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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后打老师事件:让那些低级论调和变态心理滚远些!

楼主:沮水布衣  时间:2019-07-24 15:06:01
20年后打老师事件:让那些低级论调和变态心理滚远些!

文/布衣

7月10日上午,男子“20年后打老师案”在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宣判。经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常仁尧寻衅滋事罪获刑一年六个月,当庭表示上诉。整个事件的过程已经刷屏多日,不用在此多说。本来不想多说,毕竟教师是一个庞大而且“有知识”的群体,本人也害怕他们,他们是能够用笔用嘴“杀”人的,比动手的常某不知道“高明”多少倍!然而,那些满屏低级的论调和变态的做法实在让我恶心,不说不快,所以,冒死说个一二。

批评常某及家属上诉的低级论调滚远些!法院宣判以后,常某当庭表示上诉,他的母亲情绪激动,妻子也在网络上发声表示不服。此时,网络上竟然充满谩骂、打击常某、常某家属及其辩护律师的文字,有些文字之恶毒远远超过常某报复张某人的行为本身。常某要求上诉有什么错?不是法律赋予他的合法权力么?常某家属及其律师为他辩护、发声有什么错?不是人之常情、职责所在么?对此进行攻击,而且文字那么恶劣、下流,是什么行为?是对法律的尊重么?是对正义的维护么?不是,绝对不是。有一个网名“骑蜗牛游世界”的东西,居然威胁常某家属,说没有老师会管常某孩子,说“蹲监狱就成你家的传家宝了”,你是代表全体教师恐吓常某一家人么?你这样的人不仅该打,还应该下地狱!用什么语言都无法形容你的无耻!




说常某打张某人已经与本案无关的论调滚远些!网络上,有一群“法律党”,口口声声法律条文,引经据典,说常某打张某人与本案已经没有直接关系,常某所言读书期间张某人殴打他的话根本不能作为本案证词,法院不会理会。那么,法院为什么说常某是“报复”打人?什么是报复?有前因才叫报复。张某人给常某带来的伤害有多少深?网络上已经有很多人现身说法,很多人被老师的恶言恶行毁了一生,让很多人因此不愿意读书,害怕上学,这些老师,有谁被追究了责任?他们给哪个受伤害的学生道歉了?那些说什么宽以待人,选择原谅的都是“伪君子”,令人恶心。我最瞧不起常某的就是事发以后,一而再、再而三说明“后悔”,希望道歉!敢做就要敢当。张某人为什么不现身?他过去做的坏事,他自己心里没有点数?!




常某被判刑,那些高呼“正义”的变态滚远些!常某打张某人事件在网络上刷屏以后,我发现一大群“义愤填膺”的评论者有一个共同特点:关注人不多,粉丝数不多,在网站的动态也不多,特别对这件事很关注。我明白了,某一个群体才是网络上最强的“水军”,他们数量众多,有知识、有文化,他们满嘴维护“正义”,杀人用笔用嘴,他们恨不得把常某打入地狱,永世不得翻身。然而,在近期老师殴打学生、学校还要学生道歉的新闻评论区,看不到这些人。在幼儿园园长说“穷人孩子是猪”的新闻评论区,看不到这些人。他们不关心学生被老师殴打、侮辱,不关心学生跳楼;甚至在学生受到伤害后,面对记者纷纷躲避,拒绝表明态度。他们是同一批人。他们还轻描淡写说,20年前,老师打学生是很平常的事情,说起来很有快感!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论调滚远些!网络上批评常某时,引用最多的一句话是“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真让人恶心!几千年“吃人”的封建礼教,现在居然还很流行,鲁迅先生怎么能够瞑目?皇帝没有拜了,拜师父的消失几十年后,如今又在娱乐圈某行当兴起,奴性不知道什么时候真正消失。老师和学生,在人格上、权力上难道不是平等的?凭什么老师能够打学生?老师和学生不是父子,就算是父子,又如何?难道还是父为子纲?父子是因为血缘而产生的责任、义务关系。父子在人格上、权力上也是平等的,没有哪条法文允许父亲可以随意殴打孩子,只有法文禁止遗弃、虐待孩子。那些口口声声说老师是父母的,不知道你如何赡养这么多“爹娘”。那些口口声声说老师可以打我的孩子,尽管打,往死里打的,要么贱、要么有病。

说常某破坏尊师重教社会伦理底线的变态滚远些!网络上,还有言论说,必须严惩常某,是因为他破坏了尊师重教的社会伦理底线。现在,还有社会伦理底线啊?真难得。过去老师为什么得到尊重?一是因为掌握知识的人少,所以,老百姓对这些掌握知识的人有所敬畏,封建皇帝就是依靠这种敬畏用“文人”“绅士”统治老百姓的。二是因为绝大多数老师是值得尊重的,他们言传身教,授道、解惑,尽一位老师的职责,做一位老师的本分。现在,破坏老师形象的是常某吗?不是。他还为另一位老师捐款。恰恰相反,破坏老师形象的就是张某人这种不配为师的垃圾。他们殴打、侮辱学生;他们区别对待学生,把学生划分三六九等;他们卖教辅收回扣,编座位、派干部都收礼收钱财,上课不讲补课讲;他们跟一个网名“秋风晚风”的副校长一样骂补不起课的孩子们是“穷鬼”。就是这些垃圾破坏了尊师重教社会伦理底线。




熊孩子、坏孩子要不要管?怎么管?有人说,学生打不得、骂不得,老师不好当。是的,确实存在这个问题。学生里有没有熊孩子、坏孩子?有,肯定有。不仅有调皮捣蛋的,有影响别人学习的,还有用言语、用行动欺凌其他同学的,甚至严重伤害同学、杀害同学的,不管肯定不行。学校、老师,整个社会都要对他们说“不”。怎么管?一是要修改、完善法律。要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法律真正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是保护恶行,不能成为罪恶“保护伞”。要完善监护权,明确父母的教育义务,对不履行教育义务的父母,必须进行惩罚,甚至剥夺其监护权,严厉禁止“生而不养、养而不教”。二是要保护老师、学校的管教权。对出格的学生,要有恰当的惩戒,合理的处罚,不管多大年龄,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一点应该形成全社会共识。要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多数学生权益。

最后,说明几点本人对教育和教师的观点。估计,这篇文章会让自己淹没在口水中,当然,也许照旧,没有几个人看到。当今中国的教育,在我看来,真就是“一个笑话”。这个问题,首先,是政府的责任,教育部门的责任,而后,是整个社会的责任,包括家庭、学校和老师。尽管如此,绝大多数老师是好的,包括本人的伯父、岳父都是老师,是值得尊敬的老师。尊敬是互相的,不是单向的,师生也一样。人格、权利都是平等的,不分年龄,不分性别、民族、区域,也不分职业。每个人做好自己,每个人尽好职责!


楼主:沮水布衣  时间:2019-07-24 15:06:01
@鱼戏沧海 2019-07-11 21:46:19
不怕20年后,一个人拿你今天瞪了他一眼的理由来教训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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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作为负责,不论男女老幼,不分职业身份。
楼主:沮水布衣  时间:2019-07-24 15:06:01
@法治必须先于民主 2019-07-14 15:06:11
老师的侮辱,谩骂,殴打应该作为校园暴力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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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精神伤害上的法律十分落后
楼主:沮水布衣  时间:2019-07-24 15:06:01
@zoufuyin 2019-07-16 11:17:13
我见过初中班主任打学习不好的学生--
那种打法,像有深仇大恨似的,没有被打的同学看着都害怕....
那个同学被打得直接辍学了,连初中都没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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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干什么去了?!
楼主:沮水布衣  时间:2019-07-24 15:06:01
@yigelaobing 2019-07-17 09:43:39
一个“有背中华民族尊师敬教传统美德”这样的语句写进刑事判决书,你说这栾川法院会是依法判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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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说罪名与被打者身份无关么?!为什么有这句话?为什么?

楼主:沮水布衣

字数:2886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19-07-12 05:28:22

更新时间:2019-07-24 15:06:01

评论数:768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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