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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者维权如此之艰难

楼主:牟勇汽修  时间:2021-04-08 0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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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制之下,楼主我在此省略和编辑了较多的文字和图片)

在为原告维权辨证诉状中我指出:

质量原因分析判断者是汽车技术科学的门外汉,是脱离现场实际的照本宣科,是被告主观存在的刻意的严重隐瞒质量事故的真实原因,为推卸转嫁责任给原告而做出的违法错误行为,是对消费者进行严重欺诈的可耻的行为,更是我们国家的汽车工业产业永远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的汽车工业产业的普遍现象,一汽集团国家花费了巨大的资金扶持,一汽人自身不努力进取,肯一汽老本,产品投放市场不受国人欢迎爱戴,企业严重亏损,换帅整顿也无济于事,这种现象是中国汽车工业产能不能正常发展创新的拌脚石和幣端,也是一个国家的法制建设存在着严重落后和失败的表现,也是我们国家司法严重腐败沦陷的表现,也是严重违背,严重的践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体现,也是西方欧美发达国家长期对中国的人权进行指手划脚,进行干涉中国內政的不利理由和事实依据。


被告这样的行为行径是否是在为自己的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在进行推卸责任,其行为是否是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允许国家法律法规继续长期的对缺陷产品进行偏袒保护,除西安奔驰利之星事件以外,全中国没有一个因汽车质量事件而成功维权的消费者,是国家司法严重的腐败沦陷才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长期发展下去,严重践踏了中国普通人民群众老百性的消费者的人权利益,被告的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过失责任是否应该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坚决惩治,原告的合法消费者权益是否应该得到伸张和维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被告是否应该完全无条件的来承担赔偿原告的一切经济损失?!


自身质量缺陷,正犹如长安福特翼虎质量缺陷共造成了16辆翼虎前轮断轴,其中一例是湖北武汉的,其实质量缺陷就是悬臂与转向节球头的过盈配合间隙由螺栓锁紧后,相互形成一个刚体结构十分牢固,没有安全隐患,而翼虎前悬挂转向支撑球头,在球头孔内犹如松况形态下或者转向节连结下悬臂球头的孔坐撕裂造成球头脱落而不是"断轴″,后续长安福特无条件召回八万多辆翼虎汽车更换前悬挂,而16辆断轴翼虎消费者维权均告失败。

(徐留平,2017年7月前任长安集团董事长,2017年7月后任一汽集团董事长)

一个企业,产品只图量不图质。

其实优秀产品也存在着有个别瑕疵的差异和概率,市场赢取站领是靠诚信的优质服务,而不是靠欺诈和店大欺客,只有诚信的企业的产品,其市场道路才会有希望和宽广的发展前景。



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的法制国家,为什么普通人民群众,老百性消费者的汽车维权始终遭受屡屡失败,国家制定了那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然而这些法律法规形同虚设,问题是出在这些法律法规上,还是出在司法者的问题上?!



宪法,法律法规是立国安邦之根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是司法腐败,国之不幸。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绝对不是口号。


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的道路还是任重而道远的。


希望此帖能起到对您们有所鼓励和加勉的作用。



自己很少出远门,多年不买保险的我为了出行平安,要平安保险公司的销售经理张姐给我买了一份平安。(若像雷洋一样客死异乡也没有什么后顾之忧)










楼主:牟勇汽修  时间:2021-04-08 07:12:22
@季诗染 2019-11-02 20:43:38
看完有点心酸,中国体系列举的条条框框真的不是普通人能随便去攻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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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的法制国家,为什么普通人民群众,老百性消费者的汽车维权始终遭受屡屡失败,国家制定了那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然而这些法律法规形同虚设,问题是出在这些法律法规上,还是出在司法者的问题上?!
楼主:牟勇汽修  时间:2021-04-08 07:12:22


作为一个省会城市,尽然全军遭受腐败沦陷


楼主:牟勇汽修  时间:2021-04-08 07:12:22

GB/T 29632-2013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与三包凭证》2013年7月19日发布,2013年10月1日实施。该标准规定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涉及的主要总成的主要零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以及三包凭证等内容。适用于汽车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履行汽车三包责任的相关活动。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与三包凭证》国家标准是“汽车三包规定”的配套标准。该标准对主要总成或系统及其主要零部件目录、损耗件及其它零部件质量担保目录及有效期进行规定,配合汽车三包规定中有关三包责任的条款使用,有利于把汽车三包规定要求落到实处,提高法规的可执行性。该标准的制定,能够明确主要总成和系统的主要零部件范围以及损耗件的质量担保要求,有利于明确企业应尽的义务,预防争端发生,同时也为争端发生提供解决依据,有效解决投诉热点问题,降低投诉率,提高用户满意度,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楼主:牟勇汽修  时间:2021-04-08 07:12:22
毛 :

“腐败不清除,共产党就会失去威望和民心!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挡不了!”


毛 先后处死谢步升、唐达仁、左祥云、黄克功、肖玉壁、刘青山、张子善七个贪官。毛 说:“腐败不清除,共产党就会失去威望和民心!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挡不了!”当处死刘青山、张子善枪声响起时,老百姓说,这两个人头换来了中国官场上至少20年的廉政。

蒋介石的国民党政权败于腐败,因此党中央的从严惩治,反腐倡廉是必须的伟大的重要国策!!!

30天内,公安、检察院、法院多名领导干部被查!

大河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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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

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尹大宝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7月26日,据曲靖市纪委监委消息:曲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尹大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级侦查员尹建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7月30日,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级侦查员尹建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福建省永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任科员颜耀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1日, 据泉州市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永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任科员颜耀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宁夏石嘴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马勇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2日,据石嘴山纪委监委消息:石嘴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马勇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贵州省贵安新区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黄明贵接受审查调查

8月3日,据贵安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消息:贵安新区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黄明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目前正接受贵安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山东省乐陵市公安局副局长、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乐陵大队大队长郑祥国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3日,乐陵市公安局副局长、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乐陵大队大队长郑祥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德州市纪委市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齐河县纪委县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支队长张一峰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8月5日,据苏州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苏州市委批准,苏州市纪委监委对苏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支队长张一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安徽省桐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应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5日,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桐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应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安庆市纪委监委)

江西省宜丰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周勇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6日,宜丰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周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宜丰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湖北省恩施州鹤峰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洪家林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7日,鹤峰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洪家林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湖北省天门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张志刚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7日,天门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张志刚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目前正在接受天门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浙江省缙云县委常委、公安局长赵应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7日,据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缙云县委常委、公安局长赵应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云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汤光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8日,据云县纪委监委网站消息,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汤光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安徽省宣城市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宣以能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9日,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宣城市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宣以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宣城市纪委监委)

河南省商丘市公安局调研员冯传文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13日,据郑州市纪委监委消息:商丘市公安局调研员冯传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郑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河南省开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原副支队长秦永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13日,原开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副支队长秦永军(正科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根据开封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要求,目前正在接受尉氏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云南省第一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梁军接受监察调查

8月13日,据曲靖市监委消息:云南省第一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梁军涉嫌严重违法,经云南省监察委员会指定,目前正在接受曲靖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云南省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纪委书记、祥云县公安局原政委王锦林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13日,据大理州纪委监委消息: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纪委书记、祥云县公安局原政委王锦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贵州思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邵宗杰接受审查调查

8月13日,据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经中共铜仁市委批准,思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铜仁市公安局思林分局局长邵宗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贵阳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副支队长邓晓东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15日,据贵阳市纪委监委网站消息,贵阳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副支队长邓晓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贵阳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宁夏吴忠市公安局原正科级干部丁玉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15日,吴忠市公安局原正科级干部丁玉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吴忠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原副支队长万跃年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15日,九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原副支队长万跃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江西省湖口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昆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15日,湖口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江西省湖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周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15日,湖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周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江西省都昌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所长曹默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15日,都昌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所长曹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贵州安顺市公安局调研员严俊接受审查调查

8月16日,据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安顺市公安局调研员严俊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贵州省普定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陈登荣接受审查调查

8月17日,据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经安顺市委批准,安顺市普定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陈登荣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云南省南华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徐德政接受审查调查

8月19日,据云南南华县纪委监委消息:南华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徐德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山西省公安厅原副巡视员权志高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19日,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山西省公安厅原副巡视员权志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权志高,2000年11月任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2008年4月任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副厅级);2009年4月任运城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3年4月任吕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6年5月任省公安厅副巡视员;2018年2月退休。

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安局恒山公安分局局长韩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20日,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鸡西市公安局恒山公安分局局长韩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广东省吴川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原大队长林杰忠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20日,吴川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原大队长林杰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吴川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贵州省玉屏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副队长吴贤平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20日,据铜仁市纪委监委网站消息,经中共玉屏侗族自治县委批准,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副大队长吴贤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青海省海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游海洪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20日,青海省纪委监委消息,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游海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游海洪,2006年9月至2011年10月,历任祁连县委常委、八宝镇党委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祁连县委副书记。

云南省红河州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郭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20日,据红河州纪委监委消息:红河州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支队政委郭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云南省个旧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毅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21日,据红河州纪委监委消息:红河州公安局保留副处级待遇干部,个旧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宁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维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22日,宁夏日报据吴忠市纪委监委消息: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维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四川省南江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邵新成接受审查调查

8月23日,据马中纪检监察网消息:南江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邵新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海州派出所所长徐诚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23日,据连云港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消息: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海州派出所所长徐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河南省三门峡市公安局原副调研员芦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24日,据“清风三门峡”消息:三门峡市公安局原副调研员芦猛(副处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检察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检察院检察长王克伦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14日,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王克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云南省祥云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雁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13日,据祥云县纪委监委消息:祥云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忠宝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2日,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消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忠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范晓林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2日,郴州纪检监察信息网消息:汝城县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范晓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汝城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姜金河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15日,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姜金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室主任樊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15日,据廉洁常德网消息:石门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室主任樊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常德市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临澧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法院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张坚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25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张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广西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原书记、原院长谭国庆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5日,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原书记、原院长谭国庆,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山西省太谷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山西省纪委监委19日对外发布,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挂职)阮凤权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7月31日,绍兴市纪委监委消息,越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挂职)阮凤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付知杰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11日,据四川在线消息: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付知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仁昊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14日,据四川在线消息,营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仁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曾志刚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15日,贵州省黔东南州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天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曾志刚因涉嫌违纪违法,经黔东南州纪委州监委指定管辖,岑巩县纪委县监委对其进行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综合网络


云南孙小果,李小草案简直让中国司法在国际司法界丢尽脸面。









楼主:牟勇汽修  时间:2021-04-08 07:12:22
吉林长春、湖北武汉,曾经因假疫苗把您们联系在一起、可今天却是因为一汽马自达轿车又把您们联系在一起了。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一汽集团,中国一汽或一汽),位于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前身为第一汽车制造厂,由毛泽东亲笔题写厂名,于1953年7月15日奠基。 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中国一汽已成为年产销300万辆级的国有大型汽车企业集团, 产销总量始终位列行业第一阵营。

2017年8月,徐留平同志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7年12月21日,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更名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奚国华同志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楼主:牟勇汽修  时间:2021-04-08 07:12:22
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巴南区,北碚区,渝北区,大渡口区

郊区
江津区,长寿区,涪陵区,大足区,綦江区,黔江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万州区


潼南县,垫江县,忠县,武隆县,铜梁县,荣昌县,丰都县,城口县,梁平县,璧山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开县,云阳县

自治县
石柱县,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

经济区
两江新区,北部新区〖40个〗



问题疫苗流向我市27个区县,重庆对接种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儿童进行补种

_重庆_论坛_天涯社区http://bbs.tianya.cn/post-45-1789930-1.shtml




未曾使用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的区县:

江北区、北碚区

长寿、大足、黔江

垫江县、武隆县、铜梁县、荣昌县、丰都县、巫山县

两江新区、北部新区〖共13个〗



2017年11月3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报: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效价不合格,其中销往我市190520支。
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介绍,该批次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合格,可能影响免疫保护效果,但对人体安全性没有影响。

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认真排查,妥善处置。
7月23日,市卫生计生委第一时间停止该批次疫苗接种,查明疫苗流向和库存,封存未使用疫苗,摸清受种儿童情况。

据统计,该批次疫苗流向我市27个区县(万州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渝北区、巴南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璧山区、潼南区、开州区、梁平区、城口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完成接种177142支,损耗2000支,封存11378支,涉及儿童142343人,相关信息在预防接种单位均有详细登记。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市于2018年3月开始组织专家研究制订补种技术方案,并按照国家免疫程序规定,对接种了不合格百白破疫苗的儿童开展后续剂次的百白破疫苗的常规接种。

后期,我市将按照“知情、同意、免费、自愿”的原则,持续推进全市补种工作。

(来源:重庆日报)
楼主:牟勇汽修  时间:2021-04-08 07:12:22
这天下午预约开庭!!!
楼主:牟勇汽修  时间:2021-04-08 07:12:22
被告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对爆缸的发动机让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鉴定损坏原因。

为此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宣佈休庭。(来自天涯社区客户端)
楼主:牟勇汽修  时间:2021-04-08 07:12:22
和谐无处不在,不忘初心,牢记使用,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各尽其职。


















(来自天涯社区客户端)
楼主:牟勇汽修  时间:2021-04-08 07:12:22
法庭上法官剥夺了你发言举证的权力,我在多次举手强烈要求发言后,法官本人也是反复向别人打接电话,不听我的,不记我的发言,更不反应到出庭记录上。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他们是在反复愚弄法律尊严,不尊守传票上指定的时间和场地准时开庭,违背司法程序,当天法庭签字记录上反应法院应出席三名人员而实到两名,其中书记员屡次传达不符合法律程序的消息,她拒绝不告知代理人我她的姓名,她拒绝和不出示通知另行出庭时的传票依据,直接问我,问她姓名是否是要投诉她,她称她自己就是法院聘请的另时工作人员。

既然你不给我发言的权力,我就发一些到互联网上吧。

我的代理词中这样辨证:

请求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依法维护消费者原告的合法权益。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既要保证严格执法,彰显法律的存在和尊严,不能让各种法律形同一纸空文,同时也要承认、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类命运共同体,相互敬畏生命,敬畏法律,敬畏职责,敬畏公平公正,敬畏正义来创建和谐社会。

请求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依据上述各条法律法规,依据被告无法掩盖的欺诈消费者的违法事实,以代理人辨证的事实为依据,也法律为准绳,依法为原告维护伸张合法权益,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判令被告无条件履行自己对产品承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判令被告无条件执行原告提出的各项赔偿条件。


我来到你们武汉市的安全感很差。


















楼主:牟勇汽修  时间:2021-04-08 07:12:22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原告十分害怕得罪您们,她不敢向您们寄这个信函,生怕您们会为此徇私枉法。

你今天立即也打印后签字盖上手印,给江岸区人民法院去个信函,对所检测发动机全部封箱的零配件在进行送有资质单位送检时,必须有你自己原告和被告共同亲自监督下前往运送,并亲自公开监督下进行质量事故分析和结论判断,否则对所检测结果坚决不予以认可,视为不符合法律程序的,不公平公正的无效检测,将向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申请重新复检质量事故的检测判断结论。

.





















(来自天涯社区客户端)
楼主:牟勇汽修  时间:2021-04-08 07:12:22
.题中,只说下坡熄火,并没有说是空挡!

@交通运输部

@7度风

@所有人

我发四个链接视频给大家,希望所有的人能看懂,能理会是什么意思!!!

《铁山坪森林公园熄火长距离下坡测试》

https://v.youku.com/v_show/id_XMTM1MjQ0NTU4NA==.html?x&sharefrom=android&sharekey=f42ebad3b979ca31e24a8a9ae405b7486

《高速路重载熄火下坡不踩刹车停车》.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M2MDkzNzI4MA==.html?spm=a2hzp.8244740.0.0

《手动重载车辆下坡熄火不踩刹车停车》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M2NTgzMzgyOA==.html?spm=a2hzp.8244740.0.0

《高速路重载车辆下坡熄火不踩刹车停车之二》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M2NTkyMzg0MA==.html?spm=a2hzp.8244740.0.0

《中国机长》刘传键充分掌握了飞机迫降的高超技能,保全人机完好无损,上述四个视频就是汽车迫降技术,只要是手动挡,就能这么玩,就能这样随心所欲去放羊,去放猛虎。

现代汽车下坡不踩油门反应是零油耗也是长期也来,十分严重的错误误区,其实是节气门位置一,二在零位置,发动机高转速下计算的喷油时间十分妙小,而不是停止了喷油时间和喷油脉冲,若不信,我们可以在喷油轨前安装一电磁阀进行下坡实践,关闭燃油,看发动机是否会熄火,特别是自动挡,关了油压绝对熄火,这样还真是到黃泉路上去放羊,哈哈,不是吹的,我这是最权威的回答和解释,大家信不信都无所谓。

还有,多少人能站出来对质我?!????????✊✊✊

怎么没有汽车制造厂的砖家们站出来对质我?!

这个汽车迫降技术我于2019年3月11日向中央军委办公厅建议,要求手动挡的汽车下坡中在挡内断油熄火,环保节能,阻碍汽车下滑速度,减少或避免刹车的频繁使用更安全更可靠,希望军队电子技术部门对汽车发动机控制单元重新编写程序应用到实践中去。

湖南省长沙市一人民教师购买一辆一汽马自达6阿特兹,十个月,120时速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发动机突然爆缸,厂家4S也10月20号山东滨州马拉奔驰不明液体进入发动爆缸一样进行拒赔一年。

车主将厂家和4S同时告上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车主委托我无偿为其维权,我也前往武汉市两次,取得其进展,维权艰辛而慢长,我却十分乐观可喜可贺。

为中国广大人民群众老百性为权推动国家法制建设快速向前迈进!!!


https://bbs.tianya.cn/m/post_share_weilun.jsp?id=204905&item=296&f=a(来自天涯社区客户端)




楼主:牟勇汽修  时间:2021-04-08 07:12:22
怎么不回答我的问题,电话也不打?!


昨天2019年11月18晚上,是一汽马自达6阿特兹鄂A2YU11时速120行驶在湖南高速公路上,发动机突然爆缸一周年的纪念日和怀念的时刻,你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当时没有操作失误,没有后车追尾,没有发生车毁人亡,母女二人平安化险为夷。

一年来你也多次方式,多次维权均告失败,其中艰难辛酸苦恼只有你自己知道,汽车制造厂和4S店只能给消费者的伤口上雪上加霜。

有质量缺陷的产品严重的影响和伤害了消费者的人身安,同时严重的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侵权一方能够受到法律维护得到侵权方的退货及财产赔偿。

我两次前往武汉市,利达4S店,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收获是巨大的,对你的维权把握更加巨大。

今天把你的三包手册和汽车用户手册寄给我,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中路42号负1-1-1,牟亚平

牟师傅2019年11月19日6点52



















楼主:牟勇汽修  时间:2021-04-08 07:12:22
打到最高法院的“退一赔三”天价索赔案

2019-11-19 23:42:00 来源:法制日报·法治周末



2012年4月21日,北京三里屯宾利专卖店内的“慕尚女王登基钻禧纪念版”豪车。 视觉中国


新贵兴公司虽未将窗帘问题及其修复情况告知杨某宝,但未予告知的信息并不属于影响杨某宝缔约根本目的的重要信息,无证据证明新贵兴公司存在隐瞒相关信息的主观故意



最贵汽车维权“退一赔三”案,最高法院民事裁定书。

法治周末记者 孙继斌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王海坤

2019年9月2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2019)最高法民申898号民事裁定书显示,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已经作出再审裁定,驳回了杨某宝对经销商“退一赔三”索赔案的再审申请。至此,这起在汽车销售行业引发重大关注的天价索赔案终于画上了句号。

这起最贵汽车维权“退一赔三”案引发的争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相关。该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退一赔三”。这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在法律层面对不法商家起到了震慑作用。但在高额赔付金的诱惑下,过度维权的案例也时有发生。

仅以汽车销售行业为例,仅从公开渠道能够查询到的,目前大约超过几十宗“退一赔三”案例。争议发生的时间,离买车的时间最短的6个月以内,最长的有3年多。

这其中尤以贵州省高院一审、最高法院二审和再审的宾利车主天价索赔案最为典型,该案被称为最贵汽车维权“退一赔三”案,社会影响力巨大。最高法院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撤销了贵州省高院“退一赔三”总金额1650万元的判决,由经销商赔偿车主11万元、车主负担31.1万元诉讼费而结案。

该名消费者为什么最终败诉呢?最高法院认为,由于窗帘更换没有给车主的人身健康和安全构成潜在威胁以及实质损害;其次,无证据证明经销商存在隐瞒相关信息的主观故意,所以经销商虽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原告知情权,但不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的“欺诈”。


控告经销商欺诈销售

两年后起诉:宾利车主要求“退一赔三”


2014年6月24日,贵阳市民杨某宝(化名)与贵州新贵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贵兴公司)签订销售合同,通过新贵兴公司购买了一辆价值550万元的进口宾利慕尚牌汽车。

两年后,杨某宝向贵州省高院提起诉讼,称其在保养车辆时无意中发现该车辆在销售交付前曾做过车面漆面抛光打蜡处理和右后窗帘进行更换的维修记录,认为新贵兴公司和总经销商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销售公司)向其出售的宾利汽车系问题车,且未向其告知这一情况,属于欺诈性销售,给其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因此,杨某宝请求撤销其与新贵兴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判令新贵兴公司退还购车款550万元,车辆购置税47万元,共计人民币597万元;除此之外,请求判令新贵兴公司向其支付车辆价款3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共计人民币1650万元。他还请求判令大众销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彼时,在贵州,2247万元的诉讼标的超过了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故贵州省高院于2016年6月15日受理了该案。

2014年销售的车辆,正常使用两年后被提告欺诈性销售“退一赔三”,面对突如其来的官司,两被告感到非常惊诧。尤其对于新贵兴公司而言,高达2247万元的赔偿是其不能承受之重,尤其是在汽车销售形势严峻的大环境下,倘若官司输了,这种天价巨额赔偿无异于灭顶之灾。


经销商一审败诉

争议焦点:经销商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面对杨某宝提起的诉讼,新贵兴公司和大众销售公司均认为在销售过程中没有欺诈隐瞒行为,理由是:首先,两被告所售宾利牌汽车是纯进口的全新车辆,不存在质量问题、产品缺陷。原告认为的所谓大修,是指经销商进行例行监测时发现车面漆面轻微瑕疵和右后窗帘进行的处理,上述两项既不属于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质量缺陷,也不符合该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并不影响车辆的使用,根本不会影响原告的缔约目的。

其次,经销商对两个问题的处理方式是妥善的,符合流程。对于左前门漆面的显著轻微瑕疵做了抛光打蜡处理,不属于对车辆的大修,对于窗帘经销商按流程向厂家申报,更换了原部件,从处理结果上看,上述两项问题在交车前已解决。

再次,该笔交易不存在欺诈行为。根据全国人大法工委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释义,存在欺诈应符合两个要件:一是,经营者需要告知消费者的商品真实情况,若有隐瞒形成欺诈;二是,故意告知虚假情况。

双方的销售合同是2014年6月签订的,签订时车辆并未到店,经销商并不知道相关的情况,经销商的行为不属于隐瞒和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因此不构成欺诈;案涉车辆的漆面问题及窗帘问题不属于缺陷问题,且经销商做了相应的处理。

杨某宝要求退车的请求已经超过7天,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不享有撤销权利,要求退保以及3倍赔偿,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大众销售公司认为,它只负责分销,不负责销售,不是案涉合同的销售方,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各方争议的焦点集中在经销商在汽车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倘若存在欺诈行为,那么,新贵兴公司与杨某宝的汽车销售合同将被撤销,随之而来的问题有:新贵兴公司是否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作为第一经销商的大众销售公司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经过一年多的审理,贵州省高院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十六条、第二十条规定,相对于一般的买卖合同,在商品买卖中,消费者在合同缔结和商品销售的整个过程,都享有知情权等相关权利,经营者理应在缔结合同和商品销售的整个过程都负有如实反映商品信息不能有所隐瞒的义务,以确保消费者享有知情权,从而基于真实意愿作出意思表示,正确行使相关权利。案涉销售合同签订时对所购买车辆的发动机号、车架号等信息并没有进行约定,案涉车辆是在销售过程中才特定化,对于作为消费者杨某宝的真实意愿及其所享有的权利的保护,要延续到案涉车辆销售过程中。因此,该案件不能仅限于商品买卖合同缔结阶段对是否存在欺诈情形进行认定,而是要延续到商品销售过程中。

车辆的最终交付意味着销售的结束,因此要认定是否构成欺诈,确定车辆的交付时间至关重要。但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均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车辆的交付时间,车辆的交付时间只能依据双方合同的约定确定。

2014年10月14日,贵州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进口机动车辆检验检疫证明》(商检单号为AA1186963),杨某宝表示于当日收到该商检单,法院将此案涉车辆交付时间可以认定为2014年10月14日。

案涉车辆于2014年7月30日和2014年10月8日,也就是车辆交付前进行过瑕疵处理和维修,杨某宝主张在车辆交付前并不知道这一情况,新贵兴公司亦未提出证据证明其已告知过杨某宝存在维修的情况,故可以认定新贵兴公司在车辆交付前未告知杨某宝车辆的相关维修情况,故意隐瞒了车辆的前述问题,剥夺了其作为消费者应享有的知情权,致使其不能基于真实意愿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或者行使更换商品或退货的权利,因此新贵兴公司构成欺诈,案涉销售合同应予以撤销。

2017年10月16日,贵州省高院作出如下判决:撤销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杨某宝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所购的宾利牌汽车退还新贵兴公司,新贵兴公司返还杨某宝购车款385万元,车辆购置税47万元;新贵兴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杨某宝车辆赔偿金1650万元。由此,最贵汽车维权“退一赔三”案由此诞生。


原告输掉二审和再审

最高法院:一定程度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但不构成欺诈


新贵兴公司不服,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新贵兴公司认为,一审判决对该车是否属于经“大修”的“事故车辆”避而不谈,对经“维修”后车辆的状况及价值是否受到影响,以及该“维修”是否导致原告的缔约目的无法实现等事实均未予以查明。新贵兴公司既不存在欺诈的主观故意,也没有实施欺诈行为。

最高法院受理后于2018年1月23日、2018年3月22日两次公开开庭对该案进行审理。

庭审后,新贵兴公司申请通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杨某宝申请通知中国消费者协会分别委派专家辅助人出庭,就有关问题陈述意见,最高法院对双方的申请予以准许。

二审期间,新贵兴公司补充提交了诉讼材料:一是付款通知及增值税发票,拟证明新贵兴公司交付的车辆符合约定,其销售所得纯利润不足10万元,不存在欺诈;二是大众汽车销售公司2017年12月8日出具的《情况说明》,拟证明新贵兴公司2014年7月30日对新车到店的检查属于PDI程序(即车辆的售前检验记录),按行业惯例可以不告知杨某宝,且检查情况已如实上报至厂家系统;三是温州市中院的《民事判决书》,拟证明依据类案审理结果,经销商在PDI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修复后,汽车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的,经销商可将该车正常销售而无需作特别说明和提醒;四是新贵兴公司2014-2016年度《资产负债表》。拟证明新贵兴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其无法承受原审判决结果。

庭审期间,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也分别委派专家辅助人到庭陈述了各自的专业意见。经过庭审,最高法院认为:新贵兴公司虽未将窗帘问题及其修复情况告知杨某宝,但未予告知的信息并不属于影响杨某宝缔约根本目的的重要信息,无证据证明新贵兴公司存在隐瞒相关信息的主观故意,该类轻微问题也并不属于明显超出一般消费者心理所能承受范围之特殊事件,且案涉纠纷标的物不涉及食品和药品。

因此,新贵兴公司未履行告知义务虽在一定程度侵犯了杨某宝的知情权,但尚不构成欺诈。原审法院法律适用存在错误,予以纠正。

虽然新贵兴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对相关信息已予以披露,但其毕竟未在车辆交付前或交付时以更直接、更明确、更便捷的方式告知消费者,对消费者的知情权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对此新贵兴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高法院认为,原审法院查明事实基本清楚,审判程序合法,但适用法律错误,对此予以纠正,2018年12月初,最高法院作出如下判决:撤销贵州省高院(2016)黔民初166号民事判决;新贵兴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杨某宝人民币11万元;驳回杨某宝的其他诉讼请求。

对于最高法院的终审判决,杨某宝不服,又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但被最高法院裁定驳回。


■记者手记

一份“空前绝后”又有标杆意义的判例

法治周末记者 孙继斌

宾利车主杨某宝起诉经销商要求“退一赔三”的天价索赔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历时4年,终于尘埃落定。对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业内给予了广泛好评。可以说这是一份空前绝后的判决,同时也是一份具有指导意义的判例,一份兼顾平衡又有温度的判决。

说它“空前绝后”,因为它是截止到现在,唯一一起历经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再审的生活消费领域的买卖合同纠纷欺诈类案件的判例。无论一审还是二审,审级都是最高的。根据2016年那时的审级规定,诉讼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贵州省辖区内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应当由贵州省高院管辖。

本案中,因原告杨某宝的诉讼请求金额超过2000万元,且大众销售公司住所地在天津市,故该案一审是由贵州高院管辖,二审自然在最高法院。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4月30日下发的《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法发【2019】14号)的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0亿元(人民币)以上(包含本数)的案件。

就是说,今后高级人民法院不再可能受理标的额50亿元(人民币)以下的民商类案件,那么也就意味着最高人民法院作为二审法院的可能性为零。所以,此案从级别管辖这个角度来说,既是“空前”的,恐怕也是“绝后”的。

说它具有标杆意义和指导意义,是因为,最高法院的判决首次对欺诈构成要件的认定标准、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界定尺度等方面作出了系统和全面的说理分析,必将对全国各地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产生重要的审判指导意义。

2018年12月5日,二审宣判后,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该案判决详情。最高法院称,汽车销售欺诈类案件,个案事实细节不一,而细节事实在欺诈的认定上所产生的影响不可忽略。该案判决为类案的审理提供了原则性路径,对促进购车者知情权的合理保护和行业的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法律专家武峰表示,过去多年来,不少消费者因PDI(即车辆的售前检验记录)问题过度维权,最高法院的判决具有指导意义,以后可以作为此类案件的判例。

应该说,这还是一份有温度的判决。一位律师表示,最高法院的这份判决是情理法三者的结合,充分体现了法律维护公平和兼顾平衡的社会价值。正如最高法院指出的那样,终审判决兼顾对消费者认知能力和消费心理的保护,以及对经营者即时记载并上传相关信息这一行为的鼓励和引导,法院酌定经销商向购车者赔偿11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倾听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的专业意见,避免了一场因适用法律错误造成的错判,既将经销商从死亡边缘救了回来,也对引导消费者如何合理合法地维权具有导向意义。











(来自天涯社区客户端).
楼主:牟勇汽修  时间:2021-04-08 07:12:22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关于一汽马自达6阿特兹消费者维权代理一案本人目前不宜参与

就此为止,各自尊重..



























(来自天涯社区客户端)
楼主:牟勇汽修  时间:2021-04-08 07:12:22
#在抖音,记录美好生活#重卡心脏报废 剧情即将反转? (上) https://v.douyin.com/CUtLAP/ 复制此链接,打开【抖音短视频】,直接观看视频!




















楼主:牟勇汽修  时间:2021-04-08 07:12:22
如果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乱裁乱判案件,会构成什么罪?





律视微言

10小时前

在新时代政法思想的指导之下,目标是希望人民群众能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还是会有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乱裁乱判的情形出现,如果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相关人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本文介绍两个刑法中规定的司法工作人员如果徇私枉法、乱裁乱判可能会构成的刑事犯罪,跟着一起来看看吧。



一、 徇私枉法罪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包括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人民检察院中的检察人员、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

犯罪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出现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所谓徇私、徇情枉法,是指出于个人目的,为了私利私情而故意歪曲事实,违背法律,作错误裁判。徇私徇情可以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追诉。

所谓无罪的人,既包括根本上无违法犯罪事实的人,也包括虽有违法行为但依法不构成犯罪的人,还包括虽然构成犯罪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法不应追究,如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所谓使他受追诉,是指对无罪人员不应该进行侦查、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活动,但为了徇私徇情,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对无罪的人立案侦查、起诉或审判。

(2)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

所谓有罪的人,是指构成犯罪并且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人。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是指故意包庇使其不受侦查(含采用强制性措施)、起诉或者审判,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全部的犯罪事实,也可以是部分的犯罪事实和情节。此外,故意违背事实真相,违法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实际放任不管,致使犯罪嫌疑人逃避刑事追诉的,以及司法机关专业技术人员在办案中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和意见,或者故意作虚假鉴定,严重影响刑事追诉活动的等等,都应以该罪论处。

(3)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所谓枉法裁判,则是指有罪判无罪,多罪判少罪,无罪判有罪,少罪判多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与前两种情况不同是上述两者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过程中,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都可以成为行为的主体而构成该罪;而这种情况则仅发生在刑事审判过程中,只有刑事审判人员才能实施这种行为而构成该罪。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对明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

(2)对明知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实事、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

(3)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使罪重的人受较轻的追诉,或者使罪轻的人受较重的追诉的;

(4)在立案后,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

(5)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

(6)其他徇私枉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上一罪主要是针对刑事案件中徇私枉法的处罚,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罪的犯罪客观方面主要是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其具体方式多种多样,有的是故意伪造、搜集证据材料;有的是引诱、贿买甚至胁迫他人提供伪证;有的是篡改、毁灭证据材料等等。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仅限于那些从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因为只有他们才能利用职权而枉法裁判,具体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及助理审判员等。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枉法裁判,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枉法裁判,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枉法裁判,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4、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5、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6、徇私情、私利,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证据予以采信,或者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或者故意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故意错误适用法律而枉法裁判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巩志芳

总结

不是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定、判决,只要当事人不服的就认为应当追究司法工作人员的刑事责任,对裁定、判决不服的,首先应当走复议、申诉或上诉程序。如果司法工作人员有出现违法行为,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律视微言,听律师讲生活中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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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牟勇汽修  时间:2021-04-08 07:12:22
帖子前面我承诺,本帖文责自负。这句话是不可以随便讲,无底气也是不敢讲的,而且希望相关执法者依据相关治安处罚法规进行行政拘留,是不是?!

我说武汉市人民法院践踏法律,践踏中国普通人民群众老百性人权,今天质证他们的行为依据,在今日头条给中国法律公作者和徇私枉法者展示了最好的警示。

阻挠一张开庭传票就是违法可以处罚几十万,法院在开庭传票上弄虚作假应该被谁追究责任?!责任有多大,其行为是否是践踏了中国法律,是否是践踏了中国普通人民群众老百姓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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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牟勇汽修  时间:2021-04-08 07:12:22
敬畏职责,敬畏法律,接受人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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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牟勇汽修

字数:1866

帖子分类:汽车时代

发表时间:2019-11-03 02:51:08

更新时间:2021-04-08 07:12:22

评论数:79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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