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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徇私枉法的驻马店驿城区人民法院庭长王德奇的离奇判案

楼主:wlq1102019  时间:2019-09-29 14:26:04
我叫王来群,65岁,住驻马店刘阁门庄,现向你们反映徇私枉法的驻马店驿城区人民法院庭长王德奇的离奇判案——一个案件两种判决结果。
本人于2007年9月和2008年3月分别与陈学重等8人和吕爱梅等4人签订了《联合建房协议》,约定由12人提供土地,由我投资建房。12人为谋求更大利益,向驿城区法院起诉我,(2014)驿民重字第6号(简称6号判决)做出了联建合同无效的判决,驳回了其它诉求,驻马店中院维持了原判。12人没有达到目的,于2017年再次以更加疯狂强盗般的请求,想以不到21万元非法购买的宅基地收回我投资近亿元的楼盘,遗憾的是驿城区法院(2017)豫1702民初1981号与(2017)豫1702民初16号做出了颠倒黑白,于法于理于情不通的判决,问题如下:
1、驿城区法院采用了偷梁换柱、偷换概念的手法,不按规定进行折价补偿,置法律于不顾,明目张胆地说是“为了平衡关系”,而不是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超诉求强行依照无效合同将我近40%已经建好的楼盘划给对方所有,价值约3600万元,而实际12人的非法倒卖宅基地的价格才不过21万元。
2、6号判决已经明确判定吕爱梅等4人的请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驳回上诉,并且吕爱梅的地已经被国家因修路征收并进行了补偿,法院不考虑现实情况做出了两个案由相同、法律关系相同的同一案件,得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判决结果。
3、当事人的土地为非法购买的宅基地,12人皆不是当村村民,并且王俊甫还是国家副处级干部,是王俊甫与吕爱梅以多人的名誉非法购买的多份宅基地。法院对此违法行为不但充耳不闻,反而粉饰太平,美言其宅基地为非集体所有土地,王俊甫可以继承其父王朝德的宅基地,明显与土地法严重相悖, 是罕见的错误的使用法律,这一点更证明了此案件错乱的严重程度。
此案历时十年,主要操纵者王俊甫杨言:“在驻马店没有人能怎么着我,用我几亩地耗死他”,为逼迫我接受不平等分配方案,多次勾结黑社会人员进入我施工现场进行威胁、恐吓、殴打,并杨言要砍死我,致使我损失严重,造成我直接经济损失4800多万,精神上受到了严重的摧残。此案件主要庭审人员是王得奇,系当事人王俊甫的同乡,如此错乱的判决让人匪夷所思,严重影响法院在群众中的形象,请求各级领导给我伸张正义,严查王德奇违法办案的事实,严查王俊甫等人非法倒卖土地从中获取巨大利益的犯罪事实,维护国家法律的公平、公正与尊严,还我一个公道。


王来群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二日

1、王俊甫非法购买的土地证明:












2、用黑社会人员到我施工工地多次闹事

现场视频资料:

楼主:wlq1102019

字数:1045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19-09-28 17:14:33

更新时间:2019-09-29 14: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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