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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烝民,扯谈“物則”

楼主:吃饱了混天黑V  时间:2021-04-05 08:32:18
天生烝民,扯谈“物則”



《尚書•伊訓》:“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

按:格神时代,先人们认为,人间发生的百祥和百殃,都是天意。



《詩經•大雅•大明》:“天難忱斯”

《尚書•大誥》:“天棐(非)忱”
《尚書•君奭》:“天棐(非)忱”

《尚書•康誥》:“天畏(威)棐(非)忱”

[忱] 忱:誠、信,誠信。

按:西周早期,有周统治集团认为,天无诚信。



《列子•力命》:“老聃語關尹曰:‘天之所惡,孰知其故?’”

《老子》第七十三章:“天之所惡,孰知其故?”

按:春秋时期,像老子这样的哲人,也还是搞不清楚,天之所惡与所好的缘由是什么?

既然“天”无缘无故喜怒无常,那么老子就发明了一个有规律可循的“天道”,取代“天”的位置。

在宗教信仰层面,用“天道”取代“天”,其根本目的就是减少不确定性和增加确定性。



《師訇簋》铭:“旻天疾畏(威)、降喪”。

《毛公鼎》铭:“敃(旻)天疾畏(威)”。


《詩經•大雅•蕩》:“蕩蕩上帝、下民之辟,疾威上帝、其命多辟(僻),天生烝民、其命匪(非)諶,靡不有初、鮮克有終。”

[辟] 辟:君。毛詩傳:“辟,君也。”在西周铭文中,下位者称自己的主人为“辟”。

[辟(僻)] 僻:邪,邪僻。

[諶] 諶:忱,誠信。

按:“蕩蕩上帝”,上帝蕩蕩也;“疾威上帝”,上帝疾威也。

“蕩蕩上帝、下民之辟”,上帝是下国烝民的主宰。

“疾威上帝、其命多辟(僻)”,上帝多僻,就是“上帝不常”,就是“天非忱”。

“天生烝民、其命匪(非)諶”,烝民非諶,就是“民非忱”。

“靡不有初、鮮克有終”,有始无终,极难做到终始如一。这八个字,既是形容下民的,也是形容上帝的。



“上帝多僻”(天非忱),是指人生难以预料。
“烝民匪諶”(民非忱),是指人心容易多变。

西周初期,有周统治集团对自己的小邦周能够打败大邑商,对殷商的民众和附属国这么快就背叛商紂王,感到突然和不可思议,认为这是“天非忱”、“民非忱”。

顺天革命、有周代商,诸多殷商旧族的命运,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心动荡,忐忑不安。

武王以文王的名义,诰告殷商旧臣旧族,开场白就是“上帝多僻、烝民匪諶”(人生难以预料,人心容易多变)。

殷商旧族人心动荡,武王声称这是上帝在荡荡(上帝荡荡)。

殷商旧族遭遇百殃,武王声称这是上帝作不善(上帝疾威)。

在商末周初,上帝和皇天还是二个不同的概念,所以在对殷商遗民训话时,一般是多说上帝少说皇天。

楼主:吃饱了混天黑V  时间:2021-04-05 08:32:18
《左傳•莊公四年》:“四年,春,王三月,楚武王荊尸,授師孑焉,以伐隨,將齊,入告夫人鄧曼曰:‘余心蕩。’鄧曼歎曰:‘王祿盡矣。盈而蕩,天之道也。先君其知之矣,故臨武事,將發大命,而蕩王心焉。若師徒無虧,王薨於行,國之福也。’王遂行,卒於樠木之下,令尹鬥祁,莫敖屈重,除道梁溠,營軍臨隨,隨人懼,行成,莫敖以王命入盟隨侯,且請為會於漢汭而還,濟漢而後發喪。”


“余心蕩。” 楚武王感觉到了自己心荡,告知夫人邓曼。

“王祿盡矣。盈而蕩,天之道也。” 邓曼叹说:“君王的福禄尽了。盈满就会动荡,这是天道(天命)。”




《詩經•大雅•蕩》

蕩蕩上帝、下民之辟。疾威上帝、其命多辟。天生烝民、其命匪諶。靡不有初、鮮克有終。
文王曰咨、咨女殷商。曾是彊禦、曾是掊克、曾是在位、曾是在服。天降慆德、女興是力。
文王曰咨、咨女殷商。而秉義類、彊禦多懟。流言以對、寇攘式內。侯作侯祝、靡屆靡究 。
文王曰咨、咨女殷商。女炰烋于中國、歛怨以為德。不明爾德、時無背無側。爾德不明、以無陪無卿。
文王曰咨、咨女殷商。天不湎爾以酒、不義從式。既愆爾止、靡明靡晦。式號式呼、俾晝作夜。
文王曰咨、咨女殷商。如蜩如螗、如沸如羹。小大近喪、人尚乎由行。內奰于中國、覃及鬼方。
文王曰咨、咨女殷商。匪上帝不時、殷不用舊。雖無老成人、尚有典刑。曾是莫聽、大命以傾。
文王曰咨、咨女殷商。人亦有言、顛沛之揭。枝葉未有害、本實先撥。殷鑒不遠、在夏后之世。


按:
“蕩蕩上帝”,倒文。顺天革命、有周代商,殷商旧族人心动荡,武王声称这是上帝在荡荡(上帝荡荡)。
“疾威上帝”,倒文。顺天革命、有周代商,殷商旧族遭遇百殃,武王声称这是上帝作不善(上帝疾威、旻天疾畏)。
楼主:吃饱了混天黑V  时间:2021-04-05 08:32:18
太初时代,神、人、物,混杂。 ﹝“人”在自然之中,与自然一体,没有主观、客观的区分。﹞

太古时代,神与人、物分离;人与物,仍然混杂。 ﹝人与物,似乎一体似乎分离,模糊状态。﹞

太古时代,人与物分离。 ﹝“人”观念萌生,“人”走出自然。﹞

上古时代,“人”观念萌生之后:格神时代(智时代)

上古时代,“人”观念萌生之后:格物时代(知时代)


【義】


《史記•五帝本紀》:“帝顓頊高陽者,黃帝之孫而昌意之子也。靜淵以有謀,疏通而知事;養材以任地,載時以象天,依鬼神以制義(宜),治氣以教化,絜誠以祭祀。北至于幽陵,南至于交阯,西至于流沙,東至于蟠木。動靜之物,大小之神,日月所照,莫不砥(祗)屬。”

《孔子家語•五帝德》:“宰我曰:「請問帝顓頊。」孔子曰:「五帝用說,三王有度。汝欲一日徧聞遠古之說,躁哉予也!」宰我曰:「昔予也聞諸夫子曰:『小子毋或宿。』故敢問。」孔子曰:「顓頊,黃帝之孫、昌意之子,曰高陽。淵而有謀,䟽(疏)通以知遠,養財以任地,履時以象天,依鬼神而制義(宜),治氣性以教眾,潔誠以祭祀,巡四海以寧民,北至幽陵、南暨交趾、西扺流沙、東極蟠木,動靜之類、小大之物,日月所照,莫不底(祗)屬。」”



“人”观念萌生,“人”走出自然,之后,“人”与“鬼神”,怎么相处呢?

五帝之顓頊,“依鬼神而制義(宜)”,最早开始规范人神关系。


《甲骨文合集》23399:“宜于匕(妣)辛。一牛。”

[宜] 宜:祭祀动词。


商代晚期《四祀邲其卣》“乙巳。王曰:尊文武帝乙,宜才(在)召大廳,遘乙,翌日。”

[宜] 宜:祭祀动词。


西周早期《天亡簋》:“丁丑。王鄉(饗),大宜。”

[宜] 宜:祭名。名词。


西周中期《墻盤》:“義(宜)其禋祀”

[義(宜)] 宜:祭祀动词。


西周中期《疒興鐘》:“義(宜)文神”

[義(宜)] 宜:祭祀动词。


按:规范人与神的关系:宜。

然后,依样画葫芦,规范人与人的关系:義。


西周早期《麥方尊》:“唯歸,將天子休,告亡尤。用龏(恭)義甯(寧)侯,顯孝(好)于井(邢)侯。乍(作)册麥易(錫)金于辟侯,麥揚,用乍(作)寶尊彝。”

“用恭義寧侯”

[恭] 恭:敬。动词。
[義] 義:动词。
[寧] 寧:安。动词。

按:[恭][義][寧]是同位语。“恭義寧侯”是“恭侯、義侯、寧侯”的缩写,每一个动词代表一个动作行为。

邢侯,邢国的第一代君主。作冊,就是史官。麦,是西周天子派给邢侯的史官。

作册麦恭侯、義侯、寧侯,顯好于邢侯。

邢侯(上位者) ← 恭 ← 作册麦(下位者)
邢侯(上位者) ← 義 ← 作册麦(下位者)
邢侯(上位者) ← 寧 ← 作册麦(下位者)



西周早期《乍册夨令簋》:“隹九月,既死霸丁丑。乍(作)冊夨令尊宜(義)于王姜,姜商(賞)令貝十朋、臣十家、鬲百人。”

[尊] 尊:动词。
[宜(義)] 義:动词。

按:[尊][義]是同位语。



西周晚期《官差父簋》:“隹(唯)王正月既死霸乙卯,官差父乍(作)義友寶簋,孫孫子子永寶用。”

[義] 義:动词。

按:西周晚期,朋友关系、同僚关系:義。
楼主:吃饱了混天黑V  时间:2021-04-05 08:32:18
民科小白曰:義(宜),先民走出自然后所循行的最早的行为准则。


《孔子家語•五刑解》:“(子曰)義,所以別貴賤,明尊卑也。貴賤有別,尊卑有序,則民莫不尊上而敬長。”

《大戴禮記•朝事》:“古者,聖王昭義,以別貴賤,以序尊卑,以體上下,然後民知尊君敬上,而忠順之行備矣。”



【秉義】

《詩經•大雅•蕩》:“文王曰咨、咨女殷商!而(爾)秉義類:彊禦多懟、流言以對、寇攘式內、侯作侯祝、靡屆靡究。”

“而(爾)秉義類”(尔等秉義)

[而(爾)] 爾:第二人称代词。复数。
[秉] 秉:动词。
[義] 義:行为准则。名词。殷商所循行的行为准则。
[類] 類:助词。


【不義】


《詩經•大雅•蕩》:“文王曰咨、咨女殷商!天不湎爾以酒、不義從(縱)式。既愆爾止、靡明靡晦。式號式呼、俾晝作夜。”

“天不湎爾以酒、不義從(縱)式。”

译文:天不许尔等沉湎于酒,(尔等还是)不義,(继续)纵酒。


《尚書•無逸》:“其在祖甲,不義惟王,舊為小人。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鰥寡。肆祖甲之享國三十有三年。”

按:“祖甲”,也称“太甲”。“不義惟王”,太甲不義也。

《尚書•太甲上》:“惟嗣王不惠于阿衡……王惟庸罔念聞……王未克變。伊尹曰:「茲乃不義, 與性成。予弗狎于弗順,營于桐宮,密邇先王其訓,無俾世迷。」王徂桐宮居憂,克終允德。”

《孔叢子•執節》“其在《商書》:太甲嗣立,而干冢宰之政。伊尹曰:『惟王舊行不義, 與性成。予不狎于不順。王姑即桐。邇干先王其訓,罔以後人迷。』王往居憂,允思厥祖之明德。”

《孟子•盡心上》:“公孫丑曰:「伊尹曰:『予不狎于不順。』放太甲于桐,民大悅。太甲賢。又反之,民大悅。賢者之為人臣也,其君不賢,則固可放與?」孟子曰:「有伊尹之志,則可;無伊尹之志,則篡也。」”


按:人臣伊尹放逐其君太甲于桐宮,罪名是太甲“不義”和“不順”。臣强君弱,话语权在伊尹。



《論語•述而》:“子曰:「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

《孟子•公孫丑上》:“得百里之地而君之,皆能以朝諸侯有天下。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為也。”

《墨子•尚賢上》:“古者聖王之為政也,言曰:「不義不富,不義不貴,不義不親,不義不近。」”

《墨子•天志上》:“天下有義則生,無義則死;有義則富,無義則貧;有義則治,無義則亂。”
楼主:吃饱了混天黑V  时间:2021-04-05 08:32:18

【義与禮】


西周早期《麥方尊》:“雩若翌日,在璧雍,王乘于舟,為大豊(禮)。王射大龏,禽(擒)。侯乘于赤旂舟,從。”

[豊(禮)] 禮:名词。

西周早期《麥方尊》:“惟歸,將天子休,告亡尤。用龏(恭)義甯(寧)侯,顯孝(好)于井(邢)侯。作冊麥易(錫)金于辟侯,麥揚,用作寶尊彝。”

[義] 義:动词。


按:“義”与“禮”,在西周铭文中,唯一一次同时出现。



《詩經•周頌•我將》:“我將(䵼)我享、維羊維牛、維天其右(佑)之。儀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

译文:我用羊祭祀皇天,我用牛祭祀皇天,上天保佑我!祭祀的儀式效法文王的典禮,天下日日太平!


“我將(䵼)我享、維羊維牛”

[將(䵼)] 䵼:䵼祀。祭祀动词。

[享] 享:享祀。祭祀动词。


“儀式刑文王之典”

[儀] 儀:名词。单音节词。
[式] 式:助词。
[儀式]:名词。合成词。双音节词。

[刑] 刑:效法。动词。

[文王]
[之] 之:助词。
[典] 典:禮,典禮。

[文王之典]:文王的典禮。

[儀式刑文王之典]:(祭祀)儀式效法文王的典禮


按:“儀式”,典禮也。“儀”是禮!

“義”是本是里,“儀”是末是表。“儀”是“義”之形式。

也就是说,“義”是本,“禮”是“義”之形式!
楼主:吃饱了混天黑V  时间:2021-04-05 08:32:18
达令



我还是称呼你为达令吧 :)

“名以制義,義以出禮”,你自名“酒醉”,我如果称呼你为“德将无醉”,语意冲突,似乎不妥吧~

我自称“民科小白”,称呼你为“达令”,似乎让你受委屈啦~

不过,遇见女人,都说我儀表堂堂;遇见男人,都说我一表人才。我称呼你为“达令”,你也不吃亏吧~


现在大学里教中国哲学的老师,读书万卷,但是,太依赖经学家和注疏家了 :(
读了民科小白我的文字,他们会产生辞职回家卖红薯的想法 :)

你说:“能不能再截短一点”
我说:“我已经是最精简啦”


举例一

《詩•周頌•我將》:“我將(䵼)我享(亯)、維羊維牛、維天其右(佑)之。儀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


民科小白译:我用羊祭祀皇天,我用牛祭祀皇天,上天保佑我!祭祀的儀式效法文王的典禮,天下日日太平!

郑玄笺:“我奉养我享祭之羊牛,皆充盛肥腯,有天气之力助。(言神飨其德而右助之。)我仪则式象法行文王之常道,以日施政于天下。”


毛詩傳:“将,大。享,献。仪,善。刑,法。典,常。靖,谋也。”
郑玄笺:“将,犹奉也。靖,治也。”

朱熹《詩經集傳》:“將,奉。享,獻。右,尊也。儀、式、刑,皆法也。”


说明:民科小白我与前贤有巨大的差别。


西周早期《魯侯㺇鬲》:“魯侯㺇乍彝,用亯䵼厥文考魯公。”

西周早期《雁公鼎》:“雁公乍寶尊彝,曰:‘奄厶乃弟用夙夕䵼亯。’”

西周早期《曆方鼎》:“曆肈對元德,考友隹井,乍寶尊彝,其用夙夕䵼亯。”

王國維先生云:“(彝器之‘䵼’字)當即《詩•小雅》‘或肆或將’、《周頌》‘我將我享’之‘將’字,匕肉於鼎,有進奉之意,故引申而爲進、爲奉。”


民科小白我的观点:

1、[將][享]是同位语。“我將我享”→“我將享”
2、[將][享]是祭祀动词。
3、如果“將”“享”是祭祀动词,那么,“祭祀儀式”说成立,“儀式”是名词。
4、如果“儀式”是名词,“儀式”与“典禮”就可以互训。

结论是:“儀式”,典禮也。

因为:“義”是本是里,“儀”是末是表。“儀”是“義”之形式。

所以,推论是:“義”是本,“禮”是“義”之形式!


举例二

【秉義】

《詩經•大雅•蕩》:“文王曰咨、咨女殷商!而(爾)秉義類:彊禦多懟、流言以對、寇攘式內。”

郑玄笺:“義之言宜也。类,善。式,用也。女执事之臣,宜用善人,反任彊御众怼为恶者,皆流言谤毁贤者。王若问之,则又以对。寇盗攘窃为奸宄者,而王信之,使用事于内。”

朱熹《詩經集傳》:“而、亦女也。義、善。懟、怨也。流言、浮浪不根之言也。言汝當用善類、而反任此暴虐多怨之人。使用流言以應對、則是爲寇盜攘竊、而反居内矣。”


说明:“而秉義類”,这一句,民科小白我与前贤有巨大的差别。


民科小白我的观点:

“而(爾)秉義類”(尔等秉義)

[而(爾)] 爾:第二人称代词。复数。
[秉] 秉:动词。
[義] 義:行为准则。名词。殷商所循行的行为准则。
[類] 類:助词。

“義類”之“類”,是帮助构成双音节词的助词。如:人类、物类……
“儀式”之“式”,是帮助构成双音节词的助词。如:形式、样式……
楼主:吃饱了混天黑V  时间:2021-04-05 08:32:18
【更正】


《詩經•周頌•我將》:“我將(䵼)我享、維羊維牛、維天其右(佑)之。儀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

译文:我用羊祭祀,我用牛祭祀,上天佑我!儀式效仿文王的常法,天下日日平安!


“儀式刑文王之典”

[儀] 儀:名词。单音节词。
[式] 式:助词。
[儀式]:名词。合成词。双音节词。

[刑] 刑:效法、效仿。动词。

[文王]
[之] 之:助词。
[典] 典:常,法,常法,典常。名词。
[文王之典]:文王的典常。

[儀式刑文王之典]:儀式效仿文王的常法。


说明:“文王之典”与“禮”无关。
楼主:吃饱了混天黑V  时间:2021-04-05 08:32:18
小结一下

1、在西周金文中,“義”字有动词用法。
2、五帝之顓頊,“依鬼神而制義(宜)”,最早开始规范人神关系。
3、殷商时期,商人“秉義”。 (可以与周人的“秉德”做比较)
4、殷商时期,“不義”是罪名。 (可以与有周的罪名“不若”“不顺”做比较)
楼主:吃饱了混天黑V  时间:2021-04-05 08:32:18
根据酒醉版主的要求,我重新写了 :)



楼主:吃饱了混天黑V  时间:2021-04-05 08:32:18
太初时代,神、人、物,混杂。 ﹝“人”在自然之中,与自然一体,没有主观、客观的区分。﹞

太古时代,神与人、物分离;人与物,仍然混杂。 ﹝人与物,似乎一体似乎分离,模糊状态。﹞

太古时代,人与物分离。 ﹝“人”观念萌生,“人”走出自然。﹞

上古时代,“人”观念萌生之后:格神时代(智时代)

上古时代,“人”观念萌生之后:格物时代(知时代)


民科小白曰:

義(宜),先民走出自然后所循行的最早的行为准则。

義(宜),是规范人与神之间关系的宗教规范,也是规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伦理规范。

不義(宜),人类所能犯的最大的罪名。



【義】(宗教之“宜”)


﹝上位者 ← 宜 ← 下位者﹞



《甲骨文合集》23399:“宜于匕(妣)辛。一牛。”

祖先神 ← 宜 ← 时王


商代晚期《四祀邲其卣》:“乙巳。王曰:尊文武帝乙,宜才(在)召大廳,遘乙,翌日。”

先王文武帝乙 ← 宜 ← 时王


西周早期《天亡簋》:“丁丑。王鄉(饗),大宜。”

祖先神 ← 宜 ← 武王


西周中期《墻盤》:“義(宜)其禋祀”

祖先神 ← 宜 ← 墻


西周中期《疒興鐘》:“義(宜)文神”

祖先神 ← 宜 ← 疒興



【義】(伦理之“宜”)


《詩經•大雅•假樂》
假樂君子、顯顯令德。宜民宜人、受祿于天。保右命之、自天申之。
干祿百福、子孫千億。穆穆皇皇、宜君宜王。不愆不忘、率由舊章。



﹝上位者 ← 宜(義) ← 下位者﹞


《詩經•大雅•假樂》:“干祿百福、子孫千億,穆穆皇皇、宜君宜王。”

君王 ← 宜(義) ← 子孫


西周早期《麥方尊》:“用恭義(宜)寧侯,顯好于邢侯。”

邢侯 ← 宜(義) ← 作册麦


西周早期《乍册夨令簋》:“作冊夨令尊宜(義)于王姜。”

王姜 ← 宜(義) ← 作册夨令



﹝上位者 → 宜(義) → 下位者﹞


《詩經•大雅•假樂》:“假樂君子、顯顯令德。宜民宜人、受祿于天。”

假樂君子 → 宜(義) → 民人



﹝宗子 → 宜(義) → 家室﹞


西周晚期《虢季鐘》:“用義(宜)其家,用與其邦。虢季作寶,用享追孝于其皇考,用祈萬壽,用樂用享,季氏受福無彊。”

虢季 → 宜(義) → 家室


《詩經•小雅•常棣》:“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樂且湛。宜爾室家、樂爾妻孥。是究是圖、亶其然乎。”

宗子 → 宜(義) → 兄弟、妻孥


《詩經•小雅•蓼蕭》:“既見君子、孔燕豈弟。宜兄宜弟、令德壽豈。”

君子 → 宜(義) → 兄弟



﹝国君 → 宜(義) → 国、国政﹞


西周晚期《虢季鐘》:“用義(宜)其家、用與其邦。”

虢季 → 宜(義) → 邦


春秋中期《齊侯鎛》:“用祈壽老毋死,保余兄弟。用求考命彌生,肅肅義政,保余子姓。”

齊侯 → 宜(義) → 国政



﹝同僚 ← 宜(義) → 平辈之间 ← 宜(義) → 朋友﹞


西周晚期《官差父簋》:“官差父乍(作)義(宜)友寶簋。”

楼主:吃饱了混天黑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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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分类:闲闲书话

发表时间:2021-04-01 20:23:40

更新时间:2021-04-05 08: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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