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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辩证法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19-01-18 20:29:11
这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玄之又玄的话题。

我们来看看,大家对辩证法通常的理解:

“辩证法是一种方法论,更是一种世界观。方法本身正是世界运动的形式”;

“辩证法讲述矛盾的产生和运动,讲述旧事物的消亡和新事物的产生。在辩证法面前,没有可以持存不变的事物”;

“从根本上来说,辩证法是批判和革命的”。

就让我们来进一步分析,矛盾究竟是什么,辩证法究竟是什么吧。

什么是矛盾?

两个男人争夺一个女人,互不相让,我们说这两个男人之间存在着矛盾。

在这个例子里,所谓的矛盾,是指双方作用在同一事物上的力,是对立和相反的。这种矛盾是促成双方分离的力量。

另外的,则是逻辑上的矛盾。这些我就不举例了,一般来说,当逻辑上出现矛盾时,可以直接判定此命题为假。

当然,还存在着理论与事实之间的矛盾。理论在一定范围内是正确的,但是无法得到全部事实的验证。理论上存在矛盾,往往会带来理论的消解,但这也是理论创新的起点。

以上所说的种种矛盾,尤其在逻辑和理论领域,矛盾都是带来主体消解的力量。当然了,无论是逻辑还是理论,因其本身没有生命,是人类思维的创造,这种消解来自外在的判定,并非自身的否定。这一点,和辩证法所说的矛盾,有类似之处,但并非同一回事。

辩证法所说的矛盾,同样是对主体的否定,是一种与主体对立的力量。但是,与前面所举的例子不同,这种否定是内在的否定,是由主体自己否定自己,自己创造出自己的对立面。既然能够自我否定,这是个真正具有能动性的主体。所谓能动性,是指其具有自己设定目的并实现的力量。

更深刻的地方在于,这种自我否定具有必然性。换句话说,辩证法意义上的矛盾,是主体内部与生俱来的、由其性质所决定的。这种矛盾具有不可避免性。我们通常意义上的自我批评、自我否定,是不能涵盖这其中的含义的。

辩证法意义上的矛盾,在著名的《巴门尼德篇》中,得到了最深刻的阐释。下面进行的解读,也许并不那么主流,也许不一定是正确的,但是,相信这种解读,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个全新的视角,可以为大家探讨辩证法的奥秘,带来一定的启示。
大家都知道,在《巴门尼德篇》中,巴门尼德进行了著名的八组推论,我选取第一组和第二组推论,因为这两组推论可以说明我所想说的内容。

第一组推论:假如一。所谓假如一,是指的除了一之外,其他任何因素也都不存在,甚至连“存在”这个因素也不存在,是真正的独一无二。所谓连“存在”这个因素也不存在,可以理解为,这个“一”并没有客体性,或者说,没有客观性。最后的结论是,“假如一,则一根本就不可能存在”。

也许这只是一个逻辑游戏,但其中包含着极为深远的意蕴。

“无客观性的绝对独立者,其本身具有否定自身的力量,这种力量会消解此主体任何的存在性”。

这就是矛盾的本来含义。“一”和“无客观性”作为对立的两极,正是辩证运动的起点。产生运动的原因,是这种模式的存在本身所具有的消解性的力量。我们接下来看:

第二组推论:假如一存在。这组推论加入了“存在”这个因素,实际上,就是使“一”具有了客观性。“一”得到客观性的结果,是从中可以推论出一切事物。也就是说,一个客观的一,在概念上他可以与任何事物联系起来,因为有一,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是必然的。

客观的一,可以变现出一切事物,一切事物的根基,都是“一”之理,都可以,而且可以仅仅通过“一”变现出来。客观的一,从其本性上,就是一切。

这就是辩证法极为玄妙的地方!当作为源头的“一”,没有客观性、没有被认识的时候,这种无客观性的事实就是消解其存在的力量;当“一”具有了客观性时,他自身就是一切,一切都毫无障碍的存在于“一”之中。一定程度上,辩证法不再是哲学,而是一种神学。我们继续往下看看神学化的辩证法,都在讲什么:

一个无客体性的“一”,是如何将之客体化的?客体化的行为,其原因是什么,目的是什么?

其原因,是矛盾所具有的消解性力量的逼迫,让其不得不客体化,不得不去证明自己并非“一无是处”,而是包罗万有,具有无上的价值。

客体化的过程,是一个证明自身的过程;至于如何客体化,则需要将自己作为一个认知的客体。当“一”作为一个客体为认知时,它已经和原来的“一”有所不同,相对于原来的“一”,作为客体的“一”具有外在性。客体化的过程,就是个一分为二的过程。

被客体化的“一”,和原来的“一”看似一样,但事实上有着根本性的不同。用佛学的语言来描述,被客体化的“一”,是“依他起性”;若将之错认为真实,则是“遍计所执性”。

下面,我们再来谈一谈另一个重要的概念——目的性。

举个例子:我要去爬山。爬山是我的目的,我的心也像把箭一样,指向“爬山”这个目的。

当我爬上了山,“爬山”这个目的实现了。虽然“爬山”依旧是“爬山”,看上去并没有什么不同,但作为一个未实现的目的,和一个已经得到了实现的目标,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

这就是目的性的存在所具有的特点。其潜能的状态,和实现的状态,就好像从“潜能”的起点划了一个圆圈,在实现的过程中,复返到自身。但是,这种实现的状态,虽然看似与潜能的状态一样,但事实上是一个更加充实、一个将主观的目的性和客观的现实性合二为一的,真正具有能力的状态。

这就是目的性、价值态的特殊性,也是螺旋式上升的含义。所谓螺旋式上升,就是一个不断设定目的、不断实现目的的“归根复命”的过程。“一”的客观化的过程,同样是一个实现目的的过程,一个证明自身价值的过程。

理论在没有得到证明时,只是一个命题,一个假设;证明之后,就具有了真理性。

“一”也同样如此。辩证法,包含辩论和证明两个含义。辩论,是两股相反力量的对抗,而证明,能代表着对立力量的消解和遮蔽的去除——以证来显明真理,以证来赋予真理以客观性。所谓遮蔽,是对“一”的实在性、同时也是真理性的遮蔽。辩证法的特殊之处,就在于这种遮蔽的力量是“一”的存在状态所必然会带来的。

“一”通过对自己的客观化,将其内在的理性、内在的丰富性、内在的必然性客观化,并通过现实的运动,来证明其确实是当之无愧的“第一”,是可以胜出一切的具有无上价值的真理。当然,外在化、客观化本身毕竟和主体有差异,但其最终的证明会有一个完全重合的结果,就好像目的的最终实现,和目的本身完全合二为一。佛学将这种状态叫做根本无分别智,是主客双方的完全同一,但同时又包含因客观化而显现的所有环节的全部性状,这种状态并非是单纯的“一”,而是内在包含有一切、或者说内在就是一切的真实存在的“一”。

一分为二,合二为一,这就是辩证法。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19-01-18 20:29:11
这个坛子比起当年,已经衰败得不成样子。

看看能不能收到有价值的批评吧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19-01-18 20:29:11
@送钱观音 2017-04-28 17:01:28
没人会花大量时间看你的废话的。每段最好不要超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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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得懂吗?

简单概括一段:

“大概辩证法已经和诡辩术混同了吧。存在即合理,福祸相依,倒确实常常是求得心安的很好的辩护词。

不幸的是,看似是诡辩,但这确实是辩证法的应有之义。这也是辩证法这门堪称最深奥的学问的危险之处。

辩证法足以毁灭一切理想,毁灭一切终极目的。虽然我们熟悉的辩证法大师,比如黑格尔、比如马克思,是真正的理想主义者,为人类设置了某种终极。

当然更包括印度的圣人们,释迦牟尼们。他们都是真正的辩证法大师,但是,如何向人类讲述缘起法的甚深微妙之处,一定让他们非常苦恼。

真相无比残酷。但是,能够在完全直面真相的同时,依旧保持真理必胜的信念,依旧保持我一定要、一定能证真理的决心,才是真正难能可贵的。

“信则有,不信则无”。看似荒唐的一句话,实则包含着辩证法最高深的智慧。信为道源功德母,信心、信念、信仰,是一种能够决定存在与虚无的力量。”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19-01-18 20:29:11
整篇文章的意思,是这样:

辩证法是终极关怀,揭示出自在者本身的矛盾,揭示出源头的真妄同体;

自在者不仅仅是“是”,是“理”,而且还是“能”,是一种回复自身的目的性的存在;

真理需要证明才成其为真理,否则只是似有还无的命题,或者是假设。“湛兮似或存”。

信,证,方成其为有;不信,不证,则无法成就其存在与真实,或许还会毁灭于对立者、他者的力量。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19-01-18 20:29:11
@u_108327150 2017-04-28 22:41:18
你自己分析一下,是不是在论述矛盾的时候,运用了不恰当的类比,以至于把对抗,自裁(经验的)说成了矛盾(逻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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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明白我的意思。所谓矛盾,所谓对立统一,说的是自在者,自性。用康德的话来说,就是所谓的物自体,亦或者是本源,始基之类。矛盾,是指自在者自身所具有的性质,决定了他自身是自己的对立面,是足以摧毁祂——至少是隐覆祂的力量。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19-01-18 20:29:11
@zhengsw68 2017-04-29 10:48:08
诸如此类在”形式上矛盾“,却在”本质上非矛盾“的案例还能列举很多很多,例如:无穷与非无穷(注:”非无穷“并不必然等价于”有穷“)、无限与非无限、小与非小、大与非大、无极与非无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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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仔细看看主贴。矛盾是一种对抗性的、足以瓦解自身的力量。一般意义上的矛盾已经有这个层面的含义,但在辩证法意义上的矛盾,更有着“自反”的含义,自己造自己的反。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19-01-18 20:29:11
@shen7815 2017-05-01 07:40:18
@可爱的甜瓜 辩证法也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种,我们坚持的是马克思唯物辩证法。
对辩证法理解不够,只重辩证法三个字的话就容易走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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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是非常正确的。但重要的,是物是什么?

就用刚刚写的一段来说明这个问题吧:

“2. 唯物辩证法是非常正确的,但其中的深意,相信即使是马克思也未必真正清楚。这里的关键是,什么是“物”?能动性来自何处?马克思或许有自己的答案,或许出于某种考虑,从来没有认真阐释过。纯粹意义上的“客体性”、“被动性”,就是“物”。这个世界的基础,或者说起点,是客性、被动性。用西方哲学的话来说,是“质料”,用印度哲学的话来说,则是“无明”。三界火宅,这个世界的基础是死亡,这就是唯物辩证法。”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19-01-18 20:29:11
@zhengsw68 2017-05-01 21:40:52
13、分类是大自然作出的
记者:这是一种唯心论。
何新:我们以后再谈这个问题。 事实上,我们观察人类思维中的概念系统,可以发现存在两种类型的分类概念系统。 例如,对图书馆书架上的书,我们可以根据书的内容(哲学/历史/经济之类)、作者的姓名(以字母排列)、出版年代、包装形式(精装或平装)……等等,以任 意的一种特征为标准进行分类处理,并且将其联结而构造成一个分类的系统。 这样建成的分类系统,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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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先生的这套理论,并无什么意义。

他的意思,一粒种子内在的包含一棵树的全部信息,因此,种子潜在的既是芽、根、花、树、果实,这些潜在的信息都将在现实的时间之流中逐步实现,因此,所有的逻辑上的对立与矛盾、比如一粒种子不能同时是树和花,从潜能的意义上,都可以成立。这毫无意义,因为这相当于说,可能性是可以并存在的,但这难道需要一套所谓的辩证逻辑才可以理解吗?

辩证法意义上的矛盾,并不是逻辑上的不可两存,需要通过一种方式使其可以并存,而是现实、充满紧迫性的对立与斗争。这种矛盾来自生命的源头,也体现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因为这种矛盾,没有可以常住不坏的事物。

当然,潜能与现实,概念的相互关联,确实是非常深刻的话题,但并不是何新这种谈法。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19-01-18 20:29:11
@shen7815 2017-05-02 06:30:19
@shen7815 2017-05-01 07:40:18
@可爱的甜瓜 辩证法也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种,我们坚持的是马克思唯物辩证法。
对辩证法理解不够,只重辩证法三个字的话就容易走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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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甜瓜 20楼 2017-05-01 18:32:00
唯物辩证法是非常正确的。但重要的,是物是什么?
就用刚刚写的一段来说明这个问题吧:
“2. 唯物辩证法是非常正确的,但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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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自己是怎么阐释辩证唯物论的,不如你来说说?

列宁对物质的定义,就非常好,虽然后面的解释,并不能够准确的反映他的定义。

“表征客观实在”,这里就有两个意思:

首先,是客观性。这就说明,物这个概念天生就有客体性、对象性,物成立的前提是某个认识主体的认识。这个概念就说明了物的客体性和被动型。

其次,是实在性。所谓实在性,是说明物的单纯性,独立性,其存在不依赖任何条件。

可以说,这个定义本身就有矛盾,既然有客体性,被动型,谈何实在?谈何不依赖任何条件?

印度哲学中,倒是有个概念,和客观实在非常类似:他化自在,是来说明魔王的性质的。

这同样是个矛盾,既然他化,依托他者而有,又谈何自在?这种矛盾和客观实在完全一样。

这里面的意思实在过于深远。负责任的说,这种定义是非常精妙,并且非常正确的看,如实的反映了物所具有的性质,也如实的说明了我们所生活的世俗世界不自在、不自主的本来面目。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19-01-18 20:29:11
@shen7815 2017-05-02 10:16:38
@shen7815 2017-05-02 06:30:19
@shen7815 2017-05-01 07:40:18
@可爱的甜瓜 辩证法也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种,我们坚持的是马克思唯物辩证法。
对辩证法理解不够,只重辩证法三个字的话就容易走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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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甜瓜 20楼 2017-05-01 18:32:00
唯物辩证法是非常正确的。但重要的,是物是什么?
就用刚刚写的一段来说明这个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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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知道你从哪里看出这是什么见山见水,又怎么看出是什么虚无观了。既然虚无了,还谈什么唯物唯心,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你谈论唯物辩证法,难道不知道所谓唯物唯心,是何为第一性,何者在先?另外,物是什么,心是什么,你说得清吗?

物所代表的是客体,是被动型,心则代表是主体,是能动性,你明白这其中的含义吗?

何为第一性,是问你,是鸡生蛋,还是蛋生鸡?是先有主体,然后才有客体,还是先有客体,才会有所谓的认识者,所谓的心。

这里面的意思极为深远,不是你理解的所谓上帝的预设。但是,预设这个词用得很好,如果我说这个世界建构在假设之上,并不真实,没有稳固的根基,你明白这里面的含义吗?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19-01-18 20:29:11
@zhengsw68 2017-05-02 10:27:33
实际上,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本来就已经蕴含了黑格尔“辩证法逻辑”的全部内涵,只是长期以来被世人忽视而已!
也就是说:“悖论的存在”是“形式逻辑”的必然属性之一,只是因为“悖论”本身破坏了“形式逻辑”的实用价值,致使长期依赖被“形式逻辑的使用者或操作者”十分小心谨慎地加以回避着罢了!
若想理解“悖论是形式逻辑的必然属性”这一事实,就需要从“重言命题(tautology)”出发来进行分析,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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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是非A如何成立,你来推导下?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19-01-18 20:29:11
@shen7815 2017-05-02 16:28:01
@shen7815 2017-05-02 06:30:19
@shen7815 2017-05-01 07:40:18
@可爱的甜瓜 辩证法也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种,我们坚持的是马克思唯物辩证法。
对辩证法理解不够,只重辩证法三个字的话就容易走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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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甜瓜 20楼 2017-05-01 18:32:00
唯物辩证法是非常正确的。但重要的,是物是什么?
就用刚刚写的一段来说明这个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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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没有一个认识者,不管是人,还是鸟,还是其他的什么,山都无法成为一个对象被认识,是不能说其存在的。主体和客体相依而存,没有了认识主体,就没有认识对象的存在。

2. 无论唯物还是唯心,谈论的都是“自性”,是这个世界背后的基础,不依赖于任何他者而存、恒常不变的基础。所谓唯心主义(Idealism),是认为这个变化无常的生灭世界背后,有着恒常不变的理性作为其基础;而唯物主义,相对来说则模糊了许多,一段时间说这个基础是原子,发现难以解释能动性,又语焉不详的说到“能动性的物质”,大致不成体系。列宁的“客观实在性”是对物非常精准的概括,但他并未展现出能够进一步深入阐释“物”的能力,“客观实在性”的定义本身被庸俗化了。

3. 事实上,无论是被动的物,还是能动的理,确实是自在者的两面,何为第一性的问题,也确实是哲学最重要的问题。任何宗教都会有彼岸和世俗的两分,也都有着不同的主宰。这其中的深意,如果你有兴趣,就自己去发现吧。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19-01-18 20:29:11
@shen7815 2017-05-02 18:53:04
@shen7815 2017-05-02 16:28:01
@shen7815 2017-05-02 06:30:19
@shen7815 2017-05-01 07:40:18
@可爱的甜瓜 辩证法也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种,我们坚持的是马克思唯物辩证法。
对辩证法理解不够,只重辩证法三个字的话就容易走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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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甜瓜 20楼 2017-05-01 18:32:00
唯物辩证法是非常正确的。但重要的,是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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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什么分水岭,但这确实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当我们说某物存在时,我们一定是在说一个客体,一定是在说一个认识对象;一个未处在认识之中,未被认识之光显明的,是无法说其存在的。存在和认识密不可分,包括你所举的山的例子,你说山可以不依赖于人类存在,这固然没错,但是,山是否存在,能够脱离认识来谈吗?山如果不能成为一个对象,没有处在认识之中,凭什么说山存在?

正是因为我们通常所说的存在,只是一种显现,换话说是,是主体和客体共同参与的一种现象,所以一些哲学家,会希望找到现象背后的那种能够不依赖于认识、未被认识显现的“自在者”,用康德的话说,是“物自体”。如果你要自称唯物主义,大可研究研究物自体是怎么回事,“自在”是怎么回事。正是对这个现象背后的本质的研究,才能发现矛盾和辩证法。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19-01-18 20:29:11
@zhengsw68 2017-05-03 07:27:28
不论是人观察到的物质现象,还是人臆想出来的意识,都必须直面其从何而来的质疑与追问。否则就只能将它们归结为"凭空而来",这是唯一不证自明的解说。否则论证者就不得不陷入如何拿出"真凭实据(实际存在证据)"的痛苦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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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因的问题,倒不是凭空而来,而是“自在”。所谓自在,是本来如是、不依赖任何他者而在的意思。

佛教的胜义无生,说的就是自在者。当然,这其中的微妙,自在本身所包含的矛盾,正是辩证法的主题。

古来的圣人们,对这个主题都不愿明言。我想,他们是对的。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19-01-18 20:29:11
@zhengsw68 2017-05-03 07:27:28
不论是人观察到的物质现象,还是人臆想出来的意识,都必须直面其从何而来的质疑与追问。否则就只能将它们归结为"凭空而来",这是唯一不证自明的解说。否则论证者就不得不陷入如何拿出"真凭实据(实际存在证据)"的痛苦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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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甜瓜 2017-05-03 09:27:38
第一因的问题,倒不是凭空而来,而是“自在”。所谓自在,是本来如是、不依赖任何他者而在的意思。
佛教的胜义无生,说的就是自在者。当然,这其中的微妙,自在本身所包含的矛盾,正是辩证法的主题。
古来的圣人们,对这个主题都不愿明言。我想,他们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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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sw68 2017-05-03 10:22:52
我这里所谓的“不证自明”,纯粹是逻辑论证层面的概念!
所谓“证据”就必然是“实在”,“非实在”是没有作为“证据的资格的”,这就是“逻辑确定性”的困境,一个概念若作为“证据”必然是某种形式的“有”(不论是“真有”,还是“假有”,但形式上必须是“有”而不能是“无”)。
但佛学和玄学的“空和无”则就不同了,其在定义之初就已经奠定了其“自相矛盾的性质”(亦空非空火既有也无),故能起到逻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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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通过劳动和实践将命题在内容在现实中展现出来,使原本只是主观的命题获得客观性。这是个简单的道理,不知道你所谓“真有”、“假有”又是什么?

至于空和无,先不说你所谓的自相矛盾是什么东西,就算承认自相矛盾,不知道怎么就能够自证了?一个矛盾的、逻辑上几乎不能成立的东西,可以将之判之为胡说,不知道他凭什么能够自证?一个存在悖论的系统,可以将之判定为不成立,至少是基础根本就不牢固,怎么可以作为推论的前提,更不说推断出一切可能的结果?

根本就是捣糨糊。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19-01-18 20:29:11
@shen7815 2017-05-02 20:35:31
@shen7815 2017-05-02 18:53:04
@shen7815 2017-05-02 16:28:01
@shen7815 2017-05-02 06:30:19
@shen7815 2017-05-01 07:40:18
@可爱的甜瓜 辩证法也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种,我们坚持的是马克思唯物辩证法。
对辩证法理解不够,只重辩证法三个字的话就容易走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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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甜瓜 20楼 2017-05-01 18:32:00
唯物辩证法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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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存在,其前提一定是被认识到;未被认识到的,连“物”的资格都没有——至少不是任何具体的物。也许这里面有违背常识的地方,但你可以仔细想一想这一点,你是无法脱离认识来谈存在的,你所能谈论的,永远是一个客体。这一点在分析自在者的性质时,是一条非常重要的原理。

但是,这并不是说,我们的认识创造出了山山水水。我们的认识过程当然参与了客体的建构,但就山水本身来说,他们有着自己的本质。这种本质并非独立自在,深入分析,会发现找不到持存不变的本体——无论是你理解的物质也好,还是精神也好——来支撑山水的显现,但这是另一个问题了。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19-01-18 20:29:11
@shen7815 2017-05-03 18:23:15
某物存在,一定是被认识到。
这就是常见的唯心观,把人的意识或精神放在第一位。
这种说法,咋一看好像确实如此,比如,人没有认知地表的隆起这个自然地貌,便不存在山这一概念。人没有认知地球围绕一个恒星在转动并自传,便没有一年的概念和一天的概念,等等等等。
或者又比如,没有发现大海,变没有大海这一概念,没有发现冥王星,便没有冥王星这一概念。
那么真这样嘛?某物的存在一定是先被认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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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你不具有理解他人意思的能力。就说最后一次:

存在与否,是对客体的一种描述,亦或者,是规定其能不能够成为一个客体。只有能够成为一个客体——换句话说,处在认识中——才谈得上存在。

思维与存在是同一的。或者说,认识与存在相互依存,不可分离。

但是,认识本身对其对象能够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在促使对象的显现之外,能否如实的反映对象,这是另一个问题。

前一个问题,关注的是显现(being),后一个问题,则关注的是真理。和所谓唯物唯心,并没有关系。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19-01-18 20:29:11
@zhengsw68 2017-05-04 08:54:59
《唯物论》与《唯心论》真正的问题根本在于对"物质与意识"的定义,而非在唯物论与唯心论的逻辑体系是否正确,实际上唯物论与唯心论的逻辑系统只要不存在内在的"悖论"就都是所谓正确的理论。
"悖论"是检验一种"理论"是否"正确"的唯一依据,而"实践"是检验一种"理论"是否"有效"的唯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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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论检验理论正确性、有效性的办法是不是悖论和实践,倒是可以谈谈,佛学内含的逻辑悖论,到底是什么?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19-01-18 20:29:11
@zhengsw68 2017-05-04 09:52:27
仅举《金刚经》为例,其中最著名的论述有:
空,非空,非非空;法,非法,非非法;佛,非佛,非非佛。诸如此类自相矛盾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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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悖论,这是一种破除对名相的执取、错认名为实的方法。

第六意识(头脑、思维)是一种运用共相(名相)和逻辑进行认识的方式。无论是共相、还是逻辑,都天生被赋予了确定性。

比如:马是马。作为共相的马,永远都是马,永远不会变易,这和现实的、处于生灭流转中的马是完全不同的。

但是,作为共相的马,说到底是第六意识创造出的一种名相,名相不仅仅不是现实的马,更不是真正的马的共相。马的共相,现实中不仅仅未必存在,更不会绝不变易。第六意识创造出了这样的名相,但是,如果认名为实,就犯了执假为真的错误。

在佛学中,第六识犯的这种错误,叫遍计所执性,也用“说马者,即是非马,是名为马”的方法来纠正这种错误。这并不是逻辑上的悖论。
楼主:可爱的甜瓜  时间:2019-01-18 20:29:11
@leekiki2015 2017-05-04 10:31:56
感觉楼主的对辩证法的思辨借鉴了传统文化中的一些概念,这个是非常好的。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楼主并没有解释和揭示辩证法自我运动的根本原因。它为什么会自我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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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非常好。虽然,我一直在说的,就是它为什么会自我否定。

独立无依的自在者,因其并非客体、没有被认识、没有显明,因此“一无是处”。作为源头、一切的根据的自在者,同时又一无是处,这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一个否定,是消解自身的力量。佛教用无始无明来形容这种自身的否定,用苦的逼迫,来告诉大家这种矛盾的力量和可怕,说的就是这个问题。

但是,真妄同体的事实,并没有消灭一切希望,反指向了一条无比艰难的证道之路,菩提之路。真理不仅仅是需要显明,更是一定要取胜的。这就是般若智——胜慧。

楼主:可爱的甜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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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分类:关天茶舍

发表时间:2017-04-28 20:28:00

更新时间:2019-01-18 20: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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