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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马丁·尼莫拉忏悔诗想起司马迁的《报任安书》

楼主:cglqqzw2019  时间:2019-07-24 11:43:22
波士顿犹太人大屠杀纪念碑,马丁·尼莫拉的忏悔诗本来是用来激励人们为正义而战。
问题是,当你为正义被迫害了,你当然想报仇。如果敌人实力强大,你当然要韬光养晦,等实力足够了就卷土重来。这期间是很少漫长的,在这期间,当你看见非正义的事情,你陷入了管还是不管的困境,管,耽误了韬光养晦;不管,岂不是为明哲保身找借口,成为水凉头痒的钱谦益吗?
司马迁就是陷入这困境,他为李陵仗义辩护,被汉武帝阉割,他发誓,他要写《史记》,把汉武帝写得一文不值。这时候他的好友任安被汉武帝判腰斩,他向司马迁求救。司马迁救和不救都是两难,救,司马迁要是丢了命谁写《史记》?不救?当初自己和李陵没有交情也为他辩护,何况任安是自己朋友?不救对不起良知。无论怎么选,对司马迁而言,都不是最好选择。可想而知他写《报任安书》是多么痛苦!
我不敢否认马丁·尼莫拉的忏悔诗,但是指责世道冷漠人人明哲保身之余,也应该问问类似司马迁的道德困境该如何破?

附:

马丁·尼莫拉忏悔诗

纳粹杀共产党时,
我没有出声
——因为我不是共产党员;
接着他们迫害犹太人,
我没有出声
——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然后他们杀工会成员,
我没有出声
——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
后来他们迫害天主教徒,
我没有出声
——因为我是新教徒;
最后当他们开始对付我的时候,
已经没有人能站出来为我发声了。


《报任安诗》创作背景
这篇文章是司马迁写给任安的回信。任安是司马迁的朋友,曾经在狱中写信给司马迁,叫他利用中书令的地位“推贤进士”。司马迁给他回了这封信。
任安早年在大将军卫青门下。当霍去病渐渐受到汉武帝的宠信,逐渐凌驾在卫青之上的时候,卫青的故人、门下都投靠霍去病了,并因而获得官爵,只有任安不肯,仍效命于卫青。在巫蛊之祸中,任安担任护北军使者,握有兵权,戾太子派人持节到他那里要求发兵助战,他受了节,但仍闭城门,不肯接应太子。事件平息后,汉武帝赏赐了那些系捕太子的人,而把那些跟随太子和为太子助战的人都治以重罪。后来有人进言,说太子在“进则不得见上,退则困于乱臣”的情形下,不得已而“子盗父兵”,其实并无造反之心,使汉武帝感悟到太子是冤枉的。于是,先前所做的处置,又重新检讨,变成了与太子战、反太子的人全部有罪。而当汉武帝心理转变的时候,便对任安对待太子的态度产生了根本的怀疑,他怪任安不帮太子,却坐持两端,准备看谁胜了就依附谁,于是就判他腰斩。
楼主:cglqqzw2019  时间:2019-07-24 11:43:22
我想,这文章也许能解开司马迁式的困境。



谁是那个倒立在天花板上跳舞的人

南京一妇女突然摔倒后,却揪住上前搀扶她的人大叫:“就是你把我绊倒的!”这起类似当年彭宇案的事件,再一次引发了舆论的抱怨:见义勇为反遭恩将仇报,这让人以后怎么还敢做好人?对此,《中国青年报》刊文指出,这其实是一种道德撒娇。真正有道德信仰和坚守道德原则的人,绝不会因为别人的行为和外在的环境而改变自己的原则,绝不会把“有人好心没好报”当成自己不做好人的借口。文章指出,真正的道德信
仰者,也不会过分将回报放到眼中。那样的话,道德就成了一种能给自己带来多少利益的功利计算,而不是良心的信仰。
我很怀疑,文章所说的“真正的道德信仰者”,便是人们传说当中的圣人或神了,反正非人。因为作为一个常人,总是难免有一些利益计较,左右权衡,趋利避害的。这大概正是斯密所称的“理性经济人”特质。基于自由经济对道德的影响,近年来人们强调在斯密的有关利己的《国富论》之外,其实还有一本有关利他的《道德情操论》。但这种强调并不能否认,《道德情操论》的美好之外,仍然有《国富论》的本能在。

道德不可能以反人性的方式获得普及。若说“真正的道德信仰者”不会过分将回报放到眼中,是一种自在的行为选择,但这并不表明,道德必须与回报天然对立。道德并不排斥回报,一个社会恰恰是在一些美德与善行的付出或回报中获得进步的。当然,不求回报未尝不是一种自在的行为选择,并不有悖人性。但是,当道德行为的实施可能带来非理性后果,甚至给自己带来伤害之时,就已经不再是要不要正当回报的问题了。这个时候还要求“不因别人的行为和外在的环境而改变”,若非反人性者,那就必然是被打了左脸还要将右脸送上去的圣人。

我并不准备对一切圣人表示亵渎,但“圣人不死,大盗不止”的古语总是拂之难去;我也愿意相信世上有一种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但是我更深信张远山先生在《反道德的道德高标》一文中所写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绝对道德高标,使当代中国人的道德水准发生了有史以来最大、最彻底的滑坡,几乎滑到了中华民族最近两千年历史中的最低点,以至在这一口号停止使用的20年之后,还无法恢复到文明社会的正常水平。他深刻地指出,道德的目的并不是要任何人去做损己利人的重大牺牲,而是乐于做无损于己但却有利于人的好事。

道德并非不需要前提。“饱暖思淫欲,饥寒起盗心”,正是道德的前提与结果。同时,康德也说过,道德的前提是人有自由意志。因此,人们有权从一些现实的体验中获得对道德的思考与解读。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会说“重大的社会丑闻将对社会道德构成威胁”的原因。同时也意味着,当一个社会整体道德处于下行之际,我们要做的似乎不应是要求人们去成为一个“真正的道德信仰者”,以挽救道德之溃败。在道德形成机制中,总是先有社会层面的塌陷,才会有道德的礼崩乐坏。若总是不肯从社会着眼着力,那么道德的叫嚣终究底气不足。

曾经有人感叹,“古代中国人,是一个倒立在天花板上跳舞的奇怪民族。”那么今天,谁还在执意成为这样的人?无视社会层面的溃败,却片面且过度提倡“真正道德信仰”,终究只能使道德变成为一只大棒,在一顿乱舞中制造一种杀气腾腾的非理性时代场景。让道德成为一种自觉,成为一种“卑之无甚高论”的东西,而不是胁迫与绑架。否则,我们只会失去对人之为人的基本常识,失去对道德形成机制的基本认知。
楼主:cglqqzw2019  时间:2019-07-24 11:43:22
鲁国的法律规定,如果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人出钱把他们赎出来,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子贡有一次赎了一个在外国沦为奴隶的鲁国人,回来后拒绝了国家赔偿给他的赎金。孔子说:"端木赐(子贡的名字),你这样做就不对了。你开了一个坏的先例,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你收回国家抵偿你的赎金,不会损害你的行为的价值;你不拿国家抵偿的赎金,就破坏了鲁国的那条代偿赎金的好法律。" (《吕氏春秋•察微》)

子贡是最有钱的孔门弟子,他是一个成功的商人。所以他在商业营运中周游列国,有机会也有经济实力赎出在外国沦为奴隶的鲁国人。也正因为他有经济实力,所以他有条件拒绝国家把他付出的赎金还给他。更由于他是孔子的学生,受到了孔子的道德感化,所以他才会拒绝收回代偿的赎金。他大概以为孔子会表扬他,不料孔子认为,子贡误解了自己的道德思想。

孔子认为,大多数人没有子贡这么巨大的财力,无法不在乎这笔赎金,因为如果白白付出这笔赎金,他自己的生活就可能受到重大影响。而如果不能取回自己代付的赎金,那么即便看到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机会救同胞出火坑,大多数人也会放弃为本国同胞赎身。甚至于,即便有人有这个经济实力,不仅有机会,而且有能力付出赎金而不影响自己的生活,但由于并非所有的人都有如此之高的道德水准,因此他也会因为付出赎金后无法收回,而放弃为本国同胞赎身。

子贡也许会说,别人没有我的财力,或者有财力而不肯白白地损失赎金,他们完全可以从国库中取回赎金,不必像我这样拒绝的。我的拒绝收回赎金,应该不至于使他们放弃做这样的好事吧?

子贡可谓鼠目寸光,反对儒家的庄子说"中国之君子,明乎礼义而陋于知人心",说的正是这些孔门后学--很可能包括与庄子几乎完全同时的孟子。事实上,鲁国那条代偿赎金的法律,立意极好,它的目的是让每一个人只要有机会,就可以惠而不费地做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即便你的财力连预付赎金都做不到,也应该去设法借来赎金为同胞赎身,因为你不损失任何东西,只需要付出同情心。道德的目的并不是要任何人去做损己利人的重大牺牲,而是乐于做无损于己但却有利于人的好事。

由此可见,子贡的"道德"行为是反道德的。首先,他把原本平淡无奇、应该人人都能够做到的道德,超拔到了大多数人无法企及的高度。既然"道德"标准如此之高,那么本来符合道德的代偿赎金后的收回赎金,现在就变成"不道德"的了。因为"道德舆论"会对收回赎金的人说:你什么也没有付出,算是做什么好事?跟人家子贡比比,你简直就是个自私自利的人!--任何人不妨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你做了一件为奴隶赎身的大好事,得到的却是"自私自利"的评价;如果你做了一件合于道德的善事,得到的却是"不道德"的恶名,你还会去做吗?你当然不会做,而是开始跟着"道德舆论"说。于是,子贡式的"无私道德",最终使"道德"变成了只说不做的东西,成了纯粹的高调。

子贡的"道德"高标,犹如设了一个跳高的世界记录:二米三十四。只有跳到这个高度的人,才算有跳高才能。这样的话,任何小学生运动会、中学生运动会、大学生运动会和一切低水平的运动会都不必开了,因为即便是这些运动会的跳高冠军,也跳不过二米。也就是说,运动员们忙了半天,流了一身臭汗,得到的只是耻笑,得到的只是"不配跳高"的恶名。与此相似,过高的"道德"标准,使绝大多数人都沦为"不道德";所有追求道德的人,得到的只是耻笑;他们的真正符合道德的高尚努力,只被用来证明他的"不道德"。在这种"道德高压"下,他们唯一的选择就是:永远只说道德的话,但永远不做道德的事。好话说尽,坏事做绝,并且心安理得。过高的"道德"不仅没有推广道德,反而推广了不道德。推广不道德有没有好处呢?有的,但是只对那一个达到"道德世界记录"的人有利:他成了绝对的道德偶像,至高无上的圣人。

实际上,道德世界记录是不能做人类社会的道德原则的。因为首先,既然是人类社会的道德原则,就应该符合整个社会的大多数人力所能及的道德水平,使大多数愿意做有德者的人感到胜任愉快。也就是说,道德标准应该是一条大多数人都能达到的及格线。自我道德要求高的人,不妨去拚一百分,争第一,但大多数人只要及格,就不该打屁股。如果一种教育不让考不到一百分的大多数人及格,学生就会丧失求知进取心,自暴自弃。这种教育就是失败的。如果一种道德不让善良而不杰出的大多数人感到自己有希望做个好人,人们就会丧失道德进取心,自暴自弃。这种道德就是虚假的。当一种道德标准使大多数人都做不到时,这种道德就必然是伪道德。提倡这种伪道德的唯一结果,就是反道德;这种伪道德越是成功,越会导致道德大滑坡。提倡这种伪道德的人,不是热爱道德的人,只是以道德为名的自恋狂或自虐狂。所有的真道学,正是这样的自恋狂和自虐狂--而假道学则是眼红真道学之成功的小人,假道学虽然也自恋,但不是自恋狂,而且假道学决不自虐,他用沽名钓誉得到的利益满足其世俗欲望。其次,人类社会的道德标准应该是比较恒定的,以便一代又一代的人可以遵此而行。但如果道德世界记录做了整个社会的道德标准,那么这一世界记录就会被道德自恋狂或精神自虐狂们不断地刷新和打破,那么大多数人必将无所适从。因为昨天被前一位道德狂认为还是道德的事,今天却会被另一个更狂热的道德狂斥之为不道德。道德狂热的比赛,是没有止境的,不到家破人亡、国毁种灭,决不肯罢休。

如果任何人做道德之事,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是打破和刷新道德世界记录的那个人,那么他就不是真爱道德,而是狂恋自己。打破跳高世界记录,是人类的光荣,不能跳得如此之高的普通人也分享这一光荣。而打破道德世界记录,只是个人的光荣,不能跳得如此之高的普通人不仅分享不到光荣,而且还加深了负罪感,蒙受了更大的羞辱。

可以设想,子贡的立异以为高,必然会迫使有些人在收回赎金或行善得到奖赏之后,把这些本该收回的赎金或本该得到的报酬"捐献"出来。于是"道德舆论"大加赞扬,但这种"道德"行为,若不是迫于"道德"高标的压力,就是为了沽名钓誉。因为真正合于道德的慈善捐助应该是匿名捐助。署名捐助有两大坏处:一是用"道德"行为抬高了自己,在物质不平等之外,加剧了精神不平等;二是贬低并羞辱了受助者,使之成为对捐助者感恩戴德的精神奴隶--然而除了感谢天地和伟大先人,任何人都不应对一个与自己完全平等的活人感恩戴德。索要感恩戴德的物质施舍者,只是精神乞丐,与道德毫不相涉。

若干年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绝对道德高标,使当代中国人的道德水准发生了有史以来最大最彻底的滑坡,几乎滑到了中华民族最近两千年历史的最低道德低谷,以至于在这一口号停止使用的二十年之后,还无法恢复到文明社会的正常水平,很多国人更沦为"利己必损人"乃至"损人不利己"的道德败类。这种惨痛的历史教训,是中国人乃至全人类都应该深刻记取的。

我认为,道德是人类文明的大地,而不是人类生活的天空。让所有的人都在坚实的道德基础上自由舞蹈,是人类文明的目标。人类的智慧,不该用于打破道德世界记录,而该用于打破艺术与科学的世界记录。科学成果满足人类的物质生活,艺术成就满足人类的精神生活。真正的道德,就是卑之无甚高论的东西。想以立异以为高的道德高标来彰显自我的人,是贪天之功为己有的狂徒,是把大多数人赶入道德深渊的历史罪人,是把大多数人打入精神地狱的文化恶棍。

子贡的立异以为高,还开了"道德"有权不服从法律的恶的先例--为了不开这样的先例,哲学之父苏格拉底在有机会活下去时却拒绝苟活。子贡的"道德",表面上看是反对法律的,实际上却是反道德的。因为道德本不该与法律有本质上的冲突。法律是建立在道德大地之上的暂时的道德建筑,人类住在立基于道德大地之上的法律建筑里,从事艺术与科学,从事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享受他们的幸福生活。从法律是道德的语言物化而言,时代的道德本质上不应反对时代的法律--如果这一法律体系是得到全体人民同意的话。从每一时代的法律体系是人类文明的某个历史阶段的暂时的道德形式而言,法律建筑可以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随着人类对永恒道德与普遍人性的认识深化而时时加以修缮和扩建。然而,正如无论多么巨大的建筑都只可能占据广袤大地的一小部分,法律也只能覆盖人类全部生活的一小部分,人类还有更大一部分生活,尤其是精神生活,将走出暂时的法律建筑,在道德的坚实大地上自由舞蹈。道德本该比法律更宽容,而不是更无情。道德的根本目的不是束缚精神,而是解放精神。在我眼里,道德就是自由的同义语。真正的道德就是不损害他人的利益,真正的自由就是不践踏他人的自由。我认为,只有当永恒道德能够与暂时的法律携起手来,人类才有可能进入文明的高级阶段。

世上最愚蠢最反动的事,莫过于不顾实际效果的道德叫嚣。我认为,所谓道德,就是认识并做符合普遍人性的事。由于普遍人性是全人类相通的,因此真正的道德原则是世界通用的。比如孔子的最高道德原则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道,而基督教同样把这一最高道德原则称之为"金律"。如果说这一永恒的道德原则之外还有什么可以补充的,就是"己所欲者,勿强加于人"。如果没有这一补充和限制,那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就会被滥用,就会成为"己所欲者,滥施于人"的反道德原则,有德者就成了强制者,而强制者就有权以道德的名义来实施强制。然而,虽然法律的强制有时是不得已的必要手段,但一切强制都不符合永恒的道德。

总之,一切大多数人做不到的道德,都是伪道德,哪怕这种道德是未来时代的大多数人能做到的超前道德,对现时代来说也是伪道德。道德和法律都是人类生活的日常家什,不需要超前消费。而合理的法律就像饭,吃一辈子都吃不腻;美好的道德则如同空气,不仅呼吸一辈子不会厌倦,而且厌倦了都无法不呼吸。不好的饭可以不吃,不好的空气却不得不呼吸。人们曾经理直气壮地反抗不合理的坏法律,但却很少有人敢于反抗不合理的伪道德--越是丧心病狂的道德高调,人们越是不敢反对。人们顶多说,这种神圣道德对是对的,只是太难做到了。殊不知任何大多数人做不到的道德就绝对是错的。因为道德的目的就是让大多数人成为善人,而伪道德却使大多数人成了罪人。伪道德对人类精神和社会生活造成了最大的伤害。真正的道德就像空气那么重要,又像空气那么平常。让人感觉不到存在的空气,是最好的空气,让人感觉不到存在的道德,则是最好的道德。认为道德与法律不该太平常的道学家,是厌世者和恨世者,他们简直就想停止自己的呼吸,或者一天到晚挖空心思把人类的精神空气弄得污浊不堪,使人们难以畅快地呼吸,直到大多数人的精神都窒息而死,成为行尸走肉。因此,我认为道学家是人类的最大敌人,是文明的最大敌人,是道德的最大敌人,更是生命与爱的最大敌人。

孔子的中庸思想,在这一寓言中得到了极为出色的体现。孔子不立异以为高,因为他是真正的有德者。真正有道德的人,不是为了自己成为道德家而宣扬道德,而是为了让道德引人向善,给人间带来祥和与幸福。只要有利于真正的道德广布天下,真正的有德者不惜被道学家指责为"道德"的叛徒。

老子主张"以德报怨",孔子主张"以直报怨",孔子绝对没有圣人气,把他捧成圣人是孔子的弟子对恩师的最大背叛。孔子的思想非常平实中肯,没有任何唬人的东西。

不幸的是,孔子最杰出的弟子颜回死后,剩下的都是子贡、曾参这样的蠢材,他们以道德代替法律,以强制代替自由,对科学全无兴趣,对艺术毫无会心,徒然只剩无止境的伪道德叫嚣。整个两千年中国历史,就被这些真道学和假道学所宣扬的伪道德毁掉了。以至于中国人没有什么东西可夸耀,只好宣称中国人的道德水平世界第一。然而一个民族的整体道德水准,与个别道德自恋狂和精神自虐狂的屡破道德世界记录不仅不成正比,反而适成反比。何况夺取道德世界记录的锦标,原本就是道德狂的痴念。真正的道德是不与人争胜的,真正的有德者从来不指责他人违反了道德,真正的有德者从来只以可检验的科学真理与人辩难,而从不对他人进行无法验证的道德裁判。真正的道德大地,是全人类共有的,各民族在各自不同的历史道路上,营造了不同的法律建筑体系,发展了不同的思想艺术体系,探索着同样为全人类共享的科学真理的广袤天空--然而,孔子之后的古代中国人误把伪道德奉为天空,就把科学真理乃至法律民主都践踏在脚下了。古代中国人,正是一个倒立在天花板上跳舞的奇怪民族。

楼主:cglqqzw2019

字数:6682

帖子分类:关天茶舍

发表时间:2019-07-21 04:19:40

更新时间:2019-07-24 11: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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