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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碎尸杀人案最新线索汇总:一定可以破案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KN先生 2016-10-04 11:17:28从凶手反侦察的心理上来倒推,他也不会拿自己所用之包用以裹尸扔垃圾桶。-----------------------------
@社区天呀 2016-10-04 21:58
按楼主的意思警方发现的指纹(血手印)也不可能是凶手留下的了。假如这些都不凶手的,那么凶手所做的一切分尸、剥肉、切块、烫煮、叠好肠子…抛尸…都有可能是凶手故意的。但是指纹(血手印)可以做假吗?。假如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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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先生 2016-10-04 22:22:31
我从不认为警方取到的指纹是南大案真凶的。换成是你,你会拿自己挎的手包装尸块抛尸吗? 一一 这问题答案很简单。 他费那些劲分尸切块水煮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毁灭证据。难不成到抛尸这步了,他却表现得像个弱智那样,拿有可能残留自己指纹和生物检材的包包抛尸?会拿有可能有自己体毛和皮屑的床单裹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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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天呀 2016-10-05 20:31:17
如果连JC当年苦苦察验的指纹都不认可这还分析的下去吗?包裹物上的指纹是否有价值当年JC肯定是研究过的,比如新鲜程度、位置、方位总之他们会有专业判断吧。本来刁案可以认可的线索少之又少,就目前指纹还没有别的说法(还是比较肯定的线索)在分析的时候不应该不考虑。话说回来如果连指纹凶手都能造假,那么至少收破烂、补鞋、残疾车之类的低端人群就不要考虑了。他们应该不具备这些知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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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警方大排查让合条件男士打指模,更大的可能性是为日后排查作事先存档。也就是说、南大案凶嫌有可能实在这些被排查的人当中,但是目前没有证据可以指认他,于是先录下其指纹,坐等日后或许能够发现或自己出现的痕迹物证。2016年119,警方的消息是追查到底不放弃,可见对于证据的最终出现还是有信心。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戈壁清泉yn: 2016-10-05 21:06:12 评论
谢 赞一个 方便了大家 标注 分析
ty_珍妮360: 2016-10-05 21:18:54 评论
评论 戈壁清泉yn:如果能够了解标注南大附近大路上的夜间治安巡防点,(有摄像头是最好)可能就会对路线围绕南大扔东西有启发.
KN先生:2016-10-05 21:28:23 评论
评论 ty_珍妮360:96年没有警察探头,但像新街口、鼓楼、中央路、汉中路、湖南路、军分区等这些重要的交通枢纽地区,应当有早期的交通监控,内装录像带的那种。 凶手抛尸没敢跨越新街口、中山路,估计是心理知道,有所顾忌,可见凶手即使是外来人员,也算是老南京。东往玄武湖方向、南往夫子庙方向,是闻名的风景旅游区,定有密集的夜间治安巡防点,也应是南京的不夜天,即使在后半夜,也会有人活动。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KN先生 2016-09-29 20:54:33
我今天要说的正是:刁爱青所有遗物中,尸块方面,按JC说法,基本完整,内脏也基本上找齐,“只是分开装而已”;衣物方面,外套有见到,秋衣也见有人提到。 那么,我要问的是:刁爱青的鞋子哪去了? 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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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9999 2016-09-29 22:00:33
确实是有人提问过我鞋子不见了问题,不过鞋子值不了几个钱,即便是鞋匠留起来有用,分解拆卸为修补鞋子的材料,但与认真细心分尸抛尸的一贯谨慎思维有重大违背,感觉这种可能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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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先生 2016-09-29 22:05:08
不是鞋子值几个钱的问题。是那个鞋子有没有上油过、修过、接过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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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先生 2016-09-29 22:09:30
假如在南大案中,刁爱青的鞋子被扔在了水佐岗,那么,我们就可以毫不犹豫地排除掉南大附近一修鞋铺里有人杀了刁爱青这样一种可能。然而,现在看起来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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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mondo 2016-10-04 21:37:27
鞋子,袜子,脚骨的切割痕接,这三条信息都去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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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雪原Comenius 2016-10-04 23:10:54
鞋子可能也早扔掉了,只是没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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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mondo 2016-10-05 21:53:33
鞋子,袜子,哪里去了?继续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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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子,袜子这类物品,对于连环变态案来说,通常凶手都是保留下来了,比如云南晋宁张永明案,在他家里发现了死者的衣物共五大麻袋。南大案中,凶手假如没有扔掉有保留,则说明此案不简单,凶手第一杀后不排除还曾有过第二杀第三杀……个人揣测,此人如此凶残,分尸两千块,恐怕不归于变态有点轻饶了他。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大案凶手79年之前有红卫兵那样的半军半知青背景,算是半个行伍出身。96年做下南大刁爱青案时大约在50岁上下,下岗或是外来南京务工。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KN先生 2016-10-06 15:45
南大案凶手79年之前有红卫兵那样的半军半知青背景,算是半个行伍出身。96年做下南大刁爱青案时大约在50岁上下,下岗或是外来南京务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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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案发时大约是45岁上下。南大案凶手79年之前有红卫兵那样的半军半知青背景,算是半个行伍出身。96年做下南大刁爱青案时大约在 45岁上下,下岗或是外来南京务工。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leevictor2016 2016-10-08 01:29
开始关注南大案是在白银案件成功侦破后,从白银按得到了一些启发,通过这一个月断断续续看了广大网友提供的资料线索,下面分析猜测下案情。纯属个人观点,记性还不太好,不到之处还望广大网友见谅。 本人8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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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腹部碾过交通事故致死不太可能。目前法医尚不能确认刁爱青致死原因。凶手分切近两千块,已及烫煮部分尸块和内脏,就是为了毁灭犯罪证据。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柴寒凝 2016-10-08 10:37:34
江苏省警官学院里面,曾经有位老教授在课堂上说过这么一句话:“有些人可以一手遮天,甚至是1996年南京大学的碎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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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案不可否认的一个事实就是凶手所表现出来的军旅痕迹。但是这种痕迹,尸块分切较规则,码放较齐整,死者衣我叠放较齐整,煮过的肠体依提包底部直线型来回排列,总共四层半 ---- 这些行为迹象可以让我们更关注凶手习惯性动作(如左撇子)等的自身特点和习惯,以及他是否具有某些特殊技巧。我在思考的是南大案凶手的自身特点与各种痕迹遗留的特点之关系,从而找到一直被我们所忽视的某种痕迹物证,为南大案的侦破提供新线索。比如前段时间我作出的“猎枪火药的主要成分与修鞋补胎用的老式火补胶燃烧版的主要成分高度一致的认定”、并由此将南大案侦察范围含盖扩展至“摩的从业者”。
说了上面一通,我主要的观点就是“能作出这些作案的习惯性动作的人,并不一定就是有深厚背景的人,就是一个受过一段某种训练的普通的人罢了”。刁案20年都过去了,假如存在那个老教授所谓的“一手遮天的人”,在这两年的反腐运动中也该退休或倒霉落台了吧?那么,那位老教授现在敢公开说出来他的姓什名谁了吧?? 如果还是说不出一个所以然的话,那就是然并卵的借老教授之口扯个谎罢了。
如今,我们不需要这种所以然了。说白了,也没啥用。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大案不可否认的一个事实就是凶手所表现出来的某种军旅痕迹。但是这种痕迹,尸块分切较规则,码放较齐整,死者衣我叠放较齐整,煮过的肠体依提包底部直线型来回排列,总共四层半 ---- 这些行为迹象可以让我们更关注凶手习惯性动作(如左撇子)等的自身特点和习惯,以及他是否具有某些特殊技巧。我在思考的是南大案凶手的自身特点与各种痕迹遗留的特点之关系,从而找到一直被我们所忽视的某种痕迹物证,为南大案的侦破提供新线索。比如前段时间我作出的“猎枪火药的主要成分与修鞋补胎用的老式火补胶燃烧版的主要成分高度一致的认定”、并由此将南大案侦察范围含盖扩展至“摩的从业者”。
说了上面一通,我主要的观点就是“能作出这些作案的习惯性动作的人,并不一定就是有深厚背景的人,就是一个受过一段某种训练的普通的人罢了”。刁案20年都过去了,假如存在那个老教授所谓的“一手遮天的人”,在这两年的反腐运动中也该退休或倒霉落台了吧?那么,那位老教授现在敢公开说出来他的姓什名谁了吧?? 如果还是说不出一个所以然的话,那就是然并卵的借老教授之口扯个谎罢了。
如今,我们不需要这种所以然了。说白了,也没啥用。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大案不可否认的一个事实就是凶手所表现出来的某种军旅痕迹。但是这种痕迹,尸块分切较规则,码放较齐整,死者衣我叠放较齐整,煮过的肠体依提包底部直线型来回排列,总共四层半 ---- 这些行为迹象只要是受到过某种训练的普通人也是一样可以做得出来的。这只是可以让我们更关注凶手习惯性动作(如左撇子)等的自身特点和习惯,以及他是否具有某些特殊技巧。我在思考的是南大案凶手的自身特点与各种痕迹遗留的特点之关系,从而找到一直被我们所忽视的某种痕迹物证,为南大案的侦破提供新线索。比如前段时间我作出的“猎枪火药的主要成分与修鞋补胎用的老式火补胶燃烧版的主要成分高度一致的认定”、并由此将南大案侦察范围含盖扩展至“摩的从业者”。
上面我说的凶手的自身特点与各种痕迹遗留的特点之关系 ---- 从这个视角区思考问题。按照洛卡德物质交换原理,凶手在毁灭其犯罪证据时,实物性物质交换总会发生。
南大案中,宏观上的和微观上的实物性物质交换目前都存在:
1、抛尸用的提包,牛仔双肩包等,这是凶手遗留于现场的宏观物品;
2、刁爱青的鞋子、内裤、袜子等,这是凶手从现场带走的宏观物品;
3、南大案中以后依靠高科技手段可以获取的“某种可能出现的微粒脱落、微粒粘走,如纤维、生物细胞的转移”等微观犯罪物证。

由此可见,南大案不是不破,而是时候未到。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小粉桥一带到祁家桥一带大约3公里,同属鼓楼区。南大南师大河海大学也都是鼓楼区。南大案凶手不出鼓楼区。96年对小粉桥,祁家桥都比较熟悉的人,会是些什么人?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猜南大案凶手的职业注定是个痛苦的过程。在确定他是谁时,需要先看看自己手中掌握的证据有几条。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猜南大案凶手的职业注定是个痛苦的过程。在确定他是谁时,需要先看看自己手中掌握的证据有几条。
所以。现在就着急猜南大案凶手是谁为时尚早,难免众说纷云。
咋办? ---- 依据我们各自的经验、知识、见识,重点分析物证。我们每个人走过来的道路上,见过的人各自不同。所以我们各自的分析都会有各自出彩的地方。每一条经得起推敲、记住是经得起推敲的分析结论,对于南大案来说都会成为一根栋梁,若干条这样的栋梁之材是可以做出一条经得起风浪的船。等这些汇聚强大后,警方自然会借船出海。没有船,喊人家上船干嘛?凸显我们不信。
我目前已经证明的物证信息有两条:1、南大案凶手家用来煮尸块的锅不够大;2、抛尸包中检出的猎枪黑火药的主要成分与修鞋补车胎的老式火补胶燃烧版的主要成分高度一致,同为KNO3,言下之意,抛尸包中检出的黑火药成分来自火补胶燃烧版。
所以,目前,拿出经得起推敲的物证信息的证明来给大伙探讨才最重要。不要着急去认定他是厨师,还是医生,抑或摩的司机,最后让物证信息自己去认定凶手的职业。这是最科学的。

举的例子:就凭我我上面列出的已经证明的两条关键物证信息,是否就已经把所谓的“高官背景说”、“一手遮天说”、“军区分尸说”彻底粉碎了?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今天开始,开始重点关注“三根手指”,先厘清三根手指这一重要物证信息。
我要说的是,“三根手指”也许代表着南大案凶手的“某种愤怒”。

三根手指 ---- (1)
“三根手指”出现在南京金陵饭店附近的大锏银巷13号垃圾箱。为何我不按老套路提新街口附近,而是提“金陵饭店附近”,没有特别含义,重点突出金陵饭店,一方面它和大锏银巷一样同在汉中路的北面、中山路的西面,另一方面,是我认为凶手在制定其第一夜的抛尸计划时,在他脑海中占重要地理坐标位置的正是金陵饭店,曾经的中国第一高楼。
可以说是“三根手指”导致了南大案发。具体经过我不贅述,有一点共识就是:假如不是那位爱惜食物不忍浪费的阿姨将装有三根手指的尸块提包拎回家以水冲洗待食用,南大案凶手第一夜的抛尸计划就会做得完美无瑕、天衣无缝,他的人不知鬼不觉杀人灭尸的行为就会得逞。
正是三根手指,暴露了凶手毁尸灭迹之企图,那么接下来他的数次抛尸就是在明知道罪行已经暴露的前提下而强行去做的了,所以看上才是显得“粗暴”和“虎头蛇尾”。这其实是抛尸行为发展之必然结果。对此,不用因为抛尸行为的前后不一致而去过分解读,不要去误会是“两个人抛尸”或是“小圈子抛尸”。KN相信南大案从始至终就是凶手一人抛尸,只所以后来他显示出慌乱,就是因为1月19号三根手指引爆南大案发,警方迅速介入,凶手毁尸灭迹的计划落空使然。

我要说的是,“三根手指”也许代表着南大案凶手的“某种愤怒”。三根手指的成因,下回分解。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Raymondo 2016-10-09 14:08:53
公开的信息也就这么多,只能综合感觉与猜测:
1. 刁爱青被杀,是因为她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事情,某种秘密,所以被杀灭口。
2. 被灭口的原因,这个所谓的秘密,应该也是其他的某种杀人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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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mondo 2016-10-09 14:11:49
3. 刁爱青获知这些信息的渠道,应该也就是自己的老师和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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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谋论可以休矣。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KN先生 2016-10-09 12:25
今天开始,开始重点关注“三根手指”,先厘清三根手指这一重要物证信息。我要说的是,“三根手指”也许代表着南大案凶手的“某种愤怒”。三根手指 ---- (1)“三根手指”出现在南京金陵饭店附近的大锏银巷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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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雪原Comenius 2016-10-09 12:36:32
楼主,曾经有一个扑克牌女尸案,就是女尸旁边有几张扑克牌,当时还引发了猜想有何寓意,后来抓住罪犯后证明是仓促中遗落。
这个南大案子现在有太多不解之谜。
我觉得三根手指,如果故意混入的,就有让捡到或打开包的人受到惊吓的制造恐慌的社会效果。
如果是无意的,可能真是大意,试想凶手承受心理压力的,如果在切手指过程中突然被打扰,比如有外来人敲门等,即使分尸房间不会被造访发现,也可能慌乱中疏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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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案一直没破案肯定是排查有误呗。以前主要排查复员退伍的、老教授类的、医生屠夫的、熟人朋友的,没破案,说明不是这些。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深W漂 2016-10-10 03:15:23
韦光鹏 : 高看你了,不喜深漂,可无视之!KN开山立帖也讲刁案,不曾来此,只因人气你隔空骂他;还有左分…………王伦人品,容不得人,心胸气量如此狭小,怎做的了一方诸候?你,这个”君临天下万秋绝“、还有七月说的什么“秋风落叶”等概为一貉,不需争辩了吧!一一是不是为一个滚字,代价太大了?
你太平庸了!必须臭!必须死!(来自天涯社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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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帮”对于侦破白银案没有功劳亦有苦劳,说帮虽不怎样好听,但个中滋味,无经历者不曾有。白银帖乃侦办之中警方人员专门开帖,开中国刑侦之先河。钓鱼初衷虽不怎么上策,但不失为侦破疑难杂案之榜样,值得效仿。深漂兄对于白银案长帖功勋昭著,是为警方背景之楼主真相兄亦有称赞。

自白银案后没人敢小白银帮。不信就去白银贴高楼看看去,从前翻到后,方见英雄榜。

为破南大案,难免须过小人关。许多时,即使当无名英雄,也须有忍辱负重之势。只可惜当年的“黑弥撒”、“悼红轩”、“茅小喵”等诸位兄台隐身江湖,南大案帖现小人与沽名钓誉之屠,动辄戾气相向、阴声怪气、好不招摇,有失帖威,让南大案凶手亦在私处笑话。
欢迎深漂兄来南大案本楼开帖,就像当年的白银帖,侦破南大案,须有你的声音。欢迎各位层主各出奇谋,为侦破南大案建功立业。

谨以此文作为“讨凶檄文”,激励热心人士,多元思辩共生,凝聚江湖共识。

来吧,虽万千人吾往矣。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白银帮”对于侦破白银案没有功劳亦有苦劳,说帮虽不怎样好听,但个中滋味,无经历者不曾有。白银帖乃侦办之中警方人员专门开帖,开中国刑侦之先河。钓鱼初衷虽不怎么上策,但不失为侦破疑难杂案之榜样,值得效仿。深漂兄对于白银案长帖功勋昭著,是为警方背景之楼主真相兄亦有称赞。

自白银案后没人敢小白银帮。不信就去白银贴高楼看看去,从前翻到后,方见英雄榜。

为破南大案,难免须过小人关。许多时,即使当无名英雄,也须有忍辱负重之势。只可惜当年的“黑弥撒”、“悼红轩”、“茅小喵”等诸位兄台隐身江湖,南大案帖现小人与沽名钓誉之屠,动辄戾气相向、阴声怪气、好不招摇,有失帖威,让南大案凶手亦在私处笑话。
欢迎深漂兄来南大案本楼开帖,就像当年的白银帖,侦破南大案,须有你的声音。欢迎各位层主各出奇谋,为侦破南大案建功立业。

谨以此文作为“讨凶檄文”,激励热心人士,多元思辩共生,凝聚江湖共识。

来吧,虽万千人吾往矣。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大案的“三根手指” (2)

我要说的是,“三根手指”也许代表着南大案凶手的“某种愤怒”、可能会让“背景说”、“制造社会恐慌说”、“阴谋说”者们失望了。 我说的凶手的“某种愤怒”是指他对于刁爱青的,而不是什么对于整个社会的仇视的。当然,碎尸杀人者肯定是反人类人格的。
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会因为恨什么,而切下他人的手指?
我想说的是南大案凶手在最初切下刁三根手指之时,心中是带着些愤怒的。也许找出这个让他愤怒的原因,就找到了南大案凶手的初始动机。
在白银案中,高承勇首次杀人,据他后来自己供述诱因是“小白鞋”撞破了他偷窃。甘肃青城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高虽为恶魔,但他内里自负,对偷窃撞破后的虚伪与脑怒确实存在。
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会因为恨什么,而切下他人的手指?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大案凶手18号夜里抛尸华侨路工地后,是向北、还是朝南?
1、向北,往小粉桥去的话,那么意味着他是由大锏银巷过来的,经过地图上标的那条“慈悲巷”,也就是说大锏银巷是首抛点;
2、向南,往大锏银巷方向去的话,那么意味着他是有小粉桥过来的,也经过地图上标的那条“慈悲巷”,也就是说小粉桥是首抛点。

不管怎么说,“慈悲巷”都是必经之路。

慈悲巷以前被叫作“春风巷”,旁边的大锏银巷叫作“春风一巷”。

楼主:KN先生

字数:1184994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16-09-04 00:35:00

更新时间:2021-04-06 03:37:02

评论数:97193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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