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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八字层次,格局,财官大致走向

楼主:随云617  时间:2020-08-27 09:55:33
1、发帖排出生日期和出生地,性别
2、生日时间不准的提前说明
3,要问的事情,简要说明
4,随机看帖,漏下的莫怪。



楼主:随云617  时间:2020-08-27 09:55:33
@小二儿来碗孤独 2020-08-15 20:23:57
都准,出生地廊坊,男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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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格,印重以财制印为用,财星坐申有力,但巳申合,左下伤官被制,总体来说八字是成格八字,比较好的,前三部大运不是太好,今年起金水流年还是不错的
楼主:随云617  时间:2020-08-27 09:55:33
今日起,会将整本《子平真诠》注释发在这里,希望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一起学习交流,后期讲到格局法会将滴天随500案例加到格局法里帮助大家理解,在本帖留下八字的朋友会慢慢替大家批八字,无法及时回复旺大家见谅!
楼主:随云617  时间:2020-08-27 09:55:33

四、论十干配合性情
原文:
合化之义,以十干阴阳相配而成。河图之数,以一二三四五配六七八十,先天之道也。故始于太阴之水,而终于冲气之土,以气而语其生之序也。盖未有五行之先,必先有阴阳老少,而后冲气,故生以土。终之既有五行,则万物又生于土,而水火木金,亦寄质焉,故以土先之。是以甲己相合之始,则化为土;土则生金,故乙庚化金次之;金生水,故丙辛化水又次之;水生木,故丁壬化木又次之;木生火,故戊癸化火又次之,而五行遍焉。先之以土,相生之序,自然如此。此十干合化之义也。
注:
这段话讲的是十干合化,即:甲己合土,乙庚合金,丙辛合水,丁壬合木,戌癸合火。并且也解释了十干合化的原理。

原文:
其性情何也?盖既有配合,必有向背。如甲用辛官,透丙作合,而官非其官;甲用癸印,透戊作合,而印非其印;甲用己财,己与别位之甲作合,而财非其财。如年己月甲,年上之财,被月合去,而日主之甲乙无分;年甲月己,月上之财,被年合去,而日主之甲乙不与是也。甲用丙食与辛作合,而非其食,此四喜神因合而无用者也。
注:
十干合化,还有个向背的问题。文中所说的“向背”和“性情”,“性情”的实质,是指干支配合后的有情与无情。“向背”就是十干合化这一现象对命局产生的作用。起好的作用的,就称之为“向”,或其情向日主;起不好的作用的,就称之为“背”,或其情不向日主。
譬如“甲用辛官,透丙作合”,辛金官星为用,自然向甲为善,但辛官被丙火食神合去,故云“官非其官”。此处指的是官星为用神,被合克掉,伤了用神,如果官不为用,如重官,被合克格局取清反而为美。
又如,甲用癸印,八字又透出了戊土来合去癸水,故“印非其印”。
又如,甲用己财,而八字除了日干甲木,年干透出比劫甲木,己财与年干之甲作合,日主之财被年上合去自然不喜,故“财非其财”了。
比如“己甲甲(乙)”组合,年干己财,被月干甲木合去,这个财就属于别人了,日干甲乙就无法享受此财了。
比如“甲己甲(乙)”组合,月干己财被年干甲木合去,而日主就无法得到此财了。此处属于争合之象。
甲用丙食泻身吐秀,八字又透出辛金官星,丙辛合,食神与官星两失其用,故“非其食”了。以上四种喜神皆因天干化合而无用也。

原文:
又如甲逢庚为煞,与乙作合,而煞不攻身;甲逢乙为劫财,甲逢丁为伤,与壬作合,而丁不为伤官;甲逢壬为枭,与丁作合,而壬不夺食。此四忌神因合化吉者也。
注:
.上面讲的是背,此处讲向。
如日元甲木,逢庚金为七煞,七煞攻身为忌,现在八字又透劫财乙木,乙庚相合,劫财合煞,而不攻克甲木自身了;
日元甲木,逢丁火为伤官,伤官就要克官,八字又透出壬水印星,丁壬作合,以印制伤护官;
甲逢壬为袅神,壬与丁合,袅神就不去夺食了。这就是四忌神原本向背,因配合而化吉了。
原文:
盖有所合则有所忌,逢吉不为吉,逢凶不为凶。即以六亲言之,如男以财为妻,而被别干合去,财妻岂能亲其夫乎?女以官为夫,而被他干合去,官夫岂能爱其妻乎?此谓配合之性情,因向背而殊也。
注:
所以吉神被合,不向日主,吉而不吉,凶神被合,不伤格局,凶而不凶。
对于命局而言,当然喜欢忌神被合,而不愿吉神被合。如己甲甲,年干财被月干比劫合去,财为妻星,妻星被他干合去,其情自然不向日主,官星是同样的道理


楼主:随云617  时间:2020-08-27 09:55:33
五、论十干合而不合
原文:
十干化合之义,前篇既明之矣,然而亦有合而不合者,何也?
注:
十干化合的原理与化合后引起四吉神四凶神性情的变化,前面一章已经讲了。本章专门讲十干化合中“合而不合”的问题。就是八字中天干先出现了合,但由于某种原因,最终造成两干没有合成功,到底是何原因呢?

原文:
一、合而不合的原因
(一)中间有隔字克制 “盖隔于有所间也,譬如人彼此相好,而有人从中间之,则交必不能成。譬如甲与己合,而甲己中间,以庚间隔之,则甲岂能越克我之庚而合己?此制于势然也,合而不敢合也,有若无也。”
注:
就是能够相合的两个天干,被中间另一个字隔开,并且所隔之字能制约相合的一个字,则这两个天干不能作合,合而不合也。比如一个八字的天干组合是“甲庚己”,甲己本来要合,但中间夹了一个庚字,把甲己分开了,而且,庚金克甲木,甲木就无法越过克己之庚去与己土相好了。所以甲木迫于庚金的势力,与己合而不敢合也。

原文:
(二)相合两干隔位太远
“又有隔位太远,如甲在年干,己在时上,心虽相契,地则相远,如人天南地北,不能相合一般。然于有所制而不敢合者,亦稍有差,合而不能合也,半合也,其为祸福得十之二三而已。”
注:
隔位太远,指相合两干一个在年一个在时上,这种情况下因为相距太远,也合而不合。比如,甲在年干,己在时干,因“隔位太远”,是合而不能合也,但感情上,属于半合的性质,因感情的半合而致的福祸仍然有十分之二三的力量。

原文:
二、合而无伤于合的原因 “又有合而无伤于合者,何也?如甲生寅卯,月时两透辛官,以年丙合月辛,是为合一留一,官星反轻。甲逢月刃,庚辛并透,丙与辛合,是为合官留煞,而煞刃依然成格,皆无伤于合也。”
注:
比如“丙□、辛卯、甲□、辛未”这两个八字,甲生卯,卯为阳刃,为阳刃用官,八字月时两透辛官,就有重官之病,合官取清方为贵,这时年干刚好透出丙火食神,合掉一个辛金,留下一个,官煞反而取清了。可以说,这些八字,是因合而成格,因合而贵的,此时非但无伤于合者,反而因合而成格也。

甲生卯月是为刃格,喜见官煞相制,但用官煞制月刃也不喜官煞力量太重或者官煞竟然混合争斗。若干头辛官庚煞相混,再见丙食,丙合辛官取清,局中自然只有用庚来克制月刃,是谓刃格合官留煞也。

原文:
三、合而不以合论 “又有合而不以合论者,何也?本身之合也。盖五阳逢财,五阴遇官,俱是作合,惟是本身十干合之,不为合去。假如乙用庚官,日干之乙,与庚作合,是我之官,是我合之。何为合去?若庚在年上,乙在月上,则月上之乙,先去合庚,而日干反不能合,是为合去也。又如女以官为夫,丁日逢壬,是我之夫,是我合之,正如夫妻相亲,其情愈密。惟壬在月上,而年丁合之,日干之丁,反不能合,是以己之夫星,被姊妹合去,夫星透而不透矣。”
注:
如果十干化合是发生于日干本身之合,不论日干为五阳干与财合,还是日干为五阴干与官合,都是日干主动之合,本身之合,天作地合。这种合,不叫合去,而是合来,合好,愈合愈好。 比如,乙用庚官,日元乙木,与庚作合,是我之官,是我主动去合,怎么是合去呢?如果庚在年上,乙在月上,则月上之乙先去合庚,而日干反不能合也,这种情况才叫合去也,日元乙木的官星,被月干乙木抢跑了。又如,女以官星为夫,丁日逢壬,这壬水就是丁火的丈夫,是我合之,正如夫妻相亲,感情愈密;如果壬水在月上,而年干是丁火,日干之丁,反而不能合之,壬水被年干丁火先合了,就如自己的夫星,被姐妹们抢走了一样,这样的夫星,透出天干,何止如没透出一样,简直就是破格,还不如不透呢。

原文:
四、什么叫争合妒合 “然又有争合妒合之说,何也?如两辛合丙,两丁合壬之类,一夫不娶二妻,一女不配二夫,所以有争合妒合之说。然到底终有合意,但情不专耳。若以两合一而隔位,则全无争妒。如庚午、乙酉、甲子、乙亥,两乙合庚,甲日隔之,此高太尉命,仍作合煞留官,无减福也。”
注:
这一段,是论述天干妒合的现象。所谓天干妒合,必须要三干紧贴不能隔位。且被合之干要位于争合之干中间。比如:丁壬 丁,此是两丁争合一壬;而 壬 丁 丁,则不是妒合,因为年壬先合月丁,日丁岂能再合。
不论争合,还是妒合,终归到底,还是有合意,只是用情不专罢了。如果两合一而中间有隔,就没有争合妒合的事了。比如高太尉命,庚午、乙酉、甲子、乙亥,甲生酉月,以官为用,但透庚为煞,叫藏官露煞,格局不清,两乙都有合庚之意,但两乙中间,有甲木日元相隔,年上庚金七煞就与月上乙木先合了,叫合煞留官,福份不减也,时上乙木再不争不妒了,只是起着帮助日元甲木的作用。

楼主:随云617  时间:2020-08-27 09:55:33
六、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弱
原文:
书云,得时俱为旺论,失时便作衰看,虽是至理,亦死法也。然亦可活看。夫五行之气,流行四时,虽日干各有专令,而其实专令之中,亦有并存者在。假若春木司令,甲乙虽旺,而此时休囚之戊己,亦尝艳于天地也。特时当退避,不能争先,而其实春土何尝不生万物,冬日何尝不照万国乎?

注:
命书云:“得时俱为旺论,失时便作衰看”,这虽然是看日元旺衰的至理论断,但单纯按“得时”、“失时”看,不善于结合八字活看,就是死法了。所以,看旺衰,必须结合八字全局综合分析,活看才行。因为五行之气,流行于四时,虽然十天干中,每个日干都有专令,如甲生寅月,乙生卯月,丙生巳月,丁生午月之类,但在专令中,也有其它五行之气并存也。如春木司令之时,甲乙木旺盛,戊己土虽然休囚无气,但也活跃于天地之间也,在地支仍然作为土的根气存在。只是因为春木旺盛,土当退避,不能与木争先。

原文:
况八字虽以月令为重,而旺相休囚,年月日时,亦有损益之权,故生月即不值令,而年时如值禄旺,岂便为衰?不可执一而论。犹如春木虽强,金太重而木亦危。干庚辛而支酉丑,无火制而晃富,逢土生而必夭,是以得时而不旺也。秋木虽弱,木根深而木亦强。干甲乙而支寅卯,遇官透而能受,逢水生而太过,是失时不弱也。

注:
况且,八字虽然以月令为重,处于旺相休囚之状态,年月日时,亦有损益之权,所以,即是生月不当令,而年时如值禄旺,日元就不能作衰看。犹如春天的木虽然强旺,但若八字中金太重,则也会克木而致木危也。天干透出庚辛,而地支又有酉丑合金,只要八没有火来克金,再逢土来生金克木,春木也会夭折的,这就是虽然得时而不旺也。同样,秋天金旺,秋木虽然很弱,但若八字中,木有强根,有深根,天干甲乙而地支有寅卯,木亦由衰而旺也,就是遇到官星透出,也能承受,也能任官也,甚至再逢水生,还有太过之嫌,这就叫失时不弱也。

原文:
是故十干不论月令休囚,只要四柱有根,便能受财官食神而当伤官七煞。长生禄旺,根之重者也;墓库余气,根之轻者也。得一比肩,不如得支中一墓库,如甲逢未、丙逢戌之类。乙逢戌、丁逢丑、不作此论,以戌中无藏木,丑中无藏火也。得二比肩,不如得一余气,如乙逢辰、丁逢未之类。得三比肩,不如得一长生禄刃,如甲逢亥子寅卯之类。阴长生不作此论,如乙逢午、丁逢酉之类,然亦为明根,比得一余气。盖比劫如朋友之相扶,通根如室家之可住;干多不如根重,理固然也。

注:
所以,看十干旺衰的活法是,不论月令休囚,只要四柱有根,便能承受财官食神,亦能抵挡伤官七煞。那么,那种根气最重,那种根气最重呢?
一是阳干而言,长生、临官、帝旺之根为重根。一个长生禄刃大于三个比肩的力量。故“得三比肩,不如得一长生禄刃,如甲逢亥寅卯之类(此处无子)。阴长生不作此论,如乙逢午、丁逢酉之类,然亦为明根,比得一余气。”可见,阳干的一个长生,比三个比肩的力量还强,而阴干的一个长生,只能顶一个比肩之力。
二是余气,根次重者也。一个余气根的力量大于两个比肩的力量。故“得二比肩,不如得一余气,如乙逢辰、丁逢未之类。”
三是库根,根之轻者也。一个阳库根的力量大于一个比肩的力量。故“得一比肩,不如得支中一墓库,如甲逢未、丙逢戌之类。乙逢戌、丁逢丑、不作此论,以戌中无藏木,丑中无藏火也。”地支的根指的是同性,如寅为甲木之根,亦为乙木之根。辰含乙木,亦为甲木之根。
为什么通根了,不论余气也好,库根也好,它们的力量都比比劫的力量大呢?因为比劫如朋友之帮助,而通根如自家的居室,所以干多不如根重也。

原文:
今人不知命理,见夏水冬火,不问有无通根,便为之弱。更有阳干逢库,如壬逢辰、丙坐戌之类,不以为水火通根身库,甚至求刑冲开之。此种谬论,必宜一切扫除也。

注:
而现在的命理家们,一见夏水冬火,不问有无通根,便一律视为身弱。如壬水逢辰库,丙火逢戌库,不以为水火通根身库有根,甚至千方百计寻求刑冲墓库的方法,以为只有把墓库打开,水火才能释放出来有用。这都是命理的谬论,必须彻底扫除干净,命学才能健康地发展。


楼主:随云617  时间:2020-08-27 09:55:33
七、论刑冲会合解法
原文:
刑者,三刑也,子卯巳申子类是也。冲者,六冲也,子午卯酉之类是也,会者,三会也,申子辰之类是也。合者,六合也,子与丑合之类是也。此皆以地支宫分而言,系对射之意也。三方为会,朋友之意也。并对为合,比邻之意也。至于三刑取庑,姑且阙疑,虽不知其所以然,于命理亦无害也。
释:
关于三刑的解释《滴天髓》所论至为精要:
“刑之义无所取,如亥刑亥、辰刑辰、酉刑酉、午刑午,谓之自刑,本支见本支,自谓同气,何以相刑?子刑卯,卯刑子,是谓相生,何以相刑?戌刑未,未刑丑,皆为土气,更不当刑。寅刑巳,亦是相生,寅申相刑,即冲何必再刑?又曰子卯一刑也,寅巳申二刑也,丑戌未三刑也,故称三刑,又有自刑,此皆俗谬,姑置之。”
而韦千里在《千里命稿》里关于三刑的一句话,我认为实是点睛之笔:
“两支相弄,不过动摇而已,无胜败之分也。祸福之力极轻,一经间隔,尤为平淡。”
我们知道阴阳的概念,即是动静。“干主天,动而有为;支主地,静以待用。”就是说,地支的五行力量,需要引动才可以发挥作用。那么地支所谓的三刑,即是一种地支的引动现象。我们在判断命局的刑冲合害的时候,要加以注意。

原文:
八字支中,刑冲俱非美事,而三合六合,可以解之。假如甲生酉月,逢卯则冲,而或支中有戌,则卯与戌合而不冲;有辰,则酉与辰合而不冲;有亥与未,则卯与亥未会而不冲;有巳与丑,则酉与巳丑会而不冲。是会合可以解冲也。又如丙生子月,逢卯则刑,而或支中有戌,则与戌合而不刑;有丑,则子与丑合而不刑;有亥与未,则卯与亥未会而不刑;有申与辰,则子与申辰会而不刑。是会合可以解刑也。
释:
八字的地支中,刑和冲都不是美事,但是三合和六合可以解刑冲。
比如甲日干生于酉月,地支有卯字,那么卯酉就冲,但是如果地支中戌,那么卯与戌合,卯酉就不冲了。如果地支里有巳和丑,那么酉和巳丑三会,酉就不冲卯。这就是合会能解冲的道理。
又如丙日干生于子月,地支见卯就子卯刑,但是如果地支中有戌,那么卯与戌合,子卯就不刑了。如果有丑,子丑合,子卯就不刑。如果有亥和未,那么卯合亥未会,子卯就不刑。如果有申和辰,那么子与申辰会,子卯就不刑。这是会合可以解刑的道理。
原文:
又有因解而反得刑冲者,何也?假如甲生子月,支逢二卯相并,二卯不刑一子,而支又逢戌,戌与卯合,本为解刑,而合去其一,则一合而一刑,是因解而反得刑冲也。
释:
又有因为合来解冲,反而被刑冲的情况。为什么呢?比如甲生子月,地支两个卯,原本两个卯不刑一个子,只能一刑一或三刑一。如果地支有见戌,戌与一个卯合,那么还剩下一个卯,剩下的这个卯就和子刑了。这就是因为解,反而被刑的道理。
“二卯不刑一子”这个概念,容易引起大家误读。这与《五言独步》中“二子不冲午,二寅不冲申”的意思是一致的。通常大家理解为,子午相冲,是子冲午,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冲这种现象,可以当成是地支的克来理解,但并不是说子午冲,就是水克火,而火不能克水。
我们在前面的学习当中接触过五行的宜忌,五行的相生相克,是相互的,而不是单方面的。例如,水克火,火被克尽而水亦减力;金克木,木被克尽而金亦减力;木克土,土被克尽而木亦减力;土克水,水被克尽而土易减力。所以,在八字命理里面的克,其实是“战克”的意思,就好像两国征战,伤敌八百自损一千这个意思一样。而关于战克的结果,也不是一定的,要权衡战克双方的力量轻重来加以区分。这就是所谓的,金能克木,木坚金缺;木能克土,土重木折;土能克水,水多土流;水能克火,火炎水灼;火能克金,金多火熄。
所以,当一子逢二午的时候,因子午冲而引动了子和午双方的力量,而午有两个力量单位,子只有一个力量单位,所以子午战克会更加剧烈,以致于胜败难分。这样的支冲,对命局的影响是很强烈的,往往是吉凶立现。所以,“一子不冲二午”的说法是不对的,应当是“一子冲不掉二午”这种说法才更加正确。所谓冲不掉,也就是战克激烈胜负难分,往往这样的支冲对命局的影响是很大的。而像两子冲一午,胜负立分的情况,往往在命局里面的影响不是很大。

原文:
又有刑冲而会合不能解者,何也?假如子年午月,日坐丑位,丑与子合,可以解冲,而时逢巳酉,则丑与巳酉会,而子复冲午;子年卯月,日坐戌位,戌与卯合,可以解刑,而或时逢寅午,则戌与寅午会,而卯复刑子。是会合而不能解刑冲也。
释:
还有的刑冲,合会不能解的,为什么?比如子年午月日支是丑,那么丑和子合,可以解了子午冲,然而如果时支是巳酉的话,那么丑与巳酉合,丑不与子合,子就冲午。
沈氏的论述明确地告诉我们一个信息:三合的力量大于六合的力量,就是半三合的力量,也大于六合之力,所以八字中同时出现六合与三合、半三合关系时,三合、半三合优先,六合靠边。同时也说明,一只地支只能与另一只地支作用,要么三合要么六合,绝不允许脚踏两只船,因为三合强于六合,
再比如子年卯月,日支是戌,那么戌和卯合,可以解了子卯刑,但是如果时支见午,那么戌与午合,卯又刑子了。这就是会合不能解冲的情况。




楼主:随云617

字数:7031

帖子分类:莲蓬鬼话

发表时间:2020-08-16 03:18:03

更新时间:2020-08-27 09: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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