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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碎尸杀人案最新线索汇总:一定可以破案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如果想不被人捡,浇上剩菜剩饭甚至下水都行,码放整齐确实不行。打开包看谁都以为是好肉。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所以,之前我们论证的扮作厨余垃圾抛尸,确实需要再斟琢。扮作厨余垃圾抛尸确实论据不足。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佛光9999
佛光9999: 2017-06-24 15:10:00 评论
针对单位的报复性可能为零,早说过冤有头债有主,对单位的仇恨报复行为都会转移到相关当事人或主管领导本人或其家人亲戚身上。不可能与发生在刁身上,而且还要杀人报复,换过那个仇家都不会这样做,无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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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我结工程款,就再弄死个给你看。 ----- 明白吗?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可以这么说吧,刁失踪的那三、四天里,至少有一个人是知情的,这个人不一定知道是谁绑了刁,但其至少知道是为了什么而绑了刁。

凶手给了三、四天的时间。 未果,而撕票。

可以说凶手最终是没有达到他的那个目的的。最后一抛,是为了最后的泄愤罢了。

那个知情者现在应当还健在,但是他当初绝不敢报案。一来他不知道是谁干的,二来报案的话会牵涉自己性命,也许他会死。

我认为这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南大案的脚本。 为什么拘禁三、四天,如此晦涩难懂……现在通了吧?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记得看过的案例,90年代吧,广州白云机场有一个很漂亮的女出纳,因为贪污11万公款而给枪毙了。

96年的南京,一但贪污罪名坐实,后果很严重的。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所以,我认为南大案的排查范围应该由“排查刁的仇家”、向“排查**的仇家”转轨。

1、96年1月10号以前,参于过*大自有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而流标、乃至于后来又中标的;96年以前,与南大自有工程建设项目有过验收、工程款结算纠纷的。

2、96年1月10号以前,被取消、曾经被取消过*大饭堂肉禽鱼蔬菜大米以及附食品供货资格的。

3、96年1月10号以前,被取消、曾经被取消过*大饭堂承包资格的。

4、96年1月10号以前,因为*大招生、因为某种原因未被录取而怀恨在心的。

5、96年1月10号以前,有过学校领导,院系领导调整,以及教职员工的薪资,职称,待遇等调整经历的。

6、96年1月10号以前,被学校开除过保安资格的。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评论佛光9999:承包饭堂那种人,在那个年代大多有黑道背景保护,知道吗?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其他路都是死路,20年了该明白了。这条路可以淌。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剖析疑难2016解锁2017-06-2416:24评论KN先生:承包食堂的人都与发包单位有密切关联,当年的关联,曾经的关联。
一一一一 这个我懂。 所以黑道背景这个时候出现了,绑,碎,抛。其与发包单位毫无关联,毫无交集,毫无纠结。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我家以前开工厂的。厂里只有20多名工人,但厂子那个小饭堂都有人抢着承包,承包后所有的肉菜粮也他们包办。厂里的潲水,每天都有人来拉,逢年过节就给我家送整笼的鸡鹅答谢!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我再确认一次,南大案中,大锏银巷抛尸点那位老太不捡的话,南大案就不会案发 一一 这是个伪命题。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用我最近两天的思路一捋,刁被拘禁三,四天才杀害 一一 这一十分晦涩难懂的问题是否已经迎刃而解了?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今晚先提出一个问题,
在南^_^,既管后勤部,又管类似刁爱青那样的的那个人是谁?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回想起我们本帖一路走来,始终绕不开刁存活了三,四天才死这一难题。 一开始我们曾假设刁是被掐成植物人了,到后来我们认为刁是被人24小时看守。
现在,如果因为南^_^的某人招惹了某人,刁被掳去仅仅是个偶然,对刁算意外,因为那几天不掳到刁的话,必有其他南^_^女生遭殃。
刁被囚的几天,类似于绑架案中被拘禁的几天。绑匪未达到目的而撕票。 碎尸后抛尸南^_^,等于是最后泄愤,亦为警告那个人。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评论剖析疑难2016解锁:我认为是^_^长。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现在是不是感觉树洞藏尸这个谜团突然也解开了?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最新版本的“报复南大”说主要序列:

1、南大案凶手有车作为交通工具。
2、南大案是“区域外碎尸往区域内抛尸”。
3、南大案碎尸凶手有过大型动物(猪牛羊)屠宰经历。
4、区域内应当存在知情者。
5、南大案凶手与该区域内知情者存在利害冲突或纠纷(有梁子)。
6、刁生前系遭南大案凶手绑架。
7、在南大案凶手本身是屠夫或集体灶、或以前曾经是肉蔬粮供货商或饭堂承包户的情况下,不排除单人作案。
8、最后碎尸和抛尸是为泄愤、报复、或警告。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最新版本的“报复**”说能比较靠谱地解决需多悬而未决的难题。比如:

1、三根手指 ---- 应当是故意放进去的。 肉块码放齐整的提包内故意放入三根手指。
2、树洞藏尸 ---- 应当是故意抛在树洞的,主要意为加剧恐慌的持续性和意外性。
3、刁存活过三、四天 ---- 该案应当存在过“讲数期”,或是故意留有谈判期,凶手犯罪动机使然。也为后来加剧轰动效应伏笔。
4、南*周边反复抛 ---- …………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sammertan 2017-06-25 10:08:07
如果是给谁看的,当面给摆给谁看的效果好,还是通过一个不能百分百之百达到目的的效果好?做给谁看,都要想办法做到直接让对方直接看到。
也许说老太太不发现,也有别人发现也有别的地方发现。是,我不否认,但不够成必然。因为即使被发现有的人报警有的人会吓跑或者二次藏匿,这些都不是必然或者确定能发生的。
凶手为了这个目的费劲弄成这样,最终是一个不确定的结果,是凶手风格么?显然不是。
老太太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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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直接让对方看到不就等于是找死吗? 如果意为警告或是报复的话,自保与存活下来是首要的。
不然毙敌八百、自损一千。 鱼死网破 ---- 我认为这并非凶手初衷。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Asdfgh54321 2017-06-24 22:32:21
如果预谋团队做案,目的报复。那真的不是我们老百姓能够参于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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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mertan 2017-06-25 10:11:16
这个想过。 96年,台。。局势,确实比较乱。。
南京这地方。。
确实不排除栽赃故意指向……
那这个就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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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谋论”与“政治动机论”不支持。 没有那种通天的人能打通天际线。 本帖一开篇开宗明义即予以否定了!

楼主:KN先生

字数:1184994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16-09-04 00:35:00

更新时间:2021-04-06 03:37:02

评论数:97193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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