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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北京市计生委的决战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1、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
生育服务证的情况分成正常和补办两种,我的情况是补办生育服务证,因此法院的所有审判必须基于这个前提才能得到正确的判决结果。
我是依据补办生育服务证的法律法规进行的补办生育服务证,但我认为原审法院故意将一个申请补办二胎生育服务证的案子按照申请第三胎生育服务证的逻辑给判决了。
原审法院的判决是依据正常办理生育服务证做出的,其认定事实错误。

2、无效证据出生医学证明未被认定
2013年1月6日至3月1日是我起诉计生委行政诉讼期间。计生委1月14日骗取了出生医学证明,2月28日作出取消生育服务证决定书都是在行政诉讼期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计生委在诉讼期间获取证据本身及其手段和方式违法,该证据应判定为无效证据。因此依据无效证据作为根据的取消生育服务证决定书亦应无效。
刑讯逼供得到的证据是有效证据吗?
违法监听偷拍得到的证据是有效证据吗?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得到的证据是有效证据吗?
这些当然是无效证据,但法院竟然认定该证据有效,请合议庭告诉我法律根据是什么?
该证据无效后,计生委提供的其它证据怎能支持计生委做出决定书呢?

3、法院未认定计生委制造伪证和执法程序违法
计生委在法庭上说明对我执法时,出示了两个我从没见过的两个人的执法证。我说这两个人我从来没见过,更没有跟他们说过一句话,长达8个月与计生委交涉过程自始至终只与其中一个持有执法证的人和一名副主任联系。请法庭要么撤销那两个人的执法证作为证据,要么请他们出庭作证,我将指控计生委及他们做伪证。
计生委说一个人是给我打电话时做电话记录,另外一个人是计生委的工作人员,我去谈事的时候就坐在办公桌边,也是参与了执法。法庭居然认可这种解释。
执法时不出示执法证,我根本就不认识的人坐在她自己的办公桌旁做处理她自己的事,没有丝毫做关于我的执法程序事务,这样的陌生人怎么会成为执法者呢?这是根据哪部法律法规的啥执法程序呢?
违反法定执法程序的执法行为是无效的。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今天去一中院进行了谈话,待合议庭初步审理后再决定是否开庭。
我在谈话前递交了补充的上诉状和对计生委答辩状的质疑。
对计生委答辩状的质疑略有修改,可参考我之前贴出的内容,我将新的上诉状贴出来供参考。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4、有效证据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注意事项未被认定
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注意事项是我在向计生委咨询生育服务证办理手续时,计生委对我进行的告知,我把它作为证据提交给了法庭。
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注意事项中有由档案保管单位和街道出具生育状况证明,但没有写明孩子已出生时需要我提交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孩子已经出生的资料。
我用该证据证明计生委对我的告知内容。但法院认为它不能证明我所说的证明目的事项,认定证据无效。
奇了怪,如果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注意事项是计生委对我的告知,它都不能证明计生委对我的告知内容,那么法院认为什么证据才是计生委对我进行的告知呢?
注意事项是计生委发给我的,要求我按照其中记载的内容准备资料,所以我的证据当然能够说明计生委告知的内容。请法院告诉我这个注意事项能证明什么呢?
如果计生委认为还告知我其它内容,需要计生委提供证据证明,而不是让我替他们提供证据资料。事实上计生委没有也拿不出其它证据证明告知了我其它内容。

5、有效证据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未被认定
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是夫妻双方档案保管单位和街道根据档案中记载的信息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我将它作为证据提交了法庭。
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中写明,我再婚有一子,妻初婚未育,并由档案保管单位和街道证明情况属实,即与档案中记载的信息一致。
我用该证据证明申请表中填写的内容与档案中的信息一致。但法院认为不能证明我所说的目的事项,认定证据无效。
档案保管单位和街道都签字盖章证明了填写的内容与档案中的信息一致,法院因何认为填写的内容与档案中的信息不一致呢?
法院是否调取了我们的档案并且比对过,认定填写的内容与档案中的信息不一致呢?
档案法和北京市执行档案法办法都规定,涂改伪造档案是违法行为。档案保管单位和街道出具与档案记载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是合法的吗?
计生委认为申请表填写信息可以与档案不一致,那么胡编乱造的与档案信息不一致的信息才是有效的吗?
申请表按照档案信息填写证明档案中的记载内容,孩子已出生由出生医学证明来证明,两者结合共同证明完整的生育事实。法庭调查时计生委说也是这么做的,那么我的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完全是档案中记载的信息,并且由档案和街道签字盖章确认是一致的,这样清楚的证明材料唯一用途就是证明填写内容与档案中的婚育信息一致,怎么就不能作为证据呢?
难道同样方式填写的表格,计生委填写就不虚假,我填写就是虚假?请法院告诉我道理何在?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6、请法院提取计生委2010年11月前补办生育服务证申请表格作为证据
原审法院庭审时已经查明,计生委承认在以前补办生育服务证过程中,已出生孩子的情况是通过出生医学证明和在申请表中另外备注添加孩子的信息来说明的,而不是直接填写已有第二胎。
我向原审法院提出了调取计生委2010年11月前补办生育服务证申请表格作为证据的请求,但原审法院未采纳。
该证据可以直接证明我的申请表填写方式是否符合计生委既往的填写惯例,也可以直接证明我的填写方式是否为虚假,请求法院予以采纳。

7、请法院提取XXX、XX关于执法过程的证词,并传唤到庭作证
计生委声称XXX(1964年 出生,执法证编号070002)、XX(1970年 出生,执法证编号070003)参与了对我的执法过程,并向法庭提交了这两个人的执法证作为证据,但本人从未见过这两个人。
由于此二人涉嫌做伪证,请法院提取XXX、XX关于执法过程的证词,并传唤到庭作证。
XXX、XX关于执法过程的证词可以直接证明计生委执法程序是否违法,是否在做伪证,请求法院予以采纳。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8、判词中未认定补办生育服务证的基本事实,存在主观恶意
我是在为第二个孩子补办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证附页上记载的是第二个孩子的信息,法庭调查也证明了这一点,但判词中没有体现。
补办生育服务证是本案审理的基础和出发点,同时是法庭调查确认的第一项内容。刻意忽略补办的实质作用是混淆补办第二胎生育服务证与申请第三胎生育服务证的区别,达到恶意审判的目的。
2007年5月9日关于计划生育工作中子女数计算方式等问题的说明,第一条育龄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是指该夫妻曾生育(包括收养,以下相同)并现存活的子女数量之和,包括生育后送给他人收养的子女。育龄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再婚的,其子女数按再婚前后双方累计生育并现存活的子女数计算。第二条“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是指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再婚前双方累积生育和收养子女现存活一个(包括生育后送给他人收养的子女)。
那么依据以上法规,只要是补办生育服务证的情况,所有的夫妻均被认为有了第二个孩子,按照计生委的说法都应该在申请表中填写已有两个孩子,但这与按照条例第十七条有一个子女进行审核补办是矛盾的,显然只能用附加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来辅助说明补办生育服务证的孩子已出生。
该段法规内容仅仅是确定孩子的数量,但并没有关于如何填写表格表述已有两个孩子的规定内容,不能作为申请表中必须填写已有两个孩子的根据,因为第二个孩子是需要通过出生医学证明来描述的。
我从来没有否定过女儿是我的第二个孩子。依据此段法规,即使孩子是婚前出生,计生委也已经认为她应该计算为我们夫妻的女儿,计生委也承认她是我的第二个孩子。
法院和计生委认为,婚前已有两个孩子,填写表格就应该写明婚前有两个子女,但这么填写是错误的。
首先,我是为第二个子女补办生育服务证,我在下面详细论述。
其次,申请表填写两个子女是申请第三胎生育服务证,与我们补办二胎生育服务证的事实不符。
第三,庭审中计生委承认在以前补办生育服务证过程中,已出生孩子的情况是通过出生医学证明和在申请表中另外备注添加孩子的信息来说明的,而不是直接填写已有第二胎。
第四,填写已有第二胎后,申请表与档案和街道的存档生育状况信息不符,档案和街道不能违法出具已有第二胎的证明。
第五,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京人口发〔2012〕7号第五条规定“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已怀孕或其子女已出生的,申请人应当向负责核准或审批的本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提交包括《出生医学证明》在内的相关材料。法规也是把出生医学证明作为补充资料。
综上所述,法院是按照申请生育第三胎的标准判决了一个为第二胎补办生育服务证的案件。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9、补办二胎生育服务证应依法暂时不计算第二个子女
补办生育服务证应按照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育龄夫妻未取得《生育服务证》孕育第二个子女的情况执行。
首先,适用此条法规的所有夫妻很明确已经生育了第二个子女,他们都有两个孩子,他们都是为第二个孩子补办生育服务证。如果按照两个孩子都计算为已出生子女的话,那么就不可能有谁符合《条例》第十七条只有一个子女的规定,就不存在补办生育服务证的问题。因此,在补办情况下审查是否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时,应暂时排除准备为其补办生育服务证的已经出生子女,暂时不把他们计算为已有子女数量内,符合要求时批准给予补办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这是审查补办生育服务证的正确前提,即先行排除了准备为其补办生育服务证的已经出生子女后再计算子女数量,按照《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审核。
当前唯一能够证明第二个孩子存在的就是出生医学证明。在孩子办理完登记入户手续之前,夫妻的档案中、派出所的户籍中都没有孩子存在的资料,也就无法由档案和街道出具孩子已出生相关的证明文件。因此,只有第一步在补办生育服务证时向计生委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审批通过落户后,第二步夫妻的档案中、派出所的户籍才可以出具证明。没有走完第一步就让我们完成第二步是计生委的诡辩,是无稽之谈。
法院为何不理睬我的要求,请计生委提供2010年11月之前所有补办生育服务证的申请表,来证明计生委出具了与档案信息不一致的婚育状况证明呢?

10、法院混淆了填写申请表虚假与填写内容不完善
填写申请表虚假与填写内容不完善是两个概念。事实上补充了孩子已出生的证明就是完全符合计生委现在要求的,原有表格中的内容真实有效。因此认定表格虚假没有根据。
我前面已经说过,据实填写身高175厘米体重70公斤不为虚假,填写不实的身高190厘米体重90公斤才为虚假。如果认为应该写明穿多大号的鞋,那也属于补充资料,但原始资料仍然是真实有效的。
档案中记载的婚育情况基本资料,加上出生医学证明才是法律法规要求的能够相互印证一致而且真实有效的提交资料方式。

11、法院未认定资料不完善的责任在计生委
由于当时的法律法规没有关于补办生育服务证手续的详细规定;
计生委仅要求档案保管部门和街道计生办填写婚育情况证明,未告知补办生育服务证手续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计生委提供的表格中也没有记录孩子已经出生的填写栏目。
由于以上原因,我们依据档案部门和街道保管的我们夫妻档案中的婚育信息提交资料是理所当然的,提供资料不齐全的责任在计生委,应由计生委承担相应责任,我们可以按照计生委的要求协助补齐资料。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12、法院未认定针对提前生育二胎补办生育服务证的夫妻,计生委只有批评教育权
计生委无权取消我们为第二个孩子补办的生育服务证。
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育龄夫妻未取得《生育服务证》孕育第二个子女的,经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对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准予补办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法律赋予计生委只是具有有限的行政权,计生委无权任意解读法律法规。针对提前生育的夫妻,该法规仅仅允许被告具有批评教育权力和给予补办生育服务证的义务,而无取消生育服务证的权力。
由于计生委的过错造成的未能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的问题,我们可以补交出生医学证明给计生委进行审核,但计生委无权以填写信息虚假的借口取消生育服务证。

13、法院未认定档案和街道出具与档案信息一致的证明是法定义务
我认为档案和街道出具婚育情况应与本部门保管档案一致为基本原则,夫妻的婚育状况证明皆与档案记载内容一致,档案中没有记载的内容用其它方式证明。
但法院认可了计生委的档案管理部门和街道不一定应该出具与档案信息一致的证明的观点,使档案的证明成为可随意开具的,这是违反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三十四条(三)涂改、伪造档案的违法行为。
如果被告代理人是科级,实际参与诉讼在做处级的工作,那么干部档案部门是该出证明你是科级还是处级呢?是不是也可以证明你是总理呢?
如果被告单位定编十人,临时工二人,如果要扩编二人,那么组织扩编时是按照十人还是十二人计算扩编基数呢?编制部门是不是可以计算已有编制十二人,不用再扩编了呢?
如果每人限购一辆车,买了一辆车没有摇上号,无牌照放在家里,那么牌照摇号时车管所是计算已有一辆车还是没有车呢?如果每户限购两套房,第二套房签了合同付款完毕也入住了,房屋产权登记时是按已有一套房还是已有二套房呢?脱离档案填写与档案信息不符的婚育状况是才是伪造和虚假,但这是计生委的专利。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14、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计生委提供的生育服务证上清楚地记载着我们第二个子女的姓名等信息,但法院故意将一个申请补办二胎生育服务证的案子按照申请第三胎生育服务证的逻辑给判决了。之所以说法院是故意而为之,是因为从证据选择上大刀阔斧的气概和没有绝对因果关系的判词上看就具有这种故意的企图。
即使这样,我请法院解释一下判词,你们认为有两个孩子就要填写两个孩子,否则申请资料就是虚假法律根据是什么?为什么我们有两个孩子就一定要在表格中填写两个孩子呢?计算孩子数量和如何填写表格不是两个问题吗?为什么不能按照计生委之前处理补办的方式填写一个,附加出生医学证明来说明呢?为什么不能按照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京人口发〔2012〕7号的规定,填写一个孩子然后附加第二个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呢?为什么即符合法规也符合常理的填表方式就成为虚假了呢?
我在随父入户婚育情况证明上签署了“本人谨在此声明,本人保证此证明之真实性,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该声明被原审法院引用,但原审法院错误将本声明的实质内容与填表方式混为一谈。本声明的实际含义是:一、本证明的形式为真实,即证明本身的签字盖章等为真实,不存在虚假;二、本证明的内容与出具证明单位保存的档案信息一致,符合档案法要求出具证明单位不得涂改伪造档案的要求。以上两点充分证明了本人提交的申请表是真实有效的。至于计生委所说孩子已经出生的问题,按照计生法律法规和计生委的填表惯例应该用出生医学证明来表述,没有提交的过错在计生委,应由计生委担责,上诉人不承担责任。但可以协助补充提交。
从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京人口发〔2012〕7号的规定可以看出,档案信息记载的内容是基本情况相当于合同的通用条款,已出生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相当于合同的特殊条款,两者结合共同形成完整的生育事实。目前所有争议的焦点都是因为申请资料中有了档案中记载生育基本信息却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引起。计生委在收到档案基本资料和出生医学证明后,可以从孩子的出生日期和夫妻的结婚日期判断孩子是在婚前出生,并按照法律法规条文得出这种情况是否符合北京市计生条例和补办生育服务证的条件、是否可以依法补办生育服务证的结论等等。
计生委的用意就是无视法律法规的要求,刻意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出生医学证明来证明的事项硬要求上诉人在申请表中体现出来,进而利用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来达到污蔑档案记载生育基本资料为虚假的目的,这是无理和非法的,也与计生委既往补办生育服务证时的做法相违背。有了出生医学证明后,所有的生育事实都可以清晰,根本就不存在因为计生委没有要求提交出生医学证明而引起的所谓填表虚假的争论,因此当前矛盾的焦点完全不存在档案基本信息虚假的问题,而只是缺少一个出生医学证明,也就是申请资料不完善。
必须指出,导致产生没有提交出生医学证明这个问题是计生委失职造成的,应当由计生委承担过错责任
特依《行政诉讼法》第58条之规定,向你院上诉,请求依法公正地审理此案,撤销原判决并改判。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莫彩红 1569楼 2013-07-29 22:03:34
计生委掠夺了我们的生育权,我们就想要个二孩怎么了 ,就那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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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权力不难,涉及到保护私有权利的各个方面都很难,特色。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回复第1568楼, @wozhaorenyo
14、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计生委提供的生育服务证上清楚地记载着我们第二个子女的姓名等信息,但法院故意将一个申请补办二胎生育服务证的案子按照申请第三胎生育服务证的逻辑给判决了。之所以说法院是故意而为之,是因为从证据选择上大刀阔斧的气概和没有绝对因果关系的判词上看就具有这种故意的企图。
即使这样,我请法院解释一下判词,你们认为有两个孩子就要填写两个孩子,否则申请资料就是虚假法律根据是什么?为什么我们有两个孩子就一定要在表格中填写两个孩子呢?计算孩子数量和如何填写表格不是两个问题吗?为什么不能按照计生委之前处理补办的方式填写一个,附加出生医学证明来说明呢?为什么不能按照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京人口发〔2012〕7号的规定,填写一个孩子然后附加第二个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呢?为什么即符合法规也符合常理的填表方式就成为虚假了呢?
我在随父入户婚育情况证明上签署了“本人谨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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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6189001 1570楼 2013-07-29 22:07:42
楼主其实你这个非婚生育确切属于违法生育,基本事实是你当然已婚,不属于合法生育子女,补办生育证的条件是你们当时是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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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前不合法,再婚后合法。请参考一下我之前论述的观点,非婚生育不违法、父母结婚子女准正和以生育行为发生时为基准是错误的。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正常办理生育服务证时,生育状况的事实用档案信息一项来描述。
补办生育服务证时的生育状况事实用档案信息记载的内容和已出生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两项来描述,两者结合共同形成完整的生育事实。
计生委利用因其过错而造成的没有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漏洞,按照正常办理生育服务证申请的思维方式,要求用档案信息一项来描述生育事实是没有法律法规根据的。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wozhaorenyo 1572楼 2013-07-29 22:31:11
再婚前不合法,再婚后合法。请参考一下我之前论述的观点,非婚生育不违法、父母结婚子女准正和以生育行为发生时为基准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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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影心动2012 1574楼 2013-07-30 10:52:28
又狡辩?
你那不是非婚生育
你那是和配偶之外的异性生育
属于婚外生育
计生委以你让你当时的姘头怀孕的时间为审核标准
所以认定你为违规生育
至于你不承认
那是你为了规避处罚做出的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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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会嗡嗡叫,前面请你找的法律法规的正事还没有着落吗?
我用不着狡辩,你只需要拿出法律法规来即可,不然就是你在狡辩。计生委也只是说过非婚生育,还没有提过婚外生育,你比计生委还多虑。
退一万步讲,即使非婚生育、婚外生育在婚前违法,现在在婚后也可以合法补办生育服务证,这一点我可以用法律法规来证明。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wozhaorenyo 1575楼 2013-07-30 12:14:15
退一万步讲,即使非婚生育、婚外生育在婚前违法,现在在婚后也可以合法补办生育服务证,这一点我可以用法律法规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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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影心动2012 1576楼 2013-07-30 14:21:45
请你证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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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让我感动得以后都不情愿拍苍蝇了。但是你还没有做好上一道题目,请把答案写出来,等我证明了你观点的错误之处后再证明上面的观点给你看。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忆三湘 1579楼 2013-07-30 15:14:04
我老婆是少数民族,按规定可以生第2胎,可是计生委死活不受理,
准生证办不下来,妈的,害得我也要信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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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情况不同,要看当地的规定。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忆三湘 1580楼 2013-07-30 15:15:30
希望有高人指点,如何办2胎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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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是与老虎的大哥商量剥老虎皮,没啥用的。
如果你还能保住几年青春的话,就坚持到废除了计生之后再生。如果必须抓住青春的尾巴的话,就看看计生条例找个最适合的条款办手续。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真人真话不容易 9楼 2013-06-18 00:11:03
说来说去,我认为计生委就是以你没取得准生证为由想罚款而已。楼主和计生委较真,我相信大多数人支持。恳请媒体关注此事。计生委和父母打官司,庭议孩子该不该出生,会成为国际 笑话 ,只有中国政府不以为耻!做为人类,我深受其辱!孩子不应成为政府谋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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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三湘 1577楼 2013-07-30 14:44:27
至理名言:孩子不应成为政府谋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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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谋利是多方面的。掩盖行政无能,转嫁经济困局;加剧管控措施,剥夺公民权利;悍然立法抢劫,强征暴敛罚款。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dwwst 1584楼 2013-07-30 16:05:58
lz好渣,
计生委也没做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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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歪歪尸体变成灰后就除了渣还是渣了。
计生委如果没做错更好,你请计生委来逐条回答我的上诉状,如果能够驳倒我的论点就是计生委正确。但是如果他们不能驳倒时候你还认为计生委正确吗?
法院谈话时,我提出了请计生委回复我上诉状内容的要求,但计生委的回答是没有补充答辩意见。你想想是为什么?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我再举一个计生委在本案中胡搅蛮缠甚至穷凶极恶的实例。
计生委引用2007年5月9日关于计划生育工作中子女数计算方式等问题的说明,再婚夫妻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第二次及以上结婚。先生育子女后补办结婚手续的夫妻,或有一个子女、离婚后又复婚的夫妻,不得按照再婚条件审批再生育子女。
计生委说,法规中的规定很明确,先生育子女后补办结婚手续的夫妻不得按照再婚条件审批再生育子女,所以不能给我审批补办二胎生育服务证。

本条法规的含义是再婚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离婚,夫妻与他人没有子女,再婚夫妻结婚前生育了第1个子女,那么结婚后不能按再婚审批生育第2个子女,否则这对夫妻就是生育了同父同母的2个子女。
法规中的第一个子女是婚前生育的,我的第一个子女是吗?法规中的第一个子女是现在的再婚夫妻生育的,我的第一个子女是吗?法规中的再生育是指再婚夫妻婚前生育子女之后的下一个子女,我补办的生育服务证是针对我们再婚前生育的这个子女,两者是相同的吗?法规中的第二个子女是计划婚后生育的,我补办生育服务证的孩子是吗?法规中拟审批的第2个孩子与第1个孩子是同父同母,我们的这两个子女情况是吗?
计生委如此恣意歪曲解读只能说明计生委很无知也很无耻。任意混淆视听搅混水的伎俩,只能证明计生委是在玩弄自己制定的法规。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梦想开花2013 16楼 2013-06-18 10:57:43
先把孩子生下来再说..
政府要是迫害你,抱着孩子去美国大使馆...
每个孩子都有取得身份的权利,忘了在哪条国际公约上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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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死狗 1588楼 2013-07-30 18:05:36
美国大使馆不是那么好进的,还没冲进去,就会被门口站岗的武警扑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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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到现在好不容易鼓足勇气吹起了个大大的梦,求你就别早早给戳破了,来个狗咬尿泡穷欢喜呀。
楼主:wozhaorenyo  时间:2021-04-01 23:46:33

@wozhaorenyo 1578楼 2013-07-30 14:44:36
你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让我感动得以后都不情愿拍苍蝇了。但是你还没有做好上一道题目,请把答案写出来,等我证明了你观点的错误之处后再证明上面的观点给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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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影心动2012 1590楼 2013-07-30 20:06:52
你不过是个楼主而已
没权利要求别人怎么发言
这里不是你当初可以随便通奸的乡下小厂
楼友们也不是你想上就上的打工妹
人贵有自知之明
搞清楚自己的地位
再装逼
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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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不能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认真讨论问题,释放些你的水平能及的言论臭气也没关系。不过,我的自知之明告诉我,见到你这种操行的、不装逼裸体出来的东西我会羊尾。

楼主:wozhaorenyo

字数:345301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13-06-18 06:30:00

更新时间:2021-04-01 23:46:33

评论数:209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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