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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花钱买房犯罪

楼主:申张正义2019  时间:2019-09-07 12:26:14
一、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付磊草率立案、隐藏证据、制造假证据、威逼证人撤回证据、指使和威逼证人配合制造证据等手段办假案。付磊在查办2009年下半年鼓楼区小朱庄棚户区改造拆迁组长许金柱案件时,凭主观经验盲目推断,采用有罪推定、强行推案、先立案后找证据、先设定好办案结果再制造证据,为了逃脱因办错案而被追责,对当事人进行逼供、诱供、人身侮辱和攻击,不仅隐藏和扣押对本案有利的单位的会议记录,同时与利害关系人配合作出与事实不符的证人证言。并对双录做技术处理。在33名拆迁户同样参与拆迁享受一样的政府拆迁政策情况下,公然选择性地把三名当事人技术性捆绑在一起以“共同贪污”进行立案、起诉。不惜采取一切手段来造假案:1、制造假口供2、制造假的证人证言3、隐藏和扣押证据4、威逼单位领导撤回对本案具有关键作用的书证5、对证据被严重涂改不予查明6、指使和威逼证人配合案件制造证据7、对本案的利害关系人的犯罪事实不予以查处,反而充分利用利害关系人在本次拆迁中分别获得5-7套住房(有的私自操作、有的利用假章)的害怕被追究的心理配合一起来指证三被告。二、鼓楼法院刑庭法官郭娜枉法裁判,不顾事实、与检察院相互“协调”、默契配合造冤案、假案。郭娜法官采取不同的方式诱骗被告人认罪来做实此案;通过变更强制措施逮捕来威逼三被告人认罪;默契配合检察院付磊强迫单位领导撤回对本案关系较为密切的证据;诱迫威逼被告人用是或不是来回答她的发问;恶意打断被告人和律师的陈述发言;对本案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均以与本案无关不予采纳为由故意规避关键敏感证据,凡是不符合客观事实和不利于被告人的均予以采纳;刻意绕过审判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不顾事实依据,炮制出“共同贪污”和“诈骗罪”的判决。
庭审中公诉人表明“目前现有的证据还不够明确,需要补强三被告人与受益人之间同谋证据”。但郭娜直接将三被告人作为从犯认定。诈骗罪的主犯都没有,何来的从犯!!!一个没有主谋、没有受益人,而有“从犯”的判决,罪从何来???而这恰恰出自一个具有长期办理刑事案件经验的市级优秀法官之手,难道是工作失误、还是有意为之、还是领导安排、还是另有其他隐情!!!无论何因,纯属亵渎法律,枉法裁判!!!
对于被告人和辩护律师多次申请调取对本案查明事实具有重大关联的证据,即同一批次33户的拆迁材料,以及本次拆迁加盖单位公章和药厂公章的拆迁户以此证明执行的同一拆迁政策,付磊和郭娜都是回应与本案无关。
现大量事实和证据足以证明三被告人均不构成共同贪污罪,郭娜法官非但强判共同贪污罪,又强加给被告人莫须有的诈骗罪。公理何在?正义何在?
楼主:申张正义2019  时间:2019-09-07 12:26:14



楼主:申张正义2019  时间:2019-09-07 12:26:14
一个极为普通的棚户区改造拆迁赔偿,被立案,被定罪,被共同贪污!此案巳四个年头,是办案效率低?是毛病百出无法成立?是为做一个假案要造无数假证无法自圆其说?是无法收场?简直悲哀!原始书证巳经能足以证明三当事人完全符合、无可挑剔的合情合理合法!而偏偏为把假案做实,釆取用一定的形式去让利害关系人做出与原始书证相悖的证言、以达到否定原始真实证据;同时并威逼单位负责人撤回与事实相符的书证,为把假案办成真案清障,以否定原始真实证明!此案背后不言而喻,是否隐藏着更大窝案、大案!相信会大白天下!
滥用职权者,任性至极者,枉法至极者会遭天遣!
相信法律!正义迟早会到来!
楼主:申张正义2019  时间:2019-09-07 12:26:14
无辜的人民群众和违法的执法者到底谁有罪?
楼主:申张正义2019  时间:2019-09-07 12:26:14
一个极为普通的棚户区改造拆迁赔偿,被立案,被定罪,被共同贪污!此案巳四个年头,是办案效率低?是毛病百出无法成立?是为做一个假案要造无数假证无法自圆其说?是无法收场?简直悲哀!原始书证巳经能足以证明三当事人完全符合、无可挑剔的合情合理合法!而偏偏为把假案做实,釆取用一定的形式去让利害关系人做出与原始书证相悖的证言、以达到否定原始真实证据;同时并威逼单位负责人撤回与事实相符的书证,为把假案办成真案清障,以否定原始真实证明!此案背后不言而喻,是否隐藏着更大窝案、大案!相信会大白天下!
滥用职权者,任性至极者,枉法至极者会遭天遣!
相信法律!正义迟早会到来!
楼主:申张正义2019  时间:2019-09-07 12:26:14
无辜的人民群众和违法的执法者到底谁有罪?
楼主:申张正义2019  时间:2019-09-07 12:26:14
正常花钱买房犯罪,违法办案反而得到升迁,这是什么道理?
楼主:申张正义2019  时间:2019-09-07 12:26:14
一个基层的执法者,本应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使者,反而成为冤假错案的始做佣者,社会矛盾的制造者,这些人才是 最想除掉的社会毒瘤,才是扫黑除恶的对象,是最恶毒的黑社会。看你们一帮没有良知的黑蛇??,互相勾结,默契配合,伤天害理,制造冤假错案,能隐藏多久,早晚有报应,全家不得好死。
楼主:申张正义2019  时间:2019-09-07 12:26:14
到底谁在犯罪?
楼主:申张正义2019  时间:2019-09-07 12:26:14
原来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就是你这样的人干的,败类,渣子
楼主:申张正义2019  时间:2019-09-07 12:26:14
无罪的当事人就这样变成了有罪,违法的执法者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楼主:申张正义2019  时间:2019-09-07 12:26:14
狐狸尾巴早晚露出的,作假你不缺德吗,你办假案办的是别人的人生
楼主:申张正义2019  时间:2019-09-07 12:26:14
党和国家不会允许你们这么干的,强烈要求把这种害群之马清理出执法队伍,同时追究他们的违法行为,还三名当事人清白。
楼主:申张正义2019  时间:2019-09-07 12:26:14
三个不争的事实。
拆迁的房屋是客观存在的,是和其他职工一样经上级同意按政策规定购买的;政策性补助部分更完全是制定政策的拆迁方按当时规定和其他职工一模一样被补助的;安置房差额部分也同其他职工一样按市场价购买的!!!
此案全面反映了鼓楼法检两院办案人员,为追求政绩草率立案,选择性办案,办假案,制造假证据办冤案!枉法裁决!相信法律,正义必胜!
楼主:申张正义2019  时间:2019-09-07 12:26:14
执法者底线有多高,决定着社会的文明程度和社会的幸福感
楼主:申张正义2019  时间:2019-09-07 12:26:14
这样违法办案,到底谁给你的权利?人民群众就这样被冤枉,被陷害,真可怕!!!
楼主:申张正义2019  时间:2019-09-07 12:26:14
回复 第680楼 的 @版友33602403 :
任性办案的杰出代表,十足的典型的强盗逻辑!自取其辱不知羞!玷污了司法形象,损害了政法队伍!
楼主:申张正义2019  时间:2019-09-07 12:26:14
买房前房屋存在,强拆难道房子就不存在了?强拆也只是损坏了一些,房子难道就不是房子了?强拆符合国家政策吗?
楼主:申张正义2019  时间:2019-09-07 12:26:14
[正义法魂,贵在方园]没有法律保障,谁都可能被冤枉治罪。最高检专门下发关于调查核实侦察违法行为意见,旨在规范相关乱象,排除非法证据,防止冤案发生,防止司法机关个别人员以法律的名义利用手中强大的公权力,相互遮掩,相互‘’协调‘’,默契‘’配合‘’把假案办成‘’铁案‘’。既实现了怕因做假案被追责,反而办案人员都能皆大欢喜,功劳薄上留下重笔。而公平正义却受到无比的摧残!!!任何一个冤案,在办理过程如有一个人站出来,都可以避免冤案的发生。这是当今最需要的!当然也是最难的!正义有时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楼主:申张正义2019  时间:2019-09-07 12:26:14

楼主:申张正义2019

字数:794445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19-02-16 20:47:28

更新时间:2019-09-07 12: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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