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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論台灣地區的新冠入境隔離期滿普篩

楼主:dondon7758521  时间:2020-09-05 10:31:24
近期,發生了兩例出境陽性,至少顯示了台灣地區,應該去檢視現行的"入境檢疫14天,無症狀即放行"的政策。
至少衛福部應向大眾証明其公共政策的可靠度!
其一例是上海入境案三。
其二例是9/2公佈的印尼船員,新聞陳訴是:
40多歲印尼籍男性船員(案489),其於今(2020)年8月16日入境即居家檢疫14天,因工作預定於9月2日再次出境,自費檢驗陽性。案489持有登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入境迄今無疑似症狀,入境後直接前往防疫旅館進行14日居家檢疫;原預訂於9月2日出海,8月31日由公司安排專車送至醫院自費採檢,Ct值34,IgM及IgG皆為陽性,於今日確診,目前住院隔離治療中。

楼主:dondon7758521  时间:2020-09-05 10:31:24
(2)入境者普篩

入境者普篩有其必要,最好在隔離期滿後至少做一次。

入境隔離期滿的普篩不完全是要檢查人,其更重要的意義在檢查這個"隔離流程的品質"。而流程的品質,要從其有效性與執行度檢查起。

換言之,境隔離期滿的普篩不只是篩檢病人,更是篩檢官員(制定SOP和執行SOP的官員)

首先是對隔離流程有效性的檢查

當衛福部說進入台灣要隔離十四天無症狀,才能解除隔離時,他並沒說這個流程有效性的信賴度是多少?

如果針對入境隔離期滿且沒有症狀通報的5萬人,都在第十四天做一次篩檢:

若沒有人呈現陽性,那麼衛福部就能理直氣壯地說這個隔離SOP的有效性高(信賴度高)。

若有人呈現陽性,那麼衛福部就不能理直氣壯地說這個隔離SOP的有效性高(信賴度低)。

因此,彰化衛生局那個第十天的篩檢,似乎不能表示甚麼,甚至是多此一舉,因為十四天的潛伏期都還沒過呀!

其次是對隔離措施的執行度檢查

隔離期間偷跑的、瞞報症狀的、忽視症狀的(每個人的敏感度不同)...等,確實是有發生。因此在隔離期滿做一次檢查,是能針對這個流程的執行結果,做一個結果確認。

個人是不認同衛福部現在隔離期滿不普篩做法。

---------

附上8/21的論述,台灣地區,是有必要作入境隔離期滿普篩的。
雖然我們同意台灣地區並無社區感染,但公共政策的有效性和信賴性,需証明給公眾知道。
楼主:dondon7758521  时间:2020-09-05 10:31:24
@07zyhai:
我作的圖,很容易理解Ct值在臨界區的誤判現象。。。。






楼主:dondon7758521

字数:832

帖子分类:台湾风云

发表时间:2020-09-03 00:34:34

更新时间:2020-09-05 10:31:24

评论数:287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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