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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字道破宇宙真理,破解《道德经》三千年谜团。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两者同出 2016-05-24 08:37:34
@zhengsw68
关于意识如何产生物质,如果是说你通过意识凭空变出一个实体的杯子,这个如果以一般人的经验来判断,那肯定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你世界存在的本质进行分析,从理论上来说还是可以实现的,只是需要具备很多条件,因为这些条件一般人很难全部具备,所以就很难实现。这跟科学研究是一样,很多实验得出的理论,要造出一个空间穿越机器是可以的,但是以现在的技术条件无法做那穿越需要的必备条件。如果这些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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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分享你的看法,虽然我并不认同意识是创造物质的原因。

关于 量子力学的双缝干涉 这个话题,我稍微再看了一些,很有意思。我初略搜索了一下,认为这个实验正是在测试 变幻相对性的作用。待我有空时整理一下思路,再来聊这个话题。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李耳云升 2016-05-25 12:15:11
棍子比喻非常好,它与我直接说阴阳本身是第一因,不存在先后。没有所谓的绝对的0,是同理。棍子一直在,只是没对比之前就没有长短的概念,但这不表示它是绝对的0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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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我在帖子里强调了很多次,所谓“绝对”只是“不含任何相对性”,而且这个“任何”也只是站在“整个宇宙”这个层次而言的。

“不含相对性”/“无相对性”也是相对的,是有层次的。

比如说,男人 和 女人,去除男女的相对性,就没有东西了吗?当然不是,只是回到了更上层的属性:人。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两者同出 2016-05-25 13:16:49
人在思考和分析问题时,头脑里总是有一个根深固蒂的默认参照物系统,这个是影响人真确看清事实的最大障碍,佛教里叫“我执”。前面我已经讲过一些例子。你坐在车上会看到路上的人向后移动,但是你依然会认为是你在移动,这是因为你的头脑是默认以地面为参照物来看问题的。我之所以再次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头脑的这个默认系统是非常顽固的,你时刻都在被这个顽固的程序左右你的思维,而你自己却无法觉察到。
禅宗有个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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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识到 参照物 这个概念,是对的。但不完全是你说的那样,因为它不够完整。

所谓“参照物”,就是你选定的 相对性的“类别”。

同层次的相对“类别”,确实是相对的。但不同层次的“类别”,不仅仅是相对的,而且还有层级和从属关系。

只理解到“相对”的关系,但没理解到“层级和从属”关系,就会得出你这种理解。

“动”和“静”是同层级的相对类别,动和静这两个文字也是相对的含义,所以你可以在互换参照物的时候,也互换“动静”这个名字。

但你能说,从父亲的角度看,儿子是儿子; 从儿子的角度看,爸爸就变成儿子了吗?
你能说,从全集的角度看,子集是子集,但从子集的角度看,全集就变成子集了吗?
显然不能。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陆小凤后记 2016-05-25 20:51:55
用来讨论的东西都是表象,大道的根本只能去行、去修,可意会不可言传。大家在此巧言夺辩,真是浪费时间。而楼主所说的什么相对性,只不过停留于阴阳这一层次,古人早已说得明明白白,楼主不过换了个词而已。真正的高人是在想如何合阴阳为一,再去一入道。阴阳层面还可以言说争辩,到了一的层次言语已无法表达。所以说得再多又有什么用。各位都洗洗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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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到了“相对性变幻”这几个字吗?看到了“去相对性”吗?
答案已经在这里了,还要去想如何阴阳合一吗?告诉了你,去相对性啊!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李耳云升 2016-05-25 12:35:47
相对性既然是理解道寻找道与悟道的方法,本身说明这是悟道之道。如果这样一说,就成更高的道了,呵呵,比具体化各类层次上真正的规律相对高一层次了。-----但就算你理解了悟道之道,如果你没利用它找到真正的各类层次上的具体化的道,那么你必然无法具有真正的改造物质生活与社会生活的精神生活的能力,所以我觉得具体各方面规律才是真正的道,决定了宇宙各方面的演化。总源头是阴阳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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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相对性,可以“观其妙”;加相对性,可以“观其徼”。
你说的悟道之道,就是“去相对性”。
你说的利用它,就是“加相对性”。
人如何才能符合大道?

就是要 即能去相对性,又能加相对性,如此才能平衡,才符合大道。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shzr_lnbxhr 2016-05-24 15:40:42
道德经的真谛就是一个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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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即平衡。它是结果,是表象。

道德经里不但讲了 度,还讲了为什么会有度,为什么要遵守度。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继续

第二十三章

希言自然。
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
孰为此者?天地。
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
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
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先看看流行的注解:

不言政令不扰民是合乎于自然的。狂风刮不了一个早晨,暴雨下不了一整天。谁使它这样的呢?天地。天地的狂暴尚且不能长久,更何况是人呢?所以,从事于道的就同于道,从事于德的就同于德,从事于失的人就同于失。同于道的人,道也乐于得到他;同于德的人,德也乐于得到他;同于失的人,失也乐于得到他。统治者的诚信不足,就会有人不信任。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相对性之真解:

自然法则对事物施加作用,是不偏不倚的,你有什么属性就把你归到什么类别。

所以,突然刮起的风不能持久,突然下起的雨不能持久。

刮风下雨的是谁呢?是天地。

天地都不能扭曲自然法则对“属性”和“类别”的匹配作用,更不用说人了。

所以说,遵从自然法则行事的人,就会被匹配到道的类别(绝对,无所不包,平衡);

遵从“利于”的准则行事的人,就会被匹配到“利于”的类别;

违反 自然法则 或“利于万物生长”的准则 行事的人,就会被匹配到“不平衡”或 “不利于生长”的类别。

遵从自然法则行事,而被匹配到“自然平衡”的类别的人,它的类别是乐于得到他的

遵从“利于生长”的准则行事,而被匹配到“利于生长”的类别的人,它的类别也是乐于得到他的。

违反 自然法则 或“利于万物生长”的准则行事,而被匹配到“不平衡”或 “不利于生长”的类别的人,它的类别也是乐于得到他的。

人有了“信用不足”的属性,必然会被匹配到“不被信任”的类别。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相对性之真悟:

第一句:希言自然。

希:字面的意思是稀少。前面老子说过:听之不闻名曰希。所以,希在这里指的是去听但听不见。去听但听不见,原因是无法区分出声音的相对性。所以,希在这里的本质含义是:没有相对性。

言:字面的意思是语言,声音。这里指的是自然法则说的话,本质的含义是比喻自然法则对事物施加作用。

自:字面的意思是自己。这里指的是只顾自己,不管其他。比如上一章所说的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里的“自”字,都是这个意思。

然:于是,如此,达成的意思。

希言自然的意思就是:自然法则对事物施加作用,是不偏不倚的,它只管自己,不受其他因素影响,且必定会达成。

有的人把这句话理解为:道是要少说话,进而引申理解为治理国家要少施政。这样的解释太流于表面,而且从上下文的逻辑衔接来讲,这样的解释也太勉强。

那么,自然法则对事物会施加什么作用呢?

它根据事物的属性,来匹配事物的类别。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说的就是这个作用的体现。

所以,希言自然最本质的意思就是:自然法则对“属性”和“类别”的匹配作用,是不偏不倚的,它不管其他任何因素,只要你有这个属性,就必定会被归到这个类别。

希言自然,是老子对这种作用原理的高度概括。

这章接下来所有的话,都是对这个原理的举例论述和推演运用。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第二句: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

飘风:是突然刮起的风

骤雨:是突然下起的雨

不终朝 和 不终日:都是形容 不能保持长久

突然刮起的风 不能保持长久,突然下起的雨不能保持长久。这种自然现象我们都知道,但是其深层的原理是什么?

其原理正是: 自然法则对属性和类别的匹配作用。

拥有“突然”这个属性的事物,必定会被匹配到“突然”这个类别。既然飘风和骤雨都是(突然,兴起)的,就一定会(突然,消散),所以在自然法则的作用下,它们必定无法保持长久。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第三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

突然刮起风 和 突然下起雨 的是谁?是天空和地面

天地:这里指的是天空和地面,不是指的自然法则。是用天空和地面的强大来对比人类的渺小,以此巨大的力量反差来提出反问,来形容人的不自量力。

天地这么强大,都不能使 突然刮起的风 和 突然下起的雨 保持长久,何况是渺小的人类呢。

老子用这个比喻来形容: 自然法则的匹配作用是不可抵抗的,是不会被人为扭曲的。所以人要遵从自然法则的作用,自己想要被归到什么样类别,就要去获取什么样的属性。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第4句: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

从事:遵从..而行事。

道:自然法则

德:如果把自然法则对万物的作用加入“利生”vs“不利生”的相对性,事物就被分为“利与万物生长” vs “不利于万物生长”的两类。人们把“利与万物生长”这个类别称为“德”。

因为自然法则的这种匹配的作用,所以遵从自然法则行事的人,就会被匹配到“自然平衡”的类别;遵从“利于生长”的准则行事的人,就会被匹配到“利于生长”的类别;
违反 自然法则 或“利于万物生长”的准则 行事的人,就会被匹配到“不平衡”或 “不利于生长”的类别。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第5句: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

乐得之:字面的意思是乐于得到它。有的人要说了,你不是说自然法则是不含相对性吗?怎么又会有情感,乐啊,恶啊啥的。我说,你不要只看到文字表面的意思,老子只是在用拟人的手法来比喻,当变化的方向与自然法则的作用相一致,就不会受到法则的反作用力,因为这种变化是顺从自然法则的。

后面的章节会再次提到“乐”和“恶”,和这里的用法是一样的。

因遵从自然法则行事,而被匹配到“自然平衡”的类别,这种变化是顺从自然法则的作用的。

因遵从“利于生长”的准则行事,而被匹配到“利于生长”的类别,这种变化是顺从自然法则的作用的。

因违反 自然法则 或“利于万物生长”的准则行事,而被匹配到“不平衡”或 “不利于生长”的类别,这种变化也是顺从自然法则的作用的。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最后一句: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明白了这个原理,我们就能知道,如果人有了“信用不足”的属性,就必定会被分配到“不被信任”的类别。

最后这句话是回龙点睛之笔,再次论述了自然法则的匹配作用。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相对性之总结:

老子通过“希言自然”四个字,高度概括了 自然法则对“属性”和“类别”的匹配作用效应。

这种作用是只看属性,不管其他因素,而且是必定达成的。

然后老子用“天地不能使飘风骤雨持久”这例子,来论述这个原理。接着再以这个原理,推演出各种现象:遵从道者必得道,遵从德者必得德,不遵从道德者则必失道失德。

所以说,信不足者则必不被人信,这种现象是蕴涵着本质的自然原理的啊。

老子通过将人与天地的力量做对比,来劝谏人们不要去做那些试图扭曲自然法则作用的行为。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明文精神 2016-05-26 08:15:41
敢为天下先!
老子观念,不为天下先 ,吾人子弟不能接受也,故名老子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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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世人读老子的误解。

等你明白了什么叫“敢为天下先”,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现在不明白?没关系,关注我的帖子,就会明白了。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教父2019 2016-05-26 22:24:47
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也
此帖已到了天花板了,本人先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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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刚开始呢,你就先撤了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小顶怡情
楼主:无奇之道  时间:2020-06-28 07:32:27
@两者同出 2016-05-27 13:33:26
父亲和儿子的那个例子并不准确,你认为父亲能生儿子,儿子不能生父亲,是因为你站在“人”这个角度来看问题的。如果去掉“人”这个因素的干扰,单纯以“父亲”“儿子”这两个属性来看问题的话。“父亲”这个人在没有生儿子之前,他是没有“父亲”这个属性的,也可以说父亲并不存在,存在的只是一个“人”。当父亲生出儿子之后,父亲和儿子就同时出现了。这跟棍子理论是完全一样的。
你的那个理论可以这样解释:人包含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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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父亲和儿子的那个例子并不准确,你认为父亲能生儿子,儿子不能生父亲,是因为你站在“人”这个角度来看问题的。如果去掉“人”这个因素的干扰,单纯以“父亲”“儿子”这两个属性来看问题的话。“父亲”这个人在没有生儿子之前,他是没有“父亲”这个属性的,也可以说父亲并不存在,存在的只是一个“人”。当父亲生出儿子之后,父亲和儿子就同时出现了。这跟棍子理论是完全一样的。

答:你说的这个,正是我强调的【相对性分类出的属性是 同生共死,不可单独存在】。正如佛教说的【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没有长的定义,就没有短的定义。


第二:你的那个理论可以这样解释:人包含男人和女人,男人不包括人,这时候可以说男人是人的下层。但是如果把男人和女人当成一个群体来看的话,她和人这个概念就不再是上下层的归属关系了,而是平阶关系。这时候应该这样看,人是没有分类时的称呼,而男人女人这个群体是有了分类之后的称呼。她们的关系就是“未分类VS分类”。易经里有句话:易有太极,是生两仪。太极是未分类之前的万物状态,两仪是分类之后的状态。这就是以分类之后作为结果来看的,所以分类之前就是基础。

答:你说的“未分类"和“分类”,正是我所说的【无相对性】和【有相对性】。之所以能分类,是因为存在相对性。请仔细看我前面的第一章。

第三:而你说的那个平衡是表象,相对性是表象,只是以另外一个角度来看问题得出的结论。是以去相对性的角度来看的,以去相对性之后的状态(平衡)当成结果,那么去相对性之前的状态(相对性)自然就是基础了。我上面说的是加相对性的角度来看问题的冲动与你这个相反的结论。所以我说你看问题有点片面,会无意识中站在你默认的角度来看问题。

答:正如树根 和 树叶,本质和表象,是以人一贯的视角来描述的。因为我们默认把【大道】视为最根本,所以含【相对性】越少的,我把它称为越根本。这和道德经里的默认逻辑是一样的。老子把大道称为【万物之母】【天地之根】【象帝之先】。我这是在解释道德经,当然要和道德经里默认的逻辑一样,否则不乱了套?

我们把因称为因,果称为果,是按照人体验的时间方向这个参照物来定义的。你当然也可以从反方向来定义,称呼“果”为“因”,称呼“因”为“果”,但你得先说明这个【前提】。否则就沦为纯粹的【名实之辩】,沦为辩证法的空谈,失去了意义。

就如同看到一堆大便,别人说是大便,你当然也可以说它是食物,但是你得先说明你的【前提】/【适用范围】,即:【从苍蝇或狗】的视角去看。 如果你不说明前提,而只是为了辩论而辩论,说:大便即是大便,也是食物。这样根本没有意义。

楼主:无奇之道

字数:382100

帖子分类:关天茶舍

发表时间:2016-04-27 11:13:00

更新时间:2020-06-28 07:32:27

评论数:6024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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