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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碎尸杀人案最新线索汇总:一定可以破案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马鞍山市许多户籍人口有悠久的南京市务工史。 我本人当年在南京时就有好友是来自马鞍山,在南京经商开店。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马鞍山市就在南京市的边上,紧邻南京,但一个是江苏、一个是安徽,南京过长江后一个小时车程内就可以跨省。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这有点像白银案的白银市和青城镇。 青城属于甘肃,白银属于宁夏。青城户籍人口大多在白银市务工,青城的猪啊、羊啊、蔬菜瓜果啊,也是往白银输送。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KN先生 2017-06-07 17:43:30
以我对南京的了解,安徽省的马鞍山市方向是最可能的南大案凶手所在的那个“第二城”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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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在爱的天空 2017-06-07 17:47:34
不用的,他就在省线边,但是警察只能发协查通告啊~!你指望乡警带技术队伍去排查,你觉得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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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南京最近的省际线就是苏、皖线了。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社区天呀: 2017-06-07 18:15:05 评论
评论 流浪在爱的天空:像上述情况远离南大杀猪的。就以你自己来做,可不可以把刁爱青人间蒸发,让她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让凶杀案变成失踪案。哪个更对凶手有利?用具备失踪案的条件去做成凶杀案!活的不耐烦了吗!生活太平淡了吗!一个杀猪须要这么大的刺激吗
KN先生:
2017-06-07 18:24:53 评论
评论 社区天呀:他认为是故意扔南大,扔别的地方,不容易查出尸源来自南大。
KN先生:
2017-06-07 18:25:18 评论
评论 社区天呀:你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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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目前大家的主流质疑意见。 天空觉得有必要,不泄密的情况下,可以做出诠释以解下大家疑惑。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我是这么看的:主刀和抛尸这位对于“刁由南大来到自己家”这一段从时间上和空间上、都是没有十足把握的,毕竟杀刁的不是他自己。 他怕这段有隐患。 而他对自己手艺超自信。

如果把刁埋在自家,总是一个隐患;如果将刁抛于他处山林,说不定变成了自己当地的碎尸抛尸案了,这就会演变成自己当地的公安查自己了。

所以,将刁远抛南大,让当地公安容易确定尸源,然后是南京公安查南大及南大附近。

我们已经看到,20年前,的确是这么个情况。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当男人的大脑在飞速转动之时,当男人在喝酒猜拳之际,请那些耿耿于怀的女人不要来打岔好吗?
知道刁爱青是怎么被碎尸的吗?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流浪在爱的天空 2017-06-07 21:40:42
我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的朋友帮我,能有正常心态和对96年前人们社会状况有初步认识的朋友,有时间能将情况,向重要部门反映的人...
如果是当年专案组成员反映最好,另外解释一下这不是本人脑洞大开的想法,这是和警方一样从证据下手,并且与当年警方判断与侦察方向一致的结果上,发现当年警方没有考虑到的地方,也非常理解当年警方为什么出现这样的错误...
也请版主本人,能和本人联系,首先感谢你的付出和努力,给我参与本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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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站内短信。 有需要我协助的地方请直接给我发站内短信。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流浪在爱的天空 2017-06-07 21:40:42
我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的朋友帮我,能有正常心态和对96年前人们社会状况有初步认识的朋友,有时间能将情况,向重要部门反映的人...
如果是当年专案组成员反映最好,另外解释一下这不是本人脑洞大开的想法,这是和警方一样从证据下手,并且与当年警方判断与侦察方向一致的结果上,发现当年警方没有考虑到的地方,也非常理解当年警方为什么出现这样的错误...
也请版主本人,能和本人联系,首先感谢你的付出和努力,给我参与本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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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在爱的天空 2017-06-07 22:17:27
首先请原谅我不能向大家公布答案,原因是大家差距太大,首先没有人对本案全局有初步了解和判断,答案一公布,你们的言论肯定会造成影响...
那么这个答案很简单的,我分析过警方为什么有这样的失误,原因是受破案的急切心理的影响,将目标锁定到屠夫身上时,出于对其社会地位的基本认识,反而忽略了重要情况,而且在没有实际找到案件突破口时,民警间的各种分析结果会相互影响,影响正确判断的,出现这样的误判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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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警方确有锁定屠夫。bvbv对此是这么说的:这个事情其实手法老辣,但后续处理有很多疑点,介于专业和非专业之间,正是这个走错了方向 能做出这样的也就是 人的本能 。
明确指向屠夫。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bvbvbv1232012 说过,人善人欺天不欺,善恶到头总有报。

@流浪在爱的天空 先生现在是本帖贵宾,我会像保护@剖析疑难2016解锁先生那样对待他。 他现在重疾缠身,已经超过半年没有出门,估计现在下地行走都还有问题。难道我们对待一个生病的朋友都不能有稍许耐心吗?
我要感谢他这些天为我们带来的精辟分析,先不管对错,他一直在行动。他的推理确实存在一些不合情理之处 但可以说是一种伟大的尝试 极少有人会在哗众取宠故弄玄虚间折射出这种人性的光辉 即便我们不赞成 或许也应该为其这几日的数万字保持一下沉默(引用一襟晚照S语)。
本帖现在是中国民间唯一还在为刁爱青坚持发声的窗口。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呆子哦 2017-06-08 11:45:49
由于网络传播范围的广泛性,网络谣言应当进行治理,因为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轻则侵犯公民或法人等的个体权利,重则危害社会管理秩序。无论是微博上,还是论坛及其他网络平台上,看到一些耸人听闻的事件时,最好先凭自身经验判断一下,这事情到底是真是假。如果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是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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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这种存心倒乱的人士不要再顶帖。你的这一砖盖在这栋楼上面会让我感到羞耻。你发的这句话请你带回你家里,好好面壁,好好学习!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2017-06-08 12:05:21

剖析疑难2016解锁: 2017-06-08 12:09:33
南大案凶手的行为,应该很符合“感情生活受挫,性格偏执”的行为。以我对这种行为人的极其了解,他杀人之前:1)除非不住南大附近。2)除非独居。3)除非内向,不善交际“,免得100%有知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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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南大的话就不排除会有同伙,我可以这么理解不?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大案凶手所有的抛尸动作应当是18号晚上一次性完成的

案警nxc:
1.最早发现的并非大锏银巷13号垃圾桶,是拾取了大锏银巷13号垃圾桶的碎尸块被误认猪肉,因发现人的手指而最早报案。最早被发现的是南边的工地附近。。。.第一批赶到的警员确认是人体手指后做了大致汇报,市局与环卫部门沟通后,做出了在相应范围内重点捜査垃圾点的指示。前后大约30分钟。
2.寻找碎尸过程中使用了军犬。
3.水佐岗附近发现的大量物证,是在南大附近发现尸块和人骨之后。证据表明,衣物等,床单等都应该是案发的19日后抛出的。
4.发现水佐岗附近的尸块和物证后,在南大附近又再次出现尸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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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南大校园内的抛尸,凶手所有的抛尸动作应当是18号晚上一次性完成的。 以前我们没考虑凶手抛尸时有机动车这点。 在凶手有车的情况下,抛尸应当是一次性完成的。
南大校园内的抛尸点也可以是18号晚上那次同时完成的,可以这么看:当凶手在天津路抛尸之际,不排除有一同伙在此处下车,携带少量小包装碎尸进入南大校园抛尸。
这点从南京警方在19号、20号两天就基本上将受害人尸骸收集得差不多了可以作为佐证。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然后,我们是不是可以这么思考:能在晚上八、九点钟进入南大校园的,应当是让人看起来是很正常的那么一类人。1、南大熟人;2、南大人;3、看起来学生模样的人。

1、2 这两类人现在我们已经将其否定,南大案凶手不是南大人、不是在南大附近人。这样3看起来就比较符合条件了。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工人旁若无人 2017-06-07 10:11:19
一直以来有个问题,为什么一定要抛尸在公共区域,在我们地方十多年前发生的事件基本都是扔城里的一条小河。南京城中就有河,比我们地方这条还大几倍,那杀人分尸完了大可扔河里,发现河里有尸体可能已经几个月以后的事了,所有的痕痕迹都没有了,是不是为了掩盖什么事情,凶手当时认为必须要抛尸在公共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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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帆0088 2017-06-07 10:25:38
采用沿路抛弃被害人大学的方法,看似不合犯案者心理,其实正是凶犯当时的意图:1,抛在南大,远离碎尸现场(可能在外地),以达到造成警方以南大周围为排查重点的目的。2,凶手职业与屠宰行业有关联,对于通过自己精心处理的尸块,有十二分的把握不被识破。也就是说,凶手当时内心想当自大,或者说有点成就感。有点希望别人尽快发现的冲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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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帆0088 2017-06-07 10:31:51
被害现场不在南大周围,而是远离南大,很可能在南京周边一个县市偏僻之所。凶犯有车,经常在住地与南大往返,对沿路的路段情况非常熟悉。犯案后,一次性驱车抛尸后正常工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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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先生 2017-06-07 11:14:07
可以说目前分析到此,这种可能性很大。1、凶手有车;2、居于远离南大及南大附近的以外地区;3、伪造抛尸现场;4、对南大及南大周边的外围交通等情况有过踩点、了解一些,但并不是很熟悉;5、凶手职业与屠宰行业有关,但案发时从事何种职业目前尚不确定;6、抛尸新街口、南大等地,确有自大心理,希望警方重点排查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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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mertan 2017-06-08 16:51:49
既然都远了,又有车,很多选择可以让其完全消失呀。。我更同意您这个结论之前的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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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只能这么看:凶手在碎尸地也不具有让一个人完全消失的条件。让一个人完全人间蒸发掉不留下任何痕迹只能是我们的想像。 那么,他在碎尸地也就得选择抛尸。 抛他处牵涉到生死,抛南大也同样牵涉到生死,但抛南大胜算大。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再者话说回来,如果存在雇凶碎尸,那么碎尸人显然不愿意将一个与自己无关联也不是自己杀害的人整在自己家附近。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sammertan 2017-06-08 17:05:43
突然想起一个之前提过的线索,不知道可靠性。大概是派出了警犬,搜到某居民楼门口时候,警犬停止了。排查小区似乎没可疑。。 这个能说明什么?能否说很大可能是凶手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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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路! 抛尸者有车的情况下,味道忽然就终止在大街上了。 当然这种情况自行车也能做到。 比如白银案高杀人就是自行车来往。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据案警NXC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到当年的警方的搜查跟进是十分迅速的。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反正抛尸的那两个包包,还有装骨架的双肩牛仔包识别度相当高。 别不给街上认出来,有车装载的情况下,自信心爆棚。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李苏苏肉店 2017-06-08 18:35:23
我想到了一个问题 会不会分尸现场不在南京 比如在西安呢?
有这个可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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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天空先生是凶手,对吧? ----- 我也在想这件事情呢~ (憨笑)

楼主:KN先生

字数:1184994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16-09-04 00:35:00

更新时间:2021-04-06 03:37:02

评论数:97193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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