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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灯轰油门时速76公里撞死一老一小,让法律维护肇事司机什么?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未来的钻石王老五2019-03-03 15:39
你到底有没有驾照?看有没有刹车可以看监控,可以看车印,和有没有移动车有什么关系?你死了家人悲痛大家理解,认为司机故意撞人太可笑了
糖葫芦的爸爸2019 楼主: 2019-03-03 15:41
评论 tomcatU :发来发去的,真的很有意思么?
糖葫芦的爸爸2019: 评论 未来的钻石王老五 :怎么排除这个可能性?难道你就是肇事司机?或者你比较熟悉他,如果这样,你不愿意走,还跟我一个魔怔的人反复打嘴仗,反而比较好理解了!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Flyingdove119
2019-03-03 15:43
1332楼
也不用跟楼主说道路了,欢迎你红灯到斑马线上转悠
……………………

您也还没走呢?要跟我这个神经病讨论什么问题呢?哦,难不成,您也是肇事司机本人,或者家属,或者他的小号,要不也赌个咒,说什么我要认识肇事司机,全家被车撞死,如何?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2019-03-03 15:57
1337楼
可怜的楼主!既然觉得有冤情就申诉走法律程序吧,您不是律师吗?想煽动百姓群众的舆论是不可能的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

一是取证很难的,不容易啊!二是有些事情,我们想不明白,大家一起议一议,就清楚了,众人拾柴火焰高啊!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敬告各位网友,没有马甲,没有小号,全手打码字答复各位朋友的关注,来的都是客,我都以礼相待,也希望大家以诚相待!我也争取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大家共同营造一个能讨论问题的环境!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tomcatU2019-03-03 16:20
评论 糖葫芦的爸爸2019:你在别的论坛已经 把司机周先生信息暴露了,黄先生,不要装了
糖葫芦的爸爸2019: 评论 tomcatU :你说说他叫啥名字,家住哪里,电话号码如何?刚刚
糖葫芦的爸爸2019: 评论 tomcatU :或者,我叫啥名,住在哪里,电话号码如何?刚刚
糖葫芦的爸爸2019: 评论 tomcatU :您要是想公布,悉听尊便!但是要干就得一起干啊!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2019-03-03 16:29
1345楼
tomcatU2019-03-03 16:20

评论 糖葫芦的爸爸2019:你在别的论坛已经 把司机周先生信息暴露了,黄先生,不要装了

糖葫芦的爸爸2019: 评论 tomcatU :你说说他叫啥名字,家住哪里,电话号码如何?刚刚

糖葫芦的爸爸2019: 评论 tomcatU :或者,我叫啥名,住在哪里,电话号码如何?刚刚

糖葫芦的爸爸2019: 评论 tomcatU :您要是想公布,悉听尊便!但是要干就得一起干啊

正好,我想关注一下案情进度,要是有网友人肉搜索参与进来,我觉得挺好的啊!比如对方肇事司机应该被刑拘了啥的,有网友的监督,我多了一双慧眼,一双法眼,一双火眼金睛!降妖除魔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糖葫芦的爸爸2019 楼主
2019-03-03 16:29
1345楼
tomcatU2019-03-03 16:20

评论 糖葫芦的爸爸2019:你在别的论坛已经 把司机周先生信息暴露了,黄先生,不要装了

糖葫芦的爸爸2019: 评论 tomcatU :你说说他叫啥名字,家住哪里,电话号码如何?刚刚

糖葫芦的爸爸2019: 评论 tomcatU :或者,我叫啥名,住在哪里,电话号码如何?刚刚

糖葫芦的爸爸2019: 评论 tomcatU :您要是想公布,悉听尊便!但是要干就得一起干啊!

tomcatU 2019-03-03 16:34
闯红灯肯定是主责,你们家人肯定是闯红灯,这么多司机都不是不懂的,那个路口信号灯间隔据其他论坛说是62还是82秒,你绿灯尾巴的说法也站不住脚,法院复核也维持了原判是吧? 警察按照国情照顾了你,判对方主责让保险赔付你,已经非常人道了,对方司机本来是次责的。国外很多会判司机无责的
tomcatU2019-03-03 16:34
你却入魔了,想报复对方司机,让对方坐牢。其实事故的主因是你:没有关心关照老人和孩子,天天67岁老人6:47带孩子骑车闯红灯,迟早要出事。 你已经受到了莫大的照顾了,回去平心静气好好和老婆继续生活吧。 此贴对于你已经失去意义了,我也不会再来了。

……i……………………

别跑啊!人肉搜索我啊,顺便也搜索他啊!看看我们俩谁更混蛋,谁更该死,我都挨了三天骂了,他要不来参与一下,太遗憾吧!看来这又是肇事司机的水军一枚!鉴定完毕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巨大猫头鹰2019-03-03 16:23
评论 糖葫芦的爸爸2019:对于有用的话就是别跑去质疑认定书的合理性,如果真惹得对方或者交警重新鉴定了,我敢打赌你会后悔,也别想利用舆论来压迫对方或者交警,因为舆论根本不会站在你这一方。
糖葫芦的爸爸2019 楼主: 2019-03-03 16:31
评论 巨大猫头鹰 :说实话,你要是经历了我经历的事情,你就不会这么想了,事非经过不知难,如果你不是肇事司机的水军,我告诉你,世界比你想得复杂得多!
巨大猫头鹰 2019-03-03 16:34
评论 糖葫芦的爸爸2019:这个世界很简单,只不过你非要想复杂而已。另外,不好意思,死人这种事,我见的还是比较多的,就我个人看来,你的事情根本不是什么大事,如果你不是那么贪心的话。
糖葫芦的爸爸2019: 评论 巨大猫头鹰 :好吧,这一点无法达成共识,我们求同存异吧!如果警察这么容易惹翻了,说明平常一贯执法不公,至少麻木不仁,那怎么可能呢?你说是吧,我们的人民公安,犯罪克星,人民的守护神!我对我们的人民警察有信心,希望你也要有信心,你应该不是警察吧!我想,如果不是,就别替警察操心了!那是真正的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糖葫芦的爸爸2019 楼主
2019-03-03 16:45
1349楼
巨大猫头鹰2019-03-03 16:23

评论 糖葫芦的爸爸2019:对于有用的话就是别跑去质疑认定书的合理性,如果真惹得对方或者交警重新鉴定了,我敢打赌你会后悔,也别想利用舆论来压迫对方或者交警,因为舆论根本不会站在你这一方。

糖葫芦的爸爸2019 楼主: 2019-03-03 16:31

评论 巨大猫头鹰 :说实话,你要是经历了我经历的事情,你就不会这么想了,事非经过不知难,如果你不是肇事司机的水军,我告诉你,世界比你想得复杂得多!

巨大猫头鹰 2019-03-03 16:34

评论 糖葫芦的爸爸2019:这个世界很简单,只不过你非要想复杂而已。另外,不好意思,死人这种事,我见的还是比较多的,就我个人看来,你的事情根本不是什么大事,如果你不是那么贪心的话。

糖葫芦的爸爸2019: 评论 巨大猫头鹰 :好吧,这一点无法达成共识,我们求同存异吧!如果警察这么容易惹翻了,说明平常一贯执法不公,至少麻木不仁,那怎么可能呢?你说是吧,我们的人民公安,犯罪克星,人民的守护神!我对我们的人民警察有信心,希望你也要有信心,你应该不是警察吧!我想,如果不是,就别替警察操心了!那是真正的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另外,我贪心不贪心你怎么知道?要不,你跟大伙说说,我怎么贪心了?是贪财还是好色?说一说,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嘛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小车hdbj
2019-03-03 17:08
1351楼
从事情发生就开始四处发帖,还要找目击证人,结果有目击者证实一老一小是在人行道红灯还有十几秒时就闯红灯过马路,孩子还是骑行,楼主认为这个对自己不利就从来都不提,当知道警察没有看到监控后,就把这一点当作没有证据不能算闯红灯。看到有人目击事故车的过程就不管真假,觉得对自己有利,四处复制这个回帖。一老一小每天上学都要过这个路口去坐校车,都是怎么过的你心里很清楚,这次没躲过去就开始巨婴了。这样的人不可能去反思,今后照样不会守规则。非常不满楼主贴的处罚决定书,主次完全弄反了,分明应该闯红灯是主责,真希望真正的找出真相。行人不是弱势群体,不过是在事故中受到的伤害大些而已,可如果闯红灯被火车撞了,受到的伤害会更大,那只怕行人就要承担全部责任了,在规则面前大家是平等权利,遵守规则吧。

糖葫芦的爸爸2019: 评论 小车hdbj:这又是哪里来的啊!整个情况这么掌握,知情人嘛!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2019-03-03 17:43
1353楼
我现在觉得交警判司机主责不合理,应该判双方各一半的责任才合理,不然真对不起楼主发的这个帖子

糖葫芦的爸爸2019: 评论 站得高尿的远2017:要不你也推动立法,推动重新鉴定,我现在关于肇事司机有三点疑惑,一是路口强行变道超车,二是压实线变道,三是不是有主观恶性在看到行人以后恶意撞人,这三个问题没搞清楚,你要是愿意推动重新鉴定,顺便给我再调查一下吧!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糖葫芦的爸爸2019 楼主
2019-03-03 16:25
1344楼
敬告各位网友,没有马甲,没有小号,全手打码字答复各位朋友的关注,来的都是客,我都以礼相待,也希望大家以诚相待!我也争取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大家共同营造一个能讨论问题的环境!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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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欲则刚88888888
2019-03-03 17:51
1354楼
客套安慰的话就不说了,尽量言简意赅把事情捋明白。

首先,根据警方的报告,老人小孩是在南向北人行道信号灯,绿闪最后半秒进入路口,进入路口后,南向北人行道信号灯即变红灯,不知道这点对于您是否有异议!!!如果没有异议,那么您一直强调司机抢黄灯,全责。那老人的这个行为是不是在抢红灯,全责???因为老人的这个动态行为,就是在绿灯变红灯的瞬间进行的!

其次,根据那个路口的特点:东西向信号灯分别单边放行,先放东向西方向,再放西向东方向。老人在南向北信号灯绿灯尾部进入路口,走到道路中间等待,这点其实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此时南向北人行道信号灯为红灯,东向西车道信号灯为绿灯,行人已经没有安全通过的条件了,老人是不是应该在道路中间安全区,等到南向北人行道信号灯变为绿灯再次通行?根据那个路口的实际情况,至少要在道路中间安全区等到东向西车道信号灯变为红灯,虽然此时南向北人行道灯仍然为红灯(得等到西向东车道放行完毕,南向北人行道灯才能变绿灯),老人前行才具备了安全的通行条件。老人这两点都没有做到,老人是在南向北人行道灯没变绿,东向西车道等没变红,完全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情况下前行,老人此时难道不是闯了南向北人行道的红灯?

最后,关于人权高于路权的讨论是个伪命题!能够对应讨论的是命题是:行人的人权和司机的人权、行人的路权和司机的路权。你认为老人在南向北人行道绿灯尾部进入拥有通行权,东向西车辆非红灯状态下也拥有通行权,黄灯的原则能停即停,不能停快速通过。

糖葫芦的爸爸2019: 评论 无欲则刚88888888:显然可以停的,却要加速,超速,撞人以后第一时间不是救人,而是挪车销毁罪证,这不是令人发指的严重罪行?前后左右的车都能停,就他停不下来,还加速,我说他间接故意杀人罪,冤枉他了?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2019-03-03 17:52
1355楼
对楼主致以深深的同情,丧子之痛放在任何人身上都是不能承受之重。我国法律现状和公民素质现阶段就是如此,只能是时代的牺牲品。
…………………………
所以啊,要让他们牺牲的有价值,有意义,就必须想想办法,怎么样能最大限度的保护生命,警示世人,如能做到,我们对逝者就是最大的告慰,在斑马线上给孩子们和老人们一把保护伞!让肇事者罪与责相当,不让他们违法成本太低而肆无忌惮!严格树立斑马线就是生命线的意识与观念!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2019-03-03 17:55
1357楼
楼主失去亲人的心情能够理解,司机主要责任在这里应该也是对的,行人也是有一定责任的,如果司机确定是闯黄灯在自己的车道上撞到行人那行人肯定是闯红灯了,这个时候不管行人在路边还是隔离带,行人的方向肯定是红灯,为什么在黄灯的时候行人可以出现在横道线和机动车道交叉点上其实楼主心里也是清楚的,楼主自己也说了是老人带着骑儿童自行车的孩子过马路速度很慢,除非车祸发生的撞击点不在机动车道和横道线的交叉点!…………………………

建议您看一下843楼和1025楼!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1352楼
小车hdbj

2019-03-03 17:08

1351楼

从事情发生就开始四处发帖,还要找目击证人,结果有目击者证实一老一小是在人行道红灯还有十几秒时就闯红灯过马路,孩子还是骑行,楼主认为这个对自己不利就从来都不提,当知道警察没有看到监控后,就把这一点当作没有证据不能算闯红灯。看到有人目击事故车的过程就不管真假,觉得对自己有利,四处复制这个回帖。一老一小每天上学都要过这个路口去坐校车,都是怎么过的你心里很清楚,这次没躲过去就开始巨婴了。这样的人不可能去反思,今后照样不会守规则。非常不满楼主贴的处罚决定书,主次完全弄反了,分明应该闯红灯是主责,真希望真正的找出真相。行人不是弱势群体,不过是在事故中受到的伤害大些而已,可如果闯红灯被火车撞了,受到的伤害会更大,那只怕行人就要承担全部责任了,在规则面前大家是平等权利,遵守规则吧。

糖葫芦的爸爸2019: 评论 小车hdbj:这又是哪里来的啊!整个情况这么掌握,知情人嘛!

你又想来带什么节奏,替司机洗地么?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切S7
2019-03-03 18:14
1361楼
在网上看到网友说的事故现场,机动车驾驶员大约30秒后下车打电话报警,期间有将机动车移动至马路旁,人一直在事故现场,不知道是否属实,有请楼主出来解惑。如果属实、该驾驶员谈不上没有积极施救,故意破坏现场吧!

糖葫芦的爸爸2019: 评论 切S7:这么大的事故,第一时间不救人,先挪车,你也想为司机洗地?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概率和统计
2019-03-03 18:30
1365楼
如果司机躲避闯红灯的行人,造成翻车身亡,行人还是弱势群体吗?

糖葫芦的爸爸2019: 评论 概率和统计:那也是车速太快,谁让你超速的啊!活该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概率和统计

2019-03-03 18:30

1365楼

如果司机躲避闯红灯的行人,造成翻车身亡,行人还是弱势群体吗?

糖葫芦的爸爸2019: 评论 概率和统计:那也是车速太快,谁让你超速的啊!活该
斑马线前面这么快的车速,想干嘛呢?杀人么?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时间:2019-03-16 22:13:31
0评论只看楼主
lyhds
2019-03-03 18:38
1369楼
有两点向楼主表示歉意!1.黄灯行驶合法行为,或许是现在默认黄灯有行驶权但不合法,应该是合理不合法。

2.基于之前描述双向车道单边方行,我已为行人也是如此,所以我推测有两组红绿灯,有行人安全岛,这是我想当然了,抱歉!

由此可知行人是因为上一个红绿灯滞留在了斑马线,剩下的话参看1354楼,无限赞同层主所言!

楼主非要主观推测司机是恶意撞人于死地,那司机是否可以揣测行人恶意碰瓷?显然不可以这样揣测。

如果司机在抢速行驶下,在分秒之间就做出决定要把人撞死否则撞伤可能赔更多,那是否高估司机?

司机停了三十秒下车只能推测是傻了,至于移动车辆原因不知,但只要不是掩盖事故,或逃逸,都可忽略不计,除非是因为移动车辆造成二次伤害!就像孩子骑自行车上路是否合法也同样可以忽略!…………………………
挪车的行为你可以推论他傻了,我就可以推论他是逃避责任,准备逃逸,造成的刹车制动痕迹无法认定,这还不够么?你还要忽略啥啊?至于孩子骑自行车,车速在外婆的控制下,跟步行是一样的啊!这两者同时忽略么?

楼主:糖葫芦的爸爸2019

字数:81916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19-02-28 03:54:12

更新时间:2019-03-16 22:13:31

评论数:9488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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