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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2019苏0311民初6424号案件判决书

楼主:新城玖珑湖客户  时间:2020-05-28 09:19:00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9)苏0311民初6424号


原告:徐州新城亿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本徐州市泉山区蓝湾商务港南区5栋2单元
法定代表人:唐云龙,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董再京,男,xxxx年x月x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汉族,该公司法务管理,住徐州市xx区xx小区xx--x---xxx室。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庆,男,xxxx年x月xx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汉族,该公司律师,住上海市xx区荣轩路xx弄x号楼xxx室。
被告:XXX, X年X月X日,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汉族,自由职业,住xx室xx小区x号楼x单元xxx室。
委托诉讼代理人:xxx, x年x月x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汉族,xxxxxxx单位,住xx市xx小区x号楼x单元xxx室。
原告徐州新城亿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xxx名誉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1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徐州新城亿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董再京,王庆,被告xxx以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xxx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徐州新城亿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删除在网络上(东方财富网,鼓楼区政府网)发布的侵权言论,停止侵权行为;2.要求被告立即在发布侵权言论的网站(东方财富网,鼓楼区政府网站)发布致歉声明并向原告以书面方式致歉;3.要去被告赔偿原告损失20万元;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原告系徐州玖珑湖项目(推广名新城玖珑湖)的开发企业。徐州玖珑湖项目系新城控股集团在徐州区域所开发的推广项目
2019年7月至9月,被告以网名sanyulove111在东方财富网(http://guba.eastmoney.com/list,601155.html)上发布诸如“新城集团徐州玖珑湖项目开盘现场请来很托房托制造虚假气氛”“徐州新城玖珑湖项目置业顾问说假话欺骗客户”“徐州新城亿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劳动法被徐州市劳动监察支队查处了”等不实言论,该贴一发出,就有大量的点击阅读量,且仍在增长中。而且被告还以“卢春阳”“王先生”等名义在徐州市鼓楼区政府区委书记信箱中投递信件标题为“新城玖珑湖项目发布虚假广告”“举报新城玖珑湖项目公司违反劳动法”等与事实不符的言论。被告的行为不仅给原告造成极大的困扰,同时也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商誉,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与负面影响。特诉至法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请求。
被告xxx辩称,被告发布的言论均系政府,媒体等相关网站转载,非个人编写,有相关资料证明。被告的意向是买房,原告说被告在东方财富论坛发表帖子,给原告上市公司股价造成影响,无任何事实依据证明,要求被告赔偿20万元经济损失亦没有法律依据。被告不能存在侵权行为,更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原告的主张不能成立,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徐州新城亿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证明其诉讼主张,向本院提供如下证据:
1.提供(2019)徐徐证民内字第6303号公证书及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部分页面打印件,显示:
楼主:新城玖珑湖客户  时间:2020-05-28 09:19:00
城玖珑湖不能开盘》,内容:新城集团董事长猥亵女童对社会影响力很大,新城徐州区域分公司下属徐州新城亿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新城玖珑湖项目,之前夜间无证施工噪声干扰附近居民被鼓楼区环保局依法查处了;后来因没有规划证被徐州市规划局查处了;没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被徐州市建设局依法查处罚款人民币2亿元停止了。。。同年8月13日,该信箱回复:。。。。徐州玖珑湖项目开工手续,预售房审批,项目竣工验收均在市住建局办理,该项目属市管工地,。。。。经现场调查核实,该项目于2019年6月14日已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手续,6月27日取得施工审查合格书,7月18日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关于来信反映销售许可事宜,建议来信人向市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2019年7月22日,被告以王海的名字向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区委书记信箱投件《新城玖珑湖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内容:新城玖珑湖项目在徐州公交站台发布广告,全城火爆预约中,截止到开盘前一天都可以办理定存,可是售楼处人员说定存已经截止了,广告内容与实际内容不符合,虚假宣传;新城玖珑湖工地已经停止施工了,无施工许可证被徐州市建设局罚款2亿元,也没有取得徐州市房管局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同年7月29日,该信箱回复。。。。。近期将给予答复,请耐心等待。。。。2019年7月29日拨打您所留的电话,未进行接听。
2019年7月23日,被告以李先生的名义向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区委书记信箱投件《鼓楼区城管局不作为》,内容:新城玖珑湖项目,。。。。该项目门前员工客户非机动车摆放不整齐,公司工地无证施工被徐州市建设局下发停止施工通知书,罚款2亿元;公司工地建筑垃圾渣土随意摆放,施工工具生锈,影响市容环境,。。。同年8月13日,该信箱回复。。。。该工地截至2019年7月26日未取得渣土审批手续。。。据了解,该工地并无渣土外运行为,。。。根据相关规定,责令新城玖珑湖工地尽快办理渣土运输手续。。。
2019年7月24日,被告以原告单位置业顾问卢春阳的名字向鼓楼区政府网站书记信箱投件《举报新城玖珑湖项目公司违反劳动法》,内容:。。。。公司每天让我们员工加班到夜里1点多,周末法定节假日加班不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也不给我们提供年休假,给我们的任务很重,完不成就随意辞退,公司工地工人工作环境恶劣,夏天不给发放降温补贴,不给缴纳社会保险,随意辞退工人;请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对我们公司违反劳动法行为严肃处理,罚款人民币1亿元,责令我们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作息。。。同年8月31日,该信箱回复:。。。建筑单位于2019年7月18日刚开工,施工方已与建筑工人都签订劳动合同,为充分保障建筑工人利益,为工人购买了工伤保险和意外险。。。。:。。。。2019年7月29日通过调查新城玖珑湖项目销售分包同策房产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赵金鑫,赵金鑫否认来信反映情况,并提供了卢春阳的劳动合同,公司考勤制度,公司在新城玖珑湖项目人员名单,公司员工的工资发放单,公司员参保缴费明细表,服务项目确认书,证明新城玖珑湖项目设计公司均合法经营;2019年7月30日,工作人员调查了“来信人卢春阳”,并做了《询问笔录》,卢春阳否认自己曾经向相关部门反映新城玖珑湖项目的建设,营销,用工等方面的情况,系他人冒充卢春阳反映情况。
被告xxx质证认为,孙先生的言论市其发布的,信息来源鼓楼区政府网站区委书记信箱,之前被他人投诉过,说造成扰民,鼓楼区环保局对其进行调查。罚款2亿市因为被告投诉,建设局打电话告诉被告的;王海的言论是其发布的,该消息来源于2019年5月29日都市晨报刊登的内容,新城玖珑湖项目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徐州市建设局已立案并处罚,罚款金额不知道;李先生的言论是其发布的,信息是鼓楼区区长信箱刊登的,被告投诉原告工地没有办理渣土运输手续,区城管局检查发现原告尚未取得渣土运输许可;卢春阳的言论是其发布的,该内容是卢春阳之前发短信告诉被告,然后被告本剧其陈述进行了举报。
提供(2019)徐徐证民内字第6304号公证书及东方财富网新城控股股吧部分页面打印件,显示:2019年7月6日22:47时,被告以sanyulove111名义在东方财富新城控股吧发帖:
楼主:新城玖珑湖客户  时间:2020-05-28 09:19:00
2.《新城徐州玖珑湖项目会被影响延期开盘吗 很多客户定存了意向金,董事长猥亵女童事件,如何给广大购房者一个交代啊》。
2019年7月13日13:50时,被告以sanyulove111名字在东方财富网新城控股吧发帖:《新城徐州玖珑湖项目营销经理说假话欺骗客户,项目工地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被徐州市建设处罚2亿元,工地停工了,不给客户公开 项目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定存三个月不开盘》。随后又在评论区以该名义发布“从徐州市建设局获悉,该公司目前公司停工了 从徐州市房管局获悉,该公司目前没有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客户定存三个月,为何 还不开盘”之类的言论。
2019年7月13日16:54时,被告以sanyulove111名义在东方财富网新城控股吧发帖:《徐州市房管局:新城玖珑湖项目目前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学科组,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能开盘的》。随后又在评论区以该名义发布“流氓集团下属企业,无证建设,徐州市房管局应该暂停其开盘”之类的言论。
2019年7月13日16:56时,被告以sanyulove111名义在东方财富网新城控股吧发帖:《徐州市建设局:已经对新城玖珑湖项目没有取得建设施工许可证就施工行为做出处罚下发通知书处以罚款》。随后又在评论区以该名义发布“做空流氓集团下属新城玖珑湖项目”“对这样的流氓集团下属企业处罚是对的,不然这样的流氓企业坑徐州人的钱,是对徐州市人的不负责”,“董事长被抓了,徐州市建设局对其下属企业处罚了”之类的言论。
2019年7月13日17:04时,被告以sanyulove111名义在东方财富网新城控股吧发言:《新城集团在徐州开发的第一个住宅项目新城玖珑湖项目就存在问题多多 先是无证建设被媒体曝光,徐州市建设局依法查处,下发了停止通知书,给与处罚,后来违反劳动法让员工加班被徐州市劳动监察支队查处了,目前董事长事件,徐州市房管局有暂缓通过其商品房预售资格证书》,随后又在评论区以该名义发布“建议徐州各大银行,停止对这样的流氓集团贷款不能坑徐州人的钱”,“董事长猥亵女童,财务报表造假,利润虚增,徐州项目无证建设被查处,违反劳动法被徐州市劳动局查处”“当然要唱空这样的流氓集团啊”之类的言论。
2019年7月14日23:15时,被告以sanyulove111名义在东方财富网新城控股吧发帖《新城集团领袖王振华卸任董事长是对新城玖珑湖项目业主的不负责》。
东方财富网新城控股吧部分页面显示此期间及之后被告还发布了上述类似言论。
被告xxx质证认为,sanyulove111是被告的账号,上诉消息是被告发表的。置业顾问赵维维没有告知被告原告公司存在无证施工行为,后被告在都市晨报上看到,被告认为置业顾问存在忽悠被告的行为,被告玖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关于原告存在无证施工问题,被告投诉后 ,2019年7月份,原告营销经理张宇给被告回复,说他们公司证照齐全,结果鼓楼区政府网站刊登的9月23日才办理渣土运输许可手续。说明之前缺少渣土运输许可证。原告的置业顾问李贺和卢春阳微信上告诉被告,说他们公司新城玖龙湖项目7月31日开盘,但是徐州市房产信息网刊登的徐州市房管局8月5日才给原告的公司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置业顾问赵维维没有告知被告存在无证施工的行为,后来被告在都市晨报刊登载原告无证施工,被告认为置业顾问存在忽悠被告的行为,故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关于违反劳动法让员工加班被徐州市劳动监察支队查处的部分内容来源于江苏省人民政府省长,是被告的反映,编号为32002019090111490297375,来信的标题是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作为。公司让员工加班是卢春阳发短信告诉被告的,答复说已经立案,正在查处,未告知结果;董事长事件来源于百度网站,2019年7月20日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被批准逮捕。财务报表造假,利润虚增是在东方财富网站新城控股贴吧公告栏上刊登的,因为董事长猥亵女童,所以被告认为原告是流氓集团。
3.被告与原告置业顾问赵维维的微信以及短信聊天记录,证明被告目的不是为了买房,存在骚扰置业顾问的行为,因置业顾问理会被告,所以被告到处捏造事实投诉。
楼主:新城玖珑湖客户  时间:2020-05-28 09:19:00
被告xxx质证认为,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赵维维想让被告买房,让被告区参加发布会,并告知被告其家庭情况以及询问被告是够愿意照顾她的父母和家人,被告2019年4月份到赵维维那里登记办理意向意向贵宾卡,想购买玖珑湖项目的住宅,最后没有购买是因为发现都市晨报刊登了新城玖珑湖无证施工被有关部门查处了,置业顾问赵维维没有把这件事情告知被告,被告认为原告无证施工房屋质量会存在问题。
被告xxx为证明其辩称主张,向本院提供如下证据:
1.2019年5月30日都市晨报电子版网站打印件(显示在百度网址:xuzhou.creb.com.cn/tspg/66108.jhtml),投诉曝光题目为《新城玖珑湖项目无证施工被查!购房者注意!》内容有(反映:新城玖珑湖项目无证施工)(两职能部门:已立案并将处罚)《施工现场》),证明新城玖珑湖项目无证施工,被媒体报道,有关部门立案调查。
原告质证认为,对被告提供内容的真实性不偶在认可。该报道不能证明被告在东方财富网和徐州市鼓楼区政府网站发布的原告被行政处罚2亿元的信息来源真实,被告没有去核实该信息的真实性。
2.2019年6月1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省长信箱打印信件及对李先生反映的原告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问题的回复,证明该公司之前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被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罚32万。
原告质证认为,对该内容真实性不予认可,不能作为被告在网站上发布侵权言论的信息来源。
3.徐州市鼓楼区政府网站对李先生投诉的标题为《鼓楼区城管局不作为》回复内容(回复2019年7月26日该工地尚未取得渣土审批手续,据了解,该工地并无渣土外运行为)的打印件一份,证明徐州新城玖珑湖项目无证施工被鼓楼区城管局抽检发现。
原告质证认为,对内容的真实性认可,但回复的内容有一句“该工地并无渣土外运行为”,在当时不需要取得渣土运输审批手续。
4徐州市鼓楼区政府网站关于卢春阳举报的新城玖珑湖项目公司违反劳动法回复内容打印件一份,证明被告在东方财富网的帖子内容是新城集团徐州分公司外包置业顾问欺骗购房者的来源,该页内容证明这个帖子内容是属实的。
原告质证认为,对该内容的真实性认可,是有销售代理行为,但没有欺骗购房者。
5徐州市鼓楼区政府网站王先生反映的标题为《新城玖珑湖项目工地里面垃圾为何不清理外运 》打印件,证明营销经理说假话欺骗客户,原告单位营销经理7月份告知被告证照齐全,9月23日才去办理渣土运输许可证,说明之前原告说的都是假话。
原告质证:对该内容真实性不予认可,原告开盘都是在取得所有证照(五证)前提下才开盘,如果没有取得这些证件,政府也不会给原告发预售许可证,不存在欺骗客户的行为。
6.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省长信箱孙先生反映的标题为《徐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作为》及答复意见打印件,证明被告在东方财富贴吧发表的帖子内容是新城玖珑湖项目定存3个月为何还不开盘,省长信箱答复,徐州市建设局对该公司的定存项目检查记录。被告是4月30日才办理的定存,8月5日才开盘。
原告质证认为,对该内容的真实性予以认可,定存是指客户将固定金额的钱存到自己的银行卡上,暂时锁定,但客户具有随时解除锁定的权利,同时被告从未在原告处办理定存。
7.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省长信箱王先生反映的标题为《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不作为 》及答复和受理告知书打印件,证明原告存在加班未支付加班费的违法行为,徐州市人社局已于2019年7月15日立案查处,现正在调查处理阶段。
原告质证认为,对该内容的真实性予以认可,对证明的目的不予认可,原告不存在未支付加班费的违法行为,也没有因此事被处罚过,销售员卢春阳是原告单位的置业顾问,在原告提供的证据(2019)富 徐徐证民内字第6303号公正书第26页中,鼓楼区政府经过调查认定,新城玖珑湖项目涉及公司均合法经营。不存在违法或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形。
楼主:新城玖珑湖客户  时间:2020-05-28 09:19:00
8徐州写字楼网发表的标易题为《新城控股徐州两楼盘主!弘阳地产17.09亿实力接盘》打印件一份,证明被告在东方财富论坛发表的帖子,内容是新城集团徐州两个子公司被弘阳收购了。
原告质证认为,对该内容的真实性认可。
9徐州市房地产信息网发布的原告2019年8月5日《商品房预售许可公示》打印件一份,证明定存3个月为何不开盘的原因。8月5日才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原告质证认为,对内容的真实性予以认可,证明的目的不认可,原告没有欺骗客户,都是取得预售证之后才开盘的。
10.从百度网站打印的王振华,王晓松的个人情况介绍一份,证明王振华确实存在猥亵女童,后董事长换成其子王晓松。

原告质证认为,公司原董事长和现任董事长的个人行为与独立法人即原告应当区分,且公司原董事长的案件还没有判决,不能得出公司原董事长存在猥亵女童的行为,更不能得出因此行为原告就是一家流氓公司的结论。被告在东方财富网发表董事长猥亵女童的时间为2019年7月13日,但2019年7月13日原告集团公司董事长系王晓松,王晓松没有涉嫌犯罪。
本院经审查确认事实如下,2019年年初,被告看到原告的楼盘信息后有意向购买该楼盘住宅,并与原告置业顾问赵维维保持联系。
2019年7月到9月间,原告发现被告在鼓楼区政府网站区委书记信箱以孙先生的名义投件《新城玖珑湖项目不能开盘》,以王先生的名义投件《新城玖珑湖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以李先生的名义投件《鼓楼区城管局行政不作为》, 以原告单位置业顾问卢春阳的名义投件《举报新城玖珑湖项目公司违反劳动法》,同时,被告还以网名sanyulove111”在东方财富网(http://guba.eastmoney.com/list.601155.html)上发布诸如《新城徐州玖珑湖项目会被影响开盘吗 很多客户定存了意向金,董事长猥亵大购房者女童事件,如何给广大购房者一个交代啊》 《新城徐州玖珑湖项目营销经理说假话欺骗客户,项目工地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被徐州市建设局处罚2亿元,工地停工了,不给客户公开, 项目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定存三个月不》《徐州市建设局:已经对新城玖珑湖项目没有取得建设施工许可证就施工行为做出行政处罚下发停工通知书,处以罚款》《新城集团在徐州开发的第一个住宅项目新城玖珑湖项目就存在问题多多 先是无证建设被媒体曝光,徐州市建设局依法查处,下发了停工通知书,给予处罚,后来违反劳动法让员工加班被徐州市劳动监察支队查处了,目前董事长事件,徐州市房管局有暂缓通过其商品房预售资格证书》的言论。
因原告认为被告发表的言论侵犯了原告的商誉与名誉,遂以诉称理由诉至本院。被告以辩称理由予以答辩。
本院认为,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在界定侵害名誉权行为的样态中,应当着眼于名誉权与言论自由的调和,并将其作为利益衡量的因素。因此,应当区分“事实陈述”与“意见表达 ”作为判断是否侵权行为的主要因素。
本案中,原告作为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企业,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应适度宽容,允许相关公众对其行为提出合理的质疑,指责甚至批评,除非被告发表相关言论具有明显的恶意,否则不能简单地认为仅是质疑和批评就构成侵犯其公司名誉权,以保证公民在涉及公共事务,公共利益问题进行善意的辩论中享有充分的言论自由。
关于被告在徐州市鼓楼区政府网站区委书记信箱的投件问题。徐州市鼓楼区政府网站区委书记信箱,是向广大群众提供的反映问题的平台,并具有公开性。被告在对原告的新城玖珑湖项目存在质疑,并查阅相关网站对该项目的不利投诉,报道与评论后,以化名反映《新
楼主:新城玖珑湖客户  时间:2020-05-28 09:19:00
城玖珑湖项目不能开盘》《徐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作为》《 鼓楼区城管局不作为》《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不作为》等问题时,均得到了相关答复,对原告工地当时存在未取得渣土运输许可证的情形亦得到了相关部门的确认。这也是被告作为消费者行驶公共监督权的体现及对公共利益实现的考量。被告以卢春阳的名字向书记信箱投件《举报新城玖珑湖项目公司违反劳动法》后,该信箱亦回复施工方已与所有建筑工人都签订了劳动合同并购买了工伤保险和意外险,从另外一方面来说也达到了对原告企业正面形象的维护。因此,原告主张被告在徐州市鼓楼区政府网站区委书记信箱投件侵犯其名誉权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被告在东方财富网上的发帖问题。根据被告举证可以证明,在相关网站确实存在关于“新城集团原董事长猥亵女童事件”“新城玖珑湖项目无证施工被查!购房者注意!两职能部门:已立案并将处罚”等与原告主张被告的发帖内容相类似的报道与评论。被告对原告新城玖珑湖项目存在的相关社会现象产生质疑,转载了部分内容并得出自己的个人真实意见发帖,虽使用了“流氓集团下属企业财务报表造假项目问题多多”等刺耳并存在一定贬义的语句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态度,但同时也采用了诸如“新城徐州玖珑湖项目会被影响延期开票吗,如何给广大购房者一个交代啊”的疑问式表达方式对相关问题提出质疑。因而综合分析被告发布相关评论的内容来源和具体语境,不能认定被告存在借机恶意损害原告商誉,诽谤原告企业形象的严重程度,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故对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发布致歉声明并书面致歉的诉请,本院不予支持。
因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被告的言论造成原告的实际经济损失,故对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200000元的诉请,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八条规定 ,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徐州新城亿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400元,减半收取700元,由原告徐州新城亿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车 勤

二0二0年一月十六日

书记员 梁 振
楼主:新城玖珑湖客户  时间:2020-05-28 09:19:00
徐州新城亿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唐云龙监事朱虹
开发新城玖珑湖项目,之前无建设证施工被徐州市住房建设局罚款2亿元
无规划证施工被徐州市规划局罚款32万
破坏道路建筑垃圾渣土处理不当不洒水除尘被徐州市城管局罚款4万元
无证违法发布广告被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人民币7000元
楼主:新城玖珑湖客户  时间:2020-05-28 09:19:00
市民转载政府媒体网站有关部门处罚过的内容,属于侵权吗
原告徐州新城亿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为市民说的是假话,举出证据啊,举证不能,败诉了。
楼主:新城玖珑湖客户  时间:2020-05-28 09:19:00
给政府部门网站信箱投件竟然属于侵权,不知道该公司律师是如何想的
楼主:新城玖珑湖客户  时间:2020-05-28 09:19:00
该公司没有办理渣土运输许可证被徐州市城管局处罚1万元
该公司律师竟然不如实告知法院,虚假陈述。
楼主:新城玖珑湖客户  时间:2020-05-28 09:19:00
本案中,原告作为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企业,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应适度宽容,允许相关公众对其行为提出合理的质疑,指责甚至批评,除非被告发表相关言论具有明显的恶意,否则不能简单地认为仅是质疑和批评就构成侵犯其公司名誉权,以保证公民在涉及公共事务,公共利益问题进行善意的辩论中享有充分的言论自由
楼主:新城玖珑湖客户  时间:2020-05-28 09:19:00
让市民赔偿20万元,该公司可真够黑的,
楼主:新城玖珑湖客户  时间:2020-05-28 09:19:00
中国排名第8的新城集团徐州子公司,起诉市民侵权竟然败诉了
楼主:新城玖珑湖客户  时间:2020-05-28 09:19:00
转载政府网站,政府媒体内容竟然是侵权,简直是笑话。
给政府网站信箱反映问题就是侵权,简直可笑之极。
无证违法经营还不让市民投诉举报,起诉市民侵权又败诉了
楼主:新城玖珑湖客户  时间:2020-05-28 09:19:00
让被告赔偿20万太少了,赔偿200万多好
楼主:新城玖珑湖客户  时间:2020-05-28 09:19:00
因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被告的言论造成原告的实际经济损失,故对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200000元的诉请,本院不予支持
楼主:新城玖珑湖客户  时间:2020-05-28 09:19:00
此案件社会影响力很大,将判决书公布出来,接受市民监督
楼主:新城玖珑湖客户  时间:2020-05-28 09:19:00
该公司置业顾问赵维维告诉客户家庭情况,以及询问客户是否愿意照顾自己的家人,企图色诱客户购房。

用各种花式套路忽悠客户购房,不如实告知客户公司存在无证经营的问题,不给客户介绍,说假话欺骗客户,虚假虚荣虚伪,客户没有购买,就非法泄露客户资料,说客户骚然自己
委托该公司律师王庆向泉山区法院递交的微信聊天记录中不如实反映自己之前对客户说的话,欺骗法院法官。
楼主:新城玖珑湖客户  时间:2020-05-28 09:19:00
该公司置业顾问赵维维多次说假话欺骗客户被客户投诉多次
楼主:新城玖珑湖客户  时间:2020-05-28 09:19:00
该公司之前无证违法发布广告被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7000元
让置业顾问赵维维等人帮助散发无证广告设点宣传,属于违法行为。

楼主:新城玖珑湖客户

字数:11054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20-04-06 04:31:21

更新时间:2020-05-28 09:19:00

评论数:34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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