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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开控告巴东县溪丘湾乡派出所原所长王祖芹失职渎职

楼主:天乾地坤2020  时间:2020-11-05 16:50:29


楼主:天乾地坤2020  时间:2020-11-05 16:50:29
中国新闻网9月4日电: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湖北省政府秘书长别必雄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被查。据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湖北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省政府机关党组书记,省政府办公厅主任别必雄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目前正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巴东县公安局原局长吉德平在职期间,其下属巴东县溪丘湾乡派出所原所长王祖芹,巴东县溪丘湾乡司法所原所长王祖迁【现任巴东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他们兄弟二人一个主治安,一个主司法,一个主天,一个主地。1998年对巴东县溪丘湾乡天池岭村3组受害人焦国富,哄抢物资【王祖芹把受害人焦国富价值3000多元人民币的烟花爆竹和红烟洗劫一空,装入囊中】随后,又对受害人焦国富敲诈勒索,伪造证件,冒充巴东县人民法院传唤受害人焦国富到溪丘湾乡司法所解决问题。1999年对巴东县溪丘湾乡徐家湾村4组被害人朱永元,有案不查,有案不立,包庇凶手,隐瞒案情,不出警,不登记,不调查,不收伤情诊断证明,不报上级刑事主管部门立案侦查,帮助杀人凶手朱奎逃避砍杀朱永元头颅左顶叶颅骨凹陷致残的刑事处罚,前前后后已有20年。

2020年8月5日​: 21:01分,2020年8月7日 :09:04分,中共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给我发来消息,就巴东县朱永元案焦国富案作出了重要指示和高度支持,其文内容如下:【最高人民检察院】你通过网络反映问题的材料收悉。从现有材料看,你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请向纪检部门反映。

2020年8月31日: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巴东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巴东县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巴东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吉德平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恩施州纪委监委消息:巴东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巴东县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巴东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吉德平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目前正在接受恩施州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2020年9月4日: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湖北省政府秘书长别必雄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被查。据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湖北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省政府机关党组书记,省政府办公厅主任别必雄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目前正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9月29日:中共巴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巴东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吴宗林在担任巴东县公安局副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3.5万元;借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归个人使用。2020年7月,巴东县纪委给予吴宗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0年9月29日:中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巴东县野三关镇原党委书记、湖北木林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原副局长朱宏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7年,朱宏先后4次收受他人所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朱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朱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缴。
楼主:天乾地坤2020  时间:2020-11-05 16:50:29
五、什么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如何认定是否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具有违法性和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即此行为应当对本法或者其他治安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产生威胁或者损害。其次,尚不构成刑事处罚。这是区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与刑法的犯罪行为之间最重要的区别。再次,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六、什么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什么属于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又该如何处理?对于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该如何处理、公安机关受理的报案、控告、举报、投案中,有一部分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对于这类案件不能作为治安案件进行查处,应视案件事实、性质、情节等,依法分别做出处理: (1)没有违反治安管理的事实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不需要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予治安管理处罚情形的,或者已经超过本法规定的追究时效的,不予调查处理。(2)报案、控告、举报、投案的行为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条件,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应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刑事办案部门立案侦查。

综上 : 朱奎砍杀朱永元头颅左顶叶颅骨开放性骨折、凹陷致残、颅骨碎片残留颅内、这还是治安案件吗?1999年11月、朱永元携带着徐家湾村卫生室出具的伤情诊断证明、在妻子李绪芬请邻居背扶和搀扶下、包私车去溪丘湾乡派出所、找所长王祖芹报案后(因为被害人朱永元头颅左顶叶颅骨被朱奎手持弯头铁镰刀砍开砍穿、开放性骨折、颅骨凹陷、颅骨碎片残留颅内、朱永元头颅左顶叶伤情太严重!所以11月才去溪丘湾乡派出所向王祖芹报案)、朱永案明明是刑事案件、王祖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保护故意杀人得逞凶手朱奎砍杀朱永元头颅左顶叶杀人得逞、将刑事案件说成是治安案件、且王祖芹对该案无调查、无记录、未出警、未立案、未收取被害人朱永元的伤情诊断证明!前前后后是王祖芹故意制造了这起冤假错案!

七、什么叫追究时效?【追究时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注解】迫究时效是指追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有效期限。追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责任,必须在本款规定的期限内(6个月),如果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过了6个月就不再迫究和处罚。所谓“被公安机关发现”,不能仅仅理解为公安机关直接发现,需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亲眼所见,还包括问接发现,如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告,单位或者群众举报等。这里的未被“发现”,既包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没有被发现,也包括虽然发现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不知该行为是由何人实施的两种情形。本条第2款规定的迫究时效期限的起算时间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状态不同而不同。本法与《行政处罚法》是特殊法与一般法的关系,本法有特殊规定的,适用本法而不适用《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被侵害人在追究时效内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公安机关应受理而不受理的,如何计算追诉时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30条规定: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其他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被侵害人在违法行为追究时效内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而不受理的,不受本条第一款追究时效的限制。”因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被侵害人在追究时效内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公安机关应受理而不受理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追究时效应当终止,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受到永久性的、无期限的追究。因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被侵害人在追究时效内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表明该行为已经被公安机关发现。

综上 :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被侵害人在追究时效内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公安机关应受理而不受理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追究时效应当终止,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受到永久性的、无期限的追究。也就是说、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及时报案的、被公安机关发现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而没有受理的、永久有效!那么1999年、朱奎砍杀朱永元头颅左顶叶颅骨凹陷致残、朱永元及时报了案、公安机关王祖芹应当受理而不受理、公安机关溪丘湾派出所原所长王祖芹早已发现朱奎砍杀朱永元头颅左顶叶颅骨凹陷致残的行为、这种杀人得逞的行为的追究时效又该怎么算呢?

八、如何区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犯罪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犯罪行为都是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有时甚至在行为表现上完全相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犯罪行为:(1)看情节是否严重。有些行为情节严重的,就构成犯罪;情节不严重的,就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2)看情节是否恶劣。有些行为情节恶劣的,就构成犯罪;情节不恶劣的,就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3)看后果是否严重。有些行为后果严重的,就构成犯罪;后果不严重的,就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比如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致人轻伤或者重伤的,是犯罪行为;致人轻伤以下的,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综上 : ​1999年10月6日、朱奎(原名朱永福)手持弯头铁镰刀砍杀朱永元头颅左顶叶颅骨开放性骨折凹陷致残、这种杀人得逞的犯罪行为还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吗?

九、什么叫冤假错案?《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2016年1月23日至24日在京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提出,紧紧围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适应证据裁判规则要求的证据收集工作机制。同时、要建立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

公安部表示,必须紧紧抓住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不断健全执法制度、改进执法管理、强化执法监督。

会议要求,紧紧围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适应证据裁判规则要求的证据收集工作机制,合理确定统一的证据标准,健全常见多发案件和大要案件的证据指引和证据规则,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案件的移送标准和程序,完善内部审核监督和向外移送工作机制,确保侦查的案件事实证据和诉讼程序经得起法律检验。各地公安机关要落实好已经出台的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受案立案、涉案财物管理等系列制度规定。

会议还提出,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修订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明确错案责任认定追究标准,规范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程序,建立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努力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

综上 : 王祖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保护故意杀人得逞凶手朱奎砍杀被害人朱永元头颅左顶叶杀人得逞、将刑事案件说成是治安案件、故意制造了这起冤假错案!王祖芹行政失职、行政渎职、应当从严查处、坚决问责!
楼主:天乾地坤2020  时间:2020-11-05 16:50:29
十、2018年2月26日、朱永元头颅左顶叶颅骨开放性骨折凹陷致残诊断报告书

巴东县人民医院医学影像学诊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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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朱永元 性别: 男 年龄: 56岁
科别: 外三科门诊 门诊号: 201802260235 CT号: CT227158
检查日期: 2018. 2.26 检查部位: 头 床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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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名称: 头颅CT平扫

检查方法: CT平扫

检查所见:

双侧大脑半球对称,灰白质分界清楚,双侧基底节区见钙化灶;左顶叶见斑片状低密度影,其内见斑点状高密度影;左顶叶约0.5CM高密度影。脑室系统未见明显扩大,脑沟裂未见明显增宽加深,中线结构居中。

印象: 左顶叶异常密度灶,血管畸形可能;建议CT增强检查。

报告医师 : 覃仕蓉 审核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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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仅供临床医师参考。 报告日期: 2018-2-26 11:23

十一、2018年3月1日、朱永元头颅左顶叶颅骨开放性骨折凹陷致残诊断报告书

巴东县人民医院 医学影像学诊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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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朱永元 性别: 男 年龄: 56岁
科别: 外三科门诊 门诊号: 201803010141 MR号: 22735
检查日期: 2018 . 3. 1 检查部位: 颅脑 床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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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名称: 颅脑MRI检查

检查方法: SAG:SE / T1WI TRA:FIR / T1WI FSE / T2WI FIR /
T2WI

检查所见:

双侧大脑半球对称,灰白质对比正常,左侧额叶皮层下见小片状长T2fir信号,各脑室、脑池大小形态正常,中线结构居中,幕下小脑、脑干无异常,矢状面扫描示垂体大小形态正常。

印象: 左侧额叶皮层下小缺血灶。

报告医师 : 柳丽华 审核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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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仅供临床医师参考。 报告日期: 2018-3-1 17:37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如果有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等违法违纪的,当事人可向其上级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投诉举报。《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督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第四十八条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2019年10月20日、国家监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通知、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各级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聚焦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及坐大成势的过程,严格查办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重点查办以下案件:公职人员直接组织、领导、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公职人员包庇、纵容、支持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案件;公职人员收受贿赂、滥用职权,帮助黑恶势力人员获取公职或政治荣誉,侵占国家和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破坏公平竞争秩序,或为黑恶势力提供政策、项目、资金、金融信贷等支持帮助的案件;负有查禁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案件;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民事枉法裁判、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或滥用职权、私放在押人员以及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生的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包庇、阻碍查处黑恶势力犯罪的案件,以及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案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打击报复办案人员的案件。
楼主:天乾地坤2020  时间:2020-11-05 16:50: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如果有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等违法违纪的,当事人可向其上级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投诉举报。《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督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第四十八条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楼主:天乾地坤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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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分类:我的大学

发表时间:2020-10-17 07:41:39

更新时间:2020-11-05 16: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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