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水读 >  天涯 >  天涯杂谈 >  黑恶势力凭“保护伞”仍逍遥法外 维护企业利益反被其诬陷获刑

黑恶势力凭“保护伞”仍逍遥法外 维护企业利益反被其诬陷获刑

楼主:聂惠军  时间:2020-08-01 10:01:05
打黑除恶大快民心!盼望马涛等人侵占国家资财、扰乱单位秩序、砸毁盗窃单位财产、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受到法律的严惩;渴望我的冤案得以平反昭雪。
我叫聂惠军,1968年9月1日出生于宁夏平罗,身份证640221196809010019,大学学历,原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2015年因维护企业利益,得罪本单位违法职工马涛,其被迫离职后诬告陷害我,原宁夏国资委纪检组却保护马涛不法行为,偏袒偏信其谎言,将我“双规”,对我刑讯逼供,威逼诱导出纳员。仅凭出纳员在特定条件下的自相矛盾的口供认定我有罪,将我判刑二年半,罚金15万元。
我一直上诉、申诉。纪检组操纵两审法院,致使两审法院运用概念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刑事诉讼证据使用规则,没有对本案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可信性、证明力、证据标准进行甄别,没有依法对非法证据进行排除,程序违法,致使本案背离事实真相,草率的认定申请人侵占公款,错误的判定贪污罪构成,致使申请人蒙受不白之冤,这就违背了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立法原则。
2019年3月我出狱后,将证据补充整理后申诉到宁夏高级法院,又将马涛等人黑恶势力的犯罪线索举报到中央督导组。中央督导组将举报材料委托宁夏高级法院办理;但受理单位惧怕还在当权的纪检组丁军、张磊,维护两审法院和违法办案人员的利益,互相包庇,放纵真罪,提供机会让违法办案人员史文鹏采取各种方式制造伪证,以达到逃避责任的目的。
我的申诉材料、举报材料及相关证据在亲戚朋友、同事、律师及生意伙伴中大量传阅,普遍认为明显错判的案子,请求尽快纠错!马涛等人侵占国家资财、扰乱单位秩序、砸毁盗窃单位财产、寻衅滋事早已构成黑恶势力,请求尽快立案侦查!让维护国家企业利益的人蒙受不白之冤,让侵占国家资财、诬告他人的黑恶势力逍遥法外,这不是反腐倡廉、扫黑除恶的意义所在!他们背后的“保护伞”有多大的势力?在党中央开展反腐败、扫黑除恶的大环境下,面对现实、斗争邪恶、维护正义当义无反顾!违法办案人员史文鹏至今还在利用手中的权力制造伪证、逃避责任,做保护黑恶势力的勾当,办理单位却没有任何行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事情岂能一错再错,罪恶必当受到严惩!我实名举报不是为泄私愤,不求立功受赏,但求社会公平正义、风清气正,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维护法律的尊严。
我手中的大量证据足以证明我述说的全部都是事实!
请中央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调查事实经过,查清以马涛为首的黑社会团伙的犯罪事实,查清背后“保护伞”所做的罪恶勾当和利益链条,铲除这一逍遥法外的社会毒瘤,还原实事真相,依法追究其清占国家资财,损坏、盗窃国家财物,寻衅滋事,诬告陷害他人的罪名,追回国家损失,惩办真罪,维护法律尊严,伸张社会正义,真正体现出社会的公平正义!真正体现扫黑除恶的坚决彻底!











楼主:聂惠军

字数:1145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19-10-22 06:29:45

更新时间:2020-08-01 10:01:05

评论数:1517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下载地址:TXT下载

 

推荐帖子

热门帖子

随机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