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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碎尸杀人案最新线索汇总:一定可以破案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老酒醉人 2016-12-01 19:41:37
KN先生,刁爱青吧有人爆料,是作家版的,还不看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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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看了下。没听说刁爱青喜欢文学。据说喜欢听一个李姓歌者唱的《萍聚》。刁并无沉鱼落雁之貌,也难有倾国倾城之才,说白了,她相当普通,还有“假小子”的外号。哪位作家会欣赏这样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子,还演绎出凶杀?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戈壁清泉yn 2016-12-01 21:38:47
3个月不到 除去上课待学校宿舍外 把如此推理的冰娃娃哭了 时光穿梭发回去 到1995年9月24日 去南大成教报道去 试试 能不能认识个作家 而且关系发展到让作家的老婆杀了 还抛了 还至今没被逮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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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刑侦这玩意真是爷们儿的活,还真不能让女人来干。记得有一年,不知哪单案子,李玫瑾教授抛出一个所谓的“激情杀人”说,结果惹得舆情汹涌,犯了众怒,自此名誉扫地。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大案凶手抛尸水佐岗非其原先设定的计划,而是受到某种干扰后、在抛尸途中改变方向所导致的;或者水佐岗是他的第二候选地点,也是他所熟悉的地点。 足见凶手做事的臻密。

他原先计划的抛尸地点,准确点讲是抛头颅的地点,第一候选地点应当是位于下关。

觉得这个凶手对这样一句话琢磨得比较透彻:做任何事情,一颗红心,两手准备。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水佐岗这一抛原本的行进方向是中山北的尽头,下关区的中山码头。头颅血衣原本是要沉江的。行进途中因为某种原因,在模范马路那个路口拐向西,到达水佐岗。此抛凶手的交通工具是自行车,必须的。 由此让我想起了一种职业,送报纸的,晚班送报纸的,扬子晚报,金陵晚报。
晚班送报纸的,大家认为这个工种咋样?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努力向上的一棵树 2016-12-02 10:56:02
不能投票了?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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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昨天已经结束。南大案一定可以破案得了第35名,还不错吧。 谢谢朋友们的支持!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20日凌晨,大雾阻止不了凶手往中山北路的尽头 --- 中山码头行进。他中途放弃沉江的原因,可能的情形是遇到了突发情况,比如说联防队。

请注意南大案的两个难点:

1、为什么凶手花大量时间将尸肉块碎成2000余片,而对手、脚、头颅、骨架却不碎?
2、为什么会将头颅血衣以那样的状态抛弃水佐岗、而不是其他地点?

我的理解与思路:
1、凶手原本的抛尸计划是“骨肉分离”、即对肉和骨采用不同的抛弃处理手法:肉切碎伪装成厨余垃圾,抛弃于垃圾桶;手、脚、头颅、骨架、血衣直接完整抛弃于长江。 (由此可见,大锏银巷的三根手指将南大案引爆,警方的排查惊扰到了凶手)
2、凶手在抛尸中山码头的中途遇上了联防队,或是途中不可控的原因,于是改抛水佐岗。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大案查找分尸碎尸现场,当年若有耿连海思路排查,不至于此。由此篇推论,可基本敲定大锏银巷和水佐岗两地为疑似分尸点。以骨肉分离,骨头衣物沉江思路,可诠释为何抛尸水佐岗,从而排除了水佐岗。目前碎尸疑似现场只剩大锏银巷。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当年警方若不为南大树洞藏尸所动,坚持排查大锏银和华桥路,按地毯式南大的方式地毯这两个地方,南大案早破了。叹,叹。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ty_飘719 2016-12-03 10:13:08
这是我前两天鞋跟坏了,去到修鞋铺修鞋子拍的照片,鞋匠是个老头,因为天晚看不清楚,还让我帮忙手机打手电筒修的,看到他拿的那个锉刀好锋利,鞋跟可以直接切掉成型,还有起钉子的锤子等工具,我第一反应就是这个案子了。不知道有没有关联,而且一边修鞋一边和我聊天,问我哪里人,这是苏州,他是苏北人,还说了修鞋子赚钱不高,年轻人都不太愿意做,而且他说了,修鞋铺什么都能修,衣服,鞋子,皮包等等,楼主,这个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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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个群体是疑似人群之一,我之前怀疑过。 但是现在,我已经证明,南大案分尸现场可能就在管家桥一带,并且很可能是“坐地户”,非外来务工人员。而这个群体是不可能居住在那个地方的。所以,我现在已经将“修鞋补胎匠”、“摩的司机”这两个群体排除掉了。 我现在觉得,凶手的文化程度要高一些,或是凶手的长一辈应该是知识分子家庭,而非农民。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我现在已经将“修鞋补胎匠”、“摩的司机”这两个群体排除掉。

这两个群体是南大案疑似人群之一,我之前怀疑过。 但是现在,我已经证明,南大案分尸现场可能就在管家桥一带,并且很可能是“坐地户”,非外来务工人员。而这个群体是不可能居住在那个地方的。所以,我现在已经将“修鞋补胎匠”、“摩的司机”这两个群体排除掉了。 我现在觉得,凶手的文化程度要高一些,或是凶手的长一辈应该是知识分子家庭,而非农民。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关于南大案抛尸用交通工具

现在我有一点可以肯定:凶手20号凌晨那次抛尸是骑自行车抛尸无疑。对此我持肯定态度。

至于18日晚上首次抛尸,可以是步行,但骑自行车的几率大点。 19日晚上南大北园树洞抛尸、双肩包抛尸,骑自行车几率更大点。 也就是说,只有18号晚首次抛尸有步行的可能性,但骑自行车是首选,因为18号白天刚扫过雪。

我倾向于凶手骑自行车抛尸。这是由凶手平时的职业身份所决定的。假如凶手平时工作都是骑自行车,忽然改为步行、或是坐公交了,这是很突兀的,我认为他不会改变这种习惯。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我觉得我已经找到他了。

现在我有两种选择,一、先尝试先与警方联系,举报这条疑似推理线索;假如联系无果,我就在这里公开,再与大家商榷探讨;二、先在这里帖出,与大家商榷探讨,待整个方向对路成熟取得共识,再以大家的集体智慧向警方反映。

我得出的这条推理线索现在已经可以精确指向96年当时的某一个人,或者说可以依此去排查当年的某一个人。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我决定先与大伙商榷,然后再作下一步打算。 今晚会发帖。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为严肃起见,既然是推理线索,那就以推理帖的形式发布于此,是否值得采信,相信本帖应有JF背景人士驻留,由他们定夺!

帖子篇幅较长,见谅。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大碎尸杀人案最终推理结果 (一)

本帖意图依据科学的“地理画像侦察法”找出并最终确定南大案凶手的分尸地点,此地点也在很大程度上是凶手的居住地点。

对于杀人碎尸案,可以根据凶手的抛尸地点和抛尸路线,反向推理锁定其分尸地点。该理论由耿连海总结并首先提出。其具体论点有:

1、杀人碎尸案件的现场一般由一个分尸主体现场和多个抛尸关联现场构成。对杀人碎尸案件的侦破在侦查实践中通常采用查清尸源的方法, 即由抛弃尸块找全尸体, 由尸体找身源, 由身源找因果关系, 最后由因果关系排查重点嫌疑, 直至抓获罪犯。

2、杀人碎尸案件的分尸现场和各个抛尸现场在空间上会形成某种地缘关系, 而且这种地缘关系完全可以运用地理画像原理对其进行空间特征描述, 警方可以通过多个抛尸现场在空间上所形成的点、线、面关系, 查找杀人分尸现场可能所在的地域范围。

3、杀人碎尸案件的犯罪分子在选择抛尸地点时一般会进行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一是对抛尸地点要熟悉; 二是抛尸地点要隐蔽; 三是要尽可能远离分尸现场。杀人分尸现场和抛尸现场的关联性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远抛近埋、头远身近、小近大远、多点抛尸。

4、对于在公路沿线抛尸的, 应当根据在公路沿线两侧抛尸的具体情况和通行走向, 确定抛尸路线的起点和终点。对于直线形空间特征的抛尸现场, 杀人分尸现场一般应在抛尸路线的起点附近。

5、犯罪分子分尸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毁尸灭迹, 而直接目的则是为了便于移尸、抛尸, 以减轻负重。 有人对100例典型碎尸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后得出结论: 犯罪分子将被害人分尸4至12段的占60% 左右。

6、分尸的块数多少是犯罪分子内在矛盾心理的具体表现。犯罪分子为了达到毁尸灭迹的目的, 杀人分尸后总是希望将尸块抛得越远越好, 时间越快越好。但由于犯罪嫌疑人远距离抛尸会受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 有许多实际困难, 因此, 有些犯罪分子会把被害人的尸体碎尸万段后抛在距其分尸现场较近的地方。

本帖主要推理依据参照上述论点作出。

一、南大碎尸杀人案抛尸地点汇总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大碎尸杀人案最终推理结果 (二)

二、本帖首先通过对南大案抛尸地点的综合分析,确定了一个以“水佐岗抛尸点、天津路抛尸点、大锏银巷抛尸点”作为圆周点(图中蓝色所示)、圆心在汉口西路的一个“扇形区域”,并且认为南大案分尸地点就位于该扇形覆盖的地域之中。

该扇形区域的圆周玄(图中紫色所示)的走向与中山路、中山北路的指向同一。因此断定该方向即为凶手抛尸路线方向。


三、本帖依据坎特的“犯罪圆周理论”,确定了一个以“水佐岗 到 新街口”作为直径的圆周,并认为该圆周即为南大案凶手“习惯性熟悉的区域”,南大案凶手可能长期居住或工作于该圆周之内。

南大案长期居住,或是工作的区域是南京市鼓楼区。因此推断南大案凶手是南京市鼓楼区人,或是长期工作于鼓楼区的人。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大碎尸杀人案最终推理结果 (三)

四、南大案凶手抛尸现场呈现“直线形空间特征”排列。

凶手分尸地点在凶手有运载交通工具的情况下,比如自行车、三轮车、摩的等,理论上分尸地点是位于抛尸点所在的连线上,即:凶手沿抛尸路线沿路抛尸。南大案凶手抛尸现场呈现“直线形空间特征”。

从第2点所推定的分尸扇形区域的圆周玄(图中紫色所示)的走向与中山路、中山北路的指向同一、所断定该方向即为凶手抛尸路线方向来看,南大案抛尸现场也呈“空间直线型”排列。


本章结论:对于“直线形空间特征”的抛尸现场,杀人分尸现场一般应在抛尸路线的起点附近。(本条推理来自刑侦专家耿连海《杀人碎尸案的地理画像侦察法》)由此,我们得出一条结论:
南大案分尸现场要么就是北面的水佐岗附近,要么就在南面的大锏银巷附近。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大碎尸杀人案最终推理结果 (四)

五、南大案凶手抛尸水佐岗属“意外之举”。

南大案中,对下面两个问题的深入分析,可以进一步厘清真正的分尸地点,从而在大锏银巷和水佐岗之间作出决断。
1、为什么凶手花大量时间将尸肉块碎成2000余片,而对手、脚、头颅、骨架却不碎?
2、为什么会将头颅血衣以那样的状态抛弃水佐岗、而不是其他地点?

对于以上问题的解决,可以判断分尸点是靠近水佐岗,还是大锏银巷。
1、凶手原本的抛尸计划是“骨肉分离”、即对肉和骨采用不同的抛弃处理手法:肉切碎伪装成厨余垃圾,“碎尸千段”、就近抛弃于垃圾桶;手、脚、头颅、骨架、血衣直接完整抛弃于长江,即将受害者头路远抛。 (由此可见,大锏银巷的三根手指将南大案引爆,警方的排查惊扰到了凶手)
2、凶手在20号凌晨沿中山北路抛尸中山码头的中途遇上了联防队,或是途中不可控的原因,于是改抛水佐岗。

由此篇推论,可基本敲定大锏银巷和水佐岗两地为疑似分尸点。以骨肉分离,骨头衣物沉江思路,可诠释为何抛尸水佐岗,从而排除了水佐岗作为分尸地点的可能性,此地仅是南大案一处毕较特殊的抛尸地点。

那么,目前南大案碎尸疑似分尸现场只剩下大锏银巷附近了。

具体分析过程以下图示之: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大碎尸杀人案最终推理结果 (五)

六、南大案分尸地点位于管家桥一带

我们现在已经证明:南大案分尸点位于抛尸路线的南端,即大锏银巷附近,现在需要进一步确认其具体位置。

1、通过对大锏银巷13号和华侨路工地这两个抛尸点的分析,此两地是南大案首波抛尸地,据推测应为96年1月18日晚抛出。

2、同理,经过对现有现有线索的分析,小粉桥抛尸点也应为首波抛尸地点,同样是18日晚上抛出。

由以上两点,我们可以基本确认,南大案凶手的分尸地点在大锏银巷13号和华侨路抛尸点的东边,也即上图中 AB 连线的右边,排除掉左边区域。

那么,在管家桥上的C点符合到A点与B 点等距离这一条件。也即南大案凶手的分尸地点是位于管家桥附近。精确分析,这一点是在新华日报社所在地及附近。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大碎尸杀人案最终推理结果 (六)

七、

南大案凶手是南京新华日报社职工,96年或在职、或合同、或下岗,其在鼓楼区新华日报社附近应当有居所存在,含工作居所、或生活居所。

由此我们推断凶手两种比较可能的职业工种:

1、报纸投递人员,也就是送报纸的。

之前我们已经有相关推理,南大案凶手是利用夜幕、大雾、雨雪天气掩护进行抛尸,并且我们已经通过其独特的碎尸行为推断他打都是在白天碎尸,由此我们判定南大案凶手是经常上夜班的人。因而我们进一步推断他为“晚报投递员”、即当年的《扬子晚报》等报纸刊物投递员。他平时以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如下图所示。


楼主:KN先生

字数:1184994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16-09-04 00:35:00

更新时间:2021-04-06 03:37:02

评论数:97193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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