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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编制上班与冒名顶替上班的罪恶本质是一样的!

楼主:和平维权太难  时间:2020-11-30 16:37:20
我曾是国家统招干部,莫名被下岗,16年后才知道“编制被偷走”,请还我公道

我叫肖迎春,1996年毕业,属于国家统招分配的毕业生,由人事局分配到四川省遂宁市市中区水电局(现遂宁市船山区水务局的前身)下属单位鱼种站工作,有正式编制,职工身份(按政策为事业单位编制)。3年多之后,也就是1999年12月份,水电局以改制为名,将我和另外8名同事(都是合同工)于次年1月份一起解除国家正式职工。我原有的编制就这样被莫名其妙给收走了。

当时,和我们一起在鱼种站工作的,还有4人没有被解职,其中有位蒋红梅同志,是时任财政副局长的媳妇,当时还没有编制,但我们被解职后,她被调任到市中区水电局。当时我去问单位,说是有事业编制的,为什么下岗,而没有编制的人却能留下来。得到的答复是说局党组扩大会议的决定的事项,他们以我找晚了为由,党委扩大会议决定了,党委扩大会议形成的文件不能改。然后就拿各种上级精神来压我,进行搪塞敷衍欺骗。我和单位吵了很多次。我最后争不过他们,也没有有其他办法啊。然后就这样被强迫下岗了!
下岗6年后,也就是2005年,我以前的同事给突然我带了4000元,说是单位给的下岗的医疗补助。当时同事告诉我说因为水电局没有给我们参加医疗保险而补偿每人4000(其实只有3500)元钱,而并没有说有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协议!

下岗10年之后,也就是2010年,水务局又突然给我每月发200元钱,说是困难补助。由于这200元来得不明不白的。为搞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多次到水务局咨询,但是没有得到答复(到现在为止水务局也没有给出发钱的依据文件)。

2015年,我再次要求对方提供每月发放200元钱的依据和相关文件。单位去找我的档案文件,拿了一些文件给我看。我发现其中有两份与我有关的文件,而且我自己完全不知道。

一份是《遂宁市船山区鱼种站关于企业转制在职职工安置补偿方案意见稿》,另一份是《遂宁市船山区鱼种站关于解除职工劳动关系一次性发给医疗补助金的协议》。两份我从来没有见的的文件上,霍然显示有我的签名。我当时就发现,这两份文件的签名,都是伪造的,都不是我本人签的。但是,文件里面涉及到我权益事项,我也完全不知情。

其中《遂宁市船山区鱼种站关于企业转制在职职工安置补偿方案意见稿》,我同意下岗安置方案的签名是伪造的,从笔迹也可以看出来,我和蒋红梅的签名,明显是同一个人写的。笔迹和写这个意见稿的人的笔迹很像。这个意见稿上,签了名的,除了蒋红梅以外,都下岗了。没有签名同意的就没有下岗。但当时我根本就没有见到过这份文件,也不知道有征求意见这么一回事。然后就他们造假“被同意”了。16年之后,才知道自己当时就被欺骗了。



再有《遂宁市船山区鱼种站关于解除职工劳动关系一次性发给医疗补助金的协议》,是2004年的,里面写到:“乙方领取一次性医药补偿后,甲方与乙方终止人事、劳动、经济、法律等一切关系,甲方对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对我个人来说,这么重要的一个条款,他们竟然不通知我本人去签名,也不说明白,就让同事带了钱给我。我就这样被他们给偷偷了卖了,而我自己一点也不知道。

越往下了解,我就越觉得不对劲。然后我就去人社局查我的档案,就发现了他们伪造公文(改制文件),我当年的档案文件也没有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时,我在人社局我的档案中,发现人事局当年并没有在我的干部履历表上签章,同时在档案局档案室中发现了我当年的转正定级通知,上面明确表示了我是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进行转正的,根据川人工(1994)43号文件规定,我是大专毕业,国家统招,是必须要给我转正的。但是,他们当时并没有按文件中的大专毕业生给我待遇和编制。

看到这里,我才明白。原来,我的编制一开始就可能没有落实,而是给了别人。所以单位转制的时候,我才会和其他的合同工一样,被直接安排下了岗。当时鱼种站一起下岗的包括我在内一共有9个人,只有我是大专毕业(学校分配,应该有编制的),其他的都是合同工,但是我却和他们一样“被下岗”了。

难怪他们当时安置意见稿不征求我的意见,而是直接就代签了。这个征求意见稿不这样做很多下岗的人都不会签名,包括那些合同制工人,都不愿意下岗的。难怪《遂宁市船山区鱼种站关于解除职工劳动关系一次性发给医疗补助金的协议也不给我知道。



天啦,种种迹象表明,我的编制是被人偷走了。和近期曝光被顶替上大学一样,我也被人顶编了,我的人生也被人偷走了。当年那个世道,真是黑啊。还好近些年国家大力扫黑除恶,让我们看到希望。

为此,我向纪委监委,公检法纪组织部政法反映,刚开始他们还表示重视,但查了一会就不查了,每次投诉也好、上访也好,均是船山区水务局给答复,回复是无法调查,和不受理!我不知道里面是遇到了什么问题,是真查不了了吗?

说查不了,肯定是有问题的。理由很简单,采用弄虚作假(冒充我本人签字摁手印销毁档案伪造公文等)、徇私舞弊(将我的国家干部编制让给不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涉嫌违反了刑法第168条、266条、280条、397条,只要拿这些文件去作一个司法鉴定就可以了。可是为什么不去做呢?为什么说查不了呢?还有我让水务局出具给我发200元补助的依据文件,他们也不肯拿出来,法院也让他们拿,但他们就说拿不出来。是拿不出来,还是不愿意拿呢?

我看不愿意拿的可能性更大一些,是有隐情不愿意公布。或者是调查遇到了阻力,所以他们就推托说查不了。希望有关部门重视一下,不要官官相互,特别是不要互有些人过去曾经犯过的错误,帮我督促去查一查,还我一个公正的说法。

我也不希望能够拿回维护,拿回编制,也拿不会我失去的人生。我只希望能够给我一个公道的说法,我只希望把那些暗箱操作、贪污腐败的人绳之以法。我相信政府不会不管,相信国家不会不管。

希望各位朋友帮我转发出去,引起上级部门的重视,帮我讨个说法。在此感谢大家了。
楼主:和平维权太难  时间:2020-11-30 16:37:20
其实冒用编制上班和冒名顶替上学的罪恶本质是一样的!都是采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违法犯罪手段窃取受害人的辛辛苦苦的成果和待遇!给受害人的人生和生活轨迹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山东农家女孩陈春秀、河南王娜娜的被冒名顶替上学的事情查清楚了。但四川遂宁船山区水务局和人事局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冒名签字摁手印销毁档案伪造公文强行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涉嫌违反了刑法第168条266条280条和397条,受害人向公检法纪监组织部政法委人大信访都检举控告了却得到无法调查的结论!向中央纪委监察委中央巡视组国务院大督查扫黑除恶督导中央组织部公安部国家信访局检举控告了却转办到遂宁,船山区水务以无法调查的结论加后来的不予受理进行搪塞敷衍了事!希望党和国家督促有关查清事实依法合理公正的对违法违纪犯罪分子进行处理!已经五年多了!至今还是无法调查的结论!
希望网公们、法律界的朋友和有正义感的媒体关注一下!!拜托了!
楼主:和平维权太难  时间:2020-11-30 16:37:20
全国人民告诉我!一个法院非法人员参加的庭审合法吗?四川遂宁中级法院在2020年9月28日下午14:30开庭审判本人与四川省政府和遂宁市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一名非法人员参加庭审!本人也申请了庭审异议申请!请大家关注!看看一个依法治国的法制政府是怎么样违法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的!一个标榜为法治国家的法院是如何包庇政府违法的!
楼主:和平维权太难  时间:2020-11-30 16:37:20
朋友们:冒用编制的证据确凿,手段是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冒名签字、伪造公文、销毁档案!!!!现在证据附上:请朋友们扩散转发谢谢!拜托了!!!







楼主:和平维权太难  时间:2020-11-30 16:37:20
网友们关注支持一下!面对被告是强大的四川省政府和遂宁市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2020)川09行初38号,四川遂宁中级法院,本人为了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先后向其进行了法官回避、调取收集证据、司法鉴定、指定管辖或提级管辖、庭审直播、改期开庭异议、庭审异议等申请!但都没有一次申请得到支持!请问广大网友朋友们,这样的审判能够公平公正吗?!对方有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冒名签字摁手印销毁档案伪造公文强行占用编制的违法犯罪腐败行为,这些申请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为什么得不到支持???!!!党中央的司法领域刀刃向内刮骨疗伤!本人向最高法院递交了检举控告本案的承办法院和申请回避的法官,至今为止没有得到调查和回复!公平正义又从何处体现呢?!
楼主:和平维权太难  时间:2020-11-30 16:37:20
白岩松在张玉环的事件中说过:谁的人生都经不起折腾!!!然而这又是一个被篡改了的人生!被偷换了的人生!又有谁能够主持公道与正义呢?迟到的公平正义又在哪里???网友们!请动动手指转发吧!!!拜托啦!维权路上需要你们鼎力相助!
楼主:和平维权太难  时间:2020-11-30 16:37:20
网友们!证据确凿充分、事实清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冒名签字摁手印伪造公文,还有销毁档案!涉嫌违反刑法第168条、266条、280条、397条的规定!但四川遂宁船山纪委监委不调查!!!公检法不立案,法院认为不是受案范围!难道就没有人管了吗?!!

楼主:和平维权太难

字数:3501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20-11-19 01:27:25

更新时间:2020-11-30 16: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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