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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是小脚还是天足?

楼主:运沂  时间:2019-01-30 13:08:10
林黛玉是小脚还是天足?
探讨这个问题是否有点无聊?不的。它关系到如何深入鉴赏《红楼梦》和理解作者的创作思想等一系列问题,并非可有可无。
请试言之。
艺术鉴赏也是一个再创作的过程,读者要依凭自己的知识素养、生活经验和审美水平去解读作品,去构建自己心目中的艺术形象。比如宝黛和大观园女儿们的“形象”,在一般人的心目中,不过是与梅兰芳的“黛玉葬花”、王文娟、徐玉兰、陈小旭、欧阳奋强们在影视中所扮演的角色差不多。其实这与小说中的描写还是有很大距离的。曹雪芹是满族人,从六世祖曹振彦起即入旗籍,后来成为满洲正白旗皇家包衣。有清一代十分重视满汉之辨,他的家人和亲戚都应是标准的旗人装束。你想,以自己的家世、身世为基础创作的甚至被称为“自叙传”的《红楼梦》,小说中的人物,能够是汉明装束吗?不过,如果今天谁把把拖着辫子的贾宝玉和身着旗袍的林黛玉搬上舞台或屏幕,那也一定会大煞风景。那么,到底应如何理解这一审美现象呢?
其实并不奇怪,人们心目中的这种审美定势也是有其合理性 的根据的,因为雪芹笔下人物的服饰装束,本来就有很大的模糊性。即以脚为例,黛玉和大观园的女儿们到底是“三寸金莲”还是天足,上一世纪20年代末在红学界就曾为此发生过一场的争论。
有的红学家认为,雪芹的眷属固是天足,但“十二钗”等来自“金陵”的女性自当“三寸金莲,活泼生动”,作者采取了“将真事隐去”的办法,回避写“脚”。另一派则认为《红楼梦》中的女性是大脚,理由是书中的内证:比如第23回黛玉看《西厢》,站在地下一口气把16回看完;第25回“魇魔法叔嫂逢五鬼”,写凤姐“手持一把明晃晃的刀,砍进园来,见鸡杀鸡,见犬杀犬,见了人,瞪着眼就要杀人”,都非“小脚娘”所能为。再如,第49回写黛玉穿的“掐金挖云红香羊皮小靴”,湘云穿的“鹿皮小靴”,都是天足旗人女性的专利。进入80年代,在美国举行的首届国际《红楼梦》研讨会上,大脚小脚问题依然是会上的争论话题之一。纽约大学唐德刚教授从“文化冲突”的角度探讨这个问题。他认为,“汉族的臭男人,都把老婆的‘三寸金莲’看成命根子,顺治皇帝入关后便要下诏放脚,但是我们那批爱美重于爱国的祖先,则认为国可亡而脚不可放。”然而,旗人并不以小脚为美,因而曹雪芹在创作《红楼梦》塑造这些金陵美女时,碰到了内心不可解决的矛盾,即两个民族的“文化冲突”,使他对这一问题采取回避和故弄玄虚的态度,遂使“脚”的问题成了一个难解之谜。这一观点《报刊文摘》曾予摘要介绍。
《红楼梦》是否真的就没有写到小脚呢?也不是。比如80年代以后发行的人文版艺院本《红楼梦》,其第65回“尤三姐思嫁柳二郎”,描写三姐怒斥珍琏兄弟:“这尤三姐松松的挽着头发,大红袄子半掩半开,露着葱绿抹胸,一痕雪脯。底下绿裤红鞋,一对金莲,或翘或并,没半刻斯文。”——尤三姐明明“一对金莲”,不是小脚是什么?
问题不那么简单。
这就必须谈到《红楼梦》的版本了。原来程本中关于尤三姐的相关文字却非如此,它只写尤三姐“底下红鞋绿裤,鲜艳夺目,忽起忽坐,忽喜忽嗔,没半刻斯文”,并未提到“金莲”。上世纪20年代争论大脚小脚时,社会上流行的《红楼梦》是程本,人们还未见到脂本。——那么 曹雪芹到底写写没些到小脚呢?
红学界主流派认为,脂先程后,脂本是接近雪芹的原本,写到了小脚,后来程本的编定者高鹗,将“金莲”删去了。高鹗,汉军镶黄旗人——“曹雪芹对小脚隐约其词,高鹗对小脚几乎是深恶痛绝”,故尔。然而,从“程先脂后”的角度看,问题就不是这样了。既然程本在先,那曹雪芹就没有写到小脚,那么后来部分脂本中尤三姐的“金莲”,则是与雪芹或高鹗无关的窜改。再者,从情理推度,既然曹雪芹在全书中对“脚”讳莫如深,那他干吗又独独让尤三姐露出三寸金莲呢?
话说回来,到底应该如何认识这一现象呢?窃以为雪芹对“脚”的模糊有两个原因。首先,是自我保护。“雍正王朝”和“乾隆皇帝”时代,文网空前严密,文人无不胆战心惊,为了防止“对号入座”,曹雪芹写小说时小心翼翼,特别在小说开头郑重声明,“石头”的故事“无朝代年纪可考”,“毫不干涉时世”。为了把这一原则贯彻到小说的细节中去,作者煞费苦心,于是就出现了这一现象:书中的地点亦南亦北,职官非古非今,服饰装扮则非满非汉、亦满亦汉。贾宝玉的荣国府不是在北京吗?——其实那是读者的想当然,书中没有明写——明写的是“长安”。因之,“红楼”的地点就有三说:长安、北京或金陵,小说中京城的物候和环境南北兼有。“京华何处大观园”?红学家们争论了百十年,迄无定论。必定要问大观园到底在哪里的话,正确的答案只有一个:大观园在曹雪芹的《红楼梦》里。“红楼”中的职官名称遍及各朝,要末非古非今。如黛玉的爸爸林如海官“兰台寺大夫”,是据汉代虚拟;凤姐的叔叔王子腾官“京营节度使”后来又升任“九省统制”,乃因唐宋制虚拟;至于江南甄家的“钦差金陵省体仁院总裁”、元春的“风藻宫尚书”以及夏守忠的“六宫都太监”之类官衔的拟定,更能见出作者的匠心。当然,雪芹不是“戏说”:今日之“戏说”,往往出于无知与浅薄,率多胡编乱造;雪芹的虚拟乃博古通今、融会贯通基础上的天才创造,这方面连“四大奇书”都还相形见绌。——文化经典与文化快餐固不能同日而语也。说到这里,十二钗们的服饰和“脚”的问题,也就不言自明了。再者,作者这样处理,还是为了追求艺术上的更高的普遍性。人们常说《红楼梦》是一部中国封建社会的形象的历史,是古代社会的百科全书,是我中华历史悠久、辉煌灿烂的古典文化的结晶,即此可见一斑。篇幅所限,于兹不赘了。


楼主:运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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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分类:闲闲书话

发表时间:2005-02-20 07:07:00

更新时间:2019-01-30 1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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