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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物辩证法实质上是诡辩法  

楼主:WDJ33333  时间:2019-09-26 00:11:32
唯物辩证法实质上是诡辩法

作者:吴大江

辩证唯物主义是以所谓的唯物辩证法为基本内容的。

“辩证法”这一术语在哲学史上曾经在各种不同的意义上被使用过。中世纪的早期,辩证法的含义与逻辑的含义是相同的。后来,一些经院哲学家将自己的一些烦琐的、荒唐的提问和诡辩称之为辩证法。十五世纪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哲学家们很少使用辩证法一词,并将其作为一个贬义词来使用。中共马哲教材的唯辩证法就其本质来说,与逻辑中的一些规则是相悖的,而与中世纪经院哲学家们的辩证法则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唯物辩证法与形式逻辑相悖,它没有明确性、确定性、准确性和清晰性,它的模糊性、游离性和主观的随意性使人们无法认识或无法深入细致的认识事物真相,无法辨别真伪和对错,无法正确思考形成理性思维,除了在思辩中玩弄文字诡辩游戏糊弄人,在辩论中战无不胜外,无法使人认识事物真相,但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在现实中没有任何用处。

唯物辩证法是为马克思学主义的谬误进行辩护而产生的一种诡辩法。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内容有所谓的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换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三大规律。

唯物辩证法由所谓的质量互变、对立统一和否定之否定三个所谓的基本“规律”组成。唯物辩证法的三个所谓基本“规律”是根本不能成立的。下面,让我们来对这三个所谓的“规律”作一剖析。

(1)质量互变

中共马哲教材说的质量互变规律是指:事物的属性具有质和量两个属性。量是指衡量事物处在的某种状态的数量或具体形式;质是指事物的性质或本质。量变是事物连续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在数量上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的变化,是一种飞跃,往往表现为突变。

量变能质变吗?不能。一粒砂子的本质是砂子,一粒粒砂子的数量多了成了大沙漠,其本质并没有改变,还是砂子。一滴水的本质是水,一滴滴水的数量多了成了大海,其本质并没有改变,还是水。课堂上教师经常举的一个例子是,一张白纸上点了一个小黑点,其白纸的本质没有改变,但是点的黑多了,白纸就发生的本质的变化成了黑纸。这个例子并不能说明质量互变。在这里,教师说的质与量是两码事,一种是纸,另一种是颜色。在这个例子中,纸的本质是始终没有改变的,白变黑是因为黑颜色的增加把白颜色盖住了,根本不存在什么质变。课堂上教师经常举的另一个例子是,随着温度(量)的逐渐下降,液态的水会质变成固态的冰。这也不能说明质量互变。因为这里的水与量(温度)不是同一事物,再者,水遇高温会汽化,遇低温会结冰不是一种质变,而是水自身的本质特征。

可见,质量互变没有事实依据,是通过玩弄概念把戏杜撰出来的,根本不能成立,更不是什么规律。

(2)对立统一

中共马哲教材说的“对立统一”亦称“矛盾统一”或“矛盾规律”,是指:一切存在的事物都由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一对矛盾组合而成,例如,有白就有黑,有正就有负,有生就有死,有得就有失,有好就有坏,有决定性作用就有反作用,电的现象中包含有正电荷和负电荷,地球包含有南极和北极等等。它揭示出,自然界、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发展。

要弄清对立统一是否能成立,首先必须弄清“对立”和“统一”的概念。

对立的含义有两个:即一个是指相对而言的事物,在实际中双方并不发生相互对抗、斗争的关系,如好与坏,美与丑,正与负,得与失,南极与北极等等;另一个是指在实际中两种事物之间发生的对抗、斗争关系,如矛与盾的对立关系,侵略战争与反侵略战争的对立关系,猫与老鼠的对立的关系,水与火的对立关系等等。

统一的含义也有两个:一个是指对立的双方合并成为一个整体,如老鼠与猫的对立中老鼠被猫吃掉;另一个是指对立的双方被上一概念所包含,并没有合并成为一个整体,如地球的南极和北极。

在弄清了对立统一的相关概念后,现在可以清楚的得出:对立统一是不能成立的。

首先,具有相互对立关系的双方是不能统一的,除非相互对立的关系消失。例如,猫与老鼠、矛与盾、好与坏、正义与邪恶、真理与谬误、战争中双方的对立就不能统一。除非对立的关系消除。

其次,相对而言的对立双方也是不能统一的。面对“南极与北极如何统一”的问题,中共马哲教材会说:对立的南极与北极统一于地球之中,这不是对立统一吗?不是!在这里,南极与北极的“对立”仍然存在,对立的双方并没有统一,只不过是被上一概念地球包含而已。应当清楚,“统一”与“包含”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中共马哲教材在此将“统一”偷换成了“包含”。

应当看到,“对立”与“统一”是两个反义词,是两个相反的概念,将两个相互矛盾对立的概念并列在一起形成一个命题,违背逻辑学的不矛盾律,只能靠偷换概念来实现,所起的作用只能是搅混思维,混淆是非,回避问题的实质,以达到为某种谬误进行辩护的目的,根本就不是什么规律。

对立统一是一种愚人法。人的正确观念,是建立在认识事物真相基础上的。世上有万物,万物皆有其各自的特性,但在辩证法看来,世上万物其各自的特性就是对立统一,如白与黑是对立统一,太阳与月亮是对立统一,好与坏是对立统一,夫妇恩爱是对立统一,夫妻离婚是对立统一,正义与邪恶是对立统一,汽车前进的动力是对立统一……。把这些各不相同的事物统统笼统归结为对立统一,能揭示它们的真相吗?不能。对立统一的笼统含义如同“相对而言”这个词,凡是适用对立统一地方都可以用“相对而言”这个词取代,其意义并不改变。如白与黑是对立统一,正义与邪恶是对立统一,夫妇恩爱是对立统一,夫妻离婚是对立统一等等,我们可将其称为白与黑是相对而言,夫妇恩爱是相对而言,夫妻离婚是相对而言……。对立统一的模糊性能解释任何问题,但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对立统一使人满足于对事物笼统模糊的解释而对事物的真相不求甚解,实为一种使人愚蠢愚昧之法。

诡辩法里有一种诡辩叫做“似是而非的回答”,对立统一就是一种“似是而非的回答”。不言而喻,汽车的动力是发动机,马车的动力是马。可当你问持唯物辩证法的人:汽车的动力是什么,马车的动力是什么?他们会回答:都是是对立统一。他们的这种回答回答了问题的实质了吗?没有!他们的回答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诡辩!

(3)否定之否定

中共马哲教材的否定之否定是指:事物发展的周期包括三个阶段,即肯定阶段、否定阶段、否定之否定阶段即新的肯定阶段。

对于否定之否定,比较抽象难懂,不过从恩格斯《反杜林论》中的具体描述,还是可以比较清楚的明白其意思。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一颗大麦粒得到它所需要的正常的条件,落到适宜的土壤里,那么它就会在热和水分的影响下就发生特有的变化:发芽;而麦粒本身就消失了,被否定了,代替它的是生长起来的植物,即麦粒的否定。而这种植物的生命正常进程是怎样的呢?它生长,开花,结实,最后又产生大麦粒,大麦粒一成熟,植物就渐渐死去,它本身被否定了。作为这一否定之否定的结果,我们又有了原来的大麦粒,但不是一粒,而是加了十倍、二十倍或三十倍。”根据恩格斯的描述,可以明白“否定之否定”意思是指:事物发展过程就是不断地向初始状态的回归,但是在更高层次上的回归。这包含了二层意思:不断循环,即“又有了原来的大麦粒”;以及在循环中被添加进新的内容,即“加了十倍、二十倍或三十倍”。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手稿中,进一步强调这是“自然界的实在的发展规律”,是“普遍适用的”。

唯物辩证法的所谓否定之否定规律,其实就是来自恩格斯的这些论述。

唯物辩证法自诩是全面的看问题,可其所谓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恰恰是建立在片面偏见基础上的。其片面偏见在于仅仅依据大麦成长传代现象,就推出一个所谓“‘普遍适用的’规律”。

事物的发展果真普遍有否定之否定的周期吗?答案是否定的。地震、海啸、刮风、下雨、打雷、闪电以及地球、月亮等自然界中非生命事物的发展就不存在否定之否定;人及绝大多数的动物的生长和传代也不存在否定之否定的周期(不存在大麦发芽将麦粒的否定即对肯定的否定或自我的否定);人类社会的民族、国家、具体争战、具体朝代、具体体制等事物的发展就不存在否定之否定的周期;马和驴交配生下的骡子其生活的发展就不存在否定之否定的周期;即便是大麦,否定之否定的周期也非必然,如其在生长的过程有可能虫子吃掉,有可能感染病毒发生病变或死亡,有可能染上另类的花粉出现不育或变异等。

楼主:WDJ33333  时间:2019-09-26 00:11:32
@戴世钧621 2017-08-18 20:19:08
阴阳不能相互转换,就如同男女不能相互转换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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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是。阴阳五行是中国的辩证法,其实质是一种愚昧的方法论。

楼主:WDJ33333

字数:3416

帖子分类:关天茶舍

发表时间:2017-08-17 02:16:19

更新时间:2019-09-26 00: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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