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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上下级法院联合起来制造假案为何无人管???

楼主:捍卫尊严的女人  时间:2020-12-12 22:40:56
云南省上下级法院联合起来制造假案为何无人管

云南省个旧市市民王女士在消费过程中受到伤害造成左耳耳膜穿孔,在治疗过程中,云南省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耳鼻喉科的主任后群(主任医师、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欺骗患者,剥夺患者的知情权,偷梁换柱,丧尽天良,擅自用鸡蛋膜代替耳后筋膜来给患者做耳膜修补手术,造成患者的耳朵内部化脓感染,使患者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和并发症,给患者造成了终身的痛苦。由于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帮王女士做手术不仅没有治好她的病,反而给她造成了更大的伤害,所以他们不得不把王女士转去云南省省城昆明市的大医院重新做手术,由于患者的耳朵化脓感染了,重新做手术效果也不好,王女士的耳朵注定是治不好了,一次消费给王女士带来了这么大的痛苦,这是王女士始料未及的,但是后来所发生的一切,让王女士领教了什么是官官相护、什么是官商勾结、什么是司法腐败、什么是沆瀣一气、什么是医德败坏······
治疗终结后,由于与侵权人覃忠瑜商量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王女士将其起诉到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王女士聘请了律师,律师根据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算出侵权人覃忠瑜应该赔偿给受害人王女士十一万余元,而个旧市人民法院最终只判了四万元给王女士,其中精神损失费只判了一千元,判决明显不公平,王女士的多项合理主张得不到支持,王女士质问主审法官赵丽萍为什么不判伙食费给受害人,赵法官回答说:“你在家里也要吃。”赵丽萍判案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是随心所欲,胡作非为,胆大包天,想怎么判就怎么判,她滥用职权,执法不公,有法不依,胡乱判案。受害人王女士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没想到中级法院的王丽仙(本案的审判长、主审法官)比个旧市法院的赵丽萍更黑、更坏,她骂上诉人王女士:“你作为上诉方一点也不主动,人家其他那些上诉人上诉后马上就来‘蹦’来‘整’,哪个像你这样······”王丽仙还要求王女士撤诉,王女士不同意撤诉,王丽仙就装模作样的走走过场,假模假样的开一下庭,然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女士不服又去云南省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申诉,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受理立案后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提抗”。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为了堵住王女士的申诉渠道,更为了堵住检察院的抗诉,竟然没有当事人(受害人王女士)的再审申请却再审,而且还裁定在前却立案在后,莫名其妙地驳回王女士的申诉,王女士压根就没有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过,她只是向云南省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申诉,在此期间,云南省高院的叶红曾经打电话给王女士,要王女士写一个再审申请书给省高院,王女士考虑到检察院已经立案,所以就没有答应叶红的要求,没想到云南省高院竟然卑鄙到如此地步,为了给侵权人覃忠瑜家减少一点赔偿费用,他们不惜践踏法律,亵渎法律,执法犯法,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与下级法院(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法院和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起来炮制出司法史上罕见而又卑劣的枉法裁判案,而更奇葩的是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居然也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伪造出来的假案就不负责任地终止了该案的审查(不抗诉了)。事情发生后,王女士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实名举报和控告,并在网络上曝光了云南省高院的丑恶行径。可时至今日,王女士未收到任何回复,制造假案的云南省高院的马俊杰、叶红、孙勇斌、段奕如等法官安然无恙,马俊杰和孙勇斌还升了官。针对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科长荣燕私自违调查案件的事情,王女士分别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实名举报,而王女士打电话去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回答说王女士写给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举报信已经转下来给省检察院,他们又把举报材料转给了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室,之后就不了了之。
云南省的司法到底有多腐败——上下级法院联合起来制造冤假错案,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不仅不去查处,反而包庇、纵容犯罪分子,助纣为虐,为虎作伥。老百姓算是彻底领教了云南的司法腐败,当面喊“执法为民”,背后却在“联合害民”!
一个小小的民事官司,一件很普通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后不可思议地发展成为个人和公权力的抗争;正义和邪恶的较量。云南省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后群、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法院、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科长荣燕(荣燕私自违规调查案件)、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等全部卷入!为了维护那个侵权人覃忠瑜老板娘家的利益,帮她家减少一点赔偿费用,检、法人员可谓是煞费苦心、绞尽脑汁、竭尽全力、千方百计、想方设法、不择手段、甘之如饴、趋之若鹜,纷纷出谋划策,倾力相助,甚至不惜"肝脑涂地",上演了一幕幕精彩绝伦、荒谬荒唐、龌龊不堪、滑稽可笑、离奇离谱的"司法大戏",让我们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大饱眼福、大开眼界······权力和法律的博弈,其贴身肉搏的惨烈程度可以用惊天动地来形容。当然正如好莱坞大片一样,法律在经过生死搏斗后最终会战胜邪恶,以完美的英雄形象出现。
王女士与侵权人覃忠瑜家的官司打到今天这个份上,它的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这起案件的本身!"邪不压正"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最终的结果是不言而喻的。
楼主:捍卫尊严的女人  时间:2020-12-12 22:40:56
青天府尹,官铡民铡王侯亦铡,狗头龙首有何异,一贪即成腐。



四知太守,你知我知天神皆知,一钱千金无甚别,唯清才是廉。



注释:宋代包拯为开封府尹,设“狗头铡”、“虎头铡”、“龙头铡”,用来处死身份不同的囚犯,王侯将相一旦贪赃枉法亦不能免,后世称其为“包青天”。



汉代杨震到东莱当太守,途经昌邑,昌邑县令是他从前举荐的王密。王密在晚上怀揣十斤金子来送给杨震,杨震很生气,说:“我了解你,你却不了解我。”王密说:“天黑,没有人知道。”杨震说:“天知、神知、我知、你知,怎么能说没有人知道呢?”后人因此称其为“四知太守”。(作者:杨冬)
楼主:捍卫尊严的女人  时间:2020-12-12 22:40:56
聚光灯下,相关部门请不要装聋作哑扮瞎!
楼主:捍卫尊严的女人  时间:2020-12-12 22:40:56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楼主:捍卫尊严的女人  时间:2020-12-12 22:40:56
国家的法律是为人民大众服务的,而不是为贪官污吏服务的,可是现在的法律却抵不过一个级别很小的官员的一句话!真是法治的悲哀!!!

楼主:捍卫尊严的女人

字数:2471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15-08-30 04:29:00

更新时间:2020-12-12 22: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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