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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碎尸杀人案最新线索汇总:一定可以破案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1995年的鼓楼广场

KN全网首发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佛光全方位解读珠江路这一抛
如果凶手与受害人之间为纯粹的陌生人关系,凶手又不在抛尸三大区间附近而在远处,那么试问:

1,凶手(远离南大的陌生人)为何要这样急不可待冒死在南大附近高风险地段作反复抛尸呢?假如凶手不立即这样做有将会对凶手而言产生何种不利?根本原因在哪里?
或者
2,如果警方的关注力不在南大转向外围,这将会对凶手(远离南大的陌生人)产生何种不利?其最根本原因是什么?具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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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目前本人认为对南大案分析最为有价值的两种提问(任选一题),我也反复N次提问过自己,虽然心中已有了答案。但是,毕竟是一人之见,必有所短和不足,所以,有劳大家仔细阅读本文及思考我所提出的两种问题,然后作答,共同找到真实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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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光,你这发的包袱怎么还不抖啊?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案凶手极有可能来自下关。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下关区可是我的强项。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案凶手极有可能来自下关区。
现在简单来理一下推理:
1、南案凶手往鼓楼区抛尸是为载脏抛尸地点当地,说明他并不住在抛尸地点当地,而是远离那里。
2、南案凶手晚上出门乘坐公交车往鼓楼区抛尸。
3、南案凶手往鼓楼区的抛尸至少持续过3 一 10天、出门乘巴士抛尸分四~五次。
4、他第二次出门抛尸所选乘的公交车路线肯定与前一次不同。
5、南案凶手所搭乘的公交车都开往鼓楼,他后来的抛尸点均分布在这些开往鼓楼区的公交车沿线附近不远。
6、由此推断南案凶手驻地附近应有至少两趟公交开往新街口方向,这些抛尸点分布在这两趟公交车沿线,而这样的地方在南京不多,是可数的。
7、13路和34路首先符合上述条件,符合度较其他方向公交车线路为高。
8、凶手在1月18号至1月底的五次巴士抛尸,就是对13路和34路公交车的交叉换乘。
9、13路和34路均开自下关区。
10、因此推测南大案碎尸地点所在地离13路公交乘车点,以及离34路公交车乘车点都不选,方便件叉换乘。
11、这个碎尸地点,也就是南案凶手的居住地因此可达锁定是在当年的下关区。
12、下关区与鼓楼区属于不同的行政区划,刑事案件的管辖权归属地不同,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当年以指纹排查鼓楼区常住和暂住人口时、出现零收获的缘起!
KN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视频:出租车司机拉女乘客领口欲袭胸 还笑说她很漂亮
http://v.ifeng.com/video_14873544.shtml?_v_www8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大案的指纹排查,有可能出现了与白银案的指纹排查同样的情况。白银案是同一个省、但却是一个白银一个青城分属不同的市。 南大案是同一个南京市、但却是一个鼓楼一个下关分属不同的区。
同样是旧式刑案归属权弊端阻碍了当时的指纹排查。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KN先生 2018-05-16 08:16:45
下关区可是我的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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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江南大学者A 2018-05-16 11:55:23
见你说话,象在赌博押宝一样,这凶手又不是物件,怎么就该在哪个区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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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个人推测呗。跟帖两年以来推理到现在的推理结果呗。 你也可以有你的。
破这种悬案,有时候就得有勇气赌上一把。 假如我有公权力,比如我赌他在下关,我就会集中破案经费去那个方向去找指纹和DNA比对的合适的对像,方向对路的话,保不准就比出来了。 说白了,这其实就是在有破案经费的前提下、不断地去尝试!
要不然,作为破案的机关,不主动出击,难道能守株待兔不成?
白银案28年才破,虽然靠的是高科技,但是,你去看看那28年来的比对过程,与押宝一样的。 保不准就押中了,比出来了呢。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告江南大学者A 2018-05-16 12:13:15
唉!你没有经历这样的事情,想象一下过过瘾也未尝不可!我一再强调了,江南大学的米立重案证据确凿,最后也只能私了!凭什么你会以为公检法机关会为了22年前的一个小女生去大费周章?!NO!绝无可能!
再死三五个看会不会有人来过问?!
公检法内部人士有亲口告知我,无头案太多了!也就是说,刁案纯粹是九牛一毛的事情,谁会过问?嘿嘿,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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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这种情况现实中确实存在。
但是刁案是上升到国家刑侦总局在16年官方正式回应的:将追查到底!
至于这个案帖,可能兄台刚来还不了解,我们是一帮南案案粉,因为共同的兴趣爱好、我们走到一起来了,在这里聊南案已经成为我们各自生活的一部分了吧。
我们其实并不一定为了要那啥有个啥所以然的。但肯定不是为了过把瘾。没谁会闲得无聊去做无用之功。 像我们这样的朝阳群众多了,对南大案来说肯定是多一股正能量!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KN先生 2018-05-16 12:23:30
@告江南大学者A 2018-05-16 12:13:15  唉!你没有经历这样的事情,想象一下过过瘾也未尝不可!我一再强调了,江南大学的米立重案证据确凿,最后也只能私了!凭什么你会以为公检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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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江南大学者A 2018-05-16 12:29:55
如果你这么说,我倒想咨询一下公安部了,看看他们怎么说,事实上我早先了解的情况是地方上根本管不了南京大学的案子!也不会去问的。要问也只能是省级以上的单位来过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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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台好犀利~

我们好期待兄台能给我们带来公安部的最新动态(2016年已经有一次了,1月20日下午,公安部刑侦局官方微博 ---- 这个,您只需百度一下就可!)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KN先生 2018-05-16 12:23:30
@告江南大学者A 2018-05-16 12:13:15  唉!你没有经历这样的事情,想象一下过过瘾也未尝不可!我一再强调了,江南大学的米立重案证据确凿,最后也只能私了!凭什么你会以为公检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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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江南大学者A 2018-05-16 12:39:59
煮尸的设备值得关注!那么大的尸体分割后也是很大的体积!煮熟也会发出非常大的气味的。条件不满足谁敢煮?如果是实验室的蒸锅,锅炉房的锅,或者是住独院的居家,这类的条件,才敢放心来煮。你们说有没有道理?
至于半夜出行,最先知道的应该是巡逻的保安,但是要说保安作案的话,那应该不会,至少得是领导人才有这样的条件。碎尸煮尸完全显露出实力非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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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目前公开的物证,是“部分以开水烫过”。 烫的话,只需有提壶、炉子、或是电热水壶就成了,普通人就能做到。
这种开水烫,免除了煮肉时的那种人肉异味的大规模挥发、扩散。这再一次说明凶手的狡猾。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一个南案,各自表述。

南大案相当复杂,不排除各种可能。只是我主“南案凶手乘巴士抛尸说”。

“南案凶手乘巴士抛尸说”一直以来与“南案凶手步行抛尸说”一起,都是我的选项之一。只是以前更偏重于后者,后者是假设南案碎尸地点在南大附近说。

但这么大一南案,岂只容一家之言? ---- 一个南案,各自表述。 希望大家能各持己见、深凿物据、 砥砺前行。 推理以后即使被推翻也根本无关紧要,关键是在悬案未破之前能够坚持己见。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KN先生 2018-05-15 20:37:15

破帽遮颜过闹市,漏船载酒泛中流。
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

南案凶手其实就是一直就是在晚上闷头抛尸、白天在单位照常上班,对外面发生的事情其实一概不知。南案凶手对你们后来所说的啥大锏银巷三根手指暴发、南大校医院现碎尸引恐慌、水佐岗啥军犬穿堂入巷追贼人、他其实就是草民一个,在信息并不对称传播的年代,他对此尚不知情。 他只坚持一个朴素真理:公安总会是慢他半拍! ---- 他对此有自信。 他其实只怕环卫一种人。
1、18号晚上出门两趟,分别是13路的大锏银、16路的华侨路。19号白天照常上班。
2、19号晚上出门两趟:34路的南大校园、34路的水佐岗。20号照常去单位上班。

然而,就在1月20号这天的白天,南案凶手的单位突然要派他去外地出差,他不得不暂时离开了南京;或是凶手自认为已经处理完毕碎尸,需要去外地暂避、因此主动离开了南京。等凶手一直到1月30号才回到南京,回家一看,坏了,居然还遗漏有一包尸肉留在家里还没有抛!于是他当晚赶忙出门抛尸。
当凶手乘公交车到达珠江路站下车后,他原本是想跟着人流往南大方向走的,可是就在这个时候,他忽然看到南大那边有警察活动,于是凶手急忙又跳上一辆刚到达的公交车,遛了……留下了那大包尸肉在珠江路……

---- 也就是说,凶手对于鼓楼区这边所发生的这些个事情,其实他并不知情、、、他不是鼓楼区人、或是远离三处碎尸地居住。
(抛砖引玉)

无可耐何花落去、人肉巴士穿梭走。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KN先生 2018-05-15 11:01:46
南案偶感1
之 无可耐何花落去 人肉巴士穿梭走

大锏银巷黑幽幽,偶有神叟。
南京大学静秋秋,踏雪步走。
水佐岗下窨井盖,穿堂越楼。
珠江路上人潮涌,蓦然回首。

嗨嗨,那大锏银它不是我的大锏银,那鼓楼也不是我的楼。
南京大学深几许,无缘金榜留。
微庭青葱转头空,难让卿卿命投。
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巴士穿梭走。
K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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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KN先生 2018-05-16 08:46:53
南案凶手极有可能来自下关区。
现在简单来理一下推理:
1、南案凶手往鼓楼区抛尸是为载脏抛尸地点当地,说明他并不住在抛尸地点当地,而是远离那里。
2、南案凶手晚上出门乘坐公交车往鼓楼区抛尸。
3、南案凶手往鼓楼区的抛尸至少持续过3 一 10天、出门乘巴士抛尸分四~五次。
4、他第二次出门抛尸所选乘的公交车路线肯定与前一次不同。
5、南案凶手所搭乘的公交车都开往鼓楼,他后来的抛尸点均分布在这些开往鼓楼区的公交车沿线附近不远。
6、由此推断南案凶手驻地附近应有至少两趟公交开往新街口方向,这些抛尸点分布在这两趟公交车沿线,而这样的地方在南京不多,是可数的。
7、13路和34路、16路首先符合上述条件,符合度较其他方向公交车线路为高。
8、凶手在1月18号至1月底的五次巴士抛尸,就是对13路和34路公交车的交叉换乘。
9、13路和34路、16路均开自下关区,在新模范马路出现交叉重叠。
10、因此推测南大案碎尸地点所在地离13路公交乘车点.、以及离34路公交车乘车点都不远,方便交叉换乘。
11、这个碎尸地点,也就是南案凶手的居住地因此可锁定是在当年的下关区。
12、下关区与鼓楼区属于不同的行政区划,刑事案件的管辖权归属地不同,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当年以指纹排查鼓楼区常住和暂住人口时、出现零收获的缘由!
KN
26268楼 | 打赏 | 回复 | 评论(4) | 赞

jiangnan7461: 黑名单 举报 2018-05-16 11:19:40 评论
下关是一种可能性。昨天我提出一个原则,如果假设受害人因故主动外出接近犯罪现场,需考虑受害人的心理安全距离(按5公里)、与南大之间的公交车便利程度(直达不转车、步行短),以此二约束条件,结合凶手抛尸方位方向(远抛),以及当年公交线路,来推测案发地。中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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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楼观点表述完毕。

一个南案,各自表述。 静候诸君非议。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现在如果开始讨论凶手不在南大附近,帖中出现了以南大为中心的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观点。

1、jiangnan7461的中华门(秦淮区)方向,南向;
2、九局的龙江小区(建邺区)方向,西向;
3、帖中不少帖友的玄武区,东向;
4、本楼的下关区,北向。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其实破悬案就和押注一样一样的。 如果我是老大,我就希望能分成四、五个重案组,分别各自观点侦查方向都各不一样,谁说的在理就给谁多点破案经费。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sophiagao821011 2018-05-17 10:57:45
刚查了下,龙江小区是2000年才建成的。应该排除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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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有重点排查过该小区,属鼓楼区新建小区。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sophiagao821011 2018-05-17 10:57:45
刚查了下,龙江小区是2000年才建成的。应该排除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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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小区在96年已经有大批市民入住。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我至今记得、那还是在学生时代、在下关南邮门口饭馆吃的那盘雪菜炒肉丝,以及金陵啤酒!

楼主:KN先生

字数:1184994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16-09-04 00:35:00

更新时间:2021-04-06 03:37:02

评论数:97193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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