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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爱情故事合集《如果我们相遇》已完稿寻出版

楼主:天姝  时间:2021-02-15 20:48:07
天姝一直给杂志写稿,现在好好整理一下多年的文字,形成一个完整的短篇爱情故事合集,天姝的作品主要是两部分,一部分是爱情故事,一部分是女犯故事。这个贴会集中短篇爱情故事,女犯故事会另开一贴,结识有缘人,寻求出版,不枉青春岁月。


a 如果我们相遇
文/天姝

一、等候
她来得不是时候,正是平岗最冷的季节,又是半夜3点的那趟车。她说,她想立刻见到他。电话里声音很吵,有广播的声音,还有婴儿的啼哭,陌生人仿佛为争座位吵架的声音。安平说,夜里平岗要降温,要穿棉袄,扎围巾。
她握着手机仿佛在微笑,我什么都没带,——你不是告诉我你是我的一切吗?
安平抬眼看了下时间,稍微放慢车速。半夜下了蒙蒙细雨,两旁一片片的梧桐树迎着雨丝和光迅速后退,深夜的公路很静。车窗上映着他的脸,听了她这样的问话,安平想起他和她的那些曾经的暧昧的语言,不由得轻轻笑了。
安平想起很多年前的一次开学,他也去车站接苏慕枫。结果弄错了车次,天已墨黑了,他才气喘吁吁地找到她。空荡荡的候车室,苏慕枫穿着粉色的连衣裙,一个人很孤单地坐在那里。安平愧疚地走到她面前,她抬起的那双纯净如水一般的眼眸,安平总也不能忘怀,在以后的人生路上,再也没有像这样的一双眼睛让他那样的动心。
平岗只是这列车行程中的一个中转站,这时候的候车室里,就安平一个人在等车。窗外寒风呜呜地低吼着,窗户咣的一声被吹开,打在墙上,一些石灰的碎屑迟钝地悉悉簌簌地落在地上。安平过去关上它,隔着玻璃,窗外黑乎乎的伸手不见五指,远处是一片影影绰绰的树林,有一只夜莺的影子在林间划过。
一个老大爷拿着笤帚,隔段时间过来清扫一下。安平很客气地递烟、点头、微笑。老人于是又将空调打热了几度,回头说:夜里降温了,冷啊!然后缩在棉大衣里弓着背走向守夜的那个值班室。
安平坐在剥落了油漆的椅子上,几乎抽掉了一盒的烟。冷风偶尔从门缝和窗户里溜进来,给干燥沉闷的空气带来一丝新鲜。
他现在已经在政府机关里做了很长时间的部门领导,口袋里一定少不了的是钱包、香烟,钥匙。但是安平习惯于简单休闲的装束,还有许多孩子一样的想法。妻子脾气不好,可是很爱他,对着他有说不完的话,安平却常常觉得自己孤独,他对婚姻生活没有更多的热情和感觉,妻子总是抱怨,他有时候心烦,想分居,可是没有正当的理由,也没有动力,更需要妻子对他生活的照顾。
准确的说,苏慕枫是他唯一的一次爱情。
苏慕枫在学校里不属于那种很漂亮的女孩,但是温柔、善良,气质迷人,又活泼,参加各种文娱活动,会唱歌和跳舞,很多男孩都追求她,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喜欢内向固执的安平。
她有一双桃花眼,常常撩拨着安平想吻她,要她。安平亲密的时候称呼她宝贝、亲亲,有时候是妖精、魔鬼,她只是笑眼望着他,好像安平是她的一个消遣,但是安平对她是认真的——安平是一个感情认真的人。
第一次是在学校背面的那座矮山的山坳里。那天阳光灿烂,她很慌张、害怕,相比,安平一反常态的主动和坚决,他将自己的衣服垫在她的身下,摁住她,硬邦邦一下子就进去了,慕枫皱了眉,脸上在阳光的照耀下沁出细密的汗珠,身下的安平的衣服上有几滴血。愉快之余,安平发现他们的第一次他过于粗鲁伤害了慕枫。
安平注意到苏慕枫紧闭着双目,睫毛是潮湿的,后来眼角滑下了一滴泪,安平在瞬间心里震了一震,——慕枫当时的美是惊心动魄的。然后,苏慕枫起来背对着他穿了衣服,周围是翠绿茂密的树林,风微微地吹着,地上到处都开着粉白、淡蓝、鹅黄的野花。她背部的曲线非常美,安平忍不住又抱住她,扳过她的脸亲吻她,突然发现她哭了。安平怔了怔,将她拥抱在怀,轻声说,慕枫,我会对你好的。一只色彩艳丽的瓢虫在他们身边的草丛间爬出一半,停了停,又缓慢地爬了回去。
他们在一起6年。这6年,是安平人生最美也是最伤痛的回忆。
苏慕枫毕业后在外企办公室做秘书,越来越显得妩媚动人。安平听随父母的意见,到稳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他们不在一座城市,见面相隔的时间越来越长。但是每一次见面都很温存,从来没有离别的迹象。如今,安平在很多个月华如练的夜晚,一个人在阳台上,迎着悄悄的夜风想起曾经的相思和期盼,便觉得很怅惘。
有一次,天空下着小雪,——已经连下两天了,世界一片莹白,很纯洁。在缠绵之后,苏慕枫望着窗外的雪,点点的雪花轻盈地在半空飞舞,然后悄无声息地融合于大地。苏慕枫沉默了一阵,突然说,她要结婚了,她怀了别人的孩子。安平怔住了,他不懂为什么在这样时候告诉他这样的话,刚才,他还在她的身体里,感受温暖柔软的肉体给彼此的幸福——快感升至灵魂,而转瞬间,她竟将与另一个男人携手终身!在一起的时候,他从不会想到,他们会分手。
灵魂变得彷徨无据。安平因为愤恨而手足无措,他狠狠地扇了苏慕枫两个巴掌。苏慕枫的嘴角渗出涔涔的血液,她捂住被打伤的脸,含着泪停顿了片刻,然后无声地穿上衣服,离开了安平。安平在那个凝冷的灰色的下午,光着脊梁对着窗户沉闷地坐着,任由痛苦在沉默中延续,窗外是一串苏慕枫离去时留下的寂寞的脚印,伸向未知的远方。
安平突然很后悔,在一起的时候,他是那样放纵地爱她,毫无保留的柔情蜜意。苏慕枫索取了他所有的爱,然后甩手走开。他觉得空荡荡一无所有酒吧夜店曾一度是他流连的场所,那媚世烟行的女子,隐约迷离的面容,让安平对人生那个感到模糊,但是夜夜买醉,还是会醒,醒了就会想到苏慕枫,想她给他的微笑和幸福,想他们第一次时她的眼泪。
她是安平眼中最好的女人,安平在她眼中却是个没有前途的人,相比那个年纪轻轻就有独立公司,拥有大笔财产的男人,安平当然是要被淘汰的。女人有时候就是这么现实。冷酷无情。
想起这些,安平的心就会柔柔的疼,有点恨苏慕枫——苏慕枫不懂他的爱。
安平一直回避听到苏慕枫任何消息,但是那个叫苏慕枫的女人一直在安平的心底,他无法解脱他自己,她留给他痛苦,像破碎的镜子重新粘贴在一起,而镜中人,猛一看,已面目全非,那伤痕——永远存在。
安平看着烟头的一屡青烟,候车室的电视正播放着《霸王别姬》,主角陈蝶衣,戏里戏外难分真假,于是假戏真做,浓装艳抹的伶人盛装演了一出轰轰烈烈的人生悲剧。往事不用再提,人生已多风雨。安平心情复杂。

二、相遇
鱼说:“你看不见我眼中的泪,因为我在水中。”
水说:“我能感觉到你的泪,因为你在我心中。”
安平因为工作的关系经常上网,他沿用了以前的网名。当QQ初次被苏慕枫敲门,他的心就抽搐了一下,因为是——苏慕枫。网上很少有人用真名,他的手指在键盘上游移了一下,取消了这个号码。 他想起来,这么多年,他从来没有改动自己的网名,为什么?
再上QQ时,苏慕枫挤在“陌生人”的队伍里,安平看着她,窗帘随着风微微起伏,在他脸上投下斑驳的阴影。苏慕枫是他们感情的叛徒,可是十年了,他还是无法对这个叛徒释怀,——或许已不再是爱。安平加她为好友。
安平看到她给他的留言:
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没有你的爱,我依然会好好的活,可是,好好的活并不代表我可以把你忘记。
安平的内心长时间的震荡着,真的是她吗?在那个微风习习的夜晚,他将他看到的《鱼和水的故事》背给她听,昏暗的路灯照着他和她,地上有他们拉长的影子。她捧起他因为她的香气沉醉的脸,低声说,要是,我是鱼,你是水,多好?
安平手指有些颤抖,眼睛潮湿,几乎要落泪。他带着几分猜测说,用真名上网会有危险,你不知道吗?她说,为了找到他,顾不了那么多。他想了想,敲下了一段话:
如果你是鱼,而我是水,那该有多好!
水永远都知道鱼的想法,因为鱼在水的心里
她停了很久,才说,校园的路灯下,让我感动的《鱼和水》。安平?
安平的心突突的,他打了一个可爱的笑脸,算是默认。
他和她相隔多年彼此陌生又熟悉。安平觉得与她交流还是比较舒服,苏慕枫能激起他对一些美好生活的感觉。
苏慕枫已经离开原来的单位,在一家广告设计公司供职,每天都加班,晚上十点后一个人在夜幕下的沉寂的办公室与安平聊天。安平凭着当初的感觉,觉得她没有必要这样努力,她身体不好,不能吃苦,这大约也是她选择她丈夫的原因。
安平问她,他呢?
她沉默了一会,说,他在忙。安平便觉得有一阵酸溜溜的醋意,苏慕枫的口气似乎她丈夫的生意越做越大了——一个成功的男人,那么当初她的选择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但是多年后不顾危险地来找他安平又是为什么?因为感情的空虚和寂寞?安平觉得一口气堵在心口,——苏慕枫如果打着感情的旗号一再伤害他,有点卑鄙。但是,安平已经今非昔比了。
安平脱去身上的休闲西装,在屏幕上打了一个笑脸,你嫁了这样的老公,不要这样拼命吧,注意身体。慕枫隔了一会才回答:你还是像以前那样。安平不由得短促地笑了笑。她又打了一行字:如果我们是鱼和水多好!
安平回复道:我从来没有想过离开你。是你不要我这个穷光蛋啊。苏慕枫便是沉默。然后说,你现在过得不好吗?安平很想字斟句酌地试图用简单的一句话概括他幸福美满的生活,但是相隔数秒后,他只能用“很好”这两个字匆匆结束了这个话题。
十月的时候,苏慕枫说,她想来平岗住一段时间,安平在很多年后第一次听她的声音,觉得她的嗓音还是那样的绵软,带着南方人的甜蜜和温柔,——是他喜欢的那种嗓音。他说,算度假?慕枫轻轻地笑了,是,——我一个人。安平握着手机默然,不知该说什么。心里却很踌躇,这个最爱的也是最恨的女人,是否要见她?
苏慕枫在那边低声说,如果你不希望我去,我可以不去。安平立刻说:快来吧,平岗人民欢迎你。慕枫不由得笑了。
但是直到两个月后,苏慕枫才确定具体的日期。那天她的声音很疲惫,仿佛在马路上,有汽车的喇叭声,轰隆轰隆的杂音。而安平在家里,妻子在身边,突然躲到一边,太明显了——虽然也没有什么,但安平始终觉得与慕枫的交往需要隐蔽,他神色镇定地“恩”了一声便关了手机。然后告诉妻子,单位最近有些急事,会出差一段时间。妻子说,那我下午就给你收拾一下要带的衣服。安平心虚得只是埋头吃饭。
苏慕枫握着被突然挂断的电话,推着自行车,在路上发愣,想着,安平跟她说话需要避开的会是什么人?安平以前从来不挂她的电话,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苏慕枫心里涌出一丝凄凉。后面的汽车喇叭叫了半天,司机将半个脑袋伸出来,对她喊,你这个人还走不走?她才道歉地回头微笑了一下,闪到边上。她在树荫下,又想到,安平对她说的,“快来吧”——是很想见她么?她的心里又感到踏实,不管怎样,慕枫觉得自己一直都很想给安平一个解释,其实,当时自己很爱安平,如果没有被迫怀孕,或者安平果断地给她一个肯定的答案,她一定会改变主意。
但是安平让自己从她的生活中消失了。安平就是那种传统的中国男人,在感情上永远无法接受自己的女人怀了别人的孩子,尤其当这个事实就放在他眼前。慕枫有时候想,如果当时自己隐瞒怀孕的那件事与安平成家,一旦日后,因为某种机缘,安平又知道了,那又会是怎样的结局?他们会幸福吗?城市的马路边立着一个巨大的广告排,花花绿绿的,苏慕枫心里有点乱。
安平在老城区转了半天,又习惯地走到当年他和慕枫租住的那套平房,房屋还在,门口仍然挂着出租的招牌。安平敲门进去,里面居然住的还是原来的那对夫妇,女主人已剪短了头发,皮肤比以前更加粗黑,男人也越发肥胖,很吃力地气喘吁吁地跟老婆说着什么生气的事。他们不记得安平了,很疑惑地抬头向安平脸上打量,安平说要租房。男人立刻满面春风起来,望了老婆一眼。那女人连忙也迎出来,搬张椅子让安平坐,说,这一带风水好,生活又方便。安平笑了笑,当年她也是这样说的。那时候,安平和慕枫一起来看房子,女人说,房子风水好,住的人好事成双。但是没多久,安平和慕枫就分手了。
房屋主人观察着安平的脸色,报了一个惊人的价格,比同一片住房价格要高很多。安平跟夫妇说了一些好话,也砍不了价,这样的人们就是靠房子吃饭,他们自己反而去住靠近公共厕所的那更破旧的一处,——况且这里弥留着安平的爱怜和仇恨。安平想了想,还是同意了。
安平怀着激动的心情按照以前的样式将房屋重新装饰了一下,包括床、桌子、花瓶都按照以前的位置来摆。窗口正开着素心腊梅,一阵风过,空气中便弥漫着淡淡的清香。从他这个角度看,圆形的窗洞里映着浅粉的腊梅,像一幅油画。
安平想起工作的第一年,他租的这一间平房是平岗最便宜的价格,他和苏慕枫怀着多么喜悦的心情,一起刷墙,买床,煮饭,她还会去野地里采一大把野菊花,黄白相间地插在草绿色的茶杯里,放在书桌上。他们在花影下憧憬未来,很投入地做爱。平岗的这间小屋里有他们的誓言和欢笑,惟独没有——责任。安平给过苏慕枫一个一生的承诺,被她轻而易举地当垃圾一样仍掉了,飘散在风中,连影子也不见。
安平在那忽隐忽现的花香中,眼睛有些潮湿,——那些曾经的逝去的青春和爱情,撞击人们的心灵,空气中便萦回着细微的伤痛和幸福。

三、重逢
安平对苏慕枫说,我将是你的一切。
那是在那样的时候,以为爱是生活的全部,其实安平无法给予慕枫所要的一切,他们才会分手,爱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只是很重要而已,但并非不可或缺。一个人不仅会因为爱另一个人显得强大,也会因为爱这个人而显得无能。
有轰隆轰隆的车声,火车到站的鸣笛声,尘土飞扬,伴随浓重车油味。安平靠近站台,老远就看见明晃晃的两个车前灯,刺得人睁不开眼。
苏慕枫挤过一排排神情疲惫、似睡非睡的人群,扛着一个巨大的行李箱下了车。看见安平,对他微笑着挥手。
苏慕枫穿着浅紫色的毛衣,过膝的半身裙,长长的卷发束成马尾搭在后背,大的毛线领子烘托出她娇俏的脸,胸前有一串琥珀色的项链很漂亮,但是她看上去消瘦、憔悴,神情萧索。
安平很意外,苏慕枫因为沧桑显得美貌,但是不像很幸福的样子。苏慕枫看到的安平,是一个稳健的领导模样的中年男人,还是像以前一样,皮肤很干净,不张扬的舒适的穿着,比过去更沉着。她看到安平微笑的第一眼,心里轻微抽搐了一下。
苏慕枫因为长途车内空气污浊,老病又犯了,心里觉得闷,一直不讲话,努力忍住,还是忍不住,开始只是轻轻在嗓子里“啃、啃”,后来捂住嘴咳嗽,而且越来越厉害,喘成一团。安平不得不将车停在一棵大树下,递给她一盒含片,看着她吃药。但是她又是一阵非常剧烈的咳嗽,并且下车呕吐起来。
安平望着她,担心起来,要送她去医院。苏慕枫脸色黄白,摇头说,吐了,舒服多了。安平默然了一会,说,你的气管炎怎么现在这么严重?苏慕枫声音嘶哑,清了清嗓子,掠了一下散到额前被汗水浸湿的头发,笑着说,我也不知道。安平突然注意到她眉角的一个伤疤,将眉毛都断裂开来,几乎延伸到眼球,那是以前不曾有的,——不动声色地隐藏着那些不为人知的悲伤。
苏慕枫要求安平先送她去女同学的家里住下,然后再与他联系。安平在黯淡的车灯下默默地看了她一会,笑了一下说,好的,明天,我到医院给你开点药带过去。
苏慕枫的那个女同学是她中学的同学,安平并不认得。从她那里知道是开酒吧的,夜里上班,白天睡觉。安平见过那女的几次,总是穿着低俗的色彩艳丽的服装,露出大块的胸脯和背,在她那个年龄很不相宜,——显得枯槁憔悴,而且不正经,常会有不同的看上去不规矩的男人出入房间,他不喜欢苏慕枫住在那样的环境里。
有一天,安平叫苏慕枫和她那个同学一起来吃饭,苏慕枫的电话一直打不通,只好打电话给她的那个女同学。那女的不耐烦地告诉他,没空,苏慕枫生病了,吃药也不管用。然后就怒气冲冲地挂了电话。安平立刻来到苏慕枫的住处,敲了半天门,她那个女同学才衣衫不整地来开门,嘴唇涂得鲜红,后面还跟着一个赤裸上身,手臂纹身的男人。她指了指隔壁,然后将自己的房门关得山响。
安平很反感地对着那扇门横了一下脸,然后推开苏慕枫的房门。苏慕枫正闭着眼无力地蜷缩在床上的大被子里,脸烧得通红,头发凌乱,隔墙传来男人和女人的谈笑声,房间没有空调,窗户大开着,冷风呼呼地往里灌。安平心里有一丝丝的心疼,关上窗,又低头看她,忍不住,摸了她的头发和脸,和脸上那道伤。安平想,苏慕枫即使在这样的时候,还是很让男人动心。停了停,他又觉得,苏 慕枫是冲着他来的,他应该将她照顾好,但是她现在却病得这么重!
安平的手指触到苏慕枫的皮肤的时候,苏慕枫感觉很恍惚,好像以前有一次丈夫将她打昏过去,儿子端了一杯水,然后眼泪滴到她脸上,她才听到孩子在喊她,——儿子以为她死了。她动了动,轻声说,经常这样,没事的。安平皱着眉看着她,他记得苏慕枫以前除了轻微的气管炎,总是很精神、很快乐的样子。
安平马上开车带她去医院。像对待孩子那样地背着她排队、挂号、缴费。他用额头靠了靠她,她高烧得有点意识模糊,已经恍惚睡着了。他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干热,而他的手却是冷湿的。安平乘苏慕枫睡着的时候,又到附近的超市买了很多吃的和喝的,回来到时候,苏慕枫还没有醒来,消炎的药水在那细细的透明的塑料管里从容不迫地嘀嗒——嘀嗒。
苏慕枫睡着的时候,眉头微微地皱着,神情很紧张。安平想起过去他们在一起时,她总是傻乎乎地,做梦都会笑醒,但是现在她似乎受到了太多的伤害,以至有时候像受惊的小动物。他犹豫了一下,缓缓地吻了吻她的手指。
这么多年,安平故意将苏慕枫当作别人,现在发现,她一直都在那里,在一切思想的背后,她一直在那里。她在他心灵深处的某个角落里占有一席之地,每当她出来的时候,那些幸福、快乐、忧伤、痛苦就会在他的心间缓慢地弥散,弥散。有一种细微如裂帛的声音,穿过苍茫的岁月,唤醒藏在那里的曾经的那一份纯情。
苏慕枫醒的时候烧退了。安平说,别住那里了。人家好像不欢迎你住那。苏慕枫默然了一会,说,平岗只有认识她。安平顿了一顿,起身拿起一只桔子剥皮,空气中立刻就充盈着橘子皮的香气,安平将剥好的桔瓣递给慕枫说,我忙活了这些天,人家居然不认识我!
苏慕枫接过笑了,你没有邀请我啊。而且,——你是别人的丈夫。她的声音很轻,后一句,嗓子哽住了,听起来有些异样。安平看着她,心里有一种微妙的感觉,他揽住她的双肩,说,我早就安排了,跟我走。安平的宽大温暖的手落在苏慕枫瘦削的肩膀上时,苏慕枫的心怦地跳了一下,然后脸就红了。安平向她注意地看了看,心里很明白很愉快,但是他故意问她,怎么了?而苏慕枫心旌摇摇地,不知该如何对答,于是脸就更红了,几乎要红破了,直到护士来量体温,才帮她摆脱尴尬。安平有一刹那的疑惑,苏慕枫还是十年前的那个女人吗?

四、再续前缘
安平觉得苏慕枫现在变化很大,以前她很任性,很容易发脾气,为一次约会的迟到能将安平骂的狗血喷头,然后好多天都不理他,受一点委屈都会哭;也很爱笑,为他袜子上一个破洞能笑上半天。每次两人发生矛盾,不论是谁的错,都是安平先妥协,然后才能和好如初,——要是现在让安平向哪个女人低头,哪是万万做不到的。安平眼前的苏慕枫成熟、温柔,很注意他的反应。
苏慕枫被安平带到那个小屋的时候,顿时觉得心里升腾起一股热气,她用手捂住脸,半天,才红着眼睛说,安平,你……?
安平默然,笑了笑。
苏慕枫在房间里走了一圈,在床沿坐下,眼睛亮晶晶地望着安平,昔日的神采藏在那里,眼神温柔而神秘,安平觉得自己简直要掉进去,他转身望向窗外,十年前的那棵白桦树仍然枝繁叶茂,可是随着岁月的流逝,已经物是人非了,他暗暗叹了口气。慕枫在背后轻声说,你总说,我们不是鱼和水。
安平接口说,我只是说了你想说的话。口气非常冷酷,——他是由当初苏慕枫怀孕推出的。苏慕枫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于是垂着眼帘,收拾摆放她的东西,良久才说,谢谢你。安平转向她时,她背对着安平,安平看不见她的表情。安平突然觉得在病床前自己对过往的那段感情的追忆是没有意义的,甚至可笑。时间能够改变一切,时间已经改变一切。安平不是十年前的安平,只知道傻乎乎地承担苏慕枫给他的伤害。
安平说,这是我应做的,我们曾经是朋友。语气平板,没有声调。
听了这样的话,慕枫有些心情散淡,一时无语,窗外一两声鸟鸣嘹亮清晰,她突然很失望,她想,她这么辛苦地来平岗,是为什么?是否有必要向安平再解释当年的事呢?苏慕枫这一次来,觉得 安平对她的态度忽冷忽热,她不知道他在想什么,痛苦的是她,她一直都爱着他。
安平向她介绍这一带的发展,慕枫只是支支吾吾的答应着,心里却是很难过。安平看在眼里,想,苏慕枫是来找他度假的,一切都将过去,他和她不会有未来。这样一想,他觉得一下子开朗起来。
慕枫去了平岗的书店,买了很多她想看的书,她很高兴地告诉安平,她在这里买到了她一直想买的福克纳的《八月之光》,安平望着她说,你来平岗还是有收获的。慕枫低头不语,然后抬头,说,我来不是为了这个,安平,她觉得有点难于启齿,但她还是努力地说,以前,你对我,是误会。安平顿了顿,笑望着她说,过去,——我们太幼稚了。你现在的样子我很喜欢。苏慕枫觉得一阵阵心酸,安平居然将他们那样深刻美好的感情认为是幼稚,她看到远处山坡上开着的一些娴静的野花,多年前她去那里采花,然后他们在小屋做爱,那一切恍若梦境。安平在她身后望着她,想着,她只是一个他 曾经爱过并深深伤害他的女人,现在伤口渐渐结痂,她又要来揭它,他不允许。
十年后的苏慕枫是一个讲究生活质量的女人,用很好的护肤品,穿质地很好的服装,很优雅。她比过去显得清瘦,皮肤很润泽,眼神更加柔和。安平注意到她在房间里插了一种上面是白色,中间呈兰色,往根部又渐渐泛橘黄色的一种很漂亮的花,她说,叫天堂鸟。这种花象征着热恋中的情人,这是安平以后才知道的。知道了以后很伤感。安平对苏慕枫笑说,你太奢侈了。慕枫说,我想很好地生活,人生是那么的苦。安平顿了顿说,总要为疾病、住房和孩子的教育做一些储蓄。她又沉默了,安平不知道,为什么她的脸上立刻笼罩了一层阴影。
苏慕枫在瞬间掠过了人生的一些悲痛,她不愿意提及。苏慕枫在床前呆站了一会,又想到以前安平那样爱她,怎么能说忘就忘呢?她宁可相信那是安平因为恨自己而赌气说的话,这样,她也不会那么难受了。她又向安平脸上仔细瞧了瞧,觉得虽然过了十年,安平的相貌倒是变化不大。安平不由得模了把脸,问,怎么了?她笑了笑,说,没什么,——晚上过来吃饭吧,今天,她停顿了一下,突然羞涩地笑了,于是掩饰地走到镜子前去整理头发,轻声问,一定来,好吗?但是安平想不起来今天是什么特殊的日子。他对着镜子里苏慕枫的投影说,好的。
然而,那晚,正好安平有应酬,脱不开身,一直喝酒到12点,他喝多了,头很胀、很疼,回到家,妻子一边心疼地埋怨他,一边为他擦洗,一刹那,安平觉得在某种程度上,他对妻子说谎,有点愧疚,但是,并没有做什么,他觉得自己还算好丈夫。他想,慕枫一定睡了。十年后的苏慕枫不需要他安平的责任和誓言。当然,十年前,她也是不在乎的。
尽管这样想了,第二天,安平还是一早就去苏慕枫那里。苏慕枫正在集中注意力写小说。她在多年后的这个爱好也让安平非常意外,他记得苏慕枫在大学时给父母的信都由他帮她写,慕枫曾经笑言,她对文字的极限是20个字。安平当时是学校文学社的社长,可是现在,别提写作了,根本从来不看文学作品,他觉得那些很虚幻,他喜欢实实在在的生活。
餐桌上还有很完好的丰盛的一桌菜,一支淌得一塌糊涂的蜡烛,一瓶未开封的上等红酒。那桌菜因天气寒冷已经结了一层另人厌恶的油,冷得没有任何气息。朝北的这间房间,此刻陷入了彻骨的寒冷。
苏慕枫非常落寞地坐在房屋角落的阴影里,安平听见键盘上哒哒的忙碌的打字声这时候停了。可是她没有任何表示。安平脱去外衣挂起来,露出身上那件老婆为他织的羊绒衫,没什么花式,但是质地很好,很实用。安平喊了一声,慕枫。她还是没动,仿佛带着某种情绪。安平于是过去,扳过她的身体。她几乎在一夜之间苍老了十年,眼睛红肿,额头上那道伤非常狰狞。苏慕枫轻声说,安平,我的假期快结束了。
安平突然想起来了。
校园的草坪上,暮色四合。慕枫说,假期要结束了,下一学年我们都毕业了,分配不在一起怎么办?安平搂住她说,在哪里我都不会改变对你的爱。慕枫笑了笑,真的?安平很深情地亲吻她的眼睛,认真地望着她,说,慕枫,我要让你一生都幸福、快乐。记住,我爱你,永远。十多年前的1月28号,安平给了她爱的誓言。
安平想起往事觉得怆然。是慕枫先背叛了他们的感情,那时候,安平觉得自己是多么的失败!
安平说,你为什么到现在还不吃不睡?你看你成了什么样子!他拉她到镜子面前,镜子里的女人,颓败、沮丧,像个病人,安平觉得自己在颤抖。苏慕枫这么多年还记得这个日子,是在经常回忆他们的相处吗?是因为她自己不幸福还是因为一直深爱着他?
那时候,自己有多爱慕枫,老天可以作证,那时候除了对慕枫的爱,他一无所有,但是现在,他有妻子,有孩子,有职业,有社会影响力。那时候,慕枫是他的天使,现在,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
苏慕枫觉得心灵深处的某种细微的感情“轰”的一声倒塌,跌倒在地,一阵又一阵咳嗽起来,简直喘不了气,狼狈不堪。这一夜,她心力交瘁,她想安平还在恨她,他在报复她。但是她自从有了那场婚姻,她什么时候感到过快乐?她什么时候幸福过?她受到的伤害还不够吗?她来,就是想看到安平的爱,她需要安平的爱。她也要让安平知道她的爱,从来都没有停止。但是安平已经不在乎她了,他不仅忘记了曾经对她的感情,也可以眼睁睁地让她在寂寞伤心中等候一夜。
安平抱起她,她挣扎着拒绝,他便强迫地给她喂药,他说,苏慕枫,你必须吃饭、然后睡觉。不许哭!
苏慕枫甩开安平的手,打开抽屉,开始收她的东西,准备离开的样子。她的眼睛红肿得厉害,那道伤被高高地支了出来,表情倔强。安平这一刻隐约明白了慕枫来平岗度假的用意,或许这一次,她是真心的。他想了想,居然有一丝得意,他想老天真是公平,轮到这个女人尝尝被爱情抛弃的感觉了。安平声气软下来,拉住她的手违心地诚恳地说,慕枫,你这样我不担心吗?苏慕枫停下来,泪眼望着他,又怀疑自己几分钟前的判断,——也许爱还存在。安平也望着她,然后靠近她,苏慕枫不由得闭上眼,但是安平只是亲了亲她的额头。苏慕枫自己红着脸笑了,安平看着她觉得炙热快乐。
安平炖热菜,然后陪她一起吃,给她放好洗澡水,犹豫了片刻便脱光陪她一起洗。她的身体非常消瘦洁白,带着孤傲的气质,正如她的为人。安平有些冲动地搂着她,亲吻她的眼睛,但是他控制了自己。宝贝,睡吧。
窗外有路人买菜讨价还价的声音,慕枫在安平的怀抱里很柔弱地闭着眼睛,均匀呼吸,像个孩子。安平的心也柔软起来,看着熟睡的苏慕枫的美丽的脸。

五、特别的日子
傍晚下了雨,地面氤氲起伏,阳光很偏执地穿过雨雾和窗户,照着小屋。小屋在淡淡的斜阳里很安静,小鸟在屋檐上抖着翅膀,又扑拉拉地飞走了。
苏慕枫在幸福中醒来,笑滟滟地望着安平,而安平一直没有睡,他在想,苏慕枫,不是一个可以毫无保留爱的女人。历史不应该重演。
安平用手指撸起她脸上的头发,很仔细、很专注地看她的眉毛、眼睛、嘴唇。他轻轻抚摩她的伤,这些年你过得怎么样?
慕枫眼神里游移着很奇怪的神采,看不清更多的内容。安平于是说,你父母退休了吗?她说,他们去世了。安平顿了顿,笑说,那时候,他们不太同意我们,——也是为了你好,我太穷了。慕枫也笑了,不是因为那个,那时候,你脾气不好。他们走的时候挺好的,没受什么罪,——还想到你了。安平说,想到我什么?慕枫停了一下,说,他们觉得你对我好。安平微微笑道,你丈夫对你不好吗?
苏慕枫淡淡地说,他几年前在游泳时突发心脏病,死了。安平一阵默然,半天,孩子呢?他记得慕枫当时说,怀了那个男人的孩子。她微微叹了口气,如果他还在的话,现在有5岁了。
安平心里抽搐了一下,惊异到望着她,他不能想象,这么多年,苏慕枫又是怎样经历这些悲怆的,苏慕枫没有跟他描述她孩子的死,安平想她一定是不能承受的。
苏慕枫因为父母和孩子的离开曾经伤透了心,后来想哭也没有泪,可是每每想到他们都感到心已经碎了,在自然和命运面前,人是多么渺小。
安平抚摩她的伤,这是怎么了?慕枫说,我丈夫,他喜欢用暴力对待别人。安平,那时候,我……
突然安平的手机响了,安平翻着口袋接电话。是安平妻子的声音,问他出差的地方被窝是否暖和,饭菜是否可口。安平没有避开苏慕枫,很温和地跟妻子说话。苏慕枫心里很失落,安平,有属于他的温暖,苏慕枫又算什么?
安平挂了电话,向苏慕枫笑了笑,又回到刚才的氛围里,说,你对今后怎么打算?苏慕枫心境苦涩,轻声说,还没有打算。她说完又合眼小睡了一会。墙外一个孩子荡秋千发出哈哈的笑声,秋千索“吱嘎吱嘎”冷清地低吟。
苏慕枫微卷的头发散在枕头上,安平掀起被子的一角,看到暗的阴影里苏慕枫柔软光泽的身体,很瘦的肋骨,盈手可握的乳房,线条流畅的大腿。他忍不住俯身在她身上嗅了嗅,——很好闻的淡淡的女人味,安平觉得自己欲望抖擞。这个曾经给予他无数希望和幸福的瘦弱的女子如今承载了太多的人生的苦难和不幸,她在讲述一切的时候,表情是平静的,对生命没有怨恨。这让安平很想安慰她,但是她是苏慕枫,换一个女人,安平一定是诚恳的,这个世界有太多的欺骗,安平不能忘记那一年的绝望。
安平贴紧她,亲吻她的伤。苏慕枫觉得他的嘴唇是烫的,能熨平她的伤。安平继续亲吻她的脖子和胸脯,呼吸变得急促。苏慕枫用力推开他,现在不行。她的长长的睫毛在微红的灯光下一丝丝映在脸颊,像受伤的孩子。安平停不下来,红着眼望了她一会,在她的脖子上狠狠地吮吸了一下,苏慕枫叫了一声,望着他。
安平眼神迷离地低声说,慕枫,你这么美!然后吻她,热情地抚摩她。安平扯掉裹在苏慕枫身上的红被子,扔到地板上,让苏慕枫轮廓美丽的身体一丝不挂地裸露在他的眼前。苏慕枫被这突然的举动惊住了,立刻转身背对他。但是安平硬是让她对着他的脸。安平看到慕枫微红的脸庞和深黑的眼睛,粉红的湿润的乳头和隐约的神秘的下体,他用力地吻她,结结实实地进入她的身体,他听到苏慕枫轻轻呻吟了一下,不知是疼还是愉快。
安平觉得自己很多年没有这么痛快地做爱了,宣泄的不仅是欲望。他闭上眼休息。苏慕枫在他身旁一声不吭,好像被人玩腻扔掉的玩具。安平躺了一会,索性坐起来在黑暗中点了一支烟,默默地抽着。他说,慕枫,这些年有过很多男人吧?苏慕枫沉默着,安平瞥了一眼,看到苏慕枫紧闭着嘴唇,眼睛是潮湿的,望着房间的某一处空白。苏慕枫说,安平,你变了。安平吐了一口烟雾说,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告诉我们,世界上的物质永远处于变化之中。我不喜欢活在回忆里。你现在很好,很性感。
苏慕枫明白了,安平对她不再有爱,当年的事是否是误会也变得无关紧要,安平只在乎此刻的快乐,仿佛他们在一起的时间短暂,也只能做到努力此刻的快乐。苏慕枫心里一阵阵难受,恍惚觉得安平在说话,便问,你说什么?安平在她耳边,呼吸在她脖子上,我问你的感觉。苏慕枫说,你的身体很柔软,我觉得很舒服。
安平掐灭了烟头,又吻她的嘴唇,低声说,再来一次。安平因为兴奋抱住苏慕枫,使她半坐起来,长发垂到纤细柔韧的腰和雪白的胸脯上,安平觉得特别刺激,又一次更深地进入她身体。安平想,苏慕枫是一个真正的女人,那么温柔、善解人意。他在一阵阵生理的快感地冲击下,突然脱口问苏慕枫,爱我吗?但安平立刻就后悔了,苏慕枫如果真的是为爱而来,他会惭愧,如果不是为爱而来,又何必在一起?但是不管怎样,他都不能再爱上她,生活就是这么残酷。月光透过窗帘洒下一片朦胧的凄清的光辉,平岗的冬天很寒冷。深夜寂静的马路上偶尔有人打一个长长的哈欠,仿佛几个世纪没有入睡。苏慕枫受伤的表情比她眉角的伤更加让人刺心,但是安平看不见。
安平早晨要按时上班,对床上熟睡的慕枫像是陌生人一样,连缠绵结束后的吻都没有,就那样离开了,苏慕枫醒的时候,心境很苦涩。
苏慕枫在这里,每天都睡到很晚才起床,然后吃点东西,阅读,写作。她开始几天总是不能适应平岗着样冷的季节,但是令她高兴的是,在她即将离去的这一天,平岗下雪了,拉棉扯絮般的,苏慕枫想起来,那一年安平就是在一个雪天打了她,然后他们分手,她当时是哭着从这间小屋,踩着冰冷的雪回家的,路上摔倒了很多次。安平从来也不听她的解释。
大雪厚厚地覆盖了一层。风很凛冽,马路上漂浮着浅暗色的光,苏慕枫的头发常被吹得翻卷过来,路边的小花、杂草在风中起舞。她侧目在商店的玻璃里照见自己在狂风中的姿态,忍不住会想依靠一个男人。
小屋附近有家幼儿园,苏慕枫在阅读时,常常听见那些孩子尖锐的傻气十足的笑声,便会推开窗向那边张望,看到那一面高高的红砖色的墙壁下一群手拉手做游戏的小朋友,又通常是傍晚时分,天边一抹晚霞,淡淡的斜阳撒在他们身上,她不禁有些神往。她不但需要很多很多的爱,也想付出很多很多的爱。苏慕枫想,那个遥远的天国的家人是否一切都安康?
夜晚安平拥抱着她,抚摩她柔软光滑的身体,然后做爱。一次又一次。安平因为苏慕枫的柔情和性感欲望强烈,有时候,他会害怕,苏慕枫突然离去。她离去的时候,常常不会有什么先兆。对自己这种患得患失的心态,安平觉得不是因为苏慕枫是他生活的一部分,而是因为自己是一个自私的人,他想,他只是习惯与她做爱。安平什么都不和苏慕枫说,做爱是他们相处的主要内容,苏慕枫却因为这种状态错认为,十年前的那个爱她的安平又回来了。
苏慕枫神情凄黯地说,要是怀孕怎么办?这次我忘记吃药了。安平笑了笑,你又不是小姑娘。苏慕枫生气了,从床上坐起来,声音沙哑,我真傻!她说,安平,你知道吗,我一直爱着你。安平面无表情,默然。
隔了很长时间,安平才说,十年前我们已经分手了。苏慕枫眼圈红了,她套上一件宽松的汗衫,你现在为什么这样对我?
安平点了一支烟,淡淡地说,这能代表什么?难道你不需要性生活?苏慕枫噙着泪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怔住了,她在瞬间醒悟了。有的人一生都无法寻得真爱,安平从来都没有爱过她,而她一直在努力,但又有什么用呢?远处是一片淡墨色的天,空气在雨后潮湿,暮色苍穹笼罩着大地。平岗的人民穿过一排排热乎乎冒着白烟的包子铺和烙饼摊子,在菜场市民的叫卖声中,表情无奈又知足地回家。好像在说,怎么办呢?这就是人生。
临行前安平带苏慕枫在郊区的公园散步。她穿着羊皮棉袄,杂着大红的围巾,显得脸色苍白。青石板路面发出灰白幽冷的光,一些不知名的鸟儿不时掠过枝头,灵巧地四处环顾后,发出“咕咕”的声音,然后飞向蓝天。一对白发苍苍的夫妇,拄着拐,相互搀扶着谈笑风生,擦肩而过的瞬间,对他们投以慈祥的微笑。
苏慕枫望着苍茫岁月中渐渐走远的老人,不由得低声背起《诗经》里一句话: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微风轻轻地吹散她的长发,在夕阳的余辉中,有一层浅金色的毛衣子。听了她这样的话,安平感到一阵惘然,那曾经被伤痛打击被幸福浸润的一切都是爱的证明,为什么他们没有永恒?
苏慕枫淡淡地笑道,平岗是去我那里的一个中转站,来的时候,我一个人,要走了,还是我一个人。安平拉住她的手,还会来么?慕枫对他笑了笑,默然。

六、离别
苏慕枫上了车,转身对安平微笑挥手,她温婉的笑颜最后定格在安平的脑海里。
安平空落落地走在有着厚厚的落叶的路上,眼泪不知为什么掉了下来,打在他的手背上。他在那束“天堂鸟”前坐了一天,然后退掉了房子,一开门,便踏入茫茫人海。
安平再次回归他平凡的没有激情的生活,和苏慕枫短暂的相会,常常使他在落日的阳台上时而微笑,时而沮丧。苏慕枫在网上也入在生活中一般消失不见了,她的出现像是一场幻觉。直到有一天,他的妻子伤心绝望膀眉肿眼地拿着陌生女人寄来的安平的失踪多年的玉佩和 ,信的内容只有4个字,安好,勿念。
妻子要他解释,安平才又一次烦恼。那是一次与苏慕枫做爱后,安平一时情真,从自己脖子上摘下跟随多年的玉佩,送给她,希望能保佑她一生平安。他不管她又经历了什么,但是分手时说好,就此诀别,互不干扰。她这是什么意思?安平痛恨自己的心软手贱。安平费了很多脑筋才摆平这件事。
又过了很多年,安平在同学聚会上听到别人谈起苏慕枫,那个曾经暗恋过苏慕枫的男同学望着热闹的房间的某一处空白摇头叹道,红颜薄命啊!他说他也是听说的,苏慕枫在遭遇那些安平知道的不幸后,又卷入了一场感情的风波,然后不顾一切地为那个男人生孩子,结果难产死了。他还嘟噜说,现代科学这么先进,怎么苏慕枫还会发生这样的意外?才32岁。而安平却如五雷轰顶般呆在那里,半天,安平问他,那个男人是谁?他说,这个就不清楚了。然后端着酒杯,又满是笑脸地进入谈笑的另一个同学圈子。
安平努力追想着,苏慕枫来的时候,是31岁,苏慕枫说她那次忘记吃药。安平闷闷地抽烟,周围都是熙熙攘攘的人。

楼主:天姝  时间:2021-02-15 20:48:07
b 人骨戒指
文/天姝

我叫小可。
我成长的这座城市,处处都是人行道和铁栅栏,阳光充沛、灰尘很大,但是天空是澄净的蓝。每天人们都在清晨淡淡的温暖里,带着齿间清凉的牙膏味匆忙挤车,为生活而忙碌;傍晚,在夕阳的余晖里,又穿过一个个冒着热气的包子铺或正起劲吆喝的小贩,急匆匆买菜回家。时光在我那扇每开一次都会抖下些琐碎的木屑的窗外,一天天逝去。楼下是个巨大的垃圾运转站,在明媚的阳光下,在匆匆路过的行人掩鼻皱眉的抱怨里,无声无息散发着颓靡腐败的气息。那些曾经破碎的希望和梦想在岁月的流转中依然有它可爱的面容。
这里的风沙很大,尤其到了12月的时候,在每一年年终的这个月,老天似乎也要给这个城市一个沉默的总结,让人们在迷沙中明确各自人生的方向,而那曾经的人们彼此经历的过往都在狂风中疾驰而过,淡墨色的天光中,微尘在半空中喘息起伏,云层间大片大片的云山雾海遵循既定的规律从容不迫地缓缓地前行。
在昏暗的灯光下的电脑上飞速打字时,窗外的狂风呜呜地低吼,在深夜有点像鬼哭,让人有一丝心悸,但会产生很多遐想,想像那幽暗的凄艳的欲言又止的爱情故事。
支离寞然望着我,真的打算结婚?
我拉开窗帘,屋里的光线很暗。我和方宇同居的时间太久了,彼此已经认定就是那个与之携手白头的人,一纸婚书变得不那么重要。但是我们的生活里出现了支离,很多事情在瞬间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我说,婚房已经定了,正准备装修。
窗外淡墨色的天光,正下着雨,打在窗户玻璃上,无声地滑落,像是一个人的眼泪。
她缓慢地起身,突然对着我微笑了一下,他爱的是我。
我立刻心潮汹涌,悲愤压在喉咙呼之欲出。支离靠近我,背对着阳光,面容模糊,眼神松散,他爱的是我。
我端起桌上已经凉透的那杯水,一饮而尽,那冷酷的冰水像一堵墙刹那使我窒息,牙齿间发出咝咝的求生的信息。
我瞥了一眼她指间的那枚戒指,那是人骨戒指,支离像幽灵一样苍白地行走于世间,摄取男人与女人的灵魂,来填补她对爱的渴求。我平静地说,元旦欢迎你参加我的婚礼。
隔壁住的是一个唱越剧的演员,正在练嗓子——《梁祝》,咿咿呀呀,婉转哀伤。风沙很大,夹杂着楼下垃圾的靡废的气味,我关上窗户的时候,支离已经走了,木楼梯上传来高跟鞋有节奏的“嗒嗒”声,渐渐远去。

两年前的情人节,我和方宇吵架后赌气去看午夜电影。那天因为是节日,夜场的人比平时多,空气中弥漫着暧昧的情侣的气息,他们都是那么亲密快乐。我孤单地坐在一个落寞的女子身边,她很安静,只是默默地看电影。音响大得几乎将我的耳朵震聋掉,我陷在那一团黑暗中,有点后悔不该一个人跑来看电影,连一个想靠的肩膀都没有。
我一只手搭着扶手,另一只手紧握着手机,盼望方宇的电话。电影放的是《胭脂扣》,十二少要对如花做爱的誓言,那个后来做了鬼的痴情女子,轻轻阻止了她,——她太爱他了,而结果是他根本不如她爱的坚决,正如他逃脱的誓言,——她殉情,他偷生。影片的背景音乐缓慢深沉,梅艳芳沙哑哭泣的声音在低低的吟唱,一点一点的心酸在弥漫。
我突然感到手背潮湿了,——是身旁那个女子的眼泪,她在暗的阴影里有一张非常美丽的脸,没有表情,眼泪延着脸颊滑落,打在我的手背上。
她看了我一眼,给我纸巾,轻声说,对不起。她的长发是微卷的,柔弱地披在肩上,穿着绿色的毛衣,像阴暗的角落里的苔藓。我对她微笑,说,没关系。
她说,她叫支离,一个令人心碎的名字。她的长相也让人心碎,很瘦弱,苍白,神情凄黯。我喜欢这个深情的寂寞的女人。
不知从某一天起,我们成为朋友。她有一种神秘的力量,跟她在一起,我会觉得很安慰。她仿佛能够站在一切思想的背后,永远那样沉静、不张扬,带着落寞的哀伤。
她对我很好,很专注地望着我,认真地倾听我和方宇的快乐和忧伤,但她不说她自己,——好像有个很大的伤,揭了会汩汩地流血,她会死亡。这样的时候,她总是望着房间黑暗的某一处。默然。
直到有一天,她熄灭灯,对着我,喊了一个陌生的名字,然后吻我。她那样的热烈而执着,没有男人那样对我,我在一种紧张慌乱的感情下欲望澎湃。很疯狂。冷风吹过我滚烫的脸,我想象着方宇那粗大的手指游走于我的身体,还有他急促的男人的喘息。支离的柔软和细腻像是微风轻轻唤醒我那些沉睡的情欲的细胞,仿佛一本书的导语,更多的的内容,在思想。
她旋开夜灯,黯淡的红光沐浴着我们。她的身体有很多伤疤,像是刀片划的。我问她,是谁?她看了一眼那些突起的狰狞的疤痕,我自己。我一时无语,心在柔柔地疼,她这样用一种伤来疗另一种伤显得对生命的决绝和悲凉。
支离在黑暗中点燃一支烟,默默地抽。她说,你给我春阳的感觉。以前我们常常这样,他做女人,而我做男人。只是游戏。
我说,你的男人?他在哪里?
她说,他死了。她转脸望了我一眼,像瞬间熄灭的烟花。刚才他跑到你身上了。对不起,我不想伤害你。
她脆弱地望着我,你一定觉得我变态。没办法。
她很可怜,我握住她冰冷潮湿的手,她指间那奇形怪状的戒指硌得我手心疼,我说,这个戒指像是被人施了巫术,怎么是这样晦涩的颜色。她说,是他的骨头做的。
我沉默了。窗帘上映有枝叶在晚风中微微摇摆的剪影,悉悉簌簌的像在死寂的深夜打着哈欠,马路上时而传来迟钝的公交车轰隆轰隆的声音。
我说,支离,忘记他,重新一段感情。她望了我一会,低声说,不知为什么,我比他活着的时候更爱他。她的眼睛在暗淡的月光下有一片模糊的泪光。

我和方宇已经同居六年了,经常为很小的事情吵架、斗气,连续几天不理他,然后又会因为他生气激动时将“保证”说成“表证”或被脚指头顶破一个洞的袜子和其他不经意的什么事而忍不住大笑,然后和好如初。
一个有月亮的夜晚,我们并肩坐在度假村的草垛上,说着很有趣的童年往事。他问我,那时候,知道不知道我喜欢你。我说,不知道。他说,你不觉得每天放学都在路上碰见我,好巧吗?我说,只有那一条路啊。他笑了,你每天都能在同一个时间碰见同一个人?我被他问住了,心里很愉快。他沉默了一会,低头摘下一根草,圈成戒指的模样,又摘下一根草,盘得紧紧的,然后杂在那个草圈上,形成一个戒面,微笑地递给我。
每颗戒指的背后有都有一段故事,像支离的那颗戒指,这个世上真的有那种亘古不变的真情。我顿了顿,故意说,这算什么?他轻声说,代表——我——爱——你。我刹时一阵阵荡漾,心旌摇摇起来。他很仔细地为我戴上,然后温柔地揽住我的肩,我迎着淡淡的月光伸出手,我们默默地欣赏着,内心如一首陈年的乐曲缓缓铺成,对未来有着幸福的构想。夏季的夜晚有萤火虫偶尔在我们眼前飞过,像小小的夜的精灵羞涩地偷听我们的对话,远处不时传来一两声犬吠。
那一刻是喧嚣繁华中的静和流光溢彩中的止,是紧张忙乱生活中的一个瞬间的停顿,苍茫岁月在瞬间打了一个盹。
我轻轻叹了口气,如果我们能一直这样多好,——不老也不死。他笑道,你总是这么傻,那我们不成妖精了?我说,要是我死了,你怎么办?
他穿着浅灰色的衬衫,身上有洁净的肥皂的香味,月光下的眼睛亮晶晶地注视着我,我死了也会爱着你。我吻了他,那对活的人是痛苦。死去的人应该将属于他的感情一并带走,给活的人留一条生的路。
方宇怔了怔,一时无语。我靠在他身上,跟他讲起支离。人骨戒指。

我和方宇为这个寂寞的女子过生日。支离穿着浅绿色的毛线背心,淡淡笑了笑,春阳走了以后,我再也没有过生日。我说,他要等一次生命的轮回,才能再给你过生日。支离转身望着窗外,阳光懒洋洋地洒在远处山坡上的几个坟头,在这个温暖的季节,坟头上很茂盛地长着杂草鲜花。支离以前特别怕鬼,晚上不敢走夜路,春阳死去之后,她很长时间都在漆黑的深夜到埋葬他的地方到处走,她想找他的鬼魂。支离垂下眼帘,我注意到她的眼角是湿润的。
方宇有温存的微笑和干净的皮肤,他第一次见到支离,就为她那份内在的性感的美有瞬间的震惊,他说,支离像是生活在阴影中的女人,但是内心又极其的温柔。神秘、忧伤、迷人。
支离一直都没有正眼看方宇,只是在眼角的余光里带着点他的影子,然后又暴露出她作为男人的那一面,很纵情地喝着“人头马”。她那种柔弱的忧伤在这样的时候显得很性感,有一回她的动作特别大,手上那戒指凸起的一面不小心在脸颊划了道伤,沁出鲜红的血,她用指上的残酒在伤口抹了一把,我注意到方宇脸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这个特别的女人让每个接触她的人都感到心疼。她仿佛对一切伤痛麻木,只能通过残酷地刺激伤口,才能感受生命的存在。
我们只是喝酒,说着一些很俗的笑话,方宇和支离的眼睛都红了,我在桌上竟然睡着了。阳台上有一盆仙人掌,在淡淡的斜阳里显得绿厚肥硕,挺着满是刺的大肚子望着我们。在支离的床上,我表情痛苦地挣扎了几下,头脑恍惚。空气中酒精混杂着血腥的气味,仿佛有一个无相的精灵因为内伤在低低地哭泣。方宇和支离的对话像是在遥远的风地里,天色昏暗,苍穹下只有他们两个,而我只是旁观者。
方宇说,小可将是我的妻子。语气有些茫然,但是肯定。
支离带着醉意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小可很幸福。
方宇停顿了一下,为什么我们没有早点相识?
支离笑着举杯,这是——命运,CHEERS!
……
支离在服装设计公司做设计师,有很高的报酬,她很会使用色彩的搭配,对流行的时尚潮流把握准确。她会用大块的橘红和鲜艳的翠绿将人们打扮得很热闹,使之与这个五彩的世界融为一体,但她自己始终不能超越那份萧索。支离的服饰只有一种黯淡的潮湿的绿。
在一个秋日的雨后,公安局通知我们将支离带回家,我和方宇怀着忐忑的心情踩着厚厚的落叶,像领回一个流浪的孩子那样带走坐在那里等了很久的支离。
支离的老板被性感妖娆的支离迷昏了头,色迷迷地将削好的苹果递给她,说,我从没见过你这么漂亮的女人。支离推开,说,我不爱吃苹果。他拉住转身要走的支离,粗鲁地将她压倒在沙发上。而支离着时候是一匹野性的马,她随手抓住刚刚他用的水果刀,扎伤了他的屁股。他一路跳到车上去了医院。支离仍然恶狠狠地站在原地,手上都是血,一滴一滴在浅褐色的地板上湮成一朵朵鲜红的花。
这件事被定性为正当防卫,我们放下心。想到那个男人狼狈逃跑的姿态,我们就忍不住要笑,方宇说,支离给这样的男人一个终身难忘的教训。我想,支离用流血的方式保护她自己。支离将卷发束成马尾,背对着我们,整理换洗的内衣,她短促地笑了笑,男人在那样的时候,像发情的畜生。我说,你勾引了他?支离停了停说,也许是的。
我推开窗户,支离不在家几天,这间房空气沉闷,有冷飕飕的味道。那是什么花?黑色的还是深紫的?这么诡异?我回头向支离问道。
支离望了望,没有停下手里的活,是曼陀罗。每一盆黑色曼佗罗花中都住着一个精灵。他们可以帮你实现心中的愿望。她习惯地摸了一下自己的那枚戒指,但是有一个交换条件,——人的鲜血。
我的心震了震,我突然悟到,支离,这个破碎的女子,喜爱流血。爱人逝去以后,她就爱上了疼痛,——那枚戒指,让她爱上了这热烈而致命的感觉。
我仔细注意到,原来那是红得发黑的颜色。我对支离说,第一次见到黑色曼陀罗,——听说是有毒的。
支离沉默了一会,无助地望着我,小可。我在她身边坐下,你应该去医院看看。她说,从出生我就被扔在医院,不想去那个地方。她握着我的手,注意到我的手纹,轻轻笑道,你的爱情线很短很深。
你的呢?
她展开手掌,我吃了一惊。她的手心都是一些散乱的纠缠的曲线。她说,我的命运很不好。我说,那都是迷信。她起身用布擦去落在桌面的灰尘。梧桐叶沙沙地落着,有一片落在一朵曼陀罗上,黑色的曼陀罗像是冷酷的黑的眼,借一阵清风无情地赶走了枯叶。它在沉默中诉说,死亡、罪恶、爱。
支离因为这件事丢了工作,这个季节气候多变,体弱的支离病倒了。在这座孤苦无依的城市里,我和方宇仿佛成了她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
我问她,为什么到这样一个陌生的城市来。她说,本来是找母亲的,后来遇见春阳,再后来——他……,就不想再离开。春阳在这座城市。这座城市有支离的爱,没有爱,支离的生命就是荒凉。荒凉。
你找到母亲了?
找到了。不想再见她。恨她。
支离眼神落寞地望着窗外,我是那种一生下来就被人抛弃的人。天已近黄昏,晚霞横于天际,说着话,玻璃上便起了一层薄薄的雾气,那一小块玻璃外的世界立刻模糊起来,隔着那一盆曼陀罗,远处依稀有山,有树,飞翔在天空的鸟。
我拿出一件陀红色的毛衣,那是方宇买的毛线,我为她织的。她总是穿那种阴郁的绿色,人显得消沉,猛然换上这样艳丽的色彩,人立刻亮眼起来。我笑着说,支离你真漂亮。支离对着镜子里我的投影笑了笑,说,晚上别去加班了,和方宇一起来吃饭。
我为公司做策划,为了更好的生活,我还接受其他公司的合同,我会在一段时间内很忙,忙得不能睡觉,但可以赚一大笔钱,然后休息一段。我说,今天不行,方宇会来的。然后,我也凑到镜子前左右照了照,在红色羊毛裙的反衬下,我的脸色显得苍白。我担忧地说,支离,我这几年老得真快。
支离笑了笑,说,老倒不老,但是憔悴。她将新毛衣脱下来,挂在衣橱里,又说,这样你会累坏的,去做那种稳定的工作。我笑道,我不喜欢那种木头人一样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环境。我喜欢现在的生活,赚钱多又刺激。
支离不再说什么。我是与她不一样的人,我一直都在痛快的生活,享受现实的快乐,而她,活在她的理想里。
方宇晚上回来的时候,我还在挑灯夜战,他说,支离做菜很好吃。我笑了笑,注意力还在我的策划方案上,愣了半天,突然感到他在跟我说话,于是问他说的什么,他很扫兴。
方宇之后经常去看支离。方宇是那种朝九晚五的上班族,有固定的休息时间,喜欢在晚上7点准时吃晚饭,早上8点起床;每天都穿干净的衣服和袜子上班,每天都看政治新闻和体坛快讯。
有时候他在支离的厨房帮助支离择菜,客厅里放着王菲的那首歌,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你在我身旁只打了个照面,用一朵花开的时间;紫薇星流过,来不及说再见。
支离说,以前春阳也经常这样帮助她择菜,春阳很会照顾人。他的心里震了震,恍恍惚惚将摘掉的垃圾都扔在盘子里,支离叫住了他,他不好意思地起身去卫生间抽了支烟。从门缝里看到美丽瘦弱的支离和她指间那诡异的戒指,他轻轻吐了烟雾。
有时候,方宇喝多了酒,夜都深得睡着了,支离就不让他走。
支离用她的方式做爱。在彼此看不见的黑夜,她娇小柔软的身躯压在方宇的身上,她用力地吻方宇,抚摸他,眼神迷离。支离散乱着长发流着泪在方宇的耳边轻轻地唱歌,低声呼唤,很遥远、很模糊的名字。急促的幽香的喘息和潮湿的热的泪,方宇紧紧地抱住支离,仿佛相隔袅袅的炊烟、滂沱的大雨和熊熊的烈火,看不见彼此的面容。他不知道他是谁。只剩下欲望和虚幻的爱。
楼主:天姝  时间:2021-02-15 20:48:07

方宇异常的沉默,以前他工作不顺心或被别人排挤的时候,也会这样,他总是不希望我看到他软弱的一面。问他,他也什么不说。我说,你干脆辞职算了,这样受气,还能有心情工作?他一直沉默,然后叹气。方宇是一个懂得向生活妥协的人,他总是以退为进。他一直在升职。喜欢暗色调的衣服。很多衣服都是支离为他设计的,很有品位。
我笑道,支离为你设计服装,你付钱了吗?他又沉默了,然后敷衍地笑了一下,笑容不太诚恳。我望着他,他回避我的眼光。因为支离,他对我不诚恳。
方宇开始夜不归宿,在寂静无声的黑夜,我有隐隐的担忧。半夜,我穿了衣服在很冷的冬夜的城市的街道上孤独地走着,夜光很亮,苍穹笼罩着大地,城市很空寂。
我想起那夜我们的疯狂,支离说,我爱你。而那个“你”根本就不是我,也不是我之外的某个人,支离爱的是幻觉,这个世上的人,对她已经没有性别的区分,包括做爱。
夜气越来越凉,我感到丝丝缕缕的透骨的寒冷,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下起了毛毛雨了,我想了想,很无力地回家。支离对这个世界的爱已经不再是,温暖,而是,伤害。
狭窄的阴暗的巷口猛然钻出一个黑影,我立刻贴墙站定,心突突地跳。是隔壁的那个戏子。她穿着长袖戏服,化着浓装,在这样的雨夜摇出来,像个女鬼。她没理睬我,只是似笑非笑地飘了我一眼,便兀自向操场扭去。漆黑空阔的街道上传来渐渐远去的清晰的《梁祝》里那痴情的唱词:
今日望望不见青鸾信,明日盼盼不见黄犬音
我曾把银河肃整,鹊桥驾定,那见牛郎来会织女星……
奈何桥上等候我,日落西山还见面……
雨已经很大了,大颗大颗的雨滴打在我的身上脸上,地面漂浮着一层薄雾,氤氲起伏。
我恍惚到家的时候,方宇正在等候我,似乎有话要说,但是他一再打量我的脸色,很担心的样子。我喝了他倒的热水,告诉他,被一个深夜的女鬼吓住了。他顿了顿,轻声说,支离就像女鬼。
我望着他,微笑道,你喜欢支离?方宇叹息道,她很悲伤,我希望她快乐,她游离在这个世界之外。
我沉着脸说,我们还没有结婚。方宇默然。我在昏暗的灯光下一直望着他,几乎落泪。方宇说,小可,我怎么办?
怎么办?要是可以三妻四妾就不会有问题了,是不是?
小可,你胡说什么?
你做了还怕人说么?
不是你想的那样!——有时候,我觉得我们不适合……
我“啪”的一声砸碎了手中的还在冒热气的水杯,剪断他的话,去了另一间房间,蒙头哭泣。方宇不知什么时候,已坐在床沿。夜很深、很静。他将我抱在怀里,轻声说,小可,小可。我模糊地睡去。
第二天早晨,方宇和我在窗外杂沓的脚步声和纷乱的窃窃私语中醒来。雨还在淅淅沥沥地下着,天色灰苍苍的。腐败的气息在这样潮湿的季节很浓重,我起身向窗外望了一会,男人女人、陌生熟悉的都在向隔壁拥挤。
隔壁的那个越剧演员,这时候,我才开始注意她。她在与我擦肩而过的匆匆一瞥,是那种舞台演员极具戏剧性的阅尽沧桑的眼神,带着鬼魅的气息。
原来她一直是个精神病患者,他的丈夫常年将她锁在屋里。昨天夜里,她乘丈夫熟睡之机,竟找到了钥匙,逃了出来。她一定为自己重获自由而万分高兴,但是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她居然在那个悲凉的雨夜掉进护城河里淹死了。昨夜的雨那样的大,河边连可以帮她呼救的人都没有一个。
当人们在一片闹哄哄的追随围观的人群中将那个胀得变了形的尸体抬回来时,她的丈夫没有很伤心,他似乎在很久以前就已经接受了她死亡的事实,只是向着死者的脸呆看了一会,平静地打了几个电话,通知亲友,通知殡仪馆。
以前我经常听她的声音,以为只有二、三十岁,《梁祝》那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给了我很多浪漫美好的想象,现在才知道,她已经五、六十岁了,烛台上有她年轻时的照片,顾盼生姿,很美,而眼前的她,面容因经水的浸泡而显得胖大、可怕、丑陋。
我突然吃惊地注意到,这个年老的女人苍白肿胀的指头上,也戴着跟支离指间一样晦涩的戒指,我知道,那是人骨戒指。原来,这个世界上不止一个支离那样的女人。
同辈的人议论她年轻时的风光,以及不幸的一生,而很多内中详情,人们又不得而知,只在猜测中叹息着,她是一个傻子。
我与方宇互望了一眼,很怆然。

装修公司希望我们尽快确定装修婚房的方案,我犹豫了一下,对方宇说,还需要婚房吗?
方宇沉默了一会,支离怎么办?
我努力克制,但仍忍不住心中的怒气,你爱支离就娶支离,不用这么虚伪。
而我的内心非常清楚,支离对任何人都只会是一个破碎的影子。我也爱支离。
方宇拉住我的手,小可,这么多年,我们在一起这么快乐、幸福,彼此都可以坚强地生活。支离却好像是风中的草,一阵暴雨似乎就可以摧毁她。
支离一直在用流血的方式保护她自己。我沉默了一会,抬眼对方宇说,我懂了,照你认为对的方式去做。转身的一刹那,我的眼泪滑落了。他忘了,他送我的那枚草戒指。
悲伤的日子有点难挨,可是很安静。方宇选择支离,因为她柔弱,或者相比我,他更爱支离。
三个月后的一个黄昏,淡淡的斜阳洒了一地,我懒懒地靠在床上休息,看一本老掉牙的言情小说。听到隔壁的门被打开,还有悉悉簌簌收东西的声音。那个戏子死后,她丈夫也搬走了,房屋一直卖不出去,只能那么空着,偶尔门缝里溜出的都是灰尘和发霉的酸味。
我于是过去,却正好撞上了迎面出来的方宇,我很诧异。他顿了顿说,我正准备找你。
方宇灰蓬蓬的手上拿了一本没有边角的本子,显得很憔悴,在我们以前共同生活的房屋里,低头沉吟了很久。我说,找这个又脏又破的本子干什么?
方宇望着我说,小可,你还记得,那天你看到那戏子烛台上的照片你的说什么吗?
我说了什么?
你说,这个戏子的神情和支离有点像。
窗帘被风吹得微微起伏,在方宇的脸上投下斑驳的阴影,他的表情晦深莫测。
我问他,你和支离结婚了?
方宇怔了怔,哑着嗓子说,她总是弄伤自己,——她进了精神病院。
我不由得沉默了。半天,我说,你来做什么?
方宇说,支离让我找这个本子。
笔记本的封面已经烂了,字迹模糊,布满灰尘,在哪个空间划过,都在哪个空间留下飞舞的灰尘。翻开里面的一页,文字倒是很娟秀的,看上去像是日记。
方宇说,小可,婚房已经装修好了。我说,什么时候办酒?
他说,元旦。我望着他,故作笑容,和支离?心里有点希望和侥幸。
方宇很仔细地擦拭日记本上的尘挨,说,小可,那本来是属于你的。但是支离,她现在病得这样的重。我仍然爱你。永远。
支离一直都是病人。这世上没什么东西是属于我的,包括感情,永远的感情只会伤害当事人。我沉默了很久,回忆起6年的同居,欢乐和争吵,我低声说,方宇,我们像夫妻一样生活了很多年,结果,——不是夫妻。
他非常难过拥抱我,吻我。我们在这个潮湿的季节很狂乱地做爱。他说,你怎么瘦得这样厉害?我说,我想你。那个草垛的夜晚,你还记得吗?
小可。我对不起你。
不,只要你爱我。
我爱你。一直。永远。
窗外天色已经暗下来,都市下班的人们匆匆经过我们,留下急促的脚步声。同样的路,很多人在走。
楼下的垃圾站终于搬走了?
是的。
空气更加新鲜了。
是的。
小可,你要好好地生活。
——对支离的爱,是什么感觉?
……小可,小可。
我钦佩她。这世上能有几个人像她那样彻底去爱?
方宇默然望着我,再次用他男人的气息裹住了我。我在他的怀里落泪。
晚上停电,我在烛光下阅读了那个叫美云的戏子的日记。风吹得那暗红的烛光忽明忽暗,我的放大的影子幢幢地映在雪白的墙上。纸张已经发黄,很多页仿佛是被泪水湮湿了一大片,徒留一个苍凉的印迹。灰尘很重,很多年没有人翻动这个本子了,每翻一页,都落下一个浅浅的指痕。
很像《胭脂扣》的那个故事,只是殉情的是男人,偷生的是女人。因为美云当时怀孕了,她以怀孕为借口,没有在自己的红酒中放氰化钾,她怕死。
楼主:天姝  时间:2021-02-15 20:48:07
但是情夫死后,美云夜夜都不能入睡,直到她将情夫的骨灰制成的戒指一直随身戴着,她才能睡着,但是一睡着,她又见到他在对她生气,她偷生,而且没有照顾好他们的孩子。
美云的丈夫以前和我相遇时也会客气地打招呼,夏天穿套头的汗衫,冬天穿藏青色的羽绒服,喜欢在临晨4、5点在小区里跑上几圈,平时都在家里,不爱与人更多的交往,看不出是怎样的一个人。但是美云在日记上描述的丈夫,却是一个十足的恶魔。
美云的美貌和唱腔在老南京曾经红极一时,他娶美云,不是因为爱她,而是因为虚荣,仿佛一场吃辣椒比赛,比赛的人并不是因为爱吃而在继续,是因为要战胜别人,赢得比赛。美云在浮华生活的背后,需要一个踏实的依靠,心灵的慰藉,她需要的是爱,很多很多的爱。丈夫只会令她失望。日记中有这样几段:
2月20日 星期三 阴雨
我已经怀孕2个月了,反应很重,吃不下饭,你在我身边就好了,不知道现在你在什么,外面还在下雨,有几滴飘到我脸上,真冷。晚上他喝得醉醺醺回来,满身臭气,我给他洗脚的时候,吐得很厉害。他将洗脚水泼到我身上,骂我,用鞋底扇我的脸……,邻居王嫂进来喊他接电话,他才停手。他总是这样。
他知道我和你好,就以我为要挟来讹诈你。我怎么敢告诉他,我已经怀孕了?他这个人没有人性,我们又不能在一起,我真想死。
3月9日 星期五 大风
今天天空怎么这么暗啊?灰尘风沙这么大!这么大!
他说,他永远是我的丈夫,他就是要看我痛苦一辈子,他就是喜欢像对待狗一样对待我,——我还不如狗。他用火叉插着活鱼在火上烤,对我狞笑着说,要是能叉着我烤,他一定也会这样烤着我。
别人都当笑话来议论我和你的事,用鄙视的眼光看待我,还有人说他宽容,能原谅我的不忠,其实他有多残忍,苍天最清楚!他只认得钱!他从我身上榨取你的钱!
可是,我们怎么办啊?
有一些页面只写了日期,内容是空白,上面纸张折皱,——空白的部分都是眼泪。
孩子出生后,美云的丈夫说了声,野种!就随便找一处空地丢在那里,孩子紫着脸一直都在清晰嘹亮地啼哭,在那个空旷的灰蒙蒙的临晨,显得凄凉。
美云见不到孩子,对自己的爱人又愧疚万分,人前人后都是嘻笑声,很快就疯了。于是每天都抚摸那枚戒指,唱戏给情人听。美云恍惚又在戏台上看到台下鼓掌微笑的那个痴心人。
后来一些部分字迹凌乱,看不清楚,大致是在某一天,美云终于见到了失散多年的孩子,但是她控制不了地发病。
那个孩子,就是支离。

方宇在这个暮色苍茫的黄昏向我描述了支离对他讲的一切。
支离风尘仆仆地从遥远的北方找到这座城市,美云的丈夫看到她暗暗地惊了惊,——支离像极了她年轻时候的母亲。冥冥中有一种力量让他有一瞬间的胆怯。他怀着一种复杂的心态默然打开锁住的那个房门,苍老地喊了一声,你的女儿来了。支离看到的母亲,是一个头发凌乱、面目狰狞,穿着肮脏的女人,散发着同楼下的垃圾一样腐败的臭味。
美云背着光,眼球泛白,茫然的来回在屋子的阴影里走着台步,一只手抚摸着另一只手上那个奇怪的戒指,轻轻轻轻哼唱着《梁祝》。听到丈夫的声音,她停了下来,恨恐怖地向支离脸上端详。
支离问美云的丈夫,为什么她成了这个样子?
他说,她有一本日记,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但是他不知道在哪里。
说话间,母亲突然扑过来,捧起支离的脸,说,为什么?为什么我会怀上你?啊?愤怒的声音从她那光泽暗淡的牙齿背后传出,那颗人骨戒指硌得她下颌疼。
支离终于挣脱她,下颌已经被扎出血。母亲看了一眼留在那戒指上的血液,笑了,他沾了新鲜的血液也许可以复活。这句话在支离的心中长时间的振荡着,后来,她在黑色曼陀罗的传说中得到证实。支离惊恐地夺门而逃。她想她来的总不是时候。她再也没有来过,美云的丈夫在她出门的一刹那,狠狠地说,你和那个贱货都是那个死鬼的陪葬。
支离本应该离开这座城市了,可是她与春阳相爱了。春阳是这个城市的一个小报记者,每天都忙于奔波,但是很爱支离,那时候,支离很温柔,很快乐。
春阳陪她一起做饭,一起购物,没有日夜的做爱。他们几乎融化成一体,他结结实实的在她柔软温暖的身体里,她觉得灵魂是幸福的。
但是突然有一天,春阳的同事急促伤心地告诉她,春阳救活落水的孩子,自己却被涨潮的河水冲走了。支离看到春阳时,他穿着早上出门的衣服,铁青着脸,双目紧闭,笔直地躺在停尸间,仿佛在另一个冷飕飕的黑暗的世界里,很冷。口袋里还有他们的甜蜜的合影。
早晨春阳留给她的吻,还有潮湿的温度。他笑着对支离说,今天是我们认识一周年,晚上我们去看电影。支离说,等你,亲爱的。没想到那竟然是诀别,为什么没有任何的征兆?支离一下子彷徨无据。她有时候想春阳也许在哪里睡着了,等他醒了,就会再来找她。支离将春阳的骨灰做成了戒指,日夜戴在无名指上。他们那时正准备结婚。
支离想起母亲是以怎样的方式来唤醒心爱的男人。她种了一盆又一盆的黑色曼陀罗,每天都对着人骨戒指一遍又一边想像他和她的那些往事。春天的花,夏天的雨,秋天的落叶,冬天的白雪,每一夜,都有春阳默然陪伴。她在等他。

支离与方宇有了深刻的暧昧之后,对方宇也产生了依恋,就像对当时的我一样,春阳像影子一样,在支离的眼中投映于某一个现实的人。男人或女人,没有性别、年龄的区分。但是方宇对我有婚约,于是那一天,支离到我到我的住处,告诉我,方宇爱的是她。这个可怜的女人,已经被爱逼得发疯了,那个戒指形成的虚幻,使支离变得像锋利的刀一样劈杀感情。
直到她母亲的去世,支离才停止。美云的丈夫告诉支离,那个贱人死在护城河里了。支离在一瞬间,出现了混乱。春阳也在护城河。母亲是否去叫他,叫他回来?弥补她对我错过的爱?春阳很快就会回来了。支离对着静静流淌护城河水,说,春阳,你在哪里?
十二月的这一天,虽然天气寒冷,但是阳光很好,预报说是有雷雨,我觑眼望望蓝天,看不到雨天的迹象。我将日记本用报纸包了一下,装在袋子里,去医院看支离。
路上就已经起风了,夹杂灰尘和沙粒,遮天蔽日的昏暗。枯叶在地上刮擦着。一家路边的早摊点,还在开门营业,腾腾地冒着白色的热气,很多行人在那里躲风,心善的老板从里屋又搬出几张凳子放在客堂。
不料医院已经忙得人仰马翻,——支离失踪了。
支离在住院的前一个月,又开始重复以前深夜出去找魂的行为,每天都在晨曦中苍白疲惫地回来。方宇拉住她,支离你怎么了?她望着方宇说,将母亲的日记找来,她让我好好保管。我一闭上眼,她就来找我。我不恨她了。她说带我去见春阳。
支离在医院,像是自虐狂,找不到伤害自己的工具,就用牙齿,每次都咬到出血,才会满意地松口。每天月亮出来的时候,她就找机会逃跑。昨天晚上,她乘护士换班的空当,又跑掉了。夜路那样的漫长,医院周围都是群山,是那漆黑的深夜里更加深黑的阴影,她能走出那深黑的阴影吗?她找到他的魂魄了?
傍晚,天色更加暗沉下来,电闪雷鸣,真地下起了暴雨。我在支离那张空白的病床上坐着,追忆起我们的相识。午夜电影。方宇。“人头马”和人骨戒指。
大雨厚密如帘,雨雾吞噬了世界。
楼主:天姝  时间:2021-02-15 20:48:07
灯火背后的等待
文/天姝

 一
在吕姝娴生活所这座城市里,处处都是红绿灯和铁栅栏,一出门就是车流人海,由于地处南方,空气始终是潮湿的,仿佛一个无相而善良的精灵在含泪俯瞰着城市中发生的那些人和事。人们有时候彼此漠不关心,有时候又过于关心,岁月便在这眉间眼底缓慢地流逝,那被幸福浸润被伤痛打击的曾经的过往,渐渐弥散着人生的况味。
吕姝娴第一次见到菲娅的时候,菲娅穿着粉色的羊毛衫和一双咖啡色仿制的皮鞋,提着两个很大的包裹,在她前面走。菲娅很纤瘦,头发乌黑,衣领和黑发之间露出一截雪白细腻的脖颈,轻轻散发着有别于这座城市的乡土气息。菲娅左顾右盼地很犹豫地在小巷间往前走,后面的人速度不得不慢下来,一个骑自行车的男人仿佛克制了很久,终于不耐烦地钦得车铃“叮铃铃”直响。菲娅在瞬间有短暂的停顿,然后一回头。城市的小巷是那种古老的明代的墙瓦,灰秃秃的砖缝里是一些杂草和蚂蚁横呈的尸体,偶尔一两朵淡黄的,浅粉的野花在路边很颓败地绽放,淡墨色的天光下,是人们烦躁的随时要发火的脸,但是菲娅那纯朴的秀丽的面庞让人们眼前一亮,她谦卑地往一边的墙贴了贴,抱歉地笑笑,笑容所及之处,都被注入了生命的活力。男人显然为她的美貌迟疑了片刻,然后单脚一用力蹬着车子骑到她前面,到了远处又回头向她张望了一眼,菲娅却恰好转头。
菲娅对吕姝娴微笑着轻声问:请问虎踞路80号是这个方向吗?她用很标准的普通话,证明她上过学,她是这个城市的异乡人。——吕姝娴也是,但是在惠城12年,吕姝娴已经渐渐同化于这座城市。菲娅问的路让吕姝娴好奇,——那是她一个朋友的住处。
吕姝娴向她脸上仔细看了看,姑娘椭圆的脸上因为长途的跋涉沁出细密的汗珠,更加显得脸庞红润,眼睛深黑,头发简单地拢成马尾,羊毛衫上有一朵红绿相间的牡丹花。这时正是秋冬季节,巷子里的风飕飕地刮着,风中卷着枯枝残叶,天空晦涩,她鬓角的头发飞起来,在夕阳的余辉下笼罩着一层活泼的金毛衣子。菲娅按住纷飞的头发,皱着眉等待吕姝娴的回答。吕姝娴突然高声说,前面左拐就到了。菲娅被短暂又漫长的等候后的吕姝娴高亢的声音吓了一跳,不仅菲娅,吕姝娴也对自己的嗓门产生了片刻的疑惑,——仿佛一个被打扰的梦中人忍不住怒气而发出的声音。
虎踞路80号是吕姝娴男朋友叶大志的住处,这样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找叶大志,会有什么事?
吕姝娴和那个姑娘又默默地走了一阵,彼此都在眼角的余光里偷偷地瞟着对方,到了巷口,吕姝娴向右拐去了华城超市。吕姝娴本来是要去叶大志的小屋的,她经常在那里留宿,这时候,大志应该正在等她。
叶大志是这个城市的小报记者,成天奔波在惠城的各个角落,报道那些突然的非理性所预知的一些事件。他是师大中文系的硕士,知识很丰富,对事物的观点很新锐,是惠城小有名气的专栏作家。他的相貌其实很一般,但是他健壮的体格、深厚的内涵使他的神气超越平凡。更多的人们对大志的印象只是报纸一个角落上的那个意气风发的头像,仿佛只有那个永远微笑的年轻的脸才叫叶大志。人们在谈到“叶大志”这个名字的时候,总是很崇拜很敬仰的神情,那可是名人啊!——一个遥远的模糊的概念,远离生活中那个穿着拖鞋,到隔壁小诊所买“达克宁”的大志。
时间是下午3点左右,小诊所自开业以来,生意惨淡,在这样的时间,更加寂静,门前的老黄狗闭着眼睛假寐,有人经过时,便懒洋洋睁开眼,见到大志走进门,它咻咻地跟了一段路,又回头在房檐下趴着。大志笑说:这狗有灵性。医生面无表情但不无得意地说,它跟了我10多年了,谁是病人,它一闻就知道。大志心想:真的那样,那可是神犬了。老医生看到大志不太相信的神情也不加辩驳,开药时注意到病历上的名字是“叶大志”,不由得向大志打量了两眼,笑了:跟名人同名啊!大志跟着笑了笑。老人在打了一个下午的瞌睡后,终于迎来了今天的第一个病人,虽然他只是开2管“达克宁”。大志的笑容令他倍感亲切,他脸上的皱纹轻轻有些舒展,还是做百姓好啊,名人一旦有了错,便凤凰变草鸡啦!大志接过药,心里怔了怔。门口突然经过一个娇小的提着重物的身影,与正出门的大志撞上了。
菲娅看到大志,过于激动和兴奋,脸一下子红了,心突突地跳,她好像有很多话对他说,可是一时没有头绪,倒将嘴给堵上了。大志看到菲娅顿时愣在那里,心里有些不知所措,头脑有一瞬间的恍惚。两人就那么傻傻地停顿了有一眨眼的功夫,然后有几分默契地一前一后离开。门前几只停憩的小麻雀跳跳纵纵地悠闲的找吃食,暮色夕阳中的大地温暖而充满生机,老黄狗起身注目远方,好像远方是它期待的未来。
另一个病人捂住肚子来诊所,望着渐渐远去的大志和菲娅的身影,惊讶地说,那是叶大志啊!——上次来我们单位讲课的。大作家也来这样的诊所?老医生忙从椅子上起身向外走来,是真的——叶大志?不等对方回答,两人一起探头向着大志和菲娅背影望去,沉默了一阵后,老医生喃喃道:那个女的,是叶大志的什么人?
吕姝娴在人声鼎沸的超市里给大志打了电话,电话那边很安静,大志说,小娴,怎么你还没来?吕姝娴身边两个陌生人因为什么事在激烈的争吵,她捂住一只耳朵,对着手机迟疑了一会,说,我马上去。
一路上, 吕姝娴的心情复杂,那个姑娘的出现,隐约预示着她的生活不再平静,——仿佛人生的一台好戏才刚刚拉开序幕。秋冬季节,路上与她匆匆擦肩而过惠城的人们穿着色彩纷呈,在苍白平凡的岁月里增添了浮华的热闹,人们彼此目不斜视,但是那故作姿态的眼睛深处,隐藏着对他人善意的好奇和对现实的不服气妥协。
楼主:天姝  时间:2021-02-15 20:48:07
大志的房间显然被简单收拾过了,可是姑娘并不在。大志在洗菜,吕姝娴看到案板上摆了很多卤菜还有一些半成品,有别于他们平时简单的午餐。大志的背影其实有些沉重,仿佛有一种痛压在心口。吕姝娴从后面拦住大志的腰,怎么了,今天有客人吗?大志在水池上洗了手,转身对她望了一会,有些违心的笑了,是,——我高中的同学。
同学?吕姝娴故意用审视的眼光望着叶大志,大志只望了她一眼,然后他笑着回避了。大志接着做菜,一边告诉她,姑娘叫菲娅,在惠城郊区的服装厂谋得一份会计的职业,明天正式上班了。吕姝娴一直看着大志的背影,背影显得真诚,让她不由得产生一些荒诞的想像,比如曾经被自己拒绝的恋人,多年后,才发现其实他是最好的,所以不远万里又来找他;又比如,菲娅这个一贫如洗的外乡人面对大志的名气和财富,企图实施各种手段来占用一笔。等等。眼前的一切变得模糊起来,每一种假设,都是一个让她刺心的过程,同时也隐约吹响了她内心那为爱而战的战斗号角,直到一声轻柔的叫唤打断了她。
菲娅扶着门对大志微笑,见到吕姝娴则吃了一惊,大概没想到就是那个让她觉得有些特别的指路人。菲娅觉得吕姝娴很优雅,带着很浓的书卷味,眼睛很漂亮,——是她见过的最漂亮的眼睛,睫毛很长,幽深而明亮,男人看一眼就很容易掉进去的那种。
菲娅显然描了口红,画了眉毛,头发也用发夹盘成一个清爽的发髻,——她是打扮给大志看吧。她这样的用心,叶大志却仿佛什么都没看见。大志擦擦手,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声音平板,大志说,床铺都收拾好了?菲娅说,是的。眼睛却看着吕姝娴。在大志的身边,她看到了吕姝娴,心里有些警惕。她甚至害怕地想,大志真的有了女朋友。大志不爱她,但是大志对她有过誓言和承诺,而且大志这样的人最在乎名誉,——他们之间还有一份契约呢。菲娅这样想着,心里稍微定了定。
大志对吕姝娴笑了笑,很直接地说,菲娅,这是我女朋友,吕姝娴。菲娅在一刹那脸红了,不知道是愤怒还是害羞,但是她的嘴唇煞白。吕姝娴觉得她被一种强烈的感情撞击了一下,脸上的肌肉有些痉挛。她一定不是大志什么普通的同学!此刻,这一推论得到进一步的证实,而大志当着菲娅的面对吕姝娴身份的确定,让她在这个女人面前有一丝的虚荣,她不禁挺了挺胸脯,对菲娅轻轻笑了笑。菲娅颤抖的嘴唇嘟噜出不清楚的:你好。那声音从虚无中来,在虚无中消逝,隐约而缥缈,——也许她并没有出声。好像白天的日光下,你即使闭着眼睛,有人经过眼前,你也能隔着眼皮感觉到有影子晃动了一下。
菲娅在瞬间脸色灰白,显得枯槁憔悴。吕姝娴和大志张罗着端菜端饭,小厨房在这个微凉的秋季又温暖又忙碌,吕姝娴突然对客厅里落寞又孤单的菲娅产生了一丝怜悯。大志对这个多年不见的“老同学”明显缺乏基本的照顾,像是故意在冷落她,——那原先想的为爱而战的号角已经偃旗息鼓了,因为很明显,菲娅是一个感情失败者。
吃饭的时候,菲娅指着糖醋元子,对吕姝娴笑说,大志真是细心,这是我最爱吃的了。吕姝娴的笑容有短暂的停顿,——糖醋元子也是她最爱吃的菜,——也许只有这盘菜让菲娅感觉到一丝温情吧。吕姝娴笑说,那多吃一些吧。她看了一眼大志,大志因为那隐藏的什么痛,在很快地大口地吃饭,一声不吭,仿佛要用饭菜填饱的不是肚子,而是内心深处的空虚,不知道什么事让大志这个一直骄傲自负的男人突然间显得颓败。
吃了饭,菲娅和吕姝娴一起洗碗。在哗哗的水声中,吕姝娴问菲娅,你为什么找大志?菲娅说,我喜欢他。吕姝娴瞥了她一眼,不轻不重地说,我和大志在一起很久了。菲娅几乎就要破口而出地讲什么,但是她将那已到了喉咙口的话咽了下去,她只是固执地轻轻地说,你不如我爱他深,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比我爱他更深。吕姝娴洗碗的手停在那里,水珠顺着指间一滴滴滑落,汇聚于下水道沉默地离去。吕姝娴仿佛看到了菲娅在软弱的外表背后的强悍。菲娅难道没有看到大志对她的态度吗?没有听到大志告诉她吕姝娴是谁吗?——菲娅看到了,也听到了,但她依然这么的,痴情。吕姝娴一时无语。
吃完饭,大志送菲娅回单位,他们好像边走边谈着话,有时候,大志停下来,有些怒气地望着菲娅,菲娅也停下来,低着头,然后又走,直到走出吕姝娴的视线。暮色苍穹下的两个人,仿佛苍茫岁月中缓慢移动的两条生命的曲线,延伸向远方,却没有重合的交点。吕姝娴对着大志和菲娅已经远去的那一片空白出了一会神,轻轻叹了口气。

惠城进入了寒冷的冬天,枝头光秃秃的,路边一排排梧桐树根都被刷了一米左右的白石灰,地上覆盖着厚厚的落叶,空气中是淡淡的微尘和隐隐的城市女人香水的气味。人们每天都期待着一些令人瞪眼的新闻为程式化的生活带来一些稀薄的快乐。菲娅每周都从单位坐一小时的公交车来打扫大志的小屋,或给大志晒洗床褥,买大志喜欢吃的水果,然后做饭,吕姝娴和大志都默默地看她做这一切,屋里散发着米饭温暖的香气,但是空气沉闷。菲娅在忙完之后,抬起满是汗珠的脸对吕姝娴和大志说,我走了。然后说走就走。她这种表现,让吕姝娴觉得好像吃馒头时,突然嚼到一块没有发起的死面疙瘩,不得不慢下来,但是这顿饭变得扫兴。
有一天很晚菲娅才来,天已经黑了。菲娅说,今天单位加班了,来迟了。——也许是故意等吕姝娴上夜班的时候。大志说,你不是一定要来,菲娅。大志其实是说,菲娅,你不要来了。菲娅误会大志这句话的意思,她甚至有些感动,她一边干活一边说,没事,我不累,——我想着你,不觉得累。大志看着她默然,墙上是她放大的幢幢的影子,窗外是五彩斑斓的都市,霓虹灯流光溢彩,路边不时传来城市丰富的夜生活中男女的欢笑声。
不一会原先暗沉沉的天空突然乌云滚滚,然后电闪雷鸣,然后“哗啦啦——哗啦啦”起了暴雨,雨雾瞬间吞噬了世界,路上的行人面对大自然这突然的变故,要么大叫着狂奔要么躲在商场的雨蓬下傻眼望着倾盆大雨。雨珠有力地噼噼啪啪地打在窗户玻璃上,然后又如泪水般无声地滑落,像一个人感叹这烟视媚行的欢乐生活背后的哀伤。菲娅望了一眼窗外漆黑的深夜,低声说,明天我可以休息。
她已经打扫好了小屋,可是这样大的雨,她看来是走不了了。暗黄的灯光下,菲娅低着头,并不看大志,她长的睫毛的阴影一丝丝映在脸颊,鬓角的碎发披到腮上,大志的心忽然柔软起来。菲娅做的这一切不都是为了他吗?大志过去抚着菲娅单薄的双肩,说,菲娅……菲娅忽然抬头吻住了他的嘴唇,大志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一下子跌坐在椅子上,菲娅整个人都趴到了大志的身上,动作显得笨拙。菲娅仿佛压抑很久的欲望和激情,热烈地亲吻着大志。大志心里一阵阵感动,他不由得抱紧了菲娅。大志想对菲娅说什么,嘴被菲娅堵住了,大志含糊地说,菲娅!菲娅眼泪掉了下来,菲娅说,你什么都别说,你只要知道,知道就行了。
晨曦的第一缕阳光隔着窗帘照在大志的小屋里,大志睁开眼,看到菲娅守着炉子煮稀饭,神态专注,火光映红了她的脸。这是一个感情认真的女人。大志想起昨夜菲娅的投入和柔情,心里有些愧疚。大志走到菲娅身边,蹲下,向小煤油炉里吹口气,火焰更加旺盛地燃烧起来,菲娅望着他滟滟地笑了,瞳孔里映照着大志,背景是鲜红的小火球,那心灵深处的幸福似乎随时都会荡漾开来。
大志起身去抽屉取出一叠钞票,递给菲娅,菲娅顿了顿,将钱收在包里,菲娅说,这些钱,我一分都不会动的,我会好好的存着,——为我们将来的生活。大志望着她,停了一会很残酷地轻声说,菲娅,为什么你总是以为我们会有将来?——你不要对我这么好。菲娅闭着嘴,望着大志,沉默,转瞬间一种无言的悲伤在这沉默中延续。
虽然如此,菲娅仍然固执地对大志好,她收入微薄,吕姝娴印象里的她,几年都不曾换一件新衣裳,但是看到适合大志的款式和色彩,多贵的衣服,她都会想办法买来。她那样的温柔体贴,像个已婚的小妇女,吕姝娴有时候拿菲娅与自己相比较,会觉得惭愧,不知道为什么大志不喜欢她。倘若大志喜欢菲娅,吕姝娴想自己是否会像菲娅那样勇敢地去争取呢?吕姝娴抿着嘴唇,甩甩头,忘记这个给自己的问题。
楼主:天姝  时间:2021-02-15 20:48:07
大志宁愿穿吕姝娴给他买的10块钱的棉布体恤,而将菲娅的昂贵的时装挂在衣柜里。吕姝娴说,那些衣服是很有品位的。大志说,那不是我的品位。大志说这句话的口气是淡漠的,很简短,——一句话就结束这个话题。吕姝娴沉默了一会,她突然意识到,菲娅不是一句话就可以结束的那么一个人,这个一开始就似乎注定要失败的女人内心似乎有一股强烈的感情足可以与任何一个情敌抗衡,这就让那个自以为是的胜利者对她的胜利也不确定起来。
吕姝娴灵巧地向大志说,换一个菲娅不知道的地方去住吧。天气渐渐温暖了,一开窗便是大簇大簇的金黄的迎春花,砖墙的缝隙里已经钻出几根生机昂然的绿草。陌生人偶尔在窗前经过,向远处的某一个熟人打招呼,——是最古老的中国式问候:最近好啊?那人回答:凑合着,还行!
大志将脚下的一双鞋,用脚一会踢成“八”字形,一会踢成“11”字形,对吕姝娴的建议没有反对也没有赞同,答非所问地说,有的事让人无奈。吕姝娴走到大志身边,心里有几分气恼,注视着他说,你解决了问题,就不会无奈了。大志说,这需要时间。顿了顿,大志说他写稿了。吕姝娴望着他,——已经3年了,还需要多少时间呢?可是叶大志,好像害怕面对这个问题。
菲娅对吕姝娴很友善,总是点头、微笑,很客气的样子,但是有一点委屈,一点做作。爱情让她变得像奴隶,吕姝娴想,但是这是菲娅自愿的。菲娅的所作所为让大志和吕姝娴都不愉快,解铃还需系铃人,只有大志能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可是大志,——对这件事显得懒散。大志说他一直在努力,可是吕姝娴觉得大志只是在拖延,这与他一贯的作风相违背,但是他确实在这么做。吕姝娴有些悲哀地想,男人总是不能抗拒感情的诱惑,大志也是如此。如果真是这样,是否还有必要继续自己和大志的感情呢?吕姝娴被自己的这个念头震惊了,心柔柔地疼起来,她想起那无数个月光下与大志缠绵的时刻以及两人在草垛,在海边,在床头的那些关于爱情的海誓山盟。人们在那淡淡的斜阳里急匆匆地回归,吕姝娴在下班的路上,在喧哗的都市中落寞地行走,看到辽阔的寂静的天空,想到那不确定的未来,心情散淡。

大志在惠城是一个很受欢迎的记者和作家,人们关注他,对他熟悉又陌生。很少有人知道,他就住在这个闹市区的小屋里,他平凡而知足地生活着。但是菲娅的出现打破了他的平静,大志知道,菲娅不是她表面上那样的一个温柔女子,他更加小心翼翼,而不敢轻举妄动,他在乎与吕姝娴之间的感情,在乎在这个城市历尽辛苦建立起的名誉和身份。
昨晚,吕姝娴帮助大志整理文字稿件一直到临晨两人才休息。早晨窗外吵闹的市声和人们杂沓的脚步声将他们惊醒,大志亲吻了吕姝娴甜蜜的嘴唇和眼睛,听到窗外一个老太太高声的讨价还价,大志不由得轻轻笑了,对吕姝娴说,以后你也会这样吗?吕姝娴睡意朦胧地哼了一声,大志抚摸了吕姝娴柔顺的头发,然后突然心血来潮掀起被子的一角向被窝里看了一下,吕姝娴泛着温润光泽的曲线优美的身体让他欲望抖擞,他在吕姝娴的胸口用力吻了一下,吕姝娴忍不住叫了一声,大志松口时发现,吕姝娴洁白的胸口留下一个青紫的吻痕,吕姝娴睁开眼说,疼死了。大志笑了,吕姝娴是他柔嫩的女人,他用力又温情抚摸她,一边对吕姝耳语说,这就疼啦,以后生孩子怎么办?吕姝娴噱着嘴,说,那就不生啦,然后故意不理他。大志扳过她的肩膀,低声说,不想理我?吕姝娴顿了顿转身匍匐在大志的怀里,影沉沉的大眼睛凝视着大志。大志冷不防向前吻住了她饱满的湿润的嘴唇,唇舌交接的诱惑使吕姝娴不由得呻吟起来,吕姝娴低声喊着,大志,我最爱的大志。她在轻微的意识模糊的状态下感到大志深入到她紧张柔软的身体。
这个早晨的天气真是好,天空一片蔚蓝,偶尔从窗户缝隙里溜进来的微风都带着甜丝丝的清新的味道。大志在一阵阵生理与心理快感的冲击下,从心底里发出那温柔的,极其兴奋的苍凉的一声:我——爱——你。房间里在这之后很安静,床头柜上的闹钟从容不迫的嘀嗒——嘀嗒。吕姝娴突然心里难过起来,大志既然很爱她,为什么这么多年,也不向她求婚呢?吕姝娴神情凄黯。大志舒服地伸了一个长长懒腰,俯脸微笑说,怎么了?吕姝娴说,我想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大志好像一下子委顿下来,他停留了片刻,轻轻吻了吕姝娴的额头,然后在一旁躺下,闭目养神。吕姝娴觉得一口气堵在心口,生气地背对着他。
不知过了多久,大概很多人都上班去了,窗外一片寂静,能听到风吹树叶的沙沙声。突然门锁发出“咯嗒咯嗒”地声音,门因为反锁了,——打不开。吕姝娴和大志都一声不吭地向门那边望去,这时候,空气瞬间凝固了。
大志出于一种危险状态下的习惯,像保护孩子那样抱住吕姝娴。两人紧张地盯着微微旋动的门锁,猜想是某个盗窃或抢劫的歹徒。吕姝娴甚至在脑海里浮现了怎样与歹徒格斗的场面,完全忘记了自己还是一丝不挂;而大志想的是,如果真的是歹徒,他要什么就给他吧,只要不伤害性命。一只猫从屋顶走过,被藏在屋顶的鸟窝吓了一跳,嘶哑着尖叫了一声,大志和吕姝娴都不约而同地颤抖了一下,然后鸟窝的小鸟又是一阵叽叽喳喳地乱吵和扑拉拉乱飞的声音,那被搅扰的微尘在城市的半空喘息起伏。
钥匙在锁扣里微微转动的声音终于停止了,大志和吕姝娴无声地互望了一眼,刚要舒一口气。突然窗帘却被轻轻撩起了一角,一道刺眼的光线,让大志眼睛眨了一下,还有窗外青草和泥土的气味和隐约浮现的女人身上的脂粉香。大志恍惚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吕姝娴猛可间看到的是菲娅那张焦虑的、隐忍的、画了淡妆的脸,一时怔住了。菲娅一眼望到了赤裸相拥的床上的叶大志和吕姝娴,脸上立刻笼罩了一层阴影,是一种绝望的悲戚的神情,碰到窗帘布的那只手一直在颤抖。吕姝娴的内心突然在瞬间升腾起一丝邪恶的愉快,一种细微的如沙漏般的轻声在她耳边萦回:菲娅,你必须退出了。她飘了大志一眼,大志皱着眉紧紧地搂着她的肩膀,下巴靠在她的额头上,她听到他的心脏“咚咚”跳着,节奏很快。
楼主:天姝  时间:2021-02-15 20:48:07
记者来采访菲娅,菲娅只是倔强地盯着医院的天花板的某一处不确定的点在看,神情呆滞,没有回应,报纸上推测:该女子精神失常。
像是某种无声的回报,大志承担起对菲娅的照顾。吕姝娴想不到菲娅居然有这样的勇气去面对爱情,她带着一丝钦佩去琳琅满目的超市买了很多女人的必用品送给菲娅。
这一次菲娅忍不住对吕姝娴的恨,她当着大志和吕姝娴的面用力将它们扔到地上。奶粉,内衣,护肤品等等散落一地,像一个从内到外都七零八落的人。同病房的病友和正在为其他病人量体温的护士都默然看着他们,其实有几个病人和护士已经认出了叶大志,看到叶大志灰暗的表情,自然心里有几分明白,所以在背后偷偷议论着。隔壁一个病人在听收音机,正播放着《十面埋伏》那紧张的环环相扣的琵琶演奏,病房的气氛很紧张焦躁,窗外却是几个闲散的病人在四季如春的花园里谈笑,笑容很从容,来自真实的内心。花园里秋海棠、万寿菊、一串红都俏丽地绽放,那轻轻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漫,远处是一片淡蓝色的宁静的天空。
吕姝娴一时不知所措,脸腾的一下红了起来,她顿了顿,转身就跑,大志一把抓住她的手臂,用眼神示意她等等。大志将物品一一拾起来,放在菲娅的床头,对菲娅说,菲娅,我出去一会就回来。吕姝娴心里一蓬火直往头上冲,吕姝娴觉得大志过于善良和客气了——显得懦弱,他们相爱并没有错,是菲娅一直试图强求大志的感情。吕姝娴余光里看到,大志一直牵引着菲娅的视线,他将她的视线拉得很长。菲娅在他身后喊了一声:大志!大志没有丝毫的停顿,好像菲娅并没有在喊他。余光中的菲娅,仿佛流泪了,显得无助。
10月28日惠城的花边媒体已经有爆料,说,著名作家和记者叶大志为情所困,痴情女子被逼跳楼。内容都是一些无端的猜测,有的很荒唐,说叶大志插足第三者家庭,导致少妇精神失常后自杀。大志单位的领导找大志谈话,要求大志尽快平息这件事,并提醒他,年轻人要洁身自爱啊。领导的最后那句话语重心长,大志现在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叶大志和吕姝娴在树林里迎着萧萧的落叶缓慢地散步,天空灰蒙蒙的,仿佛很近其实又很远。叶大志将一只手伸向天空,随便抓了一下,说,够不到白云,可是还有收获。吕姝娴说,什么呢?大志有些凄凉的笑笑,说,抓住空气了。吕姝娴对这个不太搞笑的笑话,敷衍的笑笑,说,空气看不见摸不着,可它真实的存在着,就像爱情,女人都离不开它。
树林里都是参天大树,地边是一些杂草和野花,没有力气地耷拉着脑袋。树木枝繁叶茂地伸向天空,人在一片灰绿色的密林中显得渺小。
大志说,小娴,有些事,我以后再告诉你。我对你的感情是永远不会变的。阳光透过树叶在吕姝娴脸上投下斑驳的阴影。这句话仿佛是一段感情结束的开场白,吕姝娴不是滋味地笑了笑,吕姝娴说,我也该去相亲了,——父亲总是说我。大志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大志其实是希望吕姝娴再给他一点时间来好好解决这件事,可是吕姝娴显然认为大志在找借口分手。吕姝娴向前走了几步,低头说,大志,我们已经3年了,你知道,我需要爱,很多很多的爱。大志有些难过的说,我,很爱你。吕姝娴望着他,简短说,婚姻是一个证明。吕姝娴说了这句话,心里有些不自在,好像在威胁大志结婚。大志却回避她的眼光,停了停说,婚姻不能证明什么。但是语气浮浮的,连大志自己也觉得气短。风吹得树叶成阵的沙沙地响,碎发飞到吕姝娴的脸上,模糊了她的眼,淡墨色的天空有一道晚霞,仿佛苍穹的一道伤,慢慢地沁出岁月的血。大志和吕姝娴在这灰暗的晚境中很怅然,大志的心情糟透了,对自己的感情,现在这样的状况,他感到无能为力;而吕姝娴心里只剩下伤心,她想,令大志对菲娅犹豫不绝的除了爱,还会是什么?
楼主:天姝  时间:2021-02-15 20:48:07

6个月之后
一个夏日的午后,强烈的日光使得世间一切的缤纷色彩归总为零。医院里的空调很凉快,空气中弥漫着消毒水的气味,周围是熙熙攘攘的人群,窗外知了永无止息地“嗤嗤”地叫着。
吕姝娴在拥挤的队伍里看到大志熟悉的身影一闪而过,内心在瞬间抽搐了一下,来不及思考,大志已折回身来,小娴。
吕姝娴有些心慌意乱,他们分手半年多,而她每天都在想会在某一个时刻某一个地点碰见大志,此刻大志站在她面前,她又觉得像是自己无数次的幻觉一样,——远处大志的同事在高声喊他,大约是有什么采访任务。吕姝娴才确认,这不是梦境。吕姝娴扬起微红的脸浅浅地笑了笑,大志匆忙靠近她,在她耳边低声说了一句话,然后就抱歉地笑了一下,又去另一处投入工作。
大志的话令吕姝娴耳热心跳起来,仿佛诺大的世界只剩下她一个人,赤裸地站在人生的舞台上,而她因为路遇爱人却心慌意乱地忘记了台词,周围的人们指指点点议论纷纷。1秒钟左右,吕姝娴回过神,发现人们并没有注意她,有的在打瞌睡,有的在抱怨医院办事效率低,有的忧心忡忡地坐在那里,仿佛某个问题不解决,她就会去喝农药。每一个人都在集中注意力地考虑自己的人生。墙角的一只色彩艳丽的小瓢虫,犹犹豫豫地爬到了大厅,又缩进壳里一动不动,吕姝娴一愣神,发现这个在茫茫人海里胆战心惊的小生灵已不知去向。
吕姝娴在医院门口站了站,外面气温很高,树上的翠叶蒙了一层城市的灰尘,纹丝不动地严肃地对着烈日。汽车“轰隆隆——轰隆隆”在她面前经过,震得她脚底心微微的发麻。吕姝娴慢慢地向老街的巷口走去,大志说,他在那里等她。
大志依旧穿着白色的体恤,——是吕姝娴买给他的,短发朝气蓬勃地立在头上,他靠在暗灰色的土墙上,脸色灰苍苍的,仿佛月下倚在墙上的树影,大志很落寞地望着天空,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吕姝娴觉得自己离开大志的每一天都是煎熬,为了尽快使自己离开痛苦,她接受了另一个男人的爱,但是这又使她更深地陷入对叶大志的思念中。吕姝娴想,菲娅一定笑得很开心,就像风中的花朵那样笑得直打颤,——她反败为胜了。
事实是,菲娅也并非快乐。大志非但没有因为与吕姝娴的分手,走近菲娅,反而一直都在努力说服菲娅离开他。大志说,没有吕姝娴,他也不会爱菲娅,该结束了就早点结束,长痛不如短痛,可是菲娅仍然坚守她的爱情。
大志和吕姝娴并肩走着,无声地穿过热闹的狭长的街道。吕姝娴穿着墨绿色的连衣裙和白色的中跟鞋,显得内敛、温柔、洁净。青石板路面回荡着他们踏过的轻轻的脚步声,大志牵着吕姝娴的手第一次经过这里时,吕姝娴羞涩想,自己是否是大志铭心刻骨的爱人呢?而如今,那一切,恍若如梦。
大志不知道吕姝娴怎么想,但是他还是那样深的爱着她,而她如果不知道,那就是他的悲哀,想起他们分手前后所发生的一切,大志觉得混乱而辛酸。
不远处就是大志的住处,半年前,吕姝娴还和大志在那里同居。吕姝娴想起屋顶的那个鸟窝,一段时间,鸟妈妈在窝里养育了一窝小鸟,整天叽叽喳喳的,吵得他们晚上睡不好,只好手拉手在漆黑的深夜在空寂的马路边散步,大志说一些很好玩的笑话,都得吕姝娴很开心地笑。同样的那个鸟窝,让吕姝娴回忆起菲娅的自杀,——菲娅的自杀让他们分手。想起这些,吕姝娴很是怅惘。
吕姝娴想大志没有承担婚姻的勇气和决心,所以不向她求婚,——这也证明大志不够爱她。吕姝娴离开小屋的时候,大志在外面采访。离开的当晚,吕姝娴一直等候大志的电话,她想,至少他会质问一下,哪怕对她发火,但是过了一个多月,大志才打来电话,声音很疲惫,终于问她,为什么那么残忍?吕姝娴握着手机,不知该说什么,很久,大志挂了电话。
大志在吕姝娴离开的深夜才编辑好第二天的报纸,回来一看,屋里奇怪的寂静和冷清,大志没有看到吕姝娴,打开衣橱,发现她收走了自己的物品。这本是意料之中的,那次在树林里谈话过后,大志就预感到了,可是真的发生了,大志觉得不能接受,他宁愿相信这个夜晚就像吕姝娴去值班的某天一样,大志想菲娅的事情不处理好,他和吕姝娴不会幸福地在一起。深夜很静,窗外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屋顶的小鸟也安静地入睡了,偶尔发出温柔的“咕咕”声。
大志从小就是孤儿,习惯了孤独而顽强地生活,但是吕姝娴在他心中是那样重要的一个女人,他躺在床上,想起与吕姝娴的一些相处,觉得这个美丽的女孩就像幻觉一样,可是他真的离不开这样的女孩给他的这样的感觉,像那个张小娴说的:含笑饮毒酒。菲娅还在医院躺着,他对菲娅有责任,他对菲娅有承诺,——虽然那是不情愿的,但是他签了那份契约。
大志在对吕姝娴的想念以及菲娅固执的坚持中渡过了半年。
小屋里很整洁,床上放着一叠大志干净的衣服,有太阳的味道。大志将衣服收到柜子里,很热情地亲吻吕姝娴,吕姝娴心里升腾起一股热气,眼睛湿润了,热烈地回应着他,脑海里却挥之不去那叠洗干净的衣服。
窗外不远处还隐约传来吵闹的市声。吕姝娴不能抵制诱惑——来自于大志的诱惑,仿佛相隔6个月后,大志更加了解她身体的需要,哪里需要他,他就会在哪里,行之无误,十分准确,好像他们从来没有分开过。慢慢的,吕姝娴被大志带入极乐之境。
草原一望无际,辽阔苍茫而美丽,头顶是蔚蓝的天空,简单,纯净。
恍惚间,吕姝娴看见大志在黯淡的光线下正凝视着她,抽着烟。天已近黄昏,暮色笼罩着大地。她竟然小睡了一会儿,吕姝娴笑着揉了揉眼睛,开始穿衣服,大志先是在她背后默默地看着她,然后很细心地帮她扣内衣的扣子。吕姝娴扭头说,菲娅经常来过夜?大志说,不是经常。
吕姝娴对着镜子梳头,向镜子里大志的投影,说,我是到医院婚检的。吕姝娴想,大志说不是经常,那就是有时候他们在一起,吕姝娴套上绿裙子冷着脸说,新郎不是你。大志似乎怔在那里,半天他暴怒地冲到吕姝娴面前,狠狠地扇了她一个巴掌。之后,大志为自己的怒气有瞬间的后悔,因为他的力气太大,吕姝娴被那股力量牵引着摔倒了,嘴角流出涔涔的血液。大志从来没有对吕姝娴动过手。
吕姝娴从地上爬起来,吐了一口嘴里的血沫,然后擦擦嘴说,大志,下周我结婚。——你也打过菲娅吗?不等大志回答她就顺着木楼梯走了,眼泪忍不住涌了出来。高跟鞋撞击木板的“嗒嗒”的声音,沉重地敲在她的心灵,吕姝娴回头看到,门缝里,大志光着脊梁一直坐在床上抽烟。
菲娅一瘸一拐地来时,大志仍然坐在那里抽烟,屋里都是烟雾,满地的烟头。菲娅到大志面前,吓了一跳,大志眼睛红红的,头发凌乱,床上被子和衣服乱糟糟地堆在一起。菲娅说,大志,你怎么了?
半天,大志哑着嗓子说,菲娅,我想娶的是吕姝娴。我给不了你幸福的。——我们离婚吧。菲娅立刻坚决地摇头,说,我现在这个样子你让我嫁给谁?——大志,什么我都答应你,除了这个,——我死也不会同意的。
大志从床上站起来,对菲娅说,你不同意,我们也是要离,——我们结婚后一直分居着,这一点村上的人都能证明。法律上有规定,我们可以离婚。
菲娅怒目瞪着大志,你早就预谋了,是不是?菲娅眼泪滚了下来,那么多中国人都能凑合着过日子,为什么你就不能?——你知道我多爱你吗?菲娅在屋里没有方向地走了一圈,说,——我怀孕了。
大志沉默了,过了一会,大志换了一种口气。大志说,菲娅,你如果坚持,我就和吕姝娴离开这座城市,你永远都找不到我。
隔壁传来做晚饭的“嗤啦啦——嗤啦啦”的炒菜声,小诊所里的那只黄狗对着路人“汪汪”的叫声在傍晚的街道上响着,那不相识的气味特别的陌生人令它惶恐。
楼主:天姝  时间:2021-02-15 20:48:07

吕姝娴远远地看到叶大志在单位门口不远的地方等她,吕姝娴等下班的同事都走光了,才磨蹭着出来。大志过来,拉着她的手,那过往的怒气竟变成了委屈,吕姝娴眼圈红了,她背过身去,不让大志看见她的眼泪,大志低声说,对不起。
大志和吕姝娴来到他们经常散步的白桦林。春季的树林里地边开满了淡蓝的、粉白的、鹅黄的野花,那看不见的密林深处不时传来一两声清亮的鸟鸣,土地缝隙间的小生物都在繁忙地爬行。大志站定。目光注视着吕姝娴说,小娴,嫁给我吧。吕姝娴迅速地望了一眼大志,然后对着天空沉默了。茂密的枝叶其实遮住了天空,夕阳从树叶的缝隙里投下斑驳的阴影。
吕姝娴说,一切都处理好了?大志说,是的。
树林间有一片人工湖,养着一些红色的金鱼。他们在湖边坐下,鱼儿每吃一次水草上的杂物时,湖面便激起一片涟漪,缓缓荡漾开去。吕姝娴想起以前看过的那个《鱼和水的故事》,鱼说:你看不见我眼中的泪,因为我在水中。水说:“我能感觉到你的泪,因为你在我心中。吕姝娴的心又一阵阵温暖起来。
吕姝娴转身依偎在大志的怀中,大志亲吻她的眼睛。大志觉得自己好像站在已美丽的深渊的边缘,心里恍惚地随时都会掉下去,而吕姝娴闭着眼,微笑地任由大志的亲吻和爱抚。忽然传来几个孩子的嘻笑声,一个男孩一下子跌坐在他们面前,这个8、9岁的男孩,立刻不好意思地一骨碌爬起来,转身跟另外几个藏在矮树丛中偷看他们的孩子笑着逃跑了,很久,还留下他们的稚嫩的笑声和追打声。吕姝娴望了大志一眼,脸几乎红破了,大志安慰抱着她说,树林里总是藏着顽皮的孩子。
吕姝娴回到家的时候,心里仍然觉得恍恍惚惚的,这个傍晚她太高兴了。看到白发苍苍的父亲在客厅里看电视,她一下子打断正要开口跟她说话的父亲。吕姝娴说,爸,我要和大志结婚。父亲瞪大了眼睛,那怎么行?请帖都发了,……小石在你房间等了很久了。听到吕姝娴回家的声音,石晓军掀了门帘从房间里出来,一看到他,吕姝娴的心立刻沉下来。
吕姝娴和石晓军认识三个月,因为一种伤心悲凉的心态,她急于找到一个安宁的港湾,石晓军向她求婚时,吕姝娴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石晓军是那种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生活比较简单,收入稳定,感情很平淡,他那安于现状的神态仿佛在对吕姝娴说,婚姻不就是在一起过日子吗?什么爱情不爱情的。
吕姝娴皱着眉头进了房间,石晓军跟着她进来。石晓军说,你跟你父亲说什么?谁是大志?——是那个作家叶大志吗?石晓军不相信地问。吕姝娴对他低声说,你不用管是哪个大志。——我想,我们在一起不会幸福。石晓军怔住了,他喃喃说,你什么意思?
吕姝娴觉得这件事自己很不负责任,但是她要的幸福是与大志的,石晓军只是一个错误的填补。吕姝娴磕磕巴巴地说,对不起啊,晓军。认识你之前我有一个同居多年的男朋友,……现在,我还爱着他。我想,我还是和他比较合适。
石晓军不相信似的,停了半天,才愤怒地说出话,你简直疯了!石晓军又坐了一会,控制了自己的情绪,石晓军说,希望你能幸福。
石晓军走的时候,外面下着大雨,雨雾厚密如帘,吕姝娴在窗帘后看到,他被大雨吞噬,心里忽然很难过。墙上的猫头鹰挂钟瞪着眼睛望着她,好像在问她,叶大志比石晓军更适合做你的丈夫吗?父亲在门外敲门,声音嘶哑,小娴,有人找你。

吕姝娴有些疲惫地开门,竟然是拄着拐棍的菲娅。
菲娅目光炯炯地望着吕姝娴,父亲看了她们一眼,不太放心地退出时,给门留了一道缝隙。老人虽然在客厅的沙发上,却可以通过这道门缝观察里面的情况。他不时地装作漠不关心的样子望门缝里望一眼,从他那个角度,正好可以看到房间里的两个人。
菲娅头发已经被雨水打湿了,雨水顺着脸颊滴到地板上,形成一小块潮湿的水渍,她的脸经过雨水的洗濯,泛出冷酷的铁青色。
她不预备坐下,似乎说完就走的样子。吕姝娴说,请坐啊。菲娅继续默然望着吕姝娴,紧紧抿着嘴唇,那心里的仇恨简直要将吕姝娴吞噬掉。吕姝娴只得兀自在床沿坐下,像是自言自语,即使摔断了腿也是没有用的。
菲娅平静地说,我和大志是夫妻,只要我不同意离婚,你们永远不能在一起。
吕姝娴吃惊地望着她,犹如被电擎雷劈般呆在那里。菲娅在原地继续毫无声调地讲述。暗淡的灯光在她脸上无情地刻画成斑驳的阴影,显得残酷。
菲娅是大志同村村长的女儿,菲娅一直深爱着大志。他们在高中是同学,大志家境贫寒,是菲娅支付了大志本科四年的学费,所以本科毕业,大志遵守承诺与菲娅领证结婚。而菲娅没有考上什么学校,只得在家务农,但是与大志的结婚证让她心安。菲娅知道大志不爱她,她也不奢求大志的感情,菲娅觉得自己不配大志的爱,她只要那个名分。菲娅觉得身边的很多亲人都是这样过了一辈子,能以妻子的名字照顾大志,她很满足。
但是当大志在读研期间与吕姝娴相爱,并将情况告诉菲娅,大志要离婚,菲娅意识到,大志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对她有所求的穷小子了,没有爱情,他就会离开她。菲娅不得不再次努力地来争取大志的感情,就像当年读书的时候,她对大志主动表示她的感情那样,但时过境迁,大志心里只有吕姝娴。菲娅于是让步,表示了容忍吕姝娴的存在,但坚守婚姻。菲娅对大志更加温柔,更加宽容,但是结果,大志还是要离开她,态度坚决到无可挽回。
吕姝娴终于明白,为什么大志害怕跟她提到婚姻。吕姝娴的内心被重击了一下,心灵底处的那深沉的昂扬多年的什么东西轰然倒下,心于是一丝丝碎裂,吕姝娴觉得自己被一阵阵此起彼伏的黑暗的嘲笑的回声包围着,吕姝娴感到头一阵阵剧烈地疼痛。
菲娅转身开门,以那条好腿为支点,那条没有生命的腿在地板上无力地画了一个圆弧,那空间里便徒然留下一个恍惚的痕迹。菲娅关上门的瞬间,很锐利地望了吕姝娴一眼,让她觉得心惊肉跳。
很久,吕姝娴才猛然发现,刚才看似很热闹的房间,刹那间只剩下她孤单一个人,隔壁传来已成鳏夫多年的老父担忧的咳嗽声,——老人还没有休息。窗外是静静的黑夜,那遥远的未来游离于梦想的边缘。

新婚该准备的一切都准备了,父亲寞然望着房间的某一处空白说,你也不小了,——你妈也就盼着你这一天了。吕姝娴望着父亲佝偻的背影,心境苦涩,多年期盼的与大志的婚姻变得沉重。吕姝娴与父亲互不相望,她很明白老人的心境,父亲去年被查出脑血管瘤,随时都徘徊在死神的周围。两人在从窗户照进的光线里默默地坐着,最后决定,婚礼照常进行,只是新郎成了大志。
大志和吕姝娴很多同事、朋友都来参加婚礼,祝福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处处都是欢声笑语,新婚的贺礼也堆成了小山。小诊所的老医生带着他的黄狗也来祝贺了,但是他偷偷地告诉大志,菲娅到诊所来要了一些福尔马林。黄狗一直跟着她很远,似乎不愿意她带走诊所的那些一般不给病人的东西。大志在热闹的笑声中在墙角的阴影里听了这话,脸沉了下来,他不知道,菲娅想做什么。
大志没有告诉吕姝娴。菲娅总是令他们不愉快,菲娅对大志的揭底是什么用心,大志也有几分明白。大志对吕姝娴说,我爱你,想给一个完美的婚姻,所以才隐瞒。对于菲娅,我努力过,但是无法爱上她。吕姝娴茫然地低语,无法爱上她?这句大志刚刚讲的话,被吕姝娴重复了一遍,显得异样,大志沉默了。大志说,忘记过去吧。吕姝娴穿着婚纱,像美丽的仙女,只是脸上表情凄然。
大志和吕姝娴都想,这场婚礼也许可以结束那些旧的恩怨,开始新的幸福。
朋友们闹完洞房都渐渐散去,两根红烛映得新房一派喜气。吕姝娴在烛光前坐了一会,捂住脸,悄悄擦去了不为人知的泪水。大志温存地靠近吕姝娴,拥在怀里亲吻,大志捧起我的脸,说,小娴,我爱你。一直。永远。吕姝娴闭上眼,想起树林里的那个傍晚,她轻轻笑了。吕姝娴握住大志的手,说,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突然有人钦门铃,吕姝娴理了理头发,开门。是酒店里的服务员,她笑容可掬地说,刚才门口一个女孩请我们将这份贺礼给您。是一个用红纸包装好的盒子,有点分量。吕姝娴想,一定菲娅,左右看了一下,没有便签,便笑问她,请问她留话了吗?服务员笑着摇摇头。大志在她们背后,不觉皱起了眉头。
大志和吕姝娴将这份迟到的贺礼放在桌上,心情又一次抑郁起来。吕姝娴淡淡地说,菲娅对你真是执着。大志端起那份礼物,走到垃圾筐旁,游移了一下,又坐在吕姝娴对面桌旁,撕开了外包装的一层红纸。墙上是烛光映照的他们放大的影子,一阵风吹过,那影子便在烛光中逶迤。
他们看到了一个医学的玻璃瓶,吕姝娴失声叫了起来,差点昏过去,玻璃瓶里,——是用福尔马林浸泡的一团皱巴巴的泛白的肉体,——一个三个月左右的胎儿! 瓶子被动了,那液体里胎儿好像活了一样轻轻浮动了几下,吕姝娴能感到它起伏时液体轻轻的声音,像它对尚未谋面的父亲的控诉。
大志惊恐地仔细地望着瓶子里没有生命的五官紧凑的胎体,虽然很模糊,但是细微的感觉很像大志。吕姝娴的眼泪涌了出来,在这场心理角逐中,她想,她输了。菲娅和大志的孩子就在她眼前!吕姝娴想冲出门去,找菲娅,被大志死死拉住了,大志将她紧紧抱在怀中,大志心里不觉反复地问向门外的黑夜中那徘徊的身影:菲娅,菲娅!你为什么要这样?

吕姝娴想菲娅一定躲在她的房间里为她制造的阴影而大笑,她总是用各种方式来挽救本不属于她的婚姻,像垂死挣扎的笼中兽,四处狂吠,却找不到拯救感情的出口。吕姝娴一度焦虑,又一次陷入对前景的茫然,大志因为吕姝娴的不理解而郁闷,在深夜的阳台上一个人孤独地自责。对吕姝娴,对菲娅,大志觉得自己亏欠得太多。
父亲将买的剥好的毛豆米用报纸包着递给吕姝娴,吕姝娴接过说,中午吃毛豆仔鸡?父亲点头。父亲转身时,随口说,成了家就好好过吧。吕姝娴怔了怔,看看埋头写稿的大志,想,大志既是她的爱人也是她的亲人。微风吹拂她的脸,她的心一下子开朗起来。
吕姝娴打开抱毛豆的报纸时突然注意到报纸上有菲娅的照片,一张惨白的脸,眼睛半睁半闭,嘴唇张开,露出往昔微笑时的两颗小虎牙,——此刻像是在某个冷飕飕的世界里特别冷,头发凌乱地散在嘴角额前。下面是一段小字。
原来菲娅在大志的新婚之夜出了车祸,直到第二天早晨人们才发现她已经僵硬的尸体,身上没有任何证件,于是公安局出了“认尸启示”。吕姝娴的内心一时不知所措,她正准备找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跟菲娅再谈谈,命运却以这种方式让她不辞而别。
菲娅的报纸掉在地上,被风吹到了大志的写字台,大志瞄了一眼,立刻又抓起报纸认真地读起来,然后,放下笔,双手搓了把脸,望着远处默然,仿佛在回忆那些往事,一会,大志长长地叹了口气。大志望着吕姝娴,说,我想给她点一支蜡烛,她好像很冷。吕姝娴点点头。那红的跳跃的火焰燃起时,大志和吕姝娴默默地望着那滚烫的烛泪,不知道这片刻的温暖能否为菲娅所感知呢。
天气渐凉的时候,吕姝娴在墨绿色短裙的外面罩了件米白色的背心。大志说,这样很美。吕姝娴对他笑笑,还记得我们同居时屋顶的那个鸟窝吗?大志也笑了。渐渐笑容凝重起来,大志转身向窗外,远处是一片隐隐绰绰的树林,大志在一个深夜将那个福尔马林浸泡的胎儿埋在那里。


楼主:天姝  时间:2021-02-15 20:48:07
d 中韩恋
文/天姝

一,地铁里的崔永元
婚礼在三天后举行,小婉内心仓皇。坐地铁时,看了一部移动电影《穿PRADA的恶魔》,地铁门关了又开,开了又关,人影进进出出,电影看完,早过了要去的那一站。小婉却释然。
为什么要做一个外表富足内心空洞的人,就像斯特里普演的那个女魔头?人应当尊重内心的幸福。
听到坐在身边的男人的手机响了一声,男人翻看短信,微笑着摇头,发出一种叹音像是个日本人。小婉不禁向他看了一眼,忽然心跳起来,他手机的屏幕很大,那短信内容竟是:小婉,晚上看电影吗。沈卫军
猛抬眼看到男人吃惊地望着她,似乎在责备:怎么可以偷看别人的短信?
小婉轻声解释:那好像是我的短信啊!
男人理解地轻笑点头,他笑的时候嘴有些歪,像崔永元。崔永元是小婉喜欢的主持人。一路上“崔永元”向小婉打听到新街口还有几站,问了几个汉字的发音,小婉耐心地说给他听。后来“崔永元”向小婉要了手机号,留了自己的名片,礼貌地夸小婉穿苏格兰格子one-piece休闲气质好,然后微笑哈腰下了站。
“崔永元”是一个叫尹仲皓的韩国人,LG公司的科研员,新产品在中国市场投入使用,他就派到中国来了。尹仲皓穿休闲装,皮肤干净,眼神温暖,斯文儒雅。
出了地铁,阳光明净地照过来。小婉又看了一眼名片上的手机号:13782552698,小婉手机的末位数是7,其他数字一样。
原来人与人的距离就那么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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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遇,你就是那个人,沉默,爱在蔓延。发廊的慢摇在雨后的空气里轻哼吟唱,南京的12月寒冷瑟缩,人们的脸上始终有一种兴奋的表情,似乎随时迎接一夜成名或是一场艳遇。
沈卫军的父亲是一家品牌公司的总裁,大学的时候追沈卫军的女生比追小婉的男生要多,但是人家沈卫军是诗人,最恨庸俗的女孩。他撕心裂肺地谈过两次恋爱,然后跟小婉说,我他妈碰不到爱情了。
小婉在学校以闪客成名,大二的时候制作的FLASH动画就在省台播出了。沈卫军就经常找小婉切磋艺术,顺便说说自己遇见的那些“绣花枕头”,小婉认真倾听,然后分析女生心理,沈卫军在一抹残阳里直点头“有道理,有道理。”
门前的素心腊梅谢了又开,开了又谢,渐渐沈卫军的父母知道了小婉,撺掇沈卫军在一个元宵节约她看花灯,沈卫军父母就在人群里对小婉观察了又观察,然后互笑点头,两人毕业后不久沈家就向小婉家提亲了。
楼主:天姝  时间:2021-02-15 20:48:07
二,地铁爱
小婉看看沈家厚重的家底,想起那个元宵节,也真有“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感觉,就试图与沈卫军擦出火花,但是沈卫军是生活在纸上的沈卫军,生活在诗里的沈卫军,只有讨论艺术的时候,小婉才觉得两人在灵魂上的交集,一涉及烟火人世,沈卫军的目光就暗淡了。
晚上两人去看了电影《梅兰芳》,身旁的一对情侣要么笑不痴痴地互望,要么要死要活的舌吻,小婉觉得空气潮湿燥热,看一眼光影中的沈卫军,他像小学生一样进入了电影,十三燕那一声“输不丢人,怕才丢人。”让他热泪盈眶了,沈卫军说,艺术需要这种精神。
出了影城,夜已经深了,两人在大排档各要一份炒饭一碗羊汤,呼哧哧吃着。然后沈卫军忽然问:“你准备好了吗?”
“什么?”
“结婚的事。”
“诗人你呢。柴米油盐的爱情。”
“那会将诗熏跑的。不过,我也很喜欢你。”
“——那我们暂时不结。”
沈卫军停了一下望着小婉说,父亲给他安排的图书馆的工作可以写诗蛮好的。小婉说“你可以不工作的,你家那么有钱。不像我,没名气画画挣钱糊不了口。”
沈卫军咧嘴一笑说:“你嫁给我就可以不工作了,你又不愿了。”沈卫军边喝汤边说,他就喜欢小婉这性格,他一直都拿小婉当哥们。
小婉听了这话有些失望,至少她曾努力将他们的友谊往爱情路上去发展,结果只是她一个人在瞎忙活。
两人的谈笑淹没在一群喝啤酒的吆喝声里,窗户里有几个人在黄灯泡下“码长城”。
沈卫军送小婉到门前的楼道,小婉笑问:“沈卫军,大排档吃得很有趣吧?”沈卫军在车灯下望着小婉,然后说:“如果不是你,我绝不会到那种地方吃东西。”小婉的思想停顿了一下,看到沈卫军纯澈温和的眼睛,转身下车SayGoodbye。
沈卫军走后,小婉毫无睡意,推开窗户,任晚风凉凉地吹过滚热的脸,肚子里是热乎乎的食物,心头也是热乎乎的友情,远处是比黑夜更黑的高楼的阴影。看到路边巨大的“LG”广告牌,小婉想起那个韩国人。
小婉在地铁再次遇见尹仲皓,才知道尹仲皓每天都要坐这趟河西到新街口的地铁,他住河西,而公司办公点在新街口。小婉每天也坐这趟地铁上班,有时两人隔着人群微笑,那么多陌生的面孔,小婉的心却突突跳;有时像朋友一样挨着坐着,小婉看宫崎骏的《千与千寻》,余光里不觉又带着点尹仲皓的衣角,尹仲皓看许慎的《说文解字》,常常越过书面偷偷观察小婉,一次正碰上小婉的目光,小婉心怦地一跳,尹仲皓倒大方地主动攀谈起来。
楼主:天姝  时间:2021-02-15 20:48:07
三,手工耳环
尹仲皓问小婉是否是学漫画,宫崎骏的《天空之城》也不错。小婉笑说很崇拜这位大师。自己学的中文,却喜欢漫画。尹仲皓赞赏道:嗯,这位大师的作品探讨了宇宙和人性。
小婉呆了一下,没想到他会这么了解动画,尹仲皓笑着扬扬手中的《说文解字》请小婉做他中文老师。他的眼神又黑又亮又柔情,小婉觉得自己脑颅深处开辟了一条悠远的小路,幸福就那么绵绵地通向远方。在失神的刹那,爱情这个词在灵魂中恍惚了一下。
从此在地铁的10分钟,小婉就做起了卢老师,这是她第一次做老师,非常仔细,尹仲皓同学将“美”说成“北”就被卢老师批评加瞪眼,就差靠墙站了,尹同学学习态度同样认真,并且每次下课都邀请卢老师中午一起吃饭,天生两人单位考的很近。这样小婉中午饭钱省了,还吃的好,心情好。
一天中午吃饭的时候,尹仲皓用学会的中文讲了一个看来的笑话,关于老师的。说男人娶老师做老婆吃不消的,老师会对男生说,你再给我做一次,做不好的话就罚你再做一百次。
小婉警惕地四下望望,然后恶狠狠地说,“在哪里看的?以后不要看也不许讲了。”尹仲皓“噢”了一声,小婉问尹仲皓“那几个成语复习了吗?”尹仲皓说都记住了,笑眯眯地说“小婉,一只羊蹲错了羊圈。你猜什么成语?”小婉以为又是什么黄色的问题,不是做就是蹲的,红着脸说:“我知道了,才不说呢。”尹仲皓说:“抑扬顿挫。多简单啊!哈哈!”
小婉的脸更红了,都是自己思想不正嘛。
圣诞节那天下了大雪,天地之间有了一个巨大的帘幕,苍穹是澄净的蓝。小婉生病了,靠在窗户看外面的雪景,那些高大的建筑都覆盖了厚厚的白雪,像是童话。忽然远远的看到一个人摇摇地在飘飘的大雪中向这边走。172cm的身高,CK牌羽绒服,崔永元那样的表情。小婉随手用笔画了一张简笔画,风雪中的尹仲皓。
尹仲皓进门的时候睫毛上抖落着雪花,扛着一个大袋子,像个年轻的圣诞老人。他进门紧紧地抱着小婉,脸上很凉,小婉耳朵靠在他的胸口,他的心“咚咚”地跳地很快。然后他抱小婉上床,掖好被子,心疼说:“怎么感冒了?”
他带来很多新鲜的蔬菜和鱼肉和香肠,还有一瓶路易十三,他一边将食物放在冰箱一边说中午他做饭,然后回到小婉的身边,拿起画问:“这是什么?”问着就笑了,大概认出了自己,尹仲皓笑着将画折起放在衣服的内袋,说:“这儿最靠近我的心。”小婉靠窗抿嘴笑着。
尹仲皓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红布袋给小婉,说“早就做好了。”
小婉拿出来看是耳环,几条皮绳把三个玻璃圈捆在一起,显得简单典雅,小婉对着镜子戴上,尹仲皓默默欣赏了一会,说很好看。
小婉摸着说,“是DIY品。”
“这是现在韩国最流行的仿古手工吹制耳环,——我第一次给女孩做东西。”尹仲皓目光灼灼地望着小婉。小婉觉得床栏杆,台灯,喝水杯,连空气都变得和往常不一样,都似乎甜甜地笑,一滴酒没喝,已醉醺醺的。
楼主:天姝  时间:2021-02-15 20:48:07
四,几行诗意的韩文
电话忽然响了,惊扰了一场春梦。小婉接电话就听到母亲一阵爆炒蚕豆般地声音:“你怎么这么不听话?卫军是多好的孩子?是你拒绝的是不是?”
小婉耳朵被炸疼了,将听筒拿开一些等母亲说完了,才说:“我和卫军只是朋友,”没讲完母亲那里又是气急败坏:“卫军妈妈不和我说我还不知道,啊?我马上到你那去!”
电话挂断后,小婉的好心情被一片乌云遮盖,尹仲皓问怎么回事?小婉不知从何说起,仿佛会越说越乱,尹仲皓表情纠结,突然觉得自己今天是否冒昧了。
小婉不愿尹仲皓和母亲碰面。母亲绝不会让独生女的小婉嫁给外国人,而且尹仲皓家境一般,自己也只是普通工作人员。但是和尹仲皓怎么开口?
那个下午对小婉和尹仲皓都是一段难堪的时光,母亲还在他们说也说不清的情绪里就来了,诧异地望着对她鞠躬的尹仲皓,小婉坐在床上,戴着母亲从未见过的那种耳环,窗外雪停了,小鸟掠过树枝,碎雪飞到玻璃上。
五年后的一个平安夜。
小婉在书店惊喜地看到沈卫军在韩国发行的诗集《12月的失落》。“我曾凝视你,哀伤潜入灵魂,那支玫瑰,在你的影子里,一片片凋零。”粉红的底色上几行诗意的韩文,小婉的心忽然柔软的疼了一下。
但是小婉很快又微笑了,她知道沈卫军爱的那个小婉,是诗上的小婉,FLASH里的小婉,真正的小婉是会上厕所会放屁会打嗝的小婉,小婉在沈卫军面前一定要伪装,因为沈卫军希望她完美,所以真实的小婉是尹仲皓的妻子。沈卫军也结婚了,传说很幸福。
街头遇见邻居点头问好,夕阳西斜,绛红的晚霞横于天际。小婉回到家,女儿小美和母亲在搭积木,母亲最终同意这门婚事,是被小婉说服了,小婉说,只要有感情就会有一切。年轻守寡的母亲,支持这一生的不也是感情吗?而且韩国人崇尚儒教,尹仲皓和小婉结婚后就接母亲一起住,很孝顺老人。
小美丢下积木,用泡沫喷枪在落地玻璃上喷了几朵雪花,窗外蟹壳青的天空,流年似水,小婉沉默了。不知什么什么时候尹仲皓回家越来越晚,有时候彻夜不回。回来的时候躺倒就睡,小婉对着黑夜流泪,他很响地打呼噜。白天小婉依然送他到门口,将包递给他,在晨光里重复苍白的话,辛苦了,早点回来。
小婉将被褥床单都换了干净,将门窗又擦了一遍,然后一边用未图做动画一边等尹仲皓。
门铃响了,小美欢快地叫着“爸爸回来喽!”去开门,小婉跟着去迎接丈夫。当尹仲皓身边的沈卫军站在眼前时,小婉以为自己在做梦。
尹仲皓热情地带沈卫军进屋。小婉端上点心和茶水,愉快又拘谨。
沈卫军问,“小婉,你现在不工作?”
小婉说是的。
沈卫军问,“你可以自由制作动画又不为生存烦恼?”
小婉说是的。
沈卫军点头笑说,“小婉,你实现了你的人生。”
小婉想起了年轻时的那些梦想,笑了,问他怎么这么巧在韩国,她看到他的诗集。沈卫军说,他在书店签名售书,被尹仲皓看到,然后尹仲皓一定要请他来过平安夜。
沈卫军参观小婉的住处时,指着一双像手套又比手套大很多的制品问,“这是什么啊?”小婉说,是尹仲皓给她做的脚套。以前每年冬天脚上生冻疮,结婚后再也不了。而且里面还蕴含牛油果啫喱,每晚临睡前敷十五分钟,脚又温暖又漂亮。
小婉说着,心里也变得温暖,且小小地虚荣了一下。
吃饭时每人都喝了一点酒,大家都很高兴,沈卫军说,“金融危机没有影响你们家庭很不容易。”
不知为什么,沈卫军的这句话总在小婉耳边响。晚上休息时,尹仲皓要小婉闭上眼,小婉就闭上眼,再睁开眼时,看到一个精美的项链,秀丽的黄金圈轻挽一颗闪烁的泪滴型晶石,这是全球顶级奢侈品牌路易威登珠宝。小婉吃惊地望着尹仲皓。
那是她留意很久的一款项链,只是太贵了。每天买菜经过那个珠宝店,小婉就隔着玻璃看一会,一天的心情就会好。但是,尹仲皓怎么会知道?
“不是经济危机吗?公司收入在下滑,哪来的钱?”
小婉这样问着,泪已经落下了,她知道了,丈夫的那么多她秘密生气的怀疑的伤心的夜晚的辛苦。
尹仲皓感叹着小婉和这根项链是那么相配,一会,尹仲皓在暗淡的灯光下看了一会小婉,说,“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你会嫌我穷吗?”
小婉摇头,柔柔地偎在尹仲皓的胸口,他的肌肤的温度温暖她的脸颊。
whenisawyouforthefirsttime,iknewyouweretheone.,youdidn`tsayawordtome,butlovewasintheair。夜店里的这首歌曲飘进窗,小婉想起了那场电影,那趟电车,那年的12月。
偶遇,你就是那个人,沉默,爱在蔓延。
楼主:天姝  时间:2021-02-15 20:48:07
e 爱来了


一,170cm身高的男子
当情人和妻子的生日是同一天,聪明的男人一定不会出现在情人那里。
28岁生日这天,夏小雅对着烛光默默许了个愿,然后带着微微的喜悦吃了半个蛋糕,上网出售自己这栋豪宅,又更换了所有联系号码。
默然做完这一切,小雅望向窗外,淡蓝的天空澄净得有爱情的质感。午后的时光悠长明亮,夏小雅坐在阳台,觉得空气格外新鲜,正是玫瑰盛开的季节,风带着丝丝缕缕的甜味。
网上QQ“嘀嘀”叫,夏小雅看到老贾的头像在跳跃。老贾是小雅QQ空间里认识的“都市达人”,一个机关公务员,有房有车,过着悠闲的小康生活。老贾说,有朋友组织了“第六感派对”,去不去?
夏小雅游移了一下,老贾打出一个善解人意的笑脸和一个地址,她便鬼使神差地找笔记了下来。沉吟片刻,小雅起身发现空调的温度打得太低,皮肤冰凉,而窗外骄阳似火。热烈活跃的世界。
夏小雅在星期三上午10点准时到了那个地址,是龙江小区的一幢欧式住宅,慢摇滚和被韩流袭击的都市人构成它的生命。天空晦涩,下着小雨,但是快乐依然在这个城市的半空起伏喘息。
门旁开着一簇簇黄玫瑰,饱满鲜艳,馥郁芬芳,经过的路人笑意盈盈。爱情已融入岁月,成为年深久远的生活的一部分。
开门的是一个圆脸短脖子的胖姑娘,笑容很纯洁。女孩显然知道夏小雅的来意,邀请她进门。
客厅里已坐了8、9个人,面目都很清朗、洁净。小雅在一个男人身边坐下,男人大约30岁左右,穿白色文化衫和淡蓝的牛仔,眼睛明亮聪慧。男人一边注意地向小雅打量着,一边友好地指指墙上的《游戏规则》,小雅看到:莫问君从何处来,只做光明磊落事。
隔阳窗帘被拉上,屋内顿时陷于一片黑暗。夏小雅像其他女孩一样躲在一个小房间里,内心忐忑。忽然有男人的气息逼近,一双大手摸过来,小雅几乎要窒息。来人摸摸小雅的眉毛眼睛鼻子,然后停在小雅的嘴唇,他说,你很美。嗓音温柔,似乎诱惑小雅交出自己。
小雅忽地使劲捉住这双大手,身上紧张地出了汗。男人“嘿”地笑了一声,似乎看透小雅的担心,笑声透露男人的豪气。男人说,我不会。
小雅声音柔美,不会什么?
黑暗中两人不约而同地笑了。
壁灯亮了,夏小雅发现,就是刚才坐在自己身边的男人,隐秘的愉快便如藤蔓延展。男人在暗灯的阴影里,目光深情。
阴天傍晚车窗外,未来有一个人在等待。音乐突然响起,小雅惊奇地注意到墙角的音箱。男人微微点了下头,绅士地征求小雅。夏小雅优雅地伸出纤细的手指,忽然觉得自己像公主,——那他岂不成了王子?夏小雅暗笑。
两人相互依偎,沉默跳舞,男人的手心很热,衬衫衣领挺刮,有轻轻的肥皂的清洁味呼吸在小雅的额头若隐若现。夏小雅感到空气因为自己浩浩荡荡的想法变得温热狭仄。
派对结束,小雅沉默,微笑着,能感到男人一直跟着她。一拉门,已是满眼的阳光,雨停了,黄玫瑰在微风中颤巍巍地笑。小雅余光撞上男人的眼睛,又兀自往前走,过了马路,越过陌生苍茫的路人,夏小雅看到男人还在注目自己,其实他很一般,才170cm的身高吧,可是自己为什么那么留恋?

二,感人的情话
夏小雅上网看到老贾在线,老贾哈哈地七扯八扯突然问小雅有没有去派对。小雅说谎道,没去。老贾顿了顿,说他去了,认识了一个与小雅气质一样的女孩。
小雅哦了一声,内心有些微妙的变化。老贾问,下次去吗?小雅文不对题地说,老贾,你一辈子都真不了。老贾回道,姓贾的就是倒霉,——报告你的都是真的呀。
小雅有些感动,盯着老贾的话看了一会,手机忽然响了。
整个一个晚上,小雅都在不停地接电话,挂在网上的那套房子,不停有人来询问来看房,最后120平米的房子卖了160万,比网上小雅报出的价格高出2万。这个时代的人们都疯了,不是在买房子,而是抢房子。小雅一边签字一边乐呵呵地想。
中介公司门口熙熙攘攘,人们脚步杂沓,隔壁卖羊肉串的新疆小伙子,用每个字1/4拍的节奏大声吆喝:羊肉串喽,——羊肉串!孜然的香气弥漫都市傍晚的半空。
小雅在龙江小区附近买了一处60平米的单身公寓,是小高层的顶楼,小雅躺在阁楼的地铺,天空就横呈在脸庞,打开天窗,可以呼吸这个城市最棒的空气。小雅一边挂布窗帘,一边听CD,是一个不出名的歌手,嗓音空旷、忧伤、清冽。八月来临,玫瑰盛开,我的爱在花根清醒。
城市的音乐总是很嗨很炫,在接近蓝天的这个位置,听一首关于爱情的慢歌,抬眼就是绛红的晚霞横于天际,夏小雅不禁有些神往。
小雅喜欢上第六感派对,现在去那里,只从家经过一道粉色的回廊,回廊壁上写着:邂逅艳遇,从这里开始。一个卡通箭头指向派对的那个住宅。小雅看着看着,就笑了起来。
小雅早就从男人的眼睛看出了爱情,也认出了他就是老贾。老贾并不老,31岁,是那种让人心安的男人,气质稳重坚定。两人彼此缄默,疏离又亲密,暧昧又温暖,爱与相知只一眼就明了。
老贾说,想见见小雅。老贾这样说,其实是进一步发展他们的关系的代言。小雅沉默了一阵说,我没有正式工作,将来没有劳保。老贾说,我有劳保,我有一碗粥,就泌给你半碗饭。小雅的眼睛一下子潮湿了。
老贾问,今天去吗?
小雅说,去。
夏小雅顺着回廊的箭头,熟悉地敲门,心里预算最后一次和老贾在这里相爱,总觉得有些异样,内心有些欢喜,又有些惶然。
主人开门,小雅换鞋刚跨进客厅,脸就变了。沙发上陌生人里除了熟悉的老贾,竟还有另一个认识的人。林浩男。
林浩男直盯着夏小雅,依旧是玩世不恭的眼神。老贾暗示小雅坐到他身边,看到夏小雅木痴痴愣在那里,今天穿的是一件玫瑰红的塌肩稠衣,映衬她瓷白的皮肤,黑亮的眼睛,温柔妩媚,老贾以为是小雅因为爱情来临的羞涩。

楼主:天姝  时间:2021-02-15 20:48:07
三,心慌意乱的派对
小雅的心情却糟透了,可是这时候离开,一定会令大家扫兴,——派对本就是游戏,人数都事先说好的。
夏小雅还是像以前一样躲在一个房间里,老贾自然熟门熟路的就找到她,老贾觉得小雅神情异样,有些不自信,改变主意了?
小雅心慌意乱,凄惨道,以后再说。
老贾不动声色地揽着小雅的腰跳舞,心情复杂。两人虽是对面,却各有所想。灯亮时,小雅在客厅又撞见林浩男。林浩男横着脸看夏小雅,嘴角翘了翘,表情揶揄。
小雅几乎要逃。熬到派对结束,跑到马路上大口喘气,余光里却看到一个人影,小雅心里一惊,躲到人群里,再回头没看到林浩男,才绕着广场回到自己的住处。在昏暗的电梯里,小雅靠在冰冷的电梯壁上,觉得世界都是昏暗的。
小雅刚趴在床上,电话响了,是老贾。小雅心里掠过一丝荒凉,想了想就接了电话,老贾担心地问,怎么回事?人家玫瑰都准备好了。他那边声音很吵,突兀的一声汽车的喇叭声,和淹没在人群的叫骂。小雅的房间却很安静,头顶的云朵慢悠悠行走。楼梯间保安腰间对讲机的声音都能听见,好像说电梯忽然关不上门。
想起追在小雅后面的人影是老贾,小雅说,对不起。老贾气喘吁吁的声音隔了一会才说,我在楼下了,开个门好吗?
小雅向窗下一看,11层楼底,矮墩墩的老贾边握一束玫瑰,边打手机,抬头看到小雅的脸,笑着摇摇手里的花。样子好傻。小雅鼻子又是一酸。
小雅想想和老贾相处有一年多时间,很聊的来,中外古今,足球股票,聊得最多的,还是文学,因为小雅是撰稿人。老贾总替她可惜,觉得师大毕业的小雅完全可以去高校应聘做教师。小雅说,她不能抛头露面。他们聊天有一条禁忌,就是彼此过去。
老贾进来的时候气喘吁吁,发根潮湿,额角挂着汗珠。小雅递给他纸巾,其实这是他们第一次以明确的身份见面,可是彼此毫无阻隔。老贾说,电梯坏了,他是走楼梯上来的。11楼。
小雅默然听老贾讲着,觉得心里的恐惧和委屈被老贾的温暖稀释了。老贾将花插在瓶里,欣赏了一下说,这是我第一次送女孩花呢!
小雅轻轻取下一支,想起自己生日那天的愿望,咬了下嘴唇,人生若只初见有多好,抬眼碰到老贾的目光。两人默默互望了一会,玫瑰暗香浮动,隔窗的阳光照在小雅的脸上,水晶耳坠在空气中姿态逶迤,妩媚妖娆。老贾温柔地将小雅揽在胸前,小雅低声说,你想好了吗?
老贾说,你呢?
小雅将头埋在老贾的胸前,天空辽阔澄澈,老贾胸膛宽厚温暖。

楼主:天姝  时间:2021-02-15 20:48:07
我们结婚吧
那段时间,小雅的阁楼成了两人的乐土。老贾每天买菜送来,小雅就如温顺的小妻子能做4菜一汤,老贾说,很多年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了。小雅就笑笑,——令男人开心舒适温暖是夏小雅的专长。老贾有时候心疼小雅辛苦,约小雅出去吃,小雅想,老贾对她真好。但是她还想再躲一段时间,——直到林浩男彻底忘记她。于是说在家就很好,干净又舒服。
周末看完午夜电影,夏小雅穿着江南布衣的小棉袄挽着老贾在深夜的马路上走,天空下了雪,灯的暗影里有热吻的男女。遇见一个卖花的女童,老贾买了一朵黄玫瑰给她。小雅笑眼亮晶晶地看了一眼老贾,然后仰脸大口呼吸冰凉的空气,深蓝色的苍穹,辽阔安详;纷纷的雪花,如飘舞的白色精灵,夏小雅叹道,真美啊!
老贾看着如孩子般的小雅,突的发觉小雅在白天几乎足不出户,每天大部分时间在写稿,做家务。他想,夏小雅就是这样一个勤奋而顾家的女孩。
老贾送小雅上楼,没有走的意思。小雅转身微笑,像一直狡猾的狐狸魅惑着他,老贾眼睛冒火地停顿片刻,一把抱起她,用脚跟登上门,喘着粗气爬上阁楼,将小雅扔到床上。
老贾热烈粗暴地吻着小雅,双手摸索她的身体,小雅被点燃了,紧紧贴着老贾,——她的做爱方式和她的感情一样,激越浓烈。老贾感到自己不仅被这个女孩迷惑了,而且灵魂出窍。汗水浸湿床单。夜间都市霓虹迷蒙,酒吧的慢摇滚是一首性感的伴奏。
long lei long lei long lei……
淡墨色的夜空寂静遥远。真好听,老贾嗓子突然哑了。小雅说,这首歌叫《天使之吻》。
两人默默听了一会,四手交握,点着节拍。老贾说,我们结婚吧。小雅内心升腾起一股暖气,——这是生命里第一个向她求婚的男人。女人对爱情的判断,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

不是所有的不幸都会夭折爱情
小雅总是那么畏惧阳光,但是民政局只有白天才开门。情人节这天,春寒不管花枝俏,老贾拉着小雅去领证。小雅将卷发编成了齐肩的麻花辫,红格子衬衫外罩一件V领羊毛衫,很有文化气质,路人侧目向她悄悄打量。老贾笑说,我找了一个漂亮老婆。
小雅说,老贾你也很帅。老贾笑的更厉害了,以前我那个女朋友也说过。然后有半天的停顿,眼圈红了。
在民政局对过的市民广场,两人不约而同地停住了脚步。小雅轻声说,老贾,我在乎的是现在。内心却有些自卑,老贾有一段忧伤的爱情,而她的过去却是不堪的,与爱情无关。
老贾揉揉眼睛说,那个女孩因为癌症去世了。直到遇见你,我就好像劳苦人民遇见了党。小雅说,我也是,老贾。
小雅有时候觉得爱情就是两个很合拍的人,彼此欣赏。与老贾的相处,无论是第一次QQ聊,还是第一次派对,灵魂似乎在刹那就有一个通道,绵延不绝地通往幸福。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小雅想着,快乐就无边无际地涌上心头,正欲举步和老贾往前走,猛地觉得天都暗下来。——林浩男在广场的梧桐树下向这边看。
小雅说想吃圣代,老贾看到市民广场的对面有个麦当劳,离这里200米远,老贾将一包准备结婚的证件交给小雅,就过去买。
小雅向林浩男走去,林浩男扔掉手里把玩一朵天堂鸟说,你要结婚?
小雅摸摸树干上的伤痕说,契约不是到期了吗?
林浩男看了一眼小雅,我想续约。
夏小雅在一次应聘中认识了做房地产的林浩男,那时候她贫穷孤单虚荣,被林浩男包养,签约至28岁。
只是一段过往的情事,因为一纸契约,所以只能遵守游戏规则。对于爱情,那是可耻的过往,林浩男始终像一把刀,血淋淋地切割小雅心上的那道伤。

夏小雅说,游戏已经结束了。
林浩男默默摇头,我没有结束。我一直在这儿等你,——没想到这么快!
小雅怔怔地望着他,觉得这是命运对她的讽刺。他等她当然不是为了和她结婚!突然林浩男脸上有一种怪异的笑,目光越过小雅。小雅回头,老贾手举的圣代已融化坍塌,失去原有的姿态。小雅在瞬间感到意识模糊,脚底轻飘。
老贾上前扶住小雅,小雅费力推开老贾,仓促难过地说,老贾,我没事。小雅跑了起来,觉得眼前摇晃,寒风凛冽,没跑几步摔倒了。夏小雅眼泪扑簌簌地落着,老贾追上紧紧抱住她,喘着气,小雅!——夏小雅!
老贾捧起夏小雅的脸认真地说,嫁给我,夏小雅。路两旁光秃秃树干枝枝丫丫伸向天空,冬季的城市被灰白笼罩,显得朴素纯净,线条简洁。老贾忽然从大衣里取出一支盛开的玫瑰,小雅问,这季节怎么会有玫瑰?
老贾说,温室里的。只要给它合适的土壤和温度,细心呵护,它就会常开不败。——既然缘分天注定,我们就要好好珍惜。
夏小雅望着老贾,老贾微笑着伸出手,小雅交出自己的手,泪水掉了下来,想起诗经里的一句话: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楼主:天姝  时间:2021-02-15 20:48:07
f光阴的故事
文/天姝

2008年的北京下着大雪,林子珊和唐毅坐在阳光下的梅花山,啃着热腾腾的烤山芋,路边的音箱正放着罗大佑《光阴的故事》。唐毅摘了三朵虎蹄梅用吃剩的山芋皮裹上献给林子珊,林子珊看着他浅笑时脸颊的酒窝,仿佛迷醉在一潭酒海,身心荡漾。
唐毅用他的单车载着林子珊,两人迎着风雪一路高歌:春天的花开秋天的风/以及冬天的落阳/忧郁的青春年少的我/在年年的成长。
他们唱着相同的曲调不同的歌词,时而鼻子哼哼,时而吹吹口哨,穿越大街小巷,直奔两人的蜗居。
两人住西子湾的一套隔断房,就是将所有的空间都隔成足够小的房间,再出租的屋子,这样房主可以得到最大的利益。唐毅住在阳台,和子珊之间还隔着一个跑场的酒吧歌手。
歌手过着昼伏夜出的生活,手机总是响个不停,时而醉酒,时而哭泣,清醒的时候就练吉他弹唱。
子珊很想和歌手谈谈,比如隔断房面积小条件差,更要相互不打扰是不?可是,她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机会,并且因为失眠病倒了。隔壁的歌手此刻却在呼呼大睡。
子珊口干舌燥地发着高烧,毕业后的这1年,她同时做着家教,财会,打字员,清洁工,一天奔波于城市的各个角落,只是为了生存以及一份更体面的职业。如今却凄凉地躺在床上饿肚子。
去厨房喝水时碰到一个煮面条的男人,他向她看了两眼,很快判断出她生了病,将面条分了一半给她,外加一个鸡蛋和诸多蔬菜。子珊心里一阵阵感动,隔断房里的住户,大多都是彼此分摊房租的路人,很多人从来到走都不知道姓什么,谁也不指望在这里交朋友。他这么做很难得。
两人相互问候后,子珊问唐毅对歌手的作为有何感想,在目前经济窘迫的情况下,她不能搬出隔断房也不想和歌手住一起。唐毅笑,“你这么努力在这里住不长的,何必烦恼呢?”子珊想想就轻松了,抬眼间看到唐毅正注视自己的眼睛,子珊抢先躲开了。
有一天水管忽然爆裂,房子里的6个人第一次齐聚厨房商量修理事宜(客厅也住了人,只有厨房是公用场所)。大家商定人均80元修理费,昏黄的灯光下唐毅脸色灰苍苍的,尴尬地沉默着。林子珊手里的钱也仅够糊到月底,但是她给唐毅先垫了。
散会时,唐毅拉了林子珊的手。
周末的月光清朗,路边的矢车菊在梧桐的阴影里次第开放。唐毅第一次抱了林子珊,在陌生的城市打拼这么久,子珊觉得唐毅的胸膛宽厚温暖。他介绍自己是一个家居设计师,实在不会理财,想请一个懂财会的帮他打理钱。唐毅望着会计专业的林子珊说。
空气有隔街玫瑰的香气与宁静,事物在这一刻长久而安静。子珊笑盈盈地问:“请问你有多少财产需要打理?”唐毅低了下头,抿嘴说:“不知道我指的算不算。”他指的是年轻、健康、才华。子珊深吸一口气,好大的一笔财富!深蓝色的天空下,影影绰绰的高楼大厦很有气势地成为唐毅的背景,——这就是在天台许愿的好处,好像他的力量可以征服这座城市!
楼主:天姝  时间:2021-02-15 20:48:07
林子珊保持着自己淑女的矜持而不想告诉唐毅,她喜欢他深情的眼睛、坚毅的嘴唇,就算他穿着10块钱的汗衫,也有种漫不经心的桀骜。她知道他此刻已经穷得叮当响,可是22岁的林子珊在爱情里沉沦了,理智,决心,知识,呵呵,都拜拜了。
楼主:天姝  时间:2021-02-15 20:48:07
2
唐毅最先搬出了隔断房,他的一项设计获了个小奖,赚了点小钱,新租了市郊区农民的一处平房,并邀请子珊同住。
“新房”宽敞洁净,只是离林子珊工作地点太远了,林子珊还是选择住城中心的隔断房,只有休息的时候才去那里。
那个小奖让唐毅看到了一条康庄大道,在那张铁架床上唐毅搂着林子珊承诺:“子珊,只要获个全国的奖,我就出名了,发财了。你要什么我就送你什么。”
子珊甜蜜地窝在唐毅的臂弯,桌上放着她给他炖的猪大骨汤,她口袋的钱都买给唐毅吃了。有一次林子珊在烈日下长队里排队给唐毅买板栗,听到有人热情地叫她。一边看杂志的唐毅认出是他们曾经共同的“邻居”,歌手陆安。那个感情丰富的酒吧歌手。
子珊还是第一次在光天化日下看清他的五官,其实还不错,干净端正。她抓了几颗板栗给陆安,自己却不舍得吃,笑着看唐毅一颗颗剥着吃。
三人聊了几句后,陆安让她等一会,再回来他送她一大包板栗,一大包杏仁,他现在成了驻吧歌手,买了房,不那么窘迫了。陆安在热闹的街道上笑得敞亮,对自己的进步很满意。
陆安离开后,林子珊和唐毅高高兴兴大吃一顿,子珊说其实她最爱吃杏仁,香脆可口就是太贵,唐毅露出嫌弃的样子说她吧唧的声音太大了。她吃的更多更快,于是吧唧声更响,唐毅无奈地摇头笑。忽然子珊尖叫一声:“陆安说了,杏仁吃多会中毒的。”两人认真地沉默了一阵,飞鸟从窗外掠过。唐毅嘲笑她:“没事的,看你被吓的。”林子珊嘿嘿笑着。
唐毅叹气说:“连陆安这样的歌手都买上房了。”房间里有短暂的静默。林子珊想说陆安可不是一般混迹江湖的歌手,他毕竟是北大的。可是到了喉咙的话被子珊咽了下去,她说出来的是:“恩呢,连一个唱歌的都能买上房,你肯定能买上别墅!——我等着呢。”
最后那句“我等着呢。”子珊说得妩媚艳情,唐毅振作起来,恶狠狠地对林子珊发誓:“我发财后,一定给你世界上最有钱的婚礼!去新西兰旅游,去香港购物!去……”唐毅也形容不出这婚礼怎么个有钱法了,林子珊大笑。
唐毅日夜地设计,赶稿,送稿,参加各种大大小小的设计比赛,但是大多数时间都没有收入,偶尔收入一笔就兴高采烈地带林子珊挥霍一空。
“我发财后”成了唐毅的口头禅,可是渐渐的,林子珊却不再期待他发财后怎么样了,她更热切地盼望生活的稳定和三餐相继。他们最落魄的时候一天只有一只馒头,然后一起看着窗外空阔的远方。
唐毅终于被一家公司聘用,有很高的收入,他们也正式同居了。林子珊窃喜她的春天要来了,或者唐毅会向她求婚,这一年,她已经28岁。
唐毅却说,他还要多赚一点。要知道婚礼不仅是领证,他们将来会有孩子,那也是一大笔开支。他不停地伏案绘图、改稿、出差、应酬,还有跳槽。总有人来挖有才华的人,总有人眼热高薪水。有一天,再次被挖的唐毅幡然醒悟,我这么聪明,为什么总要给别人打工?
唐毅想要回在林子珊那里的积蓄,自己办公司。她不给,这是她准备买房以及办婚礼的钱。两人大吵一架,最终,林子珊妥协。因为唐毅坚决,而她爱他。再说共同存款中唐毅的钱始终是大多数,另外她不想成为他的绊脚石。
这一次,林子珊是那么地失望。她忘不了唐毅跟她要钱的眼神,毫无所动,好像有什么在里面死了。她坐在他们初次亲密的天台,孤单地想起他们的相遇,互助,海誓山盟。然后她疲惫地回去给唐毅做夜宵。
办公司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林子珊辞职全力照顾唐毅生活, 结果他还是失败了,血本无归。林子珊看着落魄的唐毅满脸胡渣地倒在床上,只好要向父母要钱去医院流产。从医院回来后,唐毅一阵咆哮,林子珊头痛欲裂,觉得自己被他晃散了骨头。她什么都没说,内心的艰难挤掉了任何语言。
他们再也没有去梅花山,啃山芋,骑单车,在风中唱歌。留着短须的唐毅一脸的顽强,试图积蓄力量,东山再起。他和她说了很多前景,努力的方法以及合作伙伴,唯独没有他和林子珊的未来。
林子珊觉得自己快要撑不下去了,她还是有点爱唐毅,可是她快要被生活的琐碎击垮了。
林子珊再次回到隔断房,开始最初来到城市的打工生涯。年近30 的大龄剩女再谈奋斗也许可笑; 可是生活就是这样,好像掉进水里,你只有不停地往前游,才不会被淹死。
令林子珊惊异的是,房东居然是歌手陆安。距离上次见面又是2年,那个独步江湖经常自我反省的小青年成熟很多,带黑框眼镜,微胖,衣着得体。他问她愿不愿帮他收房租,这样她可以免费住。他也可以省心地做别的事。对于窘迫的子珊,这最好不过了。
她很舒服地睡了一觉,很久没有这么安心地睡觉了,隔断房里依然有各种干扰,可是一点都没有影响林子珊的睡眠,——这些年她过得真的这么累?林子珊坐在小床上黯然。

楼主:天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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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分类:舞文弄墨

发表时间:2020-12-28 04:42:00

更新时间:2021-02-15 20: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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