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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留一线,江湖好相见——深圳南湾交警中队杀人案,一场不该发生的血案

楼主:_L_F_  时间:2019-01-06 19:37:37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
A驾驶的轻卡与B驾驶的奥迪A6在路口发生刮碰,
A称未发觉,正常行驶离开,
B则记下A的车牌号,报警处理。

分岐点来了——
南湾交警中队认为事故属于轻微交通事故,且不能认定刘全逃逸,随即指导当事人进行协商。
A认为自己事发时不知情,不是逃逸,且一直配合处理,恳求王直考虑到自己收入低、生活困难等实际情况,同意通过保险公司处理赔偿事宜,并答应在保险理赔的基础上,再多给2000元作为补偿。
B方自行委托某奥迪4S店评估修理费用为18379元(交警委托广东南天司法鉴定中心费用评估为14074元),且认为A构成肇事逃逸,坚持要求他赔偿2.5万元。原话是“车就不用你借了,我们现在谈的是私下解决”“协商好赔完钱我们去取消报案”。

10月25日,A致电南湾交警中队,表示双方就维修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工作人员预约双方次日来交警中队处理。

深圳警方介绍,10月26日14时许,双方先后到达南湾交警中队,再次进行协商。值班民警在一楼办公室了解事故情况后,认为A驾驶车辆通过事故路口时,疏忽大意,未察觉左侧相邻车道机动车,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无证据证明B方有过错,A应承担全责。事故发生后,A驾驶车辆继续往前正常行驶、离开现场(过程中没有急刹车和急加速的行为),接到通知后积极配合,及时赶到中队接受处理,不能认定为肇事逃逸。如自行协商不成,将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报保险处理。

12月4日,深圳公安局此案办案民警告诉新京报记者,10月22日和26日,交警两次就事故的判定对双方告知,内容均为“A全责但不属于肇事逃逸”,但死者家属一方坚持认为A肇事逃逸,并要求A先行赔偿25000元。第二次协调过程中,交警也曾多次劝说B方一家,称A行为无法构成肇事逃逸,A在场也表示自己经济状况不佳,只能拿出2000元,但王直和家属依然坚持。

26分钟的协商无果后,A全利用民警离开开具事故单的间隙,持刀行凶,40秒杀B方一家三口。

楼主:_L_F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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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分类:汽车时代

发表时间:2018-12-06 19:26:07

更新时间:2019-01-06 19: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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