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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之子李戡请求大陆拒发姐姐台胞证:她有美国国籍(转载)

楼主:千面狐花道常  时间:2019-12-18 12:44:03
emmmm
楼主:千面狐花道常  时间:2019-12-18 12:44:03
【文/观察者网 王恺雯】知名作家李敖今年3月去世后,其长女李文与同父异母的弟弟李戡为遗产问题对簿公堂。
17日,李戡在隐忍四个月后做出反击,在微博发文称李文已拥有美国国籍,请求大陆根据有关法律不向其发放台胞证。

楼主:千面狐花道常  时间:2019-12-18 12:44:03
感觉这老女人很疯狂,自称美国人,但是思维还是古代封建的宫斗思维,哈哈哈哈:

李文博士Hedy
49分钟前 来自 iPhone
一、被告李戡上開公然侮辱自訴人之行為,顯然已觸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自訴人雖然氣憤,原來仍然體諒:被告李戡與岳父李敖年紀差距太大,幼年全由內向、全無工作閱歷之母親養成,個性封閉自持,處事不圓融;及長,出國讀書,父亦老邁,「爺孫」寵溺之情,終究不若「父子/父女」管教之嚴;長成後,在老父盛名庇陰下,雖往來無白丁,經濟亦優渥,然心志實在尚未被真正磨煉過,難免心高氣傲,自以為是。壯年氣盛,在父蔭下又時受人追捧,不免醺醺然,經常「忘了我是誰」。如再受挑唆,昧於法律,識人不明,又認事不清,不正視紛爭緣起何來,行事莽撞,只知以「對抗」取代「對談」,不思如何圓融/和諧解決問題,徒致親痛仇快。
二、被告李戡在107年7月6日夜間在臉書/微博公開上開侮辱自訴人之貼文後,自訴人配偶即其長姐李文於7月7日,即公開斥責:「沒人教你做人禮貌嗎」;李文為免弟弟一再昧於法律,又被他人誤導,嗣亦在7月10 日依律師法規定函請台灣高等法院將相關律師移付該院「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理

三、不料,被告李戡不識其長姐李文之用心,亦不反思前揭對自訴人之侮辱貼文有何不當,竟未見悔意。反而:
(一)就長姐李文7月11日臉書貼文「〈李博士每日英文俚語 ”disbarment”─取消律師資格〉」裡所稱「台灣是一個民主國家」、「也是一個跟國際接軌的國家」,被告李戡竟於翌日 7月12日,在「李戡微博」轉發某大陸網友貼文:
「李敖大師那麼努力地呼籲祖國統一,你說臺灣是國家?快來看看這位違背李大師遺囑爭財產胡言亂語的女士」,
甚竟tag大陸央視「CCTV海峽兩岸官方微博」、「中國日報」、「外交之 聲」、「人民網」等黨媒、黨報等官方微博,高調轉發;引發姐弟兩人網上粉絲互槓統獨,轉移焦點,讓民事家事紛爭,莫名上綱到政治統獨議題。
─附件F:「107.7.12 李戡微博貼文」
(二)諷刺的是,被告李戡前揭將家事莫名上綱到政治統獨議題的貼文,卻不敢在台灣民眾看得到的「李戡臉書」/「李敖大師臉書」發布!城府算計之深,若此!
(三) 被告李戡年紀輕輕,侮辱失言不思改過,後續行事竟係如此陰狠愚昧,再次衍致親痛仇快,亟有嚴予引導糾正必要。
綜上所陳,被告李戡之犯罪情狀並不符刑法第59條所定「顯可憫恕」之樣態;其犯後態度,亦未見有何悛悔。
爰檢陳事證,提出自訴,謹請鈞院傳喚被告李戡到庭審訊,依法論罪,並予適當之處罰,以資儆懲!

謹 狀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刑事庭 公鑒
中華民國107年7月17 日
自訴人:
代理人:律師/律師
附件明細:
附件A:「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附件B:「李戡戶籍謄本」影本
附件C:107.5.17「台北地院107年度家調裁字第35號裁定」影本
附件D:107.6.29「台灣高院107家抗字第69號裁定」影本
附件E:搜索「李文夫」、「李文夫婿」所得之網頁
附件F:「107.7.12 李戡微博貼文」
證據清單:
自證一:2018.7.6「李戡臉書」貼文之公證網頁
自證二:2018.7.6「李戡新浪微博」貼文之公證網頁
自證三:2018.7.6「李敖大師臉書」貼文之公證網頁收
楼主:千面狐花道常  时间:2019-12-18 12:44:03
@湖水20111111

来自她的微博:

楼主:千面狐花道常

字数:1435

帖子分类:台湾风云

发表时间:2018-07-19 00:25:59

更新时间:2019-12-18 12: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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