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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四川省绵阳市石马镇涪江村村领导欺压百姓恶意强租强占

楼主:黑暗会过去2020  时间:2020-05-10 11:38:42
大家好,我叫魏远贵(电话:17381150204)是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涪江村三社(中科小区)村民,我们村社官官2008年8月16日要求我们出租土地二十年(有人冒签的合同为证)给他们经营租走一部分土地。2014年林运贵刚当队长3个月开会要求我们把全部土地800元/亩租给他养虾,2017年9月8日又要我们租地十年给他经营,他林家的土地常年荒在那里长草半米左右,他要种要经营他家为什么荒在那里? 2017年11月5日12:01社长林运贵又要我们租地十年,我们不同意租地,社长林运贵就恶语伤人,11月6日我妻子向石马镇王谦镇长反映(通话记录为证),不到一小时遭到社长林运贵妻子魏晓花拦路殴打和骑在胯下扇耳光(各部门都觉得胯下之辱和扇耳光只是抓扯)并且辱骂,我妻子拿出手机想录音录像,她早有准备冲上就抢手机,他夫妻双双围攻和欺凌我妻子半小时以上,致使我妻子左脸打肿,左眼钝挫伤等伤情(绵阳第三人民医院诊断书为证),报案石马派出所不依照相关条例来处理也没有按照其他法规处理,事发当时我在成都打工依法交税。林运贵一伙12月便强行在我地中横跨挖沟(照片为证)套取工程款149886元,凭证号201904100002,还挖断我种地途径公路。我妻子维权处处挨骂得了抑郁症导致突聋,四处申诉他们黑白颠倒,妻子为此得了咽喉炎。面对恶霸的打压我们措手不及,我们2年多没敢回家。
为了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起诉至法院,游仙区法院领导说石马派出所怎么认定我就怎么认定,林运贵没责任,判魏晓花过错方只需要多付20元起诉费。由于地方单位的官 官相护在强租我耕地十年不成就打我家人,并帮助不法分子逃避责任,严重违背了良好的执法环境。为了套取工程款破坏我良田好地,石马镇镇单位明知道在我地正中横跨挖沟不合理还支持他套取工程款并毁坏几亩良田好地,违反打黑除恶专项强租强占土地和破坏我耕地。还叫他一伙分钱的和分钱的亲朋签字同意在我地中修沟,专干损人利己的不法勾当。我们不同意租地十年就该挨,不租就强占套款合理合法。我们村民是弱势群体走合法途径得不到支持。
2018年3月31日我找林运贵要青苗费,问他们一伙为什么打我妻子他抵赖,导致发生了动手,林运贵赖在医院医治陈旧伤住院10天,我被拘留10日,赔他将近9千元。我抓贼要拘留要赔偿。恶意强租强占我地十年是导火索不担责,不同意租地十年就恶语伤人和拦路辱骂,殴打和围攻是事件根源不追究,纪委监察委书记领导还说我们可以出去不用在家把土地应该租给林运贵,银行里放着别人存的钱闲在那里他一伙可以去偷去抢不会制裁。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涪江村三社社单位人员 黑白颠倒 欺压百姓致使民不聊生,致使危害了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以上所诉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涪江村生产队长长期欺压我们,所以我希望上级领导能够依法彻查对恶意强租强占打人者相互勾结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落实打黑除恶工作,不要让为非作歹者继续危害石马镇涪江村村民的利益,依法赔偿我们的相关损失,用法律维护我们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楼主:黑暗会过去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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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20-02-25 05:07:26

更新时间:2020-05-10 11: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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