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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夫卡译著《一只杂种》的一种解读

楼主:啊哩哩啊  时间:2019-12-15 00:51:13
旧作。发来给喜欢文学和哲学的同学批判。
楼主:啊哩哩啊  时间:2019-12-15 00:51:13
一只杂种

作者:卡夫卡

我有一只奇特的动物,一半像小猫,一半像羊羔。它是我从父亲的财产中继承来的一件遗物,不过它到我手里之后才发育长大。以前它羊羔相多而小猫相少,但现在两者基本相等,猫头猫爪,羊羔个头,羊羔体型,眼睛与两者都像,闪闪发亮,充满野性。毛很柔软,紧贴在身上。动起来不但会连蹦带跳,还会潜伏而行。它蜷伏在窗台上的太阳地里打呼噜,一上草地便疯跑起来,几乎再也抓不住它。见到猫它便逃之夭夭,但却喜欢袭击羊羔。月夜里屋檐沟是它最喜欢走的路。它不会喵喵叫,极为厌恶老鼠。它能在鸡圈旁潜伏几个小时,却从未趁机谋杀。
我用甜牛奶喂养它,这对它的身体很有益。它大口大口将牛奶吸进嘴里,它那食肉动物的利牙派不上一点用场。对孩子们来说,它当然是一大奇观。星期天上午是它的会客时间,我将这小动物抱在怀里,邻家的孩子全围着我站着。
一到这时就会提出些谁也回答不了的怪问题:为何只有一只这样的动物,为何偏偏是我拥有这只动物,在它之前是否曾有过一只这样的动物,它死后将会怎样,它是否感到孤独,为何它没有小崽子,它叫什么名字等等。
我从不耗费精力去回答,而是满足于不做进一步解释地展示我所拥有的东西。有时孩子们带来一些猫,有一次甚至带来了两只羊羔,然而却没有出现他们期望的相认场面。这些动物用它们动物的目光相互静静地望着对方,显然他们相互承认对方的存在是神赐的事实。
在我怀里,这动物既不知道害怕,又不懂得追捕的乐趣。依偎在我身边是它最惬意的事情。它忠于养大它的家庭。也许这并不是某种非同寻常的忠诚,而是一只在这世上虽有无数姻亲但大概没有一个血亲的动物的真正本能,因此它觉得在我们这里寻得的保护是神圣的。
有时我忍不住要笑,它围着我左闻右闻,在我胯下钻来钻去,和我难舍难分。做猫做羊还不够,它几乎还想做只狗。有一次——每个人都可能遇到这种事,我的生意以及与其相关的一切已无一点出路,我只好听任一切垮掉烂掉,我怀着这样的心情坐在家里的摇椅上,怀里抱着那只动物,当我偶然往下看时,我看到一颗颗泪珠正顺着它那粗大的胡须往下滴。——这是我的,还是它的?这只羔羊心肠的猫难道还有人的志气?——我从父亲手上继承的东西并不多,不过这件遗物还是拿得出手的。
它身上有两种焦虑,猫的焦虑和羊羔的焦虑,它们是那样截然不同。因此它觉得自己的皮囊太紧了。——有时它跳上我身边的椅子,两支前腿搭在我肩上,嘴凑到我耳边。它好像在对我说什么,而实际上却是弯下头看着我的脸,观察它的话给我留下的印象。为了让它开心,我装作听懂了什么似地点点头。随后它蹦到地上,围着我跳来跳去。
对这只动物来说,屠夫手里的那把刀大概是一种解决办法,可它是继承来的遗物,我只好拒绝这种办法。因此它必须等待,等到喘完最后一口气,尽管它有时似乎在用理智的人的目光注视着我,那目光在要求采取理智的行动。
(周新建 译)
楼主:啊哩哩啊  时间:2019-12-15 00:51:13
卡夫卡译著《一只杂种》的一种解读

解读文学作品的文本,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对译著的解读,则更是如此:不仅要抽刀断水,还需要隔山打牛。据说这篇还没人完整地解读过,那我就来试试,且当是玩味,在抽丝剥茧自娱自乐之余,与众傻乐一番。

我不懂德语,无法阅读卡夫卡的德语原著。面对这篇译文,我只好假定译著是完整准确忠实地翻译出卡夫卡原著的精髓。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翻译是再创作,我现在嚼的馍,据说是卡夫卡做的,但实际上沾着译者的口水。就算卡夫卡的馍带着奶酪味,我也可能吃出大蒜味,这应该不是我的错。但在解读中我也会出错,那只馍就算只有奶酪味和大蒜味,我也还可能品出葱姜味。我的舌头长期受本土葱姜的熏陶,已经能自动渗出味来,好比湖南人的锅,就算不放辣椒炒出的菜也是辣的。

所以,我决定,先不管这个馍是谁做的,那谁谁有什么背景,我就品这个馍的味道。也就是说,我只就这个文本进行分析。我不去了解创作背景,我不去了解原作者生平、翻译者出身,我放弃一切针对这个文本的价值评判和意义探寻。我尽量尝试在咀嚼中品出原味,也尝试在翻腾中加点自己的葱姜。这可能蛮好玩的。

这篇几百字的短文,紧紧围绕“我”和“一只奇特的动物”展开叙述,大多采用描述性语言,语句看似平淡,情绪看似平稳。

而在首句即与“我”同时出场的那只“奇特的动物”,通篇都没有得到作者的命名,大多只以“它”来指代。虽然动物也是个名称,但只是个通名,不是专名,换言之,作者并没有为我们明确指示那个“奇特的动物”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某物能命名的前提是有某物存在并显示出来。通名是把世界向我们显示的对象归类,合并同类项;而专名则是将那个对象具体化,有别于其他。

符号之成为语言,当从命名开始。也就是说,语言这个东西,一经说出,便是有所指,便是具体化,便是将所指称的对象特殊化。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语言是把世界现象的普遍性特殊化了。而一旦特殊化,就不免有局限性,就不免失了事物的本真。特殊化的东西经不起空间、时间变化的考验,真正普遍性的东西,是万变不离其宗的。天不变道亦不变。中庸里说:君子之道费而隐,也就是在明示着语言难以捕捉世界的真理。中国的哲学思想里,具体的事物,是道(普遍性的真理)的沦落,所以形而下者谓之器,形而上者谓之道,而语言,则是器之下者。中国人不喜欢能言善辩者,巧言令色鲜矣仁,隐含着对语言这个器之下者的深深的不信。所谓的言筌,就是对语言不能还原甚至会歪曲事物本来面目的批评。辞不达意、诗无达诂等说法,就是对言筌的注释。诗歌语言之所以被当做最能接近本真,就在于诗歌能在有限的铺张时能最大化地消除表达事物的符号中所指概念的特殊性,从而提炼出蕴含在指称具体事物的概念中的普遍化意义。语言符号由能指和所指组成。能指是指语音或刻画痕迹,所指是指对应的概念。由能指组成的字符句子是一个线性的单链,但对应字符的概念却随着线性的字符链条的延伸而逐渐织成一个网。句子的精炼就说明这个网链接得非常和谐以致你不能舍弃任何一点,也就是不能舍弃其中任何一个概念。我想,在有限的能指(或者说字符,音节)内,这个概念织成的网包容越广、越和谐,就让人越有美感。也就是说,诗歌之所以被认为接近本真,是概念的包容性大,概念的组织结构和谐,概念的延伸顺畅无阻碍。构成世上万物的真理同样具有这些特质。

诗歌中用词的精当,就来自于这个词的所指(概念)在概念网之中的枢纽作用。一个词的价值不在于其本身,而在于这个词与其他词的关系。用词的精妙是在语句中体现出来的,而不仅仅是靠这个词的内涵。所谓的语境,指的就是这种词语的结构关系。语境,就是句子字符下的概念结成的网。这种现象在汉字中尤其明显。不同于拼音文字字母,作为象形文字的汉字本身除了指示读音,还指示多重形象。几千年的历史,让每个汉字都有了厚重的积淀和丰富的背景,所以汉字一旦成诗,就会是重重蛛网暗结、远近高低不同,带来的是宽阔的寓意空间和立体的美感世界;一旦叙事,也能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给出一幅剪不断理还乱的图景。

诗歌语言的所指向外的连结可以泛漫无边,但这对需要准确地指示事物的生活用语来说,就会带来麻烦。汉字的日常生活使用在逻辑上不能精确严密,就是源于对应于汉字线条字符(能指)中的概念(所指)太过丰富,一字多义,每个概念都能与其他相关概念产生联系。这种联系很容易被确立,也很容易被破坏。即便是充当能指的字符,其本身的象形性质也并非如表音文字字母那样只具有单一的指示发音功能,而是与视觉形象发生着联系。听觉具有单向的线性性质,你只能一个音接着一个音地听,而视觉则具有多向性,你可以同时看到不同方向的形象。汉字符号的能指-字符形象,指示的东西太多,也就很脆弱。能指越少指示,则越坚固。就汉字文学的创作来说,恐怕要先检讨文字符号中的惯性的约定俗成的所指,也就是字符指示的传统概念,大概才能有新意,才能更少羁绊,更少窠臼。
楼主:啊哩哩啊  时间:2019-12-15 00:51:13
所以,文中的动物一词,只有从下文中与其有关的词语里去寻找其真实所指。字词的联系过程,就是雕塑概念明晰形象的过程。一半象猫一半象羊,这句就点出,这不是我们日常的生活世界里的东西。可以肯定,这个所谓“奇特的动物”是一个隐喻,而这个隐喻象征什么,现在还无从得知。顺便说一下,隐喻和象征,是难区分的词两个词。我琢磨半天,想来,隐喻或许是以物指物,即借关于某物的概念指代另外一个关于某物的概念,就概念来说,是以实换实;而象征,就是借关于某物的概念来指代某种抽象的概念,是以实换虚。就本文来说,我们只有从作者的一个个隐喻中顺藤摸瓜,才能揣摩其象征的所在。

如果“奇特的动物”不是一个实指,是一个虚指、一个隐喻,那么,可以由此判定,后面的关于这个隐喻着的主角的活动场景,也是由隐喻构成的,就如同孙悟空只能在神话里翻筋斗云而不能在我们的现实生活里偷赵本山卖的拐一样。生活的逻辑给日常语言的语法界定了规则,也就是给言说符号设立了组合条件。就像能说“鸡飞狗跳”,但不能说“鸡飞在白云上,狗跳在针尖里”。这样的语法规则,也影响着我们的思维,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某种程度上,我们都是神经病人:因为我们是用一套符号规则,用符号与符号间的关系约定,来界定我们作为一个人与世界的关系,这其中,我们自觉或不自觉地也充当了一个符号,并寻找符合规则的安放位置。

在第一段里,我们无法判定这个“奇特的动物”到底是什么,但显然,作者遵循着日常生活语言的语法规则,像猫,就有着猫的生活特性;像羊,也有着羊的特点。在叙述中,作者显露出了一个语言特点,这个特点或明或暗地贯穿着本文的始终,就是“既有。。。却不。。。”的语句结构。这种肯定-否定句式揭示出一种矛盾状态,也显示出作者有意或无意表露出的一种心态:无法决断。这个心理特点,不仅流露在作为叙事者的作者笔端,也在文中的“我”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猫和羊,都是驯养动物,猫是食肉动物,羊是食草动物。这个奇特的动物,也就具备了所有驯养动物的属性:食肉或食草;同时,也有着驯养动物的烙印:不由自主。这种不自主的烙印,已经渗透进了这个奇特的动物的天性之中。作为被驯养的宠物,像猫,却没有猎杀的天性;像羊,却喜欢在月夜里走屋檐沟。对真正的猫和羊都没有有认同感。它本是“父亲的遗物”,可见,这只奇特的动物在被“我”继承之前,已经被父亲驯养过了。开始和结束,作者都强调“它”是“父亲的财产”,是继承来的遗物,别有深意。

在基督教文化中,上帝是牧羊人,世上的人们就是羊群。羔羊,则是受苦受难却一言不发的,象征着苦难、牺牲;这与中国文化中羊的知恩、守义、尽孝、温顺的形象不尽相同。西方文化里,羔羊、母羊、公羊各有其文化象征:羔羊如前所述,而母羊是耶稣诞生的动物界见证者,希腊神话里,也是哺育宙斯的阿玛尔特亚,她摔断了的那半只羊角,所谓的丰饶之角,由于被宙斯赋予了神奇的魔力,而能生产出各种美味,被当做是大自然慷慨的象征,母羊作为哺育者,是受到敬重的;公羊则声名狼藉:公羊性欲旺盛,总是渴望交配,被当做贪欲、邪恶的代表,魔鬼经常以公羊的面目出现,圣经里的替罪羊,人类所犯罪孽的受过者,就是公羊,但另一方面,有点讽刺意味的是,也正是公羊的那种强壮、粗鲁、热烈的野性,有时也被当做生命力旺盛的象征。卡夫卡一再强调那只奇特的动物一半象羔羊,羔羊个头羔羊体型,(我没看过原文,不知道原著里羊的用词到底是怎样使用的),我想,大概是要强调羔羊的那种苦难、牺牲的象征形象,但从作者的性别角色和下文的描述中,文中羊的象征也有公羊的生命力旺盛的含义。

而猫,在西方的象征形象则有点复杂:猫眼由于会随光线的角度不同而变化,所以被用来做欺骗的代名词;猫在黑暗中捕食,故被当做是黑暗的盟友;黑暗中捕食,更多的是依赖本能,而女人比男人更依赖本能,所以,猫被看成是雌性动物,女人吵架也就是cat fight;而猫由于行动敏捷,不容易受到禁锢,也被视为自由的象征,古代勃艮第人、瑞士人在纹章上刻画猫的形象,就是象征自由;凯尔特人则把猫当作是邪恶的象征。卡夫卡在血缘上及文化、生活环境方面恐怕更接近勃艮第人和瑞士人,在选取猫的象征形象时,我想大概会倾向于象征自由。

由此,可以判断,这只奇特的动物,是一个具备承受苦难、作出牺牲、有旺盛的生命力、向往自由等特点的东西。但这个东西对这些特点并不怀有认同感。这个东西是不由自主的,是经过驯养的,原先是父亲的宠物,现在则是为“我”所拥有。父亲,自父系社会以来,在家庭中就是一个立法者、司法者、执法者的角色。父亲的宠物,意味着受父亲的意志、父亲订立的法则影响,即便现在为“我”继承,这种影响仍会持续,仍会产生效果。

第2,3段里,孩子们,隐喻着社会中的他人。他人对我拥有的这个东西好奇,想了解它的过去、将来,它形成的原因,它为什么这般独一无二。“我”对拥有的这个奇特的东西无法用语言说清来龙去脉,我只能展现这个东西。而他人理解这个东西的方式,是类比,是将他们所拥有的拿来与我所拥有的东西类比。显然,这样的类比并不能达到理解的目的。它们并不是同类。尽管不是同类,但彼此承认存在的事实,这个事实是神赐的,意味着剥夺对方的存在事实,有违天伦。
楼主:啊哩哩啊  时间:2019-12-15 00:51:13
对于“我”,这个动物有认同感,有归属感,有安全感。第六段里有一句很耐人寻味:这个动物有无数姻亲却没有一个血亲。那就是说,这个动物没有血缘关系上的亲人,却有因交媾而产生的无数社会关系。这个动物独一无二举世无双,能与谁交媾呢?还无数?如果从来就没有过血亲,那这只动物是自在的,being-in-itself,也是自为的,being-for-itself,就像孙悟空从石头里蹦出来一样,是个自在的存在,是不依靠他者的存在,它是独立的,自由的,无拘无束的;同时它也是自为的存在,是自主的,自利的,自足的。如果以前有过血亲,现在没有血亲,那它现在起码也是自为的。它认为我是它的家,它借居在我这里,它认为我们(我们这个词不知道原著中是否如此,如果没有译错的话,就耐人寻味了,下文再说)的保护是神圣的,意味着它认为那是天赐的权利,是理所当然的,无可非议的,不容质疑的,没有前提条件的,它因其所是而在其所在。“我”和它不是血亲关系,也就是说,不是因果关系;但可能是姻亲关系,也就是说,是选择关系。这个姻亲关系中的交媾,如果换成交换、交流、沟通就好理解了,那么,姻亲关系就是因交流、沟通,通过有所交换而产生的选择关系。选择关系当然是要选择最优条件的,所以,一个依赖选择关系生存的动物的本能,当然是选择最能满足自己生存需求的对象,"我"恰好是那个对象。

正因如此,它与“我'”难舍难分,几乎想做只狗。狗象征着忠诚。它与“我”是互利共生的关系,这使得它必然要关心我的一切,我的状态影响到它的生存,一荣皆荣一损俱损。“我从父亲手上继承的东西不多,但这件遗物还是拿得出手的”,那就是说,父亲并没有遗留下多少使“我”能获益的东西,但这件东西,这个奇特的动物却让“我”获益很多,让“我”很满意。

现在,我们可以来看看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了。焦虑,对,就是这个关键词,焦虑,如果没有译错的话。在佛洛依德的精神分析学里,焦虑是专属于“自我”的东西,自我是焦虑的所在之处。本我的快乐原则、超我的道德原则在与自我的现实原则产生矛盾时,就会导致焦虑。焦虑反映了一种缺憾,对现实的要求得不到满足,对意义的追寻无法如愿,是自我保护的反应。不知道卡夫卡是否受到过佛洛依德的影响,仅从文字上看,可以大致判定,那只奇特的动物,隐喻的是人的自我。猫的追求自由的文化象征与本我的追求快乐原则、羔羊承担苦难牺牲的的文化象征与超我的道德原则对应得很妥帖。

可以推想,“我”是身体的我,具生物属性的我,那只奇特的动物,是精神的我,心理层面的我。所谓猫的焦虑,是自由、快乐的本我与自我产生的矛盾,所谓羊的焦虑是道德的超我与自我产生的矛盾,这两种矛盾的纠缠,让自我扩张,所以,“它会觉得皮囊太紧了”。精神属性的我与生物属性的我其实并不是一体,他们之间甚至无法用语言沟通,只能凭借各自发出的信号来互相感知:一个好像要说什么却什么也没说;另一个什么也没听到却装作听懂了。

前述中那句:它觉得在我们这里寻得的保护是神圣,有了可解释的一句:自我觉得在生物属性和精神属性的分裂的“我们”之中寻得的保护是神圣的。我们,正是分裂的我。正是这个分裂的我,让卡夫卡能写出那么多看似荒诞其实深刻的文字。(下文再议)

最后一段,“ 对这只动物来说,屠夫手里的那把刀大概是一种解决办法”。我想,那把刀,不是暗喻自杀,不是暗喻剥夺自我的生存,而是要做一次阉割。从精神分析学角度来说,主体的自我认同是以侵凌性的方式来得到表现。许多民族的成-人-礼都是以残酷的侵凌方式来表现。中国文化里更是有许多这样的实例。一个男人只有对外阳刚(侵凌力量强大),对内能承担(忍受侵凌的能力也强大),他的自我才算得到他人和自己的认同。恨自己无能,恨自己不敢,就是缺少这种侵凌性,以致连自身对自我都不能认同。

楼主:啊哩哩啊  时间:2019-12-15 00:51:13
而自我的主体地位,是要与父亲建立的法则做一次阉割才算得以确立。只有克服俄狄浦斯情结,自我才算是独立的自主的主体,否则,就永远是父亲法则笼罩下的客体。这一种阉割,就是推翻父亲对自我的统治地位。我们可常见十六七岁的少年的逆反行为,那就是少年独立自我形成的表现,反抗束缚在其身上的规矩,要求对自己思想和行为的自主。这种阉割,也是以侵凌性的方式来完成。

可自我的形成,起始于父亲的规则下。可以推翻父亲对自我的统治地位,但不能完全消除父亲法则的影响。显然,“我”不能或不敢或不愿与父亲的法则做彻底的阉割,对于消除父亲影响的阉割,只好拒绝,尽管“我”也认为这样的一次阉割是必要的。这其中或许有个原因:“我”是与父亲有血亲关系的,“我”对我的父亲无从选择;而“它”,自我,与父亲却没有血亲关系,它可以割断与父亲的联系,不再接受父亲法则的影响。这就是身体与精神的矛盾之一。面对现实的人的自我是理智的,代表着自我的这个动物要求“我”采取理智的行动,就是自我要求尽快完成这次阉割,而“我”却犹豫不决。

如果上述解读大体合理的话,卡夫卡的这篇作品,大概是较早地表现关于“我”的意识分裂状态。在此,我不再做上述解读的总结以及对文本意义的探寻,我相信每一个阅读者都会有自己的见解和价值评价。不过我还想赘述一点的是,可能正是如文本表现出的“我”的分裂,才使卡夫卡的作品充满着诡谲的深刻。

当你在舞台下看表演时,你看到的美轮美奂的场景让你兴高采烈让你如痴如醉;当你跑到后台时,你看到乱糟糟的甚至丑恶的现象,这会让你沮丧失望感到阴沉灰暗;当你再换个角度,还会有另外的体验。通常文本的写作,都是以某个角度的观察来判定世界的形态和色调,即便是所谓全景式的描写,也是把各个角度的观察一个个地表述出来。想象一下,当你有数个不同的“我”同时站在各个角度观察,并把所观察到的事物以及自身的体验感受全部糅合在一起同时表述出来,是个什么景象?那与你分别从单个角度观察的描述肯定不同,会显得怪异,会显得不合常理,但肯定是真实的。这不是扭曲的真实,而是真实的叠加。在这种真实里,平时隐藏在深处的现象会被放大,平时一闪而过的东西会持久地盘桓,所以你会体会到深刻,你会体会到复杂,同时你也会体会到异常,而这种异常却并非不合理。

卡夫卡的写作我想可能是这样的:数个分裂的“我”在同时看世界,在同时描述,但用的是一个文本。同一语句要同时表达多个不同角度的观察结果和心理体验,就只能多采用隐喻的手法,话里有话,达到形里有形、意中有意的效果。这样的表达,需要用词的准确、精当,需要词语组织的连续和谐。一个真实的叠加的世界,是一个内涵更广阔的世界,是一个更深刻的世界,也是一个不合常理的怪异的世界。或许,卡夫卡向我们描述的,就是这样一个世界。



(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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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啊哩哩啊  时间:2019-12-15 00:51:13
唉,看起来太长了,估计没几个有兴趣看了。我也看不下去了。先自己走开一会喘喘气去。

楼主:啊哩哩啊

字数:7431

帖子分类:红袖天涯

发表时间:2019-12-13 04:52:51

更新时间:2019-12-15 00:51:13

评论数:51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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