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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我身边三十年未破的悬案

楼主:老虎不是猫007  时间:2021-08-28 06:04:02
@u_102645598 2016-01-11 22:57:18
@voice5252 2016-01-11 22:48:49.76
密室杀人吗 门市跺开的 凶手怎么出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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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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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当时我也问过同事,因为门是他踹开的,现场很混乱。警察还特意问了他,单位很多人都可以作证门是从里面插上的,凶手不可能有遁地术,所以怎么走的真是个谜。所以这个不是悬案,是玄案。后来我自己瞎捉摸。会不会凶手有什么特殊的工具可以在门外把门栓插上,但想了半天也想不出来有什么神奇的工具。
楼主:老虎不是猫007  时间:2021-08-28 06:04:02
以前看过一个法制节目,案子是上海的。河里有具女尸,而且女尸已经怀孕了。这具女尸也是不好确定身份,但是根据女尸所穿衣服确定是个娱乐场所工作的女性,但是她的姓名全是假的,只不过最后找到她的同居男子,那个男的也承认杀人。我印象深,是因为那个男的有份很体面的工作,只不过和老婆总吵架,就到欢场去找小姐,碰到这个女的,算是包养吧。这个女的怀孕以后就想和男的结婚,但是男的不过是和她玩玩,根本没当真,而且男的妻子也是一位高级白领,最后,男的被逼的没办法,就把女的杀了扔河里了。案子虽然破了,但结尾登出了死者的照片,因为还是不知道她到底是谁。
看的案子多了,有点感慨某些家长对待女孩的态度。15、6就出去打工,而且还是那些娱乐场所,不学坏就已经很难得了,有几个是好男人。出了事,看那些家长嚎啕大哭,我就觉得当初干什么去了,别说家里穷,穷总比没命强吧。真不把女孩当回事。中央台的新闻调查《陇南婚事》,有个人说,过去计划生育抓得紧,生女孩不要,要么送人,要么挖坑埋了,就这样说出去,可是认真起来这是犯罪啊。即便养大了,十几岁就出去打工,也不闻不问。好像不是自己的孩子一样。 女孩不是应该像公主一样捧在手里吗?
楼主:老虎不是猫007  时间:2021-08-28 06:04:02
以前看过一本书《北京十大奇案》,其实也没什么奇的地方。不过里面说了个事情倒是有些可乐。
90年代,有个富豪,好像是香港的吧,给当时的北京市公安局捐赠了100台摩托车,公安局长大概是心情好,决定一台摩托上配备两名警察,每个警察再配备微冲,然后沿着北京二环路来一圈,美其名曰:展示北京公安强大实力。后来,有个警察临时病了,最后是99辆摩托,上面是两名肩背微型冲锋枪的民警。很是威风的在北京二环来了一大圈。第二天,北京市委要求局长写检查,局长就弄不明白,我展示公安实力,打造首善之区,怎么到又错了?市委也没明说,还是要他做检查,写了检查也不通过。局长有些急了,这时,一位北京市委成员找局长私下谈话:“你这样做,想没想过后果。99辆摩托,198个带着微冲的警察,中南海你也冲进去了。”局长这才恍然大悟,写了一份及其深刻的检查。总算是有惊无险的过关了。后来这个作家见到局长时,他已经退休了。作家就有些八卦的问他:“这样的火力配置,中南海冲得进去吗?”局长一乐:“冲是冲的进去,但是冲得冲不出来就不知道了。”
楼主:老虎不是猫007  时间:2021-08-28 06:04:02
有句话说的好:冲动是魔鬼。说两个当年很轰动的案件,都是冲动的结果。而且受害人全是可怜的孩子。
第一个案件是个护士,从护校毕业进了医院就和一个医生勾搭上了。那个医生已婚。一开始护士年纪小,名份上不计较,后来随着年纪大了,开始逼婚了。医生的策略是拖,最后拖不下去了,只能摊牌说自己根本不会离婚。护士绝望了,本来拿了一瓶硫酸打算泼在医生脸上,结果改主意,跑到医生儿子上学的学校,全泼孩子脸上了。那男孩长的很好,算是让她毁了。后来庭审,护士说要让医生每天看见自己孩子那张脸,就会永远记得自己犯的错。护士最后枪毙了,男孩经热心人安排到美国治疗去了。不过,男孩很小,还不懂为什么会发生这一切,所以,在家里,只有他还和父亲说话,有好吃的还记得给父亲一些。
第二个也是毁容的,当年很轰动。庭审的时候大街上都没人,即便是街边做生意的也是打开收音机听实况转播。也就是当年没有网络,要是那个案子放在现在,那就是“惊涛骇浪”。
凶手是个女的,29岁时结婚,当时29岁算得上“高龄”了,男的30多岁。据说男的一直想出国,不过办不下来,所以耽误了。可是和女的结婚没多久,出国手续办好了,男的就跟女的说,自己先出去,稳定下来,让女的也过去。不过,出国需要一笔钱,男的就和女的商量把结婚的一居室卖了,女的先回娘家去。那时房子根本卖不上价钱。结果男的出国了,女的回娘家。但是,男的去了加拿大以后就杳无音讯,女的娘家妈没有了,和哥嫂父亲住在一起,时间长了嫂子有意见,没办法,女的就只能外面租房住。男的在加拿大其实已经和别人在一起了,孩子都有了。但是男的和女的没有离婚。于是,男的就拿出一笔钱,连同离婚协议一起给了自己嫂子,让嫂子转交。这是男的平生做得最错误的决定。贪财的嫂子把钱扣下,离婚协议给了女的。女的肯定不干,但找男的又找不到,后来辗转知道有笔钱,但男的嫂子就是说没有,这时女的又下岗了,一个女人。没有工作、没有住处、面临失婚,真的是要崩溃了,最后一次去要钱,反而被嫂子一顿嘲讽,最后她拿着硫酸到嫂子女儿学校,全泼在孩子脸上了。事情一出,舆论一边倒的朝向嫂子,女的家人说什么都是徒劳的,最后,女的被枪毙了。但是,后来她嫂子的表现让大家发现事情或许有另外一面,因为有很多好心人捐款,嫂子拿着钱开始给自己置办金货,买高档手机,买高档衣服,全然不管还在医院抢救的女儿,这时,有个南方的媒体设法找到了在加拿大的男的,男的最后承认自己给嫂子汇的款被她独吞了,那家媒体写了长篇报道,这时,我们这座城市的媒体终于沉默了,对于嫂子和女儿的全部报道一夜之间消失了,嫂子很可恨,只是可怜了那个无辜的女孩。
楼主:老虎不是猫007  时间:2021-08-28 06:04:02
说到悬案,大家一定知道英国的那个“开膛手杰克“。很久以前,真的是很久以前,央视曾经播放过一部英国电视连续剧《恶魔杰克》。现在回想起来,那部电视剧的水准相当高。为什么呢?没有血腥、没有尖叫、但是你看的浑身发抖,那时我年纪小,吓得晚上一个人不敢睡觉。可以说,导演调动了一切电影语言营造出了恐怖、颤栗的气氛。而且,电视剧的语言简练精彩,英剧一直保持着较高的艺术水准。尤其是最后一集结尾:警方怀疑的几个嫌疑人都在暮色中出门,每一个人面对镜头表现出了诡异的神情,进而消失在了伦敦的雾色中。答案留给了观众。现在很多人知道卷福,但是最早一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表演者在我心中才是最出色的,只是很可惜,61岁时突发心脏病去世了。他是最接近柯南道尔笔下那个冷静、睿智又有些神经质的侦探形象。说句题外话,喜欢侦探小说的人发现没有,文学作品中的侦探背后总有一个不靠谱的警察形象,福尔摩斯、泼洛、马普尔小姐还有中国的霍桑,虽然那些警察总是冤枉好人,但关键时刻还是虚心请教,避免犯错。那一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几乎囊括了所有的精华:《四签名》、《海军协定》、《第二块血迹》等等,反而卷福的我到有些看着别扭了,也许是我老了吧。
楼主:老虎不是猫007  时间:2021-08-28 06:04:02
以前有本杂志《民主与法制》,我曾经在上面看到过一个案子,当时差点成了悬案,也是一个小细节,抓到凶手。不过,要是悬案估计也就不说了。
80年代初,中国铁路上曾经发生过系列麻醉杀人案。事情开始是一趟列车到了终点站,卧铺车厢里的列车员发现上铺还有个人在那蒙头大睡,就上去喊他,不想那人已经一动不动死了。死者身上没有任何伤痕,表情也很平静,尸检发现死者是服用了大量镇静剂,但是这个死者是一家企业的工程师,这次是出差参加一次技术会议,而且死者随身携带的现金700元不翼而飞了,事情被定性为抢劫杀人。80年代初,中国的治安还是不错的,尤其是铁路上,很少发生杀人的案件,于是,事情被汇报到公安部。但是,在随后的半年时间里,陆续还有这样相同作案手法的案件呈报上来,已经造成几人(具体人数我记不住了)死亡,所有受害者中无人生还。于是,公安部牵头组织各省的公安人员开始全力侦破此案。
那时,国家还是公有制为主体。所以公安分析出门做火车的基本上是各单位的供销科、采购员或者参加会议之类的,人员成分不是很复杂。而且那时做火车身上必带的就是单位介绍信,凭着这个买车票、住宿。但是,介绍信买票时也不记录,只是看一下,车票也不是实名制。火车沿途各站有上车、有下车,想了解情况找那些旅客都很费劲。但是,在那些旅客中或许就有凶手,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找到了其中一些人,但是由于大家上车时间并不一样,所以回忆中的细节也不太一样。排除了一些人的嫌疑,有嫌疑的又缺乏证据。事情一度耽搁了下来。结果,这个人或者这个团伙又开始作案,这次死者是一个女的,探亲假回家看父母,火车到站了,父亲就在外面等她,这个女孩却再也不能自己走出去了,她是被人抬出去的。同样,女孩上班攒的钱都没了。刑警们又开始重复前几次一样的调查,后来找到一个旅客,也是个女的。这个女的观察很仔细,要是没有这个女的,估计这案子还得拖几年。
这个证人是出差。据她回忆,那个被害的女孩和她一样都是睡上铺,下铺有个男的,大概35、6的样子,人不太爱说话。只是睡在下铺比较方便,会热心帮大家打水什么的。但除此以外,并不会和人闲聊。按理说,旅途寂寞,大家聊聊天时间过得还快些。那时又没有手机能听歌、看视频之类的。所以,这个男的给人的感觉是老实、话不多,挺稳重的。至于外貌,就是个一般人,个子不高。但是,这些信息和之前调查时其他旅客的证词大部分能对上。而且,这个女的提到,她出差给自己小孩买了个儿童望远镜,也是闲的无聊,就拿出来摆弄自己玩玩。一个儿童望远镜能好到哪里去,结果,就在她拿着望远镜四处看的一瞬间,那个在下铺的男的手里拿着一张纸,准备叠好放进包里,也就是望远镜扫过的一瞬,女的看见了药材两个字,好像是一张单位介绍信。那时还没有什么电脑打印,要么是油印、要么是铅字,字体比较大。
公安的一开始也怀疑凶手是和药材、医院相关的,普通人搞不到镇静剂之类的东西。于是,又开始暗中但是很大规模的摸排这条列车行驶线路上的医院、药材公司,重点是最近出差过的中年男子。最后,能和这些条件都对的上的人有几个,再挨个排除法,最后剩下一个人,男性,41岁。其实这个人并不是药材公司的员工。药材公司有个退休的老员工,专门负责对进货的中药材进行等级的判定、划分之类工作。这个老师傅有个徒弟,就是这个男的。他本身不是药材公司的正式员工,只是一直帮忙去进货,表现如果一直很好,可以考虑把他转成正式员工。但是,这个人一直在学习中医治病,对中药材很了解。后来,对他的家进行秘密搜查时,发现他自己配的东西里有大量镇静剂成分,于是把他抓起来了。这个男的倒是也很痛快的承认了。作案动机是要钱,至于为什么要钱,这个男的本身结婚了,结果和一个有夫之妇勾搭上了。某一次被人家丈夫堵上了,那个男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借此敲诈他,如果不给钱就到药材公司举报他,这样他的转正就化为乌有了。可这个男的也没钱,结果出差时看到有些人没有戒心,就借着帮忙接开水之类的事情,把自己配好的镇静剂放进去,其实一开始他就是图财,没想害命,可是这个剂量他掌握不好,结果第一次就出了人命。后来,他自己一想,杀一个也是枪毙,干脆就每次都不手下留情了。最后结果当然是枪毙,开公审大会,五花大绑,脖子上还挂个牌子:上面写着罪名和他的姓名。
所以,出门在外,尤其是一个人的时候,一定要提防,要对陌生人保持戒心。千万不要轻易吃或者喝陌生人的东西。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楼主:老虎不是猫007  时间:2021-08-28 06:04:02
一个刑事案件的发生固然有人性的缺失、情绪的失控、利益的冲突等因素,但其中很多案件反应的是一个社会大背景。特别是社会出现一些动荡的时候。新中国刚成立的时候,有很多案件是和特务有关的,有些是真抓到特务了,有些就是捕风捉影的。最出名的就是“徐秋影案件”,最后证明是假的。结果还排成电影了。改革开放以后,最多的是“投机倒把”和“流氓罪”,那时,听了邓丽君的歌都能划成流氓罪。90年代末期,中国的国企开始大面积的关停并转,很多人下岗,但社会却没有相应的完善的保障设施,导致很多案件的发生。
我们这座城市在90年代末期新建成了一座火车站,主要是分流从东北南下的列车。车站建成了,但配套设施很少,连卖饭的都没有。于是,有一批游商小贩就批发点零食之类的去站前摆摊。其中很大一部分是下岗职工。这中间,有个下岗的人是卖包子的,不过,这个人的包子是土豆馅的,但卖可是按照猪肉和牛肉包子卖,典型的“挂着羊头卖狗肉”。后来他又叫来几个下岗的同事一起卖包子,一旦买包子的人找他理论,他们几个就一起围上去连骂带推搡,买包子的全是外地人,初来乍到不想惹事,最后吃个哑巴亏。有些外地人去反应情况,但事情解决也得两天,人家赶火车,只得走了。所以尽管上了报纸、电台,但这几个人的行径却没能有效遏制。
冬天的时候,这几个人又在那卖包子,这是出站了一群旅客。本地人不买他们的包子,知道是怎么回事。他们也是专门针对外地人。有个身材瘦小的男的买包子,付了钱,吃了一口就发现不对,立刻找他们。这些人就故技重施。结果和以前一样,那个旅客走了。过了几天,因为是下午4点左右,不是饭点,也没有火车到站。车站前冷冷清清,这个卖包子的人和另外一个伙伴站在太阳底下说话,过来一个人,裹得很严实,说要买包子,于是这个人就开始给他拿包子,那个伙伴也就离他们两三步远的地方东张西望,这时,听见那个买包子的人说:“不用找钱了,都是你的,”他就扭头看了一眼,发现买包子的人塞了一张百元大钞到卖包子那个人的口袋里,转身走了。但奇怪的是卖包子的人居然没有反应,就那么愣愣的站在那。这个同伴就走过去,想说:没见过一百块,吓着了?结果,手往那个人肩膀上一搭,还没开口说话,那个卖包子的人就直直的躺地上了。同伴一时间就愣住了,蹲下一看,倒下的人穿着一件蓝色棉大衣,没有系扣,从敞开的大衣看见一个刀柄,刀身已经完全扎进身体里了,涌出的鲜血被棉衣一点点的吸收着。这个人这时才反应过来,失声的大喊:”杀人了,杀人了。”再想找刚才那个买包子的人,早没影儿了。
这个案件最后是个悬案。没找到凶手,只知道身高,外貌不知道,口音没听清。也许杀了人就上车走了。消失在茫茫人海中了。
首先,这个卖包子的人的行为是不对的,但是罪不至死。而且,他家里媳妇也下岗,还有上学的孩子,可能这是他认为来钱最快的途径。不想遇到了比他更狠的人,结果丢了性命。以暴制暴绝非正常社会应有的。也许这个人不下岗,依旧会上班挣自己那点死工资。但是,工厂的解散,经济上的压力,让他想到用这样一个无赖的办法养家。下岗潮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这些人在动荡中因为各种原因迷失了自己,长长会想到电影中那些逃难的难民,真正能挤上火车的还是少数,大多数的人是不能左右自己的命运的。我们国家强大,而强大的国家是能尽力保护弱小,在他们走得慢或者走不动的时候能停下来等一等、搭把手,一直他们也是国家的一份子。
楼主:老虎不是猫007  时间:2021-08-28 06:04:02
灵异事件一直为人们所津津乐道。原因大概是你无法用科学的方法解释清楚。
我以前有个女同事和我说过她同学的亲身经历。她的同学家境不错,大学毕业以后打算留在这座城市闯一闯。父母倒也支持,只是提醒她一个单身女子租房一定要注意周围环境,宁可多花钱。于是这个女的通过中介找到一处房源,是个高层,23层到顶。一室一厅。中介说,在这个高层的住户大多都是教师,层次很高;这个房子是房东结婚的新房,只不过装修好以后两口子就出国了,总共也没住几个月。那个女的看了觉得房子确实不错,而且房租相对还能便宜,中介说,房东对租户的要求很高:养宠物的不要、带小孩的不要,象您这样的高素质的单身女子还是和房子很适合的,最后就是要注意保持房屋清洁。于是哪的女的就签了租房协议住进去了。
一开始还好,但是那个女的有时总会做一个奇怪的梦,她住的卧室大床靠近窗户,在早晨大概5、6点钟的时候,总会梦到一个长发披肩的女子站在落地窗帘那打电话,那个感觉很真实,但是电话内容她听不清。长发女子一直背对她,所以看不清脸。不是总能梦到,但一周之内也会有两三次这样的情况。女的就认为自己上班压力太大,是累的。也不是很在意。
住了大概有三个月左右,一天公休,这女孩坐着超市的班车去买东西,车上有两个老太太在那闲聊天,其中一个就说:“你还看得见某某老师吗?”另一个人就说:“自从他女儿出了事,就不来了。”:“那房子呢?”:“空着呗。”:“他们女儿也是气性大,你说男的跟你离婚,离就离呗,你可跳什么楼呢!孩子也是,不替父母想想。”:“我听说早晨快6点跟父母打了电话,让他们以后出门买早点要多小心,不要摔倒。放下电话就从15楼跳下去了。后来他爸觉得这个电话奇怪,不放心,过来,看见人已经躺在楼下草坪上了。”那个女孩听着内容有些好奇,就凑过去问,结果老太太说的就是她现在住的房子。女孩瞬间明白了一个词“晴空霹雳”。
也不买东西了,回到所住的楼层,直接敲邻居的门。邻居跟她说,那个房子的确是个婚房,女的不到30,刚结完婚丈夫就出国了,本来她也随后就跟去,谁知那个男的在国外遇到了自己的初恋情人,结果要和女的离婚,这女的看完丈夫发给自己的离婚协议,就在早晨不到6点给父母打了个奇怪的电话,然后从窗户跳下去了,跳的时候有一缕长发还被窗户剐下来了,那个女的母亲后来过来捧着那一丝头发哭死过去了。
听到这,这个女孩已经浑身发凉了,原来自己的那个梦是真是存在的。那个长发女孩也是真是存在过的。这个女的不敢再住那间房子了,搬到我同事家里,然后找中介要求退房、赔偿。
女孩和中介之间的事情不说了。我只是好奇女孩的这个梦,科学是解释不清楚的。两个女孩素昧平生,阴阳两隔,为什么会在梦里遇见?是死去的女孩不想别人住她的新房,还是同事的同学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于是编造了这样一个灵异事件?
楼主:老虎不是猫007  时间:2021-08-28 06:04:02
之前提到建国以后抓特务的案件,想起了我亲戚父亲的经历。他那个也算是个悬案吧。我以前去亲戚家看过她父亲生前写的回忆录,老先生的字写得很好,不过可能和他晚年的精神状态有关,回忆录写得有些支离破碎,好像是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没个章法。
亲戚的父亲以前是北平地下党的成员。在北平城里的一家药铺工作,是个账房先生。那时,做隐蔽战线工作开药铺是个很好的选择,因为解放区药品一直短缺,在白区工作的同志如果是做药铺生意比较容易弄到药品,又有利于掩护自己的身份。他们工作的药铺一共5个人,全部都是中共党员。药铺的职责是个联络站,负责情报的搜集、传递、有路过北平去往别处的同志负责接送、掩护。而且,那时已经快1948年了,他们药铺负责收集的情报并不是和作战有关的,主要是经济方面的,当时的共产党已经为战后接管城市做准备了。你能打下一座城市,但未必能管理好他。所以,毛泽东在进北平的时候才说:“我们不学李自成。”说这句话是要有底气的。
亲戚的父亲所在的药铺老板,也就是他们这个小组的负责人姓张,就是张老板。平时药铺按时开门做生意,外表看起来和一般的商户无二。5月的时候,老张对亲戚的父亲说让他出门去对账,本来是转天,但老张说转天会有事情,今天先去把账对了。于是亲戚的父亲就出门了。刚走没多久,国民党的人就来把这个药铺一锅端了。等亲戚的父亲中午回来,药铺门上已经贴上封条了。
做地下工作,在万分紧急的情况下,都会有一条平时轻易不启动的联络线。于是她父亲就找到了这条线,并且在那个人的安排下出城去了河北乡下。
北平解放以后,她的父亲因为熟悉北平的情况,又被组织调了回来,在一家企业做厂长。她父亲后来找过组织,希望可以调查当年出卖他们药铺同志的人是谁,当年那几位同志都被枪毙了。组织上也答应了,告诉他调查有消息会通知他的。
然而事情就这样石沉大海了。刚解放的时候,百废待兴。很多事情都腾不出人手去做。《永不消逝的电波》的原型烈士李白的妻子后来就一直带着孩子去上海市政府找,最后也就是抓到了当年抓捕李白的一个特务,后来枪毙了。更何况,国民党走时销毁了大量的文件,有些事情查找起来困难重重。
但是,到了文革期间,这件事情又被翻出来了。亲戚的父亲被抓了起来。原因是怀疑他是出卖同志的叛徒,因为他走了以后,敌人才来的,肯定是他去告密了。她的父亲就反驳说那天是老张让自己去对账的,但老张已经牺牲了,死无对证。亲戚的父亲又说如果自己告密,那解放以后还是他一直要求组织查找真相。审讯的人就说,那是你贼喊捉贼。所谓你有100条证明自己清白的说辞,他就有100条反驳你的说法。但最后,谁都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是对的。
在文革那样一个年代,亲戚的父亲最后还是被扣上叛徒的罪名住进了监狱,他们一家也遣送乡下劳动改造去了。她父亲因为一直想不通,最后神经失常了,又进了精神病医院。直到80年代初,才给他父亲平反,不过她父亲人已经完了,只能天天在家让人照顾。回忆录就是那时状态好的时候写的。
她父亲清醒的时候和她聊天,也分析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她父亲一直认为他们的牺牲不是叛徒出卖那么简单。因为他们组长老张一直负责对外联络,组员只认老张。即使有一些接送任务,和接送的人员接触双方都不会详细打听对方的身份。而且,他们的据点并不是一个很重要的。所以,他觉得与其说出卖、不如说是主动提供给敌人的。那时为了让某个高级情报员获得敌人的信任,会让他透露一些真的情报给对方,而那些情报员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牺牲了,类似于《伪装者》王天风的“死间计划”。但这样的计划是要有档案留存的,王天风的计划也是要军统批准的。但是,他们药铺人员的出卖并没有档案留存,不然当年他去问组织的时候,是可以告诉他的。所以,他怀疑那次的出卖是地下党的高级人员的私自行为,只不过没想到他会提前出门幸运逃脱了。后来他又一直找组织要求调查当年的事情,所以借着文革把这件事情反扣到他的头上。
亲戚的父亲晚年精神一直恍惚,所以,对于他的分析也就是听听。没有谁再去认真的查了,就算查到了什么,又能怎么样呢。反正文革欠的工作也补发了,父亲头上的罪名也没有了。事情到此为止了。以前我一直以为地下工作那种出卖同志都是蒲志高之流做的,从他父亲的经历才明白还真有拿牺牲自己同志生命换来敌人信任这样的事情。不过,既然你是党员,就已经把一切献给党了,这其中当然包括生命。
我以前就读的中学曾经的一任党委书记就是地下党的.我们上学时老师给我们讲过他的很多故事。其中就有文革时,学校的红卫兵批斗他,让他交代以前做地下工作是如何对敌斗争的。这个党委书记解放前是在警察局的卧底,用他自己的话讲,就是抽大烟、打牌、逛窑子。做地下工作就是这样,您总不能把自己弄成一朵白莲花吧。那样有100个脑袋也不够砍的。但是,你不能跟红卫兵说这个,这帮孩子下手没轻重,一听你抽大烟、玩女人,不把你打死才怪。于是,这个党委书记就说:“我的对敌斗争经验就是和敌人讲毛 语录,我每天都给他们念,最后用毛 思想改造他们,他们就什么都和我说了。”那帮红卫兵也就是13、4岁的孩子,一旁的老师硬憋着不让自己笑出来,可他们还真信了,也不批斗党委书记了,拿着红宝书喊着口号就走了。
楼主:老虎不是猫007  时间:2021-08-28 06:04:02
我父亲单位原来有个工人叫王五常,这个名字是从“三纲五常”来的。还是个有点学问的人给起的。
80年的时候,文革结束没多久,那时这个王五常还是个20出头的小伙子。交了个女朋友,不过后来分手了。可是半年以后,那个女的下夜班的途中被杀了,送到医院的时候还有口气,一直抓住医生的手说了三个字“王五常”。后来也没抢救过来。结果,这个年轻人就被抓走了,理由很充分,恋爱不成杀人。由于是夜里,这个工人在家里睡觉,家人可以作证,但证词是没有效力的。于是,王五常被判死刑。
如果他被枪毙了,真是老版的“呼格案”。但是,在刑场上举枪的一瞬间,绝对是影视剧才能出现的场景“枪下留人”。原来,公安局破获了一个盗窃团伙,其中有一个女包还没来得及销赃,里面有这个女的工作证。审问时,团伙里其他人说,有个同伙自己某天夜里抢劫,没想到被抢的那个女的认识他,由于怕被告发,就把女的杀了。问题的关键是,那个抢劫杀人的男的也叫“王五常”。所以女的在弥留之际才会说出这个名字。
这个工人最后被释放了,那时也没有什么国家赔偿之类的。能把你放了就感激不尽了,而且,放他出监狱的时候,警察还说:“谁叫你也叫王五常,这怨你自己。”人是放出来了,但毕竟鬼门关走了一遭,精神上就有些不对头了,回到家,拿了户口本就到派出所要改名字,人家问他:“你要改的名字是什么?”他就说:“我改名叫王八蛋,我看今后谁还和我重名。”
楼主:老虎不是猫007  时间:2021-08-28 06:04:02
人们之所以喜欢看悬案,主要还是三个字“好奇心”。最想知道的主要是三点:谁做的?为什么?过程。
楼主记得这些离奇古怪的案子是要是自己好奇心太重,其实我很喜欢刑事侦查,只可惜,胆子太小。虽然不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但还是会搜集一些案例,人总要有点爱好吧。虽然有时觉得自己也挺变态的。
不是不愿意和网友互动,主要天涯的牛人也很多,希望在和大家分享这些案例的时候,有不对的或者疑问的地方大家也帮忙指正一下。相比较娱乐八卦、政治经济、情感生活,悬案属于小众,但是这些案子和上述几类又是息息相关的。以前也说过,其实案件本身也是反应社会问题的,有时研究案件其实脱离不了当时所处的大环境。
贾平凹的有部书里说得好:中国人就像一群土鸡,辛辛苦苦的觅食,一阵大风吹过来,就什么都不剩了。有些案子的主人公真的是在一阵大风过后,不仅粮食,连命都不剩了。案件本身不是猎奇,而是思考,也许只是草民,思考也没什么作用,只是偶尔提醒自己还是个有思想的普通人吧。
楼主:老虎不是猫007  时间:2021-08-28 06:04:02
说一个我们这座城市“鬼楼”的事情。估计看完了,应该有人知道楼主是那一座城市的了。
“鬼楼”的事情在我们这座城市曾经流传甚广。后来我也是因为工作交集认识了一个做地产开发的人,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不过,说出来其实对现在也是有些现实意义的。
解放前,我们这有一片乱坟岗子,后来在50年代初期,政府出面清理后,就修建了一个工厂。工厂建成不久,有个工人上班时间突发心脏病去世了,本来是个偶发事件,但因为工厂的土地的历史原因,也传过一段鬼神之说,但50年代对封建迷信打击还是很严厉的,所以也没兴起多大的风浪。
90年代末,国企开始大规模倒闭,这个工厂也不例外。但是工厂的这片地 被很多地产商盯上了。城市在不断扩大,虽然这片地目前还是在城市的边缘,但随着政府规划的出炉,它以后地处交通要道,于是,在政府公开挂牌出售这块地的时候,竞争还是很激烈的。
最后赢得这块地的是一家来自于南方的地产商。就在开始动工的那一刻,关于这块地的一些话题就开始在坊间流传了。
先是挖地基的时候,听说挖出一些白骨,本来是要报警的,但地产商嫌麻烦,就告诉施工方以后再挖出什么骨头之类的就当看不见,直接当成工程渣土运走。后来是工地上有个小工才19岁,从高处坠落身亡,当时也是当成工程事故处理,赔偿了家属,事情也就完结了。但是,房子开始进行期房出售的时候,又有流言传出来,说那个小工在出事前几天人很奇怪,总是跟一同住的工友说他夜里看见有两个女孩在修建的楼里跑来跑去,他出事也不是白天工作的时候,而是凌晨,他推醒了同宿舍的工友,说他又看见那两个女孩了,要出去找他们,工友觉得他是梦游症,也没理他,结果第二天,就被人发现死在施工的楼下了。
99年,网络根本不发达,但这样的流言却迅速传遍了这座城市。开发商从期房的销售不理想也发现了这些流言,但是,流言没有出处,你也不知道第一个说这个话的人是谁,又不好特意针对它发表声明,毕竟都是些封建迷信的东西。
但这些东西又真实的影响了销售,于是,接着新千年到来,开发商从寺庙请了高僧,做了一场法事,对外的意思是迎接新千年,为购房的业主祈福;但大家私底下认为,他这是在超度那些被他当成工程渣土拉走的魂魄。
法事做的很是排场,期房的销售似乎有些回暖。但是,还是有流言流传,只不过还是那些老套的说法,渐渐,大家的兴趣也就不大了。也就在此时,突然冒出一个事情,导致这个房子的销售又陷入困局。
事情是有个出租司机,本来送客人到这大楼附近,拉完这趟活,时间已经是凌晨了,司机也打算收工回家。路上经过大楼时,发现有个姑娘打车,司机还慨叹自己运气好,临收工还能拉趟活。姑娘上车坐在后面,司机就和女的聊天:“天这么晚了是加班吧,听说这个大楼可闹鬼,你一个姑娘家的不害怕?”后面的女的也没说话,司机就扭头一看,哪里还有什么姑娘,只有一个浑身是血的布娃娃咧着嘴冲司机乐呢。这个司机吓着魂飞魄散,马上下车拉开后门把娃娃扔出去,回家就病倒了。这个流言中又司机的名字和出租公司名称。越发象真的了。
2000年,房子不是那么的重要,房价虽然也高,但没有到后面的火箭式蹿升。加上那片地只是规划很好,但目前很是很荒凉的,所以,有些回暖的销售因为这些流言的叠加再次进入冰冻期。
楼主:老虎不是猫007  时间:2021-08-28 06:04:02
由于房屋建成后空置率很高,原本买房的人收了房也不去住,真是如“鬼楼”一般。后来这个开发商由于资金压力太大,把这个楼盘整体倒手了。
后来,过了将近5、6年吧,楼市的价格开始上升了,这个楼盘的接手人大幅提高价格,加上那是交通也起来了,所以楼盘销售也明显好很多了。
我那个地产的朋友说,其实根本没什么鬼怪之说,真相是同时看中那块地的另一个开发商没抢到地,而且他是本市的开发商,所以觉得很没面子。一开始就是类似于出气一样说的那些鬼怪故事,后来发现居然很有效果,受此启发就开始招人专门编这一类的段子,而这些段子也恰好契合了人们心里所想的,于是就像病毒式营销一样传播开来。当然,那个楼盘销售不好也不全是受这些段子的影响,其他方面的原因也有,这些只是其中一方面。
之所以想起说这个事情,主要是那时网络还是个新型概念,营销也只是存在于书本中。时间走到2016年,无论网络和营销,人们的认识都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一个热点事件,迅速就能在网上找到很多内容,发布者经常说的无外乎是:一个知情者、当事人的老乡、爆料人、网传、网曝、据传等等。但是,这些帖子你仔细看,会发现他发帖的主要目的是什么,想达到效果是什么。
就拿现在北医三院的事情举例吧,这件事情是非曲直要靠警方和医疗鉴定甚至法院辨明。其实,觉得中科院理化所就如同那个拿地的开发商,开发商拿地时没有考虑这块地的前世,理化所出公函时也没考虑后果。事情的发展也是很多言论满天飞,有网传家属要赔偿1000余万,也有逝者同学发文祭奠描述事发经过。这更像是两个在大街上吵架的当事人,向所有围观的群众都在说自己是有理的那一方。
如果,我是一个围观的群众。只说自己的感受。理化所明显棋输一着。
首先是公函,出具公函的目的不清楚,也许是被这个逝者的家属弄烦了,可能家属到女儿单位要求的,觉得你挂着中科院的大名,而且级别要比北医三院高。但是,这个想法其实很没用,北医三院无论是从行政主管还是业务主管,和中科院、理化所都不搭界。如果一个是理化所的所长、一个是北医三院所属地派出所所长到那看病,你觉得北医三院会更重视谁?其次,是祭奠逝者的两篇文章:自称同学的一份、老公一份。如果这两篇文章都是真的,那只能说学理科的人文科实在不咋地。老公的文章一大段的排比句:我再也不能如何如何,读来感觉不到伤心欲绝,反而透着假,还不如在网上找梅尧臣、苏轼悼念亡妻的诗放上去省时省力;同学的那篇有句话,大概是为了理化所那篇公函辩解一下:她是幸运的,遇到这样好的单位和领导。这句话与其是辩白,不如说是招黑。果然同人不同命。人家赶上了个好单位。如果我是一个农民,同样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怎么办?村委会要发公函吗?也写上:张三同志是我村农业骨干、在水稻插秧、小麦种植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是我村不可或缺的劳动复合型人才,最后盖上大红章:中共中央国务院辽宁省委东兴县下面的某个镇、某个村几组。或者我是个小私企的员工,别说私企,就算是外企,拿张A4纸打印一份盖上章,北医三院理你吗?不当你面撕了就算是给你面子了。所以,马上网上又出来说女的和老公合开公司洗钱,一部分给了领导,所以领导才给他出了那份公函。
又回到了两个地产商之间的故事,一个散播言论,一个想办法突破困局。所以,我倒是想知道中科院理化所那样一个人精扎堆的地方要怎样反击,还是沉默是金呢。
楼主:老虎不是猫007  时间:2021-08-28 06:04:02
@离雪薇蜜 2015-12-30 17:58:51
楼里几个写的案子文笔都和楼主差好多…所以文笔也很重要啊,同样一个点,一件事,文笔好的能引人入胜,让人看了欲罢不能呀!楼主就有这种文笔功力呀~不过楼好瘦呀!大家多写点呀把帖子养肥~
我好像周围没什么奇怪的案件。不过我爷爷以前是公安,是解放后第一代公安也是我们当地第一个刑侦队队长,他和我说过他办的一个案子,不过他说的时候我年纪比较小,爷爷又早就去世了,所以我记不清了也没法求证案子细节了。案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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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爷爷是个很负责任的警察
楼主:老虎不是猫007  时间:2021-08-28 06:04:02
@老虎不是猫007 264楼 2016-01-11 13:11
说个我同事亲身经历的案子。这件案子再次提醒我们,招聘一定要小心。
我同事是个男的,之前在一家做特许加盟的公司算是个中层吧。曾经有几年,在中国做特许加盟是很红火的。他工作的这个公司事做洗涤连锁的,就是大街上那些洗衣店。做连锁加盟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办公环境要好,这样会给有加盟意向的人公司实力雄厚的感觉,人家才会放心加盟,把加盟费交给你。他们这个公司办公地点在一处高档办公楼的一层,一个公司的直营洗衣店,洗衣店后面划分为三个功能区:洽谈区、财务室、老总办公室。这样有客户过来先参观洗衣店,了解后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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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和1101 2016-01-17 19:05:59
不是说门是从里面插上的吗?凶手走了,那男的死了,谁从里面插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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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是密室杀人了,后来公安局的做过实验,因为那个密室的门缝比较大,看看可不可能从外面一点点把门栓拨过来,但没成功。
楼主:老虎不是猫007  时间:2021-08-28 06:04:02
说一个很简短的悬案吧。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当时上海的知青对口去云南。有个女知青夜里起夜,就一直没回来。找了一圈也没找到。失踪了一个女知青不是小事,更为严重的是这个女知青身份特殊,她的舅舅是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张春桥。
于是,当地把这个农场基本上翻了过来找,还是没找到。上报以后,公安局介入,怀疑有人对张春桥同志有意见,所以杀人泄愤。那些知识青年中成分不好的全部过堂,结果人还是没找到,倒是逼死、逼疯了好几个人。有部作品《知青奇案》就是根据这件事情写的。只不过借用了女的失踪为引子。
后来,张春桥作为四人帮成员被判刑,关于他外甥女的事情也就没人再提了。但确实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楼主:老虎不是猫007  时间:2021-08-28 06:04:02
说到知青的案子,楼主以前在报纸上看到过一个。当时是为了纪念毛泽东 发表“广阔天地,大有作为”号召百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讲话多少周年吧,报纸采访了不少知青,其中一个人回忆里的一个案子。
地点是东北。有五个女知青失踪了,开始以为这几个人是跑回原籍了,那时也有知青受不了农村的苦跑回去的。但是,经过了解,并没有人回去。但是这五个女的就是找不到了,公安也来调查,还是没结果。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转年的夏天,有个村民向大队反映,村上有个类似于现在二流子的那种人,本来穷的叮当响,但是现在竟然手上戴着一块进口手表,关键那手表是女式的。于是,这个人被请到了公安局,经过辨认,手表是一年前失踪的女知青其中一人的,这个人的嫌疑立刻上升。
但是这个人大喊冤枉,他说,前今天在村上碰见了几个孩子,其中一个人手里有从城里买回来的糖。本来他是要抢过来的,结果反倒被那几个孩子合起伙来揍了一顿。之后,几个孩子提出来让他划船带他们去小岛上看看,回来就会分给他糖吃。他们这个地方挨着一片大湖,湖的远端有个荒岛,面积不大。其实那岛上什么都没有,只不过孩子没去过,比较新鲜好奇而已。
他划着船带他们上了岛,几个孩子刚开始还兴奋,四处跑跑。他以前来过,就一个人在边上等着,岛上是些低矮的灌木,也没有阴凉,太阳出来晒得不行。这时,他发现草丛里有个闪闪发亮的东西,过去一看,竟然是块手表,而且还在走着。这时,那群孩子也回来了,他怕被发现,就赶紧揣兜里了。事情经过就是这样。又找来几个孩子问,说的也一样。
于是,组织人手上岛查看,这下发现了五具尸体(确切的说是白骨)。但是问题来了,先不说死因,他们是怎么来的?游泳过来需要极好的水性,这些人显然不具备;划船过来的?这些人没一个会划船,必定是谁送他们过来的,那个人是谁呢?死者的死亡的位置也很蹊跷,如果是她们几个好奇这个荒岛,和村上某个人说好,把她们送到这而后几点再来接他们,结果在岛上遇到了什么突发的事情,那五个人应该是在一起的,可她们最后的位置很分散,东一个、西一个,看不出什么规律;如果被人诱骗上岛,凶手起码是个身强力壮的男人,似乎和这几个女的玩“狩猎游戏”,最后把她们一个个干掉。当初调查这几个女的身边的人,也没有谁符合这个特征。如果是接他们的船因为某种原因没到,让他们滞留荒岛,出事的时候是夏天,湖上经常有船来往,经过这个小岛的船很多,只不过没人上岛而已,她们呼救是听得到的。检查白骨,不是枪击,也没有任何锐器或钝器形成的伤痕,那时技术手段也落后,最后,这个案子就被当成是个意外结案了。
楼主:老虎不是猫007  时间:2021-08-28 06:04:02
这个一定要发一下:
一桩发生在20年前的凶杀案日前引发多方关注。前天,微信“老南京”发表文章《20年前轰动一时的“南大碎尸案”,今天起正式成为悬案》指出,今年1月19日是“南大碎尸案”20年追诉期的最后一天,杀人凶手或将就此摆脱法律约束。

对此,公安部刑侦局昨天下午发布微博明确表态,对南大碎尸案永远追查到底。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查询时也发现,“老南京”已将相关文章删除。

“南大碎尸案”再度引发热议
20年前轰动一时的“南大碎尸案”再次回归舆论视线。

本月19日,微信公众号“老南京”发表《20年前轰动一时的“南大碎尸案”,今天起正式成为悬案》一文,其中指出,今年1月19日是“南大碎尸案”20年追诉期的最后一天,杀人凶手或将就此摆脱法律约束。

南大碎尸案又称刁爱青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受害人为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受害人遗体碎片在其失踪9天后,也就是当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洁工在南京华侨路发现。凶手为消灭作案痕迹,将其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

案发后,南京市公安部门进行了大规模搜查,并成立了专案组进驻南京大学,但至今凶手仍未落网。

案件是否已过追诉时效

值得注意的是,这篇网络热传的文章,除了回顾了案发事实,还列举刑法条文指出,“南大碎尸案”已达20年,经过该期限的犯罪将不再追诉。

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追诉时效是指按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其中,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其追诉时效期限为20年。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不过,很快也有质疑声音提出,尽管的确有“20年追诉期”的相关规定,但对“南大碎尸案”并不适用。

媒体援引江苏省公安厅有关人士的话指出,一起命案发生后,杀人凶手将尸体隐匿,没人报案,公安机关也不知有凶案的发生,因而没立案,这种情形才适用20年追诉时效。“南大碎尸案”是这些年来影响巨大的命案之一,公安机关当时就已立案侦查,虽然20年过去了案件也没有侦破,可并不意味着该案已经超过追诉时效。

公安部刑侦局表示追查到底

按照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昨天下午,公安部刑侦局就发布微博明确表态,对“南大碎尸案”永远追查到底。

公安部有关人士指出,追诉期是针对未被发现的犯罪,对于已经发现的犯罪,以及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此案是公安机关已在侦查案件,警方必将依法追查到底,绝不放弃。
楼主:老虎不是猫007  时间:2021-08-28 06:04:02
@老虎不是猫007 402楼 2016-01-20 15:00
@老虎不是猫007 264楼 2016-01-11 13:11
说个我同事亲身经历的案子。这件案子再次提醒我们,招聘一定要小心。
我同事是个男的,之前在一家做特许加盟的公司算是个中层吧。曾经有几年,在中国做特许加盟是很红火的。他工作的这个公司事做洗涤连锁的,就是大街上那些洗衣店。做连锁加盟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办公环境要好,这样会给有加盟意向的人公司实力雄厚的感觉,人家才会放心加盟,把加盟费交给你。他们这个公司办公地点在一处高档办公楼的一层,一个公司的直营洗衣店,洗衣店后面划分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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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喵酱 2016-01-20 20:54:51
前面没细看,也许是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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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自杀。自己抹脖子和别人割喉力度是不一样的,伤口的形状和肌肉的走向也是不同的。法医给出的结论也是他杀。
楼主:老虎不是猫007  时间:2021-08-28 06:04:02
@雯话 2016-01-21 11:21:35
借楼主的楼也来八一个我家乡的疑案。这个案子也是调查了10几年破不了,变成了悬案,结果后来竟然鬼使神差的抓到了凶手。
80年代中期的某北方小城,这座偏僻的小城没啥名气,只是这里有一个原机械工业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大学还挺有名的。凶案就发生在这所大学的家属区。某日,该大学的一个教授从学校回家,发现家中跑水了,水龙头没关,满客厅都是水,教授赶紧去厨房关水,无意中往卧室瞄了一眼,就这一眼吓得他魂飞魄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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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悬案往往是查别的案子牵出来的,可见真正靠技术和分析破案的确实很少。还得有赖于犯罪嫌疑人的良心发现,主动交代。

楼主:老虎不是猫007

字数:779819

帖子分类:娱乐八卦

发表时间:2015-12-22 18:57:38

更新时间:2021-08-28 06:04:02

评论数:41229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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