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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碎尸杀人案最新线索汇总:一定可以破案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大案凶手案发当年说不定是手机一族。

1、凶手案发当年应当是在南大附近工作或居住,而没有单车,据此判断凶手并非南京鼓楼区本地原住民。
2、凶手在案发当年应当是属于中等收入者。
3、凶手没有汽车、而有手机,符合外地人在宁谋事、务工、出差长驻的特征。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说凶手不会来这个帖子那一定是唬人的。 但应当是一个安静的看客。
可是,有种不祥的直觉。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目前的物证确实指向凶手是居于南大附近。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凶手没有单车这一点来看,其并非南大附近南京本地人。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大案凶手没有单车这一点,是有几个方面物证可以分析得出的。再者, 假若凶手是骑单车抛尸,抛尸路线大致应沿主干道呈空间直线型,并且凶手应该有能力抛出鼓楼区。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而不是围绕南大反复抛。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从水佐岗两处抛尸地的包装物品来看,是以各两张半条床单分别包裹。 骑自行车无法完成。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北方一碗水 2017-08-25 00:12:56
提示诸位保护好自己的隐私,也建议楼主将涉及到个人隐私的,包括年龄、住址、职业特性、照片、登录ID等的这些东西,隐藏掉或者沟通之后删除掉,不排除当年的凶手制造意外继续造孽。
继续讨论,有这么这种可能,被害人当晚离开宿舍至13号这段日子,并未被控制,而是因为身体某些原因不得不被凶手照顾,13号那天他们因为某些事情发生激烈冲突,凶手情绪激动之下失手致被害人离世。
之后,凶手才考虑到SH和PS的环节,从13号到18号这几天,他应该考虑到各种各样的隐藏方法,最后一场大雪让他当即决定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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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芳,层主说的正确。

帖中任何人切勿向他人透露自己个人隐私,也不得轻信网友之言,勿轻易加入网友扣扣群。 本帖是开放平台,加之是重大案帖,切勿错当成自己微信朋友圈。

切记!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如果我们认为凶手十分年轻的话,那么本案必须有第二名凶手,动刀的凶手。

案发当年刚由外地读书毕业后回宁待业、或是休学在家的这一人群,值得推敲。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在当年,有些人因为生活追求的高度而不骑单车,有些因为装B的需要而不骑。 说生活的高度,并不代表很有钱,装的也可能。
比如,你腰里别个大哥大,那么,当然选择不骑单车,搭的士出入,或者宁可步走。
如果平时不骑,那么抛尸时就不会使用单车。
水佐岗这趟,坐出租车抛尸的可能性都要大过骑单车。
还有,请大家打起精神了,凶手在抛水佐岗这趟时,因为某种我们目前不知道的原因,他需要伪装出行了!
床单包头颅就是明证。
外面应当有包具,
KN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龖文 2017-08-25 16:31:25
似是真情掩鬼脸,无知鼠类有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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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看不下去了。
您都是一把年纪的人了,据说还身患重疾,其言也善才对呀! 怎可以“鼠类”比喻网友??
天空出现的时候,您也是此等胸怀,处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心怀,防人、防人防盗网上防不胜防!
莫非您是同类??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三岁小孩都知道“好男不和女斗”。 何况我七尺男儿??

给你警告一次。再敢以污辱他人的字眼在我眼皮底下发言,你将换号在本帖出现了!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任何一个在本帖说出凶手下落的人,我都会严查。 不管是无心、还是有意。

不予评论不代表我没在行动。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顺便和大伙说一句,天空先生是这个帖子网友里面、唯一一个目前正在在我微信朋友圈里的人。 可以说是属走到现实中去的网友了!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KN先生 2017-08-25 17:08:43
任何一个在本帖说出凶手下落的人,我都会严查。 不管是无心、还是有意。
不予评论不代表我没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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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帖子里出·现凶手下落的消息了,不管真假,我都会严肃对待。
事实没整清楚之前,吵什么吵? ---- 有什么好吵的?

就凭那个人五人六一样的人物说我造谣造谣造谣,就可以吓住KN了??

也太也不了解KN了吧?!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KN先生 2017-08-25 17:03:30
三岁小孩都知道“好男不和女斗”。 何况我七尺男儿??
给你警告一次。再敢以污辱他人的字眼在我眼皮底下发言,你将换号在本帖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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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龖文 2017-08-25 17:20:21
一个侦探爱好者,在网络上,竟然如此肯定一个满口真真假假以假乱真之人的性别,你的智商也是感人。你以为我会换号上你这贴?拜托,能跟贴的侦破爱好者不是只跟你这贴。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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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性别同样未知!
顺便告诉你,我从来都没真信过你是大老爷们。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天空现在我微信朋友圈里。帖子里的唯一呢!
---- 希望以后会越来越多。 我喜欢和古灵精怪有特长、有专才、直率、率性的帖友打交道,我觉得有些人的才艺是为南大案而生。
我现在还需要一名法医。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万一是真的,或是万一有情况,万一有其他犯罪,你是不是要草回你的呢??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万一是真的,或是万一有其他情况,万一有其他犯罪,你是否要X回你的呢?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看帖也不看清楚! 她说的“做下了当年的案子”,有说做下了NDA吗?!

楼主:KN先生

字数:1184994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16-09-04 00:35:00

更新时间:2021-04-06 03:37:02

评论数:97193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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