同样,这就是实际情况。

那么,对这个案子来说,他单身与否,确实得重新考虑。
一是,他是否就是真凶。
二是,现存于网络上的信息,有多少是杜撰而误导判断的。
三是,SS者和PS者的思路前后是一致的,这案子目前表现出来的,是单人,具备谋划性,案发室内,没有用到机动车辆,ND西向可能就是SS地。

以地找人和以交集地点找人,提供了一种可能,只能是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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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hiagao821011: 2018-07-29 12:17:56 评论

人格刻画没有用,最根本的还是要找到碎尸地。
KN先生: 2018-07-29 13:06:59 评论

评论 sophiagao821011 :说的没错,但是这样的心理分析有助于我们接近他的作案动机,从而从其行为上反包求证疑似碎尸地,是远还是近,还是就在南大里。

西部清晨3: 黑名单 举报 2018-07-29 15:29:01 评论

站街女――这是楼主圈定的?刁家是太善良了,仅凭这句话刁家都可以起诉你诽谤罪!你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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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果然我没猜错,西部清晨3现在认为是我本人删了28543楼。 刚才已经想到这一点,截屏保存了。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希望 @西部清晨3 践行 “刁家是太善良了,仅凭这句话刁家都可以起诉你诽谤罪!你的依据是什么!?”、、
不然放着这么个帖子于天涯,真如芒刺在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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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先生 2018-07-29 16:03:15
开宗明义,本人对该种南案推理始终持反对态度。 西部清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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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西部清晨3 ,我是真的希望你说的这句话能够兑现。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西部清晨3 2018-07-29 16:08:30
楼主,我可是资深追帖着天涯基本所有关于南京碎尸案我都追过,天地可鉴,我们可以探索案件的本质尽量还原那晚到底发生了什么?南案22年不破究竟是为什么?是警方不作为还是破案有说不出的内幕!刁作为一个南大成人新生,那晚为什么要走出校园?我基本和刁一个时代,93年我大学毕业,不过不在南方而是在西北。你一个人肉无猪肉同飞,说句不客气的话,就是在消费死者――我从来没见过哪个南案开帖者说出如此的话!我曾经梦里夜里都在思考,究竟南案真相是什么?为此还做过梦,我把我的梦忠实记录在帖子里。下面我谈谈对南案的一点看法。
1,南案是独案,22年未破,说明这个案件是偶发案件,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2,南案是南京土著人做案,至少对南京南大附近地理位置很熟悉。
3,南案是普通凶杀案,限于当时破案条件和技术,或许有言之不完的苦衷,至今未破。
4,南案凶手职业特点,要么大爱要么大恨,可以考虑一是政治案件,或许对当时南京大学或者南京政府有报复心理,报复社会,很可惜,刁不幸入选。这类人或从升迁,发财财路被挡这方面考虑,雇凶杀人也未尝不可。二是熟悉基本人体结构的医学者,也可以理解成基本了解人体结构的一类人,如医生,屠户这类。三是性变态者,这类人可以强奸杀人倒不至于碎尸除非刁身上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5,凶手第一现场离南大不足三公里范围或者远离南大至少南京城区外两种可能存在。我曾经在相同的时间段和相同的季节在我所在的城市走出去,我发现我熟悉的地方我觉得很亲切,但同一座城市三公里之外就觉得很陌生,让我杀人去抛到我不熟悉的地方根本不可能。三公里也是刁走出校园得极限,按我理解一公里足够,那晚她想去见谁陌生还是熟悉?到现在都是谜,或许这个迷我们永远都不会了解了。远离南京城区,这是凶手将刁虏去能够杀人碎尸的另一个理由,哪里本来就是城乡结合部,杀人碎尸有条件,抛尸南大附近这是凶手认为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南大案凶手运用了反侦察的技术,他成功了。
6,抛尸工具,步行,小型人力车,鹏鹏车(或许叫法不一祥),摩托车都有可能。公交抛尸那是自找死路。
愿死者安息,愿凶手早日悔过自新,愿刁案不要成为世纪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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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现在本案在疑似碎尸地是“远离南大”、“南大附近”、“就在南大里面”出现了争鸣,其实近两年以来我们所做的功夫也都是围绕着它。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西部清晨3 2018-07-29 17:04:26
楼主,我又看了一遍,人家那个是有前提是误以为站街女,你的这句人肉与猪肉同飞,死人和活人同屋也够恶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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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果然“同罪”不同刑。
承让了兄台。 刚才我可是以你“兄弟”原貌100% 复制粘贴。 你心中的天平我知晓了~
谢谢提醒。

我开本楼,早已有承担责任之能力,兄台不必挂怀。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有一天,假若那南案凶手落入法网,法庭之上,必有一律师为他振臂力争、为他减罪。
这样的律师有罪吗? 坏人吗?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我知道的,北方。刚好刚才那阵子我闲着,其实也可完全不理,任他举报任他删帖。但不解释的话那西部清晨3兄弟会误会我故意删帖。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常名的: 2018-07-29 21:23:02

有人说树洞那事是没有的。我们忙了半天,如果一些线索不是事实,也就是白忙。警方就是不公布一些案情。央视法制栏目要是能做一期此案的节目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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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洞藏尸线索真实可信。
1、nxc2015网帖明语“体育运动场树洞的碎尸肉块”。
2、@球没打好在本帖和我说过,那个树洞现在还在,南大体育场东南侧,目前是用水泥封死。

因此南案树洞藏尸说真实有效。

以下两个是谣言,是网络谣言,不可信:

1、不存在“小粉桥垃圾桶抛尸点”及所谓的“两大包肉”。

---- 这个我本人向南京刑侦支队119专案组求证过,证实没有。 本条来自我,由我负全责。

2、不存在“11路公交站抛尸点”。

---- 真实的是天津路南大东校门对面栏杆上挂抛的牛仔双肩包,即nxc2015提到的“系发现于马路边,某路公共汽车站点附近”的“装骨骼的双肩包”,
KN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昨天看到的。还是贴上来大家伙参考吧。

天涯一版主诈骗粉丝 20天骗2000多万元许诺年息6% 目前已被抓。


原标题:版主诈骗粉丝2000多万元四川警方跨国抓捕嫌疑人

新华社成都7月26日电(记者吴光于、轩玉珏)一名知名论坛版主利用粉丝信任,以境外投资度假村为名筹得资金2000多万元,在支付利息两年后销声匿迹。近日,这名藏匿于泰国清迈的嫌疑人在警方的“猎狐行动”中落网。

四川内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调查发现,集资召集人陈某是天涯论坛的一个版主,拥有20多万粉丝。2015年8月,他在论坛上发帖,以众筹投资境外度假村为名,许诺年息6%。短短20多天,全国各地700多人响应,陈某因此筹得资金2000多万元。

“大部分受害人与陈某的联系只靠微信,甚至连他的姓名都不知道,只知道网名。”办案民警周毅说,此案的受害人几乎都是他的粉丝,90%以上的人没有和他见过面。而在筹得2000多万元后,陈某仅拿出其中的一小部分在泰国购买了一个度假村,并拍照发给粉丝。

此后两年,陈某向受害人支付了约定的利息,但去年7月之后停止了支付,人也处于失联状态。

侦查中,警方发现陈某还有一名同伙严某,主要负责收款,将资金转至国外。

5月中旬,泰国警方将陈某移交中方。严某也于5月5日在越南被抓获归案并移交回国。

目前,陈某和严某因涉嫌集资诈骗,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每一起沉封命案告破的新闻对我们这批坚持南案能破的人来说都是一剂强心针。对那如今忐忑耄耋的南案凶手来讲,都是敲响了一通丧钟。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我是坚信南案有指纹有脱氧核糖核酸的人。之所以现在瓶颈,主要是没有嫌疑对像和疑似人群,脱氧核糖核酸无用武之地。因此推测大概率远省,或是乡人远省落户知青,案发后远宁。
因为江淮苏北应是南京刑警脚印最密集区,然而却没有。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案目前出现两个方向,
1、凶手有比较高文化水平,像个作家,年龄应当比 ,属于忘年,所以不为人知,难以启齿、主要也是时短。远省人。
2、凶手初小文化,生活阅历丰,尾巴知青。江淮淮扬苏北一代人。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有两个外地民工,早晨 起来上菜市场买菜,忽然发现已经拆除的旧民宅的碎瓦砾中有一只黑色的手提包。他们以为是什么好东西,赶紧去捡了起来,打开一看,里面是团用塑料包起来的鲜肉。谁会把这鲜肉扔掉呢?一个年轻的民工闻了闻,说,是新鲜的,肯定没坏,能吃。” ---- 王大进

不知道这段描写是不是真实的,也不清楚王大进对南案掌握资料的程度有多少。但反映两条新的信息:
1、华侨路工地和大锏银巷13号那两提包肉是没有经开水烫过的新鲜的肉。
2、提包里的肉还有层“塑料”包裹着。

特别是第二点,表明凶手还是很在乎在抛尸运输途中被闻出有血腥味的,外边提包、里面还有层塑料,防异味、防渗漏。

为什么要这么设计?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肉是新鲜的肉,连农民工和老太都骗过,这反过来说明刁遇害时间比较靠后,刁在10号失踪后存活过几天这条线索多了一个旁证。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jiangnan7461 2018-07-16 22:37:46
如果相信1996年的南京警察,则可默认他们对南大校内及周边的住宅和其它建筑设施、相关人员进行了(多轮)细致的排查;周边的搜查工作几乎无死角。
如果不相信那时的警方,则他们或许会存在较多的错漏。甚至进入过案发地、接触过嫌疑人,但最终放过了。南大外围各区的排查也会出现更多的错漏。在此假设下,就算凶犯是汉口路大门的门卫,也有可能,并逃脱。此假设下,一切“证据”都成虚无,任何人间奇迹都会发生。
网上没有确切的实据,查了多大范围多少房多少人,用以评价警方工作效果。
我倾向认为,警方在南大校园及周边坚守三个月,已经很尽职了,无大错漏。南大作为案情的中心(受害人住所、抛尸地、抛尸的中心),警方无论如何都要集中火力进行无差别密集捕捞,找寻杀人、碎尸、抛尸嫌疑人的蛛丝马迹。事实上无论时间上和力度上,南大都是警方工作的重点。宁可错抓一千,不可放走一个,可能就是当年南大工作组的原则。有鉴于此,如果凶手真的混迹南大校内或周边,竟然能一脸无辜地蒙混过关,实在难以置信!再则,若凶手在南大或周边杀人碎尸了,还敢于就近抛尸引火烧身,他究竟是想保命还是想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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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年南京周文燕报复杀人碎尸案”
为尽快查明尸源和死者的真实身份,南京市公安局对本市常住户口、暂住户口、 寄宿户口,来宁探亲、过往旅客、下放外地返宁的15至25岁、相貌类似死者特征的 适龄女青年,逐户、逐人,认真核对,并向邻近省、市、县,发了附有死者人头照 片的案情通报。 为查找杀人分尸的第一现场,市公安局充分发动群众打了一场“人民战争”, 对全市所有的防空洞、城墙洞、地下室、空房。仓库、旧碉堡、密林甚至杂草丛进 行了一次空前的搜索。同时对本市所有居民家中,凡6月份以来,修葺房屋,粉刷墙 壁,浇铺地坪,挖掘坑穴,抛掷或焚烧可疑物品等异常现象,均进行了缤密的走访、 调查。 一时间,各类线索材料潮水般地涌向“6.12”侦破组,最后竟多达1800余条。 在此期间,侦破组对全市23万多名适龄女青年进行了全面普查。 但是,半个多月过去了,有几条看起来有价值的线索,经反复查证,都逐一被否定了,侦破组手里再也没有什么像样的线索。面上的各项工作,该做的都做了, 该查的也都查了,下一步棋到底该怎么走?侦查工作的重心应放在哪里?如何寻找 新的突破口?大家心中全都沉甸甸的,茫无头绪。“6.12”一案的侦破工作一时陷入了僵局。

后来启用老局长,重新侦察,被害人就在原来查过的人中,是原侦察人员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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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名的
据我所知,72年的公安系统与96年的南京刑警没得比,96年无论是刑警的素质还是专业性,都进步了N多,科班警校出身的刑警都不在少数。江苏警官学院创办于1949年6月,是全国第一所公安学校!
72年正处于文革高峰时期,公检法系统已经被红卫兵破坏的差不多了,毫无警力可言。 那个年代,水稻都敢虚报亩产一万斤……因此对于所谓的旧碉堡都走访过,不可轻信,虚报夸张的成分大。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但是,73年南京周文燕报复杀人碎尸案却是有许多细节,比如说抛尸,却与南案有着惊人的相似!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不排除南案凶手知晓“73年南京周文燕报复杀人碎尸案”的可能性。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KN先生 2018-08-01 23:10:29
但是,73年南京周文燕报复杀人碎尸案却是有许多细节,比如说抛尸,却与南案有着惊人的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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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也可作以下大胆假设:
南案犯罪动机也与“73年南京周文燕报复杀人碎尸案”比较相似?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KN先生 2018-08-01 23:25:17
不排除南案凶手知晓“73年南京周文燕报复杀人碎尸案”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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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就直接说吧:
南案凶手亲身经历过“73年南京周文燕报复杀人碎尸案”,并且在日后专门研究过“73年南京周文燕报复杀人碎尸案”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1973年南京周文燕报复杀人碎尸案情实录

1973年6月12日盛夏的午后,南京城南武定河里,3个光着屁股的孩子正在嬉水,搅得浪花四溅。 一团棉絮,圆鼓鼓的像只水球,浮在水面上,从岸边的草丛中缓缓漂浮出来。 “我射门啦!”一个孩子两脚踩水,半身腾出水面,将它抓在手中用力甩了出去。棉絮团突然在空中解体,“扑通”一声,落出一只塑料袋来,孩子们经不住好奇,争相划动手臂,朝那只塑料袋扑过去。 “哇,是颗人头!” 几乎与此同时,城北双塘河边,一个回回岁的小学生,瞅准一只鼓腮喘气的大青蛙,猛地腾身朝前扑去。逮住了!可等他用臂膀揩去脸上的泥浆,定睛一看,不由发出一声惊恐的尖叫:“妈呀,死人脚!” 距那孩子二、三十米处,一个老头正在用扳网捞虾,听到孩子那令人毛骨悚然的尖叫,脚底一滑,跌坐在岸边的泥地里,手指触摸到一块软物,低头一看,我的乖乖!原来是一只齐手腕斩断下来的死人手。

1973年6月12日傍晚7时25分,南京市公安局分别接到城南、城北两处报案,立即派人前往勘查。 双塘河边晓庄大队的村民们,听说城里警察正在塘中打捞碎尸块,便一窝蜂似 地赶去看热闹。 匆匆赶来的妇女队长叶凤英拨开人群,冲刑警老贾高声嚷道:“你们要找的人肉块,我家也有。” 哦?”老贾有些愕然,旋即说道,“这种事情,不能开玩笑喔。” 叶凤英挤到老贾跟前:“真的,我猜想那可能是人肉。” 老贾见叶凤英一脸认真,不像是在开玩笑,便说:“那你给我把话说清楚。” “8号半夜,”叶凤英回忆说:“我家养的狗,突然‘汪汪’乱叫,我怕它在外 面咬着人,赶忙起床,想把它拴回家来。可才走到房门口,就听‘陋’的一声,有 东西砸在门上。我因害怕,没敢开门,扒着窗于往外看,就见有两个年轻人,骑着 自行车,从我家门前的路上,往城里去了。第二天早晨,我在门坎上捡到一块肉, 形状很像猪蹄膀。”叶凤英用手比划了一下那块肉的大小形状,“但皮很自,没有 毛,有一股令人恶心的腥臭味。我就赶紧把它甩到马路对面的粪坑里去了。” 老贾在叶的指点下,从那个粪坑里打捞出被剪掉乳头的乳房肌肉一块、股部肌 肉两块。 子夜。 市局刑警大队刑事技术科长章明义领着几名法医,顶着闷热与恶臭,对城南一处、城北两处抛尸现场打捞到的所有尸块,进行了初步检验。 “血型相同,腐败程度相近,没有人体重复部位,凡是可以区分性别的,均属女性。”做了多年法医的章明义摘下乳胶手套,在尸体检验报告上写道,“可以确认,这是南京解放20多年来,从未发生过的一起恶性杀人分尸案。” “南京发生重大杀人分尸案。”

公安部迅速在《重要情况简报》中登载了这一情况,呈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周恩来当即批示:“抓紧侦破,安定民心,续报结果,告知案情。” 案发后8天,南京市革委会发动数万名群众,几乎将南京城内、城外,所有的池塘、水渠、机井、涵洞、厕所、粪坑,统统搜索和打捞了一遍。 刑警们根据群众的报告,先后从5个水塘、5个厕所、1个粪坑里发现被肢解的女人骨、肉组织49块;最重的3斤半,最轻的仅贝两多;最长的30厘米,最短的9厘米。 在这次全市大发动中,玄武区环卫所清洁工人周桂森向公安局报称,他是在6月6日上午到鼓楼厕所抽粪时发现尸块的。根据侦破组对所有发现尸块时间的顺序排列, 这一时间是最早的。 章明义带领几名法医对这些尸块、骨骼,作了X光造影、塑模试验和切片检查。 先后走访、请教了口腔、病理、皮肤、解剖等9个专业的数百名医务专家和学者、教 授,逐步勾画出被害者的“脸谱: 1.被害者的年龄应在17岁至25岁之间; 2.被害者未曾生育。可能是工厂青工、在校学生、待分配或者下放农村后倒流 城市的女知青; 3.被害者头枕部发际处有一块约2分硬币大小的陈旧性疤痕,上门牙咬合不齐, 属龇牙(一度超合); 4.死者应在6月3日以后被害并遭肢解,即发现尸块的时间距死者被害时间,大约在7天左右。分尸时间应在4小时以上。从分尸技巧、截断部位、剔骨情况分析, 罪犯具有一定的分尸常识。但他乱刀切肉,又不像是懂得屠宰、解剖技术的内行。

为尽快查明尸源和死者的真实身份,南京市公安局对本市常住户口、暂住户口、 寄宿户口,来宁探亲、过往旅客、下放外地返宁的15至25岁、相貌类似死者特征的 适龄女青年,逐户、逐人,认真核对,并向邻近省、市、县,发了附有死者人头照 片的案情通报。 为查找杀人分尸的第一现场,市公安局充分发动群众打了一场“人民战争”, 对全市所有的防空洞、城墙洞、地下室、空房。仓库、旧碉堡、密林甚至杂草丛进 行了一次空前的搜索。同时对本市所有居民家中,凡6月份以来,修葺房屋,粉刷墙 壁,浇铺地坪,挖掘坑穴,抛掷或焚烧可疑物品等异常现象,均进行了缤密的走访、 调查。 一时间,各类线索材料潮水般地涌向“6.12”侦破组,最后竟多达1800余条。 在此期间,侦破组对全市23万多名适龄女青年进行了全面普查。 但是,半个多月过去了,有几条看起来有价值的线索,经反复查证,都逐一被否定了,侦破组手里再也没有什么像样的线索。面上的各项工作,该做的都做了, 该查的也都查了,下一步棋到底该怎么走?侦查工作的重心应放在哪里?如何寻找 新的突破口?大家心中全都沉甸甸的,茫无头绪。“6.12”一案的侦破工作一时陷入了僵局。

朱南出山 7月1日傍晚,天气异常闷热,一场雷雨,蓄势待发。郊外通往市区的公路上, 一辆吉普车在疾驶。热风裹着尘土,不断地从车窗外扑进去。坐在后座上的朱南, 那一头早生的白发被吹得乱蓬蓬的。但他仍坐得端端正正的,眯着双眼,脑子里在 想着刚才的事。 晚饭前,朱南接到市公检法军管会的通知,命其立即赶回市公安局,全面主持 “6.12”杀人分尸案的侦破工作。通知来得有些突然,但似乎也在他的预料之中。 1972年下半年,北京、上海、河南郑州、湖北武汉等地,相继发生持枪抢劫银 行和杀人分尸等重、特大案件,久侦不破。周恩来总理多次明确指示公安部:“…… 还是要把那些下放农村或送到五七干校去的老公安请回来,他们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侦查破案是内行,是专家。对稳定社会治安形势是大有用处的。”正是在这样的一 种大背景下,54岁的朱南于1973年初从石佛寺农场“解放”出来,回到了市公安局。 但报到不久,即被送去市委党校学习。以致他复出的消息,全局上下竟没有几个人知道。 一阵流雷响过,豆粒似的雨滴砸落下来,在车顶篷布上“噼啪”乱跳。风将雨 水涌进车窗,朱南略略往里挪动了一下位置,却没有伸手拉严车窗玻璃。他望着车 窗玻璃上哗哗滚淌的雨水,心想,自己离开刑侦战线已经6个年头了,各方面的情形 变化很大,原先得心应手的“老班底”已不复存在。复出伊始,就接手这样一起困 难重重的案件侦破工作,心里实在没底。因为他知道,重大疑难案件一旦搁浅,要想重新启动,难度相当大,更何况自己还是个刚刚被“解放”的身份。

驾驶员启动了刮雨器,两根黑色的胶柱机械地在挡风玻璃上来回晃动着,发出单调的“吱嘎,吱嘎”声。朱南透过驾驶员的肩头朝前望去,茫茫雨幕遮蔽了一切, 道路变得泥泞不堪。吉普车上下颠簸,像是一只在风浪中飘摇着的小舟。 “朱局长,要晚了。”驾驶员有些歉意地说。 “没关系。不怕慢,就怕站!”朱南宽慰道。 仲夏7月,是“火炉”南京“炉火”最旺的季节,无论你是坐着、站着还是躺着, 浑身上下都在“嗤嗤”往外冒汗。朱南接手“6.12”案件以后,不顾炎热的天气, 马不停蹄地听取案情汇报,询问侦查、技术方面的每一个细节。又仔细查阅了所有 卷宗,并对全部线索材料,以及查证情况、否定依据,进行了全面复核。 7月7日开始,朱南一连几天晚上都骑着自己的那部“老坦克”,沿着罪犯的抛尸路线,在长达40华里的路上,来来回回走上几遍,直到东方泛白,才汗涔涔地回 到局里。 转眼,10多天过去了。办案人员焦虑地期待着朱南有所决策,有所动作,为案件侦查工作点明方向,但他只是一言不发。

7月13日上午,朱南拿着一个小本,来到市局会议室。他将向军代表汇报案件侦 破的进展情况。 “文革”期间,原有的公、检、法被“砸烂”,市公安局的“大权”落入几个 军代表之手。首席军代表汪善超见朱南进来,挥了挥手,算是打了招呼,接着就问: “情况怎么样?将近半个月了,有新线索吗?” 市局的几位军代表都望着朱南,朱南朝他们微微点了点头,说:“我刚才接手 此案,正在了解并熟悉案情,陆续听了各有关部门的汇报,一一复勘了抛尸现场, 询问了各项物证的查核情况。目前还没有发现并揪住什么新的线索。但在对前一阶 段侦破工作的全面回顾中发现……” “前期工作有什么失误的地方吗?”汪善超有点不悦。 朱南马上说:“本案前期各项侦破工作,是有力而且有效的。全市大发动,仔细打捞和寻找尸块的做法是成功的。对全市所有与被害者年龄相仿、相貌特征相近 的女青年进行普查,也是对头的,完全必要的。这两项工作,涉及的社会层面大, 花费的力气也大,浩繁、艰巨而又细致。” 汪善超的语气和缓了许多:“中央很关心本案的侦破工作,几乎天天打电话来 催问进展情况。我们要快马加鞭,只争朝夕哟。老朱呀,我们请你回来,是有所期 望的,你不能再像从前那样,搞神秘主义,业务挂帅,关起门来破案,慢慢腾腾地 求证……” 朱南的脸顿时沉了下来。汪善超也意识到自己的话说得有些不妥,立即刹住车。 会场的气氛显得有些沉闷。

汪善超起身给自己茶杯里续了水,重新落座后对朱南说:“好了,就本案的性质,以及第一现场到底在哪里,你能跟我们交换一下看法吗?” 朱南控制住自己的情绪,稍稍松弛了一些:“我也正想就这两个问题,听听在 座各位的意见。” 一位军代表发言道:“我从一开始就认为‘6.12’不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 党的‘十大’召开在即,阶级敌人企图破坏举国上下的一派大好形势。所以,我们 的侦查工作,要牢牢抓住阶级斗争这个纲,纲举才能目张嘛。不能搞单纯业务观点 那一套,不然的话,我们就永远找不准方向,破不了案。” 又一位军代表接着说:“我同意这一意见,但我觉得,罪犯杀人分尸,不仅仅只是为了某种政治目的,可能也是为了灭迹,逃避惩罚。案件的第一现场到底在不 在南京,我个人持保留意见。因为我们广泛发动群众,几乎将南京城里的每一个角 落,都仔仔细细地南了几遍,就差挖地三尺了,也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线索。会不会 罪犯是从外地乘车来宁抛尸?也就是说,罪犯很可能不是南京本地人,如果这样的 话,我们是不是应该考虑改变或调整原有的侦破方向及方案?” 与会者你一言,我一语,各抒己见。

朱南非常认真地听着,但始终一声不吭。 汪善超朝朱南看了一眼:“老朱,你的看法呢?今天,你是主角呀。跟大家谈 谈你的意见嘛。” “好吧。我也谈些不成熟的想法。”朱南开口说道,“重大疑难案件,久侦不破,一定有其复杂的内部和外部原因,也就是说,其中必定还有一些我们没有充分 认识和准确把握的东西存在。所以,我历来主张,对搁浅和夹生的重大疑难案件的 侦破,一定要走回头路。” 他稍事停顿,分条析缕地谈了自己的观点: “1.被害者头骨被敲碎,抛在南郊,而大部分尸块则抛在北郊,抛尸路线长达 40华里。这说明罪犯杀人分尸,旨在灭迹!被害者系青年女性,凶犯与其应有较为 密切的关系,因此我推测,本案性质,很可能是奸情或报复凶杀。 “2.罪犯用4天时间移尸、分尸、抛尸,说明罪犯有藏尸的环境和条件,若是从外地乘车来南京,分几天抛掷尸块,似乎不太可能。罪犯抛在郊区的尸块相对集 中,且靠路边,而抛在城里的尸块却很分散,多在较为偏僻的小巷厕所,说明罪犯对抛尸的几个厕所的周边环境比较熟悉。因此,罪犯应该是本地人,很可能就居住 在城内。 “3.从发现尸块的11处现场情况来看,除人头抛在城南郊外,其他尸块均抛在 鼓楼、中央门至迈皋桥一线。经过分布在这个区间的373个厕所的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抛有尸块的5个厕所都远离公共汽车站,而且都在由南向北前进方向的右侧,北郊 发现尸块的4个水塘也都在路的右侧。这说明罪犯乘公共汽车抛尸的可能性较小,骑自行车携带尸块,由南往北抛尸的可能性较大。因为,骑自行车由南向北走,必须靠右行。所以,我推断,杀人分尸现场很可能就在抛尸路线上,北至鼓楼,南到三 山街。如果胆子再大一点,范围可进一步缩小到三山街地区。”

朱南说完以后,几个军代表互相看了一眼,谁都不说话。好大一会儿,汪善超才打破沉寂,问道:“你这样分析和推测的根据是什么?” 朱南颇为自信地回答说:“因为按照此类案件的一般规律,罪犯销毁罪证多采 取‘远抛近藏’的做法,而我们在抛尸路线上鼓楼以南到三山街这一段没有发现尸 块,罪犯很有可能藏匿于此。” 汪善超又问:“群众反映在小火瓦巷和广艺街厕所发现人的肚肠,这两个厕所 不正好在三山街附近吗?” 朱南语气肯定地说:“是的!我曾去那里看过,这两个厕所的位置非常偏僻, 外地人不容易找到。罪犯往这两个厕所内抛掷死者内脏,说明他对这一带的地形比较熟悉。我提醒大家注意,凶手在向这两个厕所抛掷尸块时,只是丢了一些极易被 人忽视的肠子。这恰恰反映了罪犯怕被人发现的心理。” 听到这里,与会的军代表们,都不由地点头赞同。 汪善超最后问道:“那么照你的分析和推断,下一步我们的侦破工作应该如何进行?” 朱南似乎早就胸有成竹:“在目前没有突出线索的情况下,我觉得我们应该在 侦查和刑事技术两方面同时花力气,回过头来,对没有认识的东西要重新认识,对 已经查否的线索要重新拣起来查证,对没有分析透彻的物证材料要重新分析,对以前视为一般线索的材料也要重新审视。不然的话,我们就不能求得新的突破,就将始终陷在泥淖中不能自拔,在自己划定的圈子里来回打转。” 尽管汪善超感到很不舒服,总觉得朱南把前一阶段的工作轻易否定掉了,但要破此案,又不得不用朱南,也只好如此了。最后,他拿出首席军代表的身份,居高临下地说道:“老朱,这可是在中央挂了号的案子,要是完不成这个任务,向中央 没法交代……” 朱南顿时感到汪善超把一座山移过来压在了自己的肩上。不知怎么他想起了解放初期侦破埃及大使馆抢劫案时,黄赤波代表市公安局向柯庆施立军令状的事,不觉血脉贲张,“腾”地站起身来:“破不了此案,我向中央作检讨!”

话是这么说出去了,朱南对自己的推理也非常有信心,但是人海茫茫,凶手又在哪里呢? 一晃又是一个多月过去了,侦破工作仍无重大突破,朱南感到肩上的压力越来越大。 那天上午,朱南从办公室出来,在楼梯口正巧碰到市局二处副科长林选。他手里拿着一份材料急切地说:“老朱,南京高频管厂有个叫陈玉兰的青年女工失踪, 亲属认为是被其原恋爱对象所害。四处上访,闹得不可开交,你说该怎么办?” “青年女工失踪?”朱南心里一动,“什么时候的事?” 林选抹了一把脑门上的汗:“6月7号。” “哦?!”青年女工失踪,时间与“6.12”案被害者死亡时间相近,这顿时引 起朱南的高度警觉,“她的恋爱对象是干什么的?” “秦淮区房管所木工。”林选回答。 “木工?!走,我们回办公室谈。” 朱南从林选手中接过那叠材料,首先就注意到材料首页左上角的一张照片,失踪女青年那并不十分惹人注意的龇牙,立即引起他异乎寻常的重视。他记得自己以 前曾十分仔细地审阅了本案的所有线索材料,未曾看到有关陈玉兰的线索登记,而后多次案情分析会上,也没听人提起这一线索的查证及否定情况,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抬手抓起电话,喊来了章明义:“这个叫陈玉兰的女青年,6月7日失踪,有关方面多次报告,你们技术部门将她与‘6.12’案被害者进行过比对和检验没有?” 章明义拿起这张照片看了一会儿,迟疑着说:“‘6.12’一案,先后排出的人 头线索有一千几百条,光失踪者就有数十人,这个陈玉兰是否比对过,我一时记不 太清楚,得查一下。” 半小时后,章明义跑来向朱南报告:“陈玉兰,南京高频管厂女徒工,21岁, 外形与死者相似,6月7日上午失踪,一直查无下落。6月IO日,厂里就向公安机关报 告,以后又连续报了2次。侦查和技术两方面都做了专门调查。” “结果怎么样?”朱南追问。 “否定陈玉兰‘6.12’一案的被害者。” “依据是什么?” “据我们了解,玄武区环卫所工人周桂森最早发现尸块,时间是6月6日,而陈 玉兰是6月7日上午Ic时左右失踪的,因此我们认为陈玉兰不可能是‘6.12’案的被 害者。” “嗯……还有别的依据吗?” “有!我们在对尸块进行检验时,曾就死者生前的发型,先后走访了12位高级 理发师,他们一致认为,死者被害前一个月,剪了‘游泳式’发型。而据我们调查, 陈玉兰留有拖腰长辫!两者之间,差异特别明显,所以,技术上做出了否定结论。” 在市公安局,章明义是深受朱南器重的刑事技术人员。小伙子精明能干,往往 言必有中。眼下他言之凿凿,朱南一时也没有充分的理由反驳,但心头的疑问仍然难以消除。

楼主:KN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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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16-09-04 00:35:00

更新时间:2021-04-06 03: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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