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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临湘支行还是咱老百姓的银行吗?

楼主:再回到从前T  时间:2021-02-23 16:27:24
2019年3月中国银行临湘支行发生的职员李曼莉重大恶性诈骗案件,其实质就是中国银行临湘支行的失职渎职。在此案件中李曼莉利用职务便利,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窗口从事非法揽储活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金融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李曼莉犯罪其实就是职务犯罪!中国银行临湘支行必须承担其员工李曼莉恶性诈骗的全部责任!一、中国银行临湘支行营业大厅大堂经理李曼莉利用职务之便,在工作场所以介绍银行理财、揽储的名义,说中国银行理财信誉度高、利息稳、靠得住,任何条件下中国银行不会倒闭,就是要倒闭,中国银行临湘支行的大堂经理只要手指头点动几下键盘,钱就返还到储户的账上。就是在她的欺骗下,我们从2011年——2019年这段时间内,先后多次在中国银行临湘支行营业大厅送交现金到业务窗口,案发时诈骗金额尚有1695.5万元。这起诈骗案中受害的十七名群众一而再,再而三上当受骗,并不是李曼莉的骗术高明,也不是我们这些人人傻钱多,容易被骗,而是我们被中国银行这块金字招牌照晕了头,因为中国银行临湘支行是国家最核心的经济金融部门,我们信任的是中国银行临湘支行,我们哪知道该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机制形同虚设!二、中国银行临湘支行,利用群众对中国银行的充分信任,上到管理层下到柜员严重失职渎职,直接导致员工李曼莉恶性诈骗案发生。李曼莉之所以能够诈骗得逞,时间长达八年,完全得益于中国银行这块金字招牌、得益于中国银行营业大厅的平台和大堂经理职务、得益于中国银行在员工管理上以及经营过程中内部管理流于形式、得益于中国银行放纵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得益于中国银行领导监管严重失职、得益于管理部门监管缺失、姑息养奸!试问,如果李曼莉是一介无业市民,在自己家里揽储理财,谁会把如此多现金送到她面前?更何况中国银行临湘支行的营业大厅没有一条提醒标语、没有一个警醒牌子、也没有任何工作人员来提醒要防止银行员工借揽储理财实施诈骗,甚至银行电子显示屏都没有防范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更没有收到过中国银行的提醒短信、电话提示!中国银行临湘支行不仅在客观上、而且在主观上充当了李曼莉诈骗案的帮凶、保护伞!2019年6月,岳阳银保监分局对临湘支行进行了警示谈话,对9名责任人内部问责(警告4人、经济处罚5人)、2019年10月,岳阳银保监分局再次对中国银行临湘支行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不仅证明了中国银行临湘支行内部管理失控的情况属实,也证明了在李曼莉诈骗案中中国银行临湘支行负有主要责任的情况属实。李曼莉事件发生后,受害人曾于2019年6月11日、2019年9月20日、2019年12月23日、2020年3月24日多次把信访材料寄往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并于2019年6月26日、2020年7月29日、2020年8月21日、2020年9月28日到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2020年9月30日、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1月13日到中国银行临湘支行多次反映情况、提出合理诉求,但到目前为止受害者没有收到中国银行临湘支行任何情况通报、信息反馈、解决任何实际问题。更有甚者在2020年8月28日临湘市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李曼莉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后,中国银行以判决书中并没有涉及临湘支行责任认定问题为由,无视事实的存在,拒不承担相应的责任!殊不知中国银行临湘支行的责任认定不属公安管辖范围,公安机关没有法定权限!但岳银保监罚决字〔2019〕9号中明确了中国银行临湘支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啊!中央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正是中国银行临湘支行这典型的漠视群众利益和权益,才导致群众投诉无门,激发社会矛盾!该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性质十分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受害仅十七户家庭(其中换肾1人,癌症患者3人,大病未愈者1人),给受害群众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不仅造成了临湘市广大群众对中国银行等金融部门极度的恐慌,更造成了临湘市社会的极度不和谐不稳定。作为此次案件中的受害者,我们请求帮受害群众做主!既然钱是送交到中国银行临湘支行,李曼莉又是中国银行临湘支行正式员工、银行的大堂经理,她的行为完全代表中国银行临湘支行。现在我们这十七个家庭一辈子的血汗钱、救命钱只能向中国银行临湘支行讨要!

楼主:再回到从前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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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21-02-17 08:50:14

更新时间:2021-02-23 16: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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