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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05-02搬文《兄友弟恭》by蓝淋 兄弟he

楼主:小金木之歌  时间:2018-12-11 18:18:39
好 啦,我承认我当时是小小地恶劣过一把。过早被大人们断定成天才的小孩子总是没办法太安分的。
其实小时候骆邵友是很喜欢我的,或者很想讨好我。一得到什麽他所谓的好东西,他肯定是先跑来带给我看,急著要和我分享似的。

"骆邵恭,这本漫画很好看哟。"他会捧著那以我的心理年龄而言简直幼稚不堪的东西在我面前晃,"你叫我一声哥哥,我就给你,好不好?"

一般这个时候我都是哼一声,转过头去表示没兴趣。

然后他就瘪著嘴,泫然欲泣的样子,站一会儿,转身哒哒哒跑开。

过不久又会很有毅力地拿另一样他的"宝物"来引诱我:"骆邵恭,叫我哥哥我就给你这个哟。"

有时候我就干脆收下"诱饵",在他兴高采烈等待的时候,"哼"一声站起来走掉。听到他在后面哭著追著我喊:"骆邵恭你还没有叫我哥哥呢!"我就在心里暗爽。

欺负他实在很好玩,他泪汪汪的样子真是可爱得要命。

但这样欺负久了,形成条件反射,他慢慢开疏远我,一看到我靠近就会露出"你又想干什麽吗?"的防备表情。这家夥对其他任何人的一如既往地没有戒心,轻信到无药可救,却只对我保持警惕。
这个呆子,我再怎麽恶劣也不会做出伤害他的事呀,真正的大灰狼都是在门外的!
不过他防备我也没用。他又不机灵,智力离聪明还差得远呢。只要我想,他就绝对被我吃得死死的。
然而我已经过了热衷於整他的心理阶段了。他被弄哭的表情虽然还是一样可爱,但我发觉他笑起来的样子更有趣。
那种猫咪一样的满足笑容,让我心里有点发痒。
觉得要是这家夥是只猫或者狗就好了,我一定要把他放在腿上,顺他的毛,好好掸他的大尾巴。
是啦,我有试过把他抓来按在腿上啦,但下一刻老妈立刻惊呼著:"小恭你不可以打哥哥!",就把他拎走了。
害我明明什麽都没做,却要承受他含泪的"为什麽你想打我"的控诉眼神。
为了想看他笑,我也有努力,不过好象容易适得其反。
记得有次他看中一个模型,开始埋首努力存钱。小学生的零用钱是非常有限的,我怕他那样的速度,等存够了,那款限量发售的热卖模型也早绝版了。而像我这样早早就懂得把过年红包借给人投资的,当然不一样。虽然有点贵,买回来送他看他高兴的样子,也是值得的。

我把抢购到的模型带回家,耐心等他回来。哪知道他红著眼圈进门,一和我面对面,就瞪了我手里的盒子半天,然后"哇"一声哭著跑开了,还大叫"骆邵恭你这个混蛋!"
唉,你自己去迟了没买到,怎麽能怪我?
买走最后一个的人又不是我!
而且我买来是为了……送你啊。
当然,他那样大哭一场以后,我拿去送他,他以为我是在可怜他,为了维护那所谓小小自尊,就死都不肯要了。
这样的事情还有不少。每次都弄得我好失落。

我也想看他对我笑啊。

明明以前那麽喜欢我的说……

可我已经越来越喜欢他。

虽然他还是一点都不聪明,尽管努力到无可指责的地步,每次考试算不上惨败而归,也只能是挂在中间,不上不下,只差没掉到安全线以下而已。


神奇的是,他就这麽危危险险地挂著,从小学一直挂到高中。要知道他跟我上的是同样的学校,自然是对学生素质要求最严苛刻的学校。每升一次学,就会有大一批处在下游的人被刷掉,而他总有顽强的毅力在最后时刻从要被刷的那群里面奋力跳出来,安全上岸。
只要上课听过一遍的东西我就能记得住,看书也是过目不忘,做功课更是易如反掌。大多数时间闲得发慌,就用来观察我的笨哥哥。他辛苦温习的样子在我看来真是新鲜有趣。我无法理解为什麽一个人需要努力到那种地步,一个人可以努力到那种地步。
他会对著一道数学题专心致志坐一整个晚上。小小的身体几乎整个趴在桌子上,连续好几个锺头都在困惑地写写画画,那几个简单的公式翻来覆去写满了好几张草稿纸,我在一边看得哈欠连天,他还是耐心十足。
"我来教你吧。"我这麽说的时候,他就会动摇似地望著我,然后缩缩脖子,挺一下背:"我,我还是再试看看……"
为那麽一道简单得要死的题目奋斗到深夜的骆邵友实在是个笨蛋。而无聊地呆立在旁边看到深夜的我也好不到哪里去。

他坚持努力的样子好可爱。
会让我想起在笼子里跑个不停的小白鼠
我就喜欢看他认真的样子,眼睛睁得大大的,鼓著嘴巴,好象在憋著口气不敢喘出来,一边还为自己加油似的捏著小拳头。
我印象里的哥哥永远都是一副拼命的姿态,热血澎湃,除了被我欺负以外,就没见过他沮丧的模样。他运动神经不发达,长跑测试之前尽管每天都去绕著运动场跑三圈,测试结果还是不及格。我都替他觉得可怜了,他却没像我预料的那样哇啦哇啦哭诉"不公平",而是从第二天开始,每次跑四圈。

我这个傻哥哥,其实是个很酷的男人呢。

他的确比一般男孩子要来得爱哭,但他总是奋力辩解"这只是我泪腺长得太脆弱的缘故啦!"意思是眼泪流出来纯属生理反应,他心理是很坚强的。不过的确也是,就算生物课上解剖青蛙的场面让他当场飙泪,被所有人嘲笑,他也是边掉眼泪边把实验做完,一点也没比别人少做什麽。
解很有道理,情绪是否外露,只是一个人的表达方式,并无高下之分。小傻瓜有时候也是可以说出真道理的。
瓜瓜虽然还是一样青,狗狗却已经喜欢上它这副青涩的模样了。
哥哥其实是比我强大的多的人。
要说起来,我从来没有争取过什麽东西,一切都来得自然而然,所以并不懂得怎麽争取。我之所以总是赢,只不过是因为与生俱来的优势,头脑,外表,运气……没什麽好自豪的。
我连半点挫折都没经历过,所以以后也未必就能经受得起失败。而他却可以输得那麽坦然那麽大方,然后重复不懈努力,从来不会轻言放弃。

一直不断被打倒,却也一直都斗志昂扬活力十足。

弄得我好几次都想笑著说,哥哥你很帅哟。

要是让我和他站在同样起点的话,搞不好我会输给他。

人人都觉得我是骆家的荣耀。可在我眼里,哥哥才是上天给我的宝物。虽然他有的不多,可正好是我所缺的。有点傻,可是不蠢,简单执著得可爱,又那麽善良,纯真,容易受骗——轻信其实也是一种美德,因为他没有怀疑的心。

当然,也许有些人会不以为然。觉得我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好吧。我巴不得只有我一个人觉得他可爱他迷人,省得有人想来跟我抢。我自从稍微长大以后,每年生日的愿望都是要让哥哥只属於我一个人呢!

不过这个许愿好象不是太灵验。

喜欢他的女孩子的确是没多少,就算有,也会因为我一个眼神而彻底动摇。

喜欢他的男生,那可就……

算了,我不想提这个,免得心情郁卒。


总之,又要替他挡掉不怀好意的男人又要阻止他追女人的我,真是忙得不可开交。

男人也就算了,他根本没兴趣,只要不被骗去偏僻地带扒光了吃掉就好。至於女人……他对交女朋友的热衷程度比他攻克数学难题的狂热还要胜三分。



整天只想著要怎麽讨好女孩子,却对我的各种暗示全无意识。



向来无往不利的我也总算在他身上尝到了抓狂的滋味。



一天到晚忙著破坏哥哥的约会,这种事情我也不想做啊。可我能眼睁睁看著他跟女孩子进房间,锁上门吗?



开玩笑!让他们小小地牵一下手我都觉得难以容忍,要再进一步,想都别想!



一口气解决掉三个想打他主意的高大学弟,又在千斤一发之际把他的初吻从他"女友"嘴里拯救出来,就算是神勇铁金刚,我也会觉得完全脱力。



无力之余,就铤而走险地设想,要不干脆先把他吃掉算了。先下手为强嘛。我有信心他一定很好吃,但吃完以后要怎麽收拾残局,这个不能不考虑。所以……还是忍字当头吧。




十六岁生日,我和以往一样哀怨地许著同一个愿望,邪恶的念头却蠢蠢欲动了。吃,还是不吃? 以我的身体水平,想把他吃个干净,那是轻而易举啦。



不过,他要是不愿意,我也不大忍心硬做到底。



但是……他有愿意的可能吗?















当然,我没想到喝醉酒的他会那麽热情万丈。



不顾一切爬到我身上把我当牛当马,直到我把他抓下来,拎到浴缸里洗干净,他还是闹个不停。



"骆邵恭,你说啊!你到底哪里看我不顺眼?都给我说清楚啊!"



我哪有,我看你顺眼得不得了啊,哥哥。



眼力不济的人是你才对吧。



神志不清的他看起来真是可口得不得了。老老实实替他洗澡的我,用了多大的定力才控制著自己没有扑上去啊。


但那家夥居然说我"讨厌"!

唉,虽然他行动迟钝口齿不清傻乎乎的样子很惹人爱,但说出那麽伤人的话,还是不可原谅的吧?
平时对我总是竖起全身的毛斗志昂扬的他,现在揉著我的脸倒是玩得很开心,
好吧,我承认我忍不住了,打算偷吻他。

反正他现在意识模糊,我只要不做到最后,第二天就能推得干干净净,免得他翻脸。
让我惊讶的是,这家夥,居然回吻我!
而且还是吸我舌头,拜托,他什麽时候学会这麽熟练激情的舌吻技术啊?
我的心情简直不能简单用"受宠若惊"来形容了,不把他吻得晕过去我就不是男人了。
缠绵深吻到一半,他竟然还伸手到我腿间摸索。被那麽一碰,本来就欲望高涨的我差点就憋不住,几乎要出师未捷身先死。开玩笑,哥哥,难道你不知道男人脱掉外面一层皮就是野兽吗? 我都已经脱掉了的说!你还来摸野兽的弱点?
既然如此,我就完全没必要客气了。
不管三七二十一,把他吃掉再说。就算他还没熟透,还有点酸味,也无所谓了——我觉得我有生之年根本看不到他熟透的希望。
刚进入的时候,他痛得哇哇大哭,我不可能不心疼。但那种时候,如果还能停得下来……那我不是圣人,而是官能性障碍
从来没有经验,第一次会痛也是难免的嘛。我有在尽量小心啊,而且从头到尾都在照顾爱抚他的敏感点,绝对不会只顾自己发泄。到后来他也的确是享受到了,小猫一样低低满足呻吟的表情让我血液全往下半身冲,大脑反而缺氧无法思考,不然我也不会一时失控连做那麽多次。
哪知道,抱著他甜蜜不已地睡醒的第二天,我收到的礼物居然是重拳一记。
可怜我那时候都呆了。拜托耶,我从小到大根本不知道挨打是什麽滋味,何况我最喜欢的哥哥还是带著一副受害人表情来揍我的。
前个晚上难道我跟他不是两情相悦吗?
要不是他回吻我主动摸我,我怎麽可能卑劣到一厢情愿把他吃干净啊!
可这家夥就是翻脸不认帐,还叫我住嘴叫我滚出去叫我不准再提这件事。
我悲惨的十六岁生日,第一次领会到什麽叫始乱终弃。
后来小心翼翼讨好他,要给他疗伤药膏,却又被大打耳光,这样凄凉的经历我就不想再提了。反正我一辈子从来没那麽窝囊过,而且之后还要继续窝囊下去。

楼主:小金木之歌  时间:2018-12-11 18:18:39
搞定。

楼主:小金木之歌

字数:98294

帖子分类:耽美

发表时间:2015-05-03 05:45:00

更新时间:2018-12-11 18: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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