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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冠县某法官改“庭审笔录”过程中的所经、所见、所闻、所感、所悟……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21-03-28 16:39:56
“宇宙间”到底有没有“神”等高级生命的存在,我根据自己的经历和思考,至今“仍不能十分确定”,应该是“认者自认、知者自知”吧!!!其实“我们人”一般都还是“挺现实”的:如果发现真的对自己有利了,你不让他(她)认是“真理”也不一定能挡住;如果没有发现确实对自己有利,你再对他(她)说是“真理”人家也不一定听你的。我上面说的这个事各人到底持赞成还是否定态度,应该与各人的“经历和机缘等”有老大关系吧!!!但是我认为大家对“宇宙是浩瀚的、神秘的”这个论断都不会反对的,不说“茫茫宇宙”我们有多少未知,就说地球上我们就有“多少”没搞清的秘密,所以说我们要对“宇宙、自然”等要有“敬畏之心”,也就是“多做点善事没大害”!!!我“推测”就是有“神”等高级生命的存在,他(她)们“也不一定”真如“传言”那样是“万能、全能”的,应“也有自己能力做不到的一些事情”,也许就是“能力、智慧等”相对高一些吧!!!若真有“神”等高级生命的存在,“我们”同高级生命间的差别,或许就“类似于”我们普通人同“地震学家”等科学家间的差别那样,“地震学家”能通过特殊的手段、工具等能预知哪里将有地震发生(也许“地震学家”有时预报不准,这里只是拿来做个比方),他“她”虽不能阻止地震的发生,但他(她)们能提醒人们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降低生命财产等的损失,并还可以帮助灾后重建。但人们要是“不听、不信”地震学家的,就可能会造成生命财产损失,恐怕“地震学家”也没有什么多好的办法!“也许”就“类似于”这样吧!!!若有“神等那样的高级生命”,“我想”他(她)们也“不一定”能彻底杜绝“不好的”事情的发生,“也许”只能“助善抑恶”,就像我们常说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那样,“坏人坏事”出来了,他(她)们“也许”能“帮助好人”最后“战胜坏人”,使“坏人”受到“应有的惩罚”,但却“可能”无力让“一些”坏人坏事“永远不表现出来”!!!以上是我的“推测之言”,您就当个“借鉴”,还应是“各人根据自己的经历机缘等认者自认”吧!!!!!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21-03-28 16:39:56
如果追求“公平”的两个人或几个人或更多人“走在”一起,形成“一种”亲密关系是很好的,他(她)们也许会说且真的做到“他(她)只要对得起我,我一定对得起他(她)”,但“我认为”这种追求的人的亲密关系“有时”也是“不稳定”的,既然追求的是“公平”,凡事也许总有“平”的时候,是否“平”了“也”就可说“互不相欠”了,是否“平了”就可“各自另选”自己的“也”没大错了!!!而“也许”还有一种追求以“善”(慈悲、怜悯)为中心的情、信、义(特别是“痴情”、“痴信”、“痴义”)、适度理解、适度包容、适度礼让德让、适度奉献、讲责任良心、执着心特强亦或是极强等品质的两个人或几个人或多个人,一旦由于“机缘”等“在满足相互的最基本的条件”的前提下走到一起形成“亲密关系”,他(她)们“应该”真的会“一诺千金”的“亘古不移”(如果有来世等的情况下,否则这一世应该彼此不会变的)的同进退共患难、荣辱与共、不离不弃……的!!!在这个未来有可能遇到天灾人祸、病痛厄运等不幸的“世间”,若有这样的人陪伴至少“哪怕整个世界都舍弃你仍有他(她)、他们(她们)和你站在一起面对一切”,“会”给你“无穷的”战胜“困难”的勇气的!!!!!!!现实生活中到底存在这样的人吗???我推测“应该有”:因我们不都说“人”是日月星辰宇宙“之灵”吗?那“人”一定有同“日月星辰宇宙”母亲相通“的地方”!!!不说别的通过科学家研究地球绕着太阳转不就存在了几十亿年了吗?地球离太阳那么远彼此这么多亿年都不分开,“这种引力(爱力)”有多强大!!!如果“有人”能顺应“宇宙这种规律”而得到太阳地球“等”宇宙父母“等”的“这种引力(爱力)”的“加持”,理论上应该有这种人存在的!!!!!!!“愿我们都争做恒定人,莫做沙尘随风飘,让彼此红尘有依靠,哪怕暂时有点苦累也能把它赶超!”“也许”我“做不成”这样的人,只是我的向往“而已”,希望“您”能做到,成为“追求不孤独”心灵的“人”的希望、依靠、支柱!!!!!!!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21-03-28 16:39:56
我在“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道德标准”的 <67>中是写的是实力决定一切:“最高实力”应该不管怎么说也得掌握在“特别”善良的生命手中,不然宇宙也太残忍了吧!!!“其实说句不好听的话如果茫茫宇宙万一最高实力真的掌握在恶魔手中,其即便无恶不作你又能对其怎么样呢???恐怕会哭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但是我还是相信“最高实力”应该不管怎么说也应掌握在“特别”善良的生命手中,宇宙应该“不会那样残忍”。由上原因我认为“我们以善为基本信仰的爱好和平的人”应该更“必须”要“团结”、坚强勇敢、自强等,不是有话说“刚者可敬,孤者可恶,和者可亲,弱者可压”吗?至少在我们现在还是有一些“强盗逻辑”的人的!我主张的是为了“和平”可以“适当德让礼让理解包容(我认为的一种特殊形式的适当奉献精神)”,但“德让礼让理解包容”有时可以让其知错而改的化解矛盾,而有时却是最后还得用实力说话,“适当德让礼让理解包容”是不一定“绝对”管用的:(1)没有能通过“适当德让礼让理解包容”而使其良心发现而主动改正错误的例子,比如就像“赵培广和改笔录的法官等”这些人我怎么让他(她)们给其机会,至今也没发现其有“多大”悔改的迹象!还得让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其强制惩罚使其知道“苦之滋味”,才有可能使他(她)们“良心发现、痛改前非”……。(2)而通过“适当德让礼让理解包容”化解矛盾的也有,今年的农历二月二十五(阳历2019年3月31日)我们这里的“许盘村”过“会”(“会”是我们这里有些村在每一年的特定某一天,村中街上会去许多卖各种商品的和搞娱乐活动的,这个村的每家一般都会去老些亲亲,因此会上人山人海的,在我们农村算是很热闹的场所了。),赶巧是星期天,我儿子要他妈陪他去“会”上玩,是我开电动三轮车拉着俩人去的。到了“会”的附近,我把电动三轮车停在了路边,路是“泊油路”,怕阻碍交通,我看到有个地方的“泊油路面”的南面还有比我的三轮车宽一些的土路边,再往南是不到一米深的路沟的斜坡,于是我把三轮车停在了土路最边上,由于习惯随手把电门钥匙拔下装在了衣兜里,停车后妻子和儿子去了“会”上,我又回到电三轮驾驶棚里看了会手机,后来有点困,就趴在车棚里睡着了,正睡着,听到有人好像喊把你那个电三轮挪挪。我抬头回头一看,有个男的正站在我的车后面,可能有人把车停在了路上堵了车,于是我就往衣兜里掏电门钥匙,这时那男的走到了我车窗前,说“把你这个车快点挪了”,这时我已掏出了电门钥匙,便往锁孔里插,就在这时我连人带车翻倒在了浅路沟里,原来那人把我的车掀翻了。要说这时我一点也不气急,那可能吗?我认为我停车的位置应该阻碍不了交通,再说退一万步讲就是阻碍点交通该挪的挪,生活中“勺子还少了碰锅沿了啊!”再怎么说也不能把我连人带车掀翻在地!从车棚里出来后看到我后面还被他掀翻了一辆电三轮但车主不在应该是赶“会”去了,而他还正在前面让人挪东西,我便上去和他争吵,过程中也相互攥手差一点没有“打起来”,那时闻到了他身上的酒味再看他“不正常”的态度,知道是“酒喝多了”,且知道了他就是邻村“张盘村”的。于是我说把我的车抓紧掀起来。他于是喊别人和我一起掀了起来。我看到车门有点变形,电瓶也掉了出来,这时来了一个妇女,对我说“他喝多了,你别跟他学着。”我问她“你是他家的人啊?”她却说不是。后来我说那醉酒男子“我怕阻碍交通,把车停到了土路边上,都快开沟里了,你说叫我挪,我把车钥匙拿手里马上就开车时你竟然把我掀到了沟里!”他说“这回怨我了!”有他这句话,再看酒劲还是有,我没再和他说什么。我便自己把电瓶装进电瓶箱中,正接线头时,妻子和儿子从“会”上回来了。车翻时我头上在车棚门上沾了些土,我不知道,妻子说“你头上怎么老些土,衣服上也是!”我说“我连人带车被醉酒男掀翻路沟里了!”妻子说“那你没揍他啊!”我说“没有。”妻子气氛的说“我要是男的我非揍他不行!”我说“俺俩差一点没打起来,他后来也说怨他了,还是酒喝多了!”这时电瓶线头接好了,试了试可以走。妻子说“那喝酒也不能这样唉!你就这样跟他拉倒了?”我说“拉倒不会,我知道他是张盘村的,也知道他叫啥,且记住了他的长相,今天他喝多了,明天我去他家找他,看他什么态度!”路上妻子问我儿子“如果你坐在车棚里被这样掀翻你会怎样?”儿子说“要是我我揍不过他也得揍他!”回家后儿子给我说“等我长大了我把他的车掀翻给你报仇!”我说“不用,我明天会找他讨个说法的!”回家后仔细检查了一下,车子有一个地方需要焊一下,还摔坏了一些小地方,也没大毛病,但这个事性质不对,要喝了酒就随意毁物伤人那还了得!这个事必须看他态度且要对其警告也要让他做出一定赔偿!第二天早晨我把儿子送到学校后7:20左右找到了他家,喊他的名字后他妻子出来了,说“他已去冠县上班去了,到下午7点左右回来,你是哪村的,找他什么事,跟我说就行。”我说“我是吴村的,他知道什么事,这个事跟你不好说,等他下班了我再来找他。”等到下午不到7点我来到他家门口,喊了他的名字,他出来便说“我正说等一会买点东西往你那去,你先来了!”我说“你看看摔得我的车,喝点酒也不能这样唉!”他赶紧说“我喝多了,怨我了怨我了,以后不这样了!我父亲和妻子知道后都光吵我!我跟你去我们村电焊铺看能不能给你焊一下。”我指着让他看“这地方能焊这些地方怎么焊!”他说“那你说怎样?”我看他认错道歉且说以后不再这样等的态度还不错,就说“你给我拿100元钱,我自己想法找地方修去,你就什么也不用管了。”他说那也行,便从衣兜里掏出钱只有三十多元,便说“不够,我回家给你去拿,你在这等一会,但如有人经过这里问你你别提是这事了,我给你拿100元啊还是50元啊!”我说他“咱要是翻个个我要是把你掀沟里,我拿500元我也认便宜,当时路上有我们村的人和你们村的人还有那么多路人我被你掀沟里了,我丢人成什么样了,给我一千元我也不愿发生这事,老些人说喝酒了也该揍你,要不对着人我把你掀翻咱算扯平了?然后不用你赔偿了!”他说“那我给你拿一百去!”一会他开着两轮电动车出来,让我跟他到他村后路上去,到那后他掏出了100元给了我,说“那你找地方修吧。”我说“行”然后就离开了。我走了一段路后他又赶上我走在了我的前面,我们两村距离有大约1华里多,等到我们两村中间附近时,他又站下,对我说“我认识你父亲,我已给了你100元了以后你别再为这事找我了!”我说“我不会再找你了,说实在的,当时我要是给你学着打110报警,你这酒后随意毁物等闹事恐怕也得被拘留罚款,且还得给我合理赔偿;再说句不好听的就是咱俩当时打一架,你也不一定打过我!”他却说“别看给你钱了,你要是想打我现在躺地上随便你打,我保险不还手!”我说“这话你都说了那什么都算过去了!”他说“以后路上见了面咱也不要有隔阂!”我说“行”,然后便各自回家了。回家后妻子说“按说最少最少也得给他要200元!”我说“那人态度还算不错,实际就算这种结局,如果能选择的话,我选择丢失1000元钱也不愿发生这事,这样结局还算我们让着他了!”<事例(2)那个“醉酒人”所说的话我是有途径能证明是事实的。>我并不是说这个事只有我这一种做法才对,也许是我的性格使然,其实要是出来后不管他喝酒与否,先扇他个耳光应也不为多过,如果因此打架出了事该负法律责任的自己去负法律责任应该也行;或被掀车后找警察处理都可以。但我根据所有的情况做出这样的处理方式,也是本着“如果不是很大的伤害”能包容礼让的还是“退一步海阔天空”,矛盾出来了“能不激化的还是不激化,能化解的还是化解。”但一定应该“掌握好度”,该“惩罚、警告”的也一定要“做到位”。也许见到这个事件发生过程的人不理解我的做法,但我也只能说“我做事不求所有人认可,但求无愧于心!”更也许有人会“误”认为我这样是“懦弱”,那我也只能用“大气、洒脱”去面对,“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再说句笑话,“老些时候人不都是我说说你,你笑笑我吗?我这不也给人增加了一份谈资吗???”有人若真觉着我“懦弱”,我若发现你是真欺负我“那你试试”!!!我追求的“德让礼让理解包容”是需要“适当的”看“具体对象的”;我是追求的做强者的“让、不与之学着”,而不是做弱者的“懦弱、怕、不敢”;是为了让其“能有良心发现而认识改正错误”,而不是“纵容没有一点人味的邪恶”。我论述的“中华传统文化道德标准”不是还有<19>有点豪侠心:替天行道,助弱抑强是我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一直都有人坚持的美德这一条吗?难道对发现是“没有一点人味的强盗逻辑的人”也要“德让礼让理解包容”吗?那情况下恐怕只能用勇气、智慧等用实力同他(她)们“说话了”。另外其实从上面“事例(2)”中“他们张盘村的两三个人”对我说的话“喝酒没喝他自己肚里啊,喝点酒也不能这样唉,你从车里出来就扇他的脸也不多,得叫他包钱修三轮车”,也应该可以看出就是当前我们国人的道德素质还是不错的(在这里我把道德素质高低大体分为“挺好的”、“一般的”、“挺孬的”):“我感觉”现下我们“国人”应该是“一般人”比较多,“挺好的”人相对少“挺孬的”人也少。我虽然以前曾论述过我们“传统文化道德标准”,但就算国人都认为我说的在理,也未必马上都能做到做好,但只要努力了肯定有所提高,就算能达到下面这种情况:有些“一般的”通过努力变成了“挺好的”,有些“挺孬的”提升成了“一般的”,而也许另有一些“挺孬的”会提高了一些“会变得相对好一些”,而“挺好的”会更加坚持自己的“本心”的。就算这样我们所有各道德层次的人都相应的提高了些,我们的社会也会变得更和谐的!!!随着时间的发展效果会更明显的!!!另外若国人都认可我对我们“中华传统文化道德标准”的论述,“我认为”我们“所有中华儿女”会“真正彻底的”、“发自内心的”产生民族“自尊自爱自信”心的!!!!!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21-03-28 16:39:56
(转载一位“刚看到不久的”百度贴吧网友的几篇文章<其中还有另一个网友的评论>,我是觉着文章的意境及内容不错,至于别说外国的事,“在中国我一般都没有出我们吴村周围40华里”,外国发生的事情的真实性我就更不知道了……)

(一)
守一座空城,等一个旧人,讲一段过往,诉一曲离殇
独留一人,守一座空城,等一个旧人,讲一段过往,诉一曲离殇,听一曲笙箫,舞一曲悲凉,吻一片微凉,奏一曲安祥,守一个诺言,感一朝柔情。只是想请你记住,只要我们曾经相识,曾经拥有那份美好,生命中就没有缺憾。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空城,殇之城。每日每夜固守在那座空城之中,品味着那份凄凉。空城之门已被岁月流年侵噬的斑斑驳驳,城墙上泪痕斑斑,而心已是支离破碎不堪。
繁华不已当年,寂寞却依旧蔓延,诠释着被时间遗忘的回忆。诺诺誓言被遗忘在颠沛的流年里,氤氲旧梦难思量,于缘起缘灭中无法释怀的仍旧是那情牵的一切,反反复复,凄凄惨惨。徒留下寒风里飘来飘去的那一声叹息,悠悠远去。。。你诺离去何时才是你的归期,红尘岁月中,我将去哪里把你找寻?
回眸之间,万千繁华已落尽,人生有多少曾经的美好的往事,随风远去?又有多少人,多少事,值得去追忆?多少誓言,多少承诺,都幻化成记忆里的一些片段,穿越红尘,谁叩响了梦的香逸?
你走了,心成了一座空城,只有回忆在其中游走,空空的城池也只剩下寂寞,再也看不到往日的痕迹,这已是一座伤心空城,寂寞冷清的夜里独守心里的凄凉,深情未了梦未完,只留旧梦守空城。
世间依旧熙攘着,而我独守一座风清月朗的空城,泛黄的记忆倒不回的时光,我在这里等你,痴痴的等你,无关你来不来,我就在这里等你,一颗装满你的心就在这里等你,一颗因你而温暖的心就在这里为你绽开笑颜等你,无怨无悔,只是那颗孤独的心,特别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倍感孤独,孤独的心如此渴望心灵能得到慰籍,心有所牵念。
孤独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在孤独的怀抱里荼废消沉。如今最害怕的是失去,无论失去什么都会莫名的牵动着那颗看似非常坚强的心。此刻只有回忆与孤独陪伴在左右,如今依然舍弃不了那份回忆,空城旧梦,深情依旧。
缠绵情思伴随着我,让我日渐消瘦。冷夜里想你,静谧中流淌着的是我浓浓的情愫,飘荡在心海中的那份深情被风一一吹散,化作点点碎雨,让我不知不觉在沉思中留下思念的眼泪。空城中注满了泪水,泪水冲刷着记忆,却难以冲去有你的记忆。
岁月轻拂,芳华不在,蓦然回首,曾经的身影已在岁月的风中流走,只留下一丝记忆的痕迹。望着深邃的星空,待星光陨落的时候,压抑不住心中对你的思念,任淋漓的泪水辗转于心间,忧伤的双眸里湮埋着清泪为你而流淌。滑落下的泪水,诠释着这一场悲情的演绎,注定要用遗憾来弥补。 当满眼泪花潮湿了衣襟,才知道,岁月带走的只是你的身影,却带不走你在我心中的羁绊。似乎已忘记为你哭过多少次,为你醉过多少回,麻木的双眼已哭尽了半世的哀伤,对你的思念那么痛彻心扉,淋漓入骨。关于你的记忆,一叠一叠的堆积在心底,忧伤的愁绪再次悄然蔓延开来。。。
没有结果的思念在漫漫长夜无边的蔓延,夜,好长好长,思念却无处躲藏,想你的心情,心是一种撕心裂肺的感觉,那种刻骨铭心的心痛,就像一场一场无法醒来的梦。心中的疼痛与绝望是那么无助,孤独寂寞的路上只有我一个人慢慢走着,种种无端的忧愁袭击着我,总以为时间可以冲淡一切,没想到对你的思念越深,爱你却越深,心底的惆怅,寂寞孤独向谁去诉说?



(二)
在伦敦闻名世界的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地下室的墓碑林中,有一块名扬世界的墓碑。
其实这只是一块很普通的墓碑,粗糙的花岗石质地,造型也很一般,同周围那些质地上乘、做工优良的亨利三世到乔治二世等二十多位英国前国王墓碑,以及牛顿、达尔文、狄更斯等名人的墓碑比较起来,它显得微不足道,不值一提。并且它没有姓名,没有生卒年月,甚至上面连墓主的介绍文字也没有。
但是,就是这样一块无名氏墓碑,却成为名扬全球的著名墓碑。每一个到过威斯特敏斯特大教堂的人,他们可以不去拜谒那些曾经显赫一世的英国前国王们,可以不去拜谒那诸如狄更斯、达尔文等世界名人们,但他们却没有人不来拜谒这一块普通的墓碑,他们都被这块墓碑深深地震撼着,准确地说,他们被这块墓碑上的碑文深深地震撼着。在这块墓碑上,刻着这样的一段话:


When I was young and free and my imagination had no limits,I dreamed of changing theworld.
As I grew older and wiser, I discovered the world would not change, so I shortened my sights somewhat and decided to change only my country. But it, too, seemed immovable.
As I grewinto my twilight years, in one last desperate attempt, I settled for changing only my family, those closest to me, but alas, they would have none of it.
And now, as Ilie on my death bed, I suddenly realize:
If I had only changed myself first, then by example I would have changed my family.From their in spiration and encouragement, I would then have been able to better my country,and who knows, I may have even changed the world.


这是震撼世界的碑文,许多人看到后,都共有同一个感受,就是懊恼自己为什么没能早些看到它……


译文是:
当我年轻的时候,我的想象力从没有受到过限制,我梦想改变这个世界。
当我成熟以后,我发现我不能改变这个世界,我将目光缩短了些,决定只改变我的国家。
当我进入暮年后,我发现我不能改变我的国家,我的最后愿望仅仅是改变一下我的家庭。但是,这也不可能。
当我躺在床上,行将就木时,我突然意识到: 如果一开始我仅仅去改变我自己,然后作为一个榜样,我可能改变我的家庭;在家人的帮助和鼓励下,我可能为国家做一些事情。然后谁知道呢?我甚至可能改变这个世界。
据说,许多世界政要和名人看到这块碑文时都感慨不已。有人说这是一篇人生的教义,有人说这是灵魂的一种自省。
当年轻的曼德拉看到这篇碑文时,顿然有醍醐灌顶之感,声称自己从中找到了改变南非甚至整个世界的金钥匙。回到南非后,这个志向远大、原本赞同以暴治暴填平种族歧视鸿沟的黑人青年,一下子改变的自己的思想和处世风格,他从改变自己、改变自己的家庭和亲朋好友着手,经历了几十年,终于改变了他的国家。

(另一位网友写在这里的评论):儒家一句话早就概括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道家一句话,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治大国如同烹饪小鲜。无不体现万事开头难,先把难的做好了,也就是自己这个本,根本。其他在根本上建设才能根正苗红,稳固,而不会大风一吹就飘摇坍塌。



(三)
甘为你的奴,因为……


我能给你幸福
不想让你孤独
你曾经为爱受苦
不会让你再哭
不会让你再输
让我们为幸福祝福
我愿做你大树
永远把你保护
一二三四为快乐倒数
这么多年寻寻觅觅寻寻觅觅
寻了多少爱情的路
还是找不到
回家的路
你说紫微星划落得夜里
你只想哭
你说不习惯这美丽的孤独
那盏灯为你爱的人
亮的无数
亮到天明最后是熄灭还是输
你慢慢变成了爱情的赌徒
为爱情输了全部
我能给你幸福
不想让你孤独
你曾经为爱受苦
不会让你再哭
不会让你再输
让我们为幸福祝福
这么多年寻寻觅觅寻寻觅觅
寻了多少爱情的路
可我总是找不到回家的路
我要大声说
我是真的好爱你
感谢老天给我机会
在这茫茫人海之中遇见了你
从此我们永远不再寂寞
我要大声说
我能给你幸福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21-03-28 16:39:56
“凡事有度”,“告冠县某法官改庭审笔录过程中的所经、所见、所闻、所感、所悟……”的帖子,我发表的时间也够长了,说的也够多了,应该“该”告一段落了,也许“本主题贴”就此“封笔”,不再“主动发言”,视情况而定吧……
再说一个事:我在上面我的“主题贴”贴文里,曾引用、转载过几位百度贴吧网友、一位天涯网友的发言或文章,但由于“某些原因”,使用前我没有征求“各位网友”您的意见,且未有标写您的“网名”,如有不妥之处“请见谅”!!!“您”如果有意见或要求可以在这个贴中或别的地方向我提……
如果容易改变就不能叫“痴情、痴信、痴义”了,这里的“痴”是不是有点“傻”的意思啊!但如果真有这样的人存在,你如果和他(她)“有缘”,“说句笑话”你会不会有种“哪怕和全世界作对都有人和你站在一起的感觉!”,别管这类性格到底好不好,反正应该有“傻的可爱”的一面吧!!!!!可话又说回来了:谁又能保证“痴情、痴信、痴义”的人“有朝一日”由于“某些原因”不再改变了呢?????——“世事难万全”!!!!!!!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21-03-28 16:39:56
通过“百度搜索”看到,越来越多的网站“转载”或“变相转载”了本“主题贴”的部分内容和本“主题贴”的“指引贴”,只要没有改变我的“根本目的”,也别管“转载”还是“变相转载”,只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站在“我”的角度,“我”还是对这些“网站”和“人员”表示“适当理解”与“适当感激”的,由上“等”原因,我再在本“主题贴”里多说一些话,也顺便再顶顶帖子:为什么上面我说谁又能保证“痴情、痴信、痴义”的人“有朝一日”由于“某些原因”不再改变了呢?????”因我认为就算“痴情、痴信、痴义”应该也可有“普通和终极”之分的,普通的“痴情、痴信、痴义”有时在大的困难或诱惑等面前是“有可能”改变的,而从理论上推测应该还有一种终极的“痴情、痴信、痴义”,“可能是”得到了“天地宇宙”类似于“地球等行星围绕太阳转动几十亿年而不改变”的引力(爱力)的加持或护佑等,最低的表现“天地宇宙”不灭他(她)们应该是不会改变的!假如真有这种终极的“痴情、痴信、痴义”的人存在,恐怕要靠他(她)的表现和你自己的眼光等才能辨识出来吧!而世间未必都是“痴情、痴信、痴义”的人,如果“您”是“痴情、痴信、痴义”的人,在付出“真情、真信、真义”时,我认为一定要擦亮眼睛看准对方是“同类人”,否则会空付了真心而悔之晚矣的!!!愿我们“中华民族”中以“善”为中心的“痴情、痴信、痴义”的人越来越多!!!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21-03-28 16:39:56
说句“笑话”:没一双“慧眼”,给你一块“金子”你也会当成“铜疙瘩”!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21-03-28 16:39:56
其实“有些时候”真会是“怂在路边鲜人问,能在深山来远亲”、“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的,但能对这类人能“适当包容”也是一种境界,知其“品性”可做“过路的朋友”,“不必深交”,“真有困难也不指望他(她)们”!有时“仍”对他(她)们的“真心”帮助“也许”是一种不与之学着的“怜悯”或“感化”,但“我认为”一定要“适度”,不要成了“鼓励”!!!所以“适当理解宽容包容懂的、适当礼让德让、适当帮助爱护弱者、善良、慈悲、怜悯”等心才尤显珍贵,但愿“更多的实力”掌握在具有“这些珍贵心”的“人”手里,“有可能”遭遇苦难的“世界”里才不会让人看不到“一点希望”!!!“善良的人更要自强不息”,有时如果没有“一定的实力”,你“说这说那”,说什么最后“恐怕也是枉然”,也“未必”能改变“实际问题”!以我的感受,至少在现实社会中“弱者”有些时候还是“不被重视的”?说句不好听的“有时弱者你就是贴、巴结”(说好听的就是想搞好关系)人家,有的人“人家”也可能“由于看不起你等”都懒得理你!如果是弱者放在某些地方,好像怎么也不行:你说或做人家嫌你说的做的不是,你不说不做又嫌弃你不说不做了……好像怎么也不行,除非遇到的能力强的人“品德高”,才能给你适当尊重照顾怜悯等,愿我“中华”有实力且品德高的人“越来越多”!!!!!让我们“中华大地”显现的更多的是“温暖”!!!!!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21-03-28 16:39:56
我认为“能力再强也要适可而止,能力再弱也要让人适当拥有”,如果自己知道“苦”不好受,为什么不“适当不给别人造成痛苦”或“给与人力所能及的帮助”呢???否则“苦也许”某天就会到你身上的,让你知道由己推人的重要性!!!“快乐不一定绝对与得到的多少有关的”!“幸福应该是有多样性的”!“鸟儿有吃有喝就会快乐的歌唱”!“泥鳅在泥中嬉戏不会羡慕鱼儿在清水中游耍”!“心态与天性不同,贵在懂得理解包容,多彩多姿,各得其乐”!!!“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找准自己的对的位置而乐在其中才是最重要的”!!!!!“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行行有价值”!!!!!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21-03-28 16:39:56
在我们“中共中央”从严治党、依法治国不断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我告冠县某法官“公然”改法庭“庭审笔录”的“信访控告”事项,从2014年4月9日去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人民法院初访,经检察院等一直告到现在2019年5月18日已五年多了,并且2018年10月26日我把“告冠县某法官改庭审笔录过程中的所经、所见、所闻、所感、所悟……”的贴子发到了“天涯杂谈”版块,而直到现在在我实名举报、到处告状、多方找媒体关注、天涯发帖的情况下,时至今日竟仍没有任何部门给我任何合理答复,有人也“大体上”说过我这样的话“你找记者关注这事别过头,过头就到治你的时候了”、“你要是把这事发到网上如果违背了事实,会拘留你”,我也不知道到现在我到底有没有“过过头、违背过事实”?可现在我还是不得不说,所有对这个事负有“监、管”责任的人员,如果没有“说的过去的特殊原因”,让“案件”发展到现在,我不知道你们都是“干什么吃的”,对照党纪、国法、中华传统道德,你们算不算“不忠”、“不仁”、“不义”……,你们够“人”字那“一撇一捺”吗?我建议“中共中央”或“山东省委”对此案件所有违法违纪没尽到责任的相关人员,全部依法依纪处理,一个不留……来“震慑”所有“不跟党走、不拥护中共中央政策”的党员、公职人员等,早日实现“举国上下全清明”!!!!!!!我“过不过头、该不该被拘留”,得“中共中央”、“人民”说了算……那得“山东省委”、“人民”同意……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21-03-28 16:39:56
我认为:现实中“真正能”做到“你对得起我,我一定对得起你”的公平,也算很不错了,如果能“自愿”按“适当让、适当奉献”等去做那更好了,但是如果自己是第三方,在处理另外两人或多人的相互关系纠纷等时,若是站在调解的角度“根据实际情况”应该可以劝说双方适当让、谅解等,但如果有社会责任且需要做出强制决定时,应该以中共纪律、国家法律等,也就是多数人的意见、公理等为基础、原则。追求“公平”固然没有错,但能适当“让、奉献”等的人却更能让我们体会到感动、温暖,让我们的民族、国家更和谐、美好、可爱……“愿”我们中华民族的追求“适当让、奉献”等优秀品德的人越来越多……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21-03-28 16:39:56
再转载两位“百度贴吧”网友的“像小说一样的”发言,由于“某些原因”亦没有注明“两位”网友的网名,且文字的组合“略有变动”,应不影响原意的表达,望原作者“您”见谅,若看到有意见“您”请提出:
(十)世間任何輿論,任何攻擊,詆毀,任何羞辱,任何困難,“我”都会堅持到最后一口气,因“他”一直在“我”內心支持挺著“我”,为了帮“他”办事,啥苦“我”都会撐著完成。
(十一) 这种人要受到多少轻视,多少欺负,多少白眼,多少困难。就算别人不欺压,光是看着自己和别人的“”差距,想要不自暴自弃真是非常困难。
“这种角色”可以让“他”体会到那些“弱小”人群的痛苦,让“他”体会到人间百态,这些都是天赋异禀、生而富贵的人无法体验也不会想去体验。
他不仅会体验到最“基层”社会贫苦百姓的生活,而且因为一般“特殊人”的血统里DNA少有“基层”的经历,再加上肉身本人性格不甘于与他人同流合污,在社会中堕落,依然保持着真我本色,执着与信仰使得他甚至混的不如一个普通人。
以上这些 话对我的启示:看了上面两位网友的发言,我认为如果某些人“吃的苦多、受的罪多、付出多”,就算站在“公平”的角度,人家“适当”得到的多一点也应该“没毛病”!!!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21-03-28 16:39:56
闲来无事我问妻子“一株鲜花自愿插在牛粪上是否绝对错误”,妻子却说“牛粪那还可以营养鲜花”;可“癞蛤蟆主动想吃天鹅肉”的人,既无自知之明又自私自利,我不知道算“什么东西”,“天鹅”就没可能“啄”你……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21-03-28 16:39:56
我所说的“中华民族”,当然是指“认可”我们“中国”的“中华传统文化道德”的汉族、蒙古族、朝鲜族、藏族、 满族、高山族、回族等所有人的“统一称谓”!!!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21-03-28 16:39:56
假设就算极多的人都想以第一的成绩考入“清华大学”且付出了“全身心”的努力,但每年也只有一个或并列的几个以第一的成绩入校,而我所罗列的“以高和”为最高统领的“七十多条中华传统文化道德”,若一个人想把所有各条都做的“挺好”,更甚者想做到“各条都极好中的极好”,那恐怕没那么简单,那应该比“以第一的成绩考上清华大学”难的“多得多”,可如果我们的“整个中华民族”都认可且愿意把“以高和为最高统领的七十多条中华传统文化道德”作为目标和追求,假设就算有的人这一条或几条做的很好……有的人那一条或几条做的很好……综合起来从总体上看我们整个“中华民族”的民族素质、特点体现的也可以达到“以高和为最高统领的七十多条中华传统文化道德”标准,当然“我们中华民族”更多的人亦或是每个个体人都做好所有的“传统文化道德”的各条就“更好了”!!!若“赶巧”我们“中华儿女”都认可我所陈述的我们“中华传统文化道德”,那么会有一个很重要的表现就是“我们整个50多个兄弟民族组成”的“中华民族”思想会“彻底统一”,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会从“心底”里“真正升起”自己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我们的“民族凝聚力”会“空前强大”……我们的“民族前景”将“极度辉煌”……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21-03-28 16:39:56
人有时再苦、再累、再难也选择坚强的“活着”,“也许”真的不是光为自己,而是为了那份责任、那句誓言和值得自己留恋的人“不孤独”而坚持着……你“解脱了”,可曾想到被你遗留在世上的一心指望你依靠你的亲人的那哀怨、孤苦、望眼欲穿也不能再见到你的眼神……你也狠得下心做出决定……

送别一位“过世”亲人有感!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21-03-28 16:39:56
既“疼得慌”又“恨得慌”的感觉一次又一次在心底蔓延……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21-03-28 16:39:56
自己的伴侣、亲人、朋友等没有缺点,只有优点当然好,可若是自己与对方都知道“自己”有“暂时”没有改掉的缺点,而从总体上看“缺点比优点多”,而这样的自己与对方仍然能彼此“理解、包容、相知相惜”等,他(她)们间的纽带也许“反而”会“极牢固”,相互间同样会真正的做到“荣辱与共、不离不弃”!!!!!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21-03-28 16:39:56
国家在调查法院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过程中,从接到举报线索(特别是以走访的形式举报控告的举报线索)——审查——受理——分流——初查——答复——不服申诉等在具体操作和时限等都有比较详细的规定。以前在县里、市里、省里等我都曾拿着不服冠县民行科处理意见的申诉书去了,这些部门恐怕都能管。通过查询学习我看到我们国家在人民控告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及程序还是很比较完善的。但是就像前不久中央电视台播放的《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片名中的含义那样,制度好固然必要,而实施制度的人的道德、能力、担当也必不可少。只有实施的工作人员本着自己的道德,担负起应尽的责任,拿起法律法规程序等武器,运用自己的智慧,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才能事半功倍。反之如若道德不强、责任不负、该查的不查、该说的不说、保密意识不强、应付公事,那再好的政策让这些人实施,也会如拿快刀刀背劈虎无甚两样。虽然制度和人才都必不可少,但我更同意国家用人制度中的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既然能提为干部,应不会是庸才,必有一定能力,即使自己能力不足以查明真相,还可向领导、上级请教汇报,或即使查不出真相,只要认真去查了,也会吓的犯罪分子胆战心惊,对他们也有一定震慑作用,我们老百姓也能理解,比那些道德差能力强,应付公事或掩盖事实的人办案恐怕强百倍而不止。我好像听说有反腐专家说过“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如若真是如此,那我们平民百姓的监督岂不难上加难。有人笑说“犯小错一般不用管,犯大错一般都是大官或有大后台一般不敢管,犯不大不小的错造不成影响一般不管。”虽然说的有点太过,但也不一定无有一点道理。县里的如果工作些年未必没有自己的小圈子,没有他们的一股势力关系网,而县市有时在某种意义上又很密切,市省有时也有这种情况,就像前不久“中央电视台”播放的《打铁还需自身硬》中那个纪委干部都说“你真查某人时他们都有自己的一股势力,那真叫一个难,难的一塌糊涂,你会感到暗流涌动,汹涌澎湃,你又不能把他们都得罪完……”更何况是我一个平民。根据我这个事的实际情况我又不得不明告的情况下,对方坏人等可不可能“坐以待毙”,也别管关系找进去找不进去,有没有官员从实质上帮这些坏人先不说,而找县、市等的关系阻挡查处我想他(他们)不会不去做,而案子走到现在,如若真再查明事实落实庭审笔录确实被改,我不知冠县法院、冠县检察院等单位或部门和相关领导由于司法责任制、监督责任及领导连带责任到底会有多少人受牵连,他们会不会成为本案向前进的阻力,如果这些人的阻力再加上犯案人的阻力,如果没有省里等相关领导部门的介入和媒体的报道(媒体的介入或个人网络上的发布等最后也是为了促进相关领导部门依法严格尽职),我岂不是螳臂当车。我想道德差的官员就是认为抓住了老百姓的一些弱点:没人没势没能力的人中,我不知道能像我这样的方式告的受害百姓到底有多少,往往是请律师花钱告不但花不起且易受扼杀,而自己告常常因不很懂法律法规或没选择合适方式而该说的没说不该争的又争了,往往让坏人抓住漏洞,用拘留等方式扼杀或打击报复。而对我们百姓而言,受坑害的利益用价值来衡量,往往举报申诉的代价比这个价值相当或更高许多,还不知结果如何,很有可能是后果为雪上加霜,更甚者家破人亡。我曾看到网上有个流传不管是否为事实,反正有这样一个信息大致是说:他得罪了一个有势之人,被人找黑道中人在他有伤病住院时注射了含艾滋病毒的液体,使其患上了艾滋病。我不知人性到底有没有这样坏,但单说如若我一个小小平民得罪了太多官员等势力,他们若真想害我,就算不用上面说的方式,就是找机会制造一起车祸等也能要了我命,这些都有可能并干的很隐蔽发生了也无从查起,或是他们在我余生处心积虑报复于我,我就是心思缜密层层设防、处处小心而我这一平民之身也未必幸免,但他们也未必得逞,不是还有一句“人叫人死天不愿,天叫人死活不成”吗?我只能听天由命了……
“民告官”的案子可能没阻力吗???好人不一定所有人都认可,坏人也不一定把所有人都得罪完!!!这种事发展到现在期间如果没有一点阻力就不正常了,就像我一开始还在冠县法院信访时,本来牵扯改庭审笔录的我姐的案子,就是一个普通的公民离婚的民事案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持有效证件就可以查阅复印庭审笔录,这是法官应知道的最基本的常识,可我在信访时见一个冠县法院身为院级领导、资深法官的干部时,他竟说我“你当事人有什么权力查看庭审笔录,那都是法官制过的!”
叙述一个事:在我要求冠县检察院控申部门为我正式办理受案手续时,我见到了一个控申部门领导,我给她看了我最初递交给冠县法院信访科邴科长的材料(上面的材料三)并说明情况,后来她把我领到另一位控申工作人员那里,并把我交给她的材料递给了那位工作人员,然后说“你把这事给他办一下”,然后她就出去了。过了一会,那位领导又回来了,问那位工作人员“给他办好了吗?”工作人员说“还没有”。那位领导又说“我就稀罕,他怎么什么事都记的那么清楚?”然后又重说了一遍这句话,才转身走的。等我下一次再往冠县检察院时,控申部门另一接访员(上面那位领导和工作人员以外的另一人)接待我时检查了我的手机看我有没有在录音……对上面这个事我认为只宜阐述事实,不好发表太多意见……我只能说反正通过老些事我感觉冠县检察院“有洞察力的、精明的”人才大有人在,但我不知道这些人的才能有没有真的用在了办案上?
根据我对检察院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转入检察院初查部门初查的案子,有一条的“法律精神”应是“初查部门的相关人员若对移送的需要初查进一步核实的线索,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后,通过日常生活经验等判断,主观上认为有犯罪事实的,就可转入侦查部门立案侦查。”所以,我在还没有去“山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之前就曾跟冠县检察院民行科的工作人员说“我去冠县法院那么多趟告了那么长时间,现又在你们检察院告了这么长时间,要是如果没人把庭审笔录改了,审理我姐案子的法官等愿意我吗?从日常生活经验判断难道不能说明我姐的庭审笔录被改的可能性极大吗?”可人家民行科那位工作人员说“你没提具体谁改的人家谁管这事啊?”也别管检察院这方面的法律精神是否是我理解的那样,我觉着就从法院的角度,我已把此事闹到这种程度,从证明冠县法院某些人是否到底清白的角度,也应彻查此事,还原事实真相,况我要是错告或诬告等也可追究我的相应责任,但当时我看上面这条路是走不通了。另外在去“山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之前,我还曾和民行科的工作人员提过建议:我申请的是对改笔录案件让您检察院监督,不是光想鉴定笔迹,你们不查一查法院的电子归档,看一看归档的电子笔录和现在的是否一样;问问法院有没有从城关法庭办案人员手动输入到法院内部电脑的笔录内容的监督体系,对照和现在是否相同;另外笔录是黄庭长审理该案时从审判庭里我们看着用电脑直接一遍打印成的,双方都没要求修改,各自看完内容后当庭签的字,他的电脑中有无此笔录的电子存档。民行科的工作人员也说知道可能有这些途径,而我提了这些意见以后也不好再问什么,究起来是人家民行科在办理案子……后来民行通知我要想去我提出的“山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做笔迹鉴定,就算检察院审查后同意,还得征求人家法院的意见,法院若不同意我提出的这个鉴定部门需我们协商处理……且需我自己去找法院协商。我说“我个人和法院之间有纠纷了,你们检察院对这个事的监督有法律责任且有法律强制力,你们让我自己去找他们协商合适吗?再说他们冠县人民法院可以说人才济济,还能怕我一个小老百姓找鉴定部门来骗他们吗?他们还可以做文证审查、还可以再委托别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且要是确实认为我找的部门不适合做此次鉴定,我认为他冠县法院要说明是这个鉴定机构没资质,还是这个鉴定机构的哪个人或哪几个人与我有关系,否则他法院我认为不应该不同意我提出的鉴定机构。且我觉着这些工作适合你们冠县检察院去做,我自己去找冠县法院协商恐怕不多合适吧!”而检察院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说“当时冠县法院谁让你来找我们冠县检察院的,你可以去问谁,你不能光让我们检察院去找法院。”我没有办法,只好出了冠县检察院来到冠县法院门口,因最初是冠县信访李副院长指给我去冠县检察院的,所以我给她打电话说“李院长,我在冠县检察院提出,对我有异议的问题笔录上我的签名,去山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真伪,不是我非要给您冠县法院抓丢人,是我离了这个证据我姐的事没法解决。”李院长说“没事,这是你的权力!”我接着说“检察院民行科的工作人员说我提出的鉴定机构是否能做此次鉴定,除了检察院审查外,还需要我自己同你们冠县法院协商看法院是否同意,我同民行科工作人员说你们冠县法院鉴定结果出来后可做文证审查,若有异议还可委托别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再说作为我一个普通百姓也没能力骗法院,要是没发现这个鉴定机构没资质或工作人员和我有关系,我觉着就没必要再换鉴定机构了,且我对民行科工作人员说我个人和法院有纠纷了,你们检察院有对这个事的法律监督职责,让我自己找法院合适吗?可民行科工作人员说当时最初法院谁让你来找我们检察院的,你去找谁问这事,不能光让冠县检察院找法院。可当时虽是您让我找的冠县检察院,但我不知道您那时是代表个人还是代表法院?”李院长说“这个事以前我只代表个人,你说的这个事还是检察院和法院之间好协调,个人不好协调,我会适当尽我的责任的。”后来冠县民行科通知我冠县法院和冠县检察院都已和我达成一致可以去“山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去做司法鉴定,且去之前需对我做一次询问并制作一个询问笔录,于是我去配合这次询问。询问我的是民行科的两位工作人员,而在询问过程中,其中一个工作人员拿着从法院拿过来的“需审查的那份庭审笔录”,让我辨认是否是我要求鉴定的档案室存放的那份庭审笔录。我大致看了看说“应该是”。那工作人员说“你要不就说是,要不就说不是,不要说应该是!”我说“我说笔录是假的还得去做鉴定,这份笔录我用眼看看然后我说是档案室那份就有效力了?”工作人员还说“你确定一下要是不是你要求鉴定的那份笔录,我们就不用费劲再去鉴定了!”我说“法院谁也不承认改了,那法院档案室里只能存放一份卷宗,难不成法院敢拿出来第二份,你从法院档案室或别的部门拿出时人家法院没让你签字啊!你要有什么担心,你只要能证明你拿的这份卷宗是从冠县法院拿出来的就行了,不用在这坚持我?”我认为我无论站在我的角度还是那位工作人员的角度我的回答都“没毛病”,但那位民行工作人员还是在这个问题上坚持自己的意见,还是非要我做出或肯定或否定的判断。于是我说“你去叫你们冠县检察院一把检察长来这个事我也是这个意见,你就是把聊城市检察院的大官叫来这个事我也就这个意见”,于是最后这个事才按我的回答记在了询问笔录上。说句笑话,当时“我没看出”让我看的笔录有什么不妥之处,我答了个“应该是”,“假设就算我看出有问题那时就是我能指出的时候吗……”只要检察院相关人员能证明这份笔录是从冠县法院出来的,鉴定后不管出了什么问题,上边“真查”我认为总会水落石出,工作人员就这个问题适当的问我的意见,我不那么反对,要这么较真,我就不理解了……其实上面我也提到了,就光我知道的我举报的这个案子的初查途径,除了鉴定我的笔迹外就还有别的途径可走,但我一开始主要是坚持鉴定我的笔迹真伪,别的途径一带而过,说句“实在话”我也知道,都是一个县城的,对冠县检察院在这个案子上有相关监督等责任的所有人员来说,只要鉴定结果是“公平合理”的,你们“对各方都好交代”,说句“不好听”的“至少”你们应让我感受到你们在“努力尽职尽责”的在“促成此事在向公平公正”的方向进行,多好的路子,既尽到了应负的监督责任又“少做难”,不是还有司法责任制的追责机制吗……如果鉴定不出是假的通过我们相互那么长时间的了解不走到最后我会罢休吗?但事不一定尽如人愿……后来在“山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没有鉴定成功,而民行科根据该鉴定中心的建议等问我是否去北京等地咨询司法鉴定中心,如果有承接的,民行可出委托书。而我有点担心会同山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一样,光让我损失时间和路费等最后还鉴定不成。于是我对民行科工作人员说我曾提到的“我申请的是对改笔录案件让您检察院监督,不是光想鉴定笔迹,你们不查一查法院的电子归档,看一看归档的电子笔录和现在的是否一样;问问法院有没有从城关法庭办案人员手动输入到法院内部电脑的笔录内容的监督体系,对照和现在是否相同;另外笔录是黄庭长审理该案时从审判庭里我们看着用电脑直接一遍打印成的,双方都没要求修改,各自看完内容后当庭签的字,他的电脑中有无此笔录的点子存档。”这些工作你们已做了吗?她说赶巧我们正准备做这些工作。于是她当着我面给冠县法院信访李副院长打电话说想查法院档案室的一些地方,然后又给审判监督庭打了电话,然后她让我在冠县检察院等着,和一民行工作人员去了法院,去了些时候回来说审监庭的电子归档和现在的笔录看不出差别。我说黄庭长电脑里面有吗?她就给黄庭长打电话,然后说你在这等着,我们去城关法庭看看。她带领民行工作人员去了些时候后,回来告诉我城关法庭黄庭长正开着庭呢,黄庭长告诉她不看他城关法庭电脑也行,县法院除了审监庭外还有别的一些部门可能也能看到笔录内容,然后这位民行科工作人员对我说现在也快下班了,你要不下午再来吧,来了后你在这我们就去调查县法院黄庭长说的那些部门,看和现在的笔录是否能对上号,并说这回若真查出有对不上号的法院就该作难了。我从民行科出来在冠县县城吃了点饭,到上班时间来到检察院西门岗,民警知道我的来意后给那位民行工作人员打了电话,不一会儿,那位民行工作人员来到安检室,对我说你也和我们一起去法院看看是否能对上号,我说你们检察院审查案子我去不多合适吧!然后那位民行工作人员带领另外一名民行工作人员去了法院,我便在安检室等着,过了一会她们回来说查到的还是看不出差别的电子扫描件,我也没再问她又查了几个部门。于是我又对那位民行工作人员说黄庭长的城关法庭电脑你们还没比对呢。于是她说她用她的电话给黄庭长打电话,打通后两人说了老大一会,“说的内容我听不很清”,她应是开着电话免提说的,但不是很响,当然也不知道对方到底是谁,从声音和语气判断“有点像”黄庭长,可关键是我听到对方“好像”在电话中“情绪比较激动”的说了一句“那天我没带电脑,全部是手写的!”,可当时我没说什么,是人家民行科在办案子,“有一点”法我一个举报人能少说还是少说,除非我不说“案子就不往前走了”!后来那天也没再去城关法庭,于是我又回了家。几天后我去找民行科那位工作人员,当时有另一位民行科工作人员在,我问那位民行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有进展吗?她说没有。我说我听到那天你在安检室给城关法庭的本案法官打电话时,对方不是说了句“那天我没带电脑,全部是手写的”吗?那位工作人员说“俺没你敏感,俺没听到,再说几年前法院就不让手写庭审笔录了,都是用电脑打印的!”我说“您调查案子可能有录音,若有,您可以再听听”后来我还说过那位民行工作人员“你说法院几年前庭审笔录就不手写了,可他若说当时是手写的,而现在是打印的……”该说的我都说了,并且又过了些天这位民行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时我又说她“如果那位法官当时在电话中是我听到的那样说的,那就证明这个法官也不认可现在的庭审笔录了。”她下面说“就算是你说的那样也不行。”于是我说她“法院改笔录的人一开始我都没想治他们太很,我希望你们不管谁做什么事先保护好自己。”然后我们结束了通话。而后又等了老长时间我便二次去了法制日报社,还去了中华妇联总部接访处、山东省委接访局、山东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几处上访(这次出去好几天才回的家),回来后就把让民行科对该笔录上我的签名进行检察院内部委托鉴定的请求告诉了那位民行工作人员(以上提到的那位民行工作人员是同一个人,也就是冠县民行科的一位领导),去时安检室的工作人员说当时那天山东省督导组的领导正在冠县(后来别的人有说是省检查组的,有说是省巡视组的,不管到底何部门,反正听说那次查冠县检察院和法院了,但说也查了些别的部门。),又过了几天,我去冠县检察院去见那位民行工作人员,安检室(西门岗)给她打电话后,她在安检室的电话中对我说如没新情况提交就别见面了,于是我在电话中对那位民行工作人员说头几天省督导组的在这吧,她说是。我说我这次又往法制日报社去了,还去了别的老些上级部门信访过,你们有的所有材料法制日报社几乎都有,这次找记者和上访前没有告诉你们,“回家后怎么觉着还是告诉你们一声好”。那位民行工作人员“却”说我“你愿往哪找记者往哪找记者,你找联合国都没用,你愿往哪告往哪告,别说最高检,就是省高检也不管你这一点事,还得靠我们基层来办理,你愿往哪上访往哪上访,我反正形正不怕影子歪”。“该说的我已都和她说了,于是我们结束了那次通话。”而后来突然有一天,我二哥中午十二点给我打电话说让我给我母亲换纸尿裤,他没时间换了(以前每天中午都是我二哥给我母亲换),我随口问了句你学校有事啊?他说不是学校有事,是学校来了检察院民行科的一名工作人员(就是我上面说的那位民行工作人员)和另外一名冠县检察院工作人员,要调查我咱姐笔录的事,并要采集我的笔迹做鉴定。在以前刚开始去冠县检察院举报时,和冠县检察院民行科以及冠县检察院技术科对做我一人签名的技术鉴定还是做我和我二哥两人签名的技术鉴定,我们就争执过,并为此争执我去山东省高级人民检察院越级上访了一次。他们冠县检察院的观点是我的一个人的笔迹不稳定,两个人的准确度更高,更有利于查明案情,只要我们两人有一个签名是假的笔录就是假的。可我的观点是一个人的笔迹如果不稳定,若做两人笔迹鉴定相对她们的观点来说,两个不稳定还是不稳定,就是十个不稳定加起来还是不稳定,在这里多做有用吗?并我已告诉民行科我能明显看出签名不是我的笔迹,她们又说有一个是假的笔录就是假的,现在又只是举报线索的初查阶段,又何必再做我二哥的,况我的签名鉴定还没做;另一个没说出口的原因是因为我二哥虽然告诉我他看出笔录内容绝对被改的面目全非,但我问他签名时,他说看着极像他的,但好像又有不妥之处,他拿不准,而当时我觉着反正我已看出假笔录上绝对不是我的签名,能证明有一个签名是假的笔录就是假的,反正我二哥已告诉我笔录内容绝对被改的面目全非,对我来说这已经足够了,所以我就从第一次让我二哥看了假笔录复印件后,一直到检察院初查调查他前我都没再让他仔细辨认过他签名的真假,他对他的签名只停留在拿不准上。而当时冠县检察院,从我为此争执往山东省高检院越级上访回来后,从没有人再提做我两人的签名鉴定,我和冠县检察院应已达成共识,况县法院邴科长连同刘科长等和我去山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时也是只做我一个人的,怎么现在初查阶段让她们内部委托鉴定又成了鉴定两个人的,且我现在又多了一个领判决书时送达的签名只有我一个人的,连同上面所述原因,我告诉我二哥我连同我父亲的意见都是有一点办法在举报阶段不让我二哥参与,于是我二哥照顾各方面原因拒绝了做他的笔迹鉴定,并拒绝了在检察院调查人员的询问笔录上签名,但告诉了该检察人员她出示的笔录内容绝对不是当庭签的笔录的内容,被改的面目全非。后来那位民行工作人员为此事说我你们家的事你们还不配合,说我怀疑一切。我辩说“其一以前由此事我去山东省高检院越级上访了一次,从那以后你们谁都没有再提做我两人签名鉴定,况后来去山东政法学院鉴定中心也只做我一人签名鉴定,现在让你们内部委托鉴定,有一个是假的就是假的,今又何必又让我二哥参与鉴定,况我的鉴定结果还没出来;其二现在是我独自一人举报,我二哥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参与举报,若已立案侦查,我二哥自会配合,现在是初查阶段,就算这次作为证人角度,我二哥也已告诉你你们出示的笔录上面的内容绝对被改的面目全非,按最高检有关规定,在初查阶段受调查人不愿在询问笔录上签名的你们调查人员记录原因就行了,我们觉着照顾自己的原因我二哥的决定并无大错,对你们的调查并无影响。”对此事辩论最后我们还是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而现在她们民行科出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上面只说由于对方律师刘说是自己的签名,和我的签名的鉴定结论是我所写这两条就“足”以证明笔录没有被改,那么足见我二哥做不做鉴定对她们做出最后判断没什么影响。而我二哥曾对我说过检察院去他工作的学校调查他时,他已告诉检察院调查人员她们出示的笔录内容绝对是被改的面目全非,但是假笔录上他的签名是否是伪造,他看着极像,但好像又有不妥之处,他拿不准,这也是我二哥不参与笔迹鉴定的最主要原因,让我不解的是,民行科在初查过程中我知道已调查过审理我姐案子的判决书上打着名字的法官,而今民行科给我的答复书上只有对方律师刘的证言连同我的签名鉴定结论,而我二哥也说庭审笔录绝对被改的面目全非的证言,以及与该案审理有关的四位法官的证言却只字未提,到如今我都想不明白……
说实话,我从一开始告赵培广到后来告改笔录的法官等本意都想让他们能回回头,适当补救补救,降低些社会影响,没想治他们谁太很,因别管怎么说此事也不是杀人放火一点补救余地都没有,人若做了影响自己一生的错事后悔的滋味真的会很不好受的,如果能适当补救悔改我当时还是想适当给他(她)们些机会,但万万没想到会有现在这局面:我们诉赵培广别管是重婚还是遗弃都是刑事自诉案,如果不造成太大影响转成公诉就是民不告官不咎的案子,他当时比较好补救;而改笔录法官对国家而言他(他们)绝对该追究责任,而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等出发本着治病救人,让他(他们)改过自新的目的出发展开控告,但他(他们)本来能想办法补救,如此事知情者当时范围没有过大,没有造成太大不良社会影响,改了还得解决事,再受到法院一定处分,又丢人还费力不讨好,别的知道听说的法官等也会引以为戒,我认为也未尝不可。我也不知能走到现在这局面,到底是犯案人一开始就认为他自己能力大,谁也怎么不了他;还是因为他听说冠县老些官都说改这是“神经病”等,既然改了就不回头,就是明知最后挨治也要死抗到底,到时不是英雄也当枭雄;或是我所说所告的一切事情发展的严重性所有知情相关人员,由于犯案人做的太不是人事,都不透露给他分毫消息,让他们绳之以法才解恨,他们还在那里庆幸不已;或是他们真的可以一手遮天,无论我如何告、上面如何查他们都能蒙混过关、逍遥法外、全身而退;或是别的可能……我不知他们这些坏人怕不怕,反正我对我的人身安全等问题还是有点担心的,这我不认为是丢人,也不认为是弱点,如这点原因的怕都没有我还正常吗?因我说人家这个该负责任,那个没有人味,而我除了告这个事另外的责任太大了:父母养大我的恩情没报完,陪爱妻到老的承诺我没做完,把一双儿女带到人间抚养他(她)们的责任我没尽完,我若有事对他(她)们就是塌了天。或问那你为了一个你知道通过努力也不一定让她过多好的患可治愈精神病姐姐还治这事干什么?说实话,当时我是因为赵培广的一点情义不讲、一点责任不负和法官明知笔录上面写的那么明确还帮赵改的无情、猖狂所气:对赵培广来说我觉我方要求不算过分,不算光顾我姐利益,不管赵的感受。要说我姐自身也有问题,可赵当时是他自己明知各种情况赖着同意这门亲事的,若我姐不嫁他,嫁给别的有一点情义的人也不会造成现在这种无依无靠局面,她这一生不是毁在赵手里吗?现在发展的连子女七八年对我姐都不管不问。赵不应该负点责任吗?人应有怜悯之心,最起码应有感恩之心,有人说杀鸡也要照顾鸡的感受,尽量减少它痛苦的程度和时间长度,而对曾和自己生活了十几年并有一双共同子女的妻子负点责任就这么难吗?难道在离婚时让二子女到场打一下保证说离婚后他(她)们管自己的母亲都不应该吗?这种事我们不求助法院等国家部门我们有别的办法吗?而法院某些人又一点理不说,你不支持我们的诉求我们还可以往市里上诉,而改我们的证据我们唯一的希望都没有了,我们明知道被改了我们能不告吗?有这样欺负人的吗?我姐这么一个可怜人你坑她何用,我不知道到底什么样的人为了什么样的目的改庭审笔录。但我也不止一次的纠结,不知道为一个我姐这样的人万一毁好几个人到底值不值得。我们这些平民过苦日子过行了,真让官员从好日子一下子过苦日子真是苦不堪言,而那又有什么办法,对知错不改、死不回头的人除了用强制手段惩罚他们以达到使之警醒的目的又有别的什么办法……
楼主:姓名曹明云  时间:2021-03-28 16:39:56
从2013年赵培广起诉离婚,一直到现在,只有2013年春节我姐女儿曾经来到我父母处(此前我姐两孩子已好几年没来过我父母处了),那时我母亲刚摔伤了,她来看望她的姥娘(事后听人说,当时我姐女儿先去的我村她姑家,她姑父叫她来看摔伤的姥娘的,也只是传言)而至今2019年6月已又五六年了,而期间在我姐每年都去郭庄村老些趟想见赵父子女三人的情况下,赵培广当然不容易见,可二子女也从未见过一面,退一万步说姥爷、舅在告你们父亲,抛开是非对错先不谈,就算你们不愿来吴村,难道每年你们的母亲都去郭庄好几趟你们都不能想法见见你娘,说点“好话”宽宽你娘的心,我们都知道有精神病底的人有不顺心容易犯病,就算一个没病的人五十多岁了子女等这么些年都不管不问也可能“出问题”,更何况一个有精神病底的人……这几年由于我姐对前途无望老犯病已快把我父亲拖垮了……特别是今年,七十多岁的老父亲对我说他真的有点力不从心了“以前我自己能把你姐拉屋里,现在拉不动了,你姐我快管不了了……”近两三个月,我姐频繁跑出我父亲的看管,被大名等外地派出所转送我们清泉派出所再送到我父亲处三次,被东古城派出所送回我父亲处一次,被郭庄所在乡镇斜店派出所送回我父亲处一次,被冠县民政部门连同郭庄村支书一起送回我父亲处一次,都是在我姐不愿回吴村,说自己是郭庄的人,要在郭庄等着见子女的情况下不能见到而被送到我父亲处,且最近四五天我姐又跑到郭庄村支书家,对支书说她是郭庄的户口、郭庄的人,要在郭庄等自己的子女等人,可郭庄支书给我打电话问我能不能把我姐接走,我说“十八周岁后的成年子女,父母已没有抚养她的义务,更我姐现已五十多岁了,且我父亲确实已没有抚养她的能力,她的子女早已成年(1990年8月2日生一男孩取名赵某宝,于1993年2月17日生一女孩叫赵某华,两人都是二十六七至三十来岁的人了),她的丈夫更没有离婚,不能光靠我父亲管。”可郭庄支书在电话中说“理我知道该这样,可你姐的孩子等都无法联系上,如果可以你还是先接回你父亲处……”后来我姐在郭庄“住了一晚”被我父亲和我接回吴村,可这是我姐病情“比较稳定”,如果精神病症状严重些的情况下,她不愿回我们吴村,在清泉派出所和斜店派出所我和我父亲接她时,都曾由于精神病症状比较很而情绪激动的大闹说“生是郭庄的人,死是郭庄的鬼,我的户口在郭庄,凭什么回你们吴村”,最后我和父亲不能接回,而被清泉派出所或斜店派出所民警自己想办法用警车送到吴村我父亲处,根据我父亲的实际情况真的无法更不应该再继续照顾我姐了……希望我们的党、国家早日对这些半个理不说、不讲一点人情味的人早日采取措施、查明真相,惩罚不讲责任、情义等的品质低劣的人,让他(她)们早日“改过自新”,早日让冠县乃至全国“更加风清气正”……

楼主:姓名曹明云

字数:263265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18-10-27 02:44:33

更新时间:2021-03-28 16: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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