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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黑恶势力头子---曲明

楼主:wangdaohe66296  时间:2019-03-30 02:32:01
实名举报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黑恶势力头子---曲明

举报人:王道河,男,汉族,党员,住:山东省肥城市高新区穆庄社区1180号
身份证号370983194804191319.电话:18954867198.
被举报人:曲明,肥城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民事(2004)肥民初3686案主审法官。
举报事实:民事(2004)肥民初3686案在审理过程中:采信假证据,假证言,假证人。证
人未出庭质证。违反司法审判程序,适用法律错误,刁难当事人。剥夺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无
法庭辩论,暗箱操作,和用人单位钱权交易,枉法判决。
我是一名自1969年8月31日起,就在肥城市五建筑公司工作的建筑工,1980年任木工队
长,198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任公司材料供应科长兼仓库会计。因1990年新的领导上
任之后,工作作风腐败,且长期克扣、拖欠工人工资,造假账,偷税漏税,我多次提意见无效,
便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谁知在讨要工资、维护权利之时,用人单位和法院以及用人单位的律师
互相勾结,对我打击报复,法院判决我被单位“开除”,我接到肥城法院(2004)肥民初字第
3686号案判决书时,已58岁,离退休年龄还有1年零9个月,接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时,已超
过60岁,超过退休年龄2月又21天。同时扣留了我所有的执业证书。
在泰安中院二审闭庭后,肥城五建律师张玉东在法院北门外告诉我:“老王,你别折腾了,五
建公司准备用80万摆平这个官司,你行吗........”我听后几乎晕倒。
不知道曲明在本案中分到多少?在本案钱权交易,采信假证据,假证言,假证人,事实不清,
违反司法审判程序,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况下,枉法冤判之后,我从来没有闹访,缠诉,而是规
规矩矩地运用法律维权,没有忘记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多次给各级党组织写信,至今无果。
2011年中纪委对本案下督办函之后,我找到已经高升副院长纪委书记的曲明,他皮笑肉不笑的说:“你这案子也不是我判的,是审委会判的。”还说:“我没审理过劳动争议案件,这我也没少费了劲。”你告我去吧!“你能奈我何?”法院和用人单位以及用人单位的律师勾结,钱权交易,帮用人单位做了想做而不敢做,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助纣为虐,成为用人单位打击报复劳动者的帮凶。拿一个劳动者的一生当儿戏,甚至毁了其一生,
告他!谈何容易,听听高级法官们雷人的答复吧!
1: 2001年我申诉于泰安中院,泰安中院的郭玉峰法官告诉我;" 劳动法保护不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本身就是愚弄老百姓的" 我听后心中凉了半截。
2: 2004年,案子发回肥城重审,当时任立案庭副庭长的顾峰说:“你这案子我办不了,你去找美国总统吧,他权力大。”当我给他要出国护照时,他避而不见。
3:2006年重审后,我又上诉于泰安市中院,王西珍主审,庭审时我提出:“用人单位所提供的证据是假的”,王西珍出语惊人:“证据是假的我也没办法,也管不了,法院不是万能的。”暗箱操作。
现在我已年老生活贫困潦倒, 是曲明将离退休年龄还有1年零9个月39年工龄的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合同,丧尽天良,我现在强烈要求黑势力头子曲明出来对案子以案释法。
高升副院长纪委书记的曲明,现在更是嚣张跋扈::
1:我在(2009)肥民初字第120号维权案子的诉讼中,申请将(2004)肥民初3686案判决书作为证据使用,肥城法院正直的刘庭长语重心长的对我说:“老王,我实话告诉你,法院公章背后的东西,我不敢说”可见曲明的淫威有多大?曲明!你是披着法袍的豺狼,你吃人不吐骨,你如果认为我说的不实,你敢从法院公章背后走出来吗?你敢对你判的(2004)肥民初字第3686号案依法释案吗?
2:(2015)肥民初字第1417号案中, 原告当事人进行虚假恶意诉讼。2015年6月5日 开庭之后,审判长韩新藏匿了被告的证据原件,本来胜诉的案子发生了180度反转成为败诉方。被告更换了代理人之后,两封申请书就堵的她无路可逃,乖乖交出证据原件,正当我们投诉到法院纪委,追查韩新法律责任的时候,在曲明的眼皮底下,她和对方当事人互相勾结,玩了一套假撤诉,当天再起诉的法律游戏花招,让韩新逃之夭夭,脱责而去,我们从2016年2月1号起,多次就向肥城法院纪委举报,至今没有收到一个字的答复,监察室告知已经向领导回报。请问曲明,这个领导难道不是你吗?主要监督事项18条难道是摆设?是愚弄老百姓的?原因只有一个自己不正难正人。难道这就是肥城法院现在的潜规则?
3:在(2015)肥民初字第2455号案中,主审法官张卫华销毁了上诉人的证据录音磁卡,使上诉人败诉,上诉人直接投诉给当时的纪委书记曲明,曲明不但不追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反而拿出1000元钱作为封口费,让纳税人买单,息事宁人,丢卒保车。
现在曲明在肥城法院一手遮天,官官相护,谁能给肥城法院一缕阳光?
最后我呼吁!中共中央纪律委员会, 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彻查肥城市人民法院黑恶势力头子曲明,叫他对民事(2004)肥民初3686案以案释法,还老百姓一个公平公正。
以上我的举报句句都是实言,若有假话,我以我71岁的项上人头作担保。




敬呈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敬呈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申诉材料共有280克,如果需要立即提交)


举报人:王道河


2019/3/19
楼主:wangdaohe66296  时间:2019-03-30 02:32:01
法官中的败类
楼主:wangdaohe66296  时间:2019-03-30 02:32:01
就是这个败类法官毁了我的一生
楼主:wangdaohe66296  时间:2019-03-30 02:32:01
( 一个含冤讨薪15年的共产党员以党的章程向党申诉)
被申诉人:曲明,肥城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民事(2004)肥民初3686案主审法官。
申诉事实:民事(2004)肥民初3686案在审理过程中:采信假证据,假证言,假证人。证人未出庭质证。违反审判程序,刁难当事人。剥夺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无法庭辩论,暗箱操作,和用人单位钱权交易,枉法判决。
事实和理由:泰安肥城两级法院80万制造的天大冤案。我是一名自1969年8月31日起,就在肥城市五建筑公司工作的建筑工,1980年任木工队长,198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任公司材料供应科长兼仓库会计。因1990年新的领导上任之后,工作作风腐败,且长期克扣、拖欠工人工资,我多次提意见无效,便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谁知在讨要工资、维护权利之时,用人单位和法院以及用人单位的律师互相勾结,对我打击报复,法院判决我被单位“开除”,我接到法院3686号案判决书时,已58岁,离退休年龄还有1年零9个月,接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时,已超过60岁,超过退休年龄2月又21天。同时扣留了我所有的执业证书。
在泰安中院闭庭后,肥城五建律师张玉东在法院北门外告诉我:“老王,你别折腾了,五建公司准备用80万摆平这个官司,你行吗........”我听后几乎晕倒。
看看泰安肥城两级法院法官的雷人法理:
1: 2001年我申诉于泰安中院,泰安中院的郭玉峰法官告诉我;" 劳动法保护不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本身就是愚弄老百姓的" 我听后心中凉了半截。
2: 2004年,案子发回肥城重审,当时任立案庭副庭长的顾峰说:“你这案子我办不了,你去找美国总统吧,他权力大。”当我给他要出国护照时,他避而不见。
3:2006年重审后,我又上诉于泰安市中院,王西珍主审,开庭时我提出:“用人单位所提供的证据是假的”,王西珍出语惊人:“证据是假的我也没办法,也管不了,法院不是万能的。”暗箱操作,作出(2006)泰民一终字第76号民事判决.
4;2011年我找曲明以案释法,他说:“你这案子也不是我判的,是审委会判的。”还说:“我没审理过劳动争议案件,这我也没少费了劲。”
在这里面,法院和用人单位以及用人单位的律师互相勾结,钱权交易,帮用人单位做了想做而不敢做,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助纣为虐,成为用人单位打击报复劳动者的帮凶。拿一个劳动者的一生当儿戏,甚至毁了其一生,
尊敬的中央纪委山东巡视组:
冤案发生之后,我从来没有闹访,缠诉,而是规规矩矩地维权,没有忘记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多次给各级党组织写信,2011年中纪委对本案下督办函之后,由肥城法院的王院长和民一庭李庭长亲自为我整理材料,于2011年5月13日上交山东省高级法院,2012年9月12日,省高院通知交由泰安中院重新复查处理,2013年12月16日案子由泰安中院上交山东省高级法院至今没有结果,在这期间,我给山东省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写了1360多封信访信。
我是一名共产党员根据党章:
第四条:第(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第四十四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的规定,
请求山东省委第二巡视组首长查一查我这个案子,还我一个公平,我说的都是实话,我拿一个共产党员的党性和脑袋作担保。
敬呈山东省委第二巡视组首长。
申诉人:王道河
山东省肥城市高新区穆庄社区。电话:18954867198.
2014/6/8
楼主:wangdaohe66296  时间:2019-03-30 02:32:01
给肥城市法院五位院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李承涛,周东,徐文,秦开忠,王宏波,院长:你们好?
我叫王道河,男,63岁,汉族,党员,建筑工程师。贵院由曲明主审重审的(2004)肥民初字第3686号案,在我58岁时解除了我40年的劳动合同。
2011年1月12号偶遇曲明,我问曲明本案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使用的什么程序,让他“以案释法”,他不正面回答,只说:“这案子不是我判的,是审委会判的。”我问他审委会主任是谁?为啥不让他在判决书上署名?他无语。
尊敬的诸位院长,曲明说的是实话吗?如是,你们谁是当时的审委会主任?应出来把本案解释清楚,如果曲明说的不对,求你们出来揭穿他的谎言.
五位院长,你们看一下贵院作出的(2004)肥民初字第3686号和(2009)肥民初字第120号判决,是以违法的手段作出的枉法判决,又以枉法判决对抗法律规定,法官明确告诉我,“只要你撤销了3686判决,我就能依法判决.......”??????
我已在诉讼路上苦苦挣扎12年,光申诉就5年了,求你们伸出手拉一把无助的老百姓。说明真相,不能让我的一生毁在一个败类法官手中。
山东省肥城法院(2004)肥民初字第3686案当事人:王道河。
2011年1月16日
肥城泰安两级法院80万制造的天大冤案
我是1969年8月31日就在肥城第五建筑公司工作的建筑工人,历任木工队长,公司材料供应科长兼仓库会计等职。只因在95年之后,公司当权者工作作风腐败,且长期拖欠工人工资,我举报了他们,同时又经法院讨要拖欠了5年的工资,惨遭打击报复。
他们通过肥城的律师张玉东,伙同肥城法院法官刘丁祥,曲明,泰安法院的王西珍,采信以 (400元/出庭一次)收买的假证人,利用假证据,解除了我近40年的劳动合同。判决书送达时我已58岁,生效法律文书送达时我60岁零3个月。
在泰安中院闭庭后,肥城五建律师张玉东在法院北门外骄横地告诉我:“老王,你别折腾了,五建公司准备用80万摆平这个官司,你行吗........” 我在诉讼路上已走过12个年头,理在哪里,哪儿是说理的地方?
山东省肥城市王瓜店镇穆庄村:王道河 2011年1月8日
因反腐:惨遭.打击报复,
为正名:向党.呼吁求救。
赠曲明:
因为反腐遭报复,
泪洒12年诉讼路,
法官律师互勾结,
花甲之年“被开除”。
一家老幼肠欲断,
曲明.玉东恣悠悠,
心中有冤给党说,
定能拨乱返正途。
注:曲明:肥城法院大法官,采信伪证,枉法冤判。
玉东:用人单位雇用律师,扬言80万摆平这个官司。

山东省肥城市王瓜店镇穆庄村:王道河
2011年1月8
楼主:wangdaohe66296  时间:2019-03-30 02:32:01
黑帮法官,官官相护。
楼主:wangdaohe66296  时间:2019-03-30 02:32:01
这是曲明所采信的证据,荒唐!





楼主:wangdaohe66296

字数:4802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19-03-20 01:01:16

更新时间:2019-03-30 02:32:01

评论数:8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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