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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碎尸杀人案最新线索汇总:一定可以破案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大案凶手只要是居住于鼓楼区以外的南京的其他区,不管是下关、还是玄武,他都有 N 种理由不将刁尸块往鼓楼区,尤其是华侨路和大锏银巷那个地方去抛的。

所以,他应当就在鼓楼区住。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京一男子竟将情人分尸烹煮 抛尸后两年被抓

有妻有女,却包养情人,名校毕业的乔某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的“任性”会让他走上一条不归路。据检方指控,乔某因为和婚外情人发生矛盾,将其掐死分尸烹煮,并将烹煮好的除头颅以外的碎尸块浇上番茄酱和酱油,然后扔到美食街的垃圾桶里冒充餐厨垃圾。直到去年9月份该案案发,警方才在乔某一个朋友处找到死者的头颅。昨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令人毛骨悚然的杀人烹尸案依法开庭审理。公诉机关认为,乔某作案手段极其恶劣,建议判处其死刑,受害人家属也强烈要求判处乔某死刑。因案情重大,法院未当庭宣判。
名校毕业的金领,婚外结识坐台女
1983年出生的乔某是南京本地人,名校毕业后就一直从事交通项目管理方面的工作。事发前,他在一家很不错的交通类控股公司任职,收入可观。从事这份工作,自然免不了应酬,这也就给乔某提供了认识何某的机会。
据乔某供述,2010年,他在夜总会认识了坐台女何某,两人很快便发展为情人关系。相处过程中,乔某的脾气不是太好,他们经常会因为生活琐事起争执,比如饭菜不合口味,洗头没洗好等等,但每次都能缓和。2012年,他们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争吵也越发频繁。究其原因,乔某说,何某一直都希望自己和老婆离婚,但他不同意。
一次争吵中,何某提出,让乔某给自己100万元,她就不再提此事。在乔某看来,这100万就是分手费。之后,乔某向两个朋友东挪西借凑了69万,并将这些钱汇到了何某的银行卡中。
自此,两人的联系确实减少了很多。直到2012年8月份,何某的脚受伤,乔某主动上门照顾,事情才有了进一步发展。
怕婚外情被老婆知情,掐死情人将尸体冷冻
2012年9月12日晚上,为照顾何某,乔某没有回家,而是直接留宿在何某租来的房子里。次日上午,两人正聊着天,何某突然问乔某,他老婆一个月开车需要多少油费,乔某称需要2000多元。听罢,何某提出让他回家将车卖了,将钱给自己。乔某不答应,何某便去抢手机,声称要将二人关系告诉他老婆。之后,双方发生争执,何某情急之下威胁称要去打乔某的妻子和女儿。
一听要对妻女不利,乔某怒不可遏,他用手使劲卡住何某的脖子,直到她没了气息。“我一听她说要打我女儿,内心就很绝望。”法庭上,乔某这样描述自己当时的心情。
法庭上,乔某回忆称,在确认何某已死亡后,他也想过自首,但在拿起电话的那一刻,他想起了自己的家人,最后还是放弃了。因为当天要与同事一起出差,乔某冷静片刻后,决定先将尸体冷藏,等回来后再行处理。之后,他到电器城购买了一台双开门冰柜,将何某的尸体冷冻在了这台冰柜里。
做完这一切,乔某像没事人一样乘坐高铁到山东泰安出差。
杀人烹尸,将头颅交由朋友保管
次日,出差回来后,乔某先是到何某的出租屋观察了一下情况,见没有异常,他又到位于鼓楼区虹桥中心的一家超市购买了刀、锯、除臭剂、保鲜袋等物品。回家后,他用刀锯将何某的尸体分成多块,然后装入大书包,分三次打车将尸块转移至位于江宁某小区的出租房内。乔某说,这处出租屋与他现在的家在同一个小区,是当初老婆怀孕时,租给丈母娘住的,现在丈母娘回去了,房子也就一直空着。
一切都做得不知不觉,将尸块运到租来的房子后,乔某要做的就是毁尸灭迹,他到超市和建材市场买来高压锅、蒸锅、酱油、番茄酱等东西。为掩人耳目,他在将何某的尸体烹煮后,又浇上番茄酱和酱油,然后扔到托乐嘉美食街的垃圾桶里冒充餐厨垃圾。
“我没有将头颅扔掉,也是为了留有证据,等我将女儿养大了,为父母尽了孝,我肯定会去自首的。”乔某称,他做这些事,前后一共花了两周时间。仅剩的头颅,他随何某的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一起放进一保险柜内,然后,交由其朋友代为保管。朋友对此并不知情,以为保险柜内放的是贵重物品。
掩人耳目,制造情人“失踪”假象
之后的日子里,乔某便开始绞尽脑汁,伪造何某仍在世的假象。其间,何某的父母给女儿发过几次信息,每次乔某都会以何某的口吻回复。再之后,他开始频繁用何某的几个手机互打,甚至买了一个新的手机号拨打何某的手机,目的是让其手机话费自然消耗,使何某的“失踪”变得神不知鬼不觉。
在何某“失踪”后的两年里,何家父母一直往返于盐城和南京间,全力寻找女儿。因迟迟找不到,他们就直接将女儿之前住的房子续租了下来,开始大街小巷寻找女儿的踪迹。直到2014年7月22日,何某的父母才向鼓楼区公安机关报案。警方调查发现,与何某系情人关系的乔某有重大嫌疑,而何某很可能在两年前就已经遇害了。警方最初找乔某了解情况时,他称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在警方掌握了他的大致罪行后,乔某才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之后,警方从他用于烹尸的出租房里找到一颗遗落的牙齿,经DNA鉴定,确认是何某无疑。随后,警方又从乔某的朋友处找到何某的头颅。
案发后天天诵经念佛,公诉人建议判死刑
昨日庭审时,乔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他一直强调自己与何某之间是有感情的。公诉机关认为乔某杀人手段极度残忍,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建议判处死刑。
对此,乔某的辩护人辩称,乔某的行为虽不属于自首,但他到案后能主动供述,真实意义已超过自首,希望从轻处罚;同时,乔某的行为应认定为“激情犯罪”,乔某在与死者相处过程中一直对她很好,之所以发生这样的惨剧,是因为死者要他离婚,且威胁要伤害他的女儿,这才导致他情绪爆发,走上犯罪道路。对于辩护人的说法,公诉人称,死者已死,案发时的情况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不应被采纳。
庭审结束后,乔某作了长达5分钟的忏悔,他称自己对不起死者,现在天天诵经念佛,祈求死者在另一个世界过得幸福;对不起死者的父母,他每天都在受良心谴责,愿意接受法律的严惩;同时也对不起自己的父母、女儿以及妻子,称无论自己在哪,心里都爱着女儿。
民事赔偿部分,死者家属提出了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在内共计121.7万余元的赔偿金额。对于这个数字,乔某称“无意见”。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一襟晚照S
一襟晚照S: 2017-02-12 00:08:56 评论
其实 凭直觉 南大案就算破了警察既不能升官也不会发奖金 现在南京甚至江苏方面 估计也就是定期到数据库里比对下指纹DNA 如果没有就更简单了 他们在等凶手来自首!

------------------------
同感。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KN先生 2017-02-12 00:14:39
南京一男子竟将情人分尸烹煮 抛尸后两年被抓

有妻有女,却包养情人,名校毕业的乔某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的“任性”会让他走上一条不归路。据检方指控,乔某因为和婚外情人发生矛盾,将其掐死分尸烹煮,并将烹煮好的除头颅以外的碎尸块浇上番茄酱和酱油,然后扔到美食街的垃圾桶里冒充餐厨垃圾。直到去年9月份该案案发,警方才在乔某一个朋友处找到死者的头颅。昨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令人毛骨悚然的杀人烹尸案依法开庭审理。公诉机关认为,乔某作案手段极其恶劣,建议判处其死刑,受害人家属也强烈要求判处乔某死刑。因案情重大,法院未当庭宣判。
名校毕业的金领,婚外结识坐台女
1983年出生的乔某是南京本地人,名校毕业后就一直从事交通项目管理方面的工作。事发前,他在一家很不错的交通类控股公司任职,收入可观。从事这份工作,自然免不了应酬,这也就给乔某提供了认识何某的机会。
据乔某供述,2010年,他在夜总会认识了坐台女何某,两人很快便发展为情人关系。相处过程中,乔某的脾气不是太好,他们经常会因为生活琐事起争执,比如饭菜不合口味,洗头没洗好等等,但每次都能缓和。2012年,他们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争吵也越发频繁。究其原因,乔某说,何某一直都希望自己和老婆离婚,但他不同意。
一次争吵中,何某提出,让乔某给自己100万元,她就不再提此事。在乔某看来,这100万就是分手费。之后,乔某向两个朋友东挪西借凑了69万,并将这些钱汇到了何某的银行卡中。
自此,两人的联系确实减少了很多。直到2012年8月份,何某的脚受伤,乔某主动上门照顾,事情才有了进一步发展。
怕婚外情被老婆知情,掐死情人将尸体冷冻
2012年9月12日晚上,为照顾何某,乔某没有回家,而是直接留宿在何某租来的房子里。次日上午,两人正聊着天,何某突然问乔某,他老婆一个月开车需要多少油费,乔某称需要2000多元。听罢,何某提出让他回家将车卖了,将钱给自己。乔某不答应,何某便去抢手机,声称要将二人关系告诉他老婆。之后,双方发生争执,何某情急之下威胁称要去打乔某的妻子和女儿。
一听要对妻女不利,乔某怒不可遏,他用手使劲卡住何某的脖子,直到她没了气息。“我一听她说要打我女儿,内心就很绝望。”法庭上,乔某这样描述自己当时的心情。
法庭上,乔某回忆称,在确认何某已死亡后,他也想过自首,但在拿起电话的那一刻,他想起了自己的家人,最后还是放弃了。因为当天要与同事一起出差,乔某冷静片刻后,决定先将尸体冷藏,等回来后再行处理。之后,他到电器城购买了一台双开门冰柜,将何某的尸体冷冻在了这台冰柜里。
做完这一切,乔某像没事人一样乘坐高铁到山东泰安出差。
杀人烹尸,将头颅交由朋友保管
次日,出差回来后,乔某先是到何某的出租屋观察了一下情况,见没有异常,他又到位于鼓楼区虹桥中心的一家超市购买了刀、锯、除臭剂、保鲜袋等物品。回家后,他用刀锯将何某的尸体分成多块,然后装入大书包,分三次打车将尸块转移至位于江宁某小区的出租房内。乔某说,这处出租屋与他现在的家在同一个小区,是当初老婆怀孕时,租给丈母娘住的,现在丈母娘回去了,房子也就一直空着。
一切都做得不知不觉,将尸块运到租来的房子后,乔某要做的就是毁尸灭迹,他到超市和建材市场买来高压锅、蒸锅、酱油、番茄酱等东西。为掩人耳目,他在将何某的尸体烹煮后,又浇上番茄酱和酱油,然后扔到托乐嘉美食街的垃圾桶里冒充餐厨垃圾。
“我没有将头颅扔掉,也是为了留有证据,等我将女儿养大了,为父母尽了孝,我肯定会去自首的。”乔某称,他做这些事,前后一共花了两周时间。仅剩的头颅,他随何某的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一起放进一保险柜内,然后,交由其朋友代为保管。朋友对此并不知情,以为保险柜内放的是贵重物品。
掩人耳目,制造情人“失踪”假象
之后的日子里,乔某便开始绞尽脑汁,伪造何某仍在世的假象。其间,何某的父母给女儿发过几次信息,每次乔某都会以何某的口吻回复。再之后,他开始频繁用何某的几个手机互打,甚至买了一个新的手机号拨打何某的手机,目的是让其手机话费自然消耗,使何某的“失踪”变得神不知鬼不觉。
在何某“失踪”后的两年里,何家父母一直往返于盐城和南京间,全力寻找女儿。因迟迟找不到,他们就直接将女儿之前住的房子续租了下来,开始大街小巷寻找女儿的踪迹。直到2014年7月22日,何某的父母才向鼓楼区公安机关报案。警方调查发现,与何某系情人关系的乔某有重大嫌疑,而何某很可能在两年前就已经遇害了。警方最初找乔某了解情况时,他称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在警方掌握了他的大致罪行后,乔某才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之后,警方从他用于烹尸的出租房里找到一颗遗落的牙齿,经DNA鉴定,确认是何某无疑。随后,警方又从乔某的朋友处找到何某的头颅。
案发后天天诵经念佛,公诉人建议判死刑
昨日庭审时,乔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他一直强调自己与何某之间是有感情的。公诉机关认为乔某杀人手段极度残忍,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建议判处死刑。
对此,乔某的辩护人辩称,乔某的行为虽不属于自首,但他到案后能主动供述,真实意义已超过自首,希望从轻处罚;同时,乔某的行为应认定为“激情犯罪”,乔某在与死者相处过程中一直对她很好,之所以发生这样的惨剧,是因为死者要他离婚,且威胁要伤害他的女儿,这才导致他情绪爆发,走上犯罪道路。对于辩护人的说法,公诉人称,死者已死,案发时的情况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不应被采纳。
庭审结束后,乔某作了长达5分钟的忏悔,他称自己对不起死者,现在天天诵经念佛,祈求死者在另一个世界过得幸福;对不起死者的父母,他每天都在受良心谴责,愿意接受法律的严惩;同时也对不起自己的父母、女儿以及妻子,称无论自己在哪,心里都爱着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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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案件中,大家可以看到:
1、凶手先将女死者肢解成大块,然后分三次转运到其另一处居所;
2、凶手用来碎尸的居所,是他自认为是最为安全放心的场所; 毕竟,能干碎尸这种活的人,也并不一定就是心理承受能力就能超过我们的,也是凡人,所以,他必须找一处可以让他有安全感的场所;
3、将何某的尸体烹煮;
4、浇上番茄酱和酱油,然后扔到垃圾桶里冒充餐厨垃圾。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大案中,所有的尸块码放整齐、肠子排列四层半、码放整齐,衣物叠放整齐。 ----- 我认为这就是 “南大案凶手存在分批转运死者尸体” 所留下来的痕迹!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凶手假如抛尸时才将尸肉码放整齐、肠子排列整齐、衣物叠放整齐,显然是光腚勒皮带 ---- 多次一举!

但那大案凶手不会去做无用之功的。 尸肉码放整齐、肠子排列整齐、衣物叠放整齐 是出于转运尸体之需要。

尸肉码放整齐、肠子排列整齐、衣物叠放整齐 正是其转运尸体时所留下的痕迹!

这个痕迹被96年1月份南京的低温天然给冰冻住了,以致于在他抛尸时候也保持着原先的状态!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其实,我们不能排除刁就是在南大遇害的。当年警方重点排查南大而一无所获,也许是因为凶手在弄死刁之后随后就将其尸体转运了。 然后,他有十天的时间清理第一现场。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当年警方排查重点放在南大,这应当是个集体决策。 警方的嗅点告诉我们,应当是凶手在南大内留下了蛛丝马迹。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大案中,我对于以下两个说法不以为然:

1、认为凶手将头颅、衣服抛弃在水佐岗是故布疑阵的说法;
2、认为凶手将尸块、骨骼抛南大从而让南京警方当年中了他的计而重点排查南大的说法。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关于1,凶手将头颅、衣服抛弃在水佐岗明显示处于慌不择路的状态。
警方在华侨路、大锏银巷一带的搜查是十分迅速的,并且马上就要排查到他的居所了,这个时候,只有将藏尸抛出去也是安全的。 于是远抛刁头颅。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关于2,南京警方当年的排查力量是不容小觑的。 南警警察在业内也是一等一的侦察破案能力的。 连我们都能看出来的凶手藏尸树洞、抛骨骼在天津路校门口明显是迷惑警方视线, 难道当年的南京警方看不出来的吗?

不对。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我认为当年南京警方重点排查南大,并不是没有看出来凶手在南大的迷惑计谋,也并不是警方吃了亏、中了计。

警方一定是在华侨路、大锏银巷第一时间的搜查过程中,掌握到了南大案凶手在南大、或是与南大有某种联系的确凿线索,从而促使警方重点排查南大校园。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警方在华侨路、大锏银巷的搜查过程中,掌握到了南大案凶手在南大的、或是与南大有某种联系的确凿线索,从而促使警方重点排查南大校园,这是当年专案组的集体决策。但当警方信心满满地在南大以确凿指纹展开全面排查,最后收网竟然诡异落空,这不得不让人费解。

破绽出现在哪个环节呢?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我认为警方当年除了提取到了凶手指纹以外,还掌握到了凶手在南大的、或是与南大有某种联系的关键线索,从而重点排查南大校园。

这条关键线索,我认为是指向刁的遇害现场。

刁遇害的第一现场也许正是在南大。

但是,凶手有整整十天时间清理第一现场,加上刁遇害后即已被凶手转运尸体,所以,当警方展开排查之时,第一现场已经变得“十分干净”。

再加上,大家都认为不会是他干的。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在白银,高承勇骑自行车来去案发现场是十分方便的。 城小,公交少,熟人多。
在南京,凶手若是搭承公交抛尸的,城大,公交多,人多熟人少。 在这些个硬软件方面来说,南大案凶手利用公交车抛尸是没有问题的。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但是,关键的问题来了。
假如,南大案凶手是利用搭承公交车抛尸的,我由此先推导出以下几个推论,大家看看对不对,
1、假如南大案凶手是搭承公交车分批次、多点抛尸,那么,他的这个分尸现场不在鼓楼区,应十分远离南大。
2、1月10日晚刁爱青搭承公交车去了相对比较远的地方。
3、以上两点是同时存在的。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大案凶手的 DNA 信息是有的。

其指纹在案发当年也已被警方提取。

其DNA信息应该是在08年的那次复检中被检出。

现在的关键是,我们知道白银案破案是通 DNA-Y 染色体技术比对,比中了高承勇的近亲,从而锁定了疑凶出自高姓家族,然后又通过海量信息比对锁定了疑凶高承勇,进一步比对指纹,最终确定了高承勇。

可是, DNA-Y 染色体技术比对,也就是父系染色体比对,是针对在同一父系的所有男性个体中,包括兄弟,父子,叔侄,堂兄弟和祖孙等都具有同源的Y染色体。

但是,假如南大碎尸案碎尸真凶是女性,也就是说目前我们提取到的南大案DNA信息来自于一名女性的话, 那么,就无法通过该技术破案了。 只有通过指纹比对。

我注意到bvbv2012、nxc2105、wathcat三人均未明确提及凶手性别。bvbv2012只提到过“大爱”之下,什么事情都能干得出来。什么是大爱? 母爱算吧?动物世界也会护犊子,本能。

我这么说,并不代表我现在认为南大案凶手是女性。

也许南大案是两个凶手干的也未可知。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对于深漂昨天提出来的一个观点,也就是说南大案凶手分尸地十分“缺锯子等大件的碎尸工具、以及包装袋”,那么他为什么不出去买?

----- 希望以上这个问题能引起大家讨论。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南大案凶手分尸地点看上去缺少两样东西:1、大件的碎尸工具,比如说斧头和锯;2、包装袋。
那么,他为什么不去买? 大致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1、他够用。
2、他小气、经济拮据。
3、反侦察的需要。

我的看法是选1、他够用。 理由就是前几天我提出的南大案双现场说。
我认为南大案存在两个分尸现场:第一分尸现场就在南大校园内,或是南大周边如青岛路、平仓巷、汉口路等区域;第二分尸现场在大锏银巷附近。 我认为凶手在1月10号加害刁爱青于第一分尸现场后,存在往第二分尸现场转运尸体。
在第一分尸现场,凶手有类似于裁纸刀、水果刀那样的刀具;所以他先进行的是放血和骨肉分离;
在第二分尸现场,凶手有家用菜刀。所以他后来进行的就是精细切割,成2000余片。

所以,他的刀具够用。
楼主:KN先生  时间:2021-04-06 03:37:02
同时,我认为,凶手将刁尸体骨肉分离后,将全部较大块的尸肉和肠子分别转运到了第二分尸现场,但是,刁的整付骨架和刁头颅还被留在第一分尸现场。

这就是我们后来看到的牛仔双肩包包裹全部刁尸骨抛在了天津路、床单包裹刁头颅抛在了水佐岗。

为什么南大案中的南大校园和附近的三处抛尸点、水佐岗抛尸点与最初的华侨路、大锏银巷抛尸点的抛尸风格迥异? ---- 原因就是南大案存在两个分尸现场。

可以这么说,牛仔双肩包和床单都是在第一分尸现场存有的物品。

因此,牛仔双肩包抛天津路和床单抛水佐岗,是南大案存在双现场的证据,也是凶手转运尸体后、由两处分尸地点抛尸所留下来的痕迹。

而凶手不买大件刀具和包装袋,是南大案存在双现场的辅助证据。凶手在转运尸体的时候,已经确定了后来所用的包装袋。

楼主:KN先生

字数:1184994

帖子分类:天涯杂谈

发表时间:2016-09-04 00:35:00

更新时间:2021-04-06 03:37:02

评论数:97193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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