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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字道破宇宙真理,破解《道德经》三千年谜团。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第4句: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逝:字面的意思是离去,抓不住了。

远:字面的意思是形容事物之间的距离很大。这里是形容属性之间的差别很大。

反:字面的意思是方向相反。这里是形容属性之间的差别达到极限,无法找到共同点。
这句话,是老子在用文字描述集合的大小和从属关系。

如果在“道”这个全集U里面,任取一个“包含无限”的集合A,这个集合A包含了无限的“A属性”事物,这就叫“大”。

但在这个集合A之外,仍然有无限个“非A属性”的事物。集合A抓住了所有拥有“A属性”事物,就必定失去了所有“非A属性”的事物。后面的这类事物的集合这就叫“逝”。

所有“非A属性”的事物,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非A,但比较接近A属性”,一类是“非A,但比较远离A属性”。后面的这类事物的集合,就叫“远”。

所有“非A,但比较远离A属性”的事物,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非A,比较远离A,但不完全与A相反”, 另一类是“非A,比较远离A,完全与A相反”,后面的这类事物的集合,就叫“反”。反,指的就是与属性A相反的集合。

我们可以用数学的集合图形简单的描述这种大小和从属关系: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第5句: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

只要包含了某种属性内的所有事物,这个集合就可被称为“大”。如果我们把宇宙万物分成道、天、地、王、这四个不同层级的从属的集合。

那么:道是最大的,因为它包含了所有的所有。

天空相对于处在其内的星星,也是大,因为它包含了所有这些星星。

地球相对于处在其内的生灵,也是大,因为它包含了所有这些生灵。

统治者相对于被其统治的民众,也是大,因为其他统治着所有这些民众。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第6句: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明白了这四个集合的从属关系,我们就知道:

虽然统治者相对于民众是全集,他以为他是最大,率土之滨莫非王土,可以为所欲为。但是相对于地球,他只是一个子集。

所有他必定会缺少地球这集合内的,“逝”、“远”、“反”这些属性。

所以人类的法则,只是残缺失衡的地球法则,如果人类行事只顾自己而不顾地球内其他生灵,必将受到地球法则的反作用。所以人要想在地球上和谐生存,就必须要遵从地球的法则。

同样的道理:地球是星空的子集,所以地球要遵从星空的法则。星空是道的子集,所以星空要遵从道的法则。而道的法则,则是绝对的。

我们用数学的集合图形来简单的描述这种从属关系: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相对性之总结:

老子先描述了自然法则的绝对性,然后推导出所有的宇宙万物都是自然法则通过变幻相对性所生成的。因为相对性是可以无限变幻的,所以宇宙万物是无限的。

任取一个包含无限个事物的某一属性的集合,相对于这些事物来说,这个集合就是全集。但是这个集合的法则必定是残缺失衡的,因为它不含有那些“逝”、“远”、“反”的属性。
这个集合内的事物想要平衡的存在,就不但要考虑到这个集合内部的法则,还要考虑到其上一层次的集合的法则。

老子通过自然法则的“绝对的大”,推导出:任何“相对的大”必定有与其对应的“逝”、“远”、“反”。

通过这五者的从属关系,老子论证出“道”、“天”、“地”、“王”四者的从属关系。

从而进一步论证出:人类要遵从地球的法则,而地球要遵从星空的法则,星空要遵从自然的法则,而自然的法则是绝对的。所以归根到底,人类必须要遵从自然的法则。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相对性之总结:继续上楼,

我们可以根据这个原理,再细推到个体与群体的人:个体的人是从属于群体社会的。

所以,一个人就不能只考虑自己的个体人性法则,而是要遵从群体的人性法则,既要考虑自己,也要考虑他人。只有这样,个体的人,才能在群体社会中和谐生存。

老子在这一章所讲的不同层级的集合的从属关系,是和24,22,23章连在一起来论述21章的观点的。在上一章的总结里面,我们谈到了“要以什么动态平衡为参考?”这个问题。这一章,就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对于任何一个集合,它不但要考虑到自己这个集合的动态平衡,也要考虑到其所处的上一层级的集合的动态平衡。作为一个相对小的集合,想要在相对更大的集合中平衡生存,就必须要遵守更大集合的法则。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讲完了 “大”,“小”,“逝”,“远”,“反”。下次再来讲“左”和“右”。

任何质疑相对性法则的,欢迎来踢楼。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顶顶顶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顶一下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无奇之道 2016-05-11 07:54:05
第三句: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名:字面的意思是名字或命名。本质的意思的可区分的属性
大:字面的意思的形容数量多。本质的意思是用来描述集合上的包含关系,我们姑且可以用“包含所有”这几个字来简单翻译“大”的意思。任何一个集合,相对于其所包含的任何子集或元素,都是“大”。
我不知道这个东西的根本属性是什么。
为什么不知道它的属性?因为在宇宙内,它不含任何相对性,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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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xxxx9460 2016-05-11 14:30:54
既然你说道的自然属性是绝对的,为何这里又说老子“不知道这个东西的根本属性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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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根本就没仔细看帖把?

前面说了那么多“勉强”,说了那么多次“前提”,说了那么多次“层次”,你都没看,就只看结论了?

有心的话自己去前面看把。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无奇之道 2016-05-11 07:56:16
第4句: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逝:字面的意思是离去,抓不住了。
远:字面的意思是形容事物之间的距离很大。这里是形容属性之间的差别很大。
反:字面的意思是方向相反。这里是形容属性之间的差别达到极限,无法找到共同点。
这句话,是老子在用文字描述集合的大小和从属关系。
如果在“道”这个全集U里面,任取一个“包含无限”的集合A,这个集合A包含了无限的“A属性”事物,这就叫“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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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xxxx9460 2016-05-11 14:51:11
“。。。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老子不是很明确地说了,道=大=逝=反,怎么会理解成 逝是非A类,远是远离A类,反是与A相反的东西呢?
或许这就是LZ每句都要往相对性上套造成的,当然需要说明的是,老子的这段话是含有相对性的,但是具体含义并不是你所解释的。建议再透彻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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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什么时候说 道=大=逝=反?

不是说“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吗?

这你眼里,曰就是等于?

按这种逻辑来解释: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

因为道等于大、道等于逝、道等于远、道等于反,所以道大、天大、地大、王也大。

这上下文是什么逻辑?老子是精神发作吗?说话没逻辑吗?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教父2019 2016-05-11 23:23:22
楼主整个解下来,粗读一下都是同义反复,
解释学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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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说对了一半,是反复说一个意思,但解释学的循环那倒不是。

没领悟相对性的,去看道德经,那真是觉得好高深啊,研究一辈子也研究不透。

你要领悟了“相对性”,再去看道德经,那真是觉得好啰嗦啊,反反复复就说那么一个意思。论述逻辑就那么两三句话的事,却反反复复用了大量的例子来说明,生怕人们看不懂一样(虽然人们还是看不懂)。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智在逍遥 2016-05-12 02:56:37
@无奇之道 12楼 2016-04-27 07:12:00
只要明白相对性,就能读懂道德经!
读懂道德经,就能明白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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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在逍遥 592楼 2016-05-12 02:36:00
你很聪明,但还不算是有智慧,我这么说是有根据的,如果我把根据跟你说明白了,你可能就真的变成有智慧之希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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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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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以为你掌握了啥智慧呢。

啥叫绝对性?绝对性就是不含相对性。

不是相对性产生于绝对性,而是绝对性产生于相对性。

你搞错逻辑了,大哥。

若事物浑然一体,不可区分,又何来“绝对”这个定义?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leekiki2015 2016-05-12 01:32:27
印象里道德经没有谈阴阳这两个字,却无处不在谈阴阳。可以和易经系辞相参。妙妙妙。能把阴阳说清楚的,离道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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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太对了。阴阳就是古人描述相对性的文字。

易经是用相对性的分类原理,来预测万物。
道德经是用相对性的反作用原理,来教导人们保持相对性的平衡。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智在逍遥

: 黑名单 举报 2016-05-12 09:51:00 评论
评论 无奇之道:你说宇宙浑沌时不存在相对,那么就是绝对性状态,而混沌开后有了相对性,这不就是绝对生相对吗?相对性只是研究道的初级阶段,后面还有全集与子集、正与反、有与无、概括与具体等等很多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就你言语之态度而言,就与道相差甚远,还自称顿悟,可笑之极!


我的回答:

你觉得可笑,那是你自己对“相对性”理解的深度不够。

宇宙混沌时,不存在相对性,所以也不存在绝对性,而不是说宇宙混沌一体时是绝对性。

因为“绝对” 和 “相对”,也是相对的属性。为什么呢?因为所谓的“绝对性”,是“无相对性”。而“无相对性”vs“有相对性”是相对的,是相互依存的,是平等平衡纯在的。

当大道变幻出相对性之后,才有了万物万象。有了万物万象,我们才能在宇宙之内,称呼大道为“绝对”/“无相对性”。

所以大道的绝对性,是因为变幻出了相对性之后,才产生出来的,才体现出来的。

至于你说的“全集与子集、正与反、有与无、概括与具体”,在我看来,全都是“相对性”而已。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智在逍遥

不可分不就是绝对性的吗?再说其它的吧,据你论文表明:道是全集、道又是相对性的、而你也意会到相对性其实只是一个子集,你想想这里是否出现了自相矛盾呢?就算你把这里的说法都正确,而实际上还缺少一个把道具体化的问题,只有具体化以后,道才真正具有生命力和实用性!

答:

你在这还没跳出“绝对”的框框。

不可区分,是不含相对性,而不是简单的绝对性。绝对性,即“无相对性”,要靠“有相对性”的对立,来从而得于区分,从而得于彰显和存在。

我说大道是全集,也是相对而言的,是有前提的。这个前提是站在整个宇宙这个层次来说的。假若你能站在宇宙之外,大道就不是全集了。所以这里一点也不矛盾。

我无法以宇宙之外的属性来描述大道,因为我存在于宇宙之内。我也无法以宇宙之内的属性来完整的描述大道,因为宇宙之内的任何属性都是“含有相对性”的,所以无法完整的描述。

但我可以站在整个宇宙的层次,来描述大道的作用。大道的作用就是:“变幻相对性”。

这种作用对万物万象的施展,不含任何相对性。在宇宙内,这种作用永恒存在,永恒适用,永远不变,对待任何事物都一样的,平等的施展,而且都是必然的施展。

“变幻相对性”含有两个类别,“去相对性”和“加相对性”。 它们是相对的两个类别,它们地位平等,相互依存却又又对立,但又平衡存在。正是它们的相互反作用,导致了,并不断维持着万物的“相对性平衡”。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上面谈过了什么是“上”和“下”,“大”和“小”。

现在继续谈谈什么是“左”和“右”。

先放原文:

第三十一章
[原文]

夫兵者①,不祥之器,物或恶之②,故有道者不处。君子居则贵左③,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④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悲哀⑤莅之⑥,战胜以丧礼处之。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再看看普遍流行的注解是如何流于表面的:

兵器啊,是不祥的东西,人们都厌恶它,所以有“道”的人不使用它。君子平时居处就以左边为贵而用兵打仗时就以右边为贵。兵器这个不祥的东西,不是君子所使用的东西,万不得已而使用它,最好淡然处之,胜利了也不要自鸣得意,如果自以为了不起,那就是喜欢杀人。凡是喜欢杀人的人,就不可能得志于天下。吉庆的事情以左边为上,凶丧的事情以右方为上,偏将军居于左边,上将军居于右边,这就是说要以丧礼仪式来处理用兵打仗的事情。战争中杀人众多,要用哀痛的心情参加,打了胜仗,也要以丧礼的仪式去对待战死的人。


什么是左,什么是右?没有讲。
为什么要一会居左,一会居右? 没有思考过。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智在逍遥

你把绝对相对看了!一切事物之存在非相对即绝对,宇宙、时空以及混沌都不例外,你却认为混沌既无相对、也无绝对,那么道又是如何产生的呢?道不是瞬间就可以悟得的,其实道究竟是什么、你还都不明白,我观道若掌上观纹,你有丝毫膠误我都清清楚楚,老子对于道也只是处于感知状态,还不曾变成真正的理性,你沿老子的思维去理解道,只是有虚荣而无实用。我不妨提醒你,其实在宇宙混沌时就有了相对性,否则就不可能产生道,此已著入我的书中,望勿抄袭!!!

答:
无名,天地之始。
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
有物浑成,先天地生。

大道混沌一体时,无“相对性”,又何来“绝对性”的定义?
你连这个弯都拐不过来,还要担心我抄袭你?
你都观道若掌声观纹了,却连道德经中谈的运用都看不明白,还指责道德经是虚荣而无用?

哈哈哈哈,笑死我了。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接着讲
什么是左,什么是右?
为什么要一会居左,一会居右?

这第31章,是我在道德经81章中花时间最多,想了最久才想通的。
整整想了我一晚上才想透,可见我是多么愚钝。

相对性之真解:

军事行动/兵器 这个东西,天性就是破坏自然平衡的东西,万物都会抗拒它,所以符合自然法则的人不会去动用它。

君子对待权力地位要偏重于“左”这个类别,动用军事行为要偏重于“右”这个类别。

军事行动/兵器 这个东西,天性就是破坏自然平衡的东西, 不是君子应该使用的事物,只是在无法使得事物按自己的意愿保持自然平衡的时候才使用它,应该轻用、少用它才好。

战争胜利了,不要高兴和喜好战争。喜好战争的人,是喜欢杀人的人。喜好杀人的人,是不能取得天下的。

君子对待值得喜庆的事情要偏向“左”类,对凶恶的事情要偏向“右”类。

战争的礼仪要副将军站左侧,正将军站右侧。战争之后的言论,应该按丧礼来进行。

战争杀了很多敌人,不应该感到高兴,而是应该感到悲哀。 战争赢了,不是值得庆贺的事情,而是应该以丧礼来对待。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相对性之真悟:

第一句: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兵:兵器,军事行为。

祥:益生曰祥。益=增加。能使生命增加的,就叫祥。

不祥:不益生的,是使得生命减少的东西。这里指的是:因不符合自然法则而带来灾祸。

为什么说军事行为是不符合自然法则的?

前面说了,自然法则是动态平衡的,依照事物处境的不同,其作用方向可以有相反的两面。比如:A强B弱,则消A生B;B强A弱,则消B生A。

军事行为则不然,它的作用永远是单向的。对使用它的人来说,它永远只偏向于“我”的利益、“我”的意志,消灭“非我”的利益、“非我”的意志。

所以,军事行为的作用方向,本性就有一半的概率与自然法则的作用方向相反。

其次,军事行为通常以消灭他人的生命为手段,而“人”是含有多种相对性的,若只因某些相对性的类别冲突,就消灭他人全部的属性,就是破坏自然平衡的行为。所以军事行为,天生就是破坏自然法则的行为,所以是“不祥”。

恶:字面的意思是厌恶,抗拒。老子是用拟人的手法来比喻,行为的方向与自然法则的作用相反,就会受到法则的反作用力。这里是指:因世人皆偏私,往往只顾及“我”的利益,不顾“非我”的利益。从而导致军事行为,往往是在与自然法则的作用方向相反。

军事行动/兵器 这个东西,天生就是破坏自然平衡的东西,因其作用结往往违反自然法则,所以万物都会抗拒它,所以符合自然法则的人一般不会去动用它。

楼主:无奇之道

字数:382100

帖子分类:关天茶舍

发表时间:2016-04-27 11:13:00

更新时间:2020-06-28 07:32:27

评论数:6024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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