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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律师,在给杀人恶魔作辩护

楼主:谢律师的笔触  时间:2021-01-21 11:02:08
“关于第一个争议焦点,原告方认为诉争的债务并未超过诉讼时效,理由在于原、被告双方于2017年9月12日续签了借款协议,给被告延长六个月的借款时间。也就是说,被告最终的还款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依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三年一般诉讼时效,该笔债务的诉讼时效应于2021年3月12日到期。不过,原告已于2020年10月15日提起了本案诉讼,因此涉案借款并未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应判决被告偿还。”我站起来向法庭发表辩论意见说。
楼主:谢律师的笔触  时间:2021-01-21 11:02:08
“被告方反对原告方的主张,通过刚才的举证、质证,已经可以查明2017年9月12日的《借款协议书》与2017年3月12日的借款没有任何关联,该《协议书》并非双方为了债务展期续签的协议,而是一份完全没有生效的新的合同。根据2017年3月12日的《借款协议书》的约定,该笔450万元的债务于2017年9月12日到期,到期后原告未在诉讼时效内向被告主张过债务,被告也未在诉讼时效内向原告偿还过债务,因此,该笔借款已于2020年9月12日超过诉讼时效,原告在债务超过诉讼时效后才提起本案诉讼,依法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针对我发表的辩论意见,吴泽涛站起来发表反驳意见说。
楼主:谢律师的笔触  时间:2021-01-21 11:02:08
“谢律师……我觉得吴泽涛的说法更有说服力一些……要不然我们申请法院延期开庭,重新和原告确认其他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吴泽涛发表辩论意见时,林晓雯扯住我的衣袖小声对我说。
“不用了,两份《协议书》的联系,已经由吴泽涛自己说出来了。”我看了林晓雯一眼,说。
楼主:谢律师的笔触  时间:2021-01-21 11:02:08
“法官,刚才被告方的代理律师已经说得很清楚了,2017年3月12日450万元的债务,到期时间是2017年9月12日,也就是第二份《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从时间的延续性,以及两份合同近乎一致的格式和内容,完全可以认定2017年9月12日的《协议书》,是2017年3月12日的《协议书》的延续,目的是为了延长被告的还款时间。另外,被告律师之前也曾提到,这笔借款被告没有支付过一分钱的利息。那么换个角度,假如借款人是你吴律师,你会在对方没有支付上一笔借款的任何利息,并且在借款到期后无力偿还的前提下,依然向对方出借大额资金吗?”吴泽涛刚刚坐下,我就站起来发表下一轮的辩论意见说。
楼主:谢律师的笔触  时间:2021-01-21 11:02:08
“这……当然有可能了,要是我和对方的关系足够好的话。”吴泽涛咬着牙强词夺理地争辩说。
“如果是这样,那么原、被告双方关系足够好的证据又在哪里?!”我站起来大声质问吴泽涛说。
“哼……谢律师,就算你这么说,本案也还有个漏洞是你没有办法解决的……那就是原、被告2017年9月12日签订的《协议书》里,为什么会少掉54万元的利息?”即使陷入了完全不利的境地,吴泽涛还在做最后的垂死挣扎。
楼主:谢律师的笔触  时间:2021-01-21 11:02:08
“关于这个问题,我想和被告确认三件事。第一件,《协议书》的起草人是谁?第二件,第二份《协议书》签订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第三件,第二份《协议书》签订的地点在哪里?”针对吴泽涛死死咬住的漏洞,我站起来问他。
“哼,这几个问题与本案无关,而且我作为代理律师也不可能完全知道这些细节,所以拒绝回答。”吴泽涛冷笑着说。
楼主:谢律师的笔触  时间:2021-01-21 11:02:08
“吴律师,本庭认为这几个问题与案件有关,请你现在立刻联系被告本人,与其核实这几个问题。”没有认可吴泽涛的解释,法官对他作出指示说。
在法官的坚持下,吴泽涛无奈地摇了摇头,然后拿出手机,拨通了李何锋的电话并打开了免提。
“……吴律师,官司打赢了吗?”电话接通后,经过几秒钟的沉默,李何锋紧张不安的声音才传了出来。
楼主:谢律师的笔触  时间:2021-01-21 11:02:08
“还没有,现在还在开庭,法官这边想和你确认几个问题……”
“……吴律师,你说……”李何锋又沉默了两三秒的时间,然后像是调整好情绪,开口对吴泽涛说。
“第一个问题……《借款协议书》是谁起草的?”
“……是我起草的,我在网上找了模板,然后简单修改了一下,第二份直接用了同样的版本……吴律师,法官问我这些问题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要判我胜诉了?!”李何锋焦虑不安地追问说。
楼主:谢律师的笔触  时间:2021-01-21 11:02:08
“我也不知道……你……只要按照实际情况回答就好了……”吴泽涛抬起头瞄了眼法官,看到对方正严肃地盯着他,于是又把想说的话给咽了回去。
“好了,第二个问题,你们签订第二份《协议书》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我说的是2017年9月12日那天的具体时间……”
楼主:谢律师的笔触  时间:2021-01-21 11:02:08
“这个啊……我只记得是中午签的,时间嘛……让我想想,我那天下午要赶着去参加一个投标……所以签合同的时间应该是中午的两点多……”
“那你们签订《协议书》的地点是在哪里?”
“在我家,那天张锐突然找上门来,说我的借款到期了……”
“好了!我要问的问题全部问完了,有什么情况等开完庭我再联系你。”听到对方的话,吴泽涛慌张地打断了他。
楼主:谢律师的笔触  时间:2021-01-21 11:02:08
“吴律师,这起官司能打赢吧……”就在吴泽涛打算中断谈话时,对方还在追问他说。
“这个……我现在也没有办法给你答案,等开完庭……等我拿到了判决再说……”吴泽涛神色紧张地解释说。
“吴律师,如果官司打输了,你知道后果的吧……”李何锋不带有任何感情的声音,从手机里空洞地传了出来。
楼主:谢律师的笔触  时间:2021-01-21 11:02:08
“法官,问题我都问完了,下面要针对第二个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吗?”吴泽涛紧张地挂断了电话,之后,他努力调整好呼吸,看向法官问。
“继续第一个焦点的辩论。现在由原告律师针对被告的回答发表辩论意见。”法官用不信任的眼神盯了吴泽涛一眼,然后看向我说。
楼主:谢律师的笔触  时间:2021-01-21 11:02:08
“现在问题已经很明确了,《借款协议书》是被告本人起草的,第二份直接使用了第一份的格式,仅仅对数字和日期进行了调整,导致第二份《协议书》没有记载拖欠利息的空间。此外,原告2017年9月12日中午两点多来到被告家,打算和被告确认450万元的还款事宜,不过因为被告还有其他紧急事务需要处理,导致双方没有充分的沟通时间,只是仓促地补签了一份协议,延长告的还款时间,使被告拖欠的54万元利息因为双方的疏忽没有被记入协议当中。
楼主:谢律师的笔触  时间:2021-01-21 11:02:08
不过,原告当天对债务进行追索的行为,同样导致54万元利息的诉讼时效发生中断的效果,现在原告在本次诉讼当中予以主张,请法院依法支持。”根据被告本人给出的回答,我填补了吴泽涛死死揪住的那个漏洞。
“被告……被告方没有新的辩论意见。”面对我给出的解释,吴泽涛无力地靠在椅背上,长长叹了口气说。
楼主:谢律师的笔触  时间:2021-01-21 11:02:08
“下面由双方针对第二个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看到第一个争议焦点得到了解决,法官点了点头,然后组织第二个焦点的辩论。
“原、被告双方在两份《借款协议书》中均约定了2%的月借款利率,该借款利率在当时合法有效,没有超过法律的保护范围,应该得到法律的支持。”我简单发表辩论意见说。
楼主:谢律师的笔触  时间:2021-01-21 11:02:08
“我不同意原告律师的观点,虽然借款当时原、被告约定了2%的借款利率,且该利率在当时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率。不过《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2020年8月20日修正以后,已不再支持24%的年借款利率。修正后法律保护的最高年借款利率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而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数据,本案所保护的最高利率应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15.4%,超过该部分的年借款利率不应受到法律保护。”针对利息问题进行辩论时,吴泽涛迅速调整好情绪,在法庭上条理分明地反驳我说。
楼主:谢律师的笔触  时间:2021-01-21 11:02:08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在2020年8月20日修正后,确实下调了民间借贷的借款利率。不过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在该司法解释修正前,24%的年借款利率依然合法有效,只有在2020年8月20日该司法解释修正以后,超过15.4%的年借款利率才不受到法律保护。基于这一理由,我方认为2020年8月20日前的年借款利率仍应按照双方约定的24%计算,2020年8月20日以后的年借款利率则按照LPR的四倍,即15.4%计算。”针对吴泽涛提出的反驳意见,我辩解说。
楼主:谢律师的笔触  时间:2021-01-21 11:02:08
“很遗憾,谢律师,《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已经明确规定了,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该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已于2020年8月20日进行修正并生效,而本案却在2020年10月15日才被法院受理,因此本案应适用该司法解释,按照该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确定的15.4%的最高年借款利率。另外,我这里有东江法院的三份判例,案由均为民间借贷纠纷,第一份判例的受理时间为2020年8月5日,最终判决结果支持了24%的年借款利率;另外两份判例的受理时间则在2020年8月20日以后,最终的判决结果仅仅支持了15.4%的年借款利率。
楼主:谢律师的笔触  时间:2021-01-21 11:02:08
以上三份判例共同说明了一个问题,就是法院受理时间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超过15.4%的年借款利率可以得到支持,但受理时间在2020年8月20日以后的,则只能支持不超过LPR四倍的年借款利率。”开始新一轮的辩论时,吴泽涛拿出东江法院的三份生效判决,胸有成竹地向法庭陈述说。
楼主:谢律师的笔触  时间:2021-01-21 11:02:08
“原告方依然不认同被告方的观点,法不溯及既往这一基本的法治原则,指的是我们不能用今天的法律来约束和评价昨天的行为。因此,《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在2020年8月20日修正并生效以前,24%的年借款利率依旧是合法有效且应受到法律保护的,只有在2020年8月20日以后,超过LPR四倍的年借款利率,才会因为超过该司法解释保护的范围,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楼主:谢律师的笔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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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分类:莲蓬鬼话

发表时间:2021-01-16 15:57:35

更新时间:2021-01-21 1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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