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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迫害教师

楼主:gstz1973gstz  时间:2021-01-12 23:30:02
我是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的老师,我要讲讲,在辽宁师范大学发生的一件事。
2016年9月4日早上八点过一点。在教师公寓二楼水房。我正在洗漱。我右边是一个老师在洗。这个时候,辽宁师范大学校办的张轶臣老师来了。张轶臣在我左边开始洗了。张轶臣让我往右边再挪一挪。我说右边老师已经在洗,让我往哪挪?张轶臣所在的地方已经足够他洗了,他还要让我挪。张轶臣身高一米八零以上大块头膀大腰圆体重估计在两百斤以上。我身高一米六八体重一百二十斤,又矮又瘦。右边的老师一看情形不对就主动离开了。然后张轶臣突然一记重拳打在我左眼眶角上。我的脑袋剧烈晃动了一下。我就扑上去和他厮打在一起。然后两个人都倒在地上。互相撕打。当时围观的有三个老师。有两个男老师和一位女老师。两位男老师就把我们拉开了。拉开以后张轶臣又扑过来了,使劲把我往台阶上撞。后来又被两位男老师拉开了。张轶臣又把我的脸盆给摔成碎片了。当时我把碎片拍成照以后就报警了。约九点钟左右到了沙河口区马栏派出所,所长当时做了笔录。下午派出所打电话让我过去配合调查。是郑警官负责处理。郑警官以及其他在场的警官说,不管如何,别人怎么打你,你只要还手就是违法。我说我这是正当防卫。那些警官说,只有当别人用刀子捅你杀你的时候,你才能还手,其他的任何情况下,还手都是违法。当时郑警官让我在“报案人”一栏里面签了字。
后来到9月5号下午。派出所又让我们过去。那些警察说,大学老师竟然打起来了,两个人都抓起来 !张轶臣在讯问室,我在询问室。大约两点钟左右把我又叫到讯问室,让我坐在犯人坐的椅子上,说是讯问室电脑比较好用。郑警官在笔录上不按照我说的去写,他要按照他说的去写并要我签字。同时,他还要我承认错误,承认违法了。我说询问人有侵犯我权利的行为,有违法行为,他也不愿意写。付所长、一个警官,异口同声地说,不管谁打你,怎么打你,你只要还手就是犯法。只有在用刀子杀你的时候,才可以还手,才是正当防卫。付所长说他一定要拘留我。他们还让我在传唤通知上签字,传唤通知上说我是涉嫌殴打他人。郑警官引诱我按照他说的去签字,这是新钓鱼执法!从张轶臣的行为动机和具体行为来看,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公安机关以配合调查的名义,将我骗到派出所,又以涉嫌殴打他人的名义传唤,以传唤的名义行非法拘禁之实,拘禁时间长达6个小时,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罪!他们不去处理张轶臣反倒要处理我,已经涉嫌循私枉法!9月4号当天下午的时候副所长对我说,所里已经定了他张轶臣拘留十天,你拘留七天,你打不过他的。后来又说,今天处理不了。也就是说,他们先把结果定了,根据结果去寻找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他们说,不管谁打你怎么打你,只要还手就是违法,你只能打110报警。他们说这一点,整个大连市公安系统,公安机关,派出所都是这么做的,也是这么认为的;所有的民警也都是这么做的,也是这么认为的。公安机关到现在都没有做出任何处理!
事件刚发生以后,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丁慧几次托人找我,让我不要再追究张轶臣了。丁慧她自己也给我打电话说,我报警这件事已经给学院工作造成影响了,使学院工作很被动。一直到十月份的时候学校和派出所都没有任何反应了。法学院还说考虑到学院和机关的业务往来,就不要再追究张轶臣了。一旦由派出所追究张轶臣的话派出所也会拘留我,这样的话对学院影响也不好,对学校影响也不好。而且追究张轶臣的法律责任,一旦拘留张轶臣的话就会影响张轶臣的一辈子。为了张轶臣的前途就不要再追究张轶臣。他们还说学校领导天天给他们打电话让我放弃追究张轶臣的责任啊。学院还让我认真考虑一下和学校机关以及其他部门的相互关系问题。学院说和学校机关关系搞不好的话对学院的工作就非常不利。学院一直就是这样坚持的。
一直到十月2016年10月20号的时候。我以《无耻的大连警方》为题在网上发了几个帖子,详细叙述了在派出所的整个过程。
《无耻的大连警方》这个帖子在网上发了以后,法学院院长丁慧又将我传唤到她的办公室说让我把帖子删了。丁慧还说派出所天天给她说是要抓我,如果不是她丁慧三番五次地阻拦,派出所早就把我给收走了。丁慧还说张轶臣是好人啊,给法学院干活的时候从来没有收过钱,和其他有些二级学院都收钱。丁慧还跟我说张轶臣打你的时候你不是还手了吗?你不是也打他了吗?这样的话不就行了吗?丁慧还说,聘期考核现在开始了,考核表上是她来签字,我要考虑好考虑清楚这一点。派出所一旦把我抓起来以后,丁慧说我这一辈子就什么事也不能干了,只能走上职业上访之路了。丁慧说,难道你这一辈子就像这样度过吗? 我说删帖子这个事,我先考虑考虑吧。又过了一周,丁慧又将我传唤到她的办公室对我说我聘期考核不合格,发表的那些论文学院不予认定,学校也不同意认定。当时的情况是法学院办公室通知我说是学院要开会,等我到学院的时候发现只有我一个人到,办公室的人说要给我开一个小会。说是开会,结果丁慧和我说话时间也就一两分钟时间。丁慧还说现在整个学校二级部门的都知道这件事了,影响很不好。我考核不合格,即便是想去图书馆也去不了了,只能留在学院了,她还要去到人事处去求人去给我安排一个岗位。丁慧还说整个学校二级部门的人都怕惹麻烦,都不想要我。她还说另一件事就是这个帖子,你删不删。我说帖子密码,我现在都找不到啦。丁慧说找不到密码,这件事派出所是不会相信的。派出所天天在给她打电话问帖子删了没有。丁慧还说校领导也在天天给她打电话。丁慧恨恨的还对我说,十几年的感情,节骨眼上你给我干这种事情。
真奇怪啊呵!我明明看见科研秘书在考核表上审核通过了,怎么又说是审核不通过呢?其实他们已经审核通过了,只不过又反悔了,又去追回来改成零,把我的科研成果改成零。他们先是决定考核不合格,然后,根据这个需要再去寻找考核不合格的理由或者借口。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他们不仅把2016年的科研成果改成零了,还把2015年的科研成果、已经过了一年的、一年前就审核通过的科研成果也去追回来改成零了。2016年的文章当中,其中有一篇还被全国企业政策研究论坛论文集给选进去了,这个级别很高了,分值也很高,就这一篇聘期考核也都够了。按照学校的规定这个论文可以算学术交流。我专门为这件事和丁慧通过电话,可是丁慧说只有国际会议才叫学术交流。当时丁慧干脆都不说考核合格不合格了,只是让我把眼目前的这件大事给办了,问我帖子删不删吧。
到十二月份的时候,年度考核也开始了,我去填了一下年度考核表。我发现根本就不是什么认定不认定的问题,而是他们在系统里面把我的科研成果都给删除了。如果只是把2016年的科研成果删除了还不能弄得我聘期不合格。考核不合格,必须要把2015年的、已经过了一年的、考核合格的科研成果也要再追回来,也要删除掉,才能弄得我聘期考核不合格。再说了,你即便是不予认定,那你也不要删除啊,让学校自己去审核认定。你竟然从系统里把老师的科研成果删除了,你这不是别有用心吗?当时我在填写骋期考核表的时候,学校系统已经予以认定了。学校都已经认定了,学院为什么不能认定呢?学院当时也已经认定了,为什么又去追回来又给删除了呢?学校系统认定,那不是我认定的也不是法学院认定的,那是学校在认定啊!我填完年度考核表以后科研秘书又通知我说他要书面审核科研成果。结果他又不敢把我的科研成果不予认定,他自己也做不了主,然后他又去请示科研副院长了,科研院长也不敢不予认定,也做不了主,又去请示丁慧了,丁慧说不予认定。如果是不合规定的不合法的科研成果,科研秘书自己就可以决定不予认定,何必要去请示呢?我那些科研成果在学校系统里有,在中国知网、在中国期刊网、中国万方网系统里都有,都是合格的合法的。只要将我的名字输入到中国知网或者中国期刊网、中国万方网里面,都可以看到我那些科研成果。
丁慧后来干脆不说不予认定了,她又改口说是要高标准要求,提高标准。《辽宁师范大学关于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的实施细则》里面已经规定得很清楚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学校里面咱们也不讲法律了,也要以事实为根据以规章制度为准绳吧。我反复咨询过科研处的老师了,他们说那些都算,我那些都算科研工作的,科研工作量的计算是很宽泛的,和评职称获奖评奖是不一样的。早不认定晚不认定,偏偏在这个时候,这种这种情况下你不认定,你这个不是别有用心吗?早干什么去了呀?这就是这样,他们没有一个人说这个考核不合格和这个发帖子是有关系的,但是彼此都心照不宣。他们所有人都清楚我那个帖子是完全真实的也是完全合法的,不能直接强制要求我去删帖子。就算这种做法和这个帖子没有任何关系,但是这种做法本身就作何解释呢?为什么要把老师的科研成果,从系统里面给删除了呢?我的确是没有直接的证据来证明他们这样做和我发帖子有直接关系。审核是审核真实性,而且必须在学校的规章制度的框架范围内审核。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以事实为根据,以学校的规章制度为准绳嘛!
他们让我在聘期考核不合格的结论上签字,我没有签字,并表示了异议,也要求上报给学校。后来他们让我在不聘用我的意见上签字,我也没有签字,也表示了异议。他们在通知我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时候我也表示了异议,并要求上报给学校。他们在年度考核的时候也把我当年2016年的科研成果给删除了。我在这个年度考核的结论上也没有签字。他们说不签字,就按照不签字上报了。聘期考核也是按照不签字给上报了。
我很偶然地发现在学校通知栏里有聘用公示,我看了一下,里面就没有我的名字,说明他们不聘用我了。当时是2016年的12月21日,是公示的最后一天。我去找了一下人事处,人事处的人竟然说在流程上没有任何问题,我在考核期间没有提出异议。我说我提出异议了呀,他们说你难道在考核表上没有签字吗,我说我没有签字,然后他们去查了一下,回来之后也没说什么。然后他们就让我先回去,说我在这个地方会妨碍正常的教学秩序。后来我又找了一下相关领导,相关领导过问了一下,他们人事处又把这个聘用公示给删除了。但是他们对这个考核本身没有做出任何处理。不仅如此他们还把2016年9月份发的聘期考核的通知重新放在通知栏的最上面了。那个通知上说聘期考核的截止时间是2016年的12月30日。我又找了一下相关校领导,校领导又过问了一下,人事处又把这个聘期考核的通知又给删除了。学校那个系统法学院他是删不掉的,我自己也删不掉,法学院他只能删除它自己的系统,也就是说我只要输入进去了,学校人事处他本身也能看得见,看得清清楚,但是他们在这件事上装聋作哑。
法学院把我所有的工作都给停了。学校现在把我的工资都给扣发了,我原来每个月八千九百多块钱,现在只有两千过一点。 我还记得法学院院长丁慧在一次全院大会上说学院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学院老师竟然在学校里和人打架,最后都弄到派出所去了。 我还听说是辽宁省教育厅,给辽宁师范大学打过电话,问他们这究竟是怎么一会事啊,是不是管理不严格呀。那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究竟谁在操纵这件事啊?我甚至怀疑是不是辽宁省上相关领导在操纵这件事呢。已经有若干个知道内情的善良的人,善意地提醒过我,说是辽宁省教育厅给辽宁师范大学打过电话问这件事是怎么一会事。张轶臣力量很强大,马兰派出所力量也很强大。我原来刚开始的时候想,发了帖子后肯定被迫害,派出所的迫害马上就会来的,但我做梦也没想到最后的迫害竟然来自于辽宁师范大学和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
法学院当然是在学校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是冯俊勇,副院长是夏红和韩秀义。校领导中,我能叫上名的是校党委书记宫福清,副书记李培山,副校长朱成利。学校层面宫福清说了算,法学院丁慧说了算,其他的领导们扮演了什么角色我不清楚。丁慧是操刀手,在法学院有关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做了这种事。丁慧是政治骗子!政治流氓!政治恶棍!政治婊子!政治投机者!这是他们制造的“张轶臣门”,还是“丁慧门”、“辽师门”?
以下内容是在网上搜的。
丁慧,1963年1月出生,辽宁抚顺人,先后在辽宁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就读,师从我国著名法理学家卢云和于沛霖教授,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三级教授。法学理论和民商法学科的学科带头人,硕士生导师。先后获评辽宁省“第二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和“辽宁省优秀教师”称号,列为“辽宁省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第一层次)。
丁慧教授兼任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辽宁省法理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辽宁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大连市法学会副会长;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社科规划项目的通讯评委、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学科评审组专家、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大连市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专著出版专家组成员;担任辽宁省立法专家咨询委员、大连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大连市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等;大连市沙河口区第十五、十六、十七届人大代表。
丁慧教授长期从事民法学、亲属法学和女性主义法学的教学和科研任务,致力于亲属法哲学和女性主义法学等相关问题的立法和理论研究工作,参与了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的起草和修改工作。曾受到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彭佩云副委员长的接见,是辽宁省相关学科和研究领域的领军和代表人物。丁慧教授学术上取得了丰硕研究成果,先后在《光明日报》(理论版)、《法学杂志》、《家事法研究》和重点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合著出版《离婚的法律后果及其处置》、《婚姻法新论》等专著近10部,并有多项成果获省部级奖励。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等项目10余项。
楼主:gstz1973gstz  时间:2021-01-12 23:30:02
?
楼主:gstz1973gstz  时间:2021-01-12 23:30:02
@桃酥蚂蚱 2018-09-15 10:53:46
对楼主的遭遇,深感惋惜,,,要么低头要么抬头走人山不转水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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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gstz1973gstz  时间:2021-01-12 23:30:02
@桃酥蚂蚱 2018-09-15 10:53:46
对楼主的遭遇,深感惋惜,,,要么低头要么抬头走人山不转水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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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
楼主:gstz1973gstz  时间:2021-01-12 23:30:02
路过
楼主:gstz1973gstz  时间:2021-01-12 23:30:02
@桃酥蚂蚱 2018-09-15 10:53:46
对楼主的遭遇,深感惋惜,,,要么低头要么抬头走人山不转水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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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
楼主:gstz1973gstz  时间:2021-01-12 23:30:02
@桃酥蚂蚱 2018-09-15 10:53:46
对楼主的遭遇,深感惋惜,,,要么低头要么抬头走人山不转水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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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gstz1973gstz  时间:2021-01-12 23:30:02
看看网友
楼主:gstz1973gstz  时间:2021-01-12 23:30:02
看看
楼主:gstz1973gstz  时间:2021-01-12 23:30:02
看看
楼主:gstz1973gstz  时间:2021-01-12 23:30:02
不用刀只用手打不死人,那被别人打不能还手,那四川广安副区长被男友只用手打死了,恐怕就是怕还手就是斗殴,只能不还手,就被打死了

楼主:gstz1973gstz

字数:5930

帖子分类:我的大学

发表时间:2018-09-15 18:28:42

更新时间:2021-01-12 23:30:02

评论数:22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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