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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庄村委会在我们尹集镇政府领导保护下贪污村民征地款

楼主:河南姬庄农民  时间:2020-11-16 06:35:20
姬庄村委会在我们尹集镇政府领导人:镇长王钦占、人大 李海明、镇纪检书记洪惠的保护下,我们姬庄村委会以公权力在2020年10月10日,把我们水顺庄组的荒坡补偿款给全村村民瓜分了一部分,下余部分不知去向,我们的荒坡补偿款是在2017年周口至南阳修高速公路时征收的,

在高速征收地时有姬庄村委会主任吴自明亲自通知我们水顺庄组、王庄组、黄瓜冲组罗沟林场所占荒坡的三组的组长和群众去到现场纠正了边界丈量了各组的面积,其中我们水顺庄组43亩,王庄组的26.9亩,黄瓜冲组的4.7亩,我们三个组的面积确定以后,黄瓜冲组人看他们组征收的少,有黄瓜冲村村民罗顺卿说:“均之匀之都分点,

你们水顺庄组和王庄组不均给我们组点,你们两个组也要不成,”我们两个组不同意给他们,黄瓜冲组的人在丈量荒坡后的当天晚上,就去村支部书记家说:“他们组的荒坡地他们组不要了,归村集体所有,水顺庄组和王庄组村委也不能给他们,如果村委给他们两个组,我们黄瓜冲组的人告你们村委”,从此以后村支部书记王振宇受到了黄瓜冲人的威胁,我们的补偿款村委大费周折不给我们了。

我们认为黄瓜冲组的人掌握有姬庄村委的把柄,因为在2016年姬庄村委会把国家给贫困户批下来的扶贫款60万元,用全村一年的扶贫款就给黄瓜冲组修一个游乐场,为什么没有给其它组修呢?就是证明为了堵住黄瓜冲组人的嘴,不让揭发他们,从此以后我们反映到尹集政府,尹集镇政府领导为了保护姬庄村委会的干部,

有尹集镇领导李海明给我们群众协商,说把征地款多给我们30%,下余70%让我们组还参加分配,我们组的群众不同意,我们就去舞钢时上访,舞钢市政府的各个单位由于尹集镇政府的某些领导人的活动,就一直不给我们解决,我们在2018年就把舞钢市政府告上了平顶山市人民法院,法院就没有开庭就下了裁定书,根据姬庄村书记和主任给我们写的证明中,

裁定该宗有纠纷,在证明上说:“2017年4月高速占荒坡地补偿款,村委多次调解,无法处理,其中高速占用水顺庄43亩,请领导部门给予处理”,作为中级人民法院,就拿这个证明说该宗土地有纠纷,法院拿着国家法律对政府就不起效吗?证明说到占我们水顺庄组43亩,村委书记、村主任亲自写的还说多次调解,拿着我们的补偿款还和谁调解,这全是借口,中级人民法院在裁定书上还说,


村委出示的证明并非市权属证书,作为中级人民法院在裁定书上这样说充分证明就是上级保护下级行为,在农村村委会的证明不是权属证,那法院来到我们姬庄村看看到哪村民小组的荒坡能拿出权属证书。以下把我们的证据和我们从2017年到2020年上访的过程,及返回到尹集镇政府,尹集镇政府给我们的信访事项 告知书和不予受理告知书的情况,

我们都让监察部的领导看看尹集镇政府的领导人是怎样成为姬庄村委会的“保护伞”的。并且又给姬庄村委会出示了 一个四加二工作法,以少数服从多数,还说是村民自治,可是我们认为这个工作法是村集体东西或物在全村群众意见不统一的情况下他们可以用少数服从多数,在我们组的荒坡补偿款中用这个工作法是不合法的。


我们在2019年把姬庄村委告上了舞钢市人民法院,他们开始就不受理我们的案子,后来受理了我们案子也没有开庭审理就裁定了,又不采纳我们的证据,裁定书上全是被告律师说的,我们做原告的不合格,如果法院支持的话会形成群体性案例,其它几个组会起连锁反应,那么舞钢市法院为什么不让被告和被告律师拿出来其它几个组起连锁反应的证据呢?


以下我们把证据叙述一下:
(1)、在2016年没有修高速公路之前,姬庄村委会书记王振宇给我们组5000元钱,这也说明权属是我们组的;
(2)、在2017年高速丈量地时,由村委会主任吴自明亲自通知水顺庄组和王庄组的组长去到现场量地,确定我们组荒坡面积,这又证明了权属是我们的;
(3)、姬庄村委书记王振宇、主任吴自明亲自写的证明,并且盖着村委会公章,说修高速占用水顺庄组43亩;
(4)、村书记王振宇、主任吴自明签名按着指印,说修高速占用荒坡地是水顺庄、王庄两个组的。


从我们这四个证据中,尹集镇政府领导人为什么还要说该宗土地有纠纷呢?
我们恳请中纪委监察部各位领导看看我们的证据和我们上访返回到尹集镇给我们的信访事项告知书,就能说明尹集镇领导人就是姬庄村委会的“保护伞”所以说从2017年到现在,已经四年了一直在舞钢市推来推去,并且原尹集镇武装部长李海明现任尹集镇人大 ,

说我们就是跑到联合国也是有尹集镇政府处理,像这样的镇领导人该不该查办,中央的扫黑除恶,打老虎拍苍蝇的政策,这苍蝇该不该拍,望上级领导看到我们的证据和叙述的材料后,对尹集镇政府领导人,镇长王钦占、人大 李海明、纪检书记洪惠,

当姬庄村委会书记王振宇的“保护伞”才把我们的补偿款从2017年拖到至今,尹集镇政府在2017年承认多给我们的30%也没有了,就这样他们以公权力瓜分了我们的补偿款,我们水顺庄组的全体群众恳请上级领导追回属于我们水顺庄组补偿款为盼!

代笔人:王法聚
身份证:410412196001293011
电话:17084840400

楼主:河南姬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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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20-11-14 04:00:16

更新时间:2020-11-16 06: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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