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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7月1日起医院将建安检制度

楼主:蜀海天使  时间:2020-06-09 23:47:45
北京:7月1日起医院将建安检制度 二级以上医院设警务室
北京头条客户端 2020-06-05 16:35
6月5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继续召开,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提出医院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医院有权拒绝其进入。二级以上医院设警务室,与医院保卫部门联合办公。医院实行医院内主要通道、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在急诊室、安检口等重点部位配备一键报警装置。对多次到医院无理缠闹等高风险就诊人员由保卫人员陪诊,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受到暴力威胁时可暂停诊疗等。

《规定》对保护医务人员履职给出了法律依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医院安全秩序,不得威胁、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不得侵犯医务人员人格尊严。第二十三条具体列出七条红线,任何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侮辱、恐吓、威胁、谩骂、推搡和恶意尾随医务人员;殴打、伤害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匕首等管制器具,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以及菜刀、斧头、棍棒等禁限物品进入医院;非法占用、故意损毁医院财物;在医院内大声喧哗、吵闹,借医疗纠纷故意扩大事态、敲诈勒索,在医院及周边违规停尸、设灵堂、摆放花圈、阻塞通道、聚众滋事等;其他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院安全秩序的行为。违反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健康部门、公安机关和医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规定》强化医警联动组织保障,第十条规定,市、区卫生健康部门与公安机关,医院与属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商通报信息,分析医院治安形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风险评估预警,协同处置涉医安全事件。

第十一条规定,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等单位建立全市医院安全保卫信息平台,共享共用医疗纠纷信息、高风险就诊人员信息、涉医110警情和涉医案件违法犯罪行为人数据等信息。

二级以上医院设警务室 与医院保卫部门联合办公

《规定》第十三条提到,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配备必要警力;警务室与医院治安保卫部门联合办公。医院应当为警务室提供必要工作条件。警务室民警应当加强对医院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医院做好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开展巡逻、防控、处置工作。对未设立警务室的医院,属地公安派出所和医院治安保卫部门应当建立日常工作机制,落实安全保卫职责。

医院应引导投诉人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规定》明确了医院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应当采取的措施。第十四条规定,医院应当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做好宣传疏导工作,引导投诉人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发生医疗纠纷,医院医患关系调解部门应当立即派员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沟通,积极化解纠纷。

此外,《规定》在市、区人民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的职责中,增加处理涉医投诉举报的相关内容。

医院重点部位配备一键报警装置 报警后民警需立即到现场

《规定》第十六条明确,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范系统,实行医院内主要通道、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医院应当在急诊室、诊疗科室、医生办公室、护士站、安检口等重点部位配备一键报警装置,与安全监控中心和警务室联网,并接入属地公安派出所。医务人员触发一键报警装置,民警和医院治安保卫人员应当立即到现场核实情况,果断制止违法行为,将违法行为人带离现场。

此外,医院应当根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及相应器械和装备,对门诊、住院部等区域开展安全巡查,对急诊等重点区域24小时值守。

医院建立安检制度 为急危患者设绿色通道

《规定》完善安全检查制度,明确了为急危患者设置安全检查绿色通道、由女性对女性患者进行人工检查等规定。具体为,医院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根据需要在医院入口或者重点区域入口进行安全检查,严防禁限物品进入医院;医院应当为急危患者设置安全检查绿色通道。

第十八条规定,进入医院的人员应当主动接受并配合安全检查;因身体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适宜接受设备安全检查的,应当接受人工检查。人工检查应当保护被检查人员的隐私;对女性人员进行人工检查,应当由女性安全检查人员进行。

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医院有权拒绝其进入;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入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的,安全检查人员应当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违反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

安全检查人员发现携带国家规定的禁止携带物品的,应当先行控制现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发现携带本市规定的限制携带物品的,应当告知其寄存;对拒绝寄存强行进入医院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违反规定携带本市规定的限制携带物品进入医院,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卫生健康部门制定并公布医院禁止、限制携带物品名录。

对多次无理缠闹等高风险就诊人员 由保卫人员陪诊

《规定》明确,对威胁他人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扰乱医院安全秩序的醉酒、吸毒、精神障碍患者等就诊人员,公安机关或者医院可以依法对其实施保护性约束措施或者保护性医疗措施。

发现扬言实施暴力,多次到医院无理缠闹,或者醉酒、吸毒、精神障碍患者等高风险就诊人员,医院发现后应当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风险提示,由医院治安保卫人员陪诊,直至其离开医院;必要时,可以安排相关医务人员回避诊疗,并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进行预防处置。

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受到暴力威胁时可暂停诊疗

《规定》明确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受到暴力威胁时的处置措施,第二十二条规定,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受到暴力威胁时,可以采取避险、防卫等保护措施,暂停诊疗;医务人员所在科室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报告公安机关,保护医务人员和就诊人员安全。威胁人身安全的情形消失后,医院应当及时安排医务人员恢复诊疗。

医院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及时制止对医务人员的辱骂、威胁、恐吓等行为;情节严重的,警示行为人离开现场,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发生对医务人员的暴力威胁,医院治安保卫人员应当迅速控制违法行为人,立即报告公安机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保留固定证据,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案件调查、侦查。

实施针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 三种情形从重处罚

《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明确依法从重处罚的三种情形,实施针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有较严重后果的,教唆他人实施的,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罚。

对严重危害医院安全秩序的行为人,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受到行政拘留和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共享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世界多国对医院安全防卫有相关规定

根据梳理出来的部分国家医院暴力事件情况显示,多个国家均存在医院暴力事件。各国基本上都是先调解或者仲裁,再进行行政投诉和法律诉讼。而且,调解仲裁解决的比例占比很高。

多个国家都有防范医院暴力事件的相关法律规定,医院和医生的安全防卫是重点,多个国家都有明确规定,比如有的国家要求医院配置完备的自我防范设施、医院普遍有严格的门禁制度等。对于警察的介入,多国也有明确规定,比如设有专门的警察机构医院警察等。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泽伟
编辑/高艳
楼主:蜀海天使  时间:2020-06-09 23:47:45
医患关系,涉及法制环境、制度设计、舆论导向、社会风气、个体因素等等,安检,不仅仅只是保护医生,同时也是保护广大患者,医生无安全,患者无健康!
楼主:蜀海天使  时间:2020-06-09 23:47:45
即便医生没有待你如亲人,至少也不应成为你的仇人。暴力伤医辱医不仅冲破了道德底线,而且损害了公共利益。当医生受到暴力攻击时,必然影响其救治其他患者,有人甚至因此而失去抢救机会。从这个意义上说,袭医和袭警的性质同等恶劣,理应严惩。
楼主:蜀海天使  时间:2020-06-09 23:47:45
医疗,是世界难题,医患关系的好转,取决于很多因素,需要社会各方的努力,也需要时间。在医患关系尚未彻底好转之前,建立医院安检制度,可以有效的避免一些类似恶性的伤医悲剧发生,可以减轻对医务人员的伤害程度(因为有凶器跟赤手空拳所造成的伤害后果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楼主:蜀海天使  时间:2020-06-09 23:47:45
纵观多起暴力伤医恶性事件,都是有凶器的。如果有安检,这些凶器就很难带入医院,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悲剧。虽然赤手空拳也能造成伤害,但总会小得多,给保安反应的时间也多得多。这样一来,必然可以降低伤医事件,最起码严重伤害医生的恶性事件会立竿见影地大幅度降低。
楼主:蜀海天使  时间:2020-06-09 23:47:45
医院安检后,管制凶器带不进医院了,暴徒没有了凶器,其杀伤力会降低很多,医务人员在面对暴力伤害时逃跑的机会也会大大增加!
楼主:蜀海天使  时间:2020-06-09 23:47:45
就像疾病,有对因治疗与对症治疗。对于某些疾病,在一时半会找不出病因的情况下,我们会先给予对症治疗,如高烧采用退热、下肢浮肿使用利尿剂等,这些都是我们说的治标方法。所以,我认为医院设立安检门槛看似“表面功夫”,但在从根本上杜绝伤医事件之前,这也不失为一种立竿见影的方法。
楼主:蜀海天使  时间:2020-06-09 23:47:45
马丁医生:医院该不该设安检?

杏仁马丁医生 03-06 18:51 大

本该救助患者的医院,却成为医院工作人员被砍、被伤的“屠场”。在人流量如此大的医院,该如何保障手头只有笔或听诊器的医务人员的安全呢?

借鉴国外,为医院设立安检门槛

其实,伤医事件并非仅仅只在国内发生。在欧美等一些国家也曾发生过严重的暴力伤医事件。据一项覆盖美国65家急诊诊所的调查显示,20%左右的医生每周都会在诊所中遇到非法携带刀枪的病人或家属。

为防止暴力伤医,早在2004年,美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就颁布了第一版《医疗和社会服务工作者防止工作场所暴力指南》。“指南”中就有这样一条规定:医院大门必须装备金属探测器,以避免凶器入内……据悉,40%的美国急诊室都安装了金属探测装备,有研究显示,使用金属探测器会使急诊室暴力事件的发生概率降低至原来的1/26。举个具体的例子,底特律的亨利·福特医院安装了安检门后的六个月内,共查出33支手枪、1324把刀和97罐辣椒喷雾剂(我真的没有转行卖金属探测)。可见,很多伤医事件本是可以防止的。

个人认为可以参考国外经验,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在医院门口装备安检门,以防止凶器入内;对于重点科室,只有医生才能入内,而且必须通过安检系统,如门禁、指纹、证件扫描等,为医护人员建立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避免与防止暴力入侵。

既然治本那么长时间,为何不能先治标?

有人说,为医院设安检门槛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没错!伤医事件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很多人都说是体制,不可否认体制是原因之一,但民众不恰当的维权方式及欠缺的基本医学素养、舆论导向也都是重要原因。而这些问题都相当棘手,想要从根源上解决也需要极其漫长的时间。在寻求根本的解决之道的同时,采用治标的方法总要好过什么都不做吧。

就像疾病,有对因治疗与对症治疗。对于某些疾病,在一时半会找不出病因的情况下,我们会先给予对症治疗,如高烧采用退热、下肢浮肿使用利尿剂等,这些都是我们说的治标方法。所以,我认为医院设立安检门槛看似“表面功夫”,但在从根本上杜绝伤医事件之前,这也不失为一种立竿见影的方法。

思考:安检会不会让矛盾更激化?

医院设安检门槛,能够将一些刀具利器等危险品拒之门外,一定程度上可减少医生伤亡事件。但是,也有人认为,安检设施可能会更加阻碍医患之间的信任,激化更大的医患矛盾。

其实,在医院实施安检,其初衷无非是为了保护医护人员的人生安全,就像在车站、机场的安检,目的也是为了保障民众的安全。同理,医生也是人,也需要安全的保障,如果连医生自己都没有安全感,他们又怎么能够挽救病人的生命?从这一点上说,实施安检既保护了医生,更有利于患者。若是患者能从这个角度去想,矛盾必然不会激化。

另外,医院设立安检,会具有一种威慑的作用,可将有些冲动的念头扼杀在摇篮中,以防悲剧的上演。

楼主:蜀海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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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20-06-06 05:28:42

更新时间:2020-06-09 23: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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