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水读 >  天涯 >  天涯杂谈 >  推荐阅读:人民网评:再切收入蛋糕,为劳动赢得尊严(转载)

推荐阅读:人民网评:再切收入蛋糕,为劳动赢得尊严(转载)

楼主:特盼铁成钢  时间:2021-03-22 16:58:50
【牢牢扭住“按劳分配为主体”这个制度关键……】——摘自主贴。

讨论、提问:如果承认中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果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来指导实践,那么,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实践中,能够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吗?
=====================================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应该且可以有所作为,但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转帖:

>强国社区>深入讨论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应该且可以有所作为,但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
盼铁成钢 关注阅读设置分享 阅读(16) 回复(0) 2018-09-02 14:51:24赞快速回复
读人民日报( 2018年08月30日 07 版)“大家手笔”文章:
——《 建设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中关于“关键是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有感.

文章称:建设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既要着眼于解决当前的收入分配问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又要着眼于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共同富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此,关键是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既要体现效率,调动各种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继续做大“蛋糕”;又要着力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使收入分配更加合理,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有感:)

“关键是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 这的确是个关键。而其中尤为关键的是,我们必须弄清楚,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处于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历史条件下的中国,究竟是不是在分配实践中可以、能够实行按劳分配?如果可以且能够,才存在为不为主,如果还不可以、不能够,又何来为不为主?"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应该且可以有所作为,但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

受传统认识的影响,人们一直误以为只要一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就具备了可以且能够在分配实践中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误以为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条件下就可以且能够在分配实践中实行按劳分配,一直存在着想在分配实践中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的主张。殊不知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发展过程,要把从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社会主义,建设、发展成为可以且能够在分配实践中实行按劳分配社会主义,需要一个相当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殊不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尚处于离可以且能够在分配实践中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的历史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对我们所处的历史阶段作出了正确判断。中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一个既与走资本主义道路有本质的区别的历史阶段,又离马克思所预测的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历史阶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的历史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对我们所处的历史阶段作出了正确判断。正确认识中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把它与马克思所预测的具备了实行按劳分配条件阶段的社会主义历史阶段混为一谈,对确立与这个特定历史阶段相适应的基本分配方式,对依据新的分配方式设计、创新与之相适应的基本分配制度,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按劳分配,是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分配方式的科学预测,是走社会主义道路必须确立的分配发展方向、原则。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把按劳分配作为分配发展的方向、原则写入国家宪法,是必须的。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分配理论、实践上应该且必须有所作为,但决不能“偷懒”,即简单套用按劳分配理论并企图在分配实践中搞所谓的按劳分配为主——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
楼主:特盼铁成钢  时间:2021-03-22 16:58:50
@ty_140839034 2021-01-25 17:43:35
没人会管这么大的事,即使想管的人,他也没这个权利!所以一直吃亏的是工农
-----------------------------
谢谢您的关注、回复!
这么大的事没人会管?都不管,那还得了?主贴《人民网评:再切收入蛋糕,为劳动赢得尊严》不就在“管”?楼上跟帖中提到的张宇教授《关于两极分化趋势的一点看法》不就在“管”?“楼主”不是也在“管”(讨论、呼吁)吗?您关注话题,参与讨论发言,不也是在“管”吗?
民有所呼,政必有应。要相信,对现实中的分配不公和所导致的贫富分化现象,只要全中国大多数劳动者都来“管”(呼吁、呐喊),一定会有回应的。
楼主:特盼铁成钢  时间:2021-03-22 16:58:50
@特盼铁成钢 2021-01-25 20:34:03
【牢牢扭住“按劳分配为主体”这个制度关键……】——摘自主贴。
讨论、提问:如果承认中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果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来指导实践,那么,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实践中,能够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吗?
=====================================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应该且可以有所作为,但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转帖:
>强......
-----------------------------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能够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吗?

转:

强国社区>深入讨论

讨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能够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吗?

盼铁成钢 关注阅读设置 分享 阅读(931) 回复(22)2016-06-05 19:06:07赞快速回复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能够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吗?


多年来,一直流行着企图实行按劳分配或叫按劳分配为主的主张。

而关键在于: 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样一个历史阶段的中国,是否具备了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的历史条件?如果具备了,当然分配制度就必须依据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来设计,如果尚不具备,那么,显然就该“另当别论”了。

按劳分配是马克思对未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分配方式的科学预测,是建立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已经消亡的基础之上的分配方式。

按劳分配在什么历史条件下才能实行?


《哥达纲领批判》中有这样的表述: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消耗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它们所具有的某种物的属性,因为这时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地作为总劳动的构成部分存在。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每一名劳动者都能从社会领得一张在作了必要的社会扣除之后的凭证,劳动者个人根据这张凭证向社会领得一份耗费同等劳动量的消费资料。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领回来。

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消耗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显然在这里,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已经消亡。

劳动者的个人劳动,直接地作为总劳动的构成部分存在。社会发给劳动者的是作了必要社会扣除后的劳动券而不再是货币。劳动者凭劳动券领取而不是购买消费资料。这显然是建立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已经消亡基础之上是分配方式——按劳分配。

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显然还远没有进入“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消耗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的历史阶段,因而也还远不是可以实行按劳分配的历史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即使属于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那它至少也还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中的“起始阶段”吧?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离商品生产、商品交换的消亡显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远不是可以实行按劳分配的历史时期,既然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基础,那么为辅与为主之说是不是都毫无现实意义?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对我们所处的历史阶段作出了正确判断。中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一个既与走资本主义道路有本质的区别的历史阶段,又离马克思所预测的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历史阶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的历史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或许正是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的“公社”所处的历史阶段,即马克思所提到的“经济改造”的历史阶段——还不是“经济改造”已经完成,能够实行按劳分配或者按劳分配为主的历史阶段。因而,在分配方式方上,是一个既不能因袭旧的、只能富资穷劳的“游戏规则”,又还不能实行按劳分配的特定历史阶段,因而在基本分配制度的设计上,就既要变革旧的、只能富资穷劳的“游戏规则”,又不能超越历史阶段搞什么按劳分配或者叫什么按劳分配为主的“花架子”的历史阶段,是必须从实际出发,创建与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相适应的有自身特色的分配方式、制度的历史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对我们所处的历史阶段作出了正确判断。正确认识中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把它与马克思所预测的具备了实行按劳分配条件阶段的社会主义历史阶段混为一谈,对确立与这个特定历史阶段相适应的基本分配方式, 对依据新的分配方式设计、创新与之相适应的基本分配制度,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楼主:特盼铁成钢  时间:2021-03-22 16:58:50
@特盼铁成钢 2013-11-27 19:37:02
人民网 >> 理论 >>2010年12月20日15:01 张宇《关于两极分化趋势的一点看法》
有一个时期,比较多的人认为,只要经济发展了,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就会自然得到解决,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就会自然带动大多数人共同富裕,有的文章中也有此观点。但是,事实并不是这样的。事实是,收入分配差距特别是财产占有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如果任其发展而不加以调节,就必然会导致贫富两极分化。而两极分化作为资本积累的一般规律,只......
-----------------------------
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行业差距都是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表现,但是如果将表现等同于原因,显然难以揭示出真实的病灶。
“拎得清”收入分配的主次矛盾,为劳动者赢得更多尊严,需要改革扭转收入分配体制的“游戏规则”。
切好一次分配的蛋糕,让劳动者收获应有报酬与尊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会在劳动创造幸福的主旋律中,激荡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制度红利。
楼主:特盼铁成钢  时间:2021-03-22 16:58:50
@特盼铁成钢 2013-11-27 19:37:02
人民网 >> 理论 >>2010年12月20日15:01 张宇《关于两极分化趋势的一点看法》
有一个时期,比较多的人认为,只要经济发展了,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就会自然得到解决,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就会自然带动大多数人共同富裕,有的文章中也有此观点。但是,事实并不是这样的。事实是,收入分配差距特别是财产占有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如果任其发展而不加以调节,就必然会导致贫富两极分化。而两极分化作为资本积累的一般规律,只......
-----------------------------
@特盼铁成钢 2021-01-30 13:44:28
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行业差距都是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表现,但是如果将表现等同于原因,显然难以揭示出真实的病灶。
“拎得清”收入分配的主次矛盾,为劳动者赢得更多尊严,需要改革扭转收入分配体制的“游戏规则”。
切好一次分配的蛋糕,让劳动者收获应有报酬与尊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会在劳动创造幸福的主旋律中,激荡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制度红利。
-----------------------------
“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就是要对大家讲这个道理。”——邓小平.

【早在2007年,收入分配问题就引起高层的重视,当年召开的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此后党和国家一再强调要提高“两个比重”。但事与愿违,“两个比重”非但没有提高,反倒继续下降。】——摘自2012.07.09人民网>>理论导读>>“推进收入分配改革需要什么”.

17大就已经作出、此后党和国家也一直强调的关于在初次分配中提高“两个比重”的重大决策、部署,好几年过去了,为啥会非但没有提高,反而事与愿违,继续下降?难道不值得深刻反思?

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分配制度改革严重滞后,总想绕道走,回避初次分配这个基础,缺乏触动“两个偏低”这个“痛处”的勇气与决心,既缺乏痛下减轻、降低税费的决心,又缺乏变革对劳动不公的初次分配制度、触动资本的记得利益的足够勇气,以至于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迟迟不能出台——没有及时为“两个提高”的落实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改革分配制度,初次分配是基础,“两个偏低”是痛处。

17大关于“两个提高”的决策部署,算是找对了病根——初次分配,触到了“痛处”——“两个偏低”。

真想把“两个提高”落到实处,就不能不下决心“痛改前非”:

一,调整“国民”之间所得比重,(减轻、降低税费 “轻徭薄赋”)实行留利于民,“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国家、政府不与民争利,蓄水养鱼。

二,调整“劳资”之间所得比重(降低、减轻剥削程度),对“这个道理”中的“消灭剥削”动点真格的:实行“还利于劳”,逐步“提高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使劳动、勤劳真能致富——变革初次分配对劳动不公的分配制度:1.完善工薪制度,遏制“利润侵蚀工薪”;2.探索、创新收益分配制度,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不能再任由资本要素独占收益。

8年来,人们为啥多次都只听到“空有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多年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案之所以“难产”,据说是源于多方“博弈”,【收入分配改革方案难产,最大原因在于它牵涉到了各种利益的博弈。而在这些利益群体中,收入分配改革利剑所指的以贪腐官员为代表的权贵利益群体、以垄断企业为代表的垄断利益群体和以房地产业、资源行业为代表的地产和资源利益群体这三大公认既得利益群体拥有着巨大的政治活动能量和社会影响力,他们阻挠改革的推进,扭曲公共政策的公平和公正,最终造成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空有楼梯响,不见人下楼”。】——见(经济参考报2012年08月27日《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方案有望10月出台》).

前述收入分配改革方案难产的“最大原因”说,看似颇有道理,实则很荒唐。

要说“这三大公认既得利益群体拥有着巨大的政治活动能量和社会影响力”,谁都会相信,说他们一直力图“阻挠改革的推进,扭曲公共政策的公平和公正”也一点都不假,但是,要说是他们“最终造成”了分配制度改革的“难产”,是不是也太抬举他们了?

难道说,起草、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的大权旁落了?莫非这个大权被“这三大公认既得利益群体”掌握了?

要不就是,从牵头到参与部门中的那些个从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起草、制定工作的人都被“这三大公认既得利益群体”绑架、裹挟了?

8年出不了台,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究竟为啥“难产”? 什么力量在敢于与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博弈”?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难产”究竟是源于各方的“博弈”?还是面对“这三大公认既得利益群体”的“博弈”缺乏勇气和决心?

7月9日,人民网“理论导读”曾以“收入分配改革要杀出一条血路”推出《推进收入分配改革需要什么》,称“收入分配改革要杀出一条血路”,又何尝不是对勇气、决心的呼唤、敦促?


2月13日,人民网-财经频道发表了题为《劳动者理应更多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文章,文章在肯定“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表明了国家着力提高劳动者收入的姿态”的同时也毫不客气地提出:

“不可否认,由于片面追求经济和财政收入的增长,一些政府部门在处理企业与劳动者关系上,往往利用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出现更多偏袒资本的现象,而工人的基本权益和合理收入难以得到有效的制度保障,导致劳动者报酬多年来处于相对较低水平。”

《劳动者理应更多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引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提供的数据说明朱孔孟兄弟的诉说和质疑不无道理:1993—2007年,企业的资本收益由38.83%增至45.45%,增加6.62个百分点;而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由49.49%降低至39.74%,降幅9.75个百分点。

劳动要素——投劳者只能收回劳动力成本,资本要素——投资者既收回资本成本,且独占全部收益。这原本就是对劳动不公的分配制度。劳动报酬占比的降低与资本收益的提高,进一步加剧了原本就对劳动不公的分配,加速了贫富差距的扩大和两极分化的进程。
“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就是要对大家讲这个道理。”——邓小平“南方谈话”.

以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是多年来对“这个道理”断章取义的误读误解或故意曲解。
“这个道理”的核心或者说“落脚点”是最后四个字——共同富裕。浓缩地讲,“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既可以称为社会主义本质的核心,也可以称为社会主义的目的、目标。
至于“这个道理”讲到的“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与“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
“道”出的是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两个基本途径——通过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做大“蛋糕”,通过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分好“蛋糕”;
“理”出的是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必须解决好的两个基本课题(也可以说是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两大根本任务)——可以简称为:发展的课题(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做大“蛋糕”);分配的课题(“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分好“蛋糕”)。
这两条基本途径或者说这两个基本课题,都不是孤立的,也不可分割,是辩证的。
不大力发展生产力,就不能达到“富裕”;不消灭剥削,即使能“富裕”也不是“共同”的。
“这个道理”中的“最终达到”,是在说明共同富裕,是一个逐步实现的历史过程。一个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历史过程,一个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过程,一个逐步前行并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历史过程。
楼主:特盼铁成钢  时间:2021-03-22 16:58:50
(劳资)共享剩余——让劳动分享剩余(收益),资本(要素)不再独占剩余(收益),向着按劳分配(个人消费资料)发展、过渡,与社会主义初(中)级阶段、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阶段相适应的初次分配方式。

(劳资)共享剩余——早在新中国建国初期,就已经确立过“劳资两利”的大政方针,在实践中劳动者也曾在工薪之外得到过“劳动分红”。

让劳动分享剩余(收益)——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了各种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思想理论,一部分劳动者也在工薪之外以“年金”、“期权”等方式参与了收益分配。

遗憾并让人痛心的是,原本包括劳动要素在内的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这一新的“收益分配论”不但没有得到进一步的阐释,反而很快就被“阉割”成了马克思曾经称为庸俗经济学的“要素分配论”,并且直接把新的收益分配论中不可或缺的“收益”被直接“阉割”得销声匿迹了。

楼主:特盼铁成钢

字数:17377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13-11-26 03:37:00

更新时间:2021-03-22 16:58:50

评论数:43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下载地址:TXT下载

 

推荐帖子

热门帖子

随机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