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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踢脚的代价

楼主:担花郎  时间:2020-08-27 14:30:47


今天说这么个事,近日湖南永州一则故意伤害罪引起众人热议,据说是男生怒踹猥亵男反招刑拘一事。
这俗话说的好,手长必备抓,看来这腿伸长了也不落好啊!伸张正义不是谁都有资格与能力,若是公安民警,这就是人民的英勇卫士。如果你啥都不是,还是悠着点。想想,万一你出腿了,受害人不认你这份情又咋想?别怪我俗气,还记得南京彭宇案吗?还记得昆山纹身男不?还记得含冤坐牢16年的那个谁?这沉冤洗白得耗费多少口水,时间,精力,成本。
当然了,法是没错的,和防卫过当一样,维权也得讲究一个度,貌似男生踹了两腿就停下了,看来这激情还不够。记得以前听说过激情犯罪这个词让我瞠目。要我说,这事错是错在执行,生硬而刻板,一些人忘记了法律设立的初衷是为了什么,是保护良善,弘扬正义,镇压不法,打击丑恶。这就好比老和尚念经,经是好经,保不齐念经之人是个歪嘴。
其实吧,我们把这类事情串起来看,不难发现,在套用法律的这个环节,尺度弹性有点大,处罚也是自由度过高。有些人可能不知道,但凡犯了事,找找关系,门路,处罚金额可大可小,判刑可轻可重,有这个尺度在,谁也说不出话,但这种寻租套路的存在,羞辱的是谁?法律的颜面。所以,我觉得法律也要与时俱进,继续完善,拾遗补缺。
你看啊,有些计算过收支比的同志,甚至不惜甘冒风险替人扛事。出了事无非降职处分,大不了开除公职,人压根不在乎这个。
所以啊!我觉着吧,还是得让这些人付出点代价,谁判的案子谁终身负责,也别动不动国家赔偿了,让责任人自掏腰包,不让这帮人吃痛就不会长记性,就不具备威慑力。看看明城墙到现在都还好好的,为什么?城砖上刻着匠人,监工的名号,建筑要是出了事故,那可是要杀头的。道理是一样的,让人尊重职业,敬畏职业,而不是整天空头口号喊着,那没用,不玩真格的,谁还不是糊弄专家。
权利是把双刃剑,用好了事半功倍,用坏了,社会倒退,为政者不可不深思啊!
楼主:担花郎  时间:2020-08-27 14:30:47
有消息,人已经放出来了。这一关一放,真值得深思。
楼主:担花郎  时间:2020-08-27 14:30:47
厉害,机器人真牛 躲在里头的回帖也能找出来删了。有点恐怖

楼主:担花郎

字数:827

帖子分类:红袖天涯

发表时间:2020-08-26 20:31:22

更新时间:2020-08-27 14:30:47

评论数:12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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