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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世界最美的寓言——《聊斋》经典故事的深度解析

楼主:tbbbfiye  时间:2021-03-05 05:21:31
对《聊斋》的喜爱大概可以溯源于儿时。当然,那时读的都故事,而且是奇幻的故事。只是连自己都想不到的是,这一喜爱就持续了几十年。一部《聊斋志异》,五百篇故事,每一篇都熟得不能再熟,每一个人物似乎都不是书里的形象,而是就曾经生活在自己的记忆中。读故事,品人物,感人生,观社会……真是常读常新,百读不厌。
然而与其他故事不同的是,《聊斋》中有许多篇章在故事之外,似乎还蕴含了些什么。究竟是些什么呢?我们读着的时候,每每总有这种体会,但要真正较起真来,又说不清楚了。尽管西方学者把《聊斋》称为“世界上最美的寓言”,然而和那些真正意义上的“寓言”相比,并没有哪一篇如此明明白白地要告诉我们一个什么“道理”。因为作者蒲松龄写的是文学作品,而不是如诸子寓言一样,将其视为说教的工具。
但也许正因为其中蕴含了些什么,才使故事本身更增添了几分魅力。这,也正是《聊斋志异》在读者中深受欢迎的一个重要原因。
自来解读《聊斋》,都要讲什么“黑暗社会”“科举制度”“婚姻自由”等“三大主题”。当然,学者们这么研究无可厚非。然而作为一个普通读者,如果非在读出这些东西,就实在有些大煞风景。所以笔者尽量从故事本身入手,并结合现实生活,试图从另一个角度探索《聊斋》背后隐藏着的那种独特“滋味”的来源。如果能够得到您某种程度的认同,或是发出会心的一笑。则幸莫大焉!
如果您有不同的见解,也欢迎前来交流。说鬼说狐,妄言妄听,人生一大乐事也!
作者:水如空
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
QQ:752486522
楼主:tbbbfiye  时间:2021-03-05 05:21:31
一个书呆子的华丽嬗变——品读《书痴》

在论坛上读到文友的一篇《读书的悲哀》,其中讲了这样一段故事:有一学子中文系毕业,硕士学位,意欲参加公务员考试。其人酷爱读书,在校期间发表不少论文,且获过优秀论文奖。以这样的学识、这样的条件,照理说考个公务员不成问题。所以在被告知“事欲成,只需孔方兄助力”之时大不以为然,而且认为自己“有才有志,有污名声之事誓不去做。”结果就和人们预料的一样,笔试顺利通过,面试则惨遭淘汰。

现实中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有的人不肯拿出钱来办事是因为没钱,而有的人不肯拿钱办事是因为对自己的才能过于自信。却不知在“潜规则”横行的社会里,学识和才能是最靠不住的东西。尽管有这样的骨气令人敬佩,但要在这样的社会里生存,则处处碰壁是必然的。

爱读书固然是好事,但读死书、死读书,而不知变通,不懂社会规则,则是非常可悲的事情。而中国传统或是深受这一传统毒害的读书人中往往都有这样的悲哀,结果吃亏的只能是自己。一般情况下,我们管这种人叫“书呆子”,若换成古文则是“书痴”。

《聊斋志异》里就有一篇《书痴》,说的就是这样一个书呆子的故事。然而,蒲老先生却并没有在小说中恣意嘲弄这样的书呆子,而且带着他博大的悲悯情怀给后世的读书人以最真诚的忠告:书是不该这么读的,真正懂得读书和人也不该是这个样子。

这个书痴名叫郎玉柱,出身于官宦人家,他的先祖曾经官至太守,而且还是个清官,在位时不知道置办家业,只为他留下了满屋子的书籍。到了郎玉柱这里,家道中落,东西变卖一空,只有书籍却一卷也舍不得卖。这还不算,而且还把他父亲手书的宋真宗的《劝学篇》当成了座右铭,日日讽诵。更为可笑的是,他并不是要以此来激励自己考取功名,而是在他内心深处真真实实地相信“书中自有千锺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样的鬼话,为此他年已三十尚未婚娶,别人劝他时,就拿《劝学篇》来应对:“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何忧无美妻乎?”

还别说,就是这样一个书呆子,真的就读出个“绝代之姝”“颜如玉”来。就在他读《汉书》时,见到一个纱剪美人夹藏其中。于是“日置卷上,反复瞻玩,至忘食寝”。结果那美人“忽折腰起,坐卷上微笑。”变成了一个美若天仙的大活人,而且她的名字恰恰就叫颜如玉。她自己的解释是由于郎玉柱“日垂青盼,脱不一至,恐千载下无复有笃信古人者。”——我这个书仙之所以要降临尘凡就是为了怕别人不信古人,所以才出来证明《劝学篇》里的那几句话是真实不虚的。

可是,叫人不解的是,这个来自书中的书仙却一点儿也没有爱书惜书的样子,她来陪伴郎玉柱的目的似乎就是专门为了阻止他读书的。为此,她还采取了一系列的强制措施,先是“戒勿读”,郎玉柱不听,于是就拿出要离开吓唬他。接着又“使治棋枰、樗蒲之具,日与遨戏。”带着他玩一些常见的风雅甚至是赌博的游戏。直到他“乐而忘读”之后,“又纵之出门,使结客”,出去结交朋友,接触社会。在这一系列的悉心培养之下,认为他“可以出山而试矣”,终于可以出去参加科举考试,为自己的将来搏得一个前程了。

颜如玉和郎玉柱共同生活了两年,并且为他生了一个儿子,之后便提出告别的事。她要离开的理由是“久恐为君祸,悔之已晚。”郎玉柱自然舍不得,于是拿刚刚出生的孩子来恳求。颜如玉则明确表示:“必欲妾留,当举架上书尽散之。”要他把所有的书全都丢掉。郎玉柱自然不肯,更不能理解,结果这事不了了之。

读到这段时总会叫人觉得很奇怪,读书会读出祸来吗?还是读死书会读出祸来?我们不得而知。但事实证明,古往今来,因为读书读出祸来的确实不在少数,即使他们并没有读出个颜如玉来,但只要读出一段文字,读出一篇文章,甚至读出一部史书、一本字典,就都有可能惹祸上身,甚至不乏有人为此惹出了灭族的惨祸。而我们的郎玉柱终于也惹上了麻烦。那个“少年进士”姓史的县令听说了颜如玉的惊人美貌和神秘身世,也想见见她的样子,于是派人前来捉拿。作为书仙的颜如玉先知先觉,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所以只捉了郎玉柱来,“斥革衣衿,梏械备加。”先是革了秀才名分,之后又严刑拷打,将他弄得死去活来,非要问出颜如玉的下落不可。郎玉柱宁死不屈,最后还是从家中的奴婢口里了解了个大概。于是亲自到他家里搜查,结果“见书卷盈屋,多不胜搜”,实在找不过来,绝望之余,便一把火将书全都烧掉,直烧得“烟结不散,瞑若阴霾”,那景象,真叫所有读书人、爱书人心疼之至。

严酷的事实终于教育了郎玉柱:只知死读书而不懂得人情事故是没有用的。而且书仙两年的言传身教也没有白费,从此他心明眼亮,算是真正认清了这个世道,他先是托关系恢复了秀才的身份,然后一举考中了举人,第二年又中了进士。我们不知道这个以前“苦不得售”——连乡试都考不过去的的郎玉柱究竟是怎么考上举人又考上进士的,是否他又动用了人际关系或借助了孔方兄的力量,但从他可以托父亲的门人为自己恢复秀才名份的事情上可以看出来,这个曾经的书呆子已经变得事故甚至有些圆滑了。

更为难得的是,他还学会了借助手中的权力公报私仇。他立了颜如玉的牌位,朝夕祝曰:“卿如有灵,当佑我官于闽。”而福建恰恰就是那个姓史的县令的老家。结果不知是冥冥中自有天数,还是颜如玉的保佑,他终于如愿以偿,“果以直指巡闽,居三月,访史恶款,籍其家。”惩罚了害得他家破人亡的仇人。而且他还故意违法依仗强权“逼纳爱妾”,并且“即日自劾”——自己弹劾自己,目的就是为了弃官回家去过平凡人的生活。能把官场黑幕看得如此透彻,把官场规则看得如此清楚,而且可以把此规则玩得如此纯熟,使自己得以了无牵挂、顺利脱身,看来,这个曾经的书呆子已经彻底脱胎换骨成为一个“社会人”了。

那么辞官归隐的郎玉柱是否还会继续读书呢?小说中没有交待,我们也不得而知。但是从情理上讲,如此热爱读书的一个人,是不可能将这爱好轻易抛弃的,即便他曾经为此付出过沉重的代价。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一定不会再像从前那样“见宾亲不知温凉,三数语后,则诵声大作”了,也不会再像从前那样“实信书中真有金粟”了,更不会再像从前那样“不求婚朽,冀卷中丽人自至”了,而那个卧拥美女,却“枕席间亲爱倍至,而不知为人”——连起码的夫妻生活都不懂的郎玉柱,也只能成为久远的笑谈。今后他的读书,大概是会像陶渊明笔下的五柳先生那样“好读书不求甚解”,或是像苏舜钦那样会把书中的精彩章节拿来下酒吧?总之,书已不会再是他无法摆脱的桎梏,而是一双可以带他自由翱翔的翅膀,带他飞向精神上的彻底解脱。而这一切,都是拜书仙所赐。

美哉,颜如玉!善哉,颜如玉!奇哉,颜如玉!若得每个书痴室中都有一个书仙在,千古之下,又怎么会有不幸沦为书呆子的读书人,又怎么会有读书人“知识不能改变命运”的喟叹?
楼主:tbbbfiye  时间:2021-03-05 05:21:31
山中那株美丽的忘忧草——品读《婴宁》

《聊斋志异》以近500篇的故事,塑造了数百名性格迥异的女子形象,若问作者蒲松龄,他最偏爱的是哪一个,则非婴宁莫属。因为在每篇文末评述性的“异史氏曰”中,唯有《婴宁》一篇用了“我婴宁”的字眼。而据有关学者论断,中国古典文学作品中,哭得最美的自然是林黛玉,而笑得最美的就是婴宁。以短短几千字的一篇小故事,便塑出可与遑遑百万字的巨著相提并论的人物,不得不说,蒲松龄创造了一个奇迹(而且不止一个)。

与《聊斋志异》中的其他奇女子们相比,婴宁未必是最美的,但绝对是最文弱书生自然、最天真活泼的,最真实可爱的。婴宁之美,除了美在她“容华绝代”的外表,最美的就在于她的笑,在于她那种自然天成、不饰雕琢、无拘无束、放纵恣肆的笑。读者们喜欢婴宁,自然也是被她的笑所吸引,被她的笑所打动。而吸引文中男主人公王子服的,无疑也是婴宁的笑。

王子服,莒之罗店人,上元节,有表兄吴生邀他同游。结果“方至村外,舅家有仆来,招吴去。”于是,他就只好“乘兴独游”了。就是这次独游,他邂逅了婴宁,并且一见倾心。

尽管上元节“游女如云”,但婴宁却显得那样与众不同,她“拈梅花一枝,容华绝代,笑容可掬。”一是长得美,二是喜欢花,三是喜欢笑。所以一见之下就把王子服给迷住了。他“注目不移,竟忘顾忌。”——要知道,这样死盯着的看着人家女子,可是非常失礼的行为。可是婴宁更与其他女子不同,她非但没有生气,甚至也没有避忌,只是“顾婢笑曰:“个儿郎目灼灼似贼!”然后“遗花地上,笑语自去。”如此潇洒大方,如此率性自然,在那个时代绝对罕见。所以尽管婴宁仅仅是惊鸿一瞥,可是对于王子服来说,就已经足够了。他先是“拾花怅然,神魂丧失”,后是“藏花枕底,不语不食”,最后直弄得“肌革税减,忽忽若迷”,简直就要为这个只有过一面之缘的单相思对象殉情了。而就在这时,表兄吴生来探望他,得知缘由,答应代他寻访,他这才“颜顿开,食亦略进”,总处是从阎王爷手里捡回一条命。

可是吴生探访许久,竟然毫无消息。是啊,在那个时代,除了上元或清明这样特殊的日子,又有谁家的女孩子会没事总出来乱走呢?吴生无奈之下,只好骗他说,那美女原来不是别人,正是咱们的表妹,就住在西南山中三十余里,这婚事保证一说就成。消息一旦有了着落,王子服的相思病很快就彻底好了。可是吴生怕他询问,却从此不敢上门了。几次邀请不成,王子服心中“益怨恨之”,可是转念又一想,不就是三十里路吗?求人不如求己,我自己亲自走一趟又有何妨?

照理说,一个大概的方向,又是三十里路,又是在山里,要找一个人谈何容易。可是神奇的是,他照吴生所说的西南走了三十里,居然走到了一个“乱山合沓,空翠爽肌,寂无人行,止有鸟道”的去处,又看见“谷底,丛花乱树中,隐隐有小里落。下山入村,见舍宇无多,皆茅屋,而意甚修雅”。没想到,就在这个小山村里,在一家的园墙内,他真的遇见了朝思暮想的爱人,只见她“执杏花一朵,俯首自簪;举头见生,遂不复簪。含笑拈花而入。”

有意思的是,前一次路上偶遇,婴宁并无顾忌,也没有回避,还故意说话取笑他。而这次到了家门口,她却连花也来不及插在头上,急急忙忙就避开了。可见她已经猜到了王子服的来意。

虽然见到了爱人,可是却又无从达意。无奈之下,王子服只好守在门外,“坐卧徘徊,自朝至于日昃,盈盈望断,并忘饥渴。”而婴宁家中,除了丫鬟小荣外,就只有养她长大的鬼母。那个时代,这种事女孩儿家总是不能自主的。门里“时见女子露面来窥”,并最后把消息通报给鬼母,正是婴宁的聪慧之处。然而这一切,不只是鬼母,就连王子服也被蒙在鼓里。

鬼母终于听说有个年轻人在她家门口守了一天,出来探看,得知是来探亲的,又说不清亲属的姓名,见他也像个书呆子 ,就把他让进屋里,安排饮食。一唠起家常才知道,原来这老太太正是他的亲姨妈,王子服正是她的亲外甥。而婴宁,自然就是她的亲表妹了——吴生的话居然全是真的。

既然攀上了亲戚,就可以无所忌讳了,鬼母便叫婴来见表兄,结果婴宁再一次华丽登场,而且与前两次的“一笑”不同,是用一连串的“连环笑”把她“呆痴如婴儿”的本色描绘得淋漓尽致。

鬼母打发丫鬟去叫婴宁来见表兄,婴宁人还没露面,便“闻户外隐隐有笑声”;鬼母又叫了一声,她仍然“嗤嗤笑不已”;丫鬟把她推进屋来,她“犹掩其口,笑不可遏”;鬼母责备了她几句,她方才“忍笑而立”;而当王子服问她年龄,鬼母因耳背听不清时,她又“复笑,不可仰视”;而当王子服“目注婴宁,不遑他瞬”,丫鬟悄悄和她说了句“目灼灼似贼未改”时,她更是“又大笑”;实在忍不住,于是急忙找了个借口“视碧桃开未”,便“遽起,以袖掩口,细碎莲步而出,至门外,笑声始纵”。这一节,无论是最初的“隐笑”“ 嗤笑”还是后来的“忍笑”、“大笑”、“纵笑”,无不将一个长在林野、未谙世事、天真烂漫的女孩子描绘得活灵活现。

婴宁除了爱笑,爱花,另一个特点就是“呆痴”了。鬼母将王子服留下小住几天,他终于有了和婴宁单独相处并且表白的机会。第二天,他到后园闲逛,突然发现婴宁爬到了树上,一见他来便“狂笑欲颠”。王子服急忙叫她小心。她“且下且笑,不能自止。”结果“方将及地,失手而堕。”王子服赶忙过去扶她,并且也没忘了借机揩油,“阴捘其腕”。婴宁却也只是“笑又作,倚树不能行”,并没有拒绝,更没有生气。

是她真的“呆痴”,不懂男女之事?看下面的对话似乎是的。她笑过了,王子服便从袖中取出上元节婴宁丢的那枝梅花示好。婴宁却似一副不解风情的样子:“枯矣,何留之?”王子服只好明说:“以示相爱不忘。自上元相遇,凝思成病,自分化为异物,不图得见颜色,幸垂怜悯。”结果他说了一大堆情真意切的话,却只换来了婴宁一句:“此大细事,至戚何所靳惜?待郎行时,园中花,当唤老奴来,折一巨捆送之。”王子服无奈,只好进一步明言:“我非爱花,爱拈花之人耳。”可是婴宁却继续装傻充楞::“葭莩之情,爱何待言。”——我们是亲戚啊,相爱也很正常嘛!当王子服说出“我所为爱,非瓜葛之爱,乃夫妻之爱”时,婴宁居然一本正经的问了句:“有以异乎?”当王子服只好进一步解释:“夜共枕席耳。”没想到,婴宁煞有介事地“俯首思良久”,居然来了一句:“我不惯与生人睡。”至此,王子服是彻底被她的天真打败了。

更有甚者,饭桌上,当鬼母问起他二人唠了些什么时,婴宁居然说出了“大哥欲我共同寝”的话,看来她实在是“呆痴”得可以的。

然而仔细想来,却不难发现其中另有关窍。一向爱笑的婴宁在两人说起私房话时竟然一次都没有笑过,他们你来我往,一个暗示,一个呆痴,相映成趣。就如梁祝故事十八里相送的路上,祝英台一再示爱,而梁山伯却呆痴不懂一样。不同的只是,梁山伯是真不懂,而婴宁却分明是假痴不呆,她之所以一次都不笑,就是要装出憨呆认真的样子,逗他一次又一次深度表白。而在饭桌上,他虽然说出了“大哥欲我共寝”的话,也是因为在座的只有耳背的鬼母。而在弄得王子服“大窘,急目瞪之”后,她却及时“微笑而止”,不再多说了。都说恋爱中的人是傻子,此时的婴宁却是狡黠无比,把个痴情的王子服一次又一次玩弄于股掌之上,他却始终一无所知。而当婴宁说出“寝处亦常事,何讳之”的时候,他还“恨其痴,无术可悟之”,却不知道,他自己才是真正痴的的一个。他的一言一行无不被婴宁牵着走,为她制造了情侣间嘻笑的无数调料。在婚后王子服怕她“憨痴,恐泄房中隐事,而女殊秘,不肯道一语”,即是明证。(聊斋里另有一篇《书痴》,其中的郎玉柱初尝男欢女爱后便“乐极,逢人辄道”,那才是真痴。)

楼主:tbbbfiye  时间:2021-03-05 05:21:31
(续)
真正能体现婴宁不痴的还是她与王子服成亲之后。鬼母知道婴宁跟自己终究不是长久之计,于是借机叫王子服带她回到人间。于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婴宁有了最终的归宿,王子服也佳人在抱。然而,那个生长在山野中,带有“纯天然纯色”笑语的婴宁,一旦走进尘世,就难免不被俗世的生活所污染。尽管她“笑处嫣然,狂而不损其媚,人皆乐之,邻女少妇争承迎之。”然而作为世俗代表者的婆婆,却分明不能容忍她这样恣意不羁元所顾忌不分场合的乱笑。由于婴宁酷爱花,王家“庭后有木香一架,故邻西家,女每攀登其上,摘供簪玩。”婆婆就看不下去了,“时遇见辄诃之”。婴宁却不知改过,仍然我行我素。结果没过多久,就惹出祸事来了。

一次偶然的机会,西邻的那位男人看见了婴宁的“绝代丰华”,居然也和王子服一样“凝注倾倒”,而婴宁居然也和当初一样“不避而笑”。然而不同的是,当年的婴宁只是一个无知少女,现在却是已为人妇了。她这一笑虽是出乎无心,出乎天然,而照世俗标准,向其他男子示笑,便是大有深意了。(《红楼梦》中甄士隐的丫鬟娇杏,就是偶然向落魄书生贾雨村回头一笑,结果被贾误会,使她“偶因一回顾,便为人上人。”成了正宗的官太太。)西邻子一见之下“心益荡”,想来是丑态百出,婴宁便将计就计,略示薄惩,“指墙底笑而下”。西邻子夜晚前去赴约,没想到被蝎子伤了身,送了性命。这一下,给王子服一家惹来了官司,尽管邑宰“稔知其笃行士,谓邻翁讼诬。”却为王母管教婴宁提供了更进一步的理由。而到现在,婴宁也终于接受了俗世的规则,不仅“矢不复笑”,而且真的“由是竟不复笑,虽故逗之亦终不笑。”从此,那个拥有“纯天然绿色”笑容的婴宁彻底沦陷,成为俗世规矩的牺牲品。

可是婴宁究竟为什么从此再也不笑了呢?就连责备管教她的婆婆也没有那么不通情理,她也曾明白告诉她:“人罔不笑,但须有量。”其实这个要求是很有人情味儿,她的婆婆也绝不是什么“封建卫道士”,只是一个俗世间普普通通的老太太罢了。可是从此,婴宁就是再也没有开口笑过。一个那么爱笑,笑得天真烂漫、笑得汪洋恣肆的人,真的可以忍住从此不笑吗?恐怕是很难做到的。可是蒲松龄就这么写了,可是读者们就一点儿也不觉得不合情理。因为我们都知道,即使婴宁再笑,也完全不是否昔日情境,也再不能带给我们那种纯净的、天然的、自由的、野性的精神享受了。
楼主:tbbbfiye  时间:2021-03-05 05:21:31
只为报知己那回眸一笑——品读《连城》

说起知己一词,最著名的当是俞伯牙和钟子期以及管促和鲍叔牙的故事了。不过这毕竟属于男人与男人之间的知己。古往今来,类似的知己之交并不罕见。而且,“知己”一词往往又与“知遇”二字联系起来,所谓“知遇之恩”就是此意。为了报答所谓的“知遇之恩”,古代的士人往往报之以终生甚至是生命。《史记·刺客列传》里的人物大抵都是如此,诸葛亮与刘备的故事也是一样,而蔡邕为了报答董卓的“知遇之恩”甚至连家国大义都不顾了,至于“田横五百士”,竟然可以集体自杀,可见“士为知己者死”在古代社会已经成为一种共识,或者说已成为一种被普遍认可的道德标准。

那么,男女之间是否也有这样的“知己”呢?应该有的,否则,就不会有诸如“红颜知己”这样的词语了,在异性知己的故事中,最著名的当是“红拂夜奔”的故事。红拂女能够看上流浪汉李靖,并且和他共同流浪,当真是一个难得的知己。只是他们之间却并没有“士为知己者死”的壮烈,大唐建国后,李靖被封为公爵,红拂女自然也跟着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其实,就连红拂女自己也说:“丝萝非独生,愿托乔木,故来奔耳。”由此看来,她的“知己”似乎更有些“奇货可居”的投资色彩,远不如伯、钟或管、鲍的知己来得纯,来得真。

可是在《聊斋志异》里,却有一篇《连城》,讲的也是一个红颜知己的故事,故事中的乔生竟然可以为报知己,不惜割肉,不惜殉身,这份对知己的回报,显得尤其真切、尤其感人。

乔生者,名年,字大年,是晋宁人,虽然家里很穷,却“少负才名”。乔生不仅才学出众,更加“为人有肝胆”,是个可以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血性男儿。故事一开始,就给我们介绍了他的两桩义举。

乔生有一个好朋友顾生死得早,他便“时恤其妻子”,对朋友的遗属尽心尽力地照顾,这是第一件。此外,当地的邑宰因为乔生文才出众,所以很器重他,这也算是他的“知遇之恩”了吧?可惜这位邑宰同样短寿,死在任上,也留下一群家小,又穷得无法返乡。这一次,乔生“破产扶柩,往返两千余里”,终于把邑宰的灵柩和家属送回故乡。

如果说第一件事做起来还不算难,那么第二件事就绝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的了。正因为他的这一义举,“士林益重之”,好名声是传出去了,可是“家由此益替”,日子也就更穷了。

那么,如此盛名之下的一个穷书生,还会有对他敬重、仰慕的知己吗?当然有的,而且还是一个红颜知己,她就是连城。

连城是史孝廉的女儿,“工刺绣,知书,父娇爱之”。正因为她才貌出从,所以老爹疼爱,要为她选个好女婿。这位孝廉公择婿的方法倒挺浪漫,是拿了连城绣的一幅《倦绣图》“征少年题咏”。结果,乔生的诗一下子被连城相中了,她“逢人辄称道,又遣媪矫父命,赠金以助灯火”。一个女孩子没事总称赞一个男人,又偷偷地送他银子花,她的心思已经很清楚了。可惜,这个乔生实在太穷了些,所以连城虽然也当他是知己,却终究拗不过父命,和盐商的儿子王化成订了婚。

事情至此,似乎乔生已经再没有指望了。可是没过多久,连城居然得了一场大病,有一个西域头陀说能治好,却须要“男子膺肉一钱,捣合药屑”。这一下,乔生的机会来了。

本来,割肉去救未婚妻应该是那位“富二代”王化成的事儿,可是他却坚决不肯挖肉救人。无奈之下,史孝廉放出了“有能割肉者妻之”的口风。于是,为报知己,乔生主动前去割肉合药,救了连城一命。

连城活过来了,史孝廉倒是很守信用,“欲践前言”,想把女儿嫁给乔生。可是先前不肯“剜心头肉”的老王家又不干了,扬言要告到官府去。自古以来,老百姓对打官司一事都是患有恐惧症的,所谓“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所以即使如史孝廉这样有功名在身的人,也不敢随随便便去打官司。无奈之下,就只好再打乔生的主意。他“乃筵招生,以千金列几上……因具白背盟之由。”结果乔生当时就火了:“仆所以不爱膺肉者,聊以报知己耳,岂货肉哉?”你这什么意思嘛?当我是卖肉的呢?

连城听说这些话之后,心中感念不已,急忙托人告诉乔生:“以彼才华,当不久落。天下何患无佳人?我梦不祥,三年必死,不必与人争此泉下物也。”一般情况下,得知恋人得了绝症就弃之而去,类似的事情在我们身边比比皆是。连城知道自己不能长寿,便拿这话叫乔生彻底绝望。谁知乔生更加固执:“士为知己者死,不以色也,诚恐连城未必真知我,但得真知我,不偕何害?”他明确向来传话的老妇人表示:我之所以不惜膺肉去救连城,我之所以不受金钱要争连城,根本就不是为了佳人在抱,为的就是要回报知己。我这种“知己之爱”是超越肉体、超越生死的。只要她也认我是知己,就算最后我们不能成为夫妻、不能白头偕老,我也无怨无悔。为此,他还定下了确认知己的方法,那就是要连城“相逢时当为我一笑,死无憾”。几天之后,他们在路上偶遇,尽管限于礼教不能说上几句知心话,连城却“秋波转顾,启齿嫣然。”真诚地为他回眸一笑。至此,乔生终于再次确认了“连城真知我者”。

这时候,盐商老王家又来商量婚期了,谁想到婚没结成,连城“前病又作,数月寻死。”乔生听说,“往临吊,一痛而绝。”果然实践了他“为知己者死”的诺言。然而到了阴司,却偶然遇见了在那里做文书工作的好朋友顾生,又在顾生的帮助下,叫二人重回阳间,死而复生。他对顾生家属照顾的义举在此也得到了回报。

重生后的连城虽然进了乔家,可是老王家不服,终于告到官府,官商勾结的结果便是“官受赂,判归王。”(可见先前史孝廉不打官司是多么明智。)乔生“愤懑欲死,亦无奈之。”然而这时候,之前一再任由命运摆布、并且归劝乔生死心的连城则同样显示出了“为知己者死的”士人情怀,她“至王家,忿不饮食,惟乞速死,室内无人,则带悬梁上。”王家生怕弄出人命,只好把连城抬回史家,史家则又抬回乔家。这一次,连老王家也无可奈何,只好默认了既成的事实,不再对连城报以希望了。乔生对知己的付出再次获得了回报。故事最终圆满结局。

对此,文末的“异史氏曰”评价说:“一笑之痴,便殉以身,世人或议其痴,彼田横五百人岂尽愚哉?此知希之贵,贤豪所以感结而不能自已也。顾茫茫海内,遂使锦绣才人,仅倾心于蛾眉之一笑也,亦可慨矣!”

每读及此,不由得想起《俞伯牙摔琴谢知音》中的一首诗来:“摔碎瑶琴凤尾寒,知音不在向谁弹?满面春风皆朋友,欲觅知音难上难?”岳飞《小重山》词亦云:“知音少,弦断有谁听?”也许正是因为知己之希、知音难遇,所以人们才会对其格外珍视。而所谓的“红颜知己”,则是珍贵之珍贵矣!

(注:《连城》故事结尾,不知为什么,作者竟写了一个无关人物宾娘,实属画蛇添足之举,所以此文没有论及。)
楼主:tbbbfiye  时间:2021-03-05 05:21:31
以人胜天的终极努力——品读《细柳》

《细柳》是《聊斋》中很罕见的一篇不讲鬼狐的故事,也是叫后人颇为称道的名篇。而其中的主人公细柳,更是作为封建社会贤妻良母的典型而被同时代的士子们所称颂。在电视剧《聊斋先生》中,有两个老夫子,谈起最喜欢的聊斋人物,其中一位最喜欢被称为“笑得最美”的婴宁,而另一位最钟爱的就是细柳。

红柳何许人也?其实她不过就是一个“中都士人女”而已。有人因为她长了一个“嫖袅可爱”的小蛮腰,所以被戏称为“细柳”。当然,我们都知道,提到“细柳”二字,无论如何也绕不过汉代将军周亚夫的“细柳营”,那可是以军纪严明、只认军令、不认皇帝而著称的。后来当了人家后娘的细柳也确实有此将军风范,只管教子成人,不管是否亲生,都是一视同仁。我们且置此不论,权当她之所以有此名字,只是因为体型的原因罢了。

这个细柳与其他女孩子们不同的是,她从小聪明,却不大喜欢女孩家们该做的女红针线,偏偏迷上了算命看相之类的术数书。所以当她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龄,有人上门提亲时,她别的要求一概没有,只是要亲自偷偷地看一看那个小伙子。结果是“阅人多矣”,却没有一个相中的。这一来二去,细柳就到了十九岁。在那个时代,可就算是剩女了。

看着闺女老大岁数嫁不出去,老爹老妈都不干了:你这是什么意思嘛?天下这么多的好男子,难道就没有一个配得上你的?你想在家当老姑娘要爹妈养活你一辈子吗?细柳无奈之下,终于坦白了自己的想法。原来,她的命相书不是白看的,早就算出了自己的命不好,可能要半路守寡。之所以一拖再拖,就是希望能遇到一个寿命长、有福分的,“实欲以人胜天”,是想靠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可是又有谁能想到,相看了这么多,就没有一个合适的。算了吧,也只好认命了。于是,她终于做出了“今而后,请惟父母之命是听”的决定。

不过父母生气归生气,对女儿的婚事还是很负责的,没过多久,就给她找了一个身为“世家名士”的高生。尽管是给人做二房,尽管一进门就成了一个五岁男孩儿的后娘,不过在那个时代这都不算什么,重要的是两口子情投意合,“夫妇甚得”。细柳对这个儿子长福也是“抚养周至”,以至于每次她要回娘家这儿子都“号啼从之,呵遣所不能止”。看来,这孩子是把后妈当成亲妈看了。转过年来,细柳又有了自己的亲生儿子长怙。只是这名字起得很奇怪,就连身为“世家名士”的高生都有些不解,细柳的回答却很简单:“无他,但望其长依膝下耳。”

按说,夫妇相得,又有了两个儿子,细柳该无忧无虑地过她的幸福生活了吗?可是残酷的命运又怎么可能轻易放手?细柳深知这一点,所以平日里“于女红疏略,常不留意”,对一个女人份内的针线活儿不上心,却“于亩之东南,税之多寡,按籍而问,惟恐不详。”专门去关心男人该管的外事。这时,她是已做好了男人死后自己独撑家业的准备了。所以,有一次因交税迟了被追捕者打门叫骂,她无计可施,直到找回去邻村饮酒的高郎才给摆平,当高郎逗她说:“今始知慧女不如痴男耶”的时候,她终于再也忍耐不住,“俯首而哭”,哭得是那样的伤心。她又何尝愿意让自己像男人那样操持着外事呢?为的不都是今后的独立支撑做准备吗?

这件事以后,她更加细心,每年都提前把税赋准备好,从此,就再也没有追捕者上门叫骂的事情了。而且由于她的省吃俭用,家里的日子也一天比一天充裕。就连高生也忍不住夸她:“细柳何细哉,眉细,腰细,凌波细,且喜心思更细。”可是在细柳的心里,却只能伤心地希望:“高郎诚高矣,品高,志高,文字高,但愿寿数尤高。”

然而她的愿望终归成了泡影,就在高生二十五岁那年,突然堕马而死。好在细柳早有预见,不但“衣衾皆所夙备”,甚至连上好的棺木都已经买好了。

死者已矣,活着的还是继续活下去。从此,细柳便开始了独自支撑家业,并担负起教养两个儿子的职责。

可是她的这两个儿子,一个是前房留下的,老爹死后,没人管教,就开始“娇惰不肯读,辄亡去从牧儿遨”,另一个却又“最钝,读数年不能记姓名”。

为此,细柳重拳出击,有针对性地采取了极端的手段。老大长福不是不爱念书,爱和放猪的一块儿玩吗?那就干脆别念了,去和他们一起放猪好了。既然是放猪娃了,那也就不要吃好的穿好的了,叫他“衣以败絮,自掇陶器与诸仆啖饭粥”好了。直到长福实在受不了苦,逃亡数日,投奔无门时,才央求邻居老大妈帮助说请,回来向后妈认错。经过这次教训,重新回到课堂的长福“勤身锐虑,大异往昔,三年游泮”,很快就得到了中丞杨大众的器重和资助,前途一片光明。

而细柳的亲生儿子长怙,人太笨,书读不成,索性就叫他务农好了。务农他怕苦,又想去做生意。可是钱一到了他手里,妓院赌场走上一趟,很快就给败光了。细柳虽然“觉事,杖责濒死”,也不见什么效果。无奈之下,她拿了锭假银子给他,叫他出门去做买卖。事情果然不出她所料,长怙一到外地,就找了个名妓鬼混。结果很快被人发现用假银子骗人,被捕入狱,受尽折磨,直到长福领了母命前去,才救他出来。

从此,弟弟长怙也悔过自新,兢兢业业地做起了正经买卖,几年的工夫就“货殖累巨万矣”,成了百万富翁。而哥哥长福则接连高中,成功步入官场,成了人上人。

在故事的结尾,当年相面择夫的少女细柳,是早已成为万人景仰羡慕的“太夫人”了,而且这太夫人的日子过得还特别滋润,“年四旬犹若三十许人”,看她活得那么年轻,又有一富一贵两个好儿子,就可以想象是过着怎样惬意的生活了。为此蒲老夫子在文末的“异史氏曰”中,对细柳身为后娘,既不昧心虐待,又不放纵不管,而是以负责的态度勤加管教的行为大加赞赏,甚至说她“此无论闺闼,当亦丈夫之铮铮者矣!”认为她就是放在男人堆里,那也是顶天立地的好男儿。

不过我们更关心的是她最初的意愿,她想凭一己之力“以人胜天”,这一愿望实现了吗?固然,她屈从命运,嫁给了一个注定让她守寡的短命男人,还要去承担独自支撑家业、照顾教育子女的任务。然而,她终于凭借自己的睿智和前瞻,并坚持原则,不被流言所左右,辛苦十余年后,养育二子成人,使自己过上了“太夫人”的幸福生活。从这一点上来说,她似乎是最终胜利了,尽管那胜利来得那样艰苦,那样来之不易……

楼主:tbbbfiye  时间:2021-03-05 05:21:31
认了菩萨当干妈——品读《菱角》

自古以来,文学作品吕的观音菩萨无不是一副慈悲善良、高雅圣洁、不食人间烟火的大士形象。只有在《西游记》中,她可以和孙悟空斗嘴,可以不事梳妆就出来见人,可以变化成妖怪协助悟空降妖……多少算是有了些烟火气。而在蒲松龄笔下,观音菩萨竟可以成为如你我的母亲一样勤劳、善良而又有些唠叨的慈母。这样的形象,不仅空前,而且绝后,每每读来,总叫人凭生无限感慨。

这篇故事的名字叫《菱角》,观音菩萨并不是其中的主人公,甚至连菱角也不是。故事的主人公叫胡大成。

胡大成,楚人,他的妈妈是一位虔诚的观音信奉者,不仅自己信,也叮嘱儿子礼敬观音,所以“成从塾师读,道由观音祠,母嘱过必入叩。”结果有一天,胡大成就在观音祠遇见了他生命中的另一半——菱角。问题只在于,他们遇见的稍微早了些,胡大成不过只有十四岁,而菱角也年纪相仿。不过胡大成却实在有些早熟,他一见菱角“风致娟好”,就喜欢上了人家。不仅喜欢,还主动上前询问家世。不仅询问家世,还自我推荐:“我为若婿,好否?”有意思的就在于,如果说这话的是一个成年人,总难免有拈花惹草之嫌,然而对于一个半大孩子,读者们便只能菀尔一笑了。

更有意思的是,小女孩儿菱角对胡大成也一见钟情,在表示“我不能自主”后,不但“眉目澄澄,上下睨成,意似欣属焉”,而且还在胡大成即将离开时“追而遥告曰:“崔尔诚,吾父所善,用为媒无不谐。”小女孩儿的心思表露无遗。

胡大成与菱角两情相悦,胡母又求正宗媒人又花高价聘礼,终于打动了菱角她爹,那个“祠西焦画工”,看来一对神仙眷侣就要结成了。然而,善于设计情节的蒲老夫子又岂会叫他们的结合一帆风顺呢?磨难说来就来了。

胡大成有一个伯父在湖北,老婆死了,胡母便打发儿子前去奔丧。结果他一去数月,老伯父又病死了。这一来二去的就耽误了不少时间,又不幸赶上强盗割剧湖南,胡大成只好逃串民间,连家也回不去了。就在这时候,他们母子终日礼敬、虔诚信奉的观音大士出现了。

当然,胡大成当时是并不知道其人就是观音菩萨的,只是见“有媪年四十八九,萦回村中,日昃不去。”那么,她要干什么呢?她自己说的是“乱无归,将以自鬻”,原来是要自卖自身的。只是她出售自己的条件实在尖刻了些:“不屑为人奴,亦不愿为人妇,但有母我者,则从之,不较直。”居然要卖了自己给人当妈。天下竟有这样离奇的事!然而更离奇的是,有卖的,还真就有买的。就在“闻者皆笑”的时候,胡大成见她“面目间有一二颇类其母”,因而“触怀大悲”,自念身无缝纫者,遂扩邀归,执子礼焉。”他凭空买了一个妈回来并不难,但要真的把她当亲妈一样“执子礼”,这可就不是谁都能做到的了。可是这位流落异乡有家难回的胡大成就做到了,而且还做得一丝不苟。

更有意思的是,买来的这位妈妈还真有个妈样,不但“为炊饭织屦,劬劳若母”,而且“拂意辄谴之”,一旦儿子有了点头疼脑热,又“濡煦过于所生”。既有伺候,又有谴责,更有关心,这个妈当的还真是像模像样。

不仅如此,她又要进一步尽人母之责,开始张罗起儿子的婚事来了。这一下,胡大成哭了。他既为这个买来的老妈的关心而哭,同时也为因离乱阻断而音讯皆无的菱角而哭。他并不赞同这个老妈的主意,理由有二,一是“结发之盟不可背”,自己不能对不起菱角;二是“谁以娇女付萍梗人”,如今流落在外,条件也不允许。这个老妈却并不和他争辩,只管“为治帘幌衾枕,其周备,亦不识所自来”。结果有一天,黄昏时分(古人在黄昏时举行婚礼,故名“婚”),她告诉胡大成:“独坐勿寐,我视新妇来也未。”说着独自出门而去,这一去就过了三更。离乱之时,一个老太太出门去接儿媳妇,而且一去就是半宿,这事的确不能不叫人觉得奇怪。就在胡大成“心大疑”的时候,忽然听见门外有人喧哗,出来一看,却见院子里坐着一个女子,正“蓬首席啜泣”,问她是谁也不回答,听她说的话更是奇怪:“要我来,即亦非福,但有死耳。”原来,这个女子正是菱角。因为未婚夫胡大成去了湖北,音信断绝,所以她父母又接受了一个姓周的聘礼,只是动乱之中无法举行婚礼,正打算今天晚上就把她送过去草草成婚。菱角却只认定了胡大成,“泣不盥栉”不肯梳洗打扮,不肯上车,却被“家中强置车上”。走到半路,又“颠堕其下”,结果“遂有四人荷肩舆至,云是周家迎娶者,即扶升舆,疾行若飞”,直到胡大成寓居的门前方才停下。这时候,一个老太太把她拉进院子里,嘱咐她:“此汝夫家,但入勿哭。汝家婆婆,旦晚将至矣。”到了这时候,胡大成才知道了整个事情的始末,心中恍然大悟:他买来的那个妈哪里是一个“乱无归”的可怜的老太太,分明就是一个游走人世间的神仙!

既然神仙已经说过“汝家婆婆,旦晚将至矣。”胡大成夫妇自无不信,于是“夫妻焚香共祷,愿得母子复聚。”结果这一愿望很快就实现了。离乱中,胡母和其他妇女共同“奔伏涧谷”,忽然有人说强盗来了,众人惊慌失措,四处躲藏,就在这时,“有童子以骑授母,母急不暇问,扶肩而上,轻迅剽遬,瞬息至湖上。马踏水奔腾,蹄下不波。”很快就到好一座房屋前,童子把她扶下马,又指示她“此户可居”。胡母正要表示一下感谢,可是再看那匹马,早已“化为金毛犼,高丈余,童子超乘而去。”至此,一切疑问都得到了解答。虽然文中只说胡大成母子三人“疑媪是观音大士现身”,但蒲松龄的意思已经很明显,既然金毛犼都已经出现了,那个老妈妈必是观音菩萨无疑。因为在仙界,难道还有别人也以金毛犼为坐骑不成?

观音菩萨降临世间,救苦救难,这类故事并不鲜见,在《聊斋志异·江城》中,就曾化身一个“宣扬佛果”的老僧,将一口水喷在美艳悍妇江城脸上,使江城洗心革面,由悍妇变成了贤妇。然而,要菩萨化身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太太去给凡夫俗子当妈,且又为这儿子“炊饭织屦,不辞劬劳”,绝对超出一般人的想像。若依表面文字叙述,胡大成全家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机缘,乃是“其母素奉佛”诚心信奉观音菩萨的结果。然而细品故事本身,胡大成之所以会买回菩萨的化身为母,正是他仁孝的本性使然,和孟子说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不谋而合。孔子也说过:“孝者,德之本也。”一个人孝敬自己的父母或许不难,而能推己及人,把这份孝心的范围扩展到别人的父母身上,则难上加难了。而胡大成与菱角二人对爱情的忠贞与坚守,无疑更是二人最终得以团聚的前提条件。

若依佛经记载,观音菩萨是常常“现身说法”的,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她并非以本来面目示人,而是根据众生的根性,以各种化身的形象出现,以便度化世人。《楞严经》中就有“应化三十二身”的说法,上至诸佛菩萨,下至人鬼畜生,无不能化。由此看来,化为人母,也是其“救苦救难”一途而已。当然,不是随便哪个人都有这样的机缘,可以认菩萨做母亲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并不是哪一个人都有这样的境界,对待自己的母亲像对菩萨一样敬重;更不是哪一个人都有这样的境界,可以把别人的母亲当做自己的母亲一样奉养。
楼主:tbbbfiye  时间:2021-03-05 05:21:31
影里情郎,画中爱宠——品读《凤仙》《镜听》


世态炎凉,人情冷暖,自古皆然。一个人如果没有身份,没有地位,又没有金钱,那么不要说外人,就连自己的亲生父母都瞧不起。那么当此时,有的人会选择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而有的人则会发奋图强,不吃馒头也要争口气。然而说来简单,真要下定决心努力上进又谈何容易?人性本惰,一时激愤会可能立下雄心壮志,可是如果没有人督促,结果往往都是三分钟热血,要持之以恒实在困难。可是小孩子上学或学艺尚有老师管教,一个成年人,尤其是已经成家的成年人,又有谁来监督鞭策呢?最佳的选择当然是枕边人了,而前提条件则是这个枕边人是否愿意,而这个男人又是否接受。《聊斋志异》里有一篇著名的《凤仙》,写的就是妻子监督、鞭策丈夫的故事,而且女主人公还不是一个尘世间普普通通的女子,而是一个本该置身世外无羁无绊的狐仙。

照《聊斋》的行文惯例,《凤仙》的故事仍是从一个男人——而且大多是书生——说起,这个书生叫刘赤水。刘赤水,平乐人,也和作者蒲松龄一样,从小聪明,“少颖秀,十五入郡庠。”(《聊斋》中的书生大多和蒲松龄一样早慧, 只是蒲氏却没有这样的好运,他既没有金榜题名,又没有狐仙帮助。)就是这么一个堪称神童的好苗子,却偏逢不幸,“父母早亡”,成了孤儿。无论古今,一旦没有家长管教,把一个半大孩子放入社会,那么他的未来就难免叫人堪忧了。刘赤水也一样,爹妈一死,“遂以游荡自废。”书是不会好好念了,而且不仅如此,还以“家不中资”的条件提早过上了小康生活,“性好修饰,衾榻皆精美。”一个只知享受、不知进取的孤儿,如果照这样下去,恐怕一个问题少年就要从此诞生了。

然而上帝为他关上了一扇门,却又为他打开了一扇窗,就在他自由放纵无人管教的时候,却因意外机缘遇到了一个狐仙,就是这个狐仙,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

凤仙的出场很有戏剧性,是被她的亲姐姐拿来换裤子的。由于她的大姐八仙和胡郎相中了刘赤水家精美的床铺,便偷偷跑到人家床上去风流快活,结果被主人发现,匆忙逃跑时落下条裤子,所以打发丫鬟来向刘索要。刘赤水竟然丝毫没有书生“与人方便,自己方便的”儒者情怀,反倒露出一副无赖模样,借机向人讹诈,狐仙“请遗以酒,不应;赠以金,又不应。”无奈之下,八仙只好答应把妹子嫁给她了。

而凤仙的出场也同样惊艳,她是喝醉了酒,被人用被子抬来的,她醉得如此之深,以至于被送到人家床上时还“酣睡未醒,酒气犹芳,赧颜醉态,倾绝人寰。”这一下子就把不务正业的刘赤水给迷住了。既然是送上门来的,而且又是送上门来的狐狸精,也就不用客气了(如果是良家女子,也许他还会有所顾忌。)。他“喜极,为之捉足解袜,抱体缓裳。”这时候,醉态可人的凤仙居然显露出来她内在的才女本色,她嫌刘赤水皮肤凉,随口就来了一句:“今夕何夕,见此凉人?”而刘赤水尽管早就“以游荡自废”,不再好好读书了,但毕竟底子还在,随口也接了一句:“子兮子兮,如此凉人何!”凤仙巧化《诗经》成句,凑成闺房之趣,这份才情,纵观《聊斋》全书,也只有《仙人岛》中的芳云姐妹与她不分轩轾。而刘赤水能够随口接出下句,则似乎要比《仙人岛》中的王勉略胜一筹。如此组合,凤仙自然也很中意,于是二人“遂相欢爱”之后,凤仙便“从此无夕不至,绸缪甚殷”。看来,她也是喜欢上这个既聪明机敏又风流倜傥的书生了。

然而这样的欢会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凤仙怨恨姐姐八仙拿她去换裤子,就偷了她一双“珠嵌金绣,工巧珠绝”的绣鞋来,“嘱刘暴扬之”。把女人闺中之物拿给别人展示,这事放在谁身上谁也不乐意,结果八仙一气之下,就要“携家远去”,把他们二人生生拆开。而凤仙父母“家十余口,俱托胡郎经纪”,所以凤仙也只好跟随前去,这一去就是二年。

再次相见时却更偶然,这个不务正业的刘赤水“偶在途中,遇女郎骑款段马……反启障纱相窥,丰姿艳艳”。他一见人家漂亮,居然上前和后面跟着的少年搭话,没想到,这两位正是当年睡在他床上的八仙和胡郎。胡郎便邀请他同去拜见刚刚回来的岳父岳母,于是他终于有了与凤仙再次重逢的机会。

这次相会,不仅有岳父岳母,大姐八仙与胡郎,还有二姐水仙和丁郎夫妇。可以说是全家大聚会了。不同的只是大姐夫胡郎也是狐仙,而且是狐仙老丈人生活的倚仗。二姐夫丁生却是一位“靴袍炫美”的“大贾子”,是个不折不扣的“富二代”。只有刘赤水,既“家不中资”,又不务正业,要一时装装样子过两天奢华的日子还可以,一旦面对真正的富人,立马就显出他的寒酸本色了。

不过寒酸归寒酸,在老丈人面前也是一样的姑爷子,刘赤水倒还没有感觉出有什么不同,而凤仙女人心细,很快就发现其中的差别了。正当这一大家人“履舃交错,兰麝熏人,饮酒甚乐”时,刘赤水看见“床头乐事具备”,主动提出要演奏一曲“为翁寿”。老头子一高兴,便叫女儿女婿们“各尽所长”,能奏的奏,能舞的舞,就图个热闹高兴。于是,除丁郎不解音律只能旁听外,别人全都亮出了拿手活儿。而当丫鬟端上来一盘谁也叫不上名字的珍稀水果时“田婆罗”时,老丈人却先“掬数枚送丁前”。一样的姑爷,两样的待遇,至此显露无疑。刘赤水虽然还是没心没肺的没什么感觉,而性格刚烈的凤仙却早已受不了,她当场即质问老爹“婿岂以贫富为爱憎耶?”而且又“解华妆,以鼓拍授婢,唱《破窑》一折,声泪俱下,既阙,指袖径去。”闹得“一座为之不欢。”

这时候,刘赤水才感觉出自己这样在人家面前实在丢脸,于是“亦辞而归”。而此时的凤仙早已等在路旁,责备他“君一丈夫,不能为床头人吐气耶?”而在那个时代,一个书生能为床头人争气的途径只有一条,那就是“金榜题名”,混个出身。凤仙为督促刘赤水用功读书,便送他一面镜子,叮嘱他“欲见妾,当于书卷中觅之;不然,相见无日矣。”说罢便立刻消失不见。

接下来就是《凤仙》中最有意味的情节了。开始时,只见镜子里面“凤仙背立其中,如望去人于百步之外者”。刘赤水用功读书不久,镜中人便“忽现正面,盈盈欲笑”。从此,这面镜子便成为鞭策他读书上进的严师。一旦他努力用功,积极进取,镜子里的人就转过脸来,高高兴兴;一旦他耽于游乐,不思进取,镜子里的人就悲悲凄凄,掉过头去。这一来,刘赤水终于下定决心,“朝夕悬之,如对师保。”这样两年过去,他终于“一举而捷”,金榜得中。此时,他终于可以为床头人吐气,可以不愧对凤仙了。而凤仙也真够意思,早已修成人身的她,在这两年里,为了“聊与君分苦”,为了督促丈夫力,竟然没有回家,而是“伏处岩穴”,又过了两年野狐狸的生活。而刘赤水从此彻底洗心革面,不待凤仙的“镜影”监督,第二年便考中进士,从此步入官场,直至后来升至郎官。而他也没有负了凤仙,从此“更不他娶”,只是为了延续香火才“纳妾生二子”。这在那个“贵易交,富易妻”的时代,已是做到了极限,堪为忠于感情的典范了。

至此,狐女凤仙“镜影悲笑”的方法取得全面成功,她将一个可能流落社会成为不良少年的书生刘赤水,成功地改造成为一个勤苦努力并终于金榜得中的成功人士,也为自己换来了幸福的一生,最初却只是缘于她看不惯老爹的直人下菜碟的冷暖之态。然而,纵观茫茫人海,有着这样见识又有着这样魄力的女人又有几个?即使有这样的女人,又有多大几率能被我们遇到?在文末的“异史氏曰”中,和刘赤水同样聪明绝顶而又屡试不中的蒲松龄也感叹道:“少不努力,老大徒伤。惜无好胜佳人,作镜影悲笑矣。”其实,把督促自己努力的责任寄托在女人身上,这本身就很荒唐甚至很无耻。作为一个男人,要积极、要进取,要负起自己的责任,要实现自己的价值,要让自己妻子不因炎凉世态而丢脸,还需要理由吗?

楼主:tbbbfiye  时间:2021-03-05 05:21:31
附:

《聊斋志异》里还有一篇颇有意思的小故事《镜听》,写的是“益都郑氏兄弟皆文学士”,可是“大郑”书念得好,“父母堂过爱子,又因子并及其妇”;二郑差了些,就“不甚为父母所欢,遂恶次妇,至不为礼。”一气之下,二郑的老婆也和凤仙一样,当起了严师的角色,只是她没有狐仙的本事,弄不来一面具有魔力的镜子,便只好拿出女人的必杀技“摈弗与同宿”。于是“二郑感愤,勤心锐思,亦遂知名。”结果“父母稍稍优顾之,然终杀于兄”。

时值科举之年,二郑的老婆望夫心切,心里又没底,于是想借一种民间的占卜手段“镜听”一问吉凶。镜听,也叫镜卜,方法就是,于除夕之夜揣了镜子在灶神面前祷告,然后怀镜胸前,早早起来,到门外听人说话,以听到的第一句话判断吉凶。没想到她一出门,居然碰见两个早起的人互相开玩笑,说了一句:“汝也凉凉去!”——你也凉快凉快去吧!

这句话预示着什么呢?她当然推断不出来。结果郑家兄弟二人大考之后,正值暑气犹盛,大郑和二郑媳妇都在厨下烧火做饭,就更是“其热正苦”了。正这时候,忽然有报子上门,说是大郑考中了,老妈一听,可乐坏了,急忙跑进去叫大儿媳妇:“大男中式矣,汝可凉凉去。”那边二郑媳妇一听,就别提有多伤心了,可是伤心归伤心,却是一点儿办法也没有,只好“忿恻,泣且炊。”谁知不大一会儿,又有报子来报,说是二郑也考中了。这时候,二郑媳妇正拿着擀面杖擀饼,一听捷报,顿时“掷饼杖而起,曰:侬也凉凉去!”——这句,正是“镜听”时听到的那句话。

《凤仙》写的是老丈人看不起女婿,女儿奋发图强;而《镜听》写的则是父母看不起儿子,捎带着媳妇,而媳妇奋发图强。共同者都是女人不堪亲人之间的“冷暖之态”,充当了鞭策男人的严师的角色。这样的好女人固然千古难遇,而试问天下男儿,又有几人能不待他人鞭策,自己就知道积极进取,知道给“床头人吐气”,也去给老婆创造一个“投杖而起”的“千古之快事”呢?

楼主:tbbbfiye  时间:2021-03-05 05:21:31
人生就是一场梦——品读《续黄粱》

说起写梦的故事,当以“南柯一梦”和“黄粱一梦”最为精彩,也因此给我们留下了这两个有名的成语。而在《聊斋志异》中,蒲松龄则以他的生花妙笔写了一篇《续黄粱》,尽管这篇故事并非 “黄粱一梦” 真正的续篇,却同样的精彩绝伦,令人感慨良多。

故事说的是福建有一位曾孝廉,刚刚考中时,和几个“同年”一起去郊游,恰好听说毗卢禅院来了一个算命先生,于是相约一同前去问卜。结果那个算命先生一见曾孝廉“书生意气挥斥方遒”,很有些“粪土当年万户侯”的气魄,便随口捧了他几句,大概都是诸如“阁下天庭饱满,地阁方圆,异日必将前途无量”之类的鬼话。可是曾孝廉听着却很受用,便随口问了一句:“有蟒玉分否?”算命先生的回答则是:“二十年太平宰相”。此言一出,本来就牛气哄哄的曾某人,就更加不可一世了。

偏巧这时候天不作美,下起小雨来,一行人于是躲进僧舍里避雨。众人想起刚才算命的事,都向曾孝廉“以宰相相贺”。其实这本是一句玩笑话,曾某人却霸气十足,居然发出了“某为宰相时,推张年丈作南抚,家中表为参、游,我家老苍头亦得小千把,于愿足矣。”这样的豪言壮语。

然而,令他想不到的是,这个宰相的愿望竟然很快就实现了。当然,只是在梦里。在梦里,他也不知道怎么的就当上了太师,在朝中,他“得意荣宠”,“命三品以下,听其黜陟,不必奏闻。”在家里,则是“绘栋雕榱,穷极壮丽……捻髯微呼,则应诺雷动。俄而公卿赠海物,伛偻足恭者,迭出其门。”如今的曾太师,官架子自然也摆起来了,“六卿来,倒屣而迎;侍郎辈,揖与语;下此者,颔之而已。”如今他的日子更是“科头休沐,日事声歌。”声色犬马便是他生活的全部了。

然而这还不算什么,我们的曾太师还颇办了几件在他看来非常重要的大事。第一件便是想起当年贫贱时曾得到过邑绅王子良的周济,这个恩是一定要报的,于是“早旦一疏,荐为谏议,即奉俞旨,立行擢用。”第二件便是郭太仆曾经和我不对付,给我脸色看,这个仇也是一定要报的,于是指示下属弹劾,结果这个郭太仆便很快 “奉旨削职而去”。此时的曾太师“恩怨了了,颇快心意”,接下来要过的就是威风八面的日子了:“醉人适触卤簿,即遣人缚付京尹,立毙杖下。接第连阡者,皆畏势献沃产。”忽然又想起当年曾看见东家的女孩儿长得挺漂亮的,这些年一直都惦记买来当个小妾呢?可是过去哥们太穷了,也只能动动心思,如今转身青云,办这事就容易多了。于是“乃使干仆辈,强纳资于其家”,硬是把人家女孩儿给娶过来了。到此为止,我们的曾太师似乎已经完成了他人生中所有的夙愿,已经再没有什么追求和目标了,“自顾平生,于愿斯足”,这辈子哥们混乱成这样,知足了!

试看由曾孝廉升任的曾太师,哪里有一分当朝宰相的样子,分明就是一个睚眦必报的市井无赖,整个一副小人得志的丑恶面孔。他滥用职权、飞扬跋扈,早已弄得民怨沸腾,上至龙图阁学士,下至“科道,九卿交章劾奏”,甚至“昔之拜门墙、称假父者,亦反颜相向。”正所谓墙倒众人推,想当年,他春风得意的时候,都是来锦上添花的,如今他大势已去,却没有一个人来雪中送炭,落井下石的倒不在少数。这就是人情世故,同样也是官场规则。结果便是曾太师倒台了,只落得个“奉旨籍家,充军云南”的下场。

且不言这一路上要经过多少苦楚,可是就是这样的苦楚,他也无福再承受下去了,因为那些曾深爱其害而被迫沦为盗贼的冤民们,都要向来来报仇索命。他无论是“长跪”告饶,还是“怒叱”威吓,都不管用,最后直落得个身首异处的下场。

曾太师死了,可是他的业报却没有完,到了阴间,又要根据其生前所作所为,承受各种不同的折磨。比如说“欺君误国之罪”,就是要下油锅的;“倚势凌人之罪”,则是要上刀山的;而他“卖爵鬻名,枉法霸产”所得的那些不义之财,惩罚的手段则是“彼既积来,还令饮去。”要把所有金钱都化成铜汗,再一勺一勺地给他灌下去。曾经听说有官员读《西游记》,见其中的相良没事就烧些纸钱,结果他在阴间攒下了十库金银,便依样效仿。窃以为那绝对属于无知害人。如果这官员读到《聊斋》里的这段,恐怕就要和那位曾大人一样,“生时患此物之少,是时患此物之多也”了。

不过,受尽阴司酷刑的曾大人的命还不错,没有被打入地狱、饿鬼,也没有投生为畜生异类,又转世做了人,只是却投胎到一户乞丐人家,而且还是个女儿身。这个女孩儿,从小就受尽了贫寒,十四岁被卖给了顾秀才作妾,刚刚想着可以过两天安稳日子了,人家秀才的大老婆又“悍甚,日以鞭棰从事,辄以赤铁烙胸乳”。然而,就是这样的日子也没能长久,没过几天,秀才被入室抢劫的贼人给砍掉了脑袋,秀才的大老婆则“疑妾以奸夫杀良人,状白刺史”,那个刺史倒和他当年做太师时挺像,也不问青红皂白,直接“竟以酷刑罪案,依律凌迟处死,絷赴刑所。”到了此时此地,如今的小妾,前世的曾太师,方才切切实实体会到了“胸中冤气扼塞,距踊声屈,觉九幽十八狱,无此黑黯也”的感觉。

好在这一切都不是真的,正在他悲号哭叫的时候,被同游者给叫醒了。经历了这么一个梦,他终于勘破红尘,“胜气而来不觉丧气而返,台阁之想由此淡焉”。最后的结局则是“后入山,不知所终。”他最后有没有修炼成仙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知道的是,尘世间确确实实是可能减少一个鱼肉百姓的昏官了。

曾孝廉的故事结束了,他为什么会做这样一个当昏官又遭惨报的噩梦呢?蒲松龄的解释是“梦固为妄,想亦非真,彼以虚作,神以幻报。”正是因为他之前的盛气凌人和不可一世,所以神灵才给了他这样一个教训。而在另一个名篇《贾奉雉》中,那位“闻捷而遁”又从仙洞被逐,百年后重返官场,又因为为人而被陷害,最后同样奉旨充军的贾奉雉,却说过另外一段话,似乎可以为曾孝廉此梦做个注脚:“十余年之富贵,曾不如一梦之久。今始知荣华之场,皆地狱境界……”

其实贾奉雉的话也是由其个人经历有感而发的,“十余年之富贵”确实“曾不如一梦之久”,然而“荣华之场”却未必尽是“地狱境界”。孔子曰:“不义且富贵,于我如浮云。”也许,只有那些“不义”的富贵荣华,才真真正正的是“梦幻泡影”,是打开地狱之门的秘咒吧?

楼主:tbbbfiye  时间:2021-03-05 05:21:31
幻由人生——品读《贾奉雉》

电影《画壁》凭借导演及演员的名头,以及华丽的玄幻场景的制作,又一次赚足了眼球。自然地,这其中也不乏原著的功劳。尽管导演把原著中一个简简单单地说明“幻由人生”的故事改编成彻头彻尾的“男人的梦想”故事,只可惜这个“男人的梦想”过于艳了些,过于俗了些,完全脱离了原著的现实与深刻。这一点,在对待人生意义与价值观的问题上显得尤为突出。在原著中,有许多篇章都是歌颂至死不渝的爱情的,也有许多篇章是鞭挞黑暗丑恶的科举制度的。而一正一反两大主题贯穿《聊斋》始终,可以称其为《聊斋》思想的双璧。然而可笑的是,电影《画壁》却变宝为废,完全颠覆了蒲老先生的反封建思想,大为牺牲爱情成就事业唱起了赞歌。而且其要成就的事业却恰恰是被时代所摈弃的科学考试。

如果认为《聊斋志异》的思想仅仅停留在歌颂爱情和批判科举上仍然非常片面。事实上,蒲松龄要歌颂的乃是自由无羁的精神,要鞭挞的乃是整个黑暗腐朽的社会。当然,那样的社会在现实中是不会存在的,而在特定的时代里,那样的精神也不会有生存的土壤。所以,曲笔写来,求仙便是唯一的出路。在《聊斋》里,除了大量篇幅用来“写鬼写狐”外,也有相当一部分是用来写仙的,其中名篇《贾奉雉》便形象地表达了这一思想和愿望。

贾奉雉,平凉人,他“才名冠世,而试辄不售。”开篇的介绍让我们觉得似曾相识。没错,《聊斋》的许多篇章都与此十分类似,而蒲松龄本人也正是这样一个“才名冠世,而试辄不售。”的才子。可以说贾奉雉正是蒲老先生的自我写照,只是蒲把他的心理寄托变成小说中贾奉雉实实在在的经历罢了。

就是这个虽然满腹经纶却怎么也考不中的贾奉雉贾才子,路上偶遇了一位姓郎的秀才,从此彻底颠覆了他的人生。这位郎公子“风格飘洒,谈言微中”,正对贾奉雉的心思,所以就把请了回来,拿出自己做的文章向他求教。结果没想到,这位郎公子倒是直言“足下文,小试取第一有余,大试取榜尾亦不足。”——这分明又是蒲松龄的经历。他自19岁参加童试以来,连取县、府、道三个第一,名震一时,可是到了乡试一关却屡考不中。原因何在呢?郎公子的解释是“天下事,仰而跂之则难,俯而就之甚易。”于是给他列了两篇范文做参考,却都是“贾所鄙弃而不屑道者”。贾奉雉一见之下觉得甚为荒唐,他认为“学者立言,贵乎不朽……如此猎取功名,虽登台阁,犹为贱也。”

然而残酷的现实又一次教训了他的心高气傲。这一年秋试他再次落榜后,终于想起了郎公子的话,于是“取前所指示者强读之”,谁知那些东西实在读不进去,就如时下的公务员考试资料一样,“未读终篇”便叫人“昏昏欲睡,心惶惑无以自眩”。结果,还是郎公子帮了他的忙,他不但在考试之前再次突然造访,而且还给他出了七套模拟试题,并且命令他再做再改,直至他“于落卷中,集其葛茸泛滥,不可告人之句,连缀成文”方才表示“得之矣”,并且断言,“只此足矣,可以束阁群书矣”。结果贾奉雉果然一举中了经魁。

本来考中了是好事,从此就可以进入政府机关当个公务员,进而升官发财了。可是贾奉雉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他“复阅早稿”之后“汗透重衣”,认为“此文一出,何以见天下士矣?”觉得再也没脸见人,于是毅然决定“不告妻子”“遁迹山林”,从此与世隔绝。

如果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不过只是讽刺了腐朽黑暗的科举制度,远远没有触及到社会及人生观的更深层面,于是作者又用他的生花妙笔续写了下文“师试”及“还家”的精彩情节。

原来,那个郎公子便是师从一位老神仙的得道之人,他此来的目的就是为了度化贾奉雉的。他认为这时候贾奉雉“道念已坚”,可以度化成功了,便带他去见师父,希望师父收留他。结果就在当天夜里,师父使用法术两次试探于他。一次是弄了一只老虎来吓唬他,他虽然“乍见甚惊”,但毕竟足够聪明,想到了是师父来考验他的,所以安全过关。没想到紧接着那老神仙却把他的老婆也弄来了。这还不算,老婆甚至还贴在他耳边说出了他们平时准备亲热时的私房话“鼠子动矣”。这一下,贾奉雉终于受不住了,先是“慰藉良久”,而后又“嬉笑为欢”,在神仙洞府玩起了翻云覆雨的游戏。结果在该次考验中惨遭淘汰,被老神仙责令郎公子送出山外。

更为不可思议的是,他这一回来,刚开始时还“意妻弱步,必滞途间。”惦记着夫妻团圆。谁想到“已至家门,但见房垣零落,旧景全非,村中老幼,竟无一相识者”。原来已经过去一百多年了。这时候他的“长孙已死,次孙详至五十余矣”,而且其重孙、玄孙也都一个个“陋劣少文”,粗鄙不堪,没有一个像样的。他们谁也不愿意养活这个白吃饱的祖爷爷,以及那个一睡百年至今复苏的祖奶奶,无奈之下,贾奉雉只好“复理旧业”,一边教书维持生计,一边再次准备科考。因为他这时“心思益明澈”,早已看透了世事,知道人“若无愧耻,富贵不难致也”——只要不要脸,升官发财并不难办到。所以当他再次跨进科考大门的时候,没费多大力气便达到了目的,甚至“连登进士”。并且“以侍御出巡两浙,声名赫奕,歌舞楼台,一时称盛。”然而,他虽然“以金盆贮狗矢”,靠出卖尊严赚取了功名,却依然改变不了鲠直的性格,加上他那群不长进的孙子曾孙也趁机作威作福,结果得罪了朝中权贵,那几个不肖子孙皆入狱身死,贾奉雉本人也落得个“奉旨充军”的下场。在故事的结尾,还是郎公子及时出现,救了他们夫妻二人,他们这一次没有进深山,而是下了海。郎公子将夫妻二人救入船中后“但闻鼓声如雷,与轰涛相间,瞬间遂杳。”这一次不但是贾奉雉,就连他睡美人妻子大概也一样地被度化成仙了吧?

纵观贾奉雉的神奇经历,无论是以“不可告人之句”的文章初次中试,还是受不了老婆的诱惑而初坠道心,以及后来再次不要脸面求取功名,以及因“为人鲠峭,不避权贵”而落难,乃至最后对人生彻悟后的感叹“十余年之富贵,曾不如一梦之久。今始知荣华之场,皆地狱境界”,直至最后的夫妻仙游,无不都是因他一心系念造成的结果,也正是对俗语“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做了最好的诠释。如果我们把他的一生起落都看作是虚无的幻境,那么也恰恰印证了《画壁》中老僧所说的“幻由人生”。如果我们不认可“人命天定”,也不接受“八字造就”,如果我们认为“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那么,我们在人生路上所经历的一切是否正是源于我们的自己选择和决定呢?也许这个世界上本没有神仙,更无从在深山或海外去修什么仙道,但是,只要我们的精神不被这些世俗冗务所束缚,那也就意味着我们步入了超凡脱俗的“仙境”。可叹,如此境界,又岂是现代社会几个商业化的导演所能领悟得了的?他们能做的,只是借助古典名著的噱头,把自己的饭碗装满了银子罢了。
楼主:tbbbfiye  时间:2021-03-05 05:21:31
心中有鬼——品读《画皮》

《聊斋》中的艳鬼妖狐,或是花精树怪,大多是既美丽又可爱的,所以读着读着,读者不仅会“竟忘其为鬼” (《聂小倩》),而且更在会不知不觉中被其吸引,进而从心里往外地喜欢她们。这一点,也是《聊斋志异》与其他志怪小说的一大区别。原因很简单,蒲松龄写作的目的根本就不是要记录那些光怪陆离的恐怖故事,他写的乃是“孤愤之书”,是要“寄托如此”(《自序传》)的。西方人称《聊斋志异》为“世界上最美的寓言”,正是因为其故事往往都是含有深刻寓意的。

如果要说其中寓意最明显也最深刻的,则非《画皮》莫属。同时,《画皮》也是《聊斋》故事中除《聂小倩》外被拍成影视作品最多的一篇。其之所以被编导们一再选中,也许正是看中了故事中“明明妖也而以为美”“明明忠也而以为妄”的寓意。而在处理故事的结尾时,又几乎所有的编导都省略了王生的妻子陈氏受辱食唾的情节,也许正是为了避开“爱人之色而渔之,妻必将食人之唾而甘之矣”的“天道好还”式的因果报应。如此处理,不可谓不用心良苦。也正是如此处理,也证明了那些编导们根本就没有读懂《画皮》,或者说,他们只读懂了蒲松龄这位“鬼”才笔下故事光鲜的“外表”,却根本看不透其中深刻的内含。

还是让我们回到故事本身,随着故事的发展一步步走进真相,慢慢揭开其可怕的“画皮”吧!

故事仍从一个书生说起。有意思的是,如此重要的一篇故事,蒲老夫子竟懒得为他起一个名字,只叫他王生。是亡生?是枉生?是妄生?还是忘生?谁知道!反正他是活得有些腻味,所以要打着灯笼上茅房——找屎(死)去了。

且说这位王生“早行,遇一女郎,抱襆独奔,甚艰于步。”人生在世几十年,“遇一女郎”的机会应该不少,不信街上走走,随便哪儿都可能遇到。但一般不想找死的遇见也就遇见了,即便是因“前世五百年的修行才换来了今生的擦肩而过”,那也只能由着那五百世白修,擦肩而过也就而过了。一般情况下,根本就不可能发生什么故事,除非……对了,除非你色胆包天,没事找事。

这位王生就是这么干的,他一见这女郎“抱襆独奔,甚艰于步”,二话不说,便“急走趁之”,立刻加大油门追了上去。当然,他追上去可不是要学雷锋做好事,想送老大娘回家的。要干什么呢?无非两点:一是看她是否漂亮;如果漂亮,二便是看看是否有机可乘了。

问题在于,如果该女郎是那种“看后影想犯罪,看前影想后退”的也就罢了;谁知这么一看,路上走的这位乃是“二八姝丽”,他马上就“心相爱乐”了。这里,蒲松龄又玩了个小把戏,但凡写女人漂亮,他虽惜字如金,却字字珠玑,寥寥数笔便将人物写得活灵活现,如青凤“弱柳生姿,秋波流慧”,比如婴宁“容华绝代,笑容可掬”。可是到了这位厉鬼化身的女郎身上,却只用了“二八姝丽”几个字,只说她长得美。可是究竟是怎么个美法呢?那就不知道了。一般而论,喜欢渔色之徒大概是不分哪种美,都要兼收并蓄的,所以文中不仅没有描绘这“女郎”到底是怎么个美法,甚至连她有哪些性格特点招人“可爱”也没有描述,着重写的只是她可以给男人创造渔色条件的身世:“父母贪赂,鬻妾朱门,嫡妒甚,朝詈而夕楚之,所弗堪也,将远遁耳。”

当然,王生“心相爱乐”时还是不知道这些内情的,他只是按部就班地进行着他的泡妞三部曲而已。前两步“一趁”“二看”过后,确定了面前的是个美女,第三步则是要“问”了。这一问不要紧,恰恰走进了厉鬼的圈套。

且看第一问:“何夙夜踽踽独行?”女子的回答是:“行道之人,不能解忧愁,何劳相问?”在古代,一般情况下,有陌生男子上前搭讪,基本便可断定这是一位登徒浪子。而女人的第一反应则是:我独不独行干你甚事?或是顺便骂上几句:“何处狂生?横来干人事情?”然后便匆匆避开。可是这位女郎却并不避忌,反而弄出一副招人怜爱的怨妇模样:“行道之人,不能解愁忧,何劳相问。”这样一来,自然就引来了王生的第二问:“卿何愁忧,或可效力不辞也。”面对这样有困难的女人,很容易激起男人心中的保护欲,或者说,给男人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去担当护花使者的角色。所以,当女郎说出自己的悲惨身世,又表示“在亡之人, 乌有定所”时,王生邀请“敝庐不远,即烦枉顾”也就顺理成章了。

《水浒传》中有王婆为西门庆设计猎艳步骤的著名桥段,以王婆的狡狯,居然还要分十步走,而王生泡妞却只不过用了“三问”就轻松搞定。世上竟有这样的好事?

经验证明,如果半路上遇见一个女人独行,千万不要去招惹,否则就很可能惹祸上身。民间戏曲里有一出著名的《十五贯》,那个倒霉的的崔宁,就是因为随便搭讪独行的女子,莫名其妙地卷入一宗杀人案,白白送了性命。而《聊斋志异》中还有一篇《黎氏》,那位谢中条,在半路上居然给孩子领回个后妈来,结果却是真正的“引狼入室”,那位黎氏原来是头巨狼,残忍地杀害了他的三个子女。试看王生一步步试探、勾引女郎的过程,与其说是他步步为营,引诱女郎,还不如说是女郎在引诱他一步步走进事先布好的圈套。仔细品味女郎的一言一行,不难发现,她的行为,她的身世,似乎都是为一见女人就要 “急走趁之”,见是美女“心相爱乐”的王生量身打造的,以王生的为人 ,想不上钩都难。

楼主:tbbbfiye  时间:2021-03-05 05:21:31
王生把女郎带回房中,却并没有如其他故事中直接进入主题“乃相狎”,或“遂相爱乐”,也没有诸如“灭烛登床,甚惬心怀”之类的字样。而是要女郎先问一句“君何无家口?”王生的回答则是“斋耳”。提到“斋”字,不由人不想到《庄子》里孔子教颜回的“心斋”的故事。孔子说:“虚者,心斋耳。”不喝酒不吃肉那不叫斋,心中虚无什么都没有才叫斋。可是这个王生呢?在他的心里,家口是没有了,什么父母兄弟妻子儿女都可以不放在心上了,却可以把一个陌生女人或者说是一个鬼物带回来寝合,真不知道他这“斋”修的到底是什么!

当然,这个斋也仍然还是“心斋”,是王生自己心中的秘密之“斋”。而一个人内心的私密事是不能轻易外泄的,一旦泄漏,秘密保不住了,那个女郎自然也就留不住了,或者说,那个鬼物自然也就活不成了。王生后来之所以会识破那鬼物的真相,并采取了一系列的自我救赎措施(且不论他是否救赎成功),正是由于他“微告妻”把这秘密泄漏出去的原因。而这一泄漏,同时也就启动了相应的保护程序,要将鬼物驱逐出去,还“斋”中一片清净,一片空无。

第一个保护程序是王生的妻子陈氏,夫妻本为一体,王生心斋中住进了别的女人,哪个当老婆的都会先有反应,只是陈氏的反应太无力了些:“疑为大家媵妾,劝遣之。生不听。”第二个保护程序则是一个道士,这个偶遇的道士“顾生而愕”,他觉得很惊讶,惊讶什么呢?惊讶的乃是“君身邪气萦绕。”有意思的是,但凡有鬼狐缠身,道士都会说“身有鬼气”或“身有妖气”,此处却说“邪气萦绕”,可见这根本就不是什么“鬼物”,乃是王生自身的“邪气”所化。鬼之所以会来,是他“唯人自召”的结果。而鬼之所以难去,也正是由于他身上邪气难去的原因。

第二个保护程序也宣告失败,第三个保护程序随即启动,这便是他那颗装满邪气的“心”,不过,这个程序本身就是有问题的。他先是“颇疑女”,然后又“转念明明丽人,何至为妖”。

叫我们觉得奇怪的是,他和这“丽人”是已经同居“过数日而人不知也”的,如果这鬼物就是为了要吃他的心,她有的是时间也有的是机会,为什么非要在王生将事情泄漏并启动相应的保护程序后再痛下杀手呢?其实,这丽人究竟是美女还是厉鬼不过只在王生的一念之差。他不泄不疑,没人知道时,她便真是个美女,王生大可以这样一直幸福地生活下去。就如眼睛里进了沙子,如果不清除,沙子便会被眼睑包住,成为人身体的一部分。尽管这东西在眼睛里怎么也没会感觉舒服。可是一旦你要把它弄出去,它就会四处乱动,磨得厉害了。如果王生只把她当一个美女,而且不把这消息泄漏出去(这点很难),自然地,他的祸患绝不会来得那么快,尽管“色是刮骨钢刀”,“粉面红颜,不过带肉骷髅;美艳红颜,尽是杀人利刃。”贪色本身是要“蚀骨”而最终渐渐消亡的,但至少暂时性命无忧。而且还可以享受一阵子鱼水之乐。当然,如此一来,“斋”也就不成其为斋了,王生的那颗心,不过只是一个藏污纳垢之地而已(看后文可知,实际上他的心就是一口痰唾)。

可是王生的心斋保守不住这个秘密,进而又启动了相应的自我保护程序,逼得那个厉鬼也就不得不现出原型了。当然,这原型也是王生自己发现的,且是在他的“心斋”中发现的。这就是《画皮》中最恐怖也是寓意最明显的一幕——画皮。“见一狞鬼,面翠色,齿巉巉如锯,铺人皮于榻上,执彩笔而绘之。已而掷笔,举皮如振衣状,披于身,遂化为女子。”

这一来,王生 “大惧”,终于知道害怕了。于是回头再去找那道士:“长跪求救,请遣除之。”(奇怪,为什么不说请“殄灭之”呢?)这时候,道士反倒来了慈悲心:“此物亦良苦,甫能觅代者,予亦不忍伤其生。”所以并没有出面降妖除怪,只“以蝇拂授生,令挂寝门。”结果却被鬼物“取拂碎之,坏寝入而入,径登生床,裂生腹,掬生心而去。”

看来,这鬼也挺有意思的,它似乎对人肉不感兴趣,只想要他的那颗心。因为明明是王生“心里有鬼”嘛,道士给他一个蝇拂,他也不能“时时勤拂拭,不教惹尘埃。”他不敢回到自己的心斋里去打扫,只把蝇拂挂在寝门吓唬人(实际是吓唬鬼),怎么会起作用呢?而那鬼乃是王生的心魔所致,是他自己招来的,所以也并没有要拿他怎样的意思,只不过是要为自己争得一个容身之地——王生的心而已。

可是这样的结果却是王生死了,人一死,心自然也就不复存在了,那么这鬼物又将寄身何处呢?难道还要再去诱惑别人吗?当然不是的。它只是王生的心魔所感,这招对别人是不起作用的。所以王生一死,王生的心一没,她就只好找他的兄弟去了。如果说王生与陈氏夫妻本为一体,是互为依存的一个整体的两部分,那么王生的兄弟二郎则是他的另一个投影,其心纵然不完全一样,也必然是有相通之处的。鬼物杀死王生后,无心斋可归,去找二郎乃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也许是王生好色,二郎好利吧?若无道士在其中,那位“欲佣为仆家操作“的老太太很可能就提出不要工钱只管住宿之类的优惠条件来引诱二郎上钩,并成功进住到二郎的“心斋”之中。好在二郎的保护程序启动得更为及时,也更为彻底:第一仍是他的另一半——“室人止之”,第二便是道人及时赶到“以木剑枭其首,身变浓烟,匝地作堆。”这次之所以将鬼物成功消灭,主要还是由于二郎其实是“无心”之人,“仆早赴青帝庙,良不知。”他“无心”之中,惹上了哥哥的心魔而产生的鬼物,自然可以很轻松地借道(士)之手将其铲除了。

那么这个鬼物究竟是姝丽,是老妪,还是个狞鬼呢 ?其实都是,只看你心中装的是什么。其实又什么都不是,若都如二郎一样“不知之”,并以道(士)制之,不过只是一股“浓烟”而已。

至此,鬼物已经烟消云散,付出的则是王生也同样无心的代价。只是二郎的无心是本意,所以可以照样活下去,而王生的无心乃是被心中之鬼掬去,他那心本来就是肮脏的,本来就是有鬼的,如今鬼没了,心也空了,他怎么可能活得下去呢?若想叫他复活,则非还他一颗这样的心不可。

那么,谁有能力帮他找回那颗“本心”呢?道(士)不行,他的蝇拂只是为心除尘的,他的木剑只是将心枭首的,都不足以救人性命。要救王生,要找回他的本心,则非他的另一半——他的老婆陈氏出面不可。夫妻本为一体,陈氏若能接受他那颗肮脏的“有鬼之心”,他便有救,否则,就彻底无望了。而这救命的方向,虽是道(士)指引,却也是王生自己所孰知的。因兄弟二郎是王生的影子,道士指引的“疯者”“乞士”,“二郎亦习知之”,可见他不是一般的了解,这时就只有他陪着嫂子一同前往了。

接下来,就是《画皮》中最叫人恶心也是另一个寓意深刻的“食痰”情节了。那位“时卧粪土中”“颠歌道上,鼻涕三尺,秽不可近”的“疯者”“乞士”,不仅出言调戏侮辱,还“怒以杖击陈”,最后则是“咳痰唾盈把”叫陈氏“食之”。当陈氏吃后又“入于庙中,追而求之,不知所在”。这位世外高人来去匆匆,似乎就是为了吐一口痰给陈氏吃,并以此化作一颗心,来救她的老公王生的。王生的心,不过只是那一把“痰唾”而已。

王生最后是活过来了,经过这一番变故,他会从此洗“心”革面,改过自新,真正达到“心斋”的境界吗?恐怕未必,试看他醒来时说的话:“恍惚若梦,但觉腹隐痛耳。”这番死去活来的遭遇,对他来说,不过是一场大梦,留下的也只是腹中的隐痛而已。再往后呢?“视破处,痂结如线,寻愈。”伤疤是好了,痛也随之忘掉了吧?至此,我们似乎隐隐看到,他那颗肮脏的心中之鬼又在蠢蠢欲动了。又在一个昏蒙蒙的早晨,又有一个女郎在踽踽独行,在等着他去上前搭讪……

楼主:tbbbfiye  时间:2021-03-05 05:21:31
富贵荣华一梦间——品读《续黄粱》

说起写梦的故事,当以“南柯一梦”和“黄粱一梦”最为精彩,也因此给我们留下了这两个有名的成语。而在《聊斋志异》中,蒲松龄则以他的生花妙笔写了一篇《续黄粱》,尽管这篇故事并非 “黄粱一梦” 真正的续篇,却同样的精彩绝伦,令人感慨良多。

故事说的是福建有一位曾孝廉,刚刚考中时,和几个“同年”一起去郊游,恰好听说毗卢禅院来了一个算命先生,于是相约一同前去问卜。结果那个算命先生一见曾孝廉“书生意气挥斥方遒”,很有些“粪土当年万户侯”的气魄,便随口捧了他几句,大概都是诸如“阁下天庭饱满,地阁方圆,异日必将前途无量”之类的鬼话。可是曾孝廉听着却很受用,便随口问了一句:“有蟒玉分否?”算命先生的回答则是:“二十年太平宰相”。此言一出,本来就牛气哄哄的曾某人,就更加不可一世了。

偏巧这时候天不作美,下起小雨来,一行人于是躲进僧舍里避雨。众人想起刚才算命的事,都向曾孝廉“以宰相相贺”。其实这本是一句玩笑话,曾某人却霸气十足,居然发出了“某为宰相时,推张年丈作南抚,家中表为参、游,我家老苍头亦得小千把,于愿足矣。”这样的豪言壮语。

然而,令他想不到的是,这个宰相的愿望竟然很快就实现了。当然,只是在梦里。在梦里,他也不知道怎么的就当上了太师,在朝中,他“得意荣宠”,“命三品以下,听其黜陟,不必奏闻。”在家里,则是“绘栋雕榱,穷极壮丽……捻髯微呼,则应诺雷动。俄而公卿赠海物,伛偻足恭者,迭出其门。”如今的曾太师,官架子自然也摆起来了,“六卿来,倒屣而迎;侍郎辈,揖与语;下此者,颔之而已。”如今他的日子更是“科头休沐,日事声歌。”声色犬马便是他生活的全部了。

然而这还不算什么,我们的曾太师还颇办了几件在他看来非常重要的大事。第一件便是想起当年贫贱时曾得到过邑绅王子良的周济,这个恩是一定要报的,于是“早旦一疏,荐为谏议,即奉俞旨,立行擢用。”第二件便是郭太仆曾经和我不对付,给我脸色看,这个仇也是一定要报的,于是指示下属弹劾,结果这个郭太仆便很快 “奉旨削职而去”。此时的曾太师“恩怨了了,颇快心意”,接下来要过的就是威风八面的日子了:“醉人适触卤簿,即遣人缚付京尹,立毙杖下。接第连阡者,皆畏势献沃产。”忽然又想起当年曾看见东家的女孩儿长得挺漂亮的,这些年一直都惦记买来当个小妾呢?可是过去哥们太穷了,也只能动动心思,如今转身青云,办这事就容易多了。于是“乃使干仆辈,强纳资于其家”,硬是把人家女孩儿给娶过来了。到此为止,我们的曾太师似乎已经完成了他人生中所有的夙愿,已经再没有什么追求和目标了,“自顾平生,于愿斯足”,这辈子哥们混乱成这样,知足了!

试看由曾孝廉升任的曾太师,哪里有一分当朝宰相的样子,分明就是一个睚眦必报的市井无赖,整个一副小人得志的丑恶面孔。他滥用职权、飞扬跋扈,早已弄得民怨沸腾,上至龙图阁学士,下至“科道,九卿交章劾奏”,甚至“昔之拜门墙、称假父者,亦反颜相向。”正所谓墙倒众人推,想当年,他春风得意的时候,都是来锦上添花的,如今他大势已去,却没有一个人来雪中送炭,落井下石的倒不在少数。这就是人情世故,同样也是官场规则。结果便是曾太师倒台了,只落得个“奉旨籍家,充军云南”的下场。

且不言这一路上要经过多少苦楚,可是就是这样的苦楚,他也无福再承受下去了,因为那些曾深爱其害而被迫沦为盗贼的冤民们,都要向来来报仇索命。他无论是“长跪”告饶,还是“怒叱”威吓,都不管用,最后直落得个身首异处的下场。

曾太师死了,可是他的业报却没有完,到了阴间,又要根据其生前所作所为,承受各种不同的折磨。比如说“欺君误国之罪”,就是要下油锅的;“倚势凌人之罪”,则是要上刀山的;而他“卖爵鬻名,枉法霸产”所得的那些不义之财,惩罚的手段则是“彼既积来,还令饮去。”要把所有金钱都化成铜汗,再一勺一勺地给他灌下去。曾经听说有官员读《西游记》,见其中的相良没事就烧些纸钱,结果他在阴间攒下了十库金银,便依样效仿。窃以为那绝对属于无知害人。如果这官员读到《聊斋》里的这段,恐怕就要和那位曾大人一样,“生时患此物之少,是时患此物之多也”了。

不过,受尽阴司酷刑的曾大人的命还不错,没有被打入地狱、饿鬼,也没有投生为畜生异类,又转世做了人,只是却投胎到一户乞丐人家,而且还是个女儿身。这个女孩儿,从小就受尽了贫寒,十四岁被卖给了顾秀才作妾,刚刚想着可以过两天安稳日子了,人家秀才的大老婆又“悍甚,日以鞭棰从事,辄以赤铁烙胸乳”。然而,就是这样的日子也没能长久,没过几天,秀才被入室抢劫的贼人给砍掉了脑袋,秀才的大老婆则“疑妾以奸夫杀良人,状白刺史”,那个刺史倒和他当年做太师时挺像,也不问青红皂白,直接“竟以酷刑罪案,依律凌迟处死,絷赴刑所。”到了此时此地,如今的小妾,前世的曾太师,方才切切实实体会到了“胸中冤气扼塞,距踊声屈,觉九幽十八狱,无此黑黯也”的感觉。

好在这一切都不是真的,正在他悲号哭叫的时候,被同游者给叫醒了。经历了这么一个梦,他终于勘破红尘,“胜气而来不觉丧气而返,台阁之想由此淡焉”。最后的结局则是“后入山,不知所终。”他最后有没有修炼成仙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知道的是,尘世间确确实实是可能减少一个鱼肉百姓的昏官了。

曾孝廉的故事结束了,他为什么会做这样一个当昏官又遭惨报的噩梦呢?蒲松龄的解释是“梦固为妄,想亦非真,彼以虚作,神以幻报。”正是因为他之前的盛气凌人和不可一世,所以神灵才给了他这样一个教训。而在另一个名篇《贾奉雉》中,那位“闻捷而遁”又从仙洞被逐,百年后重返官场,又因为为人而被陷害,最后同样奉旨充军的贾奉雉,却说过另外一段话,似乎可以为曾孝廉此梦做个注脚:“十余年之富贵,曾不如一梦之久。今始知荣华之场,皆地狱境界……”

其实贾奉雉的话也是由其个人经历有感而发的,“十余年之富贵”确实“曾不如一梦之久”,然而“荣华之场”却未必尽是“地狱境界”。孔子曰:“不义且富贵,于我如浮云。”也许,只有那些“不义”的富贵荣华,才真真正正的是“梦幻泡影”,是打开地狱之门的秘咒吧?

楼主:tbbbfiye  时间:2021-03-05 05:21:31
水鬼怎么当的土地神——品读《王六郎》

据说,资本主义国家的官员都是选举产生的,这一原则自下而上,就连总统也不例外。于是就有了先后当选美国总统的布什父子。而社会主义国家官员的产生方法大抵也是如此,所以就有了朝鲜三代当选国家元首的 祖孙。我国的官员产生大概也与此相似,这叫“与国际接轨”;自然又略有不同,这叫“中国国情”。但具体是怎样的谁也说不清楚,因为有“原则上”,就有原则下;有规章制度,又有破格录取。所以,想要一言概括,就绝不可能了。不过冠冕堂皇的原则大致有两点:一是德才兼备,也就是要有才能;二是众望所归,就是不管有无才能,只看选举结果。

不过,这还只是人世间的做法,据说,在阴间里并不是这样的,在地下的那个并不遥远的国度里,更看重的是此人是否有一颗善良慈悲的心,除此之外,什么狗屁才能或是选举结果都不在考虑之中。

在《聊斋志异》里,有一个土地神就是这样产生的。

说的是在淄川城北郊住着一个姓许的渔夫,他每天晚上都要带着酒去打鱼,一边喝酒,一边打鱼,生活得倒也逍遥自在。许渔夫喝酒有一个习惯,每次饮酒之前都会把酒浇在地上一些,用来祭奠河里淹死的鬼魂。结果是,别人打鱼很少收获,而他却常常满筐而归。

有这么一天,许渔夫一边喝酒,一边打鱼,忽然来了一个陌生少年“徘徊其侧”。许渔夫稍稍礼让了一下,这少年一点儿也不推辞,“慨与同酌”,就像常在一起喝酒的老朋友似的。不但如此,他见许渔夫没有收获,还答应亲自去下流为他驱鱼,结果这一夜许渔夫果然大获而归。这个少年就是王六郎,聊斋名篇《王六郎》中的主人公。

原来,这个王六郎就是以前常喝许渔夫祭酒的淹死鬼,而许渔夫之所以鱼比别人打得多,也都是他的功劳。就这样,两个人相处了半年多,王六郎灾消难满,该是他转世投胎的时候了。不过,淹死鬼是不能随便投胎的,民间有一个说法叫“讨替代”,也就是说,要有另一个淹死鬼替他,他才可以脱身前去转世为人。而王六即的“替代”就是一个有着嗷嗷待哺的婴儿的母亲。

就在第二天中午,这个注定要死的母亲准时出现了,而且果然掉进了河里。就是这个伟大的母亲,在自己掉进河里的瞬间还没忘了把孩子抛到岸上。结果是,那个母亲就那样在河里上下沉浮,而那个婴儿就那样在岸上嚎啕大哭……如此惨烈的一幕,就连作为局外人的许渔夫都觉得实在冷漠不下去了,“意良不忍,思欲奔救”,想要跑过去救她。只是想到她是来替代王六郎的才没有伸出援手。可是,这个女子却并没有死,她“沉浮者屡矣,忽淋淋攀岸以出。藉地少息,抱儿径去。”——这母子二人全都得救了。原来是当事人王六郎不忍心“代弟一人遂残二命”,所以才舍弃了这次“讨替代”的机会。

就是因为这一善举,“一念恻隐,果达帝天。”连玉帝老子都知道了,于是按照善良者可以为官的天庭法则,尽管王六郎舍弃了转世为人的机会,却被阴司选中当了神仙——招远县邬镇的地方官:土地神。而且他还和许渔夫约定,一定要不怕山高路远前去看看他,“倘不忘故交,当一往探,勿惮修阻。”

别说,这个许渔夫还真遵守诺言,果然不怕路途遥远,前去看望王六郎。而当了土地爷的王六郎也真够意思,不但亲自梦中相见,还托梦叫当地民众热情招待、相助钱财。试想,现官不如现管,土地爷的命令谁敢不从?所以当许渔夫吃遍了当地居民的酒宴,准备打道回府时,当地居民“折柬抱襆,争来致赆,不终朝,馈遗盈橐。”只此一行,他就“遂不复渔”,从此彻底摆脱了仅能自给的渔夫生活,成为“先富起来的”的那一部分,步入小康生活的行列。

由此看来,阴司或者说天庭选择干部的方法似乎也并不那么尽善尽美,这个王六郎不过只当了一方土地神,就立马利用职权之便搜刮当地百姓,来为自己的老朋友“聊酬夙好”;如果未来的某一天他当了城隍、判官或者阎王老子,是不是有可能成为可憎可怕的巨腐巨贪呢?好在我们大可以不必担心,王土地爷可绝不是什么贪官污吏,比起那些事发时见死不救,事发后又相互推诿的没有人性的官员们,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他都算得上是一个负责任的好干部,尽管许渔夫再没有去过招远,但“后见招远人问之,其灵应如响云。”——在一般老百姓的心目中,利用职权之便为亲朋好友谋些利益根本算不得什么,只要能时刻倾听老百姓的心声,能真心为老百姓办些实事,就算得上是一个为民造福的好干部了。

由此看来,阴司或者说天庭以德取人的干部选拔制度虽然不够完美,但毕竟不是没有可取之处。是啊,如果一个人连起码的恻隐之心都没有,就算他再有才能,又怎么可能尽职尽责,又怎么可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呢?
楼主:tbbbfiye  时间:2021-03-05 05: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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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tbbbfiye  时间:2021-03-05 05:21:31
遇个神仙拯救你——《翩翩》品读

自晋以来,遇仙故事一直是笔记小说中的重要题材。大致说来,林林总总的遇仙故事可以分为三类:一是遇到“在职神仙”类,代表的便有“月下老人”的故事。可以想见,一旦遇到手中握有某种权力的此类“在职神仙”,无论怎样,都可以影响凡人的生活乃至彻底改变凡人的命运。第二则是单纯的“颠倒时空”类,代表的便有著名的“观棋烂柯”的故事。当然,其结果也是影响生活或改变命运,但这却绝非故事主人公的本意或神仙有意为之,之所以会有这样或那样的改变,乃是由于人、神所处的时空不同的缘故,所谓“洞中方数日,世上已千年”就是如此。第三类则是“人仙姻缘”类,代表的便有“刘阮入天台”的故事。此类故事自然也会影响凡人的生活乃至改变命运,却因其中“天仙配”的独特性,所以单独划分出来。当然,以上划分标准难免要为大方之家所嘲笑,但在某种程度上却也算是涵盖了大多数遇仙故事。而究其共性,更是显而易见,那就是作为面对命运捉弄无可奈何的凡人们对未知世界的向往,以及对依靠神秘力量改变生活乃至命运的渴望。那么,在以“谈鬼说狐”为主要内容的《聊斋志异》中,自然也少不了形形色色的遇仙故事。如《牛癀》《陆判》等便属于第一类,《巩仙》《贾奉雉》等便属于第二类,《西湖主》《青蛙神》等便属于第三类。而其中的某些艳鬼妖狐、花精木怪,更是充当了遇仙故事中的神仙一角。因为在她们身上,往往少了那么些妖气、鬼气,却多了些神气、仙气,这也是《聊斋》与其他专写鬼狐故事的志怪小说的一大区别所在。

在《聊斋》形形色色的遇仙故事中,更有一篇独具特色的《翩翩》,一直以来受到读者的普遍喜欢和研究者的一致赞赏。

说《翩翩》独特,不在于其与别的遇仙故事有什么根本性的区别,而在于其中的男主人公与其他的遇仙故事有些不大一样。他不是一个老实、本分、惹人同情的普通人,而是一个不务正业、不学无术,只知寻花问柳的浮浪子弟。这样一个人也会遇到神仙,而且会遇到一个帮他医病,助他衣食,且与他同居生子的妙龄女神仙。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然而蒲松龄就这幺写了,而且写得一点儿也不叫读者感觉突兀,不叫读者觉得无法接受。故事里的这个幸运儿叫罗子浮,是邠洲人,父母都死得早,八九岁 时就由叔叔抚养。他的叔叔罗大业是“国子左厢,富有金缯而无子”,所以“爱子浮若己出”。结果,这个从小就被惯坏了的孩子在十四岁那年被坏人引诱,整天跑出去拈花惹草,成了一个真正的纨裤子弟。

这时候,恰好有一个金陵妓女侨居郡中,一下子就把罗子浮给迷住了。当妓女返回金陵时,他便偷偷地离家出走跟了去。结果是“居娼家半年,床头金尽,大为姊妹行齿冷。”正应了“婊子无情”的古话。不过这位金陵娼多少还算有点儿情义,看着罗子浮囊中已空还“未遽绝之”。谁想他又染上了性病,“广疮溃臭,沾染床席”。这一下子,谁也留他不得了,他被众姐妹“逐而出”,只落得个“丐于市,市人见辄遥避之”的下场。

当年风流潇洒的公子哥儿罗子浮混到今天这一步,纯粹是他自作自受,这时他的打算,“自恐死异域”,怕遗骨他乡,所以也只能“乞食西行”,想着落叶归根,死在故乡的土地上。恐怕做梦也想不到会有天大的好运在等着他。

就在他走了些日子,“渐近邠界”,已经接近家乡的时候,他内心深处还残存的一点儿“羞恶之心”上来了,念“败絮脓秽,无颜入里门,尚趑趄近邑间 。”到了晚上,他想到山上寺庙里找个地方过夜,却没想到突然“遇一女子,容貌若仙”,而且主动和他搭话,又主动邀他同归:“我出家人,居有山洞,可以下榻,颇不畏虎狼。”到了这个地步,罗子浮还有什么可挑剔的呢,也只有“喜从之”的份儿了。结果这女子就把他带到了一个有“石室二,光明彻旦,无须灯烛”的神仙洞府。洞府门前则“横溪水”,女子“命生解悬鹑,浴于溪流”,而这溪水,则是治他性病的良药。

有研究者解读说,溪水治病一节大有寓意,预示着罗子浮的洗去痼疾与改过自新。然而,一个浪子的回头哪有那么容易。又岂是几次洗浴就能彻底解决的?正所谓“本性难移”,罗子浮刚刚“数日疮闸尽脱”,便腆着脸过去“就女求宿”了。这一点,就连救他的女仙翩翩都认为“轻薄儿,甫能安身,便生妄想。”要知道,他去找救命恩人“求宿”,离他“败絮脓秽 ”怕死在外乡又没脸回家不过只有几天的时间,这可真叫“好了伤疤忘了痛”,只是他的痛忘得也实在太快了些。

而且不仅如此,当翩翩的女伴花城娘子前来探望翩翩时,罗子浮一见人家“绰有余妍”,居然又“心好之”了。更有甚者,他还趁着“剥果误落案下”的时候,“俯地假拾果,阴擒翘凤。”又借着“酬酢间,又以指搔纤掌”,一个轻薄子弟的本性显露无遗。

不过不只是翩翩,就连花城娘子对此也不怎么在意,甚至花城娘子还“坦然笑谑,殊不觉知。”而翩翩也只是“哂曰:薄幸儿,便值得冻杀。”二人不过是暗中借助神仙法术,把由蕉叶变成的袍裤变回原形罢了。更不可思议的是,花城走后,罗子浮也是知道自己行为不端,“惧贻诮责”,而翩翩却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做,只是仍然“率晤对如平时”而已。这样的女人到哪里去找?多少好男儿都无缘遇到,可是却偏偏委身于罗子浮这个混蛋,难道神仙竟也可以这么不讲原则?

不过无论罗子浮如何不堪,无论翩翩多么不讲原则,那毕竟是人家两个人之间的事,所谓“一个愿打,一个原挨”,任凭旁人怎样羡慕嫉妒恨,都只有旁观的份儿。而且不仅如此,混蛋罗子浮偶遇女仙翩翩,不但治愈秽病,佳人在抱,餐叶衣云,不愁生计,不忧征徭,过上了比世外桃源的人们还自由快乐的生活,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罗子浮的幸福生活才刚刚开始,后面的好日子还远着呢!

首先是一年以后,翩翩生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居然不随他那个混账爹,只随他的神仙娘,长得“极惠美”,于是,夫妻二人“日在洞中弄儿为乐”,组成了一个完美的家庭。其次便是二三年后“儿渐长,遂与花城订为姻好”。儿子还没成年,婚姻问题就已经解决了,连姻的自然也是神仙。后来儿子长大成人,丈母娘花城娘子就“亲诣送女”,而且“新妇孝,依依膝下,宛如所生。”一点儿“仙二代”的娇纵毛病都没有——这样的好儿媳妇,上哪儿找去?

而我们羡慕罗子浮好运的同时,却惊奇地发现,混蛋罗子浮身上的毛病居然慢慢不见了。不仅如此,他还良心发现,“每以叔老为念”,知道惦记养他长大成人并且爱他如己出的叔叔了。孔子说:“夫孝,德之本也。”在翩翩的无形教化下,罗子浮孝心暗动,恶行潜消,早已不再是当年那个浮浪子弟了。

故事的结尾,罗子浮带领儿子儿媳回到家乡,回到叔叔罗大业身边尽孝。而且翩翩早已预言“儿亦富贵中人,放入尘寰,无忧至台阁”。可以想见,罗子浮父凭子贵,也可以过上“官二代他爹”的幸福生活了。而他的遇仙经历也至此结束,结局和其他遇仙故事一样,后“生思翩翩,偕儿往探之,则黄叶满径,洞口途迷,零涕而返。”这一点,连蒲松龄都认为“睹其况,直刘阮时矣。”认为是和刘晨阮肇天台山遇仙情况一般无二的。

然而和刘阮故事不同的是,罗子浮所遇的女仙翩翩,看似偶遇,细思开来,却似专为拯救一个浪子而来。她先用溪水治愈罗子浮肉身的病,又用言行治愈罗子浮灵魂上的病,而且不假任何惩处手段,便将一个浮浪子弟成功改变成一个贤孝之人,那个看似一派天真无邪的翩翩,看起来不像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女仙,倒更像是一个寻声救苦,拯人于水火的大士?可叹的是,这个世上,罗子浮何其多,翩翩又何其难遇?甚至于在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罗子浮在蠢蠢欲动,而又有谁会有这样的机缘,在自己沦落之际,在心灵的角落里,遇到一个如此慈悲又如此世俗的女仙?
楼主:tbbbfiye  时间:2021-03-05 05:21:31
补全天网的漏洞——品读《田七郎》

天会漏吗?回答是肯定的。《淮南子》载:“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焰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彩石以补天……”这便是著名的“女娲补天”的故事,如果天不漏,又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天灾人祸?又怎么会有那么多的水深火热?又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崇拜远古的“补天英雄”?不过,这里所说的“补天之漏”却不是要去补天上的什么窟窿,而是“补天网之漏”的意思。何谓“天网”?《老子》载:“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后来便演变出了成语“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至于在现代汉语中,“天网”一词的含义人们应该更加熟悉,这里就不再缀言了。

可惜的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是老子一个人的想当然,现实中,天网疏漏的情况实在太多了。往小了说,就有农民们往稻谷蔬菜上乱施农药,或往饲料里添加违禁化工品,以及小商贩们违反城市规划在路边乱摆乱占,乃至医生们收受红包、老师们违禁补课,几乎都是如此。有消息称,一家中小型企业如果完全按规定照章纳税,那么要想有利润就是一句空话;而更有民谣称“十个当官九个贪,一个不贪被贬官。”可是那些中小企业还照样混得风起云涌,而那些官员们却依旧高位稳坐,正可见这“天网”之漏实在是很普遍的现象。自古以来,国民都有着很深的清官和侠客情节,故而文艺作品中清官和侠客都成为永恒的艺术形象,正是出于老百姓心中对可以“补天网之漏”的人们渴望和期盼。《聊斋志异》名篇《田七郎》中的主人公田七郎便是其中一个。

田七郎何许人也?不过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猎户而已。他既没有权势,又没有财富,甚至也谈不上有多么高超的武艺,之所以他会走进我们的视野,都是缘于一个公子哥儿武承休的怪梦。

武承休又是何许人也?书中没有明确的交待,不过他“喜交游,所与皆知名士”,这一点似乎与古代的孟尝君有些相似,虽然他不见得有多高的地位,但家资殷富是可以肯定的。可惜的是,有一天晚上,他居然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中有人告诉他:“子交游遍海内,皆滥交耳。”——你所交往的那些不过都是酒肉朋友,关键时候根本借不上力,只有一个人才是可以共患难的真朋友,他就是田七郎。

武公子一打听,还真有一个叫田七郎的人,原来是东村的一个普通猎户。就如一般的有钱人一样,武公子对于梦寐警示一类的东西也是很迷信的,他便信了梦里的话,亲自登门拜访。到了田七郎家里一看,住房只有“破屋数椽,木岐支壁。”虽不似司马相如家徒四壁,大概也属于待拆迁之列。不过田七郎虽然家里穷,说起话来却很对他的心思,于是武公子一时兴起,又玩起了富家子施舍的游戏,“遽贻金作生计”,要拿出钱来买好了。不过田七郎却坚决不肯要,硬塞给他后,他便拿了钱去禀报母亲,没想到一下子把田妈妈也给惊动了。老太太丝毫不给武大公子面子,厉色说道:“老身止此儿,不欲令事贵客!”直接就把门给封死了。武承休死活也想不通究竟为什么,哪有白给钱都不要的人呢?没想到他的仆从在屋后听见了田七郎母子二人的对话,原来老太太竟然还是一个相面高手,她已经从武承休的面相中看出来有一条“晦纹”,将来必然遭遇奇祸。而根据老太太的行事原则,“受人知者分人忧,受人恩者急人难。富人报人以财,贫人报人以义。”她是怕儿子无缘无故地接受别人的重金,将来要以生命去报答。

听了这段话,武承休就更倾慕田七郎了,想方设法请他过来喝酒,田七郎却坚辞不去,武承休只好亲自前往,而且装做自来熟,直接“登其堂,坐而索饮”,这下子,田七郎总不能把客人往外赶,也只有以礼相待了。这样再请他上门喝酒,他也就不好意思拒绝了,于是一来二去就成了熟人。接下来武承休又假借向七郎预购虎皮,将一大笔钱留在田家,随后又帮助七郎为病逝的妻子发丧,再为七郎替换穿旧的衣服,无不尽心尽力。直到田老太太再次出面警告:“再勿引致吾儿,大不怀好意!”这才稍有收敛。

可是田七郎恰恰就在这时候出事了,他为了和别人争夺一只豹子打死了人,已经关在监狱里了。这次意外正好给了武承休进一步交好的机会,他“急以重金赂邑宰,又以百金赂仇主。”正可谓“金光盖地,因使阎摩殿上尽是阴霾;铜臭熏天,遂教枉死城中全无日月。”(《聊斋志异·席方平》)一番金钱打发,终于把一件杀人案消于无形,不过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田七郎居然无罪释放了。这一下,田妈妈再也无法阻止儿子和武承休交往了,而且她还特意嘱咐儿子:“子发肤受之武公子耳,非老身所得而爱惜者。”——你的命是武公子给的,自然要以命相报,我舍不得也没有办法了。田七郎便不再客气,要他留宿便留,给他馈赠便接受,而且非但不说感谢的话,甚至连报答的事也从不提及——在心里,他是已经决定要以死相报了。

就在不久后的一天,田七郎留宿武家,临近半夜,他挂在墙上的宝剑忽然“自腾出匣数寸,铮铮作响,光闪烁如电。”把个武公子惊了够呛。原来,这是一把祖传的杀人不见血的宝剑,“决首至千计,尚如新发于硎。见恶人则鸣跃,当去杀人不远矣。”这把宝剑之所以会自动跳出剑匣,又是发光又是作响,就是感应到了床下躺着的仆从中有“恶人”的缘故。

这个恶人,正是武家的“老弥子”(即受宠的娈童)林儿,他趁着武家人不在家,借机调戏武家的儿媳妇王氏,之后竟逃到了某御史家的老里,御史在京为官,弟弟在家掌管家务。当武承休来信索要恶奴林儿时,那个地方官邑宰却暗中袒护,“勾牒虽出,而隶不捕,官亦不问。”甚至在武家人将外出的林儿捕获后交到官府时,还被御史家派人送了帖子,把他私下里释放了,以致于林儿这个坏蛋更加肆无忌惮,竟然说出了些武家媳妇与他私通的脏话。

更可恨的是,就在田七郎偷偷将林儿诛杀之后,那个御史家的弟弟竟在毫无凭证的情况下将武承休及叔叔武恒告上公堂,而邑宰居然不问青红皂白,直接发签将武恒当堂拷打致死。然而奇怪的是,在这期间,无论武家发生了什么事,那个受武家救命之恩的田七郎却始终“不一吊问”,连门都不上,甚至连家都不知道搬到哪里去了。原来他怕的就是给武家再添麻烦,但要杀人报仇的计划是早已准备实施了。

接下来就是整个故事中最精彩的一幕了,一天,那位御史的弟弟正在内庭里和邑宰大人商量着怎么害人的勾当,忽然有一个送柴的樵夫走到面前,一见二人便扔下担子抽刀直冲过来,那位弟弟“急以手格刃,刃落断腕,又一刀始决其首。”终于把这个窝藏逃犯、陷害良民的官亲给解决了,只是却趁机跑了那个邑宰。众衙役一见急忙关上门,拿起家伙一顿大呼小叫,樵夫见逃不出去,便自刎而死,众人上前“纷纷集认”,原来这人正是田七郎。这时候,那位惊魂未定的邑宰也凑过来验看,却没想到最奇异的事情发生了,田七郎的尸体“忽突然跃起,竟决宰首,已而复踣。”他终于手刃最后一个仇人,完成了他人生中最惊艳的一跃,也实践了他妈妈“富人报人以财,贫人报人以义”的教诲。

田七郎的故事结束了,留给后人的是深深的感叹,而编撰这故事的蒲老先生甚至还为两千年前的荆轲发出了“使荆卿能尔,则千载无遗恨矣”的叹息,他更认为“苟有其人,可以补天网之漏。世道茫茫,恨七郎少也。悲夫!”曾在某法律节目中见有专家说田七郎是“杀人凶手”甚至还是“杀人世家”的评价。固然,对于违法者的审判、定刑本该是司法部门的事,无论那“犯罪嫌疑人”多么无耻、多么可恨,都轮不到个人去法外施刑。可是在现实中,那张“恢恢”的“天网”却往往是“疏漏”无比甚至已经支离破碎了,那么,在“有法可依,有法不依”的人治社会上,如果田七郎这样的人多有几个,大概真的可以“补天网之漏”,庶几可以离“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理想世界更进一步吧?
楼主:tbbbfiye  时间:2021-03-05 05:21:31
有只狐狸帮助你——品读《河间生》《金陵乙》

一般来说,人们闲读《聊斋》,往往会作故事中人想:如果我遇到了鬼狐会怎么样?如果我结识了鬼狐会怎么样?其实这是个挺有意思的问题。除去男人们内心深处向往偶遇鬼狐的艳遇不说,如果遇到一个有些法术可以帮助自己的鬼狐该怎么做,还真是一件叫人费些思量的事。小短篇《河间生》和《金陵乙》讲的就都是主人公这样的奇遇。

《河间生》说的是河间某生,自家的场院里有一大堆麦秸,家人天天都取麦秸做烧柴,结果时间一长,就取出了一个洞,而这个洞,就成了一只老狐狸的家。有意思的是,这只老狐狸不但不怕人,而且还“常与主人相见”。当然,现身的可不是什么狐狸的模样,而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翁。

有一天,这个老翁居然提出,借人家的麦秸堆住了这么长时间,好歹也该请主人喝一顿。河间生见这洞实在不大好进,觉得为难,谁想进去之后却别有一番天地,里面非但“廊舍华好”,而且摆上来的“茶酒香烈”。可见这狐狸老翁的日子过得还挺不错的。更难得的是,“翁每夜往夙归,人莫能迹,问之则言友朋招饮。”——隔三差五就有人请客,哪里像只野狐狸,分明就是人民公仆过的日子嘛!

听到这消息,河间生心动了:朋友请客?我不也是你的朋友吗?带哥们去一趟怎么样?老狐狸开始时说什么也不干,架不住河间生软磨硬泡,最后终于答应了。看来,这老狐狸还真有些道行,只见他“挽生臂,疾如乘风,可炊黍时,至一城市。”看这速度,现代高铁也不遑多让。他带着河间生进到酒楼里,“见坐客良多,聚饮颇哗,乃引生登楼上。”从楼上往下看,什么盆呀盘啊的都看得清清楚楚。老翁毫无顾忌,“任意取案上酒果,抔来供生。筵中人曾莫之禁。”其实河间生也清楚,哪里是客人们“莫之禁”,而是他们根本就看不见这只狐狸精嘛!闹了半天,这只狐狸精所谓的“友人招饮”就是借着法术隐身,白吃白喝啊。

然而狐狸精的法术毕竟不是万能的,当河间生看见一个朱衣人前面摆着的橘子不错,想让狐狸精取来时,老翁却说:“此正人,不可近。”原来,狐狸精也有怕人的时候,而且怕是的“正人”。这位红衣人是“正人”,所以他就不敢近前了。

还别说,这位河间生的悟性还算不差,狐狸一说“此正人,不可近”,他就立马想到,这狐狸精连“正人”都不敢接近,可是居然可以带着我“疾如乘风”,那我算什么人呢?自然是“邪人”了。一念及此,他的愧悔之心顿起,于是当下便在灵魂深处进行了一场划时代的革命,当下便做出了“从今以往,我必正”的决定。结果他的心念一正,狐狸精的法术马上就不灵了,河间生“觉身不自主,眩堕楼下”,这才发现,原来刚才所处的楼上根本就不是什么楼上,只是酒店的房梁而已。

故事的结尾是,他一掉下来,把下面宴饮的人们都吓了一跳,待弄清楚了怎么回事后,纷纷解囊,给他凑了盘缠,打发他回家。原来这地方是鱼台,离河间居然有一千多里。

河间生的遭遇还算不错,至少没有被狐狸引入邪路,他一念之间要求自己以后必正,便如佛家所说的“一念天堂,一念地狱”,便将他从危险的边缘拉了回来,从今以后,也必将走入人间正道。

而另一篇故事《金陵乙》中的卖酒人某乙的遭遇就惨多了,也是因为一念之差,就白白丢了性命。

这位金陵某乙,是个酿酒卖酒的。不过他卖的酒可是与众不同,“即善饮者,不过数盏,便醉如泥”,这酒劲之冲,恐怕武松来了也喝不上两三碗,更不用说上山打虎了。是因为他的酒好吗?原来不是,是因为他在酒里投了毒。他就是靠着往酒里投毒,使他得到了出好酒的名气,也很快“富致巨金”,成了“先富起来的一部分”。

结果有一天,他的佳酿把一只盗酒喝的狐狸精给毒倒了。他倒是不含糊,直接“缚其四肢”,接下来就要找刀将这狐狸做掉。这时候狐狸精醒过来了,哀求他“勿见害,诸如所求。”一听这位有法术有道行的狐狸精答应他“诸如所求”,金陵乙的心思就活泛起来了,于是毫不犹豫,“遂释之”。那只狐狸很快就变化成了人形。

狐狸精解放了,接下来就该报答他的不杀之恩,答应他的要求了。这位金陵乙曾听说附近孙氏的大儿媳妇被狐狸精迷惑了,便问起此事。这只狐狸精倒不避讳,坦言:“既是我也”。于是金陵乙的小心思就开始动上了。原来,这位大儿媳妇的妯娌,也就是孙氏的小儿媳妇更加漂亮,他也是渴望很久,只是无由得手而已,所以就央求狐狸带他一同前去。和河间生遇到的狐狸一样,这位狐狸精也是先“难之”,实在被缠得没办法了,才勉强答应。不过去迷惑人和偷些东西吃可不一样,那也是有法术才行的。于是这只狐狸精把他带到一个山洞里,取出一件褐衣给他。这件衣服是狐狸精的哥哥曾经穿过的,穿上它就可以和那个已故的大狐狸精一样,拥有法术可以迷惑人了。

金陵乙欣然接受,穿上这件衣服后,“家人皆不之见”,有了这件隐身衣,看来想干什么坏事都可以了。于是他“大喜,与狐同诣孙氏家。”结果事与愿违,渔色不成,却发现老孙家已经请了一位外邦老和尚前来祛邪,老和尚还没到位,先拿了符咒叫回来帖在墙上,这一来,连那个真正的狐狸精都吓得不敢近前。可是金陵乙还不死心,“逡巡近之,则真龙盘壁上,昂首欲飞,大惧亦出。”也只好灰溜溜地逃回来。

可是事情却还没有结束,第二天,老和尚来了,开始“设坛作法”,人们都去看热闹,金陵乙也“杂处其中”。谁想到法术一作,金陵乙“忽变色急奔,状如被捉;至门外踣地,化为狐,四体犹着人衣”,转瞬之间那件隐身衣就把他拐带得变成了狐狸。老和尚要杀之而后快,还是他妻子“叩请”,才饶了他一条小命,结果却也只是“日给饮食,数月寻毙”。偷鸡不成反蚀把米,白白为此送了性命。

与河间生相比,这位金陵乙的下场实在是咎由自取,他卖酒投毒,见色起意,虽然最终并没有渔色成功,可是其一念之间,却已为自己种下了地狱根苗。佛家有云:一念天堂,一念地狱,也许这两个小故事已经为其提供了最好的佐证吧?

楼主:tbbbfiye  时间:2021-03-05 05:21:31
情欲是把双刃剑——品读《荷花三娘子》

《聊斋》里有一篇很独特的小故事《荷花三娘子》,题目叫“荷花三娘子”,可是主人公却偏偏不是她,而是一只连名字都没有留下的小狐狸。可以说,与《聊斋》中那些光彩照人的鬼狐们相比,这只小狐狸的形象实在不怎么高大,甚至其行事也不怎么光彩。然而,这却丝毫不影响她带给我们的感动和思考。

故事说的是有一个叫宗相若的年轻人,大概是出自地主家庭的读书人吧!秋日里,他去田地里巡视,结果发现青纱帐深处的庄稼晃动得厉害,一时好奇心大起,走过去一看,原来是一对青年男女在做“桑中之约”呢!

按说,一般人遇见这种事,都要急忙避开才是。宗相若是个读书人,自然更应该明白“非礼勿视”的道理。可是事情却完全超乎我们的想象,就在他准备“一笑而返”的时候,那个男人受了惊吓,急急忙忙系上衣带走人了,只留下一个“雅甚娟好”的女子。

可以想象,一个可以在野地里和人行乐的女子,必定不会是什么大家闺秀(不过《西厢记》里的崔莺莺好像也这么干过),甚至也不会是个洁身自好的正经人家的女儿。于是,一种念头就在宗公子的心头升起来了。就如阿Q的心思一样:和尚摸得?我摸不得?

不过好歹他还有个底线,那就是自己读书人的身份。“野田草露中,乃山野牧猪奴所为,我不习惯。”看来他不是不习惯这种“非礼”的勾当,不习惯的乃是干这种勾当的场合。甚至可以说,他对这种偷偷摸摸的事情还是很向往的,否则也不会先动心思“欲就绸缪”,再以言语挑逗,直至做出“近身启衣,挼莎上下几遍”这种下流举动了。

好在这个女子并没有翻脸,而且连一丝反抗的意思都没有,甚至她还对宗公子想吃又怕烫的顾虑来了一番嘲笑:“腐秀才!要如何,便如何耳,狂探何为?”这已经是赤裸裸的暗示:只要你想,怎么都可以了。

不过宗相若仍在坚持他的底线,大概这已是他读书人的最后一点儿尊严了。接下来则出现了非常荒唐可笑的一幕:他先是表明自己对“野合”一事的鄙视:“野田草露中,乃山野牧猪奴所为,我不习惯。”再是对女子进行道德教育:“以卿丽质,即私约亦当自重,何至屑屑如此?”最后居然提出了请她上门服务的要求:“荒斋不远,请过留连。”原来,在宗公子眼中,偷情是可以的,但是却要“自重”。而这自重的标准就是,好歹得上旅馆开个房间吧?怎么也不至于大白天的在野地里就干这种事吧?说此话时,不知他是否想到了刘伶那句 “我以天地为栋宇”的话,若以此论,那女子以天地为旅馆,以青纱帐为床铺,倒是比他洒脱多了。

接下来就是鬼狐故事里的老套路了:女子果然黑夜来访,二人“殢雨尤云,备极亲爱”,很是享受了一段美好时光。可惜这种好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宗公子就遇见了一个老和尚,说他身上有妖气。开始时他自然不信,结果没过多久就一病不起。这时候他才怀疑自己遇到的可能真是妖精,于是言语上略一试探,说是要找老和尚“求符咒”,那女子听了果然“惨然色变”,更是印证了他的疑惑,于是真的叫家人去请老和尚收妖。谁知那老和尚根本没把这个“其技尚浅”的小狐狸放在眼里,只写了两道符,叮嘱宗家人一个贴在坛子口上,等狐狸进了坛子,用瓦盆一扣,再把另一张符贴在瓦盆上。然后“投釜汤,烈火烹煮,少顷毙矣”——收拾一只迷惑人的小狐狸,原来就是这么简单!

看来这老和尚果真有些道行,甚至都不用亲自出马就可以把妖精轻松搞定。更可以看出这只小狐狸果真是“其技尚浅”,若是换了《聊斋》里的青凤、莲香、辛十四娘那样的狐仙,恐怕就没这么容易对付了。

且说宗家人回来,丝毫不敢马虎,“并如僧教”,一宗一样都准备好,就只等着狐狸精上钩了。到了晚上,那女子果然来了,不但人来了,还带来了几个橘子探问。谁想到她“方将就榻问讯”,刚要嘘寒问暖,打听打听情郎的病好了些没有,“忽坛口飕飕一声”,一下子就把她吸进去了。宗家人急忙把瓦盆扣上,贴好了符,准备水煮妖精。谁知这时候,宗公子却一眼看见散落满地黄澄澄的橘子,一时想到她从前的种种好处,于是“怆然感动,遽命释之。”决定要放妖精走了。

家人把符揭下来,瓦盆也给掀开了,那个女子狼狈不堪地从坛子里出来,向她稽首拜谢,临走前又说了一段感人至深的话:“大道将成,一旦几为灰土!君仁人也,誓必相报。”

狐狸精走了,可是宗相若的病却越发沉重了,就在家里人为他去准备棺材的路上,却遇到了一个自称是宗相若表妹的女子,还给他捎了一副灵药。当然了,这位所谓的“表妹”就是那只被放走的小狐狸,她这是回来报答宗公子的不杀之恩了。

宗公子的病好了,却没有吸取之前的教训,心里更加思念这位狐狸精情人,于是每天都 “祷诸虚室,愿一再觏”,希望能再见上一面。结果有一天晚上,狐狸精情人又出现了,不过这次她却不是来重修旧好的,而是为他找了一个更合适且不会害人的好媳妇——荷花三娘子,一个得道的荷花精。

对于旧情人送来的礼物,宗公子自然是欣然接受。不过他却仍不忘旧情,还想与狐狸精再续前缘,重享鱼水之欢。谁料这次小狐狸却态度坚决:“自遭厄劫,顿悟大道。”她明确表示,我早已想通了,怎么能为了一时情欲,反而去换取别人的仇怨呢?结果她“厉声辞去”,从此再也没有在故事中出现过。

故事的后半段则是宗相若照着小狐狸的指点如法炮制,果然抱得美人归。荷花三娘子还为他生了一个儿子,完成了那个时代作为妻子的终极使命。最后,她却以“夙业偿满”为由,离开了宗相若,只留下“抱妾旧物而呼曰‘荷花三娘子’,当有见耳”的承诺。从此无论何时何地,宗公子再想见她时,都可以看见那个“欢容笑黛,并肖生平”的娇妻,却再也享受不到夫妻之间的天伦之乐了。

细品这篇故事,尽管其无论是从文学技巧还是人物形象都不算上佳,可是却仍不免叫人感慨良多、思绪万千。那个狐狸精的结局如何,我们不得而知,故事中也没有如《辛十四娘》的结尾一样叫人给我们带个话:“致意主人,我已名列仙藉矣!”但我们有理由相信,她是也已经修成正果了,最后一次见面时她对宗相若的拒绝就是明证。

情欲这东西实在很难说得清楚。毫无疑问,情欲可以害人,正是因为情欲,险些使宗公子大病而死,也险些使小狐狸灰飞烟灭。然而最后小狐狸和宗相若的得救,又何尝不是由于他们之间的真情感召呢?而荷花三娘子这个只会助人不会害人的精灵,之所以选择早早离开,也许便是因为真正勘破了其中的是非因果吧?

楼主:tbbbfi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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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分类:闲闲书话

发表时间:2015-01-03 02:16:00

更新时间:2021-03-05 05: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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