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雅”与“翻译家”的背“信”弃“义”
楼主:石巴梓
时间:2021-03-31 10: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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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世界文学名著”《约翰·克利斯朵夫》(人民文学出版社西元1957年1月1版,西元1980年9月1印)中有 ,全文如下:
“高贵尊严之殿下!
窃臣行年四岁,音乐即为臣儿童作业。自是以还,文艺之神宠锡有加,屡颁灵感。光阴荏苒,倏届六龄:文艺之神频频以抒写胸臆为嘱。顾渺小幼弱,稚騃无知,臣愚又安敢轻于尝试。唯神命难违,不得不勉力以副,乃成拙作,谨敢不辞罪戾,渎呈于吾
高贵之殿下之前,以博
一粲。伏维
殿下聪明睿智,德被六艺;四方才士,皆蒙恩泽;区区愚忱,当邀洞鉴!
臣约翰. 克利斯朵夫. 克拉夫脱诚惶诚恐百拜具呈”
这封信,如果去掉最后的署名,从行文格式、辞藻等来看,几乎就像是出于我国古代士人的手笔。
《约翰·克利斯朵夫》是法国人罗曼·罗兰写的一部反映其类生活的长篇小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这个版本由“现代翻译家”傅雷翻译而成,被某些人夸扬为“翻译经典”。从上面所引的那封“信”来看,翻译者傅雷的确是有些儿中华古文功底,其翻译可谓煞费苦心。但从另一方面思之,法国人写信肯定不懂得像我国古代士人那样行文遣词,则傅雷的如此翻译,不能不令人疑问:那封“信”乃至整部译文中,有多少符合原小说的本来状貌,有多少是翻译者添油加醋、改变原义甚至“创造”出来的?也许,傅雷的本意是好的,是想让译文尽量符合中华的文明习惯,但本质上却是做了虚构外国“文明”的事儿。
傅雷的这个例子,反映出我国自清末以来在将外文译为中文时广泛存在的一个问题,即错谬地追求译文的“雅”和“达”。
清末文人严复在他翻译出版的《天演论》之“译例言”中认为:“译事三难:信、达、雅。”简洁来说,所谓“信”是指译文必须准确地表达原文,“达”是指译文要文辞通顺明白,“雅”是指译文选用的词语要得体、优雅。其后,这“信、达、雅”渐渐被某些文人推崇为外译中的“三原则”。
实际上,这“三原则”是不存在的,“达”、“雅”不能与“信”并列。将外文翻译成中文,唯一的原则是要准确地表达原文,即所谓“信”;“达”,只是包含在“信”之中的一个方面;而“雅”,则与“信”是相互矛盾的。
之所以说“达”只是包含在“信”之中的一个方面,是因为,译文的文辞通顺明白,本来就是准确表达原文的必然要求之一,无法想象文辞不通、聱牙诘屈的译文能够准确表达原文。所以,“达”服从于“信”、服务于“信”,它不能单独存在。不能单独追求“达”而偏离乃至背离“信”。例如有个外国童话的标题被翻译成“皇帝的新装”,这里的“皇帝”一词来源于秦王嬴政统一华夏后认为自己“德兼三皇、功盖五帝”,创“皇帝”一词作为自己这个华夏最高统治者的正式称号,它的中华文明内涵是那个外国统治者(很可能只是个城镇统治者)的官名所无法企及的,这样的译词或许让读者感到熟悉,但显然偏离甚至背离了外文原词之义。这种“达”,看上去似乎能让读者顺畅明白,但实际上是欺骗了读者,虚构粉饰了外国事物。
而“雅”与“信”的相互矛盾更加明显:如果外文原文“雅”,译文的“雅”自然符合“信”;如果外文原文本身就粗鄙低劣,译文的“雅”则显然违背“信”——违背了“信”的译文,只能说是不符合外文原义的虚构捏造粉饰。前文所举傅雷翻译的《约翰·克利斯朵夫》中那封“古雅”的信,就是“雅”违背“信”的典型案例。现在不少翻译成中文的外国事物名称,都存在以“雅”背“信”的错谬,比如:把“厄卖芮可”(America)译成“美”国,把“印格历西”(English)译成“英”国,还有“法”国、“德”国之类,都是外国国名翻译方面的谬误;至于以“民主”译称某些外国那种金钱选举游戏,以“自由”译称那种自私自利、弱肉强食的野蛮动物遗性,以“法治”译称那种金权统治,既掩饰了那些外国事物的实质,又玷污了这些词语原本具有的中华文明正义、美好的内涵,这更是“雅”对“信”的戕害。
总之,“信”是将外文译为中文时核心要务。脱离了“信”的“达”,往往会误导读者,而没有原则的“雅”,则不仅误导读者,还最终将陷于谄媚。这类“翻译家”及其翻译文字,违背了应该对原文的“信”,抛弃了原文的“义”(意思),可谓背“信”弃“义”。
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世界文学名著”《约翰·克利斯朵夫》(人民文学出版社西元1957年1月1版,西元1980年9月1印)中有 ,全文如下:
“高贵尊严之殿下!
窃臣行年四岁,音乐即为臣儿童作业。自是以还,文艺之神宠锡有加,屡颁灵感。光阴荏苒,倏届六龄:文艺之神频频以抒写胸臆为嘱。顾渺小幼弱,稚騃无知,臣愚又安敢轻于尝试。唯神命难违,不得不勉力以副,乃成拙作,谨敢不辞罪戾,渎呈于吾
高贵之殿下之前,以博
一粲。伏维
殿下聪明睿智,德被六艺;四方才士,皆蒙恩泽;区区愚忱,当邀洞鉴!
臣约翰. 克利斯朵夫. 克拉夫脱诚惶诚恐百拜具呈”
这封信,如果去掉最后的署名,从行文格式、辞藻等来看,几乎就像是出于我国古代士人的手笔。
《约翰·克利斯朵夫》是法国人罗曼·罗兰写的一部反映其类生活的长篇小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这个版本由“现代翻译家”傅雷翻译而成,被某些人夸扬为“翻译经典”。从上面所引的那封“信”来看,翻译者傅雷的确是有些儿中华古文功底,其翻译可谓煞费苦心。但从另一方面思之,法国人写信肯定不懂得像我国古代士人那样行文遣词,则傅雷的如此翻译,不能不令人疑问:那封“信”乃至整部译文中,有多少符合原小说的本来状貌,有多少是翻译者添油加醋、改变原义甚至“创造”出来的?也许,傅雷的本意是好的,是想让译文尽量符合中华的文明习惯,但本质上却是做了虚构外国“文明”的事儿。
傅雷的这个例子,反映出我国自清末以来在将外文译为中文时广泛存在的一个问题,即错谬地追求译文的“雅”和“达”。
清末文人严复在他翻译出版的《天演论》之“译例言”中认为:“译事三难:信、达、雅。”简洁来说,所谓“信”是指译文必须准确地表达原文,“达”是指译文要文辞通顺明白,“雅”是指译文选用的词语要得体、优雅。其后,这“信、达、雅”渐渐被某些文人推崇为外译中的“三原则”。
实际上,这“三原则”是不存在的,“达”、“雅”不能与“信”并列。将外文翻译成中文,唯一的原则是要准确地表达原文,即所谓“信”;“达”,只是包含在“信”之中的一个方面;而“雅”,则与“信”是相互矛盾的。
之所以说“达”只是包含在“信”之中的一个方面,是因为,译文的文辞通顺明白,本来就是准确表达原文的必然要求之一,无法想象文辞不通、聱牙诘屈的译文能够准确表达原文。所以,“达”服从于“信”、服务于“信”,它不能单独存在。不能单独追求“达”而偏离乃至背离“信”。例如有个外国童话的标题被翻译成“皇帝的新装”,这里的“皇帝”一词来源于秦王嬴政统一华夏后认为自己“德兼三皇、功盖五帝”,创“皇帝”一词作为自己这个华夏最高统治者的正式称号,它的中华文明内涵是那个外国统治者(很可能只是个城镇统治者)的官名所无法企及的,这样的译词或许让读者感到熟悉,但显然偏离甚至背离了外文原词之义。这种“达”,看上去似乎能让读者顺畅明白,但实际上是欺骗了读者,虚构粉饰了外国事物。
而“雅”与“信”的相互矛盾更加明显:如果外文原文“雅”,译文的“雅”自然符合“信”;如果外文原文本身就粗鄙低劣,译文的“雅”则显然违背“信”——违背了“信”的译文,只能说是不符合外文原义的虚构捏造粉饰。前文所举傅雷翻译的《约翰·克利斯朵夫》中那封“古雅”的信,就是“雅”违背“信”的典型案例。现在不少翻译成中文的外国事物名称,都存在以“雅”背“信”的错谬,比如:把“厄卖芮可”(America)译成“美”国,把“印格历西”(English)译成“英”国,还有“法”国、“德”国之类,都是外国国名翻译方面的谬误;至于以“民主”译称某些外国那种金钱选举游戏,以“自由”译称那种自私自利、弱肉强食的野蛮动物遗性,以“法治”译称那种金权统治,既掩饰了那些外国事物的实质,又玷污了这些词语原本具有的中华文明正义、美好的内涵,这更是“雅”对“信”的戕害。
总之,“信”是将外文译为中文时核心要务。脱离了“信”的“达”,往往会误导读者,而没有原则的“雅”,则不仅误导读者,还最终将陷于谄媚。这类“翻译家”及其翻译文字,违背了应该对原文的“信”,抛弃了原文的“义”(意思),可谓背“信”弃“义”。
楼主:石巴梓
时间:2021-03-31 10:52:28
翻译者不要以“意译”的名义虚构原文愿意。
楼主:石巴梓
时间:2021-03-31 10:52:28
有的翻译者的译文是按照自己的认知去美化外国事物。
楼主:石巴梓
字数:1727字
帖子分类:关天茶舍
发表时间:2021-03-20 22:21:13
更新时间:2021-03-31 10:52:28
评论数:2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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