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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碎尸杀人案最新线索汇总:一定可以破案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北方一碗水 2018-08-16 19:47:25
看一下225远程SS案,有一种较量是严丝合缝的。
链接:http://www.iqiyi.com/v_19rrma8bi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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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北方的分享。
“北京225刘敬芝陈克浩远程抛尸案”与“南京723周文燕报复杀人碎尸案”,看着都很过瘾,这俩案子破得贼爽。
这俩案子,也是佛光9999重点研究的案子。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俩案子的共同特点,就是案中的凶手刘敬芝/陈克浩和周文燕都不是变态,一生也就只做一单杀人案。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野琊筱筱 2018-08-16 19:26:21
混帖子的人,可能打着推理的名义,只想吃刁的人血馒头,哗众取宠,并不是真想追凶破案把。要不,泡帖子几年,怎么对南大几个门周围路况当时环境一无所知呢。一会儿豆浆机榨汁机一会儿莫名冒出3路车,没有理由,就是自己认定了,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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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不了图。26703楼,爬回去看,里面有图有3路公交。96年的。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北方一碗水 2018-08-16 21:32:05
常理来说,当他具备运输能力的时候,命案发生以后压根就没有必要彻底碎片化,顶多是大块之后远行PS,而且距离SS地都比较远。

但是,如果他不具备运输能力,甚至就连基本的条件都不具备的时候,他剩下的能借用的也就只有两条腿,这就限制了他的出行范围不可能太远。

常理来说,具备远距离输送能力的时候,PS点多为点状或呈线装(直线或弧线),对于PS区域绝对不可能二次回访,除非人格异常。但是这个案子中看不到人格异常的部分,所有的行为在外部看来很是多余,但是这些行为对于后续的行为来说是铺垫,前边的行为是为后边的行为服务的,后边的行为是为整个目的服务的,也就是说是要达到彻底消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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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发生于96年的大都会南京,公交发达,出门搭公交是那个年代的记忆。

我当年一天要搭四回公交车、两回过江渡轮,来往浦口和下关。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大碎尸案第十一假设

南大碎尸案第十一假设:
一、南大案凶手单人独狼乘坐公交车于南京市区内跨区抛尸。
二、南大案碎尸现场大概率位于中央路 - 中山路以东的玄武区。

推断理由:
一、南大案凶手单人独狼乘坐公交车于南京市区内跨区抛尸。
1、目前已知的南大案六处抛尸地点(A、大锏银巷13号;B、华侨路工地;C、天津路南大东校门对面栏杆;D、南大体育场东南树洞;E、南大校医院小侧门;F、水佐岗15号)均位于中山路的西侧鼓楼区内,很大可能是由中山路东侧的玄武区以公交车作为运载工具抛入。
2、南大案六处抛尸地点均位于鼓楼市区内公交车的新街口交通枢纽、鼓楼交通枢纽、山西路交通枢纽三大公交交通枢纽的公交车路线附近沿线分布,且均可在下公交车的短距离内钻小巷步行抵达。
3、推测南大案凶手没有私家车、机动三轮车、三轮车、自行车等交通公具,碎尸成2000余块、骨肉分离、以开水烫内脏器官去腥味与血水,是为搭乘公用交通公具而设。
4、南大案抛尸应当是由凶手单人完成,乘坐公交车 + 徒步钻偏僻街巷抛尸,一但首次抛尸确认,凶手很难再会改变其抛尸方式,或改用其他运载工具抛尸。
5、推导出南大案凶手是乘坐公交车抛尸以后,南大案凶手“单人全程作案的判断”就是该结论的最合适推论。若是多人作案,那么18号一个晚上就能完成抛尸,更加干脆利索,活干得漂亮。 然而却没有 、抛尸三番五次持续到月底,反推南大案是单人独狼式作案。

二、南大案碎尸现场大概率位于中央路 - 中山路以东的玄武区(下图红框所示区域内或附近)。
总则:玄武区与鼓楼区属于不同的行政区划,刑事案件的管辖权归属地不同,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当年以指纹排查鼓楼区常住和暂住人口时、出现零收获的原因!
1、受害人失踪前最可能的去向指向珠江路。
珠江路夜市在96年相当繁华,而南大学生当年许多生活必需品都在逛珠江路时采购。 受害人刁爱青在案发当晚吃完晚饭后外出,出门前并“铺平了被子”,意味着是短时外出大算,出门购买必须品的可能性相当高,而后来经青岛路至广州路公交站、搭乘6路公交去珠江路某点的可能性亦高。
南大案碎尸现场不在南大内或南大围墙之外周边,但也并不意味着离南大就很遥远。珠江路亦与南大以一墙之隔,但却已是玄武区,对于刑案之排查,却已犹如独立王国。 碎尸现场摆在此处,1.5公里之内,显然在地理上来说并非多么远离南大。

2、促使我相信南案碎尸地点在玄武区太平北路周边的,是下面这路3路公交车路线图:

3路公交车北向上行的路线及停靠站是:
随家仓 - 南阴阳营 - 西康路 - 北京西路 - 莫干路 - 江苏路 - 山西路 - 玄武门 - 鼓楼 - 北极会堂 - 鸡鸣寺 - 四排楼 - 大行宫 - 新街口 - 华侨路 - 五台山 - 随家仓

3路公交车南向下行的路线及停靠站是:
随家仓 - 拉萨路 - 莫愁路 - 新街口 - 大行宫 - 四排楼 - 鸡鸣寺 - 北极会堂 - 鼓楼 - 玄武门 - 山西路 - 江苏路 - 莫干路 - 北京西路 - 西康路 - 南阴阳营 - 随家仓

A、很显然,3路车它是个环线,以中央路和中山路为中轴,连接了鼓楼区和玄武区,新街口、鼓楼、山西路广场 ---- 三大交通枢纽全部在它的行驶路线上!
B、最重要的是,在3路公交车的路线和停靠站上,我可以找齐南大碎尸案中几乎所有出现过的标志行地点:
(1)莫愁路 ---- 有。 这个站点离大锏银巷13号抛尸点相当近。
(2)华侨路 ---- 有。这个站点附近、现在的税务大楼那个地方就是当年的华侨路工地抛尸点。
(3)鼓楼 ---- 有。而鼓楼离南京大学天津路校门口的那处抛尸点是近在咫尺。
(4)山西路 ---- 有。山西路广场离水佐岗抛尸点钻小巷徒步在数分钟内脚程。
(5)北京西路 ---- 有。从这个地方坐11路很快可达南大东校门的天津路。

3、那么,南案凶手的家推测就在3路车沿线,他乘坐3路车抛尸,根本不需要中转换乘、可直达目前我们所看到的南案抛尸地点的任意一点。
如图所示:

4、理论上来说,
(1)南案凶手可以是在随家仓 - 五台山这一边,因为这里离南大很近,有一说南案死者失踪于青岛路。
(2)南案凶手更可能是在中山路以、玄武区那边。 由图具体来看,他处于3路车在玄武区的那一段路线及停靠站的概率要更大。22年了,南案排查的重点区域 ---- 鼓楼区内无见凶手踪迹,那么可以反推凶手在玄武区居住的嫌疑大幅提升。

5、促使我断定他的碎尸地点是在玄武区太平北路这一段区域里的重要要由还是来源于3路公交车。
请再仔细观看3路公交车的96年运行线路图,它的北向上行线路与南向下行线路并不是完全重合的。
具体来说,3路车从新街口开始,由玄武区向西来到新街口以后即转向北进入中山路、旋即左拐进入华侨路,然后经五台山回到终点站随家仓。(图中紫色所示)
然而,3路车由鼓楼区进入玄武区,却是南向下行线路经莫愁路 - 新街口 ,然后进入玄武区的。(图中绿色所示)
假如1月18日晚,南大案凶手乘坐3路公交车由玄武区进入鼓楼区抛尸,他必然是坐太平北路上靠右行驶、南下的3路车,这样他经过新街口后刚好抵达华侨路。
我有理由相信华侨路工地抛尸点是整个南大案的第一个抛尸地点 ---- 一个整包的文革包、500余块碎肉,少说也有15斤以上。
因此推测,南案凶手抛完手上大包尸肉后,钻小巷沿干河沿街、来到了大锏银,并在大锏银巷13号抛下了当晚第二包碎尸、也就是那包震惊了环卫老太的三根手指抛尸。
然后,凶手抵达莫愁路,同样搭乘南向下行的3路车、经新街口回到了玄武区的家。

6、南案凶手第二天出门抛尸绝不可能重复上一次的抛尸路线。
因此,19号晚,他在太平北路乘坐北上靠右行驶的3路车时,他已经是在上次乘车点的对面公交站了。 由这里,他可以轻易抵达鼓楼,在鼓楼大战下车后,旋即进入天津路,在南大东校门抛下最重的那包死者尸骨 ---- 牛仔双肩包后,他进入了南大北园。

有理由相信在晚上6点到晚上9点,南大东校门和南大体育场时可以自由出入的。 在南大体育场东南角,他讲一包尸肉抛于路边。 随后他经南大校医院出了南大北园,并抛尸于校医院小侧门。 (有信息表明:96年时期,南大校医院对面的北园是老的校医院)

7、1月19号当晚抛完南大之后,他可以在鼓楼坐3路车迅速返回玄武区家里。 这个时候,他需要在当晚第二次出门、将最重要的表征无件 -- 死者头颅和衣物抛出。 这个旧式体包也是整个抛尸中包裹最严密的,具说包裹了三层。
这一趟,他坐上家门口的3路,一车直达来到了山西路。然后抛尸于水佐岗。

8、整个3路公交,凶手乘坐公交车抛尸,可以实现专车直达三大抛尸地点、中间部需要另外换乘。 这对于凶手来说是最重要的,毕竟“伴尸如伴虎”、拎着人肉出门以后、尽量减少中间环节、第一时间抛尸成功、最后安全回到家中,是为天下一等一大事。因此推测:
(1)南案凶手乘坐公交车抛尸会尽量杜绝换乘公交。
(2)南案凶手首次抛尸,公交车程的设计以五站以内为佳。由华侨路站到推,大约是在打行宫和鸡鸣寺之间。

9、结合南大案死者最后的可能行进路线 ---- 珠江路的走向,也赫然指向太平北路。

10、诚然,也不排除南案凶手居于玄武区更远一点的地域(下图中红框内区域都可),然后每次抛尸是先乘坐公交车来到太平北路、然后再换乘3路车的可能性!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接上 红框内为疑似碎尸地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很有意思,在上图的红框之内,最让人瞩目的有下面四个单位:
1、长途汽车站(汉府街)
2、东南大学(四排楼)
3、交通专科学校(太平北路)
4、外国语学校(北京东路)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一般般的看客 2018-08-17 09:33:22
截止目前为止,无任何证据证明南大1996.1.19杀人碎尸抛尸案件为一人所为。即杀人碎尸抛尸三人合一,所有的"三一律"证据都是推理甚至是猜测,缺少锁定杀人凶手以及抛尸嫌疑人的有效证据支持。碎尸人为一个或者多个修棕梆人或与棕绳业具有密切关联的人,此人(或可复数)经过个人从已有证据并且串联成有效证据链条,确认锁定。欢迎关注此案件的内行外行争鸣甚至推而翻之,因为你们无法推翻。有证据说话,凭证据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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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来无恙!
我们无法推翻? 还望兄台娓娓道来~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常名的: 2018-08-17 12:16:26 评论
据nxc2015说,“水佐岗附近发现的大量物证,是在南大附近发现尸块和人骨之后。证据表明,衣物等,床单等都应该是案发的19日后抛出的。”“发现水佐岗附近的尸块和物证后,在南大附近又再次出现尸块。”,注意是“再次出现”,而不是“发现”。还有警员说(21日以后)“正查着,又有抛出”。

KN先生:
2018-08-17 14:18:40 评论
评论 常名的:只要没有现场逮住凶手,就无法确定是被发现时才刚抛的,抛尸时间就须根据合理性推测。 按照趋利避害的法则,抛尸不走回头路。所以我推测南大就只去抛过一次、但是抛在三个点,边走边抛的。但是,我们发现碎尸的时间却有先后,因为大雪埋尸、树洞藏尸的原因而迟滞了发现的时间。凶手却是同一批抛。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九局,不要与他纠缠,知道他是谁、是什么人就好了。
现在“抗战”形势一片向好,我们越来越逼近那个杀千刀的南案凶手,于是“汉奸”和“伪军”的屁股就坐不住了,纷纷跳将出来作乱。
当他空气就好。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野琊筱筱: 2018-08-17 14:31:17 评论
评论 KN先生 :你们不是一直怀疑凶手嫁祸南大?如果有这思维,他也可以嫁祸全城,反正目的都是嫁祸。

KN先生:
2018-08-17 14:37:02 评论
评论 野琊筱筱:什么嫁祸南大! 上面有位兄弟说的好,“推死人过界是罪犯们的常规行为”。 他还往水佐岗抛,还往大锏银抛,也是嫁祸水佐岗、嫁祸给神学院的人。
所谓嫁祸,就是推死人过界,让人家去怀疑是抛尸地当地的人杀了人。 比如,我的家在玄武区总统府后门对过住,我在那里杀人碎尸,我往鼓楼抛尸,目的就是推死人过界,让警察去怀疑是鼓楼人杀人碎尸,在南大和水佐岗找碎尸现场。 而我这个真正的现场,却远在十里开外。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案凶手往外区域多点抛尸的终极目的,就是为了混淆视听,为了增大警方的排查难度。

同时也说明他受转运工具的限制,一次拿不了受害人全部尸骸,必须分三次抛尸。

那么,分三次抛尸的话,原则就是抛过的地方不再去抛第二次,所谓抛尸不走回头路,于是就出现了现在我们看的A、B、C、D 四处抛尸点。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只有那种傻、大、黑、粗的凶手才会在自己的碎尸现场周边抛尸,其结果就是很快被抓,比如合肥蜀山碎尸案,那凶手太老了,65岁,负重走不远,他又没有小车,于是到最后就直接扔自家楼下垃圾桶,结果被军犬嗅个正着。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KN先生 2018-08-17 14:44:52
@常名的
南案凶手往外区域多点抛尸的终极目的,就是为了混淆视听,为了增大警方的排查难度。

同时也说明他受转运工具的限制,一次拿不了受害人全部尸骸,必须分三次抛尸。

那么,分三次抛尸的话,原则就是抛过的地方不再去抛第二次,所谓抛尸不走回头路,于是就出现了现在我们看的A、B、C、D 四处抛尸点。
29470楼 | 点赞 | 打赏 | 回复 | 评论(1)

常名的: 黑名单 举报 2018-08-17 19:52:00 评论
那碎肉和大骨架的矛盾怎么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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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名的

“榨汁机和豆浆机”的假说一定让大家印像深刻。咱先不管它对或是不对,我要表达的关键其实是以下两句话:
1、南案凶手在杀人后,他最初的方案是要从自家下水道灭失死者尸体的,切2000来块,不管是想再接着细碎化、慢慢地切成肉馅,还是以类似豆浆机(榨汁机)的碎尸工具碎成肉汁,他的中心思想都是想不用出家门抛尸。
2、可能因为我们现在无法知道的某种原因,凶手最终放弃了上述方案,改为出门抛尸。 既然是出门往鼓楼区抛尸了,就无所谓明不明抛了,推死人过界就好。 所以,大骨架、头颅、整包的肉片就直接出手了,并不在意人们发不发现。 他也知道,被发现是必然的,但是人家找不到他的家就好。
也就是说,从南案中的切成2000余块碎尸的手法,我们推测凶手一前一后有两种处理刁尸体的方案,一种是走下水道、头颅和骨架这两部分不易腐的部分等风声过去走后悄悄远抛处理;一种是推死人过界、出门往鼓楼区分三次明抛。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大家有没有觉得北京225案的破案是必然的? 很简单,死者在北京的姐姐迟早会发现弟弟失踪了,然后去报案。所以,这北京225案是个熟人作案杀人碎尸,它具有因果关系,迟早会破案的。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由此反思南案,排查了近五万人当年,22年无法破案,该案就应当朝陌生人作案方向偏转。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我跟你讲,当年的排查简单粗爆,不重视南案出现的那些物证线索,一门子心思在南大找凶手,抓诗人,审教授,取男生指纹,这是带头大哥的破案思路不行,比不上北案的张儒生。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我跟你讲,当年做小生意的人他们的地域性是很明显的。
就比如南京修鞋匠,街头卖太阳镜的,南京修棕棚床的,诸如此类这些人,他都带有明显的地域性,比如修棕棚床的,在苏,锡,沪,宁,杭修棕棚床的,十有八九来自浙江台州,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当年南案案发,肉眼就发现了棕棚床丝,我跟你讲,假如刑警有将该棕丝拿给台州棕棚床手艺人喝大佬辩认,基本上他们会明确告诉你这棕棚床是谁家生产的!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当年文革包内发现黑火药成份,20年后我都能分析出那最可能来自修鞋补自行车胎的火补胶,那么当年有没有将南京所有修鞋补胎匠都逮起来严刑拷打?没有!

楼主:KN先生

字数:1184994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16-09-04 00:35:00

更新时间:2021-04-06 03:37:02

评论数:97193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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